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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第1篇

教学目标:

1.知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救亡图存的抗争事例,认识中国共产党成立的伟大意义,体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内涵。

2.知道毛泽东等革命先辈的远大抱负及为中华民族做出的杰出贡献,了解红军经受的重重困难及付出的巨大牺牲。学习他们从小立志、严于律己、不怕困难、不断追求等优良品质。

3.知道一些革命遗迹,养成尊重历史文化、发扬革命传统、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好习惯。

4.能够与同学一起讲讲革命故事或者开展一些学习、纪念等活动。

教学准备:

1.收集整理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资料。

2.学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3.收集红军歌谣及红军在井冈山生活或战斗的故事,

4.准备毛泽东的诗词《七律长征》及红军长征的故事。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南湖船上的伟大决定

一、伴随歌声,走进历史。

教师播放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学生跟着齐唱,让学生伴随歌曲旋律走进那个革命的年代。

二、图片上的故事。

教师投影展示“《共产党宣言》影印本”“中国共产党一大’上海会址”“浙江嘉兴南湖游船”图片,引导学生阅读课本内容,然后让学生讲述每一幅图片上所反映的故事。教师对学生讲述的故事给予评定。

三、形象比喻,明确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意义。

在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意义及队伍发展壮大后,引导学生用形象的比喻和优美贴切的语言表达其成立的意义。如:“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犹如黑暗中亮起了一盏明灯,照亮了中华民族前进的方向”等。

四、听故事,品读诗词。

1.学生列举“中共一大”代表名单。

2.学生讲述自己准备的毛主席青少年时期的故事,或朗诵毛主席诗词,并请听众谈谈从中受到的教育。讲故事、朗诵诗词的学生与听众相互评分,最后评出优胜者。

五、用行动庆祝党的生日。

1.学生根据自己的了解,说说“七一”庆祝活动的方式。

2.学生制作贺卡,作为送给党的礼物。

第二课时

红星照耀井冈山

一、历史回放

老师向学生直观展现当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力量逐步壮大的情况:在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等革命活动遇挫后做出正确决策向农村进军,在农村组建革命队伍,并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

二、学习感悟

1.分组讨论: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遇挫后,为什么选择向农村进军?井冈山为什么被人们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

2.师生交流

组织采取讲故事、朗诵歌谣、问答等形式,介绍自己对红军的了解。

三、感悟红军精神

红军在井冈山总是能以少胜多、以小打大,是为什么?引导学生感悟红军的精神。

第三课时

红军不怕远征难

一、新课导入:

同学们请看老红军黄镇的漫画。大致含义为黄镇在艰苦条件下仍然笔耕不辍。用手中的笔表现了红军战士生活战斗的情景。长征途中的风土人情、汹涌的大渡河、只剩下十三根铁索的泸定桥、寒冷的雪山、荒芜的大草地,都是他作画的素材。长征中“大渡河”“泸定桥”“雪山”“草地”是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吗?这么恶劣的环境,红军是如何克服的?红军长征胜利了,有什么意义?等等,我们学习完这一课后,就会弄懂上述问题的。

二、感悟体验

1.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和红军长征的开始

从1930年冬到1931年秋,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央革命根据地连续进行了三次反革命“围剿”。毛泽东根据敌强我弱的情况,采取避敌主力,诱敌深入,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方针,干净、利落地粉碎了敌人的三次反革命“围剿”。红色政权巍然屹立在中华大地上,同国民党政权对峙。

1933年2月,蒋介石调集军队50万人,分左、中、右三路,对中央革命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围剿”。周恩来和朱德抵制了王明等人的错误指令,采用声东击西,集中优势兵力,在运动中歼灭敌军的战略战术,于1933年春,打破了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围剿”。第五次反“围剿”开始时,博古、李德等人不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御敌于国门之外”的口号,命令红军强行进攻,接着是死守广昌,伤亡惨重。广昌失陷后,又分兵把守,

结果是节节抵御,节节挨打。一年也没有粉碎敌人的“围剿”,被迫实行转移。

2.遵义会议和长征的胜利

1935年1月红军占领遵义后,中央在此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党、红军和中国革命,成为党的历史上一次生死攸关的转折点。那么遵义会议的具体情况怎样?这次会议后红军原有的被动挨打局面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改变?遵义会议

遵义会议的内容:①集中全力解决博古等人在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错误,取消博古在军事上的指挥权,肯定毛泽东的正确主张;②会后确定军事上由毛泽东、周恩来负责指挥;③这次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④这次会议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是党的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教师小结:遵义会议上。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实践,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认识到毛泽东军事思想的正确性,从而在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

3.遵义会议后长征的历程

红军从江西瑞金出发,经过四道封锁线,渡过湘江、损失过半,在毛泽东的提议下,由湖南进入贵州,攻占遵义,召开遵义会议。四渡赤水河是遵义会议后首次改变被动地位的行动。打乱了敌人的围剿行动,然后在云南渡过金沙江。彻底摆脱敌人的包围。接着北上,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又翻过大雪山,进入草地。出草地后,进入甘肃,1935年10月,党中央和红一方面军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到达陕甘革命根据地的吴起镇,与陕北红军胜利会师。

学生在回答时,教师同时写出板书:从江西、福建出发渡过湘江抢渡乌江,攻占遵义,召开遵义会议四渡赤水河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雪山过草地经甘肃到达陕北吴起镇。

三、红军长征的意义

1.长征粉碎了敌人“围剿”红军、扼杀中国革命的企图,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

2.红军冲破国民党反动派的围追堵截,克服雪山草地的自然险阻,战胜党内分裂的危机,最后到达陕北不足三万人。但这是经过千锤百炼保存下来的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精华。他们构成了以后领导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主干。

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第2篇

教学目标:

1.知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救亡图存的抗争事例,认识中国共产党成立的伟大意义,体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内涵。

2.知道毛泽东等革命先辈的远大抱负及为中华民族做出的杰出贡献,了解红军经受的重重困难及付出的巨大牺牲。学习他们从小立志、严于律己、不怕困难、不断追求等优良品质。

3.知道一些革命遗迹,养成尊重历史文化、发扬革命传统、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好习惯。

4.能够与同学一起讲讲革命故事或者开展一些学习、纪念等活动。

教学准备:

1.收集整理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资料。

2.学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3.收集红军歌谣及红军在井冈山生活或战斗的故事,

4.准备毛泽东的诗词《七律长征》及红军长征的故事。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南湖船上的伟大决定

一、伴随歌声,走进历史。

教师播放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学生跟着齐唱,让学生伴随歌曲旋律走进那个革命的年代。

二、图片上的故事。

教师投影展示“《共产党宣言》影印本”“中国共产党一大’上海会址”“浙江嘉兴南湖游船”图片,引导学生阅读课本内容,然后让学生讲述每一幅图片上所反映的故事。教师对学生讲述的故事给予评定。

三、形象比喻,明确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意义。

在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意义及队伍发展壮大后,引导学生用形象的比喻和优美贴切的语言表达其成立的意义。如:“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犹如黑暗中亮起了一盏明灯,照亮了中华民族前进的方向”等。

四、听故事,品读诗词。

1.学生列举“中共一大”代表名单。

2.学生讲述自己准备的毛主席青少年时期的故事,或朗诵毛主席诗词,并请听众谈谈从中受到的教育。讲故事、朗诵诗词的学生与听众相互评分,最后评出优胜者。

五、用行动庆祝党的生日。

1.学生根据自己的了解,说说“七一”庆祝活动的方式。

2.学生制作贺卡,作为送给党的礼物。

第二课时

红星照耀井冈山

一、历史回放

老师向学生直观展现当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力量逐步壮大的情况:在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等革命活动遇挫后做出正确决策向农村进军,在农村组建革命队伍,并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

