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报告范文
土地整治报告范文第1篇
一、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可能采用的技术方案进行全面分析和比较论证,在此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将可行性研究的成果编制成报告,即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行研究报告编制的作用
(一)是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反应了拟建项目区的现状、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技术、经济以及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因此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设单位筹集资金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了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的工程建设方案,根据工程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估算办法,编制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估算金额是客观真实的,可以作为建设单位筹集资金的依据。
(三)是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设计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比选确定了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的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是对可行性研究方案的升华和细化,主体工
程原则上应与可行性研究方案保持一致,投资金额应大致相当,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设计重要依据。
(四)是土地整治项目考核和后评估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初期的基础性资料,其确定的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技术指标、主体建设方案、投资金额,是后续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因此也是土地整治相关工作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土地整治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要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根据湖南省历年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的工作情况,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想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编制过程中应重点做好项目选址、新增耕地布局、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等工作,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
合理的项目选址是确保工程建设方案系统性和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做好项目选址工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1、已经编制过村级国土综合整治规划的行政村应优先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选址对象;
2、项目区范围的确定应体现“集中连片,整乡镇、整村推进”的原则;
3、项目区范围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主体工程的系统性、完整性;
4、具备基本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
5、项目区内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6、项目选址应征得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
7、项目选址应征得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
(二)新增耕地布局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新增耕地布局,新增耕地布局应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1、新增耕地数量应确保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不减少;
2、25度以上的坡地,不得作为新增耕地来源;
3、生态林、公益林、生态湿地不得作为新增耕地来源;
4、新增耕地布局应征得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
5、新增耕地布局应征得村、组及承包经营主体同意,并承诺组织耕种;
6、拟选新增耕地地块周边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开发难度小,开发后生产组织方便;
7、拟选新增耕地地块具有一定的土层厚度,土质符合农业生产要求,需外借耕作层的新增耕地地块,需确定土源地点,并征得相关权利人同意。
(三)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
可行性研究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技术路线:基础调查建设条件分析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与比选投资估算编制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的制定成果材料的组织。
1、基础调查
基础调查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条件调查。
(1)自然条件调查
调查内容:重点对项目区地形地貌、气象、土壤、植被、水文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天然建筑材料、自然灾害等进行调查。
调查方法:通过文献查阅、现场踏勘、农户走访等。
(2)社会经济条件调查
调查内容:项目区涉及的乡(镇)、村的总人口及劳动力状况、经济收入来源、人均年纯收入、人均耕地数量以及项目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农业种植制度、机械化耕作程度、项目区内土地流转情况与发展趋势等。
调查方法:通过文献查阅、现场踏勘、农户走访等。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调查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程度、后备耕地资源潜力、土地权属状况等内容。
调查方法:图件叠加、现场调查、农户访问、现场指界等。 (4)基础设施调查
调查内容:对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基础设施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如实反映项目区基础设施现状。
调查方法:以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实测地形图或1:10000地形图)为调查底图,采用现场调绘、群众访问等方法。
2、建设条件分析
在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条件分析,建设条件分析是合理确定项目目标及工程建设方案的前提。
(1)基础条件分析
分析内容:对所收集的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分析方法:①统计分析法:通过调查获取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的各种数据及资料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形成定性的结论,推断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②比较择优法:分别对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形成定量的结论。
(2)新增耕地适宜性分析
分析项目区新增耕地的来源、数量和分布特征;对新增耕地进行适宜性评价;测算新增耕地数量。
(3)群众意愿分析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见,采用统计分析法,分别统计支持项目建设、不支持项目区建设的群众或群众代表的数量,分析项目区建设群众意愿度水平。
(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对项目区自然限制因素、农业设施限制因素、规划限制因素分析及其他限制因素分析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的影响状况及影响程度,并提出解决措施。
3、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与比选 (1)方案比选
在对项目建设条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编制多个供选方案,比选论证,选取最优方案作为项目建设方案。方案比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保护耕地原则,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方案供选应考虑少占耕地,充分挖掘项目区内新增耕地潜力,利用各项工程措施,改良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②“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于项目资金有限,方案供选应重点考虑解决项目区当前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田间道、生产路、灌排设施和必要的土地平整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③统筹考虑原则,规划方案比选应从项目区全局出发,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统筹考虑,不能只考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
④可操作性原则,规划方案比选应考虑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 (2)规划方案技术要求
经比选择优后项目最终规划方案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①总体要求
确项目建设范围内重点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重点建设区宜设置在项目区主要交通道路旁,地形平坦、地块集中,具有较好的基础设置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重点建设区应优先设置在其他相关部门涉农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区域,充分发挥资金集聚效应,打造项目区“亮点”区。重点建设区在工程布局的系统性及建设标准上应优于一般建设区。
沟渠尽量临路布局,减少农田基础设施占地。沟、渠、路整修工程尽量按现有线路布局,新建工程在发挥其应有功能的前提下,其布局应满足短、捷、顺、直的要求,各项工程应相对协调、均衡布局。
②土地平整工程规划要求
(a)新增耕地区应布置为土地平整区。
(b)现有田块布置土地平整工程应考虑以下情况:
已经实现土地流转的区域或因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平整的区域,优先安排土地平整;
重点建设区优先安排土地平整;
土地平整的区域应具备一定的自然条件:土层深厚、土质较好、地势开阔、地形坡度较小等;
土地平整区域权属明晰,需进行权属调整的权属调整意向明确。 (c)土地平整以外的区域布置为非平整区域。 ③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要求
(a)水源工程:根据水资源平衡情况重点考虑塘堰、提水泵站、小型拦水坝布局。
(b)输水工程
重点考虑支、斗骨干输水工程布局;
为保障工程系统性、发挥工程正常功能,骨干输水工程可适当往上游延伸;
优先安排骨干输水工程硬化,农渠可不硬化。 (c)排水工程
重点考虑支、斗骨干排水工程布局;
为保障工程系统性、发挥工程正常功能,骨干排水工程可适当往下游延伸;
骨干排水工程以清淤疏通为主,视情况可适当考虑沟岸护砌加固处理,农沟宜不硬化;
沟渠断面形式及建筑选材应充分考虑项目区地形、土质及项目区天然建筑材料情况。
④田间道路工程规划要求
(a)田间道路工程重点考虑一级田间道、二级田间道布局; (b)一级田间道主要服务群众生活,为群众出行通道,应具有一定的交通量(一般为通组道路或连接组与组之间的道路,通户路、宅前路不能纳入一级田间道),一级田间道利用现有路基整修提质,一般不布局新修;
