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
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这次在支农支教活动中,我很荣幸,担任了支教负责人一职,为期九天的工作我的总结如下。
经验:1,在课程安排上,尽量以第二课堂为主,不要把那些知识性很强的课安排在一起。我们并不是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一定要教给孩子们多少知识,而是要教给他们很多不知道的快乐的源泉,态度,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也帮着辅导寒假作业,因此,排课尽量避免一早上有一半以上都是知识性的课;
2,在授课时,不要对孩子们大发脾气,可以严肃,不能失去控制,不能出现气哭了,或者对一个小孩平破口大骂的状况,授课要强调纪律,鉴于小孩们的确难以管理,所以最好一棵老师讲课,再安排一名老师在教室后面组织纪律,既保证纪律,也让人员得到充分发挥,还可以借鉴讲课老师的讲课方法。讲课的老师要保护自己的嗓子,最好来的时候带润喉糖。讲课要耐心,只要你愿意鼓励孩子,孩子们就不会胆怯,他们也愿意和你愉快相处;
3,不轻易对孩子们许诺,在许诺时一定要想到自己做这件事的后果,比如说,你让小孩认真写作业,说写完了,就让他出去玩,那让其他的孩子情何以堪?对孩子不能光哄骗,还要适当给压力,尽量用耐心,多问问题,让他们回答,因为孩子们都希望表现自己,老师要尽量每个同学都叫到,尤其照顾不爱说话的同学,在同学回答完问题后要注意表扬,鼓励,让他给自己鼓掌或者让同学们给他鼓掌都是很好的办法。
4,对于小孩告状,告状的小女生,分为两种,一种是:“老师,他把我”另一种是:“老师,他把她”对于前一种我们要管,并且尽量用严肃的语气,也要对两方进行告诫,后一种呢,我们要告诉她,先管好自己,再说别人。对于那些很会表现又时常爱生气的小朋友,副队说,那种小孩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能容忍别人抢风头的,是被大家宠坏了的孩子,我们应该教育他学会融入团体,不是让团体来融入他。
5,对幼儿园级别的小朋友,我们不应该只和他们整天做游戏,应该适当地教些东西,她们虽然小,但是有一定的接受能力,可以给他们教儿歌,唐诗,美术等,这样对于孩子的家长来说,也有交代。
不足:1,在课程安排上,没能提早安排,应该在上课的前一天下午就安排好,晚上开会的时候告诉大家,并且最好将课程表在第二天早晨的时候贴出来,让大家一目了然;
2,在和孩子们相处时,没有常用笑脸相迎,时常凶他们,对孩子,我们应该用引导的方法,他们不是不听话,只是你教育的方式不对而已;
3,和另外两位负责人没能密切交流,安排工作出现了漏洞。应该在晚上休息前和另外两位负责人具有在一起商量第二天的工作安排,尽量人尽其用。
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农业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更是各行各业运行的基础性保障。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与大众的关注重点, 国家政府对于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 更多的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使用以及资金安全等相关问题也同样成了关注的焦点。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资料显示, 某些区域的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的同时也让支农资金的投放与使用产生了很多不得不面对与重视的问题, 无论是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还是管理都需要加强规范性以及科学性, 这样才能够更大程度上来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的应用成效水平, 真正地为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推动力, 更是为农民真正的带来福利。
2 财政支农资金投放存在的缺陷
2.1 财政支农资金“空投”与挪用情况严重
我国审计部门从2003年就开始实行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使用以及管理的调查工作, 但是结果显示, 大部分地区的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并未到位, 存在着严重的挪用以及挤占的现象。一些地区的支农专项资金应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或者事业单位建设, 比如进行单位的房屋建设以及职工福利的支出。更有甚者, 存在一部分地区的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公务招待, 成了领导的“专用餐费”, 用于农业生产的财政支农资金不足三分之一。这一系列的现象都是十分可怕的, 财政支农资金的应用并没有达到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的目的, 违背了政府投放财政支农资金的初衷, 更不利于农业农村以及农民的发展。
2.2 下级主体对上级财政支农资金的配套无力提供
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关注的强化, 国家对于财政支农资金项目更是不断拓宽, 这就要求地方主体部门要提供出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但是很多地方的财政存在困难, 很难提供出相应的配套资金, 又不想丧失财政专项支农资金, 就导致了一些地方主体部门虚构虚报, 虚设地方农村农业发展项目来获取财政支农资金, 进而进行资金的挪用, 这也成了一些地区的资金“生财门路”, 比如一些地区为了获得天然林的保护工程养老保险金补助, 期许的配套资金的安排并没有到位, 成了一张空头支票, 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的应用效率, 更扰乱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有序运转。
2.3 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较低
近些年以来, 我国的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力度越来越大, 然而, 根据基层情况调查显示,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事后审计往往存在着滞后性, 再加上一些部门对于财政支农资金的投资效益要求较低, 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比较低。同时, 这也是由于财政透明度低导致的, 资金的流向并没有及时的公开, 资金分块化管理呈现出了管理漏洞, 难以真正让财政支农资金较高的应用效益体现于农业发展中, 难以真正让农村发展受益, 让农民受益。
3 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资金投放监督管理体制
3.1 严格工作程序, 规范预算管理机制
我国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升对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严谨性水平, 尤其是针对财政支农资金的预算管理更是要提升力度。预算管理工作要严格的遵照法律法规的内容, 杜绝出现由某个领导或某些领导的主观意志决定的情况, 一旦设置了规范化的预算管理规划就要严格地进行落实, 做到严格的预算落实的监督与管理, 一旦出现违规情况要严令禁止, 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保障财政支农资金的规范化预算管理工作实施。
3.2 提升财政支农资金收付集中性与严格性
针对财政支农资金存在占用或者挪用的问题, 必须要提升财政支农资金收付的集中性与严格性。设置独立而专门的机构部门进行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 与不同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商, 对于项目实施计划要更加明确, 保证资金的实际支付与预算计划一致, 尤其是对于资金的支付更是要对应核实, 不再对支农资金进行切块式支付, 尽量实行国库集中性直接支付, 也是很大程度上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的安全性应用, 提升资金流向的透明度, 有助于实现有效的资金监管, 杜绝违规违法操作。
3.3 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效益审计体系的建立是提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 审计部门要保证审计工作基础工作内容真实的情况下, 强化对于资金使用的效率性以及经济性进行审计, 做出综合性的审计评价, 这更是强化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的提升, 落实了效益优先的工作原则, 也是最大化的达成财政投放的目标。与此同时, 需要积极构建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追踪制度, 促进资金使用的秩序化, 强化资金的投资实效, 落实财政资金投资使用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并且与干部职工的绩效考评结合起来, 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失误, 最大限度地提升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4 结语
财政支农资金是我国财政拨款的一个重要项目, 我国各级部门重视农业农村与农民的发展的同时更是要关注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与管理工作, 要真正的回归资金投放的出发点, 真正的保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安全与应用效益, 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无限的动力, 为农民带来更多的优惠, 为社会稳定和谐注入强大的推动力。
摘要:随着时代的变革与发展, 我国政府与人民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深化。国家对农业发展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强, 更多体现在对农业资金的投放上, 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成了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本文从财政支农资金投放存有的缺陷出发, 分析了财政支农资金投放缺陷存在的原因, 并详细阐释了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投放监督管理机制的方式。希望本文能够带给相关人员一些工作的新启迪, 促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更有效管理利用。
关键词: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问题,原因,方式
参考文献
[1] 张晓红.浅谈如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J].赤子 (上中旬) , 2017 (15) .
