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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刷品,会议接待,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的管理。

2、后勤负责办公家具、设备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管理。采购货物到单位后,经后勤负责人验收先入库后使用,固定资产由财务建立固定资产账,使用站室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使用。使用科室要加强管理、爱护公物、科学使用,由财务和后勤定期盘点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损坏的公物,视其情况给予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废旧物品,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报废,各站室不得擅自处理。

五、项目管理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提升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水平,细化《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的管理和操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采购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管理工作,采购规范范本的管理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流程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标准是对技术成熟、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设备、材料等统一制定的,规定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采购规范性文本)。

第四条 技术创新类设备材料,或产品序列尚未定型的情况下,可参照物资采购标准编制采购规范范本。

第五条 物资采购标准包括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通用部分可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使用寿命、技术接口、质量检验检测方法、包装运输等技术条件;专用部分规定主要技术参数和工程环境使用条件。

第六条 物资采购标准在电子商务平台中以数据模板的形式应用于技术规范书编制与审查、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各业务环节。

第七条 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 6 执行。

第二章

标准制修订

第八条 物资采购标准制修订的依据为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反事故措施、差异化选型要求等标准化成果。

第九条 物资采购标准编制工作遵循“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第十条 物资采购标准审查通过并经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批准发布。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标准的编制,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专业编制、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审定实施”的工作要求开展。

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物资类别分别组成标准编写组(以下简称“编写组”),确定牵头编制单位,下达物资采购标准编写任务;按照《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标准起草、征求意见、送审,送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审定,按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报批。

采购规范范本的编制、评审流程同物资采购标准,由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定。

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标准结构化模板根据已经发布的物资采购标准文本内容编制,按照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要求完成结构化和测试工作后部署应用。

7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标准中的文字表述、印刷错误,以及规格型号和参数修正,以勘误表的形式发布更新,并在下一版本标准发布时予以修订完善。结构化的采购标准模板根据勘误表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对于物资采购标准编制、修订及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物资采购标准应用业务有关问题,由物资公司负责在工作日受理、咨询专家并形成修订意见。

(二)功能缺陷、操作指南等系统问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运维电话受理。

第三章

标准应用

第十五条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公司各级单位应严格应用物资采购标准,不得变相规避物资采购标准的使用。

第十六条 在技术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物资采购标准通用部分不可修改,专用部分由项目单位根据规划和设计条件进行参数选填或提出参数差异;经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后形成技术招标文件。

采购规范范本可由项目单位根据规划和设计条件对范本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

第十七条 在采购标准结构化模板中,不得以附件的形式另行挂接技术招标文件;暂无结构化模板的,要严格按照采购标准编制非结构化技术招标文件;暂无采购标准的,参考相近采购标准或范本编制技术招标文件。

8 第十八条 通用性较好的技术招标文件,可通过“固化ID技术招标文件”的形式多次复用,提高技术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效率。

第十九条 原则上各项目单位应采购标准物资,确需采购非标物资的,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材料,与设计单位说明等材料一并上报rtrt46饿54公司物资部(rtrt46饿54公司招投标中心),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建立物资采购标准应用考核制度,对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技术招标文件退回情况、标准物料应用率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在同业对标指标中明确。

第五章

附 则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ⅩⅩ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Ⅹ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物资采购各部门和环节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企业在产品生产、基本建设和专项工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配件和设备等。

第三条 物资采购审计的目的是改善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加及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公司总部机关及权属企业。 第五条

物资采购审计是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实施的监督和评价,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采购内部控制、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申报价格、采购合同执行及履行情况追踪等。

第六条 根据企业管理模式和要求、物资采购业务量、内部审计资源等情况,物资采购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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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管理层对物资采购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企业采购业务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及权责划分的明确性。

第十二条 采购控制活动评价。物资采购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业务授权、职责分离、质量验收控制、物资采购招标控制、凭证和记录控制、资产接触和记录使用控制、独立检查、物价信息控制等内容。重点关注:

(一)企业是否建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企业是否由不同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三)企业是否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了审批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了经办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四)审批人是否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五)经办人是否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是否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六)企业对重要的或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是否组织了专家论证,是否实行集体决策。

(七)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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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计划审批程序的规范性。采购计划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业务,是否经过技术、设备、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业部门确认。

(三)采购计划所列价格的合理性。对于重复购置的物资,如价格未发生变化,则以上次成交价格为依据,将高出确定标准的计划价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如价格已发生变化,应掌握最新市场公允价作为审计标准。审计物资采购计划价格时,应将新购物资作为审计的重点。

(四)采购计划所列物资数量的合理性。物资采购计划部门对申请单是否做了最有效的归类;物资采购数量是否考虑了经济批量,是否与生产需求和物资库存相适应。

(五)采购方式选择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综合考虑了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物资的重要性程度、资金的贴现幅度、供应商的信誉和各种价格构成要素等因素。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1.有关招标文书的内容是否完整、严密,有关条款规定是否得到切实遵守。

2.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对外发布的招标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发布范围是否具有广泛性,参与招标的投标人是否合格;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接受邀请的投标单位是否具有良好信誉、资质和财务状况,是否邀请至少三个以上投标人参加;采用议标采购方式的,所采购的物资是否确实存在没有供方投标、没有合格投标者、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详细确定规格或具体要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企业紧急需要、不能预先计算出价格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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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涉及行业安全和秘密、涉及行业核心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等有关规定、限制或要求。

(二)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审计。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重点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在资格认定部门依法认定的资格等级范围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实施过程审计。招标过程和招标标准是否符合“公开选购、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原则,在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程序的情况。重点关注:

1.《招标文件》的制订和审批流程是否合规,是否人为设立了不合理的资格条件。

2.邀请招标方式是否按规定通过审批;邀请招标的对象是否符合采购管理规定,是否为从供应商备选库中挑选的或者公告报名结束后集体评选的合格供应商,信誉、资质、财务状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到条件的投标人是否不少于三家。

3.采购公告发布、潜在供应商报名、领取标书、投标等时间节点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开招标信息发布是否达到充分公开的效果。

4.评标小组成员组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评分细则设定是否科学;资信、商务、性能三部分分值设定是否合理。

5.招标实施机构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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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价格申报单》填列是否完整,价格标准确定及采购申报价是否合理,申报价格核定程序是否规范;价格评议小组人员构成及价格审批流程是否合规;谈判或审议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是否予以记录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予以保存。

第十八条

采购合同审计。采购合同审计是对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进行的审计。

(一)应获取企业内部有关合同制度、合同文本以及供应商资料等相关资料。

(二)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1.签订合同的部门和人员是否得到授权;合同相对方是否具备签约资格、供货资质、履约能力。

2.合同是否遵循前期立项、招标、谈判、比价的结果;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3.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是否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履行了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存在应签未签合同、先履行后签合同、先签合同后补办审核审批程序等现象。

4.与合同相关的过程记录和档案资料是否全面完整、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审计。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审计是指在采购物资运达企业后,对物资验收和货款支付等业务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进行的审计。

(一)应获取物资采购申请单、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采购发票、运费单、检验报告单、入库单、付款凭单、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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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回复、定点供货目录、价格申报单、采购计划和物资质量标准等。

(二)物资采购后续审计的基本过程包括:

1.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合理分析。应关注如下事项:被审计单位不做反馈和反馈不充分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或误解的事项;反馈意见中说明不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等。内部审计人员应逐项分析上述事项的具体原因,并且特别注意反馈意见中对于问题原因的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具体。

2.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对重大的审计发现和建议通过询问、直接观察、测试和检查文件等方式,编制“后续审计面谈结果小结”和“后续审计跟踪记录表”等工作底稿。

3.评估采纳审计建议所达到的效果。 4.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物资采购后续审计主要采用审计分析方法、详查法、抽查法、终点审计法、重点审计法、函证法和查询法等方法。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ⅩⅩ公司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仪器设备、教学家具、办公家具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物资采购行为。