(c)二级田间道主要服务生产,为田间物资运行通道,其布局应兼顾整修与新修,对现有路况差的二级田间道应布局整修,对道路通达度不够的成片农田应布局新修二级田间道;
(d)生产路主要是田间管理通道,必要时可兼顾机械通行,生产路以新修为主;
(e)一级田间道一般采用混凝土路面,二级田间道一般采用泥结石或砂砾石路面,生产路一般采用素土路面,如有机械通行需要,也可采用泥结
石或砂砾石路面。
⑤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要求
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主要考虑岸坡防护、田坎防护工程布局。 (a)岸坡防护工程:为保护耕地,在溪沟或小型河流两岸易受洪水冲毁的成片集中耕地区域可适当布置。
(b)田坎防护工程:不能设置大范围田坎护砌,主要对易垮塌的田坎进行加固或对已经垮塌的田坎进行修复,同时在机械从道路进入田块的位置设置下田坡道,保护沟渠及田坎。
(c)岸坡防护及田坎防护工程应重点考虑工程稳定性要求。 ⑥配套工程规划要求
依据村级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及相关涉农部门配套投资意向,落实配套工程布局,土地整治工程应与配套工程协调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杜绝虚假工程。
4、投资估算编制
1、收集编制投资估算相关资料:如项目区周边今年已实施项目的投资预算资料、施工工艺资料、最新的材料信息价、部分辅助材料市场调查价格、常用设备型号及价格等;
2、根据工程建设方案详细统计项目建设内容;
3、合理确定基础单价:如人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机械台班单价;
4、了解每一项工程的工序内涵,套用合适的定额子目;
5、依据确定的定额子目、机械台班定额子目和材料价格,编制工程施工费单价分析表;
6、在根据建设任务统计表及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投资总估算,编制项目投资总估算应注意取费符合相关要求。
5、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的制定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的意见》(湘国土资办发[2012]213号)文件精神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权属调整方案。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权属清查及确认工作。
不实施权属调整的,应附经当地村组双方确认盖章的土地权属现状(勘界)图(≥1:5000)和文件资料,以及当地村、组出具的不实施土地权属调整的文件资料。
拟实施权属调整的,需编制权属调整初步方案,调整后权属界线应以沟渠路等明显地物为界,并附经当地村组双方确认盖章的土地权属现状(勘界)图(≥1:5000)和文件资料,以及当地村、组出具的同意土地权属调整的文件资料。
6、成果材料的组织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材料一般包括报告、附图、附件三大部分。报告和附图根据相关规范编制,附件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可行的重要支撑,必要的附件资料不可缺少,一般情况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资料:
(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2)县级人民政府立项申请;
(3)县级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实施的具体意见;
(4)县级国土、财政、农业、水利等项目所涉及部门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论证意见;
(5)项目选址踏勘报告;
(6)产业化经营方案;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书;
(8)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项目实施的签字表、会议纪要;
(9)相关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和协议; (10)项目区影像资料;
(11)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编制的附件资料。
四、土地整治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审查要点
(一)报告审查
(1) 内容完整,图、文、表数据一致,格式符合编制要求; (2) 编制依据完整,现时性好;
(3) 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描述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4)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真实,土地利用结构符合立项要求; (5) 项目基础设施现状描述客观真实,有必要的统计过程; (6) 合法性分析能反应项目立项合法、合规;
(7) 限制性因素分析反映项目区实际情况,主导限制性因素明确,改善措施与限制性因素相对应;
(8) 新增耕地分析详细反映新增耕地增加来源与减少去向,新增耕地数据真实可靠;
(9) 水资源平衡分析灌溉保证率选取合理,灌溉定额与农业种植制度相符,供水量数据来源可靠;
(10) 有公众参与过程的描述,并有必要的附件资料;
(11) 主体工程应有比选过程;
(12) 工程布局描述应与规划对应,体现项目建设目标; (13) 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及项目区实际情况; (14) 工程建设内容有列表统计过程; (15) 土地权属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16) 施工组织方案与工程建设方案相匹配; (17) 实施措施和工程管护措施切实可行;
(18) 投资估算依据合理,定额子母选取与施工组织方案协调,各项取费正确,估算总金额符合要求;
(19) 效益分析合理;
(20) 可行性研究结论客观真实。
(二)图件审查
1、现状图审查
(1)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与最新的地籍资料一致,土地利用布局及图斑编号与最新的土地利用分幅图一致;
(2) 沟渠路等现状基础设施要素表达完整,并有必要的标识; (3) 有必要的地形要素; (4) 土地权属界线清晰; (5) 对新增耕地地块进行了标注;
(6) 有必要的贴表,如土地利用现状表、新增耕地图斑统计表等; (7) 图名、图框、图例、图签、指北针等图面要素完整、规范; (8) 图例与图面要素相匹配。
2、规划图审查
(1) 工程布局系统性、均衡性好; (2) 项目区内工程与区外工程有效衔接; (3) 土地整治工程与配套工程做到了协调布局; (4) 工程布局充分利用了现有工程;
(5) 新增耕地标注清晰,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图、表一致; (6) 地图要素与现状图一致;
(7) 有必要的贴表,如土地利用结构对照表、工程特性表、配套工程统计表等;
(8) 图名、图框、图例、图签、指北针等图面要素完整、规范; (9) 图例与图面要素相匹配。
3、其他图件审查
(1) 应附标注项目范围线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 (2) 应附标注项目范围线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3) 如无实测地形图,应附标注项目范围线的1:10000地形图; (4) 应附主要工程单体图。
(三)附件审查
土地整治报告范文第2篇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武汉市汉南区水洪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
工 程 竣 工 质 量 评 估 报 告 编 制 人:
总监理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武汉宏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0 年 4 月 5 日
-0- 武汉宏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一、前言
1、本报告针对的是单位工程;
2、编写本报告的条件:以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的自检合格资料为基础,根据监理工程师巡查、旁站、建筑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平行检查、复查、资料审核等方式所掌握的情况,结合本工程的初验意见;
3、本报告编写做到评估客观、公正、真实;对监理过程作出综合描述;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工程的结构安全、观感质量。
二、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地址:武汉市汉南区邓南街鞋尖村至新沟村;
(二)工程项目参建情况:
1.建设单位: 武汉市汉南区土地开发整理复恳中心; 2.设计单位: 湖北星湖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 ①第一标段:武汉市日月星建筑工程公司; ②第二标段:武汉市德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③第三标段:武汉金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④第四标段:湖北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⑤第五标段:武汉山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武汉宏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项目布置规模:
1、项目区地理位置和范围
地理位置:武汉市汉南区位于武汉市西南部,是长江与其支流东荆河(长河)两水相夹的一个狭长地带,地跨东经113º45ˊ~114º6ˊ10"、北纬30º12ˊ~30 º22ˊ20",南与东南面临长江,和江夏区、嘉鱼县隔江相望,北至西北以东荆河为界,同蔡甸区相邻,东北部在大军山南麓不远处的狭窄地段与经济开发区军山街接壤,西恙西南以东荆河的支流通顺河及保丰垸堤为分界线与仙桃市毗邻,在东荆河改道截流工程入江口处,与洪湖水土相连。区辖范围东西间最远距离达35.25公里,南北间最宽处15.3公里,最窄处仅2.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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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宏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区地形:汉南区邓南街地貌形态属沿江冲积平原,系长江在多年泛滥沉积后面形成的高亢河漫滩,故多辟为旱地种植,在长江、东荆河两水河漫之间的低洼河漫滩或称滩后洼地,则零星辟为水田种植,地势平坦,沿江岸呈垂直方向内向倾斜,基本无河湖港汊,调蓄能力极低。
项目区地势呈东高西低、南高北低,沿河高、腹部低的特点,项目区内海拔高程在21.4m25.8m之间。地势起伏不大,适宜于大规模,成块的整理开发。
项目区范围:武汉市邓南街水洪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区处于汉南区邓南街。项目北片涉及水二村、水三村和鞋尖村三个行政村,区内总面积542.66公顷,跨东经113º51ˊ12"~113º53ˊ19",北纬30º14ˊ32"~30º17ˊ15"。
项目南片涉及新沟村、水一村和水二村三个行政村,区内总面积544.79公顷,跨东经113º50ˊ38"~113º52ˊ26",北纬30º12ˊ14"~30º15ˊ13"。 项目包括:平田整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防护林。
地质及水文:项目区降水丰富,地势较低,地表和地下水资源丰富。汉南区有长江、通顺河两条过境河流,境内还有蚂蚁河、协子河、内荆河等自然河流。项目区内主要由长江、东荆河引水灌溉。长江年均流量为2.26万方/秒,年过境的总水量达到7127亿立方米,东荆河的年均流量为44.7方/秒,年过境总水量为14.1亿立方米。只要在项目区内设提水泵站,其用水极为便利,生产生活用水有保障。
2、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程量