二、学习感悟

1.分组讨论: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遇挫后,为什么选择向农村进军?井冈山为什么被人们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

2.师生交流

组织采取讲故事、朗诵歌谣、问答等形式,介绍自己对红军的了解。

三、感悟红军精神

红军在井冈山总是能以少胜多、以小打大,是为什么?引导学生感悟红军的精神。

第三课时

红军不怕远征难

一、新课导入:

同学们请看老红军黄镇的漫画。大致含义为黄镇在艰苦条件下仍然笔耕不辍。用手中的笔表现了红军战士生活战斗的情景。长征途中的风土人情、汹涌的大渡河、只剩下十三根铁索的泸定桥、寒冷的雪山、荒芜的大草地,都是他作画的素材。长征中“大渡河”“泸定桥”“雪山”“草地”是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吗?这么恶劣的环境,红军是如何克服的?红军长征胜利了,有什么意义?等等,我们学习完这一课后,就会弄懂上述问题的。

二、感悟体验

1.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和红军长征的开始

从1930年冬到1931年秋,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央革命根据地连续进行了三次反革命“围剿”。毛泽东根据敌强我弱的情况,采取避敌主力,诱敌深入,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方针,干净、利落地粉碎了敌人的三次反革命“围剿”。红色政权巍然屹立在中华大地上,同国民党政权对峙。

1933年2月,蒋介石调集军队50万人,分左、中、右三路,对中央革命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围剿”。周恩来和朱德抵制了王明等人的错误指令,采用声东击西,集中优势兵力,在运动中歼灭敌军的战略战术,于1933年春,打破了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围剿”。第五次反“围剿”开始时,博古、李德等人不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御敌于国门之外”的口号,命令红军强行进攻,接着是死守广昌,伤亡惨重。广昌失陷后,又分兵把守,

结果是节节抵御,节节挨打。一年也没有粉碎敌人的“围剿”,被迫实行转移。

2.遵义会议和长征的胜利

1935年1月红军占领遵义后,中央在此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党、红军和中国革命,成为党的历史上一次生死攸关的转折点。那么遵义会议的具体情况怎样?这次会议后红军原有的被动挨打局面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改变?遵义会议

遵义会议的内容:①集中全力解决博古等人在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错误,取消博古在军事上的指挥权,肯定毛泽东的正确主张;②会后确定军事上由毛泽东、周恩来负责指挥;③这次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④这次会议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是党的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教师小结:遵义会议上。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实践,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认识到毛泽东军事思想的正确性,从而在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

3.遵义会议后长征的历程

红军从江西瑞金出发,经过四道封锁线,渡过湘江、损失过半,在毛泽东的提议下,由湖南进入贵州,攻占遵义,召开遵义会议。四渡赤水河是遵义会议后首次改变被动地位的行动。打乱了敌人的围剿行动,然后在云南渡过金沙江。彻底摆脱敌人的包围。接着北上,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又翻过大雪山,进入草地。出草地后,进入甘肃,1935年10月,党中央和红一方面军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到达陕甘革命根据地的吴起镇,与陕北红军胜利会师。

学生在回答时,教师同时写出板书:从江西、福建出发渡过湘江抢渡乌江,攻占遵义,召开遵义会议四渡赤水河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雪山过草地经甘肃到达陕北吴起镇。

三、红军长征的意义

1.长征粉碎了敌人“围剿”红军、扼杀中国革命的企图,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

2.红军冲破国民党反动派的围追堵截,克服雪山草地的自然险阻,战胜党内分裂的危机,最后到达陕北不足三万人。但这是经过千锤百炼保存下来的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精华。他们构成了以后领导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主干。

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第3篇

泱泱中华,文明数千年,它留给世人的,不是金,不是银,而是一股正气永存的魂魄!一股中华民族的不屈之魂! 题记

悠悠五千年的中华情在这一刻升华成了挺起民族梁的中华魂。 在我们生长着的这片神奇的沃土上,孕育了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从辉煌的古代文明到水深火热的近代磨难,从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到意气风发的跨世纪,一个个新的崛起,一个个盛世的昌荣,古国文明被一代代炎黄子孙传承。

从昔日扬威世界的文明古国到近时火烧圆明园的耻辱,祖国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多少大波大浪。是那南湖的航船七月的烽火将母亲唤醒!不忘九一八事变,海兰泡惨案,五三事变,南京大屠杀的血泪史;不忘那一堵堵鲜血筑成的长城;不忘那前仆后继、死而后己的英灵。终于,东方雄狮从噩梦中唤醒,举起了奋斗的旗帜!伴着新中国的诞生,国家的科技水平逐步提高。随着神

五、神六的相继发射,中国石化,一汽,鸿海等一系列的高端技术企业跻身世界五百强。祖国已经摆脱了“东亚病夫”的阴影,正朝着前人所企盼的道路大步前行!

再回眸,那君主集权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奇特的时代。那令人叹羡的物质文明和不可企及的文化高峰背后,有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和梦幻般的希望。

今天,生在这高科技信息时代的我们,似乎更应该感谢这创造了

半神文化的先知哲人。但是,时间如梭,历史如轮,往往以史为忆不如以史为鉴。让我们不忘历史的鞭策,带着这悠悠的中华之魂,民族之魂,创造出更加绚烂的明天!

地动山摇,震断了归乡的路途;残垣断壁,毁灭了亲人的家园。就在前不久,5月12日下午14:28分,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了。还在上课的我们却不知在四川的亲友一时间变得无家可归。而在地震的前一刻,他们又在做些什么。孩子们在田野间嬉戏玩耍,追逐打闹;妇女们在河边洗衣,操持家务,就算辛苦,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鸟儿们在林间歌唱,鱼儿们在水中游泳,就连憨厚的熊猫宝宝还在梦乡之中呢!好一处世外桃源啊!难道,这也会惹来老天的妒忌,来破坏这一派和谐的景象吗?天灾,我们无法阻挡。可为何要让我的兄弟姐妹来承受你任性的惩罚呢?你可知这一震,带来多少灾难啊!

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吵着喊着要找自己的妈妈;被废墟掩埋的小朋友不停地呼唤着解放军叔叔;幸存者还在瓦片中寻找着自己的亲人。“妈妈,你在哪儿啊?”,“我的娃儿,别害怕。”,“废墟的下面还有人吗?”,搜救声,哭泣声,呼喊声,一句句撕心裂肺,我们的心都碎了,泪水止不住的滑落。我的兄弟姐妹,父老乡亲,你们一定要活着,一定要坚强!在这一刻,分秒都是那么重要,救援时间的“黄金72小时”哪怕已经过去。可救援一刻也不停下搜救的脚步,因为我们相信:奇迹就在身边。数天没日没夜的奋斗只为亲人们的生命,几天都未曾休息,只希望竭尽全力。解放军叔叔,你们是最可爱的人啊!

让我们一起努力,在华夏大地撑起一片“爱的蓝天".让我们始终坚信”人定胜天“。奇迹在继续上演的同时,死亡未曾远离。多少父母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多少人民教师为了学生献出了生命,多少人民子弟兵为了老百姓奋不顾身!那还在母亲怀中的宝贝,你可知那条短信是母亲最后的话语,那老师怀中的学生,你可知那是老师为你们上的最后一课。他们用生命歌颂着爱的伟大。

“震撼世界的七日”已经离我们有两年多了。可它所带来的痛苦是用多少物资也无法弥补的。曾经的家园荡然无存,天真开朗的微笑早已不在是孩子们的标志。留下的除了绝望还有什么!

