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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行车论文题目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无人行车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摘要:在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无人机技术的应用呈现上升趋势,尤其在测绘领域中,越来越多单位使用无人机开展相关工作。可以充分节省物力、人力等资源,减少测绘成本。本文阐述了无人机测绘概念,介绍了无人机测绘优势,分析了土木工程测绘行业中无人机测绘技术应用创新。

关键词:无人机测绘;土木工程;应用创新

前言:测绘工程和各行各业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特别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测绘工程为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等方面提供良好保障,特别是在融合无人机技术后,测试测绘工程进一步发展。借助无人机能够有效保证测绘效率以及精确性,为测绘工程领域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1无人机测绘概念

对于无人机测绘来讲,主要是通过前沿设备、遥感传感器以及飞行器等技术,对地震灾区、自然环境与国土资源等遥感信息进行专用化、智能化与自动化获取,同时科学处理遥感所得数据,并分析、应用相关数据。同时,结合相关人员的调查分析,能够发现无人机的经济、快速、机动性等优势非常突出,并逐渐受到世界各国重视,通过对该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已经成为价值突出的应用技术,所以在未来无人机测绘会成为重要航空遥感手段,可以充分促进我国工程测绘开展水平[1]

2无人机测绘优势

2.1测绘速度快、效果突出

无人机可以在短时间直接进入工程测绘区域,同时进行大范围监测活动,此种方法可以充分提高工程测绘质量,以本质角度分析,可以充分提高测绘保障。在一般情况下,一台无人机工作测绘量能够达到320k㎡/d。所以,基于此种情况,可以充分提升以及强化实际测绘效率,提高测绘数据准确性,可以为工程测绘活动提供健全、全面的图像信息,同时图像信息具有良好图像清晰度,保证相关人员可以对测绘区域中相关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2无人机测绘尺度大,宏观性良好

对于无人机测绘来讲,可以在低空条件下进行模型图拍摄作业,基于此种条件,可以保证无人机设定高度合理性,针对各种范围区域进行合理监测工作,例如在高空飞行条件下,即可以进行大范围监测工作。在低空飞行条件下,可以进行小范围监测工作,此种条件调控以充分提高检测精度。若是工作量较大,则可以同时借助多台无人机进行超大范围测绘工作,另外无人机遥感手段可以借助多光谱进行全方位分析,以充分获取大范围测绘区域中数据信息,进而为工程测绘活动提供良好依据。

2.3信息处理速度快

无人机测绘手段在对测绘区域进行测绘作业过程中,无人机遥感手段可以更加直接、更加快速地处理所有环节的数据,另外,其分辨力非常突出,所以能够强化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该技术还可以充分强化数据精确度,保证测绘质量。另外,在工程测绘实践中,若是单一应用遥感手段,则会存在一些漏洞问题,单一的无人机遥感手段也会出现此种问题,所以,为了保证工程测绘方面的遥感测绘效果,进行合理运用,则需要对各种遥感系统进行有机结合,此种方式能够保证不同系统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进而充分解决单一系统中缺陷问题。相关人员应该注意,遥感技术可以和其他系统进行有机结合,在相关要点充分结合后,则可以充分强化遥感测绘效果。因此,无人机测绘运用效果对于工程测绘质量具有直接影响,相关人员应该重视各种技术的相关特点与优势[2]

2.4 HD摄影机

對于无人机测绘,遥控拍摄与高清摄像机是其主要优点之一。进行技术测量活动时,该技术可以让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工程项目附近的地质位置与地理环境,通过无人机中高清摄像机对环境进行快速了解,同时图像清晰度较高,进而有效提高数据源全面性以及可靠性。无人机测绘技术允许测量环节中通过摄像软件的调整对拍摄的图像进行放大处理,进而对各种环境进行全面监控,同时对计算机与摄像机运行过程中的缺陷问题进行控制。在测量工作中无人机采集手段具有良好机动性,在运用高清摄像机或是飞机过程中可以提供良好图像性能,同时可以借助定位监测装置体现无人值守的传输效果。

2.5操作便捷

与传统飞机相比,无人机控制操作更加简单。一般无人机操控人员仅需要通过远程系统就能够进行地面操作。另外,无人机一般选择高质量轻型碳纤维材料,便于无人机维修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在无人机测绘中,图像处理装置性能级较为突出,所以对于硬件配置并无较高要求。这些特点,均使得无人机操作更加便捷。