(1)平田整地: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00公顷,整理总面积为1000公顷。平整理田块13866.83m³,填塘47038.29 m³,废弃路平整2980.74 m³。 (2)灌溉与排水: 新修斗渠6条,总长4.10公里;修复斗渠10条,总长10.22公里,新修农渠-129条,总长11.358公里,新修农渠-2 22条,总长13.76公里,修复农渠-1 11条,总长3.96公里,修复农渠-2 5 条,总长3.58公里,新修斗沟 1 条,总长1.27公里,新修斗沟 16 条,总长40.89公里,修复斗沟衬砌 19 条,总长12.731公里,新修节制闸17座,新修倒虹吸140座,新修下田埠422处,新修分水口421个,新修斗门9个,新修农门105个,新建泵站2座,修复泵站2座,沟清淤,长 公里,翻水井4个,新建渡槽12个,修复渡槽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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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3)田间道路:修复田间道路 25 条,总长21.63公里。新修生产路6 条,总长3.47公里,修复生产路 22 条,总长11.08公里; (4)防护林;总植树1.5965万株; 3.项目实施后,共新增耕地30.3公顷,新增耕地率达到3.03%。平整田块138661.83m3,填塘47038.29m3,填沟渠13710.46m3,废弃路平整2980.74m3,新修斗渠4.10km,新修800涵管8.33 km,修复800U形渠1.91 km,新修矩形渠0.99 km,新修农渠-1总长16.90km,新修农渠-2总长8.21km,修复农渠-1总长4.92km,修复农渠-2 总长2.63km ,新修斗沟1.26km,新修斗沟28.89km,修复斗沟衬砌12.75km,新修节制闸21座,新修倒虹吸68座,新修下田埠422处,新修分水口421个,新修斗门9个,新修农门105个,新建泵站2座,修复泵站2座,修复田间道路21.63km,新修生产路总长3.47km,修复生产路11.08km,栽种农田防护树木15965株。
(四)工程特点概述: 1.本项目为武汉市汉南区土地整理项目,外部交通条件便利,但是建筑物较多、较分散,增加管理难度,田间地块材料运输量比较大也比较难。
2.施工用电将是困挠本工程的难点,需要施工单位自带发电机。 3.工作任务大,工期较紧,土方工程量大,增加了工程施工难度,增加了协调和组织的难度。
(五)完成工程总造价为 1940.66万元。
(六)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1.工程开工时间:2009年4月1日 2.工程竣工时间:2010年3月31日
三、质量评估依据
1、设计文件:
(1)湖北星湖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全套施工图;
(2)工程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纪要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建设方面法律、法规 2.1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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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2、法规: 2.2.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2.2《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2.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2.2.5《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2.6《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2.2.7《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2.2.8《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2.9《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2.10《湖北省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2.2.11《武汉市土地整理立项、实施、验收试行办法》。
3、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1、标准:
3.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1.3《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 3.1.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3.1.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03);
3.1.6《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 3.2、规范:
3.2.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2.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2.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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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3.2.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3-1996); 3.2.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 T16453.4- 2002);
3.2.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 3.2.7《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3.2.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 3.2.9《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 3.2.10《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3.2.11《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92003);
3.2.12《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3.2.13《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 3.2.14《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3.2.15《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 3.2.15《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
四、质量受控状况
1、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重点落实责任到位,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加强对每道工序进行自检、互检和交工艺、交措施、交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加强质量管理,通过一些强有力的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控制目标。
2、开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严格监控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按规程操作。土建专业监理师跟踪检查,按施工图严格监控,施工单位予以配合,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先通知施工单位责任人,再研究整改方案,上报监理部,由总监签字认可后,按方案实施整改,并派专业监理师跟踪整改情况,整改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和专业施工队负责人进行交流,解决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协调各工种之间关系,很好解决了各工种之间施工矛盾。土建专业监理师就工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逐一通报给各责任人,各责任人制订下一步如何加强质量管理方案,并上报监理部,监理师则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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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4、监理部检测使用主要仪器:水准仪、经纬仪、靠尺、对角检测尺、塞尺、反光镜、百格网、焊接检测尺、内外直角尺、卷线尺器、钢卷尺、游标卡尺、空鼓锤、砼回弹仪等。
5、对各种原材料进场严格按批量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在该工程上,否则下达通知撤出现场。严禁不合格伪劣产品用到工程上,任何材料在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均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材料、报验单,详细说明材料来源、产地、规格、使用部位、见证取样后,陪同施工单位一起送检。施工过程中水泥、钢筋、砂石、钢结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实行报验许可制度。由于监理人员工作到位,施工单位予以配合,从而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各种设备在开工前报验,均能正常工作,满足该工程项目的要求。
五、分部工程质量评估
(2)工程质量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验收规范、标准、设计图纸及经批准的项目划分,分批、分层次按照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验收。
单元工程验收:
本项目一标实际完成单元170个,二标实际完成单元287个,三标实际完成单元565个,四标实际完成单元565个,五标实际完成单元191个。项目实际完成单元工程1778个。各分部工程所属单元工程详见项目划分表。按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进行。含隐蔽工程项目的单元工程首先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程施工。验收要求保证项目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基本项目参照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划分不合格、合格、二个等级进行;允许偏差项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一标段:
1、单元工程验收
共划分为170个单元工程,实际验收170个单元工程。各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施工记录完整,自检、交接检、互检记录完整;相关施工人员签字齐全;所用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复检合格;施工资料、证明资料完整、齐全;现场报验、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
2、分部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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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验收内容、程序、方法由监理机构主持对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全数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备性,并查看工程现场观感质量,从而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付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一标段分部工程划分为平田整地工程、灌溉与排水、道路工程、生态防护林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其所含单元工程是否全部完成施工任务,有无漏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签字级别是否符合要求;现场观感质量如何等。
依据上述要求,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如下: ①平田整地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②溉与排水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③田间道路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④防护林工程: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3、单位工程验收:
在完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之后,单位工程验收只是检查所含分部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
