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第1篇
安监总煤装〔2011〕18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有关中央企业:
《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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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主要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持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相继开展了“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日趋健全。 “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显著。
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2010年与2005年相比,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5938人减少到2433人,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数由58起减少到24起,下降58.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811下降到0.749,下降73%。
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配套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设,出台了刑法修正案
(六)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制定出台21部部门规章;制定和修订300余项煤矿安全标准和煤炭行业标准。新增设4个省级、7个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111个省级直属安全技术支撑事业单位,充实和加强了监察监管力量。完善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不断改善。
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加大。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不断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力度,增加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完善煤层气抽采利用相关经济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连续投入国债资金150亿元,带动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安全改造资金880亿元,中央财政投入27亿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煤矿整顿关闭,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了煤矿“一通三防”等各大生产系统,推进了煤矿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行政执法不断强化。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一五”期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l7.9万次,查处隐患106.8万条,隐患整改率平均达到96.7%,实施行政处罚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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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经济处罚总额累计达到26.5亿元。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事故9270起,结案率达98%。
瓦斯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出台了一系列瓦斯防治规章和技术标准,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积极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示范县(市)工程建设。201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达88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5亿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上升282.6%和250%;瓦斯事故比2005年减少269起、死亡人数减少154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5%和71.3%。
整顿关闭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9535处、淘汰落后产能近5亿吨,超额完成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2010年,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18.8亿吨,占全国总产量58%;产能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产量7亿吨,占全国总产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至22%。
安全基础管理不断改善。研究出台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煤矿机械化、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和班组安全建设,广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10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4%,比200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安全高效矿井359处,产量10.2亿吨。全国有6000余处煤矿达到省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累计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382.7万人次,全国25万名煤矿班组长已轮训一遍。
安全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依托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计划,取得煤与瓦斯突出的力学作用机理学说重大突破,开发了一批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煤矿安全科技成果推广,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59项,完成科技项目3项;总结了14家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技术集成体系,提炼10项煤矿瓦斯治理关键技术;推广了100项瓦斯治理技术成果,实施10项瓦斯治理示范工程,煤矿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目标迈进的攻坚阶段。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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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对煤炭的旺盛需求加大了煤矿安全生产压力。煤炭市场需求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0亿吨。目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个别地区和煤矿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能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盲目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个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仍较为严重。
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保障能力低。目前全国煤矿企业平均产能不足30万吨/年,各煤矿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象,全国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才缺口约7万人,其中约96%的煤矿企业机电专业人才不足,88%的煤矿企业采矿专业人才不足。井下一线工人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产能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仍有9000余处,大多数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低。煤矿尘肺病等职业危害仍较为严重。目前,全国已列入整合技改的煤矿有5000余处,在建项目7000余个,“十二五”时期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将全面铺开,兼并重组矿井跨行业、跨地区扩张现象多,办矿标准多层次、办矿格局多元化,现场管理相对薄弱,事故易发。
煤矿灾害日趋严重。我国煤矿约91%是井工矿,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煤矿开采深度平均每年增加20米以上,随着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加,相对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1立方米每吨左右,高瓦斯矿井数量每年增加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每年增加3%。矿井突出危险性加大,水、火、冲击地压、热害等灾害越来越严重,防灾抗灾难度加大。
同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更面临着重要机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教培训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务院《通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准则和得力抓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立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专节,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的不断加快和煤炭大集团、大基地建设的稳步实施,煤矿企业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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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重组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尽快解决煤炭行业增长方式粗放、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等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和结构性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
建立健全“六大体系”和全面提升“六个能力”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门类齐全、配套完备、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六个能力”,有利于加快建设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切从零开始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严格行政执法,加强责任落实,加强监管监察,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进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政策、投入、体制、机制等方面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加强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的超前预防,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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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源头治理措施。
强化执法,落实责任。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加强监管监察,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准入,有序退出。严格煤矿企业安全准入制度,明确矿井规模和抗灾能力标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建立煤矿有序退出机制,关闭灾害严重难以治理、生产力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明确相关政策及补偿办法。
依靠科技,提升素质。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科技研发与成果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加强岗位技术练兵,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技术装备支撑保障能力,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煤矿瓦斯事故起数下降40%以上; 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0%以上; 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 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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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完善并落实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等制度。
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经济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继续加大政府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落实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和防灭火等灾害治理资金;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能力。完善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加强矿井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继续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制定更优惠的政策、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全面推进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严格遵循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实施整合矿区和受水害威胁生产矿井的水文、工程地质补充勘探,查清影响安全开采的老空区、奥灰水等水文地质情况。加强火区治理,完善防灭火系统,淘汰煤矿非阻燃电缆、皮带等。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加强煤矿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勘查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最低产能和建设规模,高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限定在30万吨/年至80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限定在45万吨/年至500万吨/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将技术人员配备列入煤矿安全准入基本条件,提高煤矿建设、生产领域的企业准入标准;坚持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与推进整合关闭相配套,积极推进各产煤地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建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提高煤炭工业产业集中度,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
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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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生产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国有重点企业和新建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继续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信息化、采掘机械化水平,着力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进程,全面提高小型煤矿生产力水平,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
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水平。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强化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煤矿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建设,构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和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实施防治煤矿粉尘、噪声、高温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程。
(二)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实施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加强基层监察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煤矿安全监察力量,建立完善安全监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察监管实训体系,实施安全监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提高各级尤其是一线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创新安全监察监管方式。深化煤矿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煤矿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制度和分类分级监察监管体制;探讨煤矿工伤保险费率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挂钩的工作机制,开展煤矿“安全审计”试点工作;完善非法违法企业 “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职业危害严重且治理不力的企业名单;开展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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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煤矿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提高监管效率。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更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装备;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建成覆盖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时监测信息,提升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和落实煤矿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安全群监员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拓宽和畅通煤矿安全工作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用好“12350”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及时公布事故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煤矿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开展瓦斯、水 、火、冲击地压、职业危害防治等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及重大装备研发,力争在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健全完善矿井重大灾害防治技术集成体系。
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和推广机制,及时发布先进适用的煤矿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加大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力度,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分类监管与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标志、培训、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发展煤矿安全装备制造业,提升煤矿瓦斯治理等重大事故防治技术与装备和安全避险、安全监控、个人防护等安全设备的技术水平,培育技术能力强的安全装备制造企业。
(四)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步伐,完成《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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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面修订工作;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订相关煤炭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标准,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支持和促进地方立法,健全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划及时获取、识别和落实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杜绝“三违”、“三超”行为。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多发地区和基建技改、整合重组煤矿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信息沟通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煤矿事故查处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四项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首批建设大同、开滦、平顶山、淮南、鹤岗、靖远和芙蓉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并建设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加强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做到储备充足、调动迅速、高效救援;推动煤矿企业专职矿山救护队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兼职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建立健全矿山应急救援(救护)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企业与有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健全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使各系统的功能向为遇险人员提供安全避险和有效救援延伸,并与紧急避险系统实现可靠连接;加快推进井下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建设;全面建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升煤矿事故防范、人员避险和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完善煤矿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与评估;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实现市、县煤矿安全联网。
(六)完善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深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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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鼓励煤矿企业先招生后招工;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作用,推进班组长安全建设,加强煤矿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提高煤矿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操作水平。
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煤炭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逐年扩大地质、采矿、机电、通风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煤矿生产建设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完善技术服务机制,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建设完善一批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四、重点工程
