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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1“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营改增”的终极目标是降低对企业重复征税, 对税率进行科学有效调整, 减轻企业在税负方面的压力, 进而全面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借助营改增, 货物批发以及零售企业都可以抵消相关服务的进项税额, 进而可以明显减轻其本有的税负压力, 有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增大企业价值, 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牢靠的基础。

“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管理以及长久发展都起到关键性作用, 特别是对那些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 通过营改增, 企业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企业经济利益也在稳步提升, 这就方便企业日后不断地提升自身利润空间和核心竞争力, 最终实现企业业务结构的不断更新升级和生产力的稳健提升。营增改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地的实际应用获得了非常满意的效果, 企业的税负压力也随着营改增而慢慢减弱, 企业经济效益得到稳步提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营改增之后, 企业利润空间在慢慢变大, 经济效益也有所提升, 有利于企业长久发展。

2“营改增”如何对制造企业产生影响

“营改增”对于制造行业产生的深远影响, 涉及到很多方面,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加强对服务型制造企业的支持以及指引, 以及全面提升制造企业的创新意识。对于制造企业来说, 这两方面影响会直接决定企业未来的业务类型和结构, 企业会不断地提升服务水平并不断地开拓服务项目, 与此同时, 通过加大创新力度, 积极投入到产品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去, 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提升企业价值, 有利于企业正常发展。

在“营改增”税改前, 征税依据是各流转环节的销售额, 企业为旗下生产的全部产品而采购的每个技术都需要跟着流转环节被征收相关的营业税, 不仅如此, 制造业生产的任何产品以及提供的任何服务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额, 因此会存在一些重复征税的现象。当营改增实行之后, 这种重复征税现象有了很大程度的减少, 现代服务型制造企业的所有销售额涵盖了产品和服务两方面, 服务型制造企业的相关税负压力有了很大程度减小, 使得企业在经营方面投入的资金得以节约, 进一步提升服务型制造企业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所以, 营改增对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也使得制造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得到拓展, 实现企业业务结构的更新。

3“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3.1 对进项税的筹划工作进行优化

在“营改增”大背景下, 企业可以借助科学合理的进项税筹划来为企业谋取更低税额, 以此实现成本节约, 有利于提升利润空间。但是,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核算方式和相关标准存在很大出入, 制造企业在实际生产操作中往往比较容易将抵扣项目和不可抵扣项目混为一谈, 需要制造企业会计人员对增值税可抵扣和不可抵扣进项税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掌握, 方便日后更好得把控抵扣机会, 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 也要努力降低因为核算失误造成的各种纳税风险。

3.2 对供应商纳税筹划工作进行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优化, 以及我们国家各个产业的结构转型, 产业的工作分工也逐渐变得细致, 企业管理模式也在向细致化、集中化方向靠近, 每个行业、每个类型的企业之间的具体工作分工关系也慢慢变得更加繁琐而紧密, 因此供应商的纳税筹划工作也需要得到企业更多关注。对于服务型制造企业来说, 产品从最初的生产到最终服务的每个部分, 都存在很多供应商, 而企业在采购供应商产品原料的时候, 一般都是涵盖了增值税。营改增背景下, 服务型制造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需求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很多企业都是乐于选择那些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商家。在对供应商家进行选择的时候, 需要考虑商家的专业能力、原材料的品质以及商家的可靠程度, 不能够单纯的考虑商家是不是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在营改增背景下, 服务型制造企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是呈现出逐步扩大趋势, 再加上相关优惠政策, 进一步为服务型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提供了可靠支持, 基于新的时代背景下, 想要全面提升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就要选择好的供应商。

4 结语

根据上文所说, 基于新的时代背景下, “营改增”政策对我们国家的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特别是对制造企业来说更是如此。税务改革的过程是漫长的, 并不能够一蹴而就, 这就要求制造企业首先要对“营改增”有一个正确认识, 要全面了解其内容与意义, 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对纳税筹划工作进行更新和升级, 这样才能够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 进而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