经资料检查核实和现场检查,单位工程所含53个分部工程中的53个分部工程为合格工程,评定单位工程合格工程。
二标段:
1、单元工程验收
共划分为287个单元工程,实际验收287个单元工程。各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施工记录完整,自检、交接检、互检记录完整;相关施工人员签字齐全;所用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复检合格;施工资料、证明资料完整、齐全;现场报验、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
2、分部工程验收: 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验收内容、程序、方法由监理机构主持对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全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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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备性,并查看工程现场观感质量,从而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付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其所含单元工程是否全部完成施工任务,有无漏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签字级别是否符合要求;现场观感质量如何等。
依据上述要求,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如下: ①平田整地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②溉与排水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③田间道路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④防护林工程: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3、单位工程验收:
在完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之后,单位工程验收只是检查所含分部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
经资料检查核实和现场检查,单位工程所含53个分部工程中的53个分部工程为合格工程,评定单位工程合格工程。
三标段:
1、单元工程验收
共划分为565个单元工程,实际验收565个单元工程。各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施工记录完整,自检、交接检、互检记录完整;相关施工人员签字齐全;所用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复检合格;施工资料、证明资料完整、齐全;现场报验、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
2、分部工程验收: 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验收内容、程序、方法由监理机构主持对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全数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备性,并查看工程现场观感质量,从而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付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其所含单元工程是否全部完成施工任务,有无漏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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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签字级别是否符合要求;现场观感质量如何等。
依据上述要求,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如下: ①平田整地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②溉与排水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③田间道路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④防护林工程: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3、单位工程验收:
在完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之后,单位工程验收只是检查所含分部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
经资料检查核实和现场检查,单位工程所含53个分部工程中的53个分部工程为合格工程,评定单位工程合格工程。
四标段:
1、单元工程验收
共划分为565个单元工程,实际验收565个单元工程。各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施工记录完整,自检、交接检、互检记录完整;相关施工人员签字齐全;所用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复检合格;施工资料、证明资料完整、齐全;现场报验、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
2、分部工程验收: 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验收内容、程序、方法由监理机构主持对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全数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备性,并查看工程现场观感质量,从而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付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其所含单元工程是否全部完成施工任务,有无漏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签字级别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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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观感质量如何等。
依据上述要求,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如下: ①平田整地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②溉与排水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③田间道路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④防护林工程: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3、单位工程验收:
在完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之后,单位工程验收只是检查所含分部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
经资料检查核实和现场检查,单位工程所含53个分部工程中的53个分部工程为合格工程,评定单位工程合格工程。
五标段:
1、单元工程验收
共划分为191个单元工程,实际验收191个单元工程。各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施工记录完整,自检、交接检、互检记录完整;相关施工人员签字齐全;所用材料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复检合格;施工资料、证明资料完整、齐全;现场报验、监理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
2、分部工程验收: 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验收内容、程序、方法由监理机构主持对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全数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备性,并查看工程现场观感质量,从而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付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其所含单元工程是否全部完成施工任务,有无漏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项,施工、技术、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相关签字人员是否签字,签字级别是否符合要求;现场观感质量如何等。
依据上述要求,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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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①平田整地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②溉与排水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③田间道路工程分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④防护林工程:所含单元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该分部评为合格工程。
3、单位工程验收:
在完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之后,单位工程验收只是检查所含分部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现场检查工程外观质量。
经资料检查核实和现场检查,单位工程所含53个分部工程中的53个分部工程为合格工程,评定单位工程合格工程。
六、质量保证资料核查
1、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3、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经项目监理部检查,工程观感质量“一般”。
七、质量评估结论
1、本工程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工程技术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
3、观感质量检查:“一般”。
5、评估结论:本工程共 个分部:基础分部合格、主体分部合格、装饰分部合格、屋面分部合格、给排水分部合格、电气分部合格。本工程质量评估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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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
土地整治报告范文第3篇
资料清单
一、土地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 县志;
2. 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专项规划; 3. 县土壤志;
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文件;
5.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文件。
6. 项目涉及乡,村的土地统计台账,项目区分村,分片现状地类表(按照新三级地类统计);
二、农业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 县农业区划报告; 2. 县农业综合开发资料; 3. 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
三、水利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 县水利志,县水利区划报告(水资源评价); 2. 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或规定; 3. 县多年降水系列资料;
4. 项目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数量与质量的实测资料,水资源利用现状与经验等资料;
5. 项目区水文地质资料(地层、岩性、含水层、地下水埋深、水质等); 6. 项目区工程地质资料(勘探报告);