(一)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加强瓦斯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实施煤矿企业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重点加强复杂条件下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瓦斯突出与爆炸的成套技术装备标准研制。提升瓦斯抽采系统的能力,落实先抽后采和“两个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到2015年,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均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重点地区是山西、河南、贵州、黑龙江、重庆、四川、湖南、辽宁、陕西、安徽、云南等11省(市)。
(二)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矿井重大灾害治理工程。
加强水害防治基础工作,加大水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华北奥灰水和兼并重组矿井周边老空区范围和积水量,落实“防、堵、排、疏、截”综合治理措施,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井下探放水。实施疏水降压和底板隔水层加固等工程。重点治理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湖南、贵州、江西等地区煤矿水害。进一步加大火灾成因机理分析、火灾预防、监测预警和灾害发生后灭火处理与应急救援的技术装备研究力度;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煤矿电缆、皮带、电气、可燃材料支护等存在的外因火灾隐患;加强对东北褐煤自燃区、华北烟煤自燃区、西北低变质烟煤自燃区和南方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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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区煤炭自燃引起的内因火灾隐患的治理,防止内因火灾发生。加大冲击地压发生机理、预测规律和防治技术研究力度,重点治理河北开滦,黑龙江七台河,吉林辽源,江西萍乡,山东新汶、枣庄,河南义马,四川芙蓉,重庆南桐、松藻等矿区的冲击地压灾害。
(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程。
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及中央企业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底前全国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并确保其发挥应有作用,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程。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逐步形成完善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机制,进一步推动达标工作。到2015年,全国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以上,中央企业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国有重点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80%以上。
(五)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程。
推进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煤矿机械化水平,努力实现采掘生产的信息化和自动化;逐步提高小型煤矿机械化水平。每年重点扶持100个煤矿进行机械化改造,到2015年底,小型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55%、80%以上,实现全国4000个小型煤矿进行采煤机械化改造,5000个小型煤矿进行掘进装载机械化改造,小型煤矿机械化生产能力提高2亿吨。
(六)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工程。
加强深部开采煤岩动力灾害防治、瓦斯灾害防治等基础理论研究和高精度煤矿地质探测等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矿井瓦斯、突水、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深部矿井热害、瓦斯防治、顶板维护、水灾预防、通讯传感等的关键设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煤矿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先期开展矿区灾害预测预报技术、互联网在安全管理上的应用、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技术等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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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教育培训工程。
加大煤矿一线安全检查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安全检查水平;强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继续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建立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重点依托中央煤炭企业和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建设15~20个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完善10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全国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煤矿安全区队和煤矿安全班组建设。
(八)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加强煤矿职业危害申报和状况普查,掌握职业危害分布状况、危害程度;建立全国煤矿职业危害数据库和国家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实验室;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煤矿噪声、高温治理工作;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检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全面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设10个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
(九)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基地,全面开展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煤矿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依托国有大型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加快建设7个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队,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个实训演练基地,加强110支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重点地区建设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库。
五、规划实施与评估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实施本规划是各产煤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各产煤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加强协调,切实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继续强化和完善煤矿安全技改、煤矿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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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使用方向。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衔接。落实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推进煤层气抽采利用税收优惠等相关经济政策的完善与实施,扩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支持引导煤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建设。
(三)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产煤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本地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煤炭工业总体布局和规划之中,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尽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有利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绩效考核体系。
(四)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编制部门对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经中期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的,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规划发布部门批准。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第2篇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指标确立,应当“好”字当头促发展,重速度更要重质量。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以“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十二五”编制的关键一年。为此,记者近期调研采访了国内多位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主管官员和权威学者,倾听他们对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期望和建议,对“十二五”规划进行前瞻性的探讨。
理性确定经济增速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李新运承担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我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定量测算》。他说,经济增长速度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指标,但确定“十二五”经济增速,“需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行性、趋势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分析。”
“经济增长的连续性保证了合理增速。”李新运分析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平均增速为9.8%。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十一五”前4年我国GDP平均增长10.7%。虽然2008年和2009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随着国家4万亿元投资和扩大内需政策效应的显现,2010年GDP增速会有明显回升。他的分析结论是,“十二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速确定为9%左右较为合适。
“能源环境的可承受力决定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应适度控制经济增速。”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主任何建坤分析说,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每年30亿吨原煤的开采量,已达到开采极限。按照8%的适度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耗量将达到60亿吨标准煤。如果保持10%以上经济增速,资源和环境的代价都太大,“建议十二五’年均经济增速控制在8%左右。”
不过,保持就业稳定对经济增速也提出了客观要求。我国现阶段社会事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需要一定的GDP增速做基础,而就业问题事关民生之本和社会稳定。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就业人口超过1000万,只有经济增速达到8%左右,全年通过经济增长才能提供如此大量的新增就业岗位。
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受访专家都表示,“十二五”规划应当理性对待增长速度。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当前阻碍科学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地方政府根深蒂固的“GDP情结”,“国家规划目标几乎成为各省市增长目标的底线。”他举例,“十一五”规划各地区制定的GDP增长率平均值为10.1%,大大超出全国GDP增长率7.5%,而且层层加码,地市级平均值达到13.1%,县级平均值达到14.2%。“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表明,地方经济发展仍是“GDP挂帅”的思路。
因此,胡鞍钢强调,“十二五’规划制定经济增速目标,应吸取前几个五年规划的经验和教训,防止掉入低质量高增长模式’,即片面追求GDP规模扩张、数量驱动,盲目攀比高指标、高速度,而忽视提高增长质量和降低发展成本,导致经济结构调整滞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大起大落。”
“在转变产业结构方面,应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6%,与发达国家70%左右的平均水平相比,服务业所占比重偏低。与此同时,应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通过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十二五”期间把居民消费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50%。
“这就要求,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梅松、山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鲁仁等专家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走低消耗、低排
放、高附加值、高效率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强结构调整指标执行
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回顾道,“十一五”规划中的主要经济结构指标有4个,分别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就业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城镇化率,都是预期性指标。
他具体分析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预期目标为43.3%,但到2009年只达到42.6%,和2005年相比增加了2.3%,慢于每年增长0.6%的预期;2008年的服务业就业比重虽然比2005年提高2%,但在余下的两年里再提高2%仍有一定难度;200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0.32%,达到1.62%,比预期目标仍然低0.38%,如果按照过去4年的速度增加这一方面的支出,到2010年很难完成预期目标,这说明和GDP总量的扩张相比,在科技进步方面的投入仍然相对偏少和缓慢。此外,“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的目标也难以实现,2008年这一比重仅达到3.48%。
胡鞍钢认为,从定量评估的角度看,反映经济结构类的指标很难如期完成,这表明中国已经持续两个“五年规划”没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可以说,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具有路径依赖的习惯作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向传统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老路回归。”“从2000年到2009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1.1%,整个经济增长是由工业主导、工业带动的。”受访专家分析指出,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98年的50.8%提高至2008年的70.8%,甚至高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最高水平。从各地情况看,除了北京等少数地区之外,几乎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工业强省”、“工业强市”、“工业强县”,甚至是“工业强镇”的主导战略,“这是典型的GDP挂帅、投资挂帅的传统增长模式。”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我国GDP重新核算总量增加了5000亿元,多数来自服务业,也许到明年这个时候才能知道服务业指标最终能否实现。但即使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我国服务业相对制造业的规模也是明显落后。我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的8.5%;制造业占全球制造业规模的16%左右,为全球第二。但服务业占比和发展水平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因此,“十二五”规划的结构调整指标,多位受访专家都认为必须加强各级政府执行的力度和考核约束,否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就有因之失败的可能。 强化减排指标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规划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幅达15.69%。据测算,2006年至2009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1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66%,两项减排目标分别提前超额完成和完成在望。
何建坤说,虽然与“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预期目标相比,目前实现的节能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要求今年必须下降5%,难度很大。但预计到今年底,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还是能够基本实现。
杨伟民认为,“单位GDP能耗取决于分子和分母的相对关系,虽然我国单位GDP能耗逐渐下降,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速度太快,按这个速度下去,国内自有资源和国外进口资源都是不够用的。”
因此,在他看来,仅靠降低单位GDP能耗是不够的,还应从能源消耗总量来进行控制。同时,可考虑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两个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促进由“高碳增长”向“低碳增长”转变。来自专家的建议包括:
其一,建立“低碳化”能源结构。我国应逐步建立“低碳化”的能源结构,建议新增包括“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等“绿色指标”,积极出台财政激励和扶持引导政策,鼓励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改变当前大量使用煤炭的
传统能源结构,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其二,改革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与价格政策,让“市场手段”发挥更大作用。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大力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灯等。
其三,实行鼓励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投入的政策。允许企业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费用,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计入成本,专款专用。在银行业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绿色信贷”战略,严格限制向高污染、高能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项目和纳入违规排污“黑名单”企业贷款,对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企业及项目加大信贷支持。
其四,适当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种类。我国仅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是不够的,建议在“十二五”规划中适当增加氨氮、氮氧化物类以及重金属等其他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以增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
倾力补足社会建设“短板”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被置于“十一五”规划重要位置的民生和社会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目标相比,社会建设仍显薄弱。和超额完成的经济增长类指标相比,反映经济结构类的指标进展较慢,要达到预期目标有一定困难,同时社会建设的力度和效果尚显不足。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认为,“当今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化中期阶段,社会结构却还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可以说,社会建设比经济建设滞后了15年。”以社会阶层结构为例,工业化中期阶段,中产阶层应该达到40%以上。而2008年中国只有23%,离现代化国家应有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还有很大距离。
一是财政投入不足。据有关机构统计,中等收入国家在基本保障方面的平均财政支出大约占GDP总量的10.3%,我国这一数值只有5.4%。教育、卫生、住房、社会救助、社会养老5个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均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是受体制因素制约,财权、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上移、事权下沉,加上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削弱了地方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影响了民生政策的落实。
三是公共政策仍需加强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以及必要监督,干部考核体系往往更看重经济增长而忽视了民生目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为本刊记者讲述了一件事:他前不久受邀参加了一个地方“十二五”规划编制研讨会,发现参与者基本都是经济部门,大家热衷讨论的也都是经济增长,“在一些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民生保障和改善类指标只占到20%左右。有限的民生指标还存在重保障面轻保障水平、重人均水平轻社会公平等问题。”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十二五”规划应该在社会建设方面作出强有力的政策部署和明确的战略目标任务。(记者 刘雅鸣 王志 李江涛)
1.“十一五”发展成绩奠定城市“十二五”发展基础
1.1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1.2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1.3 保障和改善民生
2.改革开放30年发展成就标示城市“十二五”发展高度
2.1 科学总结建国60年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化经验
2.2 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
2.3 城市体系显著完善
2.4 城市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2.5 城市管理体制显著优化
2.6 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3.“十二五”及更长时间内我国城市发展呈现新趋势
3.1 区域一体化与城乡一体化
3.2 科学发展与以人为本
3.3 集群化与网络化
3.4 构建新型社区与市民社会
3.5 文化特色与品牌塑造
3.6 城市群与区域协同
4.中国城市“十二五”时期的基本特征
4.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点
4.2 改革开放进入“深化攻坚”的新阶段
4.3 城市化进程进入“内涵发展”的战略期
02 中国城市“十二五”发展趋势及任务分析报告
1.城市发展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1.1 从三个角度理解城市内涵式发展
1.2 准确城市定位、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实践结果
1.3 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是城市“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2.城市软实力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1 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最优方式
2.2 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
2.3 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3.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成为城市发展的新抓手
3.1 城乡一体化制度极大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3.2 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3.3 以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意义进一步凸现
4.1 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推进深层次改革的重要举措
4.2 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迈向“深水区”
4.3 滨海新区:为中国金融改革探路
4.4 深圳: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新经验
4.5 重庆:为推进城乡统筹提供新动力
4.6 成都:“全域成都”构建城乡体系新框架
5.城市群对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1 城市群是推进区域协作联合的重要发展模式