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第4篇

地衣为什么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人们经过长期研究,终于找到了"谜底"。原来地衣不是一种单纯的植物,它是由两类植物"合伙"组成,一类是真菌,另一类是藻类。真菌吸收水分和无机物的本领很大,藻类具有叶绿素,它以真菌吸收的水份、无机物和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作原料,利用阳光进行光合作用,制成养料,与真菌共同享受。这种紧密的合作,就是地衣有如此顽强生命力之秘密。

著名昆虫学家朗德克兰佩斯特,在搜寻世界上最顽强的生存者过程中得出结论:世界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非常非常小,它就是缓步类动物。

缓步类动物几乎分布在地球上的任何长有苔藓的地方。在大洋底部,喜马拉雅之巅,蒸汽缭绕的温泉,寒冷的北极荒地,干旱的沙漠和潮湿的雨林等都有它的行踪;它甚至会出现在你家的后院。

缓步类动物真是太小了,人的肉眼根本看不见。在显微镜下观察,它们的样子很可爱,就象小玩具熊一样。这种小动物总是用四对小胖腿蹒跚爬行,从苔藓中吸取汁液。

那么,当周围的环境恶化时,这些看上去非常脆弱的小生命,怎么会比大灰熊更顽强呢?当环境恶化时,缓步类动物会把身体蜷缩起来,一动不动。这时。它们会放弃体内99%的水分,进入一种假死状态。当体温降低到一定程度时,这种动物会缩小身体,收回所有的腿,关闭体内的所有系统,直到环境改善为止。

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第5篇

一.复习目标

1.能举例说出降水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关系。

2.学会阅读世界年平均降水量分布图,说出世界降水分布的差异。

3.使用降水资料,绘制降水柱状图,并读图说出降水的变化规律。

4.在世界气候分布图上说出主要气候类型的分布地区。

5.举例分析维度位置、海陆分布、地形等对气候的影响。

6.举出日常生活中的实例,说明气候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二.复习重点与难点

1.重点:降水的季节变化;降水的空间分布规律;世界主要气候类型及其分布;影响气候的主要因素。

2.难点:绘制气温曲线和降水量柱状图;分析世界降水的分布规律的原因;世界主要气候类型及其分布。

三.导学问题

第三节 降水和降水的分布

1.从大气中降落的 、 、 等,统称为降水,主要形式是 。

2.通常用各月 图来表示一个地方一年内降水的季节变化。

3.阅读图3.21,填写下表

不同纬度地区地区降水情况(多、少)

赤道附近

南北回归线附近大陆东岸

大陆西岸

温带地区大陆内部

大陆西岸 世界降水最丰富的地区

世界降水最贫乏的地区

由此分析:影响降水量多少的因素有 、 、 。通常情况下,山地的迎风坡降水 ,背风坡降水 。

第四节世界的气候

1.天气和气候的区别在于:(1) ;(2) 2.阅读图3.23,完成下列要求,(1).填下表

分布地区气候类型

热带

温带

寒带

(2).找出主要分布在温带地区亚欧大陆东岸、内部、西岸的气候类型,并填在下表中。

分布地区气候类型

大陆东岸

大陆内部

大陆西岸

3.影响气候的主要因素是 、 、 。

4.阅读P62,“气候变暖”回答: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是受自然和人为影响,使得大气中

的含量增加。

四.疑点突破(略)

五.归纳梳理(见课件)

六.当堂达标检测题

1.关于世界降水量分布的叙述,正确的是( )

A.从低纬地区向高纬地区逐渐减少 B.南北回归线附近的大陆东岸降水少 C.赤道附近降水少,两极地区降水多 D.温带地区降水多

不屈的中国人复习范文第6篇

第一章

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的法律制度

[单选]氏族社会晚期,应运而生了经常性的威慑、处罚和镇压的暴力手段,即刑。

[单选]夏朝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为大理。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是夏。

[多选]“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刑、劓刑、膑刑、宫刑大辟。

[简答]简述中国法起源的主要特征。

夏朝建立后,原始社会的习惯转变为奴隶社会的法律,使得中国法的起源具有如下特色:

第一,法律以氏族血缘为纽带;

第二,法律内容上以刑事法制为主;

第三,法律具有早熟性。

[简答]简述《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后人大多将《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以禹命名,一方面是禹的后继者为纪念大禹;另一方面,也表明该法是继承大禹时期的有关规定制定而成。由于年代久远,《禹刑》是否是一部成文法目前尚无定论,其具体内容现也无法详考。根据一些史料记载,大体可知夏朝已初步形成奴隶制五刑,并有一些罪名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商朝的法律制度

[单选]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可考的朝代是商。

[单选]在商代的继承制度上,继承的对象主要是爵位。

[多选]夏商时期的监狱称为圜huán土、夏台、牖yǒu里、羑yǒu里。

[名词解释]内服、外服: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商王所在的地方称为“内服”,由商王直接管辖;“外服”为诸侯王、卿大夫及士的封地,他们在各自的封地内,有一定的自主权。

[简答]简述商朝的刑罚制度。

- 1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单选]周礼的核心原则是亲亲、尊尊。

[多选]周礼中“五礼”包括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简答]礼与刑的关系。

礼与刑是西周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互为表里,它们的关系体现为三方面:

(1)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礼”侧重于从积极层面进行规范,告诉人们行为的准则,用道德教化的方法禁恶于未然;“刑”侧重于从消极层面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通过刑罚镇压的方法,纠正违法行为。

(2)地位上,礼外无法,出礼入刑。一方面,制定和执行“刑”的依据在于“礼”,即礼外无法,礼是刑的指导;另一方面,“礼”需要以“刑”作为保障,违反了“礼”,就纳入到“刑”的制裁范围,刑是礼的保障和必须补充。

(3)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并不是说礼的规范对庶人没有约束力,应该是说老百姓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施行各种礼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因而可以不按照贵族的礼仪行事,但作为社会最基本准则的“亲亲”、“尊尊”之类的礼,庶人是一定要遵守的。所谓“刑不上大夫”,也不是说大夫以上的贵族就不用刑了,而是指大夫以上的人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特权。

[论述]试述“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

(1)西周统治者深刻地体会到,天命是会转移的,天不会永远眷顾某一族姓,神的意旨或自然规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天总是选择能够为民做主的统治者,从夏、商相继灭亡的经验教训来看,西周提出“德”的概念,天命总是归属于有“德”者。

(2)西周的统治者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人想要保住所受的天命,就必须“王其疾敬德”,“以德配天”。“德”表现于社会生活即“敬天保民”,就是要统治者尊敬上天,同时要时刻小心翼翼地以高标准的德严格要求自己,要“怀保小民”。标榜“敬天”,最终落实到“保民”上。“德”表现于法律上即为“明德慎罚”。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即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慎重从事,制定法规,任用法官,审理案件,施用刑罚,不可轻率。与商朝末年的滥用酷刑相比,慎罚的提出无疑具有极大的进步性。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

第二节西周的法制概况

[单选]西周穆王时期,命吕侯重修刑书,史称《吕刑》。

- 3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简答]简述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1)婚姻的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

(2)婚姻成立的要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姻成立的限制:同姓不婚。

(4)婚姻成立的程序:六礼。按其先后顺序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5)婚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

[论述]试述西周的行政法制。

(1)西周各级行政管理组织建立的最突出特点便是行政组织与宗法组织相结合,通过分封制,将政治、经济的组织套在血缘系统之上,以血缘为基础,封邦建国,构建起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宗法制通过分封,在行政组织上体现为国家行政组织的构建,在经济上体现为土地所有权的划分。