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 落实财政支农政策的重要意义
(一)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二)农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三)拉动农村内需功不可没
(四) 农村社会面貌焕然一新
二、 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中央和各省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各省各级发改、教育、科技、民族、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新闻出版、移民、畜牧、扶贫、农机、农村能源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主要是以财政为主渠道,以粮食补贴和专项补贴为主要形式。大致分五大类,有40项,涉及23个部门。
(一)农业生产类
1、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农村社会保障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 新农保制度
5、 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三)农村教科文类
阳光工程补助政策
(四)农村环境类
1、饮水安全工程补助政策
2、沼气补助政策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4、居民搬迁及旧宅基地复垦补助政策
5、造福工程
6、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政策
7、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8、农村环境保护
(五)农村组织建设类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三、确保财政支农政策让群众受益
(一)、广泛宣传
(二)、规范程序
(三)、加强监督
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绿色生态工程,为红色旅游添新景
近年来,保定市按照省农开办抓重点、抓示范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以环京县市优势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开发战略,集中精力,重点倾斜,全力打造开发精品,塑造样板工程和示范项目,如徐水、清苑、涿州、易县农业开发项目区。
左金利、徐宏杰是易县北独乐村的普通村民,2年间两人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左金利以前是村里的贫困户,徐宏杰则靠打工维持生计,而现在他们的生活却是相当的富足。左金利有了一个占地2亩的反季李子大棚,并在其承包的荒山上散养了500只柴鸡,每年的收入达六万元;徐宏杰则在自家承包的山上打起了生态采摘的招牌,两年间,徐宏杰的钱袋子也鼓了起来,几亩果园采摘收入平均在2.5万元以上。
在易县北独乐村,像左金利、徐宏杰这样的村民随处可见。这些普通村民的生活发生根本改变的原因是北独乐村在5年前成为了易县农业开发的项目区,而左金利和徐宏杰承包的荒山就是易县农业开发的生态工程。
易县是山区大县,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山场面积大,旅游资源丰富,大家耳熟能详的“狼牙山”就是易县著名的旅游景区。这无疑是易县的一大优势。实施生态建设、打造文化旅游强县、建设京津后花园为易县的立县之本。正因如此,围绕旅游景区搞生态开发,大力发展林果业,无疑是符合县情、顺应民意又潜力巨大的做法。
于是,自2003年开始,易县农开办在红色景区狼牙山下的北独乐乡、狼牙山镇实施生态治理工程,共投资1650万元,开发治理荒山2.75万亩,打造6个园区,建成了“七大精品示范工程”。项目涉及5个乡镇,12个行政村,项目完成机电井工程44眼,防渗渠工程25公里,铺设管道138.37公里,建二级扬水站22座,建山顶蓄水池65座,建积雨水窖23座,架设变压器19台,架设输变电线路16.2公里,建设堤坝1200米,新开环山农路35公里,平整山地1.55万亩,营造生态林、经济林67.1万株。
数字看起来是枯燥的,然而当我们身临其境,来到易县农业开发项目区,曾经的荒山如今郁郁葱葱、花果飘香,平整宽阔的水泥路蜿蜒到山顶。一条条输水管道、一个个出水口、一座座修建在山顶的蓄水池,眼前的工程让我们由衷地感到震撼。走在项目区里,每个百姓都认识陪同的易县农开办的工作人员,而且极其亲切热情,给我们摘新鲜的桃子,邀请去家里作客。当我们的摄影记者因为拍照不小心踩了地里的花生苗时,村民们都笑着说:“没关系,别人踩不行,拍宣传农业开发的照片怎么踩也没关系!”尽管只是这样普通的一件小事,却折射出农业开发在百姓的心中是多么受欢迎。农开办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没休过一天假,常年吃住在项目区,项目区的百姓早把他们当成了亲人。在采访中我们不断听到很多感人的故事。风风雨雨,岁岁年年,正是在这些农业开发人的无私付出下,才有了今天造福万代的“民心工程”。
5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们的努力有了最直观的回报。农业开发的各项工程将12个行政村和2.75万亩浅山丘陵有机地连在一起。几大绿色生态旅游园区相辅相连,当地的旅游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大幅度提升。通过开发治理,项目区近5年内人均增收提高20%,5年后果树进入盛果期,项目区人均收入较开发前翻一番。而且,开发后硬化路纵穿“四大园区”,果品市场应运而生,项目区先后建成了5个果品集散市场,十几家网络营销商,果品销往全国各地,市场价格较开发前翻了一番。治理后的项目区,恰似一个万亩绿色大盆景,成为了生态旅游景点,与狼牙山相互呼应,一“红”一“绿”,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前来游览。每年5月份开始,狼牙山游人不断,采摘园春意盎然,游完狼牙山,再采摘新鲜果、品尝农家饭,农业开发为项目区的村民搭起了发家致富的平台。仅狼牙山脚下石家统村每年接待外地游客就近万人次,农家院收入加上采摘收入共几十万元,农民平均增收300元。
一个民营老板的雄心
在全面改善生产条件基础上,保定市农业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发展特色农业为突破口,扶龙头、建基地,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2007年,在省政府认定的保定市2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有14家是农业开发扶持的。涌现出博通饼业有限公司、保定六合食品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名优特企业和品牌,农业综合开发正在成为保定市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在农业开发的光芒还没有眷顾到保定六合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武国庆时,他还只是一个生意上原地踏步,思路上有些保守的生产方便面的普通老板。不做宣传、不想贷款,因为缺乏资金和技术作为支撑,只能靠自身的力量,脚踏实地地向前迈进。步子很稳,但也很慢。那时在武国庆的头脑中,企业的前景是模糊的,他并没有看到更远的未来。
而现在,一切都不同了。通过两年来与农业开发的座谈沟通,尤其是六合食品公司2007年12000吨非油炸方便面加工扩建项目竣工后,企业的未来在武国庆的眼前一下子清晰起来。他说,一切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他打开了思路,因为有了农业开发的指导,企业的发展更加健康规范,他本人也变得“进取”了。就好像是一辆开足了马力的汽车,终于找到了前进的方向。还有就是有了农开资金的注入,厂区扩建了,设备更新了,技术改进了,他的企业今非昔比,已驶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六合公司在农开资金的扶持下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带动了周围百姓的增收致富。公司有3万多亩的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了小麦收购协议,既保证了农户的利益,又保证了原料的供应。六合公司收购的小麦比市场价每斤高3分钱左右,可使农民每亩地增收30元。而且,还解决了当地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在六合公司打工的农民每个月能拿到1200元的工资,这在当地是不少的收入。
武国庆说:“在农业开发的支持和启发下,我的雄心可比以前大多了!”六合公司今年准备建设一个面粉加工生产车间,还准备和保定老字号“槐茂酱菜”合作,做“槐茂”的分公司来生产面酱,从而带动更多的百姓发家致富。
武国庆给六和公司的方便面取名“康福龙”,他给我们解释这个品牌是“健康福寿中国龙”的意思。我们问他,这个名字是不是包含着想一举超过“康师傅”、“福满多”、”华龙”的雄心,他自信而会心地笑了。
从原地踏步到跨越式发展,从一个普通的老板到有雄心有责任的民营企业家。武国庆的故事让我们确信,公共财政的阳光会照耀到更多的地方,让更多的人们感受到温暖。
编辑/王智丽
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农村;支农资金;强化管理
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最大限度地确保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安全合法有效使用,发挥资金的效益和作用,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多年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建设。但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支农资金管理亟待加强,为此,笔者对此进行分析以使支农资金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现状
