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买房新政策范文
武汉买房新政策范文第1篇
网友:我在武昌买了一套115平米,总价50万以上的房屋,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15平米,但是扣去公摊面积后只有九十几平米,可以申请落户吗?购房落户面积要不要扣去公摊面积? 武汉市最新的购房落户政策市怎么样的?
值班编辑: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总价超过了50万元,即可申请落户。
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施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城市政府,旨在进一步完善武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有部分专家对该政策是否能广泛推行持谨慎的态度。
武汉市实施限购政策之后,买房落户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0月31日以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达30万元以上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备注: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备注: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延伸阅读:
2008年之前武汉市购房落户政策为: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本市入户手续。(注:实际操作时主要适用于武汉中心城区)。另外,以上时间节点以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第
1、
2、3项由市局户政部门收存原件,第
4、
5、6项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
武汉买房新政策范文第2篇
凡在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符合《婚姻法》规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均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农转非"或"城镇投靠"迁入户口。"城镇户口"夫妻投靠不再限年龄。
市政府关于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1 对高、中级技工敞开大门
企业引进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技师等技能人才,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申办落户都给予充分保障。
引进各类人才,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子女随迁的年龄由未成年放宽为未婚。
改变对技术工人落户的不公平限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申办落户,与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高级技师、技师等申办落户,与高
2 工和工程师同等对待。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实行"三不限",即: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毕业时间。 取消了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就业落户的行政审批制。
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即可办理落户。
4 非西安市生源中专应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即可申办落户。
5 取消技校生落户限制
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具备了规定的条件,即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不受生源地、户口性质限制,也不再限于地址矿产、纺织、建材、冶金、化3.工、农林等苦、脏、累、险、艰苦专业。
6 农民工可落户
农民工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只要在西安具有了相对稳定的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符合规定的落户条件,即可申办落户,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7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可落户
武汉买房新政策范文第3篇
1.引进人才户口
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
外省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允许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农业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3.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
应届本市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口,也可迁回家中或在亲朋处落家庭户口;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可在院校所在地保留两年,本人愿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外地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有接收单位,持经市教委编号盖章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手续。因租、借个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备登记户口条件的,允许其在服务处所所在地登记集体户口,或在津亲朋处登记家庭户口。
4.离、退休人员户口
武汉买房新政策范文第4篇
借住人 ,公民身份号码 ,现借住在本人 (公民身份号码 )家中,详细地址为 。
证明人(手写签名):
联系方式(手机):
武汉买房新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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