(2)在宗法制下,周王是全国最大的族长,称为“天子”;天子之位由嫡长子继承,天子之弟及庶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将其余土地分赐给自己的兄弟和亲属,称为“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方式将土地进行分赐,受封者为“士”。士是贵族的最低层,西周还通过分封异性诸侯和与异姓联姻等方法,使天下为一家,整个国家形成以周王为中心,下领诸侯、卿大夫、士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

(3)通过分封构建起全国的统治秩序的同时,各级行政管理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也确立起来,其原则是“小宗”服从“大宗”。周王是国家政治权力的最高统治者,是全国的大宗,其他领主是小宗;在诸侯国中,诸侯王是大宗,对自己领地范围内的事务有相对独立自主权。

(4)在这种政治与血缘紧密结合的统治模式中,官吏的选拔完全采用“任人唯亲”、“世卿世禄”的原则,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确定地位与职位的高低,父死子继,世代相传,保证夺取政权的家庭对全社会进行家族式的专制统治,实现了“家天下”。这样一来,礼制的“亲亲”、“尊尊”原则不仅在一个家族之内,在整个国家内部也得到了体现。

第四节西周的司法制度

[单选]西周时期的刑事诉讼称为狱。

[单选]西周时期全面负责中央司法事务的是大司寇。

[多选]西周时期的审理方法“五听”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 5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单选]春秋末期,晋国“铸刑鼎”的人是赵鞅。

[单选]春秋末期,撰写“竹刑”的是邓析。

[单选]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者是子产。

[单选]春秋时期提出“国将亡,必多制”的是叔向。

[多选]春秋末期公布成文法的诸侯国有晋国和郑国。

[多选]春秋末期,成文法的公布成为潮流。对此持反对态度的是叔向、孔子。

[名词解释]竹刑:(1)春秋时期郑国邓析作。

(2)把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故称竹刑。

(3)原为私人所作,后为国家所用,才具有法律效力。

[简答]简述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成文法公布后,法的公开成为历史潮流,从此以后,秘密法再也无法延续。同时,秘密法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以刑统罪宣告结束。并且,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礼治”的传统,“法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受到限制,为新的封建制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此外,中国法学也伴随着成文法的公布及由此所带来的争论而初步萌芽,私家法律教育逐步兴起。

第二节战国时期的变法

[单选]《法经》中类似于近代刑法典总则的篇目是《具法》。

[单选]战国时期提出“尽地力之教”的是李悝。

[单选]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法家的主张成为战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思想。

[多选]《法经》共有六篇,除《盗法》外,还有《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简答]简述《法经》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 7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3)轻罪重罚。法家主张适用刑罚时采用轻罪重罚的重刑主义。商鞅认为:对轻罪适用重刑,那么轻罪就不致产生,轻罪没有了,重罪也就无从出现了,这种观点也被称为“以刑去刑”。商鞅的这一观点被法家所推崇,后世法家多采重刑主义。

在社会动荡的战国时期,法家的“法治”主张非常适合于当时社会的需要,所谓“治乱世用重典”,这使得法家在战国时期逐步成为最主流的思想。

- 9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5)廷行事。是一种成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它可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单选]秦律规定,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行为构成盗徙封罪。

[单选]秦律中区分故意和过失,其中称故意为端。

[单选]秦规定出售的商品上必须系签标明价格的是《金布律》。

[单选]秦朝负责皇宫内廷的安全警卫的是郎中令。

[多选]秦朝选任官吏的方式有荐举、征召、任子。

[多选]秦朝中央设置的“三公”中有太尉、御史大夫、丞相。

[多选]秦律中破坏经济秩序罪的罪名有逋事、乏徭罪、匿户罪、盗徙封罪。

[名词解释]以古非今罪:即以过去之事非议或指责当朝政策和制度。

[简答]简述秦定罪量刑的原则。

(1)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3)区分故意与过失。

(4)共犯加重处罚。

(5)自首减刑。

(6)诬告反坐。

(7)犯罪连坐。

[简答]简述秦朝有关劳役刑的规定。

劳役刑是限制罪犯自由并强制其从事劳役的刑罚。当时的劳役刑名目繁多,基本形成了一套由重到轻的劳役刑体系:

(1)城旦舂,是劳役刑的一种,即强制筑城、舂米的徒刑。城旦,指男犯为筑城等劳役;舂,指女犯为舂米等劳役。

- 11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五章

汉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论述]试述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发展和演变,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汉高祖至汉武帝即位前的六十多年间,黄老“无为而治”思想居统治地位,辅之以儒、法思想;第二,自汉武帝起,强化中央集权,以儒家思想为主,礼法并用。

(1)黄老“无为而治”。

黄老学派是战国时期兴起的假托黄帝、老子为其创始人的学派,道、法兼容,排斥儒术,但至汉初黄老学派已具有道、儒、法相结合的特点,认为最高规则是“天道”,法律的权威源于自然的“道”,即“道生法”。“道”的基本内容就是“无为而治”,即顺应自然和社会规律实行统治。贯彻黄老“清静无为”思想,汉初统治者施行轻徭薄赋,减轻民众负担。约法省刑,使法律内容应尽可能简单易懂,便于官民掌握。

(2)以儒为主,礼法并用。

①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至汉武帝在位时,中央政权日益巩固,社会趋于稳定,整个中国逐渐形成大一统的局面。汉初奉行的“清静无为”思想无法适应西汉中期出现的社会局面。董仲舒应时改造儒家理论,宣扬法自君出、维护君权的至高无上性,符合汉武帝即位后的政治需求,即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并实现意识形态方面的大一统。为此,在思想上,汉武帝认可并推行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

②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董仲舒在先秦儒学基础上,吸收各家学说中有益成分而形成的以儒法合流为特色的一种新的思想体系。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思想被汉武帝采纳,并以此为核心,形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影响了以后各朝代的法制建设。

第二节汉朝的立法概况

[单选]汉初主持制定《九章律》的是萧何。

[单选]汉高祖刘邦攻克咸阳后,为赢得民心颁布的法令是“约法三章”。

[多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

[简答]简述汉朝的主要法律形式。

(1)律,是汉朝基本法律形式,经过一定立法程序修订后颁布的,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律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以至朝贺礼制等内容。因此,汉朝的律比较齐备,不过汉律是各代君主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进行增损逐渐发展而来的,没有经过全面而系统的整理修订,各律之间存在重复矛盾,内容相当繁杂。

- 13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1)除特殊犯罪和诬告及杀伤罪外,一般可以免刑。

(2)具体刑罚上给予宽宥。

(3)监禁期间免戴刑具的优待。

(4)女徒顾山。为女徒犯规定专门的赎罪办法。

[简答]简述汉中央行政机关及其发展特点。

第一,继续沿用皇帝的称号,进一步将皇权神秘化、制度化。在“君权神授”说的支配下,宣扬皇帝是沟通天与人的中介,皇帝对臣民的统治是天意所为,而且将皇权神圣地位法律化。

第二,实行“三公九卿”。“三公”仍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辅佐天子总理国政,职权甚重;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以副相之职,掌管监察。三公之下为“九卿”,即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分管礼仪祭祀、宫廷禁卫、皇室服务、司法审判、财政赋税、外交等事务。

第三,尚书台的形成与发展。自汉武帝时起,为加强皇权,与国家行政机构相抗衡的皇帝侍从机构开始参政,原本只在内廷掌管图书、奏章的尚书逐渐被委以处理军国大事的重任,由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决策国家大事。随后建立尚书台,扩充组织。东汉光武帝时,尚书台组织日益庞大,成为“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的主要行政机构,三公形同虚设。

汉朝中央机构的发展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以皇帝为最高权威,以三公为中央行政中枢,以九卿分领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结构体系基本确立,并成为后来中央集权政治的基本模式;二是皇权的强化,导致宫廷组织对中央行政机构权力的侵蚀,掌握实际的决策权,由此演变为外戚和宦官的交相专权。