3土木工程测绘行业中无人机测绘技术应用创新

3.1完善数据处理体系

在土木工程测绘中应用无人机测绘会涉及数据处理体系的完善,应用该技术会促使测量方式发生变化,推动测绘手段与模式的改革,同时提升了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的科技水平。在无人机测绘手段应用实践活动中,数据处理体系是核心内容,该项工作主要是快速处理采集的测绘数据,快速剔除不达标数据信息,能够保证测绘数据精准性。在处理数据时,工作人员可以借助无人机测绘手段进行,在计算机中输入数据信息,能够进行数据备份,提高数据保密性与安全性。在土木工程中,项目涉及范围大,进行测量实践时通常需要施工企业与建筑单位安排专业人员收集信息,完成信息收集任务之后,需要科学处理这些信息,但是部分施工企业预警建筑企业的处理体系不够先进,在工作中会发生一些问题,严重影响数据处理效果,另外也会影响后续工作进行。对此,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应该对无人机测绘的应用创新加以重视,借助该技术对数据处理体系进行优化,不仅能够保证数据处理效率,还能够将该技术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并且,该技术与信息技术相融合,所以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对所测数据自动进行归类,借助大数据系统能够提升信息处理效率,还能够充分防止传统技术中由于测绘图纸损坏以及丢失问题造成数据混乱,进而为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的测绘工作提供良好便利。

3.2为特殊地形测量工作提供保障

在传统工程测量工作中,虽然一些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了解无人机测绘重要性,然而因为一些因素限制,所以并不会广泛应用该技术,无法充分发挥该技术的作用。同时,部分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开展测绘实践时,虽然应用了该技术然而并未对其在土木项目测绘方面的应用创新加以重视。对此,相关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土木测绘领域中无人机测绘应用创新加以重视,在测绘实践活动中应该全面分析相关影响因素,在充分掌握各类信息前提下进行合理运用,进而充分发挥该项技术的作用。此过程的无人机测绘应用创新涵盖减小特殊地形中测量工作的压力,进行具体应用时,主要借助该技术在地势变化明显以及云雾较大的地区开展测量工作,在不同地形中该技术均能够灵活变动,不仅可以提高测井精准度,还能够精准把控区域规划数据[3]

3.3强化数据采集精确度

要想保证土木项目测绘方面的无人机测绘价值充分发挥出来,相关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应该科学应用该项技术,以此充分保证数据信息采集精确度。在测量实践中,该项技术主要设计获取影像资料等工作,主要是在测绘实践中,借助该技术为测绘中所有物体建立坐标,之后展开精准定位,相关人员认真完成像控工作之后,能够为工程师开展图像测绘提供良好保障。该技术能够对测绘图像的图幅尺度以及比例等方面进行自动调整,其涵盖3D模型效果,能够辨识录入的信息并展开建模工作,进而提高测绘图像清晰度以及辨识度,进而为工程师顺利开展后续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开展测绘实践工作时,因为土木项目测绘工作环境具有较大差异性,所以进行实际测量时经常会发生数据缺乏准确性的问题,对此,相关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应该科学应用无人机测绘手段保证数据信息采集精准度,针对隐蔽地方展开测量,能够提高测绘内容完整性,另外可以为建筑工程建设提供了爱你改好数据保障。同时,在应用该技术时,施工企业与建筑企业应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合理划分测绘区,相关人员应该对无人机测绘要点进行充分掌握,对测绘资源展开规范性采集,以此建立精密数据库,为土木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结语:综上所述,无人机的应用为我国各行各业发展提供良好主动力,在土木工程测绘方面,无人机同样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稳步前进。无人机能够在测绘人员无法到达、环境恶劣的区域开展测绘工作,在各种环境中均具有良好适应性,充分保证测绘效率,促进土木工程稳定发展。对此,相关人员,可以在完善数据处理体系、为特殊地形测量工作提供保障、强化数据采集精确度等方面进行应用创新。

参考文献

[1]李贞蓉.浅论无人机测绘技术与应用在土木工程类测绘专业教学创新[J].科技风, 2019(25):1-1.

[2]韩宇.基于旋翼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的城市三维实景建模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2019, 42(4):4-4.

[3]宋金元,岳春芳,王健.差分GPS技术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中的应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2019, 42(10):5-5.