第三条 学校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学校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设备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意,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特定的某些其它情况。

第二章 计 划

第五条 学校所有的设备物资采购活动,不论资金渠道,都将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各部门和单位应在每年10月下旬前,根据实际需

1 要,分别按教学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申报次年的设备采购计划。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采购,财务管理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

设备采购计划实行“二上二下”的经费预算方式,即:各使用部门按实际需求填报申购计划,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汇总,由学校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审批;根据市财政局审批下达的经费额度,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购计划再次进行调整,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下达《成都大学年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七条 学校教学、教辅、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查;行政部门办公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的申购计划,由国资处负责汇总审查;采购用款计划由计财处负责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和备案。《成都大学年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一经发文,无特殊理由不得变更采购内容。

第八条

设备采购项目实行“计划在先、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节俭办学”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除有特殊要求之外,尽量统一标准配置,以便平衡资金和争取批量优惠采购,切忌“贪大求全”和“攀比求洋”。

对于单台件价值在人民币20万(含20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申购项目,还应该通过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列入采购计划。

第三章 采 购

第九条 学校设备采购,由设备采购部门根据市财政局和计划财务处批准下达的经费额度和《成都大学年度设备经费购置项目计划书》内容,并按设备使用性质,分类分批填报《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报市财政局审定采

2 购方式,分批次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 我校设备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凡是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明确规定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在确定采购项目时,应当优先考虑本国货物,无特殊需要不得指定采购品牌或供应商(确因需要指定的,须报市财政局审批);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预算总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也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金额不及20万元的项目,可由学校设备采购部门汇同使用单位和监审部门,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应报校领导批准,并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后开展工作。公开招标信息应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网,同时在校园网上发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评标应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调3人以上组成专家委员会,中标结果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学校设备采购主管部门签定设备购销合同。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和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应签定政府采购规定格式合同。

第十三条 采购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设备购置分类目录、采集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填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印设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或参与评标、签定设备订货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办理合同付款财

3 务手续、组织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资产入帐等环节。进口设备还需开办信用证、外贸合同、免税申报、报关、商检等手续。

第十四条 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健全财务、税收和资产管理制度,原则上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拼装计算机。

第十五条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政府采购,计划在先,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监督管理。”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 设备采购部门要以政府采购财政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原则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已经批复的《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实施采购;在进行采购时,应与设备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加盖采购单位印章,同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年度供货采购的招标文件、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供货承诺书等书面材料,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验 收

第十七条 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新设备运到之前准备好安装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设备供应厂商做好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八条

设备使用单位和管理使用人,应严格按《设备购置合同》进行设备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一)数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按照《设备购销合同清单》内容进行的实物验收。各使用部门应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3天内,根据合同附件清单,装箱单或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载明的内容,开箱核对到货设备的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出厂唯一机身号、以及附件情况和设备金额

4 进行实物验收,核对无误并填写《成都大学设备资产信息登记卡片》,办理入库手续。

(二)质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行期间进行的技术验收。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20天内进行开机安装调试;对小型设备,有技术力量的使用单位可自行安装调试;大、中型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使用单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到安装现场配合供应商并参与验收,熟悉设备操作方法。要如实填写《成都大学设备验收报告》,并由设备管理责任人详细纪录设备主、附件情况、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开机验收和试机验收情况文字记录,《验收合格报告》原件交学校设备部门存档。质量验收一般应在20天内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设备资产出库领用手续;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报告设备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超过期限报告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设备验收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协议供货商支付货款。其中,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或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金额将资金划入“成都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按规定划入协议供货商帐户。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自行付款。

第五章 机 构

第二十条 为加强对学校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学校成立 “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监督全校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办、审计处、计财处、国资处、科研处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一条 国资处作为学校设备采购职能部门,下设招标采购管理办公