5.2 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是城市化的高级形态
5.3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区域一体化
03 中国城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矛盾和问题研究报告
1.国际经济危机尚未见底,经济增长方式亟待深刻调整
1.1 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1.2 我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1.3 拉动内需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
1.4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是应对经济危机的根本途径
2.各类民生问题备受关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难度加大
2.1 当前面临的不和谐问题更为广泛和深刻
2.2 当前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多元
2.3 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更高
2.4 统筹兼顾成为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
3.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任务艰巨
3.1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管理面临新课题
3.2 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成为“十二五”时期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4.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课题
4.1 阶层结构变化是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深刻体现
4.2 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4.3 “十二五”时期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两个切入点
5.城市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5.1 竞争与合作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
5.2 我国城市竞争日趋激烈
5.3 制度创新是“十二五”时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动力
6.城市面临各类风险增多,城市治理任务更趋繁重
6.1 城市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
6.2 我国城市治理模式亟待转型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第3篇
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到目前为止,我州“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是向州委、州政府提交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重要前提。《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确定了我州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发展战略研究、州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由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州“十二五”期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由州发改委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由州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牵头研究;州“十二五”期间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由州经委负责牵头研究。截止目前,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在4月中下旬能够形成最终研究成果。
二、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情况
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由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为了能够提出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的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办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了各县(市)、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要纳入州“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并进行归纳提炼,使基本思路既立足于我州的实际,同时又符合国家和省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要求。目前,基本思路已形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在近期内提请纲要起草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预计4月下旬按照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送审稿。
三、重点专项规划推进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和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我州确定编制24个重点专项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单位都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12个部门已经编制形成初稿
州体育局负责编制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编制的《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安监局负责编制的《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州文化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编制的《州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十二五”规划》、州移民局负责编制的《州移民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水利局负责编制的《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农业局负责编制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旅游局负责编制的《州文化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发改委负责编制的《州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编制的《州电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劳动保障局负责编制的《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规划》共12个重点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
(二)12个部门已完成前期研究并着手进行编制
州卫生局负责编制的《州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州地震局负责编制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州建设局负责编制的《州城镇发展“十二五”规划》、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负责编制的《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交通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州教育局负责编制的《州“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州商务局负责编制的《州商贸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扶贫办负责编制的《州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州林业局负责编制的《州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州环保局负责编制的《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州经委负责编制的《州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州科技局负责编制的《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前完成了前期研究并着手启动编制工作。
四、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十二五”规划编制要重视对上和周边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全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开始启动,1月18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3月23日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规划纲要委托省政府研究室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工作,计划4月15日前拿出规划纲要初稿。对“十一五”的评估和28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也已全面推进,预计可以和纲要同步推进。
(二)县
县在全州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于1月5日召开了专题培训和部署会议。共安排6个前期重大课题和23个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从县级部门抽调骨干组成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起草班子。目前,前期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力推进中,“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在进
行修改完善之中,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三)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了6个重点研究课题和26个专项规划,目前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形成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可形成研究成果,2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2个已经完成,6个形成了初稿,其余18个完成了规划提纲。“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正在抓紧推进中,近期内可形成纲要初稿。
(四)县
县“十二五”规划工作于12月上旬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重点研究课题中的4个已经形成了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另外2个课题完成了广泛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提纲和框架。确定的22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有17个专项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专项规划提纲框架,部分已经形成初稿,有5个规划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工作在抓紧推进中。
(五)县
县工作已经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委托省政研室编制,现已经完成初稿,前期课题研究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全力推进,部分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六)县
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负责编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初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全县确定的18个重点研究课题已经完成,初步形成了研究成果,19个专项规划已经全部完成初稿,并且开展了乡镇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部分乡镇的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乡镇规划纲要初稿。
(七)县
县“十二五”规划于11月底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部门负责编制的专项规划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规划纲要委托省经济研究院编制,现在正进行基础调研等工作,预计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6月底可基本完成。
(八)县
县于9月制定了《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全县确定的30个重大课题研究已经完成,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广播电视、绿色产业畜牧业的专项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其余15个专项规划正抓紧推进,规划纲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九)县
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于1月开始研究,5月全面启动了规划各项工作。目前,在开展前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已经形成了《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正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之中,28个重点专项规划中除空间规划、参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规划正在筹备启动外,其余专项规划2月底已完成初稿,并抓紧修改完善之中。
(十)县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第4篇
2011年1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要准确把握未来发展形势,抢抓机遇,攻坚破难,乘势而上,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一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两个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预计五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7%,2010年达到1.69万亿元。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突破,充分开放合作打开新局面。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地区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抗震救灾取得伟大胜利,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地震灾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是当年价,增速按可比价计算。②人均指标、城镇化率是由常住人口计算。③ []内为五年累计数。④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现状值为2008年值。⑤加注“*”的数据为2009年数。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指标按老口径统计,仅包括企业参保职工。⑦年均增长值为负是指年均下降。⑧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吨标煤/万元)采用等价值法测算。
第二节“十二五”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进入推进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新阶段。“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国家把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进一步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大力扶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仍然是我省最大的省情,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初级阶段特征明显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仍然是我省最大的问题。我省还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发展竞争加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等压力和挑战。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章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十二五”时期发展应坚持和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紧紧抓住重大发展机遇,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我省所有问题的关键,在加快发展中促转变,在加快转变中谋发展。努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缩小与全国和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扶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优化结构,可持续发展。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创新驱动能力。
民生为本,共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富民和强省的有机统一。
第三章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2015年突破3万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5万元左右,进入中等收入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基本形成,加快向全国经济强省迈进。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业比重提高,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2:50.8:39,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进一步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均5.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9200万以内。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9000元。物价基本稳定,就业稳步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劳动关系保持总体稳定,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36%,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主要江河水质持续改善。耕地保有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森林蓄积量等指标达到国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明显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开放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初步建成。
专栏2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为2010年价格,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② []内为五年累计数。③三项医疗保险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④加注“*”的规划指标,暂无统计数据。
第二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与产业布局、城镇发展相协调,扩大规模、完善网络、优化结构,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第四章加快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进出川综合运输大通道和交通枢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运输服务,初步建成以成都主枢纽为中心,以区域性次级枢纽和节点城市为重要支撑,以进出川大通道为纽带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
第一节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
加快客运专线、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高等级航道建设,积极融入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形成畅通周边省市,通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等经济区的快捷运输通道。积极开辟新的航线,架设内陆对外开放的空中桥梁。 铁路。加快进出川铁路大通道建设,力争建成西安至成都、绵阳至成都至乐山、成都至贵阳、成都至重庆客专以及成都至雅安、成昆铁路扩能成都至峨眉段、兰州至重庆等项目。加快建设成都至兰州铁路。新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铁路、成昆铁路扩能峨眉至广通段、隆黄铁路叙永至织金段、昭通至攀枝花至丽江铁路、川青铁路成都至马尔康段等项目。加快川藏铁路康定至拉萨段、川青铁路马尔康至格尔木段、成都至西宁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规划期内开工建设。五年新增铁路运营里程2700公里以上,运营总里程达到6250公里,形成11条进出川铁路大通道。
公路。加快进出川高速公路大通道建设,建成广元至陕西界、广元至甘肃界、宜宾至泸州至重庆高速公路等项目,适时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等项目。五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700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6350公里,形成18条高速公路进出川大通道。
水运。全面实施“四江六港”水运通道和港口建设,大力改善长江川境段、嘉陵江川境段、岷江、渠江等航道的通航条件,提升“一横二纵六线”水运航道通过能力。加快建设泸州、宜宾、乐山和广元、南充、广安两大港口群,加快推进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全省三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544公里,集装箱总吞吐能力达到250万标箱。
航空。加快成都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成都双流机场二跑道及新航站楼,加快成都第二机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加快支线机场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和货运航空,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扩大服务范围。全省通航机场达到14个,全省机场直接通航城市108个,航线150条。
第二节交通枢纽建设
强化成都主枢纽。建设铁路、公路、航空、地铁等多种运输方式融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换乘枢纽和多式联运的货运枢纽,实现客货运输的便捷换乘、高效衔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加强市区地铁与市郊铁路、城际铁路的衔接,形成城市与区域一体化的快速轨道交通网络。加强成都铁路调度中心和区域空管中心建设,努力把成都建成西部最大的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
完善次级交通枢纽。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建设泸州、宜宾、乐山、南充等水陆联运次级枢纽,遂宁、内江、自贡、雅安等物流配送次级枢纽,攀枝花、广元、达州、广安等省界次级枢纽,大力加强绵阳、德阳、巴中、资阳、眉山、西昌、康定、马尔康等重要交通节点建设,扩大交通网络的覆盖范围,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在次级枢纽和节点城市间的有效衔接。
第三节完善内部交通网络
完善省内交通网络,实现进出川运输大通道与枢纽和节点城市的紧密连接,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城市的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平。加快城际快速铁路和重要支线铁路建设,完善铁路内部网络。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建成高速公路网基本框架。大力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着力提高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
专栏3铁路重点项目示意图
专栏4高速公路、港口、机场重点项目示意图
专栏5交通重点项目
铁路。建成成绵乐、西成、成渝客专、兰渝、成雅、成贵、巴中至达州、叙永至大村等项目,加快成兰铁路建设。新开工建设雅安至康定、成昆扩能峨眉至广通段、川青铁路成都至马尔康段、隆黄铁路叙永至织金段、昭通至攀枝花至丽江、绵遂内自宜城际,加快川藏铁路康定至拉萨段、川青铁路马尔康至格尔木段、成都至西宁铁路、乐山至自贡至泸州、宜宾至泸州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加快成都地铁建设。
高速公路。加快雅西、达陕、纳黔、宜泸渝、广甘、广南、南巴、广陕、内遂、成什绵、绵遂绵阳段、雅乐、映汶、成自泸赤、成安渝、成德南、达万、丽攀、巴陕、巴达、遂资眉、南大梁、乐自、成都二绕、绵阳绕城等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汶川至马尔康、雅安至康定、仁寿至沐川、绵阳至九寨沟、汶川经川主寺至川甘界等项目。
水运。加快长江川境段、岷江、嘉陵江和渠江航道整治,加快建设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宜宾港和广安港,开工建设乐山、广元、南充港。