[论述]试述文景时期刑制改革的内容与意义。

文帝十三年正式改革刑制,主要是废除肉刑,以笞、徒、死刑来取代原有的刑罚。具体为:把黥刑改为髡kūn钳城旦舂,劓yì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chī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但文帝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病,一是将原来的斩右趾上升为死刑,由轻改重;二是斩左趾和劓刑分别改为笞五百和笞三百,笞数过多,难保活命,往往是笞未毕人已死。

汉景帝执政之后,进一步完善文帝改制的内容。一方面,两次减少笞的数量。另一方面,景帝命丞相刘舍和御史大夫卫绾制定《菙令》,具体规定执行笞刑的刑具尺寸、重量、规模,行刑时中途不得更换人。至此杖刑开始规范化,“自是笞者得全”。

汉文景帝废除残人肢体、刻人肌肤的肉刑,具有进步历史意义,不仅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且还使中国刑罚制度摆脱原始形态,由野蛮残酷走向更为人道文明的道路。这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后世以身体刑、劳役刑为主体的“五刑”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 15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论述]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三国时期:“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三国时期,战乱不止,统治者急需以法律安定社会秩序,树立自己的权威。因此,三国统治者在肯定礼治对法制具有指导作用的同时,格外强调法律在治理乱世、拨乱反正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主张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执法从严,依法行赏罚,务使百姓相信令必行、禁必止。

(2)两晋时期:纳礼入律。建立晋朝的司马氏集团,是东汉末年发展起来的世家大族,他们以精通儒学而在社会中占有特殊地位。掌握了最高政治权力后,封建纲常思想、以礼治国和礼律“相须为用”等思想倍受他们的青睐,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所主张的礼律合一在晋朝有了长足的发展,为隋唐法律“一准乎礼”奠定了基础。

(3)南北朝时期,礼律进一步融合。南北朝时,南朝继承两晋的法制,在法制指导思想上,亦是如此。而北朝的统治者作为异族入主中原后,基于中原文化在当时的先进性,他们十分热衷于“汉化”,也注意到引礼入法对统治的重大意义,更加注重礼与律的融合,法律思想的核心仍然是德主刑辅。北方少数民族在吸收汉文化,改造自己文化传统的同时,也为汉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在礼律融合思想的指导下,他们创建出许多新的法律制度,促使礼与律的进一步融合,并为后世立法所继承。因此,南北朝时期,北朝法制是中国法制儒家化的重要阶段,所以程树德曾说:“中原律学,衰于南而盛于北。”

第二节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概况

[单选]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篇并置于律首的是《北齐律》。

[单选]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而著称的律典是《北齐律》。

[多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形式有律、令、科、格、式。

[简答]简述北齐《北齐律》的内容及影响。

在篇数上,《北齐律》将法典的篇数简化为十二篇。被赞誉为“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在体例上,《北齐律》取《泰始律》中《刑名》的“名”字、《法例》中的“例”字,合为《名例律》,从此确定下来,相当于今天的刑法总则。在内容上,《北齐律》总结并继承前代的经验和成果,加以改革创新,确立了以死、流、徒、杖、鞭为基础的五刑,成为新的封建制五刑的基础;又将对封建国家危害最重的十种犯罪行为列为“重罪十条”,严加处罚,成为后世“十恶”的雏形。《北齐律》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开隋唐律之先河,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简答]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发展。

- 17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2)运用五种丧服所体现出来的亲疏远近关系来定罪量刑是指: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以卑犯尊,处罚越重。反之,服制越远,以尊犯卑,处罚相对变重;以卑犯尊,处罚相对减轻。

(3)“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确立,是儒家礼治与法律结合的重要标志,由于它适用于社会上的一切人,具有最广泛的普遍适用性,因此,人们把记载有该原则的《泰始律》称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律。“准五服以制罪”原则从《泰始律》确立以后,一直延续至明清。

第四节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制度

[单选]实施用挨饿的方法迫使囚犯招供的“测罚”之刑的是南梁。

[单选]中央司法机关设律博士始于曹魏。

[多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称谓有廷尉、大理、秋官大司寇、大理寺。

[名词解释]死刑复奏制: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

[简答]简述直诉制度的形成。

西晋时出现了允许有重大冤屈者可以不受诉讼级别的限制,将冤屈直接诉于皇帝或者钦差大臣的直诉制度。晋武帝时,在朝堂外设置登闻鼓,允许有重大冤屈者不受审级限制,击鼓向皇帝直诉。直诉制度的设立,有利于最高统治者掌握狱情,自上而下进行司法监督,加强对司法权的控制。

- 19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三节唐朝的立法概况

[单选]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系统的行政法典是《唐六典》。

[单选]“加役流”作为死刑的减刑始于《贞观律》。

[单选]我国现存第一部内容最完整的最具社会影响的法典是《永徽律疏》。

[多选]唐律的特点有礼法结合、首创“疏议”、律条简约、立法技术完善。

[多选]唐朝法律的形式有律、令、格、式、典。

[简答]简述唐朝各种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

(1)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明显的区别。律以刑法为内容,令、格和式则以国家制度、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为内容,各有自己调整的范围,各不相同。从其作用来看,也各有异,律更偏重于消极地惩治犯罪,令、格和式则侧重于积极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2)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在一般情况下,司法官须按照律对犯罪者定罪量刑,而不是依照令、格和式。

(3)到了唐朝的中、后期,由于社会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律又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同时又不能随意修改,所以格敕这些能及时反映当朝皇帝意志和适时性较强的法律形式地位渐高,并常常替代律的作用,成为司法官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简答]简述唐律的特点

(1)礼法结合:礼是立法的依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

(2)首创“疏议”:唐律首创“疏议”,把对律文的解释和补充形式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3)律条简要。

(4)立法技术完善。

第四节唐律的主要内容

[单选]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对化外人相犯适用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的是唐律。

[单选]唐律12篇中旨在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财产制度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是《贼盗律》。

[单选]犯罪已被发现或已在服劳役的期间再重新犯罪的行为称更犯。

[单选]官吏收受所管辖人员财物的犯罪,唐律谓之受所监临。

- 21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4)自首原则。

(5)共犯的处理原则。

(6)两罪从重处罚原则。

(7)同居相为隐原则。

(8)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

(9)类推原则。

[论述]试述“十恶”的内容。

(1)谋反。是一种图谋、参加推翻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犯罪行为。

(2)谋大逆。是一种图谋、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墓和宫殿的犯罪行为。

(3)谋叛。是一种图谋、背叛国家,投靠敌方的犯罪行为。 (4)恶逆。是一种殴打、谋杀尊亲属等的犯罪行为。

(5)不道。是一种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把人肢解、造畜蛊毒物伤杀人、以邪术诅咒人等的犯罪行为。

(6)大不敬。是一种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尊严的犯罪行为。

(7)不孝。是一种子孙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的犯罪行为。

(8)不睦。是一种亲族之间互相侵害的犯罪行为。

(9)不义。是一种侵犯长官和夫权等的犯罪行为。

(10)内乱。是一种亲族之间犯奸的犯罪行为。

第五节唐朝的司法制度

[单选]法律明文规定法官回避制度始于唐。

[单选]唐朝的死刑复奏一般是三复奏。

[多选]唐朝直诉的形式有挝zhuā登闻鼓、邀车驾、上表、立肺石。

[名词解释]三司推事:遇有大案、疑案,通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一起会同审

- 23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八章

五代十国与宋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五代十国的法律制度

[单选]五代十国时期制订的最重要、最完善的法典是《大周刑统》。

[单选]我国现存最早的案例汇编是《疑狱集》。

[多选]五代十国时期,刑罚空前酷烈,其表现有:杖刑的演变;流刑的演变;凌迟的出现。

第二节宋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论述]试述宋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1)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唐朝的灭亡以及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乱使宋朝统治者深深忧思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他们认为“君弱臣强”是变乱的根源,强化中央集权应是保证政权长治久安的关键,并将这一思想贯彻到法律制度的构建上。总之,加强中央集权是宋朝最主要的任务之一,而利用法制,通过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官吏的相互牵制则是宋朝采用的主要方法,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是宋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之一。