当今财政性支农资金管理在促进了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矛盾。
1. 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其主要表现在可用财力不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吃饭财政”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观,这使得部分地区支农任务与配套能力不相适应。由于地方财力的限制,导致支农资金难以按比例增长,地方支农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
2. 项目计划建设和资金拨付存在时间差。资金拨付不到位,使有限的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资金分配不及时,导致资金在中间环节闲置或被挪作他用;资金来源分散,不利于监督管理,尤其是上级农业等主管部门直接拨入的资金,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督,资金使用失控。
3. 政府各部门管理财政支农资金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重叠。财政支农项目管理部门不仅有农、林、水等具体管理部门,还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各部门各自为政,多头争取上级资金,配合协调不畅。部门之间职责权限和范围划分不清,管理职能交叉重叠,资金条块分割,有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也有主管部门管理的资金,资金管理过于分散。
4. 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支农资金的专项性认识还不到位,各单位会计素质参差不齐。部门行政长官意志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部门把搞项目看成是增加单位资金来源,“富”单位的机会,雁过拔毛,在项目上揩油;有的部门受到利益驱动,利用已建项目套取上级资金,实现部门利益;有的部门领导方式、方法不力,财务管理不严,专项资金的管理没有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有的部门领导认为只要个人没揣腰包,怎么用都可以,没有真正做到专款专用、按期使用。
5. 支农资金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机制也不完善。制度上的不健全、管理上的不规范,必然导致资金在使用上的损失浪费。目前,各地出台的管理制度、办法、标准不统一,增加了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难度,而财政支农资金工程实施中也存在重要钱、轻管理的现象。
二、当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财政支农资金政策不完善。部分支农资金指向不明,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一是在政策体制上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清,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各级财政职责范围划分不清,特别是在农业投入方面,哪些该由哪一级政府投入,哪些该由农民投入,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往往造成单纯依靠上一级政府投入或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在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上,一般表现为基层事权大而财权小,上级事权小而财权大,这样不利于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二是在投放结构上,未能完全体现社会公共需要。在资金投向和范围上虽然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作了一些调整,但一些由政府投资的范围又仍未很好地承担,存在财政投放资金比例失调和财政对投入的项目包揽过多的现象,特别是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没能真正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投资、谁受益”或“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同时,有相当一部分还是政府行为,还没有真正由农民、企业自己走向市场经济的轨道。三是在监督机制上,由于缺乏严格的机制和有效的制约办法包括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致使资金浪费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很多是上级政策和体制性的因素,特别是负责申报和实施的主体都是平行的职能部门在运作,政府协调流于形式,县级财政难以有过硬作为。
2. 分散重复浪费普遍。支农资金来源渠道多,受部门分割条条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的制约,地方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中很难有效整合,致使地方政府难以集中财力解决“三农”事业发展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影响支农资金更大效益的发挥。一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各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掌握着部分支农资金,相应地也掌握着这部分资金的立项审批权。基层项目申报单位向不同的主管部门多头申报项目,由于主管部门之间彼此不通信息,造成大量同一建设项目多头立项,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资金重复使用的浪费。二是一些主管部门对立项申请缺乏实地考察和认真论证,立项审批不严,缺乏统一管理,讲人情、论关系、看面子,甚至图谋单位或个人利益,以致出现个别项目“以旧顶新”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马虎申报甚或虚立项目,影响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由于部分支农项目的申报、审批不规范,资金安排的随意性较大,加之各地要求解决资金的项目繁多,资金分配就出现“撒胡椒面”的现象,安排项目点多面广但资金少。如一个需投资几十万元的项目只安排三五万元甚至一两万元,根本无法完成该建的项目,有的只是象征性地动一下,使一个地方的支农资金无法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和规模效益。四是基层项目单位用不同部门和渠道投入的资金建设同一内容的项目,由于各主管部门互相信息不通,在检查验收时均认为已完成了本部门所立项目的建设任务,虽有党政领导分管,但往往迫于会上协调容易、实际配合难,增大成本和截留挥霍却无人问津。
3. 要求配套过多。中央和省下达许多支农投资项目,一般都规定省、市、县和乡镇要资金配套。不可否认,这种方法对调动各级政府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多方筹资增加农业投入尤其是强化支农资金的监管起着积极有效地促动作用。但是,目前地方尤其是相当部分县、乡甚至市级财政都很困难,特别是大部分贫困地区县、乡财政连自身正常运转都难以保障,根本无法承受太多的资金配套要求,往往只能是项目开工后,上级的钱拿来用,本级配套拿不出来,造成资金缺口大,检查验收时大量造假,“钓回”的上级项目资金用了再说,而该配套的资金长期空转,致使建设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
4. 资金到位缓慢。支农资金核算和管理尚不规范,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到县、到镇、到项目的资金更是困难重重。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后,一些地方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及时拨付。更主要的是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过多,关卡因素复杂,致使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如:有的资金财政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拨给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再拨给承建单位或项目,更有甚者把管钱拨款当作一种权力行使,致使支农资金“漫游”时间较长。尤其在部分乡镇,资金滞留时间最长,拖、卡、压甚至随意截留挪用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有的还相当严重,致使项目建设无法按期完工交付使用的问题,在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过程中也是相当突出的。
5. 资金使用违规现象较多。支农资金项目不实,存在虚报项目、违规截留挪用等现象,一些部门(单位)受部门利益驱动或缺乏责任心,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措施,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被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较多。如有的单位将专项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等,严重违反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规定。
三、对策与建议