航空。加快九寨黄龙三期、西昌机场扩建,新开工南充机场扩建和阿坝红原、稻城亚丁、乐山机场建设,迁建宜宾、泸州、达州机场,加快成都第二机场、甘孜等机场前期论证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第五章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坚持防洪抗旱并重、大中小微并举的原则,以“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为重点,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着力构建供水保障体系和防洪减灾体系,重点改善老旱区和粮食主产区的用水条件,努力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
第一节加快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
大力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调蓄水量的作用,切实增强抗御旱洪灾害的能力。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小井沟水利工程、二郎庙水库、白岩滩水库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和红鱼洞水库、开茂水库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积极推进泥溪水库、通江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五年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69亿立方米。
第二节加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加快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大力实施都江堰等已成灌区的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实施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强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已成水利工程效益,积极推进水利现代化灌区建设,加快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五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6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0万亩。
第三节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加强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实施主要江河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渠江防洪控制性工程,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水土保持,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和预警预报系统,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加强重点河道整治和地震灾区堰塞湖的疏浚,提高行洪能力。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专栏6水利设施重点项目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成亭子口水利枢纽、武都水库、小井沟水利工程、二郎庙水库、大竹河水库、白岩滩水库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红鱼洞、开茂、关刀桥、寨子河、七
一、九龙等大中型水库和武引二期、毗河一期、升钟二期、向家坝一期、大桥二期、亭子口一期、铜头引水等大中型灌区工程。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关门石水库、惠泽水库等在建项目的渠系配套工程,基本完成都江堰、玉溪河等11个大型灌区和8000多个中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建设。
防洪减灾工程。加强渠江等主要江河防洪控制性工程,基本完成“六江一干”(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水文、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第六章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快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优化能源区域布局,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一节加快能源基地建设
加强水电、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夯实能源供应基础。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和大中型流域水电集群建设,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水电基地。推进筠连、古叙等矿区综合开发,建设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安全保障能力和加工转化水平。在重点矿区建设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结合省外煤源和运输条件规划建设路口电厂,解决电力丰枯矛盾。加快川东北和川西地区天然气开发,建成全国重要的天然气生产和转化利用基地。在负荷中心和天然气资源地合理布局燃气电厂,增强调峰能力。千方百计增加石油供应,加快炼油厂建设,提高成品油自给保障能力。到2015年,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60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煤炭产能8900万吨,盆地天然气产能400亿立方米。
第二节优化能源结构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和低碳清洁能源的比重。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煤层气、页岩气、沼气等新能源。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推进循环流化床技术等高效洁净燃煤发电,促进煤炭安全集约生产和清洁高效利用。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优化用气结构,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和城市公共服务用气。
第三节完善能源输送体系
建设以500千伏电网为骨架、220千伏电网为支撑的省内电网和水电送出通道,形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联系紧密、城乡协调、安全可靠、覆盖全省的输配电体系。建设以超高压、特高压为支撑的跨区大通道,提高网际省际交换能力,构筑跨省区跨流域的电力交换大枢纽。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改造,形成覆盖全省绝大多数市州的骨干管网和重点区域网络。加快推进跨省和省内油气管道建设,提高油气保障能力。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建设,提高煤炭运输能力。
第四节改善民生用能条件
加强城乡用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能源普遍化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能源供应差距。进一步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升级和省内联网工程,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能源建设,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实现电力全覆盖,消除无电地区。加快城镇民用燃气普及,推动城镇居民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建设充换电配套服务体系,满足电动车发展需要。
专栏7能源重点项目示意图
专栏8能源重点项目
水电。重点建设金沙江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雅砻江锦屏一二级、官地、桐子林、两河口,大渡河大岗山、长河坝、猴子岩、双江口、枕头坝等“三江”及大中型河流的水电站,新增水电装机容量3800万千瓦。加快金沙江上游水电梯级开发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火电。重点建设珙县、福溪、内江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攀钢电厂,新增燃煤火电装机容量330万千瓦;建设达州等燃机电厂,新增气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规划建设重点煤区坑口电厂、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以及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路口电厂。规划布局发电技术创新示范工程。
核电。争取开工建设核电项目。煤炭。加快筠连、古叙等矿区综合开发,建设新维、船景、观文、武乐、青山、沐园、石屏二矿、龙山、瓦窑坪等重点煤矿项目。“十二五”期间,新增产能1000万吨。
天然气。加快达州、巴中、广元、南充以及川西、川中地区等地区天然气开发。“十二五”期间,新增产能200亿立方米以上。
炼油。加快彭州炼油厂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炼油能力1000万吨。
电网。加快建设锦屏苏南、溪洛渡华东等特高压、超高压骨干电网工程;规划建设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工程。
管道。加快建设北外环、川东北川西等环网工程和骨干输气管道;建设宁夏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四川段、中缅天然气石油管道楚雄至攀枝花至西昌支线、兰州成都原油管道、贵阳泸州内江成都成品油管道。
第七章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增强保障能力,推进普遍服务,建设西部通信枢纽,提升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一节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加快西部通信枢纽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干线传输能力,提升国际出口带宽,加强国际通信保障能力。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卫星通信等网络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提高信息网络资源利用效率,抓好绵阳国家“三网融合”城市试点。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施城市光纤入户工程,基本建成高速、安全、可靠接入的城市网络系统。大力推进电信、邮政普遍服务,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的信息网络和邮政服务网点覆盖率。
第二节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动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地理、人口、金融、税收、医疗、社保、就业、统计等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强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基本实现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加强大企业和重点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实施信息化重大示范工程,全面改善城市信息服务,着力推进农村信息化,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急通信体系,建设数据灾备中心,强化网络保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信息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保障和技术防范,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为中心,以产业高端化高新化为方向,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做优做大工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发展壮大“7+3”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建设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和西部物流、商贸、金融中心。
第八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立足我省科技和产业基础,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尽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我省重要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和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围绕信息获取、传输、处理技术及其运用,加快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三网融合、物联网及云计算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国家重要的信息和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
新能源。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发展核岛系统集成、核岛和常规岛设备、核燃料元件等关键部件,大功率风电机组,生物质能发电成套设备。加快发展多晶硅、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大容量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积极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国家重要的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
高端装备。重点发展航空、航天、高速铁路设备等。发展军机、公务机等整机和国产大飞机、支线飞机机头、机身等关键部件,以及大型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航空电子系统产品,建设国家重要的民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开发空间服务系统、亚轨道科学研究火箭。
新材料。重点发展钒钛、稀土材料,开发含钒钢、钒精细化工、钒电池、钒铝合金、钛合金及高档钛材等高端产品。积极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用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超硬材料等新材料,建设国家重要的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
生物。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和生物育种,开发以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等为重点的创新药物研发和生产,推进以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为重点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发展高产、优质、抗病、抗逆生物育种产业,加快生物基材料发展,建设国家重要的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重点发展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开发节能电器、半导体照明(LED)、无极灯等绿色照明产品。积极发展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专栏9战略性新兴产业六大基地建设
国家信息高技术产业基地。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富士康(成都)基地、仁宝计算机西部制造基地、戴尔(成都)旗舰基地、纬创(成都)基地、中电科航电产业园、联想计算机项目、德州仪器集成电路项目、三网融合业务传送网络、无线城市建设项目等。
国家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IC设计、数字娱乐、信息安全、ODC软件外包中心、通讯研发、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游戏动漫、嵌入式软件。
国家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多晶硅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项目、高性能碱锰电池。
国家民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大型多功能低速风洞建设及测试项目,国产大飞机机头和ARJ-21新支线飞机机头、机身等关键部件,大型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空管系统科研生产基地、通用飞机整机维修基地和国家中小型发动机维修基地,北斗星导航终端、定位应用系统、导航应用关键元器件。
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高品质氟橡胶项目、特种有机硅和工程塑料项目、碳纤维预浸布、碳纤维先进复合材料、聚苯硫醚树脂和纤维项目、HPS护坡新材料、玄武岩连续纤维生产基地项目、特种玻纤及万吨级电子纱、新一代骨诱导人工骨及软骨诱导材料和组织工程化制品项目、表面改性心血管系统植入器械项目、高科技光电可调谐激光器项目、切割钢线项目、液晶玻璃基板生产项目、PDP玻璃基板项目、高性能软磁电子材料、醋酸纤维素生产等。
国家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复合型药物研发生产基地、生物药物生产基地、肿瘤类及抗感染类药物生产基地、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四川(成都)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现代农业与生物技术育种实验中心、超级动植物新品种开发、创面修复类药物研发生产基地、新药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等。 第九章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做强存量和做大增量并重,提高技术水平,壮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装备制造。加强以水电、火电、燃气为重点的发电设备研发制造,开发大型水电机组、大功率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组。发展重型装备、机车车辆、工程机械、数控机床、油气钻采、薄煤层综合开采等成套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开发航空、海洋等领域高端铸锻件产品。
油气化工。推进石化深加工及精细化发展,培育壮大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橡塑深加工等产业链,建成四川石化产业基地及下游深加工产业集群。调整天然气化工产业结构,发展天然气制取高效复合肥、乙炔、氢氰酸、烯烃等。推进气盐氟结合,发展化工新材料。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和磷硫化工。
汽车制造。重点扩大中高级乘用车生产规模,巩固提升载货汽车生产水平,培育壮大整车自主品牌,提高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积极发展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建设西部重要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
饮料食品。发挥川酒、川猪、川菜、川烟、川茶等品牌优势,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重点发展名优白酒、肉制品、粮油、茶叶、特色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地方名优特食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占有率,发展壮大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国家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现代中药。发挥我省中药材资源优势,以川产道地药材为重点,大力发展川产中药材和中成药大品种。加快中药新药、保健品开发认证,突破提取、分离、纯化等高新技术,支持中药企业加快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中药饮片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推进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等其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振兴丝绸、苎麻等天然纤维织造工业,积极推进竹原纤维等天然纤维产品开发。加快淘汰水泥、铁合金、焦炭、电石、平板玻璃、化肥、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抓好内江、自贡、攀枝花、华蓥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接续产业。提高建筑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培育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加快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变。
专栏10特色优势产业重大项目
发电装备制造。依托现有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及近300家配套企业,建设形成大功率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70万千瓦以上大型水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组等批量生产能力。
石化下游产业。积极建设四川石化下游系列项目,大力发展石化深加工及精细化工产品,促进四川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带动轻工、纺织、机械、塑料加工、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汽车整车制造。依托现有整车企业及近百家零部件企业,实施系列改扩建项目,积极发展中高级乘用车产品,形成100万辆乘用车生产能力,建设西部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
大型煤气化及综合利用。建设200亿方煤气化中心,改造现有大化肥装置,实现川南化工原料“气改煤”,并积极发展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
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以攀枝花、凉山、内江为重点,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钒钛钢铁生产工艺和技术,建设国内最大的现代化钒钛工业园及西南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含钒钢生产基地。实现钒钛深加工产品和低微合金材料等规模化生产,构建较为完整的钒钛产业链,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钒钛产业集群。
钼铜资源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整合西南地区钼铜多金属矿产资源,引进国际最先进技术,建设年产4万吨钼、40万吨铜及金银等稀贵金属回收综合利用装置,推动我省有色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成为国内重要的钼铜生产基地。
中国白酒金三角。实施五粮液工业园区、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剑南春酒城名酒名街、古蔺名酒名镇、沱牌名酒产业生态园、水井坊遗址酒文化街区等工程建设,将“中国白酒金三角”打造成世界著名的白酒生产基地。
林浆纸一体化。依托省内以丛生竹为主的林竹资源,加快原料林培育,建设一批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新增竹材制浆年产能70万吨。
第十章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为重点,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服务业新领域,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第一节加快发展物流、商贸、金融业
现代物流业。依托我省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制造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仓储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区域一体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西部物流中心。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着力壮大电子、酒业、钢铁、农产品冷链、粮食等领域物流以及大件运输、零担等专业物流集群,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发展航空物流,促进口岸物流向物流节点城市延伸,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国际物流港,加快“电子口岸”建设。
商贸流通业。用先进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和流通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建设西部商贸中心。加强批发贸易、零售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信息、会展经济等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及区域性交易中心、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市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打造一批大型骨干卖场,建成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聚发展,建设西部重要的消费中心。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延伸连锁经营网点到农村,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打造西部重要的商品交易和经贸交流合作平台。
现代金融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建设西部金融中心。进一步巩固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积极引进世界知名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西部金融机构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促进新兴金融业集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交易品种创新,扩大票据业务、保险业务以及期货、产权、大宗商品等交易规模,建设西部金融市场和交易中心。推动金融后台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外包服务、金融中介服务,建设国内重要的数据、清算、研发、灾备等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专栏11 “三中心”建设重点项目
西部物流中心。成都国际航空物流园区、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新都物流中心、绵阳电子信息综合物流园区、宜宾临港物流园区、泸州港集装箱物流园区、乐山大件物流中心、攀枝花密地(矿产品)物流园区、达州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物流中心、遂宁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等。