(2)崇文抑武,儒道兼用。唐末五代以来,王风微,三纲不立,社会无序而混乱,宋朝统治者由此看到了重振传统文化中“兴王攘夷”之道的必要。宋太祖由一介武夫变成为尊儒重文之君,后来的宋朝统治者也都崇文抑武,大力倡导儒学。

(3)强调慎法,法贵力行。宋朝在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同时,十分强调慎法。不仅重视法律规范,而且他们十分清楚,立法之后更为重要的是所立之法能够付诸实施才能取得实效。

(4)义利并用,通商惠工。宋朝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传统儒家重义轻利的观念受到冲击,加上宋朝所实行的内外政策使其内冗外耗,财政危机相当严重,这导致宋朝急需从经济的发展中获得更多财富,并且这一时期,在士大夫阶层已形成一股冲击秦汉以来的贱商抑末思想,它们不再把民事诉讼视为民间细故,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宋朝不得不调整历代立法中的做法,重视加强对司法实践中民事权利的保护,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做出规定,使宋朝成为中国古代民商事及经济立法最为活跃的朝代。

第三节宋朝的立法概况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宋刑统》。

[单选]宋朝最经常性的立法活动是编敕。

[单选]宋代的一种与判例性质类似的法律形式,称为编例。

[名词解释]条法事类:指的是以公事性质为标准,把统编的敕令格式分门编纂的法规大全。

- 25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名词解释]风闻弹人:即不一定要有实据,即可奏弹官吏。

[名词解释]立继子、命继子根据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区分,养子可分为立继子与命继子两种。父母至少一方健在时收养的叫“立继子”,夫妇双亡后由近亲属指定的养子叫“命继子”。

[简答]简述《名公书判清明集》及其历史地位。

《名公书判清明集》是胡颖等人所编著的一部宋代诉讼判词和官府公文的分类汇编。“名公”指这些判词均出自显赫当时的名士之手,“书判”是一种文体,在当时主要是诉讼判决书和政府公文,“清明”指带有清正廉明的价值取向。这部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源自司法实践的“实判”著作,真实地反映了司法官是如何根据事实、参照法律、运用自由裁量权解决诉讼纠纷的。其主要法律思想是倡廉政,慎刑罚,重教化及强调法律适用。《名公书判清明集》是现存唯一的宋代判词专集,代表了中国古代判词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它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适用、宋代法制、古代民事法律规范、古代司法文书写作等重大课题的珍贵史料。

第五节宋朝的司法制度

[多选]宋代受理向朝廷直诉案件的三个法定机关是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

[名词解释]鞫谳yàn分司制:即审与判分离,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当的诉讼审判制度。

[名词解释]翻异别勘制:是犯人推翻原口供时应该改换审判官重新审理的制度。翻异,指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别勘,又称“别推”、“别鞫”、“移推”,指改换审判官重新审理。

[名词解释]理雪制度:是指当判决生效后,犯人及其家属如有不服,可以依程序逐级进行申诉的制度。

[简答]简述审刑院的设置及职权。

为了加强皇权对司法权的控制,宋初又设立了审刑院,作为审判复核机关。审刑院又叫“宫中审刑院”,本来大理寺断案后只由刑部详复的案件,置审刑院后,还要经过审刑院详议,实际上就是在刑部之上增加一级复审机关,审刑院向皇帝负责,是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产物。

[简答]简述宋朝的大案奏裁制。

宋初在把地方兵权收归中央的同时,也收回地方对刑事案件的判决权,恢复了死刑复奏制度。除了死刑案外,还规定了大量必须“奏裁”的案件。据此,大理寺、刑部乃至审刑院的复核断案,都成了履行死刑复奏制、大案奏裁制的一道程序而已。相应地,对地方审判机关的量刑权限也作了具体规定,这一制度既能彰显慎刑,又加强了皇权对审判的控制。

- 27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3)延续蒙古旧制,实行民族分治。元朝在立法过程中,开始效仿辽、金等因俗而治的做法,在许多地方实行民族分治,以蒙古旧制或者习惯治蒙古人,以汉法治南人(即汉人)。这些措施一方面体现了统治者尊重民族习惯、实行民族分治的思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维护等级特权的真实意图。

第三节元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单选]元代笞、杖刑的尾数为7。

[单选]公开宣布、承认收继婚合法化的是元朝。

[单选]元朝将全体国民分为四等,地位最高的是蒙古人。

[多选]元朝的流刑分为三等,分别为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

[多选]元朝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的程序有:经官给据、先问亲邻、签押文契、印契税契、过割赋税。

[名词解释]收继婚:即未婚男子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

[名词解释]赘婿:即男子到女家成婚,成为女家中的一员。

第四节元朝的司法制度

[单选]元代的地方监察机关是行御史台。

[单选]诉讼代理制度最早出现于元朝。

[单选]元朝各行省设置的专掌刑狱的机关是理问所。

[多选]元朝设置达鲁花赤作为监临官的行政机构有路、府、州、县。

[简答]简述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

元朝中央司法机关主要有刑部、大宗正府、御史台和宣政院,这些机构的长官都由蒙古族人担任。

(1)刑部是仿照唐宋制度建立的机构,职责是掌管全国“刑名法律之政令”及冤、假、错案的复审和死刑的复核、录囚等。

(2)大宗正府是从蒙古初期掌管刑政的“札鲁忽赤”演变而来的机构,与中枢省、枢密院并列,专门负责审理蒙古、色目人和宗室的案件,不受御史台监察,是蒙古王公贵族垄断的特权审判机构。

- 29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十章

明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论述]试述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及其对明朝立法的影响。

明初统治者吸取元朝纲纪废弛、吏治腐败而导致灭亡的历史教训,在立国之初就非常重视法制建设,提出“重典治国”和“明刑弼教”等法制指导思想,这对整个明朝的立法活动均有着深刻影响。

(1)重典治国。明王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审时度势,提出“重典治国”的立法宗旨。“重典治国”立法思想包括“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个方面。“重典治吏”,指以严厉手段维护统治集团内部秩序。“重典治民”则是严厉镇压民间一切犯上作乱行为,以维护皇权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

(2)明刑弼教。明朝统治者在推崇“重典治国”思想的同时,继承传统“德主刑辅”原则,并根据时代变化,提倡“明刑弼教”之说,进一步推崇“礼法并用”的思想。将伦理道德的预防犯罪职能与法律的镇压犯罪职能相结合,而且以儒家提倡的礼仪对民众予以教化作为先导,从而稳定社会秩序,实现明王朝的长治久安。为此,明太祖创设了一些制度,力图对普通百姓进行教化,并将教化落实到社会基层。第一,明太祖设立“大诰”、“教民榜文”等法令文告形式的法律,尤其强调法制宣传和普及性,下令各地设专人定期讲读“大诰”内容。这种结合立法与法制宣传的思想及实践,既有助于教化百姓,又对稳定明朝社会秩序发挥了作用。第二,洪武五年下令在全国城乡设置“申明亭”。第三,明太祖还效仿儒家经典记载的西周“乡饮酒礼”,在民间大为推行。