1. 整合支农专项资金。一个县的支农资金实行综合预算、捆绑整合使用,坚持财政统筹管理,保证支农的钱不出财政轨道。具体操作就是将所有支农财力,自申报、审批、立项和批复后,整个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从中央到地方,地方各部门之间,直至实地投入到所立的项目上去的过程,都要封闭运行在财政轨道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口指导申报、立项、论证可行性报告以及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等事宜,保证所建项目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在具体使用支农资金过程中,实行专一的财务完成体系,包括零星分散的项目在内,一个项目一本账,每笔收支有对应账户,来龙去脉,一清二楚,直接对县级财政报账和审理,严禁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将支农资金转移到自己设立的账户和财务系统。可试行对口部门指导申报和实施项目经费制度,按项目标的规模或类别比例提取经费,按实施的质量好坏结算多少。对于大型或资金过多过于集中的支农项目建设,实行监理制度,全面推行支农资金建设项目县级报账制,包括大型、零星,整个工程实施的会计账务要在县级财政核算,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运行在财政手中,一旦出现纰漏便于问责。财政部门要以身作则,主动负责监管,履行应尽职责,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资金畅通和核算监督得力。尤其要跟踪资金运行到底,直到所建项目顺利完工、交付使用、整个建设资金终审无误为止。
2. 完善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应严格执行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报账制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支农资金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农业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实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工程支出审核,农业项目实施单位作为支农资金的报账人,负责资金报账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登记表及有关项目的附件报主管部门签字、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才能报账办理拨款。严格贯彻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人大、政府对各部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应建立问责制,加强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效益性的考核,确保支农资金安全,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3. 工程实行全程监管。在保留和强化原有财政内审和审计专审监督的基础上,实行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职能通联监督和查处机制,建立支农资金监管专门机制,以稳、准、狠地打击违纪,惩治腐败,确保支农资金健康有效地运行到位,切忌不要等到违纪违规成定局、升了级而搞些事后“灾难性”的监管。笔者建议,除了保留原来财政内审和审计专审等监督机制以外,改变目前专项审查和立案查处“升级移交制”的作法,将县级所有支农资金纳入本级纪检、监察职能监督工作范畴,成立同一类别的专门内设监管机构,实行专门年审监管。凡是进入一个地方包括县乡支农资金,一律实行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立项承建单位包括村级组织或县级承建部门,在呈报给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设报告》的同时,也呈报县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提供监管依据,做到双管齐下,并进监管,封闭查处。尤其要严格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前、呈报报告后由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终审,并均作出终审结论报告备案,该办的手续均要齐全规范,各建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均要签字,各项后续工作均要完结到位,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均要负责督办到位,最后由负责终审的主管机关和施行审查的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存档备查,以便追究和承担连带永久责任,澄清相互间的责任界线。
4. 建立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制度。统一尺度,推选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奖惩硬兑现,为支农资金管理实效保驾护航,包括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连带机制。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其建立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和制度,目的是强调公共支出管理过程中目标与结果的对应关系,形成一种新的面向结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考核其立项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的政策效应,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以及财务指标落实包括财务计划的科学性、资金配套到位、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财务信息质量等综合情况。要以中央或省统一制定出台的《财政支农资金考核管理办法》为准,对所有支农资金使用项目效益考核,实行一个标准考评验收和分级分类奖惩,严格项目建设完成和绩效成果考核,对要考核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形成标本,制定出台各个系列标准指数,便于客观公正考核。对没有设计标准的,硬性考核兑现,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该扣减资金指标的要扣减,该取消项目的要取消,最大限度地保证支农建设项目见实效。
5. 建立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责任追究制。如何管理使用好各级财政安排拨付的支农资金,确保支农绩效预算顺利实施,除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外,那就是建立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这也是确保支农资金绩效预算运行质量的一个重要保障措施。要明确地方政府、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对各项支农资金管理责任,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推行首问负责制。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在对责任人处罚中要改变过去重经济处罚、轻对责任人的行政、刑事处罚的做法,推行重对责任人的行政、刑事处罚,轻对单位经济处罚。针对目前在一些地方,在使用管理支农资金中出现的屡查屡犯问题,要从机制上加以解决,那就是对当事人给予责任追究。只有推行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责任追究制,才能使地方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人感觉到现在的财政钱不能乱用,时刻都有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
6. 科学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各级财政部门在对所属地开展财政支农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整理评价的数据,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后,要对一个地方、单位、部门进行评价的绩效进行反馈,并实行双方签字认可制。同时,要科学的运用支农资金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衔接的支农资金预算安排和分配 管理机制,使财政支农支出绩效评价好的地方、项目得到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使财政支农绩效差的地方、项目在下一年少得到支农资金支持,甚至得不到支持,调动地方、部门自觉节约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出会干事、能干事的地方、部门“多吃奶”,不干事、干不好事、干坏事的地方、部门,没有活干、没有饭吃。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支农资金使用评价结果作为制定财政投资政策、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的项目间的绩效差异分析和调研,查找没有实现预期绩效的原因和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政策思路、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闵劲华.建立健全县乡财政支持农村发展的体制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9,(6).