7. 项目区内现有农田水利工程(沟渠、竖井、提灌、涵洞等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图册、预算);
8. 项目区通常采用的灌水方式(管灌、畦灌等)、灌溉制度(农作物播种前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的灌水日期和灌水定额); 9. 取水许可证(取水量)。
四、林业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 县农田防护林建设的情况(树种、价格等)与经验;
五、统计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县主要农产品的单位面积平均生产成本及其构成(有条件的可以对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价格;
1. 县统计年鉴(最近1年);
2. 项目涉及村的社会经济统计报表(最近1年);
六、电力局收集资料范围如下:
1. 电力线、输配电设备及配件的型号、及其产地和市场价格等;
七、其他(建设局、物价局):
1.县工程造价信息(最新的,地级城市一般有);(如物价部门没有公开出版物,就应对工程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主要工程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汽油、柴油、砂、碎石、块石、管材及配件等。并有物价部门盖章。
八、附件要求
土地整治报告范文第4篇
现将《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尊重民意,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推进、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听证、论证。拆旧区内有不愿拆迁的群众,要尊重群众意见给予保留,并要保障其生产生活便利。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土地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安置补偿以及项目区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除补偿安置外,每亩还应返还农村集体组织不少于2万元,农村集体组织应根据土地使用权属把返还资金分给农民。挂钩周转指标应优先保证拆旧地块农民安置和小城镇建设需要,扣除农民安置用地以外,剩余的指标不得低于20%留给小城镇使用,有结余的可用于城市经营性土地开发。
三、加快进度,按期归还周转指标。各试点县(区)必须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区的验收,按期归还周转指标。要建立周转指标台帐管理制度,全程跟踪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核定归还情况。项目区完成后,试点县(区)应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按照《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每个项目区实施情况写出专项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迎接省国土资源厅抽查。
四、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范文网】
(一)进一步加强拆旧区复垦项目管理。各县(区)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科学编制拆旧区土地复垦实施规划,确定拆旧复垦的目标和任务。要强化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应遵循“聚合资金、集中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预算约束、专户管理、审核支付、专账核算”的原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增减挂钩试点,吸纳的社会资金必须拨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
土地整治报告范文第5篇
以石柱县脱贫攻坚项目调查为例
土地整治+N 生态;产业;效益;脱贫;科技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措施。据统计,1999~2005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5928万亩,同时我们补充了耕地6929万亩,有效地弥补了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占补平衡政策对节约集约用地有倒逼的效果,全国年均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从1985~1996年的750万亩左右下降到1999~2015年间的350万亩左右,倒逼效果是非常显著的。所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坚持占补平衡政策,不仅可以及时补救建设占用耕地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还可以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倒逼节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当然,我们也很清醒地意识到,经过多年开发利用,国家的后备耕地资源也在逐步减少,特别是有一些耕地资源比较匮乏的省份,落实占补平衡政策遇到了一些现实问题。因此,我们要下力气改进和优化占补平衡管理。这次出台的《意见》就是按照“控占用、调方式、算大账、差别化”的思路,提出了改进和规范占补平衡管理新的政策措施。“控占用”,就是要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减轻占补平衡的压力;“调方式”,就是要转变补充耕
地的方式,尽量减少未利用地开发,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来落实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算大账”,就是要从单纯强调项目挂钩算细账,转向兼顾区域平衡上算大账,更好地落实地方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差别化”,就是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项目差异,实事求是地解决占补平衡的困难,构建“县域平衡为主,省域调剂为辅,国家统筹为补充”这样一种占补平衡的新格局。
20年前,中发11号文提出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时隔20年,中央又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这是在承前启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的需要。《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意见》明确提出探索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是对法律规定的细化落实,是在当前后备资源不足、占地需求与后备资源空间不匹配的情况下,解决部分省份、部分国家重点项目占补平衡难题的改革举措。 20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史无前例快速推进,在这一进程中,我们一边坚持保障经济发展,一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建立起了包括规划控制、用途管制、标准核定、激励约束的管控性耕地保护框架体系。同期,国务院还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等非常重要的制度。《意见》把这些行之有效的严格管理制度固定下来,同时提出“两个绝不能”,即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从耕地资源的特殊战略地位来看,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中国作为13亿多人口大国,粮食安全的特殊战略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耕地资源的特殊重要性和战略性。耕地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是重要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耕地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所以,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这是客观事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要进行污染耕地治理,这也需要调减一部分不稳定的耕地。同时,我国的耕地质量总体还不高,局部在退化,还不能满足粮食和农副产品的生产需求,耕地保护面临着数量、质量和生态
等多重压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妥善解决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出路在哪里?就在于深化改革。中央及时出台加强耕地保护的文件,既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同时也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是耕地数量红线,二是耕地质量红线。也就是要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行动,遏制耕地退化趋势,提升耕地的质量。特别是要把最优质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永续利用。这次《意见》又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实施耕地数量保护,通过控增量、挖存量、促集约来减少新增建设占用的耕地总量。既要做到“少占”,还要通过完善占补平衡的责任落实机制,拓展补充耕地的渠道,确保“补足”,守住这条红线。 二是强调耕地质量保护。创新机制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通过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再利用、中低产田的提质改造、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等措施,大力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建好”这个目标。
土地整治报告范文第6篇
包含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给出了相关的定义: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 2.土地分类:土地分类(Land classification)是土地科学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基础和前期性工作。土地分类是土地类型的划分,其理论是建立在类型学基础上。其分类单位是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的,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单位级别愈低,分类标志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愈少。
对土地进行分类研究,不仅能够正确认识土地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状况,指出改良与利用的方向及途径,而且有助于扩大土地科学理论的应用范围,使其理论体系更趋完善。 土地分类的分歧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土地分类问题还持有不同的观点,在方法论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二大类:一类是基于理论研究而建立的分类系统,其特点是理论性强,如土地类型分类,我们称之为基础理论分类系统或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它包括两种,一是从景观学理论角度出发,所建立的多序列分类系统;二是单系列的分类系统。另一类是基于应用而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称之为应用性分类系统。
土地类型较多强调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它与土地利用类型,如:耕地、林地、草地等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1985 年中国科学院地理所主持制定了“中国1∶100 万土地类型图分类系统”,该系统是典型的系统分类,是对中国土地分类研究的一次总结,具有开创意义。它把土地类型分为3 个级别:土地纲土地类土地型。这一分类系统符合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土地类型多样的基本国情,便于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和应用,方法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代表了一种讲究实用的研究方向。由于此种分类不是本文重点,所以不再叙述。