无人行车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关键词:铁路;行车安全;管理

在整个交通规划运输过程中,铁路运输作为我国大型货物和实际经济运行中重要的一环,需要非常重视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在实际的铁路行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要以整体的全过程安全运行基准为目的,结合系统安全和现代化的先进安全管控技术时,必须要建立起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和设备管理体系。整合全过程铁路行车安全系统化的发展要求,将各种先进的定位系统运用在安全检测和大型结构物的日常检查过程中,从而更好地提高铁路行车安全的高质高效。为了树立安全保障体系,在建立针对性的监察机构时,可以通过安全监察机构来不断地检查安全运营过程中的环节问题,对于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出示警示报告,让人们能够重视起对于设备和行车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从而避免后续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1 案例分析

1.1 事故成因

本文主要列举某地的铁路车站在日常运行过程中,A车站值班员和B车站的值班员办理了本次发车预告时通知信号员开放信号。在信号源开放信号过程中,本应按压始端的进路信号机,但却错误按压终端下行按钮。导致排列进路至A区间下行线,车站值班员在发现行车进入错误后,立即让该列车喊停。由于人为的失误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其主要发生的原因如下:

1.2 事故原因分析

1.2.1 基本作业标准不执行

造成上去案例原因的因素主要是信号源的基本操作,作业标准没有正确的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违反了技术规定的。条例值班员在值班过程中应当认真地执行操纵信号作业,保证一看、二按、三确认,四呼唤的条件下才可正确的去开放信号。但是在操作人员未按照正确的信号操作手续去进行操作时,违反了整个基本作业标准的规定,车站的值班员在互控和作业标准都无法落实的情况下,整个信号源的作业行为与信号进路排列情况相悖迟,没有进行复查,就盲目的应答并指示发车,违反了发车作业的开放信号标准。

1.2.2 岗位交接落实不彻底

A车站的值班员与信号源之间再进行离岗交接时,由于双方的值班员和信号员之间对于重点的事项交接内容不清晰,再交接不彻底的情况下,对于信号和记录的复查,确认重点作业环节出现了非常大的落差。在漏项情况出现过程中错失了发现安全隐患的机会违反了正确发车岗位作业指导书中的卡控措施时,很容易影响后续的正常发车时间。如果后续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地发现错误,发车情况,一旦出现安全隐患,后续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设备损坏等情况。在接发车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顶岗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后离岗人员才能够对于作业情况和现场的实际操作流程进行交接,才可后续离开。在接发列车过程中,车站的值班员必须亲自地办理闭塞和布置进路。明确控制台监视信号即进入表示,规定是如果信号源错误排列进路没有按照确认进入正确的方式,联控司机信号就只是发车,这种盲目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后期整个行车安全出现严重的事故。

2 事故教训

2.1 对事故进行系统性分析

经过这次事故的发生,首先应当总结教训,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在分析事故,找寻管理漏洞时,必须要对于事故的发生概况进行补强防控措施。在此过程中应当颁布组织修订岗位的安全作业手册,在对于完善的行车岗位自控和他控措施进行普及时,一定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2 加强行车室管理

在整个行车室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对于发车岗位人员进行强力的检查,在重点检查值班员和信号员之间的作业标准落实情况时,必须要主动地发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的作用。在运用视频监控和语音监听等各方面的盯控方式时,做好现场的日常检查,对于作业标准和行车室的监控工作要予以重视,从而更好地避免违章行为的发生,及时地纠正安全隐患所引发的问题。

2.3 强化关键时间段盯控

在发生安全隐患过后,运输部指导站应当总结实际隐患发生的原因。强化关键时间段盯控时,必须要执行干部带班制度,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进行强力的管控工作,特别是对于交接班的时间段和车站值班员和信号员岗位作业特殊离岗和顶岗阶段,要进行详细的排查和检查工作。从而更好地加强岗位作业标准检查指导时,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行车安全隐患出现。

3 车务段行车安全管理改进分析

3.1 培养职工安全责任意识

在铁路行车安全管理过程中,首先必须要培训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更好地提高铁路运行安全性时,必须要让工作人员重视到行车安全管理的实际意义和作用,使其能够更好地得到知情权。在参与到整个行车安全管理室,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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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时刻将安全运行管理放在首位,在培训过程中要将学习到的知识点与科学技术相融合,投入到实际工作中时,能够以更好的就业管理标准为主要重点约束自主行为时,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铁路单位必须要为职工制定专业的工作状况分析表。在咨询服务方法确定的情况下,利用科学的法规和标准配置技务咨询帮助整个行车安全系统能够有效地运行和管控。