[2]李应宝.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之我见[J].河北农业财会,2008,(2).
[3]陈娟,张华英,李东升.建立以财政支农资金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有关问题研究[J].河北农业财会,2008,(2).
[4]傅光明.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规模预测与管理机制创新[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7,(18).
[5]汪旭辉,刘勇.基于DEA模型的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综合评价[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8,(1).
责任编辑:学诗
责任校对:艾 岚
卫生支农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一、财政涉农补贴政策2
1、粮食直补.2
2、农资综合补贴.2
3、农作物良种补贴.3
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4
5、秸秆还田补贴.6
6、农机具购臵补贴.6
二、农业保险政策9 (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养鸡、生猪、农机、大棚)
1、农业保险概述.9
2、农业保险基本原则.9
3、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10
4、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10
三、农村公益事业政策.13
1、农桥建设13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5
3、农村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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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目前在我市实行的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财政涉农补贴主要有六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秸秆还田补贴和农机具购臵补贴。下面我先为大家介绍:第一项--粮食直补:
1、粮食直补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我们江苏省只补贴水稻,所以又叫水稻直补。
2、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核定到户的水稻面积,每亩补贴20元。
3、粮食直补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2012年水稻直补面积按2011年水稻直补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涉农补贴第二项、农资综合补贴
1、农资综合补贴是为了弥补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增加,而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是在粮食直补政策基础上国家对种粮农民增加的一项补贴政策。
2、农资综合补贴实行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办法,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给予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103.4元(81.50+21.9,2012年在去年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1.9元)。
3、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统一公示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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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面积的核定是以2011年各镇(区)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依据,扣除2011年已经征收征用的建设用地,核实到户的补贴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醒目地点组织公示,村组干部的补贴面积要单独注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再实施。
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与水稻粮食直补资金已于2012年4月15日前全部发放结束。
第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
为了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我省从2002年开始实施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目前我市有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四种农作物良种补贴。良种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油菜均为10元/亩。
农作物良种补贴发放的审核程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登记造册和核实,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放给农户。
另外,我市增加了通过补贴供种企业间接补贴农户的办法,在本市种植水稻并购买指定补贴品种种子的农户,常规粳稻种子每亩补贴10元,杂交粳稻种子每亩补贴15元;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补贴方式是通过中标企业优惠价(中标价扣除财政补贴额后的价格)供种给农户。
第四项补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补贴
市委、市政府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2006年9月,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凡规模经营粮食面积在100亩以上、蔬菜在3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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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连续5年每年每亩300元的财政奖励补贴。2007年9月,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又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明确由本市农民种植果品面积15亩以上及新老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享受同等奖励补贴;延长了奖励补贴时间,将补贴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008年初,我市又出台了《张家港市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努力做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公正透明。
为进一步鼓励和培育本市规模经营户,2008年3月,我市制订出台了《张家港市扶持土地规模经营示范户实施办法》,明确市、镇财政按1:1比例每年分别安排150万元,对评选出的示范户按粮食每亩40元、蔬菜、果品每亩120元、设施农业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随着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农户和经营者“双赢”的目标。
近几年我们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1、在对流转面积的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绝少数村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把握不到位,擅自扩大补贴对象:粮食经营面积未达到规模经营补贴标准;鱼池、苗木、水产等不属财政补贴范围;外地农民种植果品。
2、个别镇(区)在上报的规模经营面积中普遍存在将集体土地、未流转土地分解落实到农户的现象。
3、部分村财务手续不齐全。一是有的村大户上交的承包费未及时入账;二是有的村流转费收取未及时开具收据;三是部分村大户承包费以大额现金坐收坐支且租金发放表只有生产队长签字,无农户签字明细。
4、承包金的发放手续不规范,承包大户将承包金直接交给生产队长,由生产队长直接发放至农户,有些村有发放明细与农户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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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存在代签现象,有些村无法提供完整的发放明细与农户签字的资料。
5、承包大户实际种植面积与上报面积不符。一是大户与村签订流转合同后,将部分承包的耕地分包给其他大户种植。二是由于部分土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后仍由大户种植,因此有些承包大户上交租金面积大于上报面积。
6、土地流转费分配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土地租金发放表只有生产队长签字,无农户签字明细表;二是部分村按照“二次分配”形式进行分配,即人、田各半;三是部分村对土地承包费的分配按人口数进行分配,与流转面积无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绝少数村对土地规模经营财政补贴政策把握不到位、擅自扩大补贴对象的情况,我们按政策核减了不符合补贴规定的面积和金额。同时要求各镇(区)以后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核,加强对土地流转程序和承包金发放手续的规范化管理。一是禁止将集体土地、未流转土地分解至农户后上报。二是规范土地承包大户租金的上交,禁止由承包大户将租金交生产队长并由生产队长直接进行发放,大户上交的承包金必须上交至村集体并记入村账内,再由村集体统一发放至农户,发放明细经农户确认签字后整理归档。三是规范财务手续,禁止大额现金坐收坐支。四是规范合同的签订,禁止承包大户再分包。五是规范流转费的发放。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流转收益归承包者所有”即谁流转,谁受益。六是今后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拍租,否则不予享受土地规模经营流转补贴。七是严禁套取土地流转补贴资金,经查实骗取资金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第五项补贴、秸秆还田补贴
市政府十分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张政发[2009]23号文件批转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每亩每季补贴15元。要求到201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杜绝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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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58.85万亩,财政补贴897万元。