土地应用性分类系统与理论性分类系统相对应,它是从实际出发反映同特定目的关系密切的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和一定的自然属性。这种分类系统主要有三种:以土地资源类型为划分对象的土地资源类型系统;以土地利用方式为目的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以城镇土地利用为目的的城镇土地分类系统等。
3.土地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即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除以土地面积,是衡量开发区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标准。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其中前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
4.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一般是指经营性项目的用地,按照现行的政策,经营性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经营性项目一般指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
5.多用途地籍:以土地产权登记、课税、科学管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等多种用途为目的建立的地籍。它记载有关宗地的全部属性。
6.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分析
对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最早来源于对农地的集约利用研究,李嘉图认为,农业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笔者认为,我国农地集约利用的内涵是指在区域农地资源科学配置和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在有限的农地面积上合理增加相关生产要素投入,充分发掘农地的利用潜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农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是从农地集约利用借鉴而来的,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进行了界定[1-5]。由于城市土地利用自身的特殊性,中外学者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定义和内涵解释。笔者认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最本质的内涵是加强土地投入以及土地的深度利用与精细利用,即充分挖掘城市土地资源的经济供给潜力,使城市土地投入产出比和土地利用率最佳。,②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前提是城市土地布局合理和用地结构优化,即城市土地利用方式之间应高效协作,使城市健康高效发展。③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追求的目标是土地利用效益的综合化,即城市土地利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体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④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城市土地利用最佳集约度的内涵不同。⑤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观。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因土地的空间尺度和类型不同而不同,即土地集约利用具有层次性,在宏观层次上强调城市的综合效益;中观层次则强调用地功能和结构的合理性;微观层次侧重于单块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益。⑦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衡量具有区域差异性,即不同的区域条件下,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模式也不同。 土地稀缺理论是土地集约利用的现实基础 土地的稀
缺性是土地集约利用的现实基础,可以分为绝对稀缺和相对稀缺。马尔萨斯的绝对稀缺理论认为,人口增长呈指数型的加速增长,而自然资源的增长不具有指数型的加速特征,从长远看,人口的数量将超过自然土地资源的承受水平。李嘉图提出的相对稀缺理论认为,自然土地资源不存在均质性。由于土壤肥力存在级差,人们总是先利用肥力高的土地,再利用肥力次之的土地。随着需求的增加,总会有较低肥力的土地得到开发利用,不存在绝对的稀缺。李嘉图还强调,通过技术的进步,可以改良土壤,提高土地生产力。
从土地的供给上看,马尔萨斯的绝对稀缺实质上是指土地自然供给的绝对无弹性;李嘉图的相对稀缺是指土地经济供给的相对弹性。土地供给的绝对稀缺性决定了必须对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土地的相对稀缺性则提出了土地集约利用的可行性,通过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来解决土地资源的短缺问题。 2.地租地价理论与区位理论是土地集约利用的内在机制 (1).地租地价理论。地租和地价理论揭示了土地集约利 用的内在机制。马克思在其地租地价理论中提出级差地租的概念,并指出级差地租II是由于对土地的集约经营而产生的。阿朗素在其城市地租理论中建立了土地集约利用和土地价格之间的简单一致性模型,并指出竞价过程是将土地分配给多个竞争者的一个比较现实的方法。 土地集约利用实质就是合理地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力求获得最大的地租收入,而市场机制则是土地资源配置的根本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地价是土地市场运行的指示器,能够
反映土地供求状态,收益水平的高低以及土地是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就是借助价格标杆的强力调控,来引导土地资源在各部门、各区域间的最有效分配,从而实现整体最优。
(2).区位理论。区位理论是研究特定区域内关于人类经 济活动与社会、自然等其他事物和要素间的相互内在联系和空间分布规律的理论。杜能在其区位论研究中,最先将区位与土地利用方式和集约程度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农业土地利用的合理集约度应按土地区位地租的高低即距离市场远近进行配置。此原理为后来的工业区位论、城市区位论、市场区位论等研究区位土地集约利用的分布规律打下了基础。区位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就是为土地资源的配置提供了另一种方式,即宏观政府调控机制,依据区位理论中区位土地集约利用的分布规律,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可以对城市各种产业结构和用地类型进行合理地空间配置,优化城市布局和用地结构,以达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 3.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可确定土地合理集约度
最直接研究土地合理集约度的经典理论是土地报酬递减理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指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对单位土地连续追加投入劳动、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追加的投入越多,获得的报酬就会随着增加,当追加的投入量超过一定的界限时,追加投入部分所获得的增加报酬就会逐步减少,从而使得土地总报酬的增加也会呈现递减的趋势。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认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所阐述的就是土地的合理投入问题,研究的是土地的合理集约度。 土地集约利用就是指在土地上增加投入,以获得土地上的最高报酬。由于土地利用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提高是有限的。理论上,当对土地连续投入资本和劳动力达到经济上的报酬递减点,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产出时,经营者将不会追加投入,这一临界点就是土地利用的集约边界。因而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可以依据“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通过科学手段测定最佳的投入点,即土地利用的合理集约度。 4.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和研究目
标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本内涵包括:①可持续发展思想强调以发展为中心,没有发展就不存在可持续发展。②可持续发展要求“协调”。通过协调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各种要素都维持良好的状态,以达到最佳的综合效益。③可持续发展要受到自然界物质基础的限制。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④可持续发展追求的是公平性发展,关键问题在于资源的分配,资源的分配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应体现出一种公平关系和合理性。
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特点,土地可持续利用就是科学合理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社会经济长期发展的需要。土地集约利用即研究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其目的就是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挖潜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相对供给能力,保持土地价值的耐久性和其自然利用性,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7.土地管理中区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四、制度创新
1.地方政府转变发展观念。地方政府在土地市场中的主导优势地位决定了其在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主导作用,而地方政府树立长远的、综合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则更有利
于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实际上自1984年我国农村完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在某些地区的制度创新中已经发挥了有效的主导 作用,例如,先后实行的“两田制”、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股份合作制”,尤其是后两种制度创新更是收到了明显的制度创新绩效。因此,地方政府在土地市场中转变其发展观念将成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关注长远目标和社会综合效益的发展观念才更适合时代的要求。
2.搞好地区协调工作,加强中央政府的统一调控能力中央政府在逐步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同时,应在宏观角度加大统一调控力度,主要包括:淤中央政府需加强统一领导和适度下放权力;于加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包括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宏观与微观、监督与被监督等关系,努力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效率;盂各级地方政府在促进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地区间资源禀赋和社会人文等差异,综合权衡,从地区差异的角度考虑协调发展的问题。