5 室(科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设备采购的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十二条 根据招标采购内容及方式,凡由政府采购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凡由学校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二十三条 校内评标专家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坚持回避制度和保密守则。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四条 设备采购经费管理按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教学和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专项设备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由国资处负责行政单位仪器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涉及建筑改造和装修项目经费,由基建规划处负责统筹安排和实施。

第二十五条 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各教学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报教务处核定。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采购质量,在实施采购前,各申购部门应向国资处提供《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清单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和由国资处审定后作为编写采购技术文件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设备采购部门要做好采购项目统计、汇总、分类打包和提供技术参数工作,以便报市财政局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招标采购。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计划项目外急需的零星物资采购,由申购部门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列明经费出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交设备采购部门,并报市财政追加用款计划,方能实施采购。

6 第二十九条 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关税减免,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仪器设备详细技术资料,由设备采购部门进行免税项目申报工作。

第三十条 采购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贵重精密仪器,使用单位应填写《精密贵重仪器申购可行性报告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同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主要由用户单位负责,设备采购部门协助。商务谈判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技术谈判包括技术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参数、选件配置等内容,并形成记录。商务谈判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内容,并形成记录。

第三十二条 学校统一组织的采购,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销手续,计财处在审核购货发票、入账单据、合同书、设备验收报告单等凭证和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审计和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无误后,方可支付货款。

第三十三条 公开招标文件作为长期档案资料保存,存档期十五年;其它采购方式的文件资料,应整理后注重保存,存档期五年。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四条 设备采购招标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处分或交代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当采取规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7 (四)在招标过程中违规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五条 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设备采购招标操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给予警告、暂停代理业务、取消代理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 (二)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而发布率不足95%的;

(三)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不足90%的;

(四)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 (五)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的。

第三十六条 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岗、撤职、辞退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与设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 (四)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国资处负责解释。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1、产品质量好。其产品应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生产能力强,能满足公司生产的要求。

3、价格低,作为长期供应商,供应价格应在市场上处于中低水平。

4、付款条件优厚,公司一旦资金紧张时,能在供货上提供一定的支持。

5、服务态度好,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到现场进行跟踪服务。

二、对合格供方的管理:

1、建立合格供方的档案,存放其营业执照复印件,记录其厂址、联系方式、年产能力、质量保证书等内容。

2、建立与供方的联系制度。

3、对每批业务提供质保书。

4、了解供方的生产能力,是否能满足公司对生产的需求。

5、了解其技术能力,是否能满足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6、了解同类产品的市场情况,如产品的紧销(滞销)情况、价格情况等。

7、供方的税务帐号、银行帐号的登记管理。

三、对供方的重新选定,当供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重新选定供方。

1、不及时开据增值税发票。

2、出现三次以上质量问题。

3、供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对服务、赔偿制度的承诺。

4、供方的生产能力出现大幅度下降。

5、供方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经协商不同意降低价格时。

编制:审核:

购买部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第一章

第一条

物资管理实行项目部、分部二级管理。项目部设物资部,定员二人;分部设物资部,定员二人。

第二条

各分部物资人员的在位及变动情况要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各分部要将人员名单及电话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物资部,如各分部更换物资人员,也要将更换过的人员名单及电话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物资部。 分部经理要授权,该物资管理人员有权并有责任每月编制《物资清点报表》、《物资消耗月报表》、完成进场物资的验收、搞好现场物资的管理及标识、签收物资发料单。)

第三条

项目物资部与分部物资部属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关系,后者要服从前者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

各级业务部门及人员职责

管理体制

第四条

项目物资部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钢材、混凝土、防水材料等主要材料的组织供应工作。

3、根据工程技术部提出的材料总计划,编制出本项目物资需用总计划。根据物资需用总计划编制物资申请总计划,根据每月物资需用计划编制月物资申请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将物资申请总计划及月物资申请计划报给顾客及供货商。

4、与项目部领导、工程部有关人员、分部物资人员共同进行物资供应渠道、供应价格和供应方式调查,每种材料调查供应单位不少于三家,提出调查报告和相关建议交项目经理审核。材料数量和金额达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必须按《项目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实行招标采购。