西部商贸中心。建设一批年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生产资料、五金机电等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和一批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设施。打造成都服务外包基地园。建设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省市级金融机构数量达到300家以上。初步建成西部票据市场中心、西部直接融资中心、西部保险市场中心、西部产权交易市场中心、西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西部金融创新中心、西部银团贷款中心。建设成都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后台服务中心达到30家以上。
第二节大力发展旅游业
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提升旅游产业层次,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转变。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精品旅游区建设,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提升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发展重点旅游城镇。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加强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培育旅游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抓好成都国家旅游经济改革试验区建设。
专栏12旅游业重点区域和线路
精品旅游区。大成都都市休闲度假旅游区、大峨眉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大九寨国际旅游区、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区、龙门山国际山地旅游区、中华大熊猫生态旅游区、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和大巴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精品旅游线路。提升九环线、成乐线、三国文化旅游线、西环线等国际精品旅游线。新推世界遗产旅游线、环贡嘎山旅游线、抗震救灾和红色旅游线、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线等精品旅游线。
特色旅游产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高端生态旅游产品、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乡村旅游产品、新兴专项旅游产品。 第三节积极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
深化专业化分工,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大力发展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服务业。完善研发设计、支撑产业链协同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工业设计、软件设计等服务外包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信用评估等商务服务业,加速形成国际化的商务服务能力。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丰富服务产品类型,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支持方便群众生活的便利店等社区商业发展,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鼓励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展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大力挖掘川菜、川茶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餐饮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营养保健、家庭教育、时尚健身、远程医疗、网上购物等新兴服务业态。
第十一章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
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第一节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着力提高产业集聚规模效应,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积极推动省级开发区扩区、区位调整和转型升级,扶持一批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新设一批省级开发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功能完善、联动发展的产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带动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抑制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防止新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兴川战略,增强品牌创建能力。
第三节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继续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以装备、汽车、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优势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骨干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
第四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十二章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强化田网、路网、水网配套,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分类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快农村断头公路、危桥改造、渡改桥、便民路和客运站点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和道路安全等级,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便民路入户、机耕道到田,切实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工程。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专栏13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等方式解决农村21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公路工程。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约8万公里,全省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大部分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农村机耕便民道工程。实施“进组”、“入院”和“到田”机耕便民道建设20万公里。
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农村省柴节煤炉灶升级换代工程,完善沼气服务体系。
农村供电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第十三章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第一节稳定粮食生产
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田间基础设施、良种选育、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土,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落实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大力实施“米袋子”工程,积极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和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工程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设施建设。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省内粮食总量平衡、基本自给。
第二节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马铃薯、优质油料、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林竹和花卉等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稳定发展畜牧业,促进生猪、奶牛等畜禽和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2000万头出栏优质商品猪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食品健康需求。
第三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全国行业领先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第四节提高农业科技和综合服务水平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新品种选育、标准化种养殖、精深加工等农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贡献率。加快推进农机与农艺有机融合,加大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加强机电提灌设施改造,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完善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信息服务、气象服务等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农产品和农资流通服务,大力推进农超、农餐对接,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专栏14农业重点工程
“米袋子”工程。建设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等。大力开展耕地质量工程、科技保障工程、种子工程,完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建设粮食作物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现代化服务体系。
“菜篮子”工程。建设“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采后商品化处理以及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支撑和市场信息体系等。
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建设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县,实现农业新增产值1000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00万亩,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在生猪主产县扩建种猪场、仔猪繁育场,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木竹工业原料林、特色林产品、生物质能原料林和种苗花卉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000万亩。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6000家以上,其中亿元龙头企业超过1000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3.5万个以上,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000个以上。
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
第十四章加快现代新村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第一节加强新村规划建设
科学编制县域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条件适宜的地方相对集中规划布局村庄。抓好村庄规划设计,突出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等特色风貌。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统筹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形成人口合理集聚、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的农村新型社区。
第二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倡导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建设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强水库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有效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带动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切实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专栏15新村建设重点项目
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推进一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和整县推进的示范县(市、区)建设,建成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100个以上。
农村清洁工程。实施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和生活污水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实施农用残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工程,配套开展乡村硬化绿化。
第十五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
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全面开发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壮大县域经济和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严格执行农业补贴制度,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稳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的品种,扩大覆盖范围。
第四节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
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中的增值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权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第十六章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继续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行政社会管理一体化。
第一节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
统筹城乡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规划体系,实现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和生态建设等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合理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转移集中。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农业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服务关联发展的格局,促进三次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构建城乡统一的资源要素市场体系,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强化县城、小城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节点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交通、水利、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为重点,健全衔接配套的城乡基础设施,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为重点,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第二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对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确权颁证,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及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健全农村新型林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扩大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的信贷抵押担保品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大宗农产品的风险基金。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全面推动农村信贷、保险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均衡配置。
第三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场经营体制创新。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探索开展村级综合改革,推进村级事务管理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健全完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第五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五大经济区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城乡互动、各具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第十七章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方式分类推进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逐步形成人口、经济和环境资源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推进国土空间高效、协调、有序开发,对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城市化地区,主要包括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较好、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环境容量和发展潜力较大的部分县(市、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和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耕地面积较多、农业条件较好的县(市、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川西高原、秦巴山区、大小凉山等生态系统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的部分县。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实施强制性保护。
专栏16主体功能区发展方向
城市化地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积极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
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
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工程。按照面上保护、点状开发的原则,鼓励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
第二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引导科学开发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政府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严格实施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制定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按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办法。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加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
第十八章促进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成渝经济区四川部分“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促进五大经济区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培育新的地区增长点,构建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鲜明、区际良性互动的多极发展格局。
推进“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做强成都都市圈增长极,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加快建设新川创新科技园,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加快成渝通道轴经济发展,促进成渝两极要素流动。加快发展环渝腹地区块,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深入推进川渝合作,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开放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构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成都经济区。推动率先发展、优化发展,将成都经济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快建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新材料等重大产业基地。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
川南经济区。加快川南地区开发建设,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依托“黄金水道”,有序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建设,建成全省次区域交通枢纽,形成四川沿江和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建设沿江产业带,发展壮大机械制造、能源、化工、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
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天然气等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就地加工和转化水平。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石油、天然气化工、农产品加工业,建设西部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发展条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依托嘉陵江、渠江和重要交通干线,构建联接我国西北、西南地区的新兴经济带。
攀西经济区。依托钒钛、稀土、水能、特色农业等优势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设中国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要的钒钛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开发基地和我省重要的亚热带特色农业基地。推进攀西钒钛稀土产业优化升级,开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积极发展阳光旅游、生态旅游。
川西北生态经济区。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作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点状开发矿产资源,改进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建设特色鲜明、绿色生态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和牧民定居工程,逐步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加强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九章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按照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和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贯彻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实施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快以交通、水利、供电、城乡公共设施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业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民族地区教育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有效防治艾滋病、包虫病、大骨节病。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藏区民生工程。抓住中央支持藏区的重大历史机遇,集中解决制约藏区发展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在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初具规模。
第二节加快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发展,设立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努力增加扶贫投入,不断创新扶贫开发和对口帮扶机制,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工程。有序推进移民扶贫,整合资源、连片推进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加快新农村和小康户建设。