摘要: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纳税筹划, 只有切实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才能够保证企业经营成本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才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基于新的时代背景, 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条件发生了一些改变, 对纳税筹划工作及时进行更新优化迫在眉睫。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营改增”背景下的制造企业纳税筹划方法进行探究, 首先以“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筹划方面的影响作为入手点, 其次分析了“营改增”对制造企业的影响, 最后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营改增”,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税务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 张红红, 黄鑫.“营改增”下的企业纳税筹划及管理措施探讨[J].纳税, 2018 (4) .

[2] 顾丽红.“营改增”下的企业纳税筹划与管理方式分析[J].纳税, 2017 (26) .

[3] 杜衡.“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J].中国国际财经 (中英文) , 2017 (20) .

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负责税务稽查的执法部门除税务局外,还包括海关、财政部驻各省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审计署驻各省市的特派办都有监督检查税务局是否依法征税的权力。要检查税务局时,就会延伸检查到纳税人。

无论上述哪个执法部门开展检查,企业都应该积极配合工作。配合税务稽查的方法,包括稽查地点的选择、稽查后勤保障、稽查争议处理等。

1、 稽查地点的选择-争取不被调账

稽查地点,可以在企业现场稽查,也可以把纳税人账簿调到执法机关。企业应尽量争取执法人员同意到企业现场稽查,既便于执法人员工作,又便于纳税人与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避免误判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2、 稽查后勤保障-充分体现尊重和诚意

如果能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现场检查,在后勤保障方面,要体现对稽查人员应有的尊重和诚意。比如安排专门的车辆、办公室、企业负责人与稽查人员见面等。

3、 稽查争议处理-委婉表达异议

在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就某些问题与企业沟通,出现不同看法在所难免。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人员意见缺乏法规支持甚至明显不正确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应在对执法人意见表示理解的同时,委婉表达不同意见,切忌导致对立,甚至将业务问题变化面子问题,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果确实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诚恳说明客观理由,不是故意为之,争取执法人员的理解。

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一、单选题(共20题)

1、按税务稽查的审查方式不同,税务稽查方法可分为审阅法和(C)。

A、抽查法B、顺查法C、核对法D、逆查法

2、 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 C)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A、 纳税申报、会计账簿、原始单据

B、 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单据

C、 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D、 核算软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3、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查账方法是( B)。

A、核对法B、审阅法C、控制计算法D、比较分析法

4、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但具有一定限度,需结合其他检查方法的查账方法是(D)。

A、审阅法B、详查法C、逆查法D、核对法

5、下列查账方法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检查的是( A)。

A、逆查法B、顺查法C、详查法D、抽查法

6、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分析方法是( C)。

A、控制计算法B、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

C、绝对数比较分析法D、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

7、 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C)。

A、顺查法和逆查法B、详查法和抽查法

C、 审阅法和核对法D、 详查法和核对法

8、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深入检查现场,对被查事项或需要核实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考察企业产、供、销、运各环节的内部管理状况,控制程序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是( B)。

A、查询法B 、观察法C、外调法D、盘存法

9、(C)是指对审查过程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调查和询问的方式,证实某些问题或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帮助进一步检查的一种调查方法。

A、外调法B 、观察法C、查询法D、盘存法

10、在税务稽查中,对有疑点的凭证、账项记录或者其他经济业务,通过派

出检查人员到稽查对象以外、与该项业务相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调查,或者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是( C)。

A、查询法B、面询法C、外调法D、函询法

11、在调查中,由稽查人员向有关人员当面了解、核实情况的检查方法是(A)。

A、面询法B、咨询法C、观察法D、核对法

12、在实地盘点中采用监盘形式的,盘点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应根据盘点情况,撰写(C)。