3.2 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在实施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措施时必须要将其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去。针对车站管理员日常运营中的各种问题进行记账和问责,对于每位班组成员可以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奖惩文件,结合工作表现和行车记录评估情况进行奖励或者惩处。在提高人员的责任制时,在日常的行车管理过程中,可以将各种问题转换成分数统计,按照周期进行扣除或者加分。规定一个数值作为警告通知,如果扣掉的分数达到该数值,那么将对此员工进行解雇,这也是避免人为安全隐患的措施之一。另外,为了更好地加强人为因素的制的安全隐患,在日常的人员管理过程中,单位应当提高人员的工作条件,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时,可以建立起个人信息档案對于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在工作中及时地与下属进行沟通联系。降低存在的人为问题和不稳定工作因素时,可以更好地掌握职工的个人情况。解决员工问题的情况下,能够让员工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专心致志的对于自身工作负责。

3.3 加强安全监管

最后,相关的铁路行车管理单位必须要对于薄弱的安全隐患,还结合铁路进行环节进行详细地监督管理。可以对于以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记录,防止后期相同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根据有效的记录文件来进行处理,利用已有的经验制定防控措施,避免后续事故的二次发生。在调查薄弱环节时,必须要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来改善现有问题,从而更好地提高铁路运输行车的总体安全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铁路行车安全系统的各方面工作管控,再发生安全隐患和事故时,必须要找出引起该隐患发生的具体原因,并通过科学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改善。在此过程中,必须要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时间能够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从而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的行车标准措施,提高铁路系统的安全系数。

参考文献:

[1]张文正.铁路行车安全管理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18):284.

[2]李娜,李元.提高铁路行车安全指数的几点建议[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9):222.

[3]刘甲申.铁道部召开铁路行车安全学术研讨会[J].劳动保护,1992(12):5.

[4]张清来.建立安全管理循环闭合控制体系,保障铁路行车安全[J].四川水泥,2020(3):212.

[5]李翔.铁路行车安全事故分析及对策研究[J].河南科技,2020(7):96-98.

无人行车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摘 要: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业也渐渐的蓬勃发展了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这一现况,同时,这也表明了中国的交通运输业正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对交通运输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保障中国高速铁路行车安全的关键因素。从宏观上分析,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的主要核心技术可以有效保障其信号的正确与成效。因此,为探究分析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对列车行车安全的影响,本文主要针对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与思考,从而针对列控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或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分析;探究

在我国的经济进入了迅猛发展的一个阶段,其中,包括我国的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地发展了起来,进入了一个交通可便利的阶段,现阶段中国的高速铁路不仅为我们带来了交通的便捷性,且高速铁路早也成为了人们心中的一道美丽彩虹。从整体来看,我国的高速铁路在今天能够做到稳定、安全、快速、便捷,这主要归功于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劳动智慧,以及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的强大功能,目前,我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不仅可以實现列车自动控制,且可以解决此类型关键技术。通过不断改善我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国家高速铁路的持续有序发展,另外,通过不断对国家高速铁路信号系统进行改善与研究,发现其中的不足与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高速铁路的行车稳定与安全。

一、探析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的作用

我国高速铁路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求,并要按要求去控制列控系统,其列控系统按等级分成五个级别,每个级别都有其所对应的列车时速,以现代(CTCS)为核心技术的称为“铁路信息系统国”[1]。而在运行中的高速铁路更是脱离不了信号系统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来,由于铁路信号系统的出现,让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行车安全大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现如今,国家高速铁路得到了飞速发展,并在不断的进步与提速,随着我国列车行驶速度的变快,这意味着对国内列车的安全行驶要求将变得更高,可见,为确保我国列车的安全与稳定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二、我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的特点

信号的控制与信息管理上层机构包含各个分开性的控制和一个集中管制的行车自动控制,以及显示信息的一个系统。其中,包括具备较大的容错管控技术和安全管控能力,调度中心是管控和命令监督运行状况及定位的[2]。如果要下达命令和执行的话,那么就需要车站或区间来执行设备,已达到完成任务的作用,如果调度中心出现计故障的情况下,此时需要人工控制了,由区域信号来控制设备,以实现建立进路和解锁进路,还有区间闭塞各功能[3]。对列车站相应的联锁或闭塞设备启动,就要通过驱动达到一个安全性管控。系统的处理信息和运用的灵活性能够起到调度指挥与控制行车,管理列车行驶信息等。如需人和机器管控的话,就要输入相关的控制程序来实现 [4]。

三、我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存在的缺陷

(一)系统技术和体系结构的不足

我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没有明确的技术标准与体系结构,以致于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厂家对技术和结构的认识不够,仍对此还是比较模糊的,于是,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技术标准出现滞后性,还有一些体系结构并不能满足现代的发展现状。导致出现了这样的一种状况,这就是与社会出现严重脱离了,由此,若一些生产的列车控制系统质量不过关,这将严重影响我国的铁路安全持续发展。