专栏17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重点工程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校舍建设和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以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学校装备、教师培训、民族文字教材等。 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继续组织藏区当年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自愿到内地85所职业学校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帮助“9+3”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就业。在彝区就地组织免费职业教育。
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包虫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综合防控。争取到2015年,基本完成州、县、乡、村四级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的卫生人员配置和技术培训,并同步进行设备配备。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暨帐篷新生活行动。到2012年,基本完成藏区10万户牧民定居房及生产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推广使用新型帐篷和篷内生活设施。
彝家新寨工程。实施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建成1475个彝家新寨,配套完善公共设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民族地区交通建设。加快甘孜州“两路一隧”(国道
318、317线改造和雀儿山隧道建设)、阿坝州国道317线、省道30
2、303线和凉山国道10
8、省道
216、307线等藏区、彝区干线公路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对外通道和骨干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玛依河、白松茨巫引水工程及渠系配套,加快推进洛须、打火沟等引水工程及新华、大海子等水库工程建设,有效缓解干旱缺水问题。
民族地区电网建设工程。城乡中低压配网建设,变电站、输电线路及城镇电网工程,以及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线路等建设,基本实现藏区无电人口全覆盖。
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程。培育一批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优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打造雪山草地、川陕苏区、将帅故里等红色旅游区。
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程。继续实施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程,易地搬迁2.5万人。加强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新建和改造新村1451个,改善12.11万户60.55万人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甘孜州“两江一河”千桥工程。加强秦巴山区(四川部分)连片扶贫。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完善城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优化城镇布局和结构
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成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功能区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建成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特大中心城市之一。积极将绵阳、南充、自贡、泸州、攀枝花、宜宾、达州、内江等城市培育为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将德阳、乐山、遂宁等一批地级城市培育为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将一批发展条件较好的县城培育为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按照现代城市发展要求,把一批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县城培育成产业支撑强、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人居环境良好的中小城市。实施重点中心镇建设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镇、工业镇和商贸镇。
培育发展四大城市群。率先发展成都平原城市群,推动成德绵乐同城化发展,建设西部最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群。加快发展川南城市群,推动自泸内宜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西部重要的大城市密集区。发展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川东北城市群,着力推动攀西城市群发展。大力加强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和网络化建设,促进城市群内部各类城市功能和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第二节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按照以人为本、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优化城镇功能分区,有序推进城镇空间拓展。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防洪等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镇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城镇生产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和就业吸纳能力。发展公共交通,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第三节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发挥重点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居住和创业,就近转为城镇居民。改善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六篇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
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发展新跨越提供强大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第二十一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川”战略,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一节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加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多层次产业创新支撑体系。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积极推进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联盟,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抓好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绵阳科技城建设。
第二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加强公共信息、分析测试、技术转移、工程配套、企业孵化、投资融资等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技术孵化、转移、交易平台。发挥中央在川科研机构和国防科工优势,有效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加强院地结合和军民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向地方转化。 第三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健全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强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构建资源共享的开放型研究开发体系。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技术转移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健全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专栏18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和行动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汽车产业、钒钛产业、轨道交通产业、光伏发电及装备产业、军民融合产业、油气化工产业、主要农畜超级种及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及系统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等15个专项。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成果信息共享、成果技术转移、成果工程化、成果孵化、成果转化融资和高新技术园区基地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
国家技术创新四川试点工程。培育创新型企业150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0家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500个。
第二十二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要求,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节统筹各类教育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面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重点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二节促进教育公平
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行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交流和校长交流制度。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关爱农村留守学生,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健全教育资助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
第三节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深化教育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管理现代化。加大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专栏19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强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地区利用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富余校舍举办幼儿园或幼教点。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
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生活用房、教学用房及附属设施,逐步消除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大班额”现象。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各市(州)和人口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县(市)都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中职学校改革示范校建设,促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和学校信息化建设。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小学校园网和省、市、县三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省级教育管理平台等建设。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重点支持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培育一批优势学科专业和重点学科,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
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改革培养培训模式,实施每五年一周期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教育名家培养计划;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校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第二十三章推进人才强省建设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西部人才高地。
第一节加快重点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畅通引进和交流渠道,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实施“天府科技英才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开发使用力度,突出抓好战略性“塔尖”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端人才开发带动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实现人才开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相融互动。 第二节统筹各类人才开发
实施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程,推动专业人才向重点领域和产业集聚。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开发。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服务“三农”,整合农村人才资源,继续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加强大规模劳务培训。深入实施“民族地区人才振兴行动”等人才计划,加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人才建设。
第三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加强人才开发投入、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管理服务,营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为主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人才,切实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快科技人才智力转化,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人才效能。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体系。确立以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为主的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第七篇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为重点,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川人民。
第二十四章积极扩大就业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注重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相结合,保持就业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充分就业。
第一节扩大就业机会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创业环境,建设创业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注重省内就业与劳务输出并举,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积极扩大劳务输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第二节加强就业服务
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就业见习,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切实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务派遣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调解机制,健全维权统筹协调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企业、行业和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突发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应急调处机制。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五章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提高劳动报酬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普遍建立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落实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第二节加强收入分配调节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社会保障,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落实调节高收入的税收措施。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者收入,建立经营管理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合理联结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监督检查。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第二十六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一节扩大社会保险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以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力促进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转移接续,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细化管理。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第二节增强住房保障
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稳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总量中的比例。完成棚户区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完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第三节加强社会救助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相适应的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增长和补助水平调节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扶助活动。
第四节加大扶贫力度
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核心,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和整村推进计划,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上学、就医、住房、交通等突出民生问题。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缩小发展差距。
第二十七章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一节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形成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可及性。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以全科医生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村、社区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二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实际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普及健康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执法监督。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第三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建立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健全和完善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监督网络。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实施医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管。
第四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推进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第五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实施名医、名院、名科、名药战略,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合理规划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建立多层次师承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民族医药。
第六节发展体育事业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农村基层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各类体育设施向全民开放。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积极培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申办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
第二十八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第二节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能力。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孤儿基本保障制度,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第三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面向老年人和孤老的福利设施。拓展医疗健康、精神慰藉、紧急援助、法律服务等养老服务领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增加残疾人福利设施,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加快完善基本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依托社区提供多样化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项目。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区组织,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投入残疾人事业。
专栏20就业、社保、卫生等重点工程
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促进服务设施建设。
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伤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康复及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为孤残、五保户、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等)、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人口。实施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再生育等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
体育。农村乡镇体育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十九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特殊行业场所的综合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非政府组织服务社会的水平。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社会动员体系,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二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预防预警机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健全信访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和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第三节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药品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高公众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强化煤矿、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加强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治安防控,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