A、盘点明细表B、盘点汇总表C、盘点备忘录D、盘点复核表

13、盘点实物资产时必须由(C)主导。

A、稽查对象的财务人员B、稽查对象的实物资产保管人员

C、稽查人员D、无利害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人员

14、下列财务会计软件中,主要使用对象是电力行业的是(C)。

A、用友B、金蝶C、远光/远方D、灵狐

15、财务会计软件中,与税务稽查工作有着最直接联系的是( A)。

A、会计核算软件B、会计管理软件C、会计决策软件D、会计统计软件

16、实地盘点结果确定后,应由(D)在盘点表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A、实物保管员和稽查人员B、企业财务负责人和稽查人员

C、稽查人员和工作人员D、所有在场人员

17、根据盘存的目的、方法、范围不同,盘存法可以分为( B)和其他盘存法(包括数学盘存法、账面盘存法、委托盘存法、全面盘存法等)。

A、永续盘存法B、实地盘存法C、个别盘存法D、部分盘存法

18、在电子查账的工作步骤中,(B)是对电算化企业检查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A、电子数据的整理B、电子数据的收集

C、电子数据的疑点分析D、电子数据的问题核实

19、(D)是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疑点和线索,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检查思路和方向。

A、原始记录核对B、对账单核对

C、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D、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20、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分析,这种分析方法是(B)。

A、相关比率分析法B、绝对数比较分析法

C、构成比率分析法D、控制计算法

二、多选题(共18题)

1、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 AD),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

A、 发现税收违法问题B、取得企业信息

C、对企业纳税评估D、收集相关证据

2、按税务稽查的审查方式不同,税务稽查的可分( AC)。

A、审阅法B、顺查法C、核对法D、逆查法

3. 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 ACD)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

A、会计报表B、纳税申报C、 会计账簿D、会计凭证

4、表表核对的重点有(ABCD)。

A、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一致

B、核对静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

C、核对不同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D.核对主表与附表有关项目是否相符

5.详查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D)。

A、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

B、适合于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

C、适用于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

D、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

6、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下列问题(ABD)。

A、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

B、在建工程耗用外购货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C、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

D、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计销售

7、详查法和抽查法的不同可以表现在以下方面(ABCD)。

A、税务检查的基础不同B、税务检查的内容不同

C、税务检查的环境不同D、税务检查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不同

8、 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 B ),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 C ),按照审查方法分为( D)。

A、审阅法和抽查法B、 顺查法和逆查法

C、详查法和抽查法D、 审阅法和核对法

9、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目的的不同,调查方法可分为

( ABCD)。

A、观察法B 、查询法C、外调法D、盘存法E、顺查法

10、在税务调查方法中,根据查询方式的不同,查询法可以分为( AC)。

A、面询法B 、电话问询法C、函询法D、咨询法

11、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询问时,可采取以下措施:(ABC)

A、选择适当的询问地点B、营造恰当的询问气氛

C、选择需要的询问内容D、必要时可采取引供、诱供技巧

12、外调法主要用于外部证据的核实、取证,包括(AD)。

A、函调B、函询法C、核对法D、派人外调

13、在实地盘点时,实地盘点成员中,至少要有( BCD),同时,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

A、一名稽查人员B、二名稽查人员

C、一名财务负责人D、一名实物保管人

14、在实地盘点时,稽查人员根据检查的需要可以采用(BC)盘点形式。

A、委托稽查对象盘点法B、直盘法C、监盘法D、抽查法 1

5、在实施实地盘点前,应做好下列(BCDEF)盘点准备。

A、和稽查对象协商盘点形式B、确定需要盘点的实物

C、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D、编制账面存货明细表

E、准备连续编号的实物盘点标签和盘点记录表格、检查的度量衡具 F、选择适当的盘点时间

16、

16、采用监盘形式的,稽查人员除了对盘点现场和盘点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外,还应对下列(ABC)财物进行复点、复验。

A、现金B、有价证券C、贵重物品D、银行存款明细账

17、下列财务会计软件中,企业使用面较广的是( AD)。

A、用友B、浪潮国强C、金算盘D、金蝶E、管家婆

18、功能完备的财务会计软件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核心,它又可分为( ABC)。