3.建立政府官员考核制度与公众参与机制。一是建立相应的政府官员考核制度。政府应转变发展观念,为规范土地市场,建立相应的政府官员考核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要改变过去 单纯以经济增长的数量指标为主的考评办法,采用综合的指标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经济可持续发展、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保障等,以突出对地方经济发展质量方面的考评;同时应建立短期和长期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以避免政府官员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有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组织架构、不断提高公众的话语权、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使其有足够能力与政府进行谈判,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4.建立外在的第三方约束机构。在土地市场或征地过程中,无论是政府、银行、房地产商,还是社会公众和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总是会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而产生不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行为偏差。因此,建立外在的第三方约束机构,使之与土地参与者没有任何利益关系,能够保持公平公正性和监督约束有效性。 8.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概念及意义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国土资源部一个部门。2014年6月底,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从住房信息联网上升到不动产登记
住房信息联网一直阻力重重,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进。但在住建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之后,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停滞状态。 住房信息联网的技术难度其实已经不大,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完成联网工作,是主要的阻力。事实上,在联网工作扩围之初,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曾公开表示,扩围系统有相当的难度。拥有住房私有财产的业主,都不希望过分将这一财产进行暴露。而地方政府,或出于利益考虑,或是行政上的惰性原因,都以不情愿的态度来应对住房信息联网的任务。 房屋是一种比较复杂的资产,从住建部层面,已经难以推进住房信息联网,所以必须以一种新的思路来推进这一工作,而新的思路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房产登记,将土地、房屋、园林等统一纳入考虑,并由一个部门全盘指挥,有利于破解各自为政下的无力推进局面。 国务院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多个部门已经强势表态要推过不动产登记
产权登记三中全会的一系列决定里,对房地产部分着墨不多,政府层面对楼市的态度已经十分明朗,中央更希望依靠市场机制来促进楼市健康发展。但推进房产税是这一思路下的一个比较明确的表态。而推进房产税,前提是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发表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一文。徐绍史表示,要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国联网。推动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从一系列的表态来看,推进房产税已经是不容质疑的决定,而且推进速度也将加快。 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扩围可能成为楼市调控政策切入点。当前多个城市已制定并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房产税试点可能最快在岁末年初扩围。由房产税试点带动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拉开房地产领域各项改革的序幕。 能否平抑房价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许多人从这一制度上读出了"反腐""控房价"等效果。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统一可参考的信息,正是实行一系列楼市调控的基础,只有当各地部门间实现信息共同可参考的前提下,税务部门才能有效地依据业主的房产数量开征税收,也就是说,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房产税,其执行的前提是拥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
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操作思路已经开始显现,国务院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另外,国务院提出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点,房婶、房叔类新闻层出不穷,官员拥有多套房产的消息刺激公众的神经,只有推进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才能有效抑制一些群体利用不正当方式获取多套房的行为。
如此一来,房产税的加速推进,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腐败行为的抑制,有效缓解房价的不正常上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其作用或许不仅有利于平抑房价,它更有利财产税的推进,依据高净值人士不动产数量,开征一定的财产税,既平抑贫富差距,同时还能为财政增加收入。 9.什么是土地总登记,土地总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的全部登记。
土地总登记有以下特点:
一是阶段性。土地总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结束。
二是区域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全面登记。 三是集中性。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有计划、有组织统一进行的。 四是社会公开性。土地总登记要实行通告和公告。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总登记是一种针对辖区内所有不动产,在一个确定的时点进行的一种普遍性的登记。 总登记的特点是不动产权利人在拥有或使用不动产期间,无论是否发生过变更,都必须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在确定的时点,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在统一的簿册上进行注册登记。 土地总登记:需要进行土地总登记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未进行过土地登记的地区;二是原有登记需要全面更新。
土地总登记具有三个特点:第一,阶段性。土地总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告结束。第二,区域性。土地总登记作业区一般是一个行政辖区,它通常是一个县或市。第三,集中性。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统一进行的。
总登记程序一般包括:登记准备、登记通告、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权利公告、注册登记与颁发书状。
土地总登记
土地总登记的程序有三个特殊性:一是增加了准备工作。这是因为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一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集中、普遍的总的登记,工作量大、时间集中,准备工作显得特别重要,故在土地总登记中,把准备工作作为一项突出的重要内容,列为土地总登记工作程序的第一步。二是增加了通告。土地总登记的申请事先要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三是增加了公告。权属审核的结果要进行公告。因此,总登记程序一般包括:登记准备、登记通告、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权利公告、注册登记与颁发书状。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1、登记准备工作
织准备。土地登记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如国土资源、公安、司法、财税、农林、民政等)领导组成。
行政准备。①研究制定土地总登记工作计划。②划分土地登记区。③落实土地总登记工作经费。④购买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⑤准备土地总登记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宣传材料、通告、表、书、单、卡、册、簿、公告、土地证书等。
技术准备。①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权规定和土地总登记实施细则。②收集资料。③宣传培训。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2、登记通告
通告是政府让社会知晓进行土地登记的一种行政措施。它的作用在于让登记义务人知道在何时、何地向哪一个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当履行何种义务,包括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等。
一、登记准备与通告
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土地登记区的划分;②土地登记期限;③土地登记收件地点;④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⑤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通告发布方式有:①张贴。把土地登记通告广泛张贴在整个土地登记区内,并重点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张贴。②直接送达申请人。把土地登记通告以通知单的形式直接送达土地总登记申请人。通知单除包括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外,还可以设置回执栏,通过回执,土地登记机关可以了解通知单的发送情况。③通过宣传媒介发布。为了保证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家喻户晓,土地登记通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并重的方法。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土地登记申请是土地权利人,按通告规定的申请期限,向登记机关申请其土地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请求予以登记的行为。
1、土地总登记申请人
个人使用土地的,其土地登记申请人一是使用宅基地的城镇、农村居民,由其房屋产权人或房主申请土地登记;二是使用四荒拍卖土地的农村居民,由农地使用合同签订人申请土地登记。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单位使用土地的,其土地登记申请人分别为:①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凡是以企业法人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企业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②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以法人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各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申请登记。以上法人单位中,有法人资格,但不是以本法人单位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政府机关、妇联、科协等单位,以政府名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③联营单位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的新的经济实体,并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联营单位以单位法人及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联营单位联营合同中规定土地作为入股或明确土地使用权不作为联营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④私营单位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的,并已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作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私营单位代理人申请。私营单位属合作性质且土地使用权不作为合作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人分别为:
①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及其代表申请土地登记。 ②村集体内有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如过去的生产队,目前仍独立存在的,可以由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代表申请土地登记,也可以由村集体代办。
③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由乡(镇)集体及其法人代表申请土地登记。根据我国目前农村乡集体的组织形式,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乡集体组织范围、章程及组织方式,严格地讲没有反映出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事实上确实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面行使着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凡属于这种情况的,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暂不进行土地登记。随着有关法律的健全,再统一解决。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2、土地总登记申请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一般有以下几种:①各个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的土地批准文件。②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③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由于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一是个人使用土地的,由四邻认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二是单位使用土地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3、初步审查
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包括四方面内容:①申请人情况:申请人名称、单位法人代表姓名、住所、上级主管单位等。②申请登记的土地状况:土地坐落、土地产权性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和价格等。③宗地范围界线草图(注明相邻单位名称)。④产权来源及产权证明材料。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4、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由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定界、成图等措施,查清土地的位置、产权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权利人的有关情况,以便进行土地登记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登记申请与地藉调查
地籍调查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产权来源、认定土地产权界线、设立土地产权界标等内容。调查前,登记机关应根据登记区的划分,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并对各宗地预编地籍号。根据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材料,查实土地产权的发生和演变过程及产权性质。确认产权界线时,应由被调查宗地产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与相邻宗地产权人的法定代表人,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定产权界线后,需在界线的拐点等处设置界标。权属调查结束后,应绘制宗地草图,标明宗地的位置、界址点线、界址边长、相关距离等。 地籍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细部测量两大部分。地籍平面控制测量是为了保证地籍测量成果具有统一的数学基础和测量精度,在细部测量之前,在整个调查登记区,由高级到低级,逐级建立控制网。地籍细部测量包括对土地产权界址及其他地籍要素的测量及绘制地籍图,量测宗地面积等。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土地登记的审核与公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登记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审查意见,决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产权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1、权属审核
权属审核的依据有两个方面:法律依据和书证依据。法律依据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规。书证依据指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登记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申请登记宗地的地上物产权证明、地籍调查成果和土地定级估价成果等。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权属审核内容:
(1)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审核 (2)对宗地自然状况的审核 (3)对土地权属状况的审核
(4)审核两个阶段
审核分为初审、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即审核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书、申请登记的项目,参照各种权属证明、调查结果逐项审核,填写审批表。
复审,即复审人员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2、权属审核结果公告 (1)公告的内容
公告,是指登记机关将经权属审核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征询意见的行为。公告的主要内容有: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或他物权拥有者的名称、地址,拟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用途、坐落、地号,以及对公告提出异议方式、地点、期限和要求复查办法等。
公告的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让土地权利人及时了解其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第二,在规定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第三,对登记机关在作业中的不足,施予救济,追求登记效力的公平性;第四,保证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三、权属审核与公告 (2)权属异议处理
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登记审核结果公告期限内,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3、登记审批
公告期满后,登记部门应对公告提出的问题予以逐项复查,对无异议的应按规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政府主要对较大问题进行把关,一般的问题不再逐项审查,依据登记部门的审核意见,签署政府的批准意见,如准予登记或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是土地登记最后一个步骤,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土地的注册登记就是把经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后的土地产权及其有关内容,正式填写在土地登记卡(簿)上,使之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同时填写土地归户卡(册)和土地证书。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物权的法律依据。它由土地登记卡主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和共用宗使用权登记卡三部分组成。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宗地的基本状况,如地号、图号、座落、面积、用途、权属性质以及便于查找的有关图、表、册的编号;二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或他物权者名称、通讯地址、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三是登记的其他内容,如他物权、变更事项、登记依据等。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登记,登记的其他内容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宗地及土地权利状况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登记,各土地权利人的状况在共用宗地使用权登记卡上进行登记,登记的其他内容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土地登记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注销、或他物权设定及注销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但土地登记卡主卡中地号、图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主卡。
四、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土地注册登记是一件极为严肃的行为,一经填写,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随意更改。土地归户卡依照土地登记卡填写,所谓归户,就是把产权人作为主项,把由其拥有或使用的土地都归到一起逐宗予以排列。填写归户卡是便于产权产籍管理。
土地权利证书也是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的。土地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填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他物权,登记在其所附属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登记卡和土地证上,同时向他物权人颁发《土地他物权证明书》。
10.为什么土地利用具有经济性,简述土地利用经济性对土地布局的影响。 11.地籍管理的概念与内容。 (1)土地调查(Land Inventory) 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而进行的调查。根据土地调查的内容侧重面不同,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三种。 (2)土地评价分等定级
(3)土地登记(Land Registration) 土地登记是国家用以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依法实行土地登记申请、土地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核发证书的一项法律措施。目前,我国依照土地法律的规定,主要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的土地登记。 (4)土地统计(Statistics of Land Record)
土地统计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统计调查、汇总、统计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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