专栏21社会管理创新发展重点工程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程。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程。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工程建设,加强工读学校和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建设。推进安康医院、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和就业基地、社区矫正基地、戒毒康复中心、监管场所、境外来川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程。建立健全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
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天网工程续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
重点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加强社区服务、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扩大立法参与和强化监督意识,形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一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扩大人民民主,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各级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继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新社会阶层工作,积极发挥人民团体的作用,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向前发展。
第二节全面强化法制建设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服务科学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节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十一章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国防动员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学习宣传落实《国防动员法》,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动员和信息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推进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国防动员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八篇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第三十二章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抗震救灾精神,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奋发进取、和谐包容的社会心态,弘扬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进一步筑牢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加快发展、共建文明的思想道德基础。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开展民族地区健康文明新生活活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公共秩序,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科学普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加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和地震灾区“三基地一窗口”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三十三章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布局合理、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文化中心,加快推进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骨干文化工程建设。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着力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能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配套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延伸。
支持创作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坚持振兴川剧,扶持“巴蜀画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实施重点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工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建设,提升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理论成果。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档案事业和公益性出版业发展。
第三十四章发展文化产业
建设西部文化产业高地,着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省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大力开发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及宗教文化等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双百亿”文化企业,把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等建设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文化产业园区。打造藏羌彝文化走廊,发展巴蜀文化产业圈。培育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繁荣城乡文化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第三十五章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学习借鉴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发展文化市场主体,创新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速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高文化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增强文化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与制造、旅游、信息、物流、建筑、包装等产业的对接融合,增加物质生产和服务的附加值。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专栏22文化重点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四川大剧院、省档案馆、四川社科馆、艺术家之家等建设,市州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工程,基层流动文化服务工程。公益性出版工程、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川民族文字出版基地建设。数字影院建设,民族地区县级广电节目译制能力建设,广电网络改造(三网融合)工程。
文化惠民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
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保护设施建设,国家和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西部文化产业园,西部文化商品物流配送中心,数字影视制作基地。
第九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四十章加强环境保护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江河和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出川断面水质达标。实行严格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加强工业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广应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进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强化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推行燃煤电厂脱硝,开展非电行业脱硝示范,在电力行业和重点非电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大城市烟尘、粉尘和细颗粒物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强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第二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为核心目标,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进低碳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社区建设。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
第三节加强环境监管
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控制,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建立环保社会约束机制。
专栏26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运设施。开展重点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长江干流和部分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脱硫脱硝工程。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对现有燃煤电厂脱硝改造。
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修复工程。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水体等污染治理和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场地土壤污染以及生态敏感区和热点地区土壤进行修复试点示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将全省21个市(州)所在地城区、60个县城、600个镇乡、6000个村庄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县城、镇乡、村庄)”。
第四十一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大力推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模式,提高资源科学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落实国家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继续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市政、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开展能效对标。加大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奖惩制度。继续开展企业节能行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深入开展全社会节能宣传,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专栏27重点节能工程
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交通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推广力度,继续落实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机、照明产品等补贴政策。
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支持高效电机产品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和应用,提高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国有化率。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能力建设工程。能源计量、统计和节能监测、监察、预测预警体系建设。 第二节建设节水型社会
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生产和生态用水。高度重视水安全,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工业节水,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加强地下水开采管理。
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落实用地节地责任,加强土地管理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第四节合理开发利用能源矿产资源
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形成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大废弃矿山和尾矿库治理力度。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第四十二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整体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一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煤炭、黑色和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开发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废弃木材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展循环经济城市、园区、企业试点示范,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
第二节健全资源循环利用的回收体系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建设城乡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促进再生制造旧件逆向回收,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矿山机械等再制造示范企业,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发展,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促进废旧金属、废旧电器、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试点,探索建立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观念,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国家资源节约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推进无纸化办公,逐步提高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专栏28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支持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现废旧金属、废弃电子电器、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再制造产业化。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努力实现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在试点城市建设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重大循环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中水回用、生猪养殖及粪污综合利用等循环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第十一篇推进地震灾区发展振兴
抓住国家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的机遇,大力推进灾区产业发展、就业促进、扶贫帮困和生态环境建设,增强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灾区全面振兴。
第四十三章促进灾区民生改善
努力扩大灾区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劳动技能培训,增强灾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加强对口劳务合作和劳务输出,加快外派劳务基地建设,鼓励灾区各类培训基地与对口援建省(市)企业开展合作,促进灾区在外农民工稳定就业。
抓好灾区扶贫帮困。实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连片扶贫等扶贫工程,加快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在灾区县实行集中连片和特殊类区扩大连片开发试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居住在自然灾害严重、次生灾害频繁等不具备居住条件区域地段的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在适居地建设扶贫新村。
推进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加快重要生命通道建设,畅通灾区对外连接。防治公路沿线次生灾害,提高应急抢修保通能力。加强灾区电力、水利、通信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医院、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灾区精神家园建设。妥善安置“三孤”人员,开展心灵抚慰和心理疏导,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传承藏羌民族文化,保护汶川映秀、北川、汉旺等地震遗址。着力打造“三基地一窗口”,展示灾后恢复重建成果,生动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第四十四章加快产业发展振兴
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重点建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现代中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打造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扶持特色农牧业发展,建设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和产业化基地。整合旅游、文化、民族民俗等特色资源,打造龙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和藏羌文化体验旅游区,推动旅游文化发展振兴。积极发展物流、商贸以及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发挥对口支援长期合作机制的作用,抓好对口支援产业合作园区和“飞地”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第四十五章加强灾区生态环境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快地震重灾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震损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森林抚育改造力度,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林草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加强大熊猫栖息地及其遗传基因交流走廊带建设,增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地震灾区生态环境功能评估,加大湿地公园建设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综合治理、避让搬迁与生态移民相结合,加强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防治,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建设预防避让应急避难场所,健全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对灾害体规模较小或治理工程较为简单的隐患点,实施应急排危除险,对地质灾害体规模较大而受威胁对象相对较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搬迁措施,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受灾群众安置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按流域进行泥石流沟的治理,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入河入库泥沙和次生灾害。强化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专业监测,在绵竹清平、汶川映秀、都江堰龙池虹口三大片区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
专栏29灾区全面振兴重点项目
产业园区。建设对口支援省市合作产业园区。新设一批省级开发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实施开发区扩区调位。
就业促进。续建完成16所技工学校重建,新建57个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及创业中心,新建1个创业园区、5个孵化基地。建设一批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扶贫帮困。扶持2516个贫困村,支持贫困新村建设和贫困村配套设施建设,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开发试点、扶贫移民搬迁,推进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生态修复及防灾减灾。天保工程新造林250万亩,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改造低效林200万亩。完善35个保护区保护站点。重点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地震灾区3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完善县级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十二篇规划实施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四十六章加强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综合实施消费、投资、产业和财政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一节扩大消费需求
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免除广大群众在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降低预防性储蓄,改善居民消费预期。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推进休闲型、发展型服务消费增长,最大限度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稳步释放消费潜力。创新流通方式,完善市场流通体系,规范商品与服务消费市场秩序,创造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消费信贷产品,扩大信用消费规模,提高信用消费水平。
第二节保持投资增长
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保持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五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8万亿元。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加快建设和抓紧谋划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及储备库建设,争取入库项目尽早启动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放宽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增强投资内生动力。
第三节加强产业政策调控
制定完善产业指导和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等政策,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布重点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目录,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完善服务业税收、土地、价格等政策,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严格产业准入管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第四节增强公共财政能力
强化财政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配置,强化管理,确保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运用财政杠杆,采用担保、奖励、补助、贴息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第四十七章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规划体系,做深、做实专项规划,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保障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健全规划体系