(二)系统的基础平台及研究的问题

我们知道列车在运行时,而作为列车控制系统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如今,国家列车控制系统是应用于基础平台和基础研究的,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效率和管理,但是并不能确保合理控制和运用计算机技术的。特别是SIL的操作系统,在国内是没有一定的标准的[5]。除此之外,另一个能够起效的是软件开发工具与检测系统,但其中有着较大的漏洞,目前列车控制系统功能测试是不能避免软件故障产生的安全隐患的,因此,国家采取的列控系统要进行相关的改善与优化,以最大化避免产生故障事件,并以此来确保列车运行中的安全。

(三)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的不足

如今我国列车运行系统是运用于高铁之中的,因此需要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列车的行驶安全。我国列车运行系统缺乏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而不能防范列车行车中的安全隐患问题。此外,当前国内的高速铁路运用的列车控制系统都是分散的在每个铁路局单独管理的,所以导致各个局之间缺少沟通交流,这样是不能确保高速铁路行车的稳定与安全的。

四、对我国高铁信号系统运行能力的解决对策

(一)对系统进行技术与体系结构的优化

想要提升我国高铁信号系统的行车能力,一方面,就要进行相关的技术及体系结构的优化,并对现阶段国家高速铁路信号的技术标准进行规划改善,同时在相应部门指导下再规划统一行车标准。另外,从另一方面要加强建立行业的标准和生产的体制,通过双管齐下,确保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有序运行。

(二)分析基础技术的主要作用

实践证明,基础技术的研究是我国高铁信号系统发展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确保铁路行车的关键性因素,因此,从当前发展的现状看,我们要对基础技术进行探析,同时要建立有实际作用的基础平台,从而保障列车行车的稳定性与安全性[6]。另外,对基础技术进行研究也是有利于铁路信号系统革新发展的,假如基础技术出现失稳性,就会导致高铁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风险,以及不能保证高铁行车的安全性。

(三)采用新型科学技术

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的发展,自然是离不开技术的帮助的,特别是现如今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的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身体素养和探究能力,合理的应用科学技术至铁路信号系统中,以此推动我国高铁列车的持续安全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最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同时,人们出行的最佳交通工具-高铁,高铁作为出行最为便捷的交通工具,那么支持高铁稳定与安全地发展的设备是中国高速铁路信号系统,而高速铁路信号系统以列控系统作为主体,所以我们要从主体因素出发,以分析它存在问题,接着提出相关的解决策略,从而优化中国铁路信号系统,进一步推动中国高速高铁的持续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琳玲. 高铁信号系统故障的分析与处理[J]. 现代信息科技, 2017, 1(3):70-71.

[2]贺云霞. 浅析高速铁路工程信号系统的安全及管理模式[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7(06):141-143.

[3]林绍刚, 余卫巍, 甘胜强. 高速铁路信号监测分析及精细化管理的思考[J]. 高速铁路技术, 2016, 7(2):50-53.

[4]杨连报. 高速铁路信号系统大数据规范化研究与运维决策支持[D]. 北京交通大学, 2015.

[5]高速铁路通信信号项目标准化建设综合评价研究[D]. 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管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5.

[6]曲大军. 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网络安全与统一管控[J]. 电子制作, 2017(14):81-82.

无人行车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摘要:电动自行车这一新型的道路交通工具在短短的几年内数量急剧增加,成为广大群众的主要出行工具。但由于我国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法律缺失的现象,使得电动自行车在带给群众方便实惠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文章对电动自行车在实践中存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展开相关法律研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缺失;管理;对策

由于近些年来全国各大中城市对于摩托车在市区的行驶进行了限制,以及汽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加大了机动车的使用成本,使得电动自行车这一新兴的道路交通工具在短短的几年内数量急剧增加,迅速走进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中,家庭轿车、公共汽车、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主要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在为群众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的缺失,即使相关法律有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也只是原则性的,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有必要对电动自行车及其在现实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让电动自行车在道路和法律上都能更加“畅通无阻”的行驶。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999)(以下简称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行人力骑车、电动或电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技术性能要求:

最高时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整车质量(重量):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续行里程: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少于25km。

最大骑行噪声: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速度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

百公里电耗: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电动机动率: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而与此相对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另外,根据我国2004年10月1日出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国家标准中对摩托车规定为“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每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该标准同时还规定:“使用电动驱动的车辆,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而小于50公里每小时的二轮或三轮车辆为轻便摩托车”。