我市201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镇领导中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存在着不平衡现象。部分镇领导对秸秆还田利用认识水平不高,导致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综合利用缺乏行政力度。二是在农业机械化水平上还存在着不平衡现象。部分地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全面实行秸秆还田利用的需要。
第六项补贴、农机购臵补贴
我们张家港市从2006年起大规模启动农机购臵补贴专项补助,2011年、2012年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今年制定出台了《2012年张家港市农机购臵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1、补贴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乘坐式插秧机、旋耕机、全喂入收割机、半喂入收割机、拖拉机、挤奶机、动力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四冲程)、静电喷雾器、秸秆还田机等10种机具,按照农民实际需求实行普惠制。
(2)定额补贴的原则。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度(即各级财政累加补贴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
(3)全价购机的原则。购机者按实际销售价全额购机,市财政通过购机者账号支付补贴款。
(4)先进适用的原则。围绕优化结构、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
2、补贴品目和补贴标准
(1)补贴品目。中央和省级财政2012年确定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55个品目机具。苏州市级财政2012年确定补贴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秸秆还田机、果蔬保鲜库等5个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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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张家港市级财政2012年对种植机械、动力及耕地机械等6大类23个品目机具给予配套补贴,对全市现代农业急需的非中央和省级补贴机具给予定向补贴。
(2)补贴标准。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财政累加补贴比例一般控制在近三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50%,少数重点机具张家港市级及以上财政累加补贴比例不超过60%。同一购机者内购臵机具享受中央及省级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3、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臵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张家港单独补贴的地方特色农机和引进示范的新型特色机具,补贴对象扩大至直接从事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企业。在我市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可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臵补贴。
对办理农机具报废更新手续并取得《农业机械报废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4、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指农机生产企业及其指定的经销商。
农机生产企业由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审核确定。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经销商资格条件自主选择,并负责对其监督管理。
市农委以镇(区)为单位公布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名单,省农机化信息网公布全省经销商名单,供农民自主选择。
生产企业直销时,必须保证配件供应和“三包”服务。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
5、补贴程序
(1)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
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或批准的证明。水产养殖机械的购机者还须出具水域滩涂养殖证明或养殖水面承包证明,在当地承包土地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土地承包证明)自愿到镇农服中心申领填写农机购臵补贴政策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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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表;符合张家港市级财政补贴(含苏州)的对象,还须申领填写张家港市农机购臵补贴申请表,由镇农服中心初审合格后登记备案,并分类填报农机购臵补贴初审汇总表;镇(区)农机管理员将镇农服中心盖章确认的申请表,以及汇总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市农委审核确认。
(2)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持告知确认表、农机购臵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供货单位办理购机手续,全额购机。
在补贴资金计划内,供货单位按时间顺序,与补贴对象签订农机购臵补贴销售确认表,并向购机补贴对象开具符合要求的税务通用机打发票。超过补贴资金计划时,供货单位将不得对购买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对象办理购机手续。购买普惠制机具的中央和省级补贴不受资金计划限制。
在非供货单位购机的,不能进行财政补贴资金报账。 (3)补贴资金结算
①受理申请。购机者在每月1~5日向镇农服中心提交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者账号(须办理上牌入户的按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安装的设备,须安装完成并提交安装确认表)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镇农服中心现场核对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并盖章或签字确认,及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购机者。
②资格确认。购臵机具中央和省级补贴额超过80万元和取消补贴资格尚未期满的购机者,不得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③核实情况。镇农服中心按照农机购臵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臵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台核实,并在销售确认表上签署意见。每月10日前完成对申请结算补贴机具逐台核实。
④公示确认。镇农服中心于每月11日前,将已核实的购机者清册在镇(区)和村委会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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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⑤初审意见。镇农服中心)在公示结束后每月19日前,出具补贴资金初审意见并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镇财政所。
⑥审核确认。镇财政所在按照上级规定审核和抽查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于每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材料退还镇农服中心。
⑦结算意见。镇农服中心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意见并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市农委。
⑧农委审核。市农委在按照上级规定监督检查和抽查核实基础上核对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市农委于每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并附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机者清册报市财政局。
⑨财政付款。市财政局根据市农委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于次月5日前,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购臵”。
购机者申请结算补贴资金材料存镇农服中心。
上述六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发放,发放后还需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或由各镇财政部门发放通知书等方式,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
第二部分、农业保险
一、农业保险总的情况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者以支付小额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造成的农业财产的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简单地讲,农业保险就是以农作物、饲养动物和农业机械设施为保险对象的一类保险。
我市的农业保险起步于2006年的水稻保险,根据苏州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当年采取“委托代办”的保险模式;2007年,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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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为全国试点省区,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业保险;2008年,根据省统一要求,我市农业保险模式由“委托代办”转变为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中央及省级财政提供了较高的保险费补贴,各级财政保费总补贴比例由原60%提高到80%以上,我市农业保险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由2006年最初的一个水稻险种发展成为目前四大类13个险种的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类险种(含水稻、小麦、油菜三个险种)、养殖业类险种(含能繁母猪、育肥猪、肉鸡三个险种)、农业机械类险种(含农田作业拖拉机交强险、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蔬菜大棚类险种(棚架、薄膜和防虫网、附加设施及棚内作物四种)。通过农业保险,减轻了农民的受灾损失,增强了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农业保险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农业保险引向农业生产、农村经营以及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切实为农民办实事,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后理赔工作,保护好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统筹兼顾。立足长远,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3、政府扶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作用。