(3)法贵简严。明初统治者认为元朝法制之失在于法律过于复杂,司法官员无法掌握,百姓无法知悉,致使贪官污吏舞弊弄法。为此,明太祖确立立法原则,即“法贵简严”,法律简单,官吏无从作弊;法律严厉,百姓不敢轻易犯法。

第二节明朝的立法概况

[单选]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是大明令。

[单选]在明朝最为普及的法典是《大诰》。

[单选]明代与宋代“敕”相近的法律形式是条例。

[多选]明太祖创制的《大诰》包括《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四编。

[多选]《大明会典》汇集了明朝的重要典章法令,主要包括《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洪武礼制》、《诸司执掌》等内容。

[名词解释]教民榜文:也称榜文,由皇帝发布,主要包括皇帝的谕旨或经皇帝批准的官府

- 31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一条鞭法”是将各种类型的赋役并为统一的货币税予以征收的赋税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各州县的田赋、杂税和差役合并,统一征收;二是田赋除部分地区征收米粮外,其他一律征收折色银;三是各项杂税和差役等统一折算成白银,平摊入土地,按照土地和人丁的多少征;四是征收赋税实行“官收官解制”,即由官府自行负责征收和解运。因此,“一条鞭法”的实行是古代赋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它简化了赋役的征收项目和手续,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行赋役合一,以缴纳银钱代替力役,使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削弱;以货币税代替实物税,扩大货币的流通范围,推动明中叶以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第四节明朝的司法制度

[单选]明朝在省级设置掌司法与监察的机构是提刑按察使司。

[单选]明朝在州县以下设申明亭,虽非正式的政权机构,但依法具有调停民间纠纷的职能。

[单选]明朝在暑热季节来临前对在押未决囚犯进行清理发落的制度称为热审。

[单选]明代设立的拥有巡查缉捕之权的军事特务机关是锦衣卫。

[多选]明朝中央司法机关号称“三法司”,包括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名词解释]大审:是皇帝定期派出代表与朝廷高级官员会审在押罪囚的制度。

[简答]简述明朝会审制度特点。

明朝会审制度是传统审判制度日趋完善的一种表现,其特点有:第一,参加会审的均为朝廷高官,主要针对的是疑难案件或大案;第二,监察机构在会审中占据重要地位;第三,会审主要是众多官员会同审理,为皇帝的最后裁决提供意见。因此,会审制度是中国传统审判制度“慎刑”的体现,对于清理积案、监督各级司法机关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是中国古代司法行政不分的典型表现,体现了在司法领域内君主专制集权的加强。

- 33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4)《大清律例》。

[多选]《大清会典》是我国古代最为完备的行政法典,内容包括:

(1)《康熙会典》;

(2)《雍正会典》;

(3)《乾隆会典》;

(4)《嘉庆会典》;

(5)《光绪会典》。

[简答]如何理解例是清朝最重要的法律形式。

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种类包括条例、则例与事例等。

(1)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与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之间的矛盾,是例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司法实践中每遇法律条文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就须奏请皇帝裁决,由此产生事例,并指导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

(2)条例是单行刑事法规。清朝条例是从典型案例中概括出来的,一般由刑部或其他行政部门就某个或某类案件先提出一项立法建议,经过皇帝批准,指导以后类似案件的审判;有时皇帝也可直接指示将某一案件的处理办法著为定例。

(3)则例是由中央政府各部门就本部门行政事务编制,交由皇帝批准生效的单行法规,分为两大类,即部门则例和关于特定事务的则例。

(4)事例是朝廷处理各类政务的先例,包括皇帝发布的上谕及批准的大臣奏议等。它包括刑事、行政等多方面内容。事例经过修订,或编制为条例附于律后,或成为独立的单行法规则例。

第三节清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单选]清朝特别创立的刑罚是发遣刑。

[单选]清朝前期尽管在沿海设立若干海关,但乾隆时正式规定“一口通商”的海关是广州。

[单选]清律规定,旗人将田产典给汉民的回赎期限为20年。

[单选]清朝对在京职官的考绩称为京察。

- 35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制海外贸易,不仅制约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四节清朝的司法制度

[单选]清朝在中央设置的处理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事务的机构是理藩院。

[单选]清代负责受理京畿所在地的普通旗人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是步军统领衙门。

[单选]清代秋审中罪行属实,但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为家中独子,经皇帝批准后,可以免死改为杖责、枷号等刑,然后释放的案件称为留养承祀。

[多选]清朝会审制度更为系统、完备,主要包括热审、秋审、朝审。

[多选]清朝中央司法机关设有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

[论述]试述清朝胥吏与幕友能够参与、干预司法的原因。

胥吏与幕友参与、甚至干预司法是清朝司法制度的一大特点。

(1)胥吏,又称书吏、书差或书役等,是各级衙门中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清朝地方衙门实行的是长官负责制,僚属佐贰人员严重缺额或不普遍设置,新任地方官又多是科举出身,对政务不熟悉,许多事务只能委于书吏。而且,书吏多是从本地招募,不仅熟悉衙门的故事陋规,而且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因此,衙门的实际操作多是掌握在书吏之手。虽然清朝统治者制定了相关的防范法规,但无法改变书吏对衙门事务的把持。

(2)幕友,又称幕宾、西宾等,俗称师爷,是明清时代官员私人聘请的行政、司法事务顾问。幕友一般是受过一定的教育但未能通过科举出仕的读书人,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某些政务。其行为对幕主负责,有时也代主官查核胥吏,起着“代官出治”的作用。

幕友“作为一个集团出现是职能需要的产物,只有放在中国传统教育和官僚体制的架构中才好理解”。科举出身的官员精通儒家经典、擅长文章辞赋,但对于行政管理实务却不甚了解。而当时官僚体制实行的是长官负责制,地方正印官对辖区内的税收、治安、司法、教育、仓储、社会福利、宗教、礼仪等一切事务均负有责任,倘有疏忽,轻者罚俸、降职、革职,重者处死。即使官员熟悉各类政务,因个人精力所限,也无法亲理上述所有事务。而其他佐贰人员、胥吏等,无法得到官员信任。因此,经过专门训练、以官员私属亲信身份出现的幕友就成为必然,在衙门运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3)与科举出身的官员相比,胥吏与幕友更具有系统的律例知识,在参与处理司法事务的过程中,更有利于正确适用法律。但是官员对幕友的倚重,导致幕友对地方行政、司法的操纵,而胥吏又往往内外勾结、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加剧司法腐败。

- 37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三节太平天国法制的主要内容

[多选]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杖刑、枷刑、死刑。

[多选]太平天国所规定的死刑执行的方式主要有斩首、点天灯、五马分尸、剥皮等。

[简答]简述太平天国刑事法制的制定及其基本特点。

制定。金田起义之后,太平天国制定有《十款天条》、《太平条规》等既属于教规,又包含着一定刑事方面内容的法律文献。定都南京后,天王所颁布的若干诏书和命令也包含了一些刑事方面的内容。

基本特点:(1)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2)大力推行拜上帝会教义。(3)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4)刑罚简单而严酷。

[简答]简述太平天国婚姻家庭法制的制定、基本原则。

(1)制定。太平天国在其统治时期,并未制定单行的婚姻法规,婚姻立法主要体现在《天朝田亩制度》和一些教规、教义之中,因而显得较为杂乱。太平天国的婚姻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儒家礼教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废除了封建婚姻的制度,构建起了太平天国极富特色的婚姻制度。

(2)基本原则。①一夫一妻。这是太平天国婚姻制度中的基本原则。②男女平等。③反对买卖婚姻。

在承认上述进步性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指出太平天国所实行的婚姻家庭制度只是针对平民百姓而言,事实上天王等统治者则一如封建帝王过着多妻的生活。