5、组织评价供货商,形成《合格供方名册》,并将名册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与选定的合格供方谈判,初步确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价格等,起草供货合同(及时结清的除外)意向书,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供货合同评审,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签订正式合同,按合同组织供货。

6、对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收集管理,疏通渠道,供货到现场。

7、对项目部所供材料,及时开具点验单、发料单,按有关规定设立物资明细帐,及时清算与承付货款。

8、按时收集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各种报表。

9、对分部物资保管、使用、核算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 项目物资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及程序文件中有关物资管理的程序。

2、组织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项目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项目周转材料管理办法》、《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并执行《物资需用计划》、《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4、组织项目所需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

5、组织物资供方的调查、评审、选定工作。

6、组织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工作。

7、组织收集、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各种报表,收集和整理有关物资管理的质量记录,组织收集物资统计、核算资料。

8、对材料使用、消耗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组织统计、分析及核算。

9、对所属单位的物资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0、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室做好有关物资采购、管理、控制、核算工作。

11、定期向项目领导班子汇报物资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物资的采购、库存情况。

第六条 项目物资部材料员职责

1、负责对物资供方的调查和评价工作,收集和整理供方的有关资料,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形成名册报上级业务部门。

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材料进场通知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试验状态登记簿》。

4、负责甲供材的申请、进货及结算工作。

5、收集各分部的水、电使用情况,建立水电使用台帐。

6、具体负责分部自购材料的备案记录工作,形成每月进场材料清单。

7、负责建立物资明细帐,对下进行材料转账,做好物资的统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报表和台帐。

8、配合部长做好施工材料使用前的计划、使用中的监督、使用后的核算。

9、做好部长布置的其他物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分部物资部门职责

1、制定分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每月20日向项目物资部上报本部《物资清点报表》和《材料消耗月报表》

3、按时上报材料计划。需项目物资部供应的材料要每月20号上报下月需用计划,程序是分部按进度自提,后报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核,经项目总工审批后的材料计划交到项目物资部。

4、负责项目物资部供应以外的其他物资材料的采购、租赁、管理、使用工作。采购、租赁前报项目物资部备案,货到后由分部物资部自行验收。

5、具体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工作,并及时收集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材料到场后及时通知分部试验人员取样,及时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及《进场材料通知单》并上报项目物资部。

6、负责物资的发放、使用工作,做好收、发料手续,形成仓库物资明细帐。定期清点仓库的各类物资,形成物资盘点表,并定期进行仓库明细帐与本部门明细帐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7、做好周转材料的维护、保养工作。

8、做好水、电的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台帐并上报项目物资部。

9、做好施工材料使用前的计划、使用中的监督、使用后的核算工作。

10、定期向项目物资部汇报材料进出库情况及保管情况、完成项目物资部临时布置的其它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章 物资采购、供应、验收管理

第八条 甲供材料的管理

1、甲供材料供货商要与自购材料一样要经过评审,要做《供方调查表》及《供方评价审批表》并形成《合格供方名册》。

2、甲供材料的计划管理。开工之初,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将整个工程项目所需的甲供材料(主要是钢筋、商品砼、防水材料)的数量、规格以专用表格的形式报物资部。

3、甲供材料的进货程序控制。每个分部须于每月的20日前将经过工程部审核的下月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报物资部,物资部将计划汇总后于每月的22日前以传真的形式分别报地铁物资公司及供货商,在不超出各分部每个月的总计划的前提下,物资部应各分部的要求,会以传真的形式向供货商发出批次材料需用计划,各分部要准备好存放材料的场地。

4、甲供材料的验收及检验管理

(1)钢材到货后要检验钢材每捆上的标牌与钢材质量证明书上炉号是否相符,并通知分部试验人员取样。具体操作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执行。

(2)甲供商品砼的验收参照混凝土采购合同中《防水混凝土技术要求》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3)防水材料的验收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进行验收。 (4)甲供材料进场后,必须先抽样检验并等试验结果出来后方可使用。