因此,只有时速在20公里以下且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才属非机动车范畴。而其他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的车辆,则应定性为摩托车,应按照机动车辆的身份进行管理。

二、电动自行车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在已成为世界电动自行车生产量、销售量最大的国家。大量增加的电动自行车对城市的交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对电动自行车规定具体的管理方式,各地政府部门都根据当地的实际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第一种是以上海等城市为代表,當地政府部门立法的形式,承认其合法性,把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发放拍照,并相应地规范生产厂家;第二种是以广州、武汉等城市为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行车不准安装动力装置等,认定电动自行车上路为非法,并不给核发牌照,且一旦发现其上路,即责令骑车人拆除动力装置并接受处罚;第三种是以北京等城市为代表,由于没有相应依据,本来城市自行车的管理难度就非常大,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更加难以管理,因此不允许核发牌照,但在管理上相对较松。现在北京市对于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进行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从目前的发展形式看,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交通管理。

正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电动自行车在为群众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管理工作制造了很多的难题:

(一)车辆超标现象严重

现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都“超标”,据有关数据统计表明,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抽查显示80%均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整车质量、最高车速、鸣号装置等主要指标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尤其电动自行车时速一般超过20公里,有的竟然达到了50公里,电动自行车“摩托化”的倾向日益明显。超标车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车速超标。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行驶的最高时速在15公里/小时。而这些超标车辆的车速可以达到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由于这些车辆的制动装置是以低时速的标准生产的,所以,超速行驶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车重超标。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重量应在40公斤以内。但生产厂家为了追求时尚的外观和低廉的材料成本,使用大量劣质材料,车身重超过国家标准。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类似轻便摩托车的踏板式电动自行车质量大大超过了40公斤。由于质量增加,物体惯性增加,在发生事故时撞击力增大,加重了事故损伤后果。

3、无脚踏功能。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由人力脚踏驱动时,30分钟骑行距离不应少于7公里。然而在城市街道上随处可看到踏板样式的电动两轮车,其脚踏已经被取掉,失去了骑行功能。由于没有脚踏功能,势必要增大电力驱动的输出功率,提高电动自行车的起步加速性能。这样为车辆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提供了条件。

(二)易发生交通事故

由于车辆驾驶人和车辆自身性能等原因,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持续增加,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数据显示:2006年,浙江省发生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3957起,死亡430人,伤4371人,分别占总数的10.8%、6.5%和10.3%,其中死亡人数与2005年同比上升47.8%。2007年全国因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9.9%。

1、车辆驾驶人因素。由于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不必经过培训、考核就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这些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对车辆机械性能更是难以掌握,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不能正确处理和及时避让,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这类车没有上牌,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逃逸,加大了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难度。

2、车辆自身性能因素。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制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米。当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车辆存在超速、超重等违规现象,而车辆的制动系统在超速行驶中经常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驾驶人通常也没有头盔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比普通自行车的损失更大、后果更加严重。

(三)自带电池对环境的污染

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电池多为铅酸蓄电池,也有部分动力型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铅布电池、锌空气电池被应用于电动自行车,但因这些电池价格相对较高,所占比例很小,主要仍是为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属于高污染产品,现今还没有可以完全处理的方法,每年产生的废旧电池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由于电动自行车产销量的不断增加,对铅酸蓄电池的需求也持续加大,只有解决好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才能保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对策

(一)国家统一立法,修订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并严格执行

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行驶的最高时速在15公里/小时。这是我国现有的两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法律,按照法律效力等级应当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即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在15公里/小时。这样就产生了矛盾: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出时速在20公里/小时的车辆却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能上路。针对这样的问题,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便利驾驶人使用的情况下,建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即执行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的国家标准。同时,应当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细则,改变现在电动自行车出现的无法可依的局面。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的管理

當前电动自行车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源头管理不力造成的。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质量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出厂销售、流入社会。对无证经营的或生产、销售非公告目录车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厂家、商家坚决予以取缔和整顿,同时细化制定标准的电动车通用技术标准,在整车质量、车速、车身长宽以及车架等安全设备做详细规定,对超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车定性为“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管理,将电动自行车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纳入正规渠道管理。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