A、会计核算软件B、会计管理软件C、会计决策软件D、会计统计软件

三、判断改错题(共15)

1、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是会计资料的核对。()

2、在实地盘存过程中,白条可以用来冲抵库存实物。( X)

3、账务检查方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 X)

4、逆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X )

5、 顺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

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X)

6、抽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X)

7、询问中,检查人员可以采取巧设问、指证、开门见山、傍敲侧击以及引供、诱供等策略,掌握询问的主动权。( X)

8、在实施询问时,询问地点可以选择在企业或税务机关,也可根据被询问人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在双方认可的地点。()

9、在采取函询法进行调查时,税务稽查人员对已收到的回函及附带的证据材料,无需经过分析、鉴别,即可作为检查证据予以固定。(X)

10、采取外调法时,委托对方税务机关调查的,获取的证据应附对方税务机关的证明和有关说明材料。()

11、外调法主要用于被查对象内部证据的核实、取证。(X)

12、通过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检查方法是函询法。( X)

13、在实地盘点中,盘点时间的选择,以白天上班时进行为原则。(X)

14、

14、在实施实地盘点法时,仅就实物资产进行清点,对白条、票据、其他抵押物等不需要清点。

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甘卓霞

(潘卫铭,地方税务局官员。)

透过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税务稽查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的双角度的综合分析,相信正经受税收自查压力的企业能够从中学习借鉴到相关技巧。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下达了1000亿元的稽查任务,各地稽查局已展开了对重点行业的税务检查。

受累于世界经济形势快速下滑,以及2009年国家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而陆续出台并实施了大规模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的影响,我国上半年税收总收入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了6%,减收1895.68亿元,形势之严峻是多年未有过的。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改多年以来不下收入任务的习惯,给全国税务稽查系统下达了1000亿元的任务,而去年全国查补入库的税款只有500亿元。时间紧任务重,光依靠查账完成稽查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各地稽查局的工作重点都转移到了安排企业进行自查上来。从今年4月份起,总局稽查局首先要求中央企业进行自查,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方国税局、地税局的稽查局开始安排地方的纳税大户进行自查。一场税务稽查风暴紧随着台风“莫拉克”迅猛刮来。要想安然度过“台风期”,企业须应对得法。

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如前所述,稽查局这次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所以,如果贵企业一不小心有欠税了,或者说企业“高瞻远瞩”故意留着一部分税不交,那么笔者就要“恭喜”贵企业了。拿这些欠税去交差,当然金额不能太小,只要能收上欠税,稽查局一般不会再找贵企业的“麻烦”。如果这部分欠税已经在征管部门挂号了,又能引起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相互博弈,到时候贵企业就是那个得利的“渔翁”。这样说来,似乎是不照章纳税的倒还容易过关,或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当然,我们并不鼓励企业这种做法。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纳税总额的1.5%。1.5%的数字也符合统计学原理。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513亿元,占0.94%,考虑到今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1.5%是有道理的。

当然,大多数企业并不能“有幸”欠税,若不是由于资金周转不灵,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交,因为这样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所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那么怎样才能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

首先,企业要重视此次税务检查。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

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2008年,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稽查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

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稽查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会给企业第二次自查的机会,这是最后的机会,企业应该多与稽查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重点行业自查要点:

今年税务检查的重点行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业、大型连锁超市,下面就这三个行业应注意的问题做一些提示。

一、房开企业开发产品自用及销售: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开发产品应否缴纳所得税的问题,按规定,2008年以前的自用开发产品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以后自用的开发产品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点是不少房开企业容易忽视的问题。