4、市场运作。以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转移农业风险。
5、投保自愿。深入宣传推广农业保险工作,培养农户保险意识,使投保农户了解掌握农业保险险种、保费金额、保障程度和保险责任等内容,自愿投保。
三、我市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
我市农业机械保险由经办保险公司商业化自营,其他险种实行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运作模式,同时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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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从2010年6月1日起,政府和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由原6:4调整为5:5,今后,我市将按照省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提高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比例。
四、农业保险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补贴比例
农业保险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中央、省、市各级财政给予保险补贴。在保障程度上推行低保费、低保额、有限责任的初始成本保险,保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各项保险条款由省统一制定下发。
1、种植业类险种:
按照省统一规定,种植业险种的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70%,我市加大了补贴力度,财政补贴比例均超过了80%。2012年对保险及比例进行了调整(苏州已明确,文件尚未正式下达)。
(1)、水稻保险:保险金额每亩600元,保险费率为5%,每亩应交保险费30元,各级财政补贴26元(86.7%),农户自负4元(13.3%)。
(2)、小麦保险:保险金额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为5%,每亩应交保险费25元,各级财政补贴22.25元(89%),农户自负2.75元(11%)。
(3)、油菜保险:保险金额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为5%,每亩应交保险费25元,各级财政补贴22.25元(89%),农户自负2.75元(11%)。
2、养殖业类险种:
(1)、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为6%,每头应交保险费60元,各级财政补贴48元(80%),农户自负12元(20%)。
(2)、育肥猪保险:保险金额每头400元,保险费率为5%,每头应交保险费20元,各级财政补贴12元(60%),农户自负8元(40%)。
(3)、肉鸡保险:保险金额每只10元,保险费率为3%,每只应交保险费0.3元,各级财政补贴0.18元(60%),农户自负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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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农业机械类险种
(1)、农田作业拖拉机交强险:保险金额共计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发动机功率小于或等于14.7KW的,每台应交保险费105元,各级财政补贴84元(80%),农户自负21元(20%);发动机功率大于14.7KW的,每台应交保险费155元,各级财政补贴124元(80%),农户自负31元(20%)。目前我市承保的农田作业拖拉机的发动机功率均大于14.7KW。
(2)、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共计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每台应交保险费155元,各级财政补贴124元(80%),农户自负31元(20%)。
(3)、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5000元(/座),住院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座),每座应交保险费60元,各级财政补贴36元(60%),农户自负24元(40%)。
4、大棚类险种
包括棚架、薄膜和防虫网、附加设施及棚内作物四种。各级财政补贴保费90%、农户自负10%。同时实行无理赔优惠:对连续两年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第三年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20%优惠;对连续三年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第四年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30%优惠;对连续四年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第五年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40%优惠;对连续五年以上投保并无理赔的投保人,在续保时给予投保人自负保费50%优惠。优惠部分的保费由本市财政承担补贴。
根据棚、膜质量情况、参照下述指导性保额共同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1)、棚架:保险费率为3%,年折旧率为10%,保险金额分以下几类:
①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六米棚、八米棚、联栋棚均分别设定标准档、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四个保额档次,具体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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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档的保额如下:
六米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标准档,每亩(指大棚钢架占地面积,下同)年保额为7000元;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每亩年保额分别为5600元、4200元和2800元。
八米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标准档,每亩年保额为12600元;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每亩年保额分别为10100元、7600元和5100元。
联栋钢架塑料薄膜大棚棚架:标准档,每亩年保额为35000元;非标一档、非标二档和基本保险档,每亩年保额分别为28000元、21000元和14000元。
②、水泥立柱、钢架顶棚的塑料薄膜避雨大棚棚架:每亩年保额为8000元12000元,具体保额由市大棚保险验收评标小组根据棚架质量情况、同投保人协商确定;在所确定的保额中,水泥立柱的保额占20%,顶棚钢架占80%。
③、钢架防虫网大棚架:每亩年保额为12000元。 (2)、薄膜、防虫网:费率、保险金额及年折旧率分为: ①、普通膜:保险费率为18%,年折旧率为60%,保险金额:单体钢架大棚每亩每年800元、联栋避雨大棚每亩每年1200元、联栋钢架大棚每亩每年2000元。
②、长寿(进口)膜: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率为30%,保险金额:联栋避雨大棚每亩每年2000元、联栋钢架大棚每亩每年3000元。
③、防虫网: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率为30%,保险金额:不分单体或联栋,每亩年保额统一为1800元。仅在大棚通风口增加防虫网的,按薄膜计算保额,不另行增加保额。
(3) 附加设施:费率、保险金额及年折旧率分为:
①、大棚外臵遮阳网(含架,下同):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率为30%,保险金额:不分棚的类型,每亩年保额统一为1500元。
②、大棚内臵保温膜(含架,下同):保险费率为12%,年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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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30%,保险金额:不分棚的类型,每亩年保额统一为2000元。
③、喷、滴管:保险费率为3%,年折旧率为10%,保险金额:喷管每亩年保额为1000元;滴管每亩年保额为400元。
④、棚内果树作物棚架:保险费率为3%,年折旧率为10%,保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亩年保额在800元1200元间同投保人协商确定。棚内蔬菜作物棚架,不接受保险。
(4) 棚内作物:保险费率为6%。
①、蔬菜类:全年按种植三茬、每亩按3000元投保,其中:每茬、每亩保额1000元。
②、瓜菜轮作:全年按二茬、每亩按3000元投保,其中:瓜茬,每亩保额2000元,菜茬每亩保额1000元。
③、多年生果树:全年每亩按3000元投保。一年生果品作物(如草莓)参照“瓜菜轮作”确定保额。
④、花卉苗木、食用菌:不分品种、栽培方式和产品价值均参照蔬菜瓜果全年亩保额3000元投保。草本花卉全年按种植二茬计算,每亩每茬年保额为1500元。
第三部分、农村公益事业
主要讲以下三项:省级农桥项目、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河道疏浚及长效管理。
一、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一) 农桥总的情况
为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设符合广大农民利益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给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省财政厅根据全省农桥状况,从2003年起集中各级财政资金,对非等级公路的农用机耕桥、人行桥中的危桥、险桥进行大规模改扩建,并新建部分必需的桥梁。2007年起,农桥建设被省政府列入“农村实事工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2008年起,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水利部门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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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省财政每年下达我市建设农桥任务近50座、总投资约1100万元,省财政补助30%,省、市、县、镇四级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为3:1:3:3。
(二) 、省支持农桥建设的原则。
1、 统一规划的原则。必须有统一的规划,规范的项目库及分实施计划。
2、 投入配比的原则。农桥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各级财政配比,同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以及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桥。
3、 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建设农民反映强烈、直接影响生产生活、急需新建的农用桥梁。