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作为道路交通参与人,在享受出行便利的同时理应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驾驶条件、驾驶资格与普通自行车相同,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电动自行车的机械性能与普通自行车完全不同,而与踏板摩托车很相似,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省却了办理驾驶证的步骤。现实中,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证,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甚少,因而很容易忽视骑行中的安全问题。建议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规范,即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参加类似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根据电动自行车的特性参加道路安全知识和道路骑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电动自行车驾驶资格后方能上路;已经拥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直接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必另行参加考试。而后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资格统一纳入到车辆管理系统中去,这样的好处在于:对驾驶人进行驾前考核,促使其掌握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可以有效的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个很好的制约,使其认识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有人管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与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一样都会被记录在案。

(四)全面实施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户籍化管理

我国对普通自行车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从生产、销售、使用到管理都积累了很多的经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完全可以进行借鉴。2007年为从源头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公安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实行自行车刻制编码和购销登记制度。这对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一次很好的契机,应当由上述部门制定更加详细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统一推行,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户籍登记,逐车建立车辆档案,核发电动自行车牌照,使电动自行车与其它机动车一样在道路上受到交通法律法规的约束。

参考文献:

1、电动自行车武汉“规范之旅”[EB/OL].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07-07/03/content_37986.htm,2007-07-03.

2、电动自行车北京禁改限[EB/OL].http://www.ycwb.com/gb/content/2005-12/31/content_1047791.htm,2005-12-31.

(作者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无人行车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摘 要】2012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重要性,确定了发展目标。

【关键词】步行交通;慢行交通 慢行空间;慢行节点

引言

近几年随着邢台市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城市化的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汽车的数量也随之攀升。同时也带来了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等令城市居民头疼的问题,日益嚴重的交通问题也严重造成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制约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因此,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步行和自行车无疑是出行选择的首选,合理规划慢行系统对打造国家级“园林城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具有深远意义。

一、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必要性

1.自行车交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得到普遍重视和大力发展

2.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有利于降低政府交通管理难度

3.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能有效解决交通拓展中的土地紧缺问题

4.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可抑制汽车交通带来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5.自行车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补充

二、规划原则、目标

1、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坚持节约集约。

2、规划目标:

(1)制定合理的慢行空间发展策略,具前瞻性地引导市民的慢行出行行为,为构建和谐城市、和谐交通发挥作用;

(2)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慢行环境,营造良好城市氛围,为市民休闲、健身提供场所;

(3)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空间与停车空间交织、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重塑良好交通秩序;

(4)制定各类慢行空间的设计指引和说明,为慢行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构筑高标准的慢行空间,为城市树立良好形象。

三、系统构成

1.步行交通系统

步行路径与网络:通过步行方式可以联系不同地点的路径网络,大部分是依托道路形成的人行道,少数是绿地和商业区内部形成的独立存在的路径。

步行设施与环境:围绕或分布在步行路径和网络上的各种设施与环境,包括沿街界面、建筑、人行道地面铺装、公共艺术品、无障碍设施、夜间照明系统等。

2.自行车交通系统

自行车道路网:由单独设置的自行车专用路、城市道路两侧的自行车道组成一个能保证非机动车连续交通的网络。

停车设施:由单独设置的配建或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沿街非机动车停车带等组成。

四、慢行交通空间策略规划

1.慢行交通系统空间分类

慢行节点:以人流集散为主要功能的慢行核心点,也包括交通宁静化中的安宁过街设施。如:广场、步行街、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

慢行圈:以居住区、商业区等为慢行吸引点,打造慢行休闲圈和慢行商业圈。

慢行廊:是指由步行、非机动车通行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慢行道路。包括步行廊道、自行车廊道以及滨河休闲景观廊道。

2.慢行交通发展策略

1)快慢分行

2)快慢衔接

3)慢行优先

3.慢行空间发展策略规划

根据上述慢行交通系统空间分类和慢行交通系统发展策略的分析,针对邢台市慢行交通特性,进行慢行交通空间发展策略规划,旨在将慢行空间与慢行发展策略结合起来,在不同的慢行空间实施有效的发展策略,从而构建和谐、方便、安全的慢行空间环境。根据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不同,合理规划慢行节点、慢行圈、慢行廊道的空间布置形式,尽可能的利用邢台河湖水系等有利的自然条件,突出邢台的城市特色,特制定以下慢行系统发展策略:

慢行节点:慢行优先策略;

慢行圈:快慢衔接策略;

慢行廊:快慢分行策略。

五、步行交通设施规划

步行交通设施规划是针对布局规划中步行交通的各类节点设施、廊道设施、网络设施的新建、改建计划。例如步行过街设施、步行廊道、快慢衔接设施等。

1.人行道规划

(1)以满足行人活动的要求为目的,并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连续性。其宽度按人行带(0.75 米)的倍数考虑,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 米。