房地产商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的价格将商品房销售给本公司股东及相关联企业及个人,不仅要按市场价补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要负责代扣代缴股东所享受到的折扣的个人所得税。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税计税时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下发的财税【2006】177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它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但据笔者所知,目前大部分建筑安装企业仍然是以开具发票的时点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或是以收到预付款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此文件的执行时间是从2007年1月1日起,企业应该结合这次自查,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大型连锁超市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划分:

作为企业,面临的最尴尬问题也许就是国税、地税同时就一项业务拥有征税权,企业两边都不敢得罪,而且万一交错了地方,还会增加纳税成本。

超市的业务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超市收取供应商的返利和促销费、上架费、进场费、运输费等各种费用的划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的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即返利),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超市应对照该文件的规定正确核算和划分增值税与营业税,对于税务机关的不合理要求可以据理力争。

易被忽略问题提示 :

一、价外费用的纳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它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在会计实务中,收取的价外费用一般是计入往来账或是直接冲减期间费用。例如,建筑安装企业收到提前竣工奖一般是放在“营业外收入”中,而企业只就主营业务收入申报营业税。但关于价外费用的问题也有例外,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如果不将此费用计入房价中,且另外开具收据收取费用的,可以不计入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二、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否免税。

旧法的规定是财政补贴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规定可以免税的才能享受免税的待遇。新法改变了这一做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文件的三项规定,企业较容易满足该文件所提出的条件,从而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新旧政策的差异。

旧的所得税条例对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实行工效挂钩和计税工资两种办法。新法的规定则宽泛得多,强调“合理性”的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还规定: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所核算的内容并不是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可以利用这点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合理性”是这样判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对于其它类型的企业,掌握以下的原则: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第一章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

一、查账方法

了解:

1.查账方法的分类。

2.审阅法、核对法、详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的运用。

二、分析方法

了解:

1.分析方法的分类。

2.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相关分析法的运用。

三、调查方法

了解:

1.调查方法的分类。

2.观察法、查询法、外调法的运用。

熟悉:盘存法的运用,包括实地盘存法(做好盘点前准备、实地盘点、确定盘点结果、分析盘点差异),其他盘存法。

(1)做好盘点前准备---确定盘点实物、计算毛利率、计算存货周转率、确定盘点人员、取得或编制存货明细表、选择适当的盘点时间、选择适当的盘点形式。

(2)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成员中,至少要有两名税务检查人员、一名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实物保管人,同时,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在不同的实物保管地进行盘点,每一个盘点小组至少要有一名税务检查人员监督盘点。 (3)正确调整盘点结果

被查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账面应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被查日实存数=盘点日实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四、电子查账

了解:

1.会计电算化企业财务会计软件及应用简介。 2.电子查账软件系统。 3.电子查账的工作步骤与方法。 4.电子查账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章 税务稽查证据

一、证据概述

了解: 1.证据的概念。 2.证据的其他分类。 3.证据的证明与证明标准。

4.税务稽查证据的收集原则,包括依法取证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原则、行政效率原则。

熟悉:

1.证据的特征,包括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

2.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1) 关联性指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客观联系的事实。 (2) 真实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3)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主体、收集程序和证据形式合法。 掌握:证据规则的运用,包括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补强证据规则;证据效力的规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可以直接认定事实的证据。

(1)最佳证据规则,在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中,应当优先按照最具证明效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在取证过程中,主体违法、程序违法和手段违法等非法获取的证据,不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不能为法庭所采纳而作为定案的依据。

(3)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其他证据与其印证时,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效力的规定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0.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二、税务稽查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掌握:

1.书证的收集与固定。 2.物证的收集与固定。 3.视听资料的收集与固定。 4.证人证言的收集与固定。 5.当事人陈述的收集与固定。 6.鉴定结论收集与固定。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的收集与固定。 [例]单选: 电子证据在一般收集和固定时,应在未经伪设、修改、破坏等情形下进行,包括( A

)。 A. 打印、拷贝、拍照摄像、公证 B. C. 拷贝、储存、拍照摄像、公证 打印、储存、拷贝、公证

D. 打印、储存、拷贝、拍照摄像

[例]判断:视听资料在收集与固定时,应保持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不得进行剪辑、拼接等。(