5、甲供材料的结算。甲供材料每月20日结算;结算内容为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供应商供给相应分部的甲供材料总量;分部专职物资人员提供签字盖章确认后的送货单(并汇总),供应商提供相应分部的当月供货明细表,项目物资部负责双方单据的核对,经三方确认后,项目物资部开出委托付款函,并将委托付款函的一份交项目计划部,具体操作依甲供材供应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6、甲供材料的决算。最后一次结算即为决算。 第九条 分部自购材料的管理

每次采购前分部物资部要将采购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等报项目物资部备案,货到后由分部物资部验收,并以《进场材料通知单》的形式报项目物资部。

第十条 对上述两大类材料的验收一定要严格把关,因接收不合格材料进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接收单位负责。

第四章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各分部现场物资的摆放一定要整齐有序,各种材料要分类存放、界限分明、标识明确。物资标识要按规定填写,设立在醒目的位置,尤其要注意随着材料的使用,标识要随时进行更正改写。

1、物资标牌的单位栏要写明项目名称;批号栏,钢材注明炉号,水泥注明批号,砂石料等材料可不注明;检验状态栏要根据试验部门的试验情况填写,根据情况注明待检、合格、不合格;唯一性标识栏,钢材注明生产厂家和炉号,水泥注明生产厂家和批号,砂石料注明产地和进货日期;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栏钢材和水泥及其他主材全部填“有”;是否顾客提供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填“是”或“否”。其中,项目部供材的批号和生产厂家由分部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检验状态由分部向项目试验部门索取。标牌中不允许有空格出现,例如砂石料没有批号和产品合格证明书,该栏可划“/”,但绝不允许空着。

2、各种材料的储存应统一布局、合理规划、保证安全,做到整洁、防雨、防水、防盗、防混、防变质。

(1)钢材的储存。钢材要下垫、上盖,下面要求用20cm20cm方木垫起,保证钢材离地面20公分,上面要求用彩条布或塑料布苫盖,且钢材的码放必须整齐,不同规格不许压在一起,分类要明显。 (2)水泥的储存。水泥需入库储存,堆码高度不许超过十袋,要求离地50cm以上、离墙30cm以上,不同标号的不得混放在一起。如不具备入库存放的,要求搭建简易水泥仓,水泥绝不允许露天存放。 (3)砂石料的储存。砂石料要分仓存放,搭设防雨棚,存放场地要进行硬化,要做到防混、防雨淋水冲、防泥浆污染。

(4)周转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及时维护、保养、整修。 (5)火工品的储存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的材料按说明书储存,但要做到整齐,措施有效。 (7)各种材料的储存应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第十二条 物资的发放、使用规定

1、各分部要做好材料的使用、发放工作。材料的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发、储新发旧、先散后整的原则。 (1)钢材的发放。根据现场实际,采用理论换算方法计量。 (2)水泥的发放。水泥采用点包方法计量,散装水泥应过磅计量。 (3)木材的发放。木材采用量方计量。 (4)砂石料的发放。砂石料采用量方计量。

(5)其他材料根据其性状,按点数、过磅、检尺等方法计量。

2、所有材料的检验依《项目试验管理办法》执行。对未等试验结果出来即擅自使用材料的,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3、物资的使用过程中,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健康保护措施,同时尽量减少操作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1)、钢材的加工过程中,操作者应带手套。进行焊接时,操作者要戴焊接手套、焊接眼镜和防护面罩。

(2)、水泥使用过程中,操作者应带手套、口罩或防尘面罩。要轻搬轻放,拆口和投料动作要轻,减少扬尘。

(3)、化工产品要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操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火工品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物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和废料要在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废液要用专门的容器存放并定期进行废品回收处理。

第十三条 物资的搬运。保管员根据物资的性状和特点及说明书搬运要求,选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式,并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对火工品、易腐蚀、易污染物资的搬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