第四节太平天国的司法制度

[单选]太平天国审判活动中,具有最高裁判权的是天王。

[多选]太平天国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有程序繁琐、天王专断、神明裁判、注重结果

- 39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单选]中国历史上首次制定商法典是在清朝末期。

[单选]《大清现行刑律》设置的刑罚体系是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

[单选]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中的标志性法典是《大清新刑律》。

[单选]首次引进陪审制和律师制度的法典是《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多选]《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其五编包括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多选]在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的“礼教派”的代表人物有张之洞、劳乃宣。

[简答]简述晚清修律的指导思想。

(1)西法与中法相结合。既推行新的西方法律原则和理念,又要保护传统纲常伦理,还要减少现实推行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做到引进西法、仿行西法又不颠覆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原则,最终实现新法规缓慢推行。

(2)修律与促进法制文明相结合。清末修律过程中,沈家本等人通过删除酷刑、禁止买卖人口和蓄养奴婢、改良监狱等措施,逐步改变了清朝法律落后与野蛮的现状,促进了法制文明,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打下了基础。

(3)修律与传播法律新思想相结合。沈家本对西方法律文化有相当的了解,充分认识到法理学的昌明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提出“法之修也不可不审,不可不明。而欲法之审、法之明,不可不穷其理”。从变法修律的需要出发,组织翻译大量西方法学著作,探讨西方法理学,用以指导改革旧律,建立新律,同时传播新思想,培养新式法律人才。

[简答]简述晚清修律的意义和影响。

晚清修律虽然迫于内忧外患,主观上是一次被动的法律改革,但是在客观上却引发了系列反映,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首先,修律直接导致了传统法律体系的解体。修律过程中制定的刑法、民法、商法等草案,无论从体例上还是从内容上,无论从原则上还是从表达术语上,都突破了中华法系的框架,大量沿用西方近代的法律术语、法律原则和制度,且逐步传播并为中国人慢慢接受。

其次,修律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清末修律前后持续了近十年时间,在这十年中,修订法律馆吸收了近代资本主义的法律精神和原则,参照日本、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成文法体系,根据中国国情初步设计了一套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制度和法律虽然实施时间较短,有些甚至还没来得及实施,但是它们在客观上却成为后来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的基础,为中国法律从封闭的传统体系走向开放的近代法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必不可少的步骤。

- 41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十四章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的制宪活动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单选]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的文件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多选]孙中山指出,要把中国建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政治”的国家,人民应该掌握四种权利,即选举法、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

[多选]“五权宪法”中的“五权”是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简答]简述“三民主义”的革命纲领。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它是孙中山根据中国当时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和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革命纲领和政治主张,也是革命党人进行法制活动的指导思想。

(1)民族主义是指“驱除靼虏,恢复中华”,其基本要求是驱除一部分腐朽的满洲贵州统治阶级,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主要解决民族解放的问题,矛头直指清政府,并以推翻这一政府作为奋斗目标。

(2)民权主义以“天赋人权”为基本理念,主张人人生而平等,没有尊卑贵贱之分,君主不能把臣民当作奴隶,其基本要求是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主要解决民主革命问题。

(3)民生主义是“三民主义”中最有特色的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是提倡社会改革,基本要求着眼于解决人民的经济生活等问题,包括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和群众的生命等。

[论述]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内容、地位、历史意义和历史局限性。

为巩固革命成果,确保革命果实不被掠夺,资产阶级革命派抓紧时间制定约法,试图以此限制袁世凯的权力。1912年2月至3月,在孙中山的主持下,经过两次起草、参议院三次审议。3月8日,临时政府正式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有7章56条,包括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具体内容为:

(1)明确了中华民国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临时约法》的规定,正式宣告了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肯定了主权在民,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以及部分立宪知识分子宣传的“开明专制”、“君主立宪”,确立了新国家是一个“主权在

- 43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首先,面对当时中国社会面临的反帝反封建的主要矛盾,它只是空讲民主共和,没有正面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彻底的反对封建主义的论述。

其次,它没有对封建土地制度进行任何改革,缺失土地制度的条款,没有解决全国最广大民众最关心也最迫切的土地问题。

再次,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它的一些规定带有因人而设的痕迹,对责任内阁的规定虽然有,但是还不够彻底,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真正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法令

[单选]临时政府发布鼓励农垦、开发荒地农滩的法令是《慎重农事令》。

[多选]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许多法令法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风气、司法改革等方面。

第三节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

[单选]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担任司法总长的是伍廷芳。

[简答]简述临时政府进行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1)禁止刑讯。

(2)禁止体罚。

(3)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

(4)实行审判公开和陪审制。

(5)反对株连。

- 45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论述]试述《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主要内容和特点。

(1)制定。1923年10月5日曹锟通过贿选当上总统后,匆忙地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稍做修改加以公布,定名为《中华民国宪法》。

(2)主要内容。《中华民国宪法》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宪法,共计国体、国土、主权、国民、国权、国会、大总统、国务院、法院、法律、会计、地方制度、宪法之修正解释及效力等13章,141条,其章节和条文数亦为近代中国所制定的宪法性文件之最,从结构本身讲也更加合理。尽管该宪法是在军阀当政时期所公布的,但就条文和精神而言则基本上脱胎于《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它依据主权在民、民主共和、分权制衡、法治等原则,与军阀集权政治并不一致。

①该宪法第1条在国体方面明确规定中华民国国体为民主共和国。

②该宪法在文本上,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坚持了议会制、责任内阁制和司法独立制度。

③该宪法新增加了“国权”和“地方制度”两章,在明确国家实行单一制体制的前提下对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④该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平等权,各项自由权、诉讼、请愿、陈诉权、选举被选举权、从事公职权等,宪法规定的义务有纳税、服兵役和受初等教育等。

⑤该宪法还对宪法的解释与修改做了规定。

(3)特点。如果仅就文本而言,与此前所制定的宪法相比,该宪法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是最为完善的一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北洋军阀欲盖弥彰的用心,该宪法的特殊制定背景,加之曹锟系通过贿选当的总统,从而使其一直被人们所指责,并被一些史家称为“贿选宪法”。该宪法公布后并未实施。

第三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单选]北洋政府的刑法典是《暂行新刑律》。

[单选]北洋政府时,制定过的一些单行刑事特别法中最为重要的是《惩治盗匪法》。

[多选]北洋政府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有:继承有余、创新不足、法律制度相对完备、实施情况较差。

[多选]北洋政府时期,文官的任用分为四等,即特任、简任、荐任、委任。

第四节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

[单选]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大理院。

- 47自考《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十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概况

[单选]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活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单选]南京国民政府宣称,立法的最高原则是三权分立。

[单选]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制定的唯一的一部正式宪法是《中华民国宪法》。

[多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法特点有:

(1)立法权由国民党直接控制;

(2)法律制定的速度较快;

(3)数量较多;

(4)内部协调较差。

[多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实际掌握立法权的是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党中央政治会议。

[简答]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

(1)从总体上讲,南京国民政府在立法上是以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或基本原则。

(2)需要指出的是,南京国民政府在立法上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是有所取舍的,更多的是一种姿态,一种出于政治上合法化的考虑,在实际做法上很多方面早已背离了这一原则,三民主义对于南京国民政府而言早已成了一个招牌。

第二节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和行政法

[单选]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下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是《训政时期约法》。

[单选]标榜“民有、民治、民享”,实际实行个人独裁的是《中华民国宪法》。

[多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所制定的《工会法》的立法宗旨是:

(1)维持与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

(2)维持与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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