(2)清除违章占用人行道的各种摊点、临时建筑,以保障步行者的正当权益和人行道的畅通。

(3)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

(4)加强人行道的维修管理,确保人行道路面的整洁、美观。改善人行道沿线单位与建筑物出入口通道,使其与人行道路面高程上一致,防止中断、突起等不协调的状况。

(5)对于水系、河边的人行道应根据实际地形、地物和景观创造适当的游憩、散步环境,加强绿化、服务设施,适当配置可供休息的椅凳及花草树木等。

2.行人过街设施规划

行人过街设施主要包括: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

六、自行车交通设施规划

自行车交通以其出行机动灵活、准时、节省空间的特点适合中短距离出行。随着公共交通的完善,自行车逐渐发展成为与公交接驳的末端交通工具。

1.修建自行车道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1)自行车专用道路应严格实行机非分离,按照20km/h的要求进行线形设计。

(2)自行车道路面宽度应按照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宽度应加0.25m。

(3)交叉口范围内的自行车道宽度宜加宽0.5m,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相应路段的自行车道宽度,保证自行车安全、迅速通过。

(4)自行车道路面应平整、抗滑、耐磨,路面铺装宜与周边环境相结合,可采用彩色路面形式,起到美观、警示等作用如图4-16所示。

(5)自行车道上的排水设施需要结合道路整体进行设计,排水设施结构应不妨碍自行车交通,具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易于日常维护 。

2.自行车过街设施规划

(1)基本要求

自行车过街尽量采用平面过街方式,自行车过街设施规划一般宜与行人过街设施相结合,宜同步考虑、同步规划。

(2)路段过街

自行车宜采取下推方式与行人共用路段设施过街,推行时占用的宽度为0.85m。部分自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可适当加宽过街设施宽度,并施画过街标志,

(3)交叉口过街

1)交叉口位置自行车过街设施的设置,应考虑自行车过街需求、机非干扰程度、信号灯相位设置、交叉口用地范围等因素综合确定。

2)自行车交叉口左转过街时宜施画自行車左转待转线,确定左转待转区。

3)右转机动车流量较大时,建议对右转机动车采取相应的信号控制,保证同侧非机动车过街不受干扰。

3.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

(1)建立停车设施的必要性及功能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高质量停车设施的使用会刺激自行车使用量的上升,对于步行者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建立和完善自行车停车设施,规范自行车停车的管理,对于市民安全方便的使用自行车这一交通工具,实行出行需求,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自行车停放政策

1)尽量利用和改造市区已有自行车停放设施;

2)对于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同步按规定设立停车场或停车棚;

3)考虑到市民停车的需要,在公交站点、大型建筑和文化娱乐设施附近应设置专用停车场;

4)对于大型公交站场或转乘换乘枢纽站处,视自行车的停车要求量,设置一定规模的停车场,以方便骑车人在此驻车换乘,节约上下班时间;对于居民使用自行车频率较高的购物休闲场所,宜在附近区域修建停车设施。

(3)自行车停车位选择的影响因素

非机动车停车位选择的影响因素如下:

1)自行车停车分布。停车场在区域内应分散多处设置,方便停放,并充分利用人流稀少的支路、街巷空地。

2)停车后的步行距离。停车场的设置地点与出行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以不超过100m 为宜,特殊情况下也不要超过150m。

3)停车场出入口道路的选择。停车场应避免设在交叉口和主要干道附近,尽可能使停车场出入口避开主干路。

4)土地的开发费用。停车场应尽量充分利用空闲土地,如人行道的绿带、快慢车流的分隔带、人流稀少的街巷等,以节约土地开发的费用。

七、结记

慢行交通作为一种中、短距离的出行方式,能耗少且无污染,对缓解机动车交通拥堵、优化城市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到规划期末步行和自行车分担率达到70%后,将有效的降低小汽车的出行比例,缓解机动车造成的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汽车尾气污染等问题。市政府应加紧制定慢行交管政策引导居民中、短距离的非机动车出行、“步行+公交”和 “自行车+公交”的合理换乘方式和理念,为城市居民提供舒适、宁静、公平的慢行设施和环境,最终形成以人为本、体现邢台特色的慢行系统。

参考文献:

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3.《邢台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4.《邢台市市区人行过街通道规划(2010-2020)》;

5.《邢台市区公共交通场站规划(2011-2020)》;

6.《邢台市绿道绿廊建设规划(20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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