第十四条

材料的加工、拌制场地也要统一布局,合理规划,加工场地的地面要求全部用混凝土硬化,以保证在加工过程中材料质量不受损坏。尤其要强调的是钢材及砂浆、混凝土等主材及半成品的加工场地必须硬化。

第十五条

各分部要负责本单位施工场地的平整、维护工作。例如雨后的排水、低洼地的填土垫平、松软路面的处理等。施工场地要能满足载料重车的通行。如因场地未得到及时修复导致料车陷住无法通行,该分部有责任找特种机械将料车拖出。

第五章 物资的核算与统计

第十六条 物资的核算。物资核算分为材料数量和实际成本的核算,分部物资部门必须及时记录收集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以保证核算的准确性。本工程项目要求各分部在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要配合工程部、物资部搞一次材料的核算总结,在全部工程结束后要对以往的核算总结进行汇总。

第十七条 分部材料员必须每月20日到项目物资部签收物资发料单。

第十八条 分部材料员要协助项目物资部做每月的材料清点,并及时、准确提供当月《物资清点报表》,工程技术部主管工程师、分部材料员及项目物资部人员每月定期共同对材料的实际消耗与理论应耗作出分析,如材料超耗是分部原因所致,那么超耗的材料一律按计划价和市场价中较高的价格转到分部。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分部材料员必须把点验单和发料单及有关其他单据及时登入物资明细帐,并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保证帐帐相符。

第二十条 分部材料员及时准确填报《材料消耗月报表》,按规定摊销材料。

第二十一条 分部材料员要按月上报《自购材料清单》;同时提供当月钢材、混凝土及水泥等主材的应耗量。

第六章 物资管理检查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的物资管理检查工作以《项目物资管理规定》涉及的相关内容为依据展开,将贯穿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物资部将以每个星期五的物资管理检查为主,以平时的物资管理检查为辅,并形成《物资管理检查记录》。各分部要对物资管理检查工作的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配合,对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七章 物资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 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二十四条 物资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第二十五条 要提高物资计划的及时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不准采购、供应和使用不合格物资。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增加流通环节、加大成本支出,要避免采购质次价高物资。

第二十八条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杜绝物资超储积压、霉烂变质、损坏和浪费。

第二十九条 要严格执行收、发料制度,要账目清楚、帐物相符,不准有帐外料。

第三十条 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准以物谋私。 第三十一条 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项目物资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及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

附件一: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

附件二:材料计划编制管理规定

附件三:处理废钢材及其它材料的管理规定

附件一:

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

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进行,规范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工作效率,使物资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项目物资管理规定》得以坚决、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一、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专职物资管理人员名单的,罚款200元(包括更换物资人员时也要上报);选定的物资管理人员未能服从项目物资部工作安排的,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二、未能按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上报材料计划的,发生一次罚款300元;未按规定使用专门的物资申请计划表的,发生一次罚款50元。

三、未能当天及时上报《验收记录》、《进场材料通知单》的,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四、对各种材料的验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接收不合格物资产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五、现场物资的摆放混乱无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物资标牌未按规定填写,有明显错误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各种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储存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材料的加工、拌制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硬化的,发生一次罚款300元;本分部施工场地未进行平整、维护的,导致载料重车陷住无法通行的,出现一次罚款200元;未能将陷住的料车及时拖出的,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六、在使用材料时,没有执行先进先出、储新用旧、先散后整原则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未等试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出来就擅自使用材料的,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七、未能采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式进行搬运,造成材料丢失、损坏、变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八、在物资部进行物资核算总结时,各分部未能按要求提供详实的材料使用记录的,出现一次罚款300元。

九、未按要求上报《物资清点报表》、《材料消耗月报表》、《自购材料清单》的,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所报的报表与工地及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十、未按规定要求申请而私自处理、变卖废旧钢材的视情况严重程度罚款200元-1000元,处理、偷卖原材钢材的,出现一次罚款偷卖原材钢材总值十倍的金额。