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省级有关部门围绕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编制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各地政府要在省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立足本地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计划要充分体现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计划报告要分析总体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专栏30 “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第二节加强规划衔接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协调一致的原则,进行规划衔接。下级总体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同级总体规划要在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周边地区的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级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协调。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第三节完善目标考核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对于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部门、地方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分类设置政府考核目标。
第四节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第5篇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实践,是建设现代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贯穿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综合改革。“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为巩固扩大前一阶段改革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明确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自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医保)框架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13亿人,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安全保障得到明显加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开始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2200多所县级医院和3.3万多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改造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始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下简称“四个分开”)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推开,多元办医稳步推进。各级政府对医药卫生工作的认识和执行力明显提高,实践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三年改革实践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仍需加大力度,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政府职能转变亟待加快步伐,制度法规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同时,随着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全球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不断提升并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特点,进一步加剧了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疾病谱变化、医药技术创新、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卫生费用快速增长等,对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供给、转变服务模式、合理控制费用和提升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
“十二五”时期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承前启后,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制度优势,抓住基层综合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不断凝聚和扩大社会共识,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为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增强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提高医药卫生体制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目标。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开展;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逐步规范,医药价格体系逐步理顺;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22/10万以下。
三、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责任。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一)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三个百分点。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三)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管办分开原则,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明确界定职责,进一步落实医保经办机构的法人自主权,提高经办能力和效率。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四)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做好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结算衔接。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衔接。加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等复合功能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职工医保基金结余过多的地区要把结余降到合理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要坚持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结余过多的,可结合实际重点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增强基本医保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风险调剂金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基本医保基金透支,保障基金安全。
(五)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大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无负担能力的病人发生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七)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结算。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
(八)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强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持续扩大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继续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 (一)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巩固基层改革成效。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地方政府要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中央财政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加快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三)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2012年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逐步规范基本药物标准剂型、规格和包装。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控制增补药品数量。
(四)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
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采购政策。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建立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使用管理系统,明显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监管能力。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予支持,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提高基本药物生产技术水平和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所有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纳入电子监管。
(五)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重点实施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巡回医疗,推动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内容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完善乡村医生的补偿、养老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六)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七)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县(市、区)域人才柔性流动方式,促进县乡人才联动。开展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严格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大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和农村执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落实津补贴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
(八)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在试点基础上,以省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二)推进补偿机制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由于上述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
(三)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制止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采取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同时加强监管,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严格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考核。
加强卫生部门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准入、监管等全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行使。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机构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费用核算和控制。
(六)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
(七)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八)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进一步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协同性,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媒体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逐步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包括餐饮、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应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益。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
(二)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省、市、县级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各地整合辖区内检查检验资源,促进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支持基层以及老少边穷等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发展。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继续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和县级医院妇儿科建设。推进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鼓励发展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三)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四)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深化医学教育改革,重视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五)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
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到2015年,力争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分别占行业总额的50%和85%以上。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经营、买卖税票、行贿受贿、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高药品质量水平,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与国际接轨。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仿制药中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积极推广科技成果,提高药品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行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建设。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发展专业的信息运营机构。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就医。
(七)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积极推动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以及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全科医生制度、公立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适时修订执业医师法。完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
七、建立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二)增强执行力。“十二五”时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阶段,医药卫生系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战场,要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好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攻坚合力。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推进改革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划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十二五”期间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四)实行分类指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地要在中央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政策,积累改革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注重改革措施的综合性和可持续性,推进改革持续取得实效。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第6篇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快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优化城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求,现结合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划:
一、发展现状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县政府及镇人民政府驻地,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怒江峡谷第一镇”。地跨高黎贡山东麓至碧罗雪山西麓的怒江两岸,东与老窝乡相邻,西
与缅甸接壤,北与鲁掌大兴地乡相接,南与上江乡相连。境内山高谷深,沟壑丛横,最高海拔3100m,最低海拔800m,据大理、保山通往怒江州所有属各县及缅甸边境要道,距省城昆明581公里。有8个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其中农村办事处6个,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镇人民政府约5公里。片区人口数为30977人,其中老人口为5000人、小沙坝人口数为400人。
中心在职职工35人,退休10人,在职职工中卫技人员31人,占中心职工总数的,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1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中级职称11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初师级为19人,其中以工代技2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后勤人员4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全院职工全部聘合上岗。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大力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实现率先发展、率先发展追赶跨越,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卫生服务保障。
三、规划目标
建设规划:根据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意见》通知云卫〔〕212号文件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为:全中心占地面积约为1亩,其中中心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按现在市场价每平方米1800元,总投资初步测算为600万元。建设时间为10个月。于2012年投入使用,并能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
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人才培养: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增强宣传力度,鼓励再职人员进行再教育学习,使得平时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思想过硬的年轻同志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医务人员的学历都在大专文凭以上。计划2011---2012年到昆明进修学习人员3人,分别是:b超、放射和检验,进修学习时间为1年。2012年---2015年计划分别到州人民医院和云南省附一院进修学习人员5人,分别是:内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外科,进修学习时间为1年,经费大约为20万元。
2011-2015年,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管理系统、社保刷卡机和康复中心的建设。总投资初步测算为220万。
2011年向上级争取急救车1辆交通车1辆,经费大约为30万元。
、农村卫生工作:农村卫生工作是
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不但肩负着各民族人民的健康,对保护农村劳动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我们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此,搞好农村卫生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⑴村卫生室的建设:按国家、省、州和县关于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完成村卫生室建设,需要建设的村卫生室有:小沙坝村卫生室、老村卫生室、白水河村卫生室、瓦姑村卫生室、苗干山村卫生室、双美地村卫生室共6个村卫生室,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总投资初步测算为60万元。
⑵农村卫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做好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搞好乡村医生的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0,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80。
⑶农村卫生的保健工作:积极做好
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育龄妇女和儿童的保健工作。住院分娩率达到70,孕产妇、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9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0/10万以内。
⑷做好乡村医生和计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要每年一期,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国家扩大免疫、地方病、全球基金项目、计生管理员相关知识、妇女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知识的培训五期,需要经费10万元。
四、发展目标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基本让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设备、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到2012年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让我中心辖区内的社区
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服务。在十二五期间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力争达到80,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真正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电子管理。
、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保卡刷卡系统配置安装工作,让社区居民真正享受方便快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共计需要医保刷卡机5台。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中心。康复中心是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居民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手术后恢复的功能锻炼的重要场所。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康复需要。
、在十二五期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出有效的实施方案,整顿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院务会提出的“布置、监督、检查、指导、收集”十字方针彻底改变工作
被动和没有头绪的局面。那一世范文网
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按照“抓关键,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学习,不断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工作,逐步完善跟标工作,做好药品经营委托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不送礼不办事,不给红包不热情,不给好处不负责”的恶习,狠刹“收受红包”、“接受吃请”、“药品器械回扣”、“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十二五规划时间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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