(三) 、农桥建设项目的选定。省财政厅每四到五年组织编制农桥建设项目库,目前第二轮项目库到2010年底已经结束,第三轮项目库2011-2015年已经于2010年12月编制完成,以后上报农桥建设项目计划均要从上述农桥项目库中筛选出来,对急需改造的优先考虑,对项目库外的桥梁严格控制,确实急需改造的说明原因,经上级同意后才能列入计划,否则上级不予补助。
(四) 农桥投资和补助额度。报批的桥梁,单座桥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4万元,高于25万元,对于超过25万元而且确实属于农桥的,可列入农桥建设范围,省给予立项支持,仍按照既定的配比给予补助,但省财政的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五) 桥梁建设标准及标志要求。新建桥梁除人行桥外,农用机耕桥,桥面净宽不得小于4米,并必须安装桥栏杆,栏杆不得低于80厘米;栏杆一律粉刷白水泥或白色涂料。在桥栏杆中部的一侧仿宋体刻字,刻上“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字样,在桥栏杆对应的另一侧中部仿宋体刻字,刻上桥名和建设年月;所有刻字为白底红字,保持长久不毁损。
(六) 桥梁的调整。建设过程中桥梁不得擅自调整,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在当年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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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权限调整,8月1日以后一律不得调整,由市财政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对调减建设任务的省财政将扣回相应补助资金。
(七) 农桥建设的工作要求。
按照省财政厅苏财规[2011]4号和苏财农(2005)185号文件规定,农桥项目建设全市做到7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编制、审核预算、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统一监理、统一审核工程造价、统一管理”。我市的农桥建设项目,市财政牵头、会同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农桥建设中镇村主要工作包括:
1、具体负责建立本镇村范围内的农桥项目库,提出农桥项目建设建议;
2、根据农桥周围环境等情况,出具农桥设计委托书,明确桥梁净跨和净宽等参数,确定农桥建设具体位臵、高程并提供GPS定位数据;
3、全面负责拆迁、修筑施工便道、管道、管线迁移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好施工期间有关协调、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4、参加农桥建设的各种会议,及时审核监理对农桥工程量的签证,参加监理组织的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参与农桥验收并对农桥质量提出意见,负责督促检查农桥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5、确认工程审计结果,做好农桥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工作。
(八) 农桥建设需要说明的事项。
1、农桥项目建设不实行“先建后补”办法,实施的项目必须是当年设计、当年开工的项目,凡以前已完工的项目或跨项目,一律不得作为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上报审批,严禁“以旧顶新”、“以新顶新”,如有违规一经发现,不仅通报批评,而且省要取消我市下立项资格。
2、农桥建设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实事工程,成为省政府农村实事工程单独考核的一项工作,省财政厅已将其列入对各地考核工作范围,每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地农桥建设进度进行通报,对未完成农桥建设计划的地区,省将扣减下建设资金,追究有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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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责任,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因此,列入省级农桥建设计划的桥梁必须确保当年建成完工。(所在村有省级农桥项目的要向村书记、主任汇报一下)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于2008年开始试点, 2010在全省全面推开实施
(一)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
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建设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等。对政府投入的农村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及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违规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2010年开始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县市对农民筹资筹劳不作要求,可以由村集体投入(我市属2010年开始开展的县市)。
(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基本原则。
1、 尊重民意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为前提,选择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充分发挥村民积极性,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 讲求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市、镇财政的承受能力,镇政府要加大规划指导力度,合理确定奖补项目,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薄弱村倾斜,支持农民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3、 公开透明原则。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议定、财政奖补项目的申请、奖补资金的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4、 突出重点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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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采取以镇(区)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统筹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奖补力度。
(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要求:
1、 实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建成后资金使用情况要公示,提高财政奖补工作透明度和有效性。
2、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镇村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或数据库,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项目申请表、招投标文案、项目建设前后图片、建设预算、考核验收情况等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3、 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市财政局、农工办加大对项目及资金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调查问卷等办法掌握真实情况,完善奖补工作。
4、 明确管护责任。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村)所有,由其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5、 资金管理方面。省财政奖补资金与市镇财政安排的资金、村集体筹集资金和社会赞助资金配套用于经济薄弱村村民议定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实行镇财政报账制。
(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项目实行逐级申报、项目化管理、先建后补,在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批准后实施:
1、 由拟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申请;
2、 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
3、 市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农工部门复审确定;
4、 镇人民政府会同项目所在村按照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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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省农委备案。
三、农村河道疏浚及长效管理
1、河道疏浚。从2002年起,我市按照市级河道10-12年轮浚一次、镇级河道5-8年轮浚一次、村组河道3-5年轮浚一次的标准,开始大规模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市级河道整治费用全部由市财政负担;镇级河道整治市财政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是每方土补助4-5元(南横套以南补贴标准为5元/方,南横套以北补贴标准为4元/方);村组河道疏浚市财政每方土补助2元,同时上级争取到的补助资金也全部补贴到有关乡镇。县级河道疏浚由市水利部门负责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施工单位。镇村河道疏浚由各镇负责实施,最终由审计单位负责技术验测。
2、河道长效管理。为保证疏浚整治后的农村河道能长久发挥效益,我市于2002年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组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探索出了“公开招聘、分组管理、逐级考核、报酬到人”的管理模式。一是结合实际建章立制。2002年,我市制定了《张家港市村组河道管理办法》,对河道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管理标准、考核办法、资金保障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网络队伍建设,落实各项水利管理工作。这几年,我们通过市场招聘,建立起了1000多人河道长效管理专职队伍,强化水利工程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占河面、损毁水利设施等行为,实现了管理面的全覆盖。三是加强检查考核。为确保村组河道长效管理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半年对各镇河道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得分作为农业先进镇评选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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