一、对在物资管理检查中已经指出的问题,不予理睬,未按时整改的,发生一次要从重处罚,罚款500元。

二、对于在物资管理检查中未发现有明显违反规定的现象,并在一个月内未受到处罚的分部,一次奖励500元。

三、物资部开出奖罚单并经施工队签认后,由财务部在下个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如分部不予实事求是的签认,经项目领导批示后同样照规处罚。

四、对于物资管理的奖惩,各队要正确认识,奖惩无非是督促各分部物资管理走上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种方式,工作中有不足就要勇于承认和面对并彻底改正。要树立中铁十三局的形象,让监理和业主充分肯定,并最终较好的完成本工程项目。

附件二:

材料计划编制管理规定

为提高我项目的管理水平,规范材料计划的编制,现就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小型机具需用计划及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制时间、计划内容、计划使用表格、计划的审批权限等内容作详细说明。望项目部相关部室及各分部在编制材料计划时,能严格遵照本规定施行。

一、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编制要求

1、项目工程技术部为编制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主要业务部门。工程技术部提供材料总需用计划需涵盖的内容包括:甲供料、周转材料、图纸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小型材料等。

2、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主管工程师计算 (2)部长审核

(3)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呈总工审批) 经审批后的材料总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编报时间为项目的开工之前。

4、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1(表格附后),备注栏要注明是否考虑损耗及考虑多少损耗等问题。

二、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原则上由各分部编报,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材料计划的计算、复核、审核,工程技术部有权退回不使用规定表格编制的材料计划。工程技术部负责复核、审核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的内容须包括: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等。

2、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各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主管工程师计算、复核; (3)部长审核;

(4)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呈总工审批); 经审批后的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每个月的二十日工程技术部将经审批的计划交到物资部。

4、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2和 WZJH-003(表格附后),计划进场时间要分批次写清,以便于物资部与供货商联系分批次进货,备注栏要注明是否考虑损耗及考虑多少损耗等问题。

三、分部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分部工程技术部为编制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的主要部门。计划应包含图纸有设计的其它材料。

2、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分部主管工程师编制 (3)分部总工程师审核; (4)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批;

经审批后的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方项目物资部备案。

3、每个月的二十日之前工程技术部将经审批的计划交到物资部。

4、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4(表格附后)。

四、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机具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分部工程技术部为编制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机具等材料需用计划的主要部门。

2、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机具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分部主管工程师编制; (3)分部总工程师审核; (4)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批; 经审批后的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5(表格附后),表中务必按要求将数量、规格、使用部位、计划使用时间等标注清楚。

五、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分部工程技术部为编制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主要部门。计划应包含以下材料:钢支撑、门式架、钢围檩、高压电缆、钢轨等。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分部主管工程师编制; (3)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核; 经审批后的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周转材料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6(表格附后)。

附件三:

处理废钢材及其它材料的管理规定

随着工程的进展,项目各分部工地都存在一部分钢材下料后剩余的边角余料及其它废料,如何处置这部分材料,各分部还不明确,针对这种情况,特出台此规定,望各分部遵照执行。

不论各分部是以何种形式承包工程,对于自购的材料,各分部根据工程情况可以自行处理;对于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钢材及其它材料,无论是否能再次被利用到工程当中,各分部都无权私自处理。

钢材下料后剩余的边角余料及其它废料,各分部要集中堆码,摆放整齐,并做明确标识,待单项工程结束后,由项目物资部和工程部统一进行分类,能再利用的将进行协调,尽可能的用于工程的合适部位,如确实无法再利用,项目物资部将报请项目领导同意后统一做变卖处理,处理时物资部将打专项报告存档,变卖所得资金上交项目财务部。变卖处理时物资部将按变卖处理的实际数量与各分部做好材料的交接手续。

各分部在变卖处理自购材料时,要经项目物资部或相关部门同意并查验后方可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私自变卖、处理各种废旧材料,甚至私卖原材料的,项目部将按照《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进行严厉处罚。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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