)

三、主要税收违法行为的取证

熟悉:

1.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取证。 2.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取证。 3.抗税行为的取证。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证。

5.虚开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凭证的取证。 掌握:偷税的取证。包括:

1.主体方面证据(各类登记证照等书证和其他主体资格书证)。 各类登记证照等书证(包括登记、变更、注销等书证,纳税人银行账号、享受税收减免的批文等,个人的身份证明)

2.客观方面证据:

(1) 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行为的证据; 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行为的证据。取得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的原件或经稽查对象确认的复印件; 隐匿账簿、记账凭证行为的证据通过库存盘点并取得物流凭据、资金往来凭据、存货盘点凭据等证据收集;

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行为的证据通过询问笔录、取得证人证言、现场笔录、照相、录像、录音等方式提取等收集; 其他证据通过取得当事人陈述或收集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或制作询问笔录;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相关的会议记录、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等收集。

(2)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行为的证据; 应取得材料假出库、变更原材料计价方法、职工发放资金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等的相关账簿凭证资料;

应取得反映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率、当期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数额、不得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数额等的相关账簿凭证资料;

应取得反映纳税人缩短待摊费用摊销期限、改变低值易耗品核算方法、违规摊销开办费等的相关账簿凭证资料;

应取得反映其将专用基金支出列入成本费用的相关账簿凭证资料;

虚列各类费用,超标列支各类费用应提取相关账簿凭证资料;需要对证据进行鉴定的,应提请相关部门做鉴定。

少计、不计收入应取得会计凭据、资金收支单据、货物出入库单据及业务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3)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行为的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送达回证;税务登记证或扣缴登记;当事人陈述,制作询问笔录。

(4)采取虚假纳税申报行为的证据。

与事实不符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反映纳税人虚假申报的账簿、报表等资料;纳税人非法取得、或取得不符合有关规定发票的证据。

第六章 营业税稽查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

熟悉:

1.纳税义务人的政策依据,包括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重点: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情形。

2.扣缴义务人的检查,包括政策依据、常见涉税问题、主要检查方法。

3.纳税义务人的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纳税义务人的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非货物生产、批发、零售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业务纳税人的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合同类资料等相关资料,核实纳税人的具体经营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2)从事兼营业务的纳税人,检查时应注意应税收入是否划分清楚。

2.承包、承租经营业务纳税人的检查。

对承包经营的行为检查合同类资料,看其中的约定是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二、征税范围和税率的检查

熟悉:

1.征税范围和适用税率的政策依据。

提示:工程承包公司、设计单位统一承包工程适用税目的确认。 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类资料,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类资料,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应按“服务业代理”项目征收营业税。

对设计单位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不论是否参与施工,都一律按“建筑业”征税,同时代扣代缴分包人、转包人应纳的“建筑业”营业税。如果设计单位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类资料,只是负责某项设计任务,则按“服务业其他服务”税目征税。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未正确区分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检查;

运用询问、实地查看和审阅法,结合经营合同类资料,审核纳税凭证和原始凭证,检查纳税人是否正确区分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

2.混淆征税范围,错用税目税率的检查。

按合同类资料、协议与纳税申报表进行对比,确认业务性质,结合收入明细账,检查企业是否正确使用税目税率。

三、计税依据的检查

熟悉:

1.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重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的规定。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

1.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包括金融保险、邮政电讯、销售不动产、其他行业的特殊规定。

保险业的应手未手保费、无赔偿奖励、境外分保险; 金融业的金融商品买卖、受托收款、融资租赁业务; 邮政电讯业的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统一收取价款、公益特服号“8858”;

销售不动产的销售购进和抵债的不动产;

交通运输业的联运、劳务公司的受托用工、通信管道工程的设备、旅游业、广告业、物管服务、建筑业的清包工。

2.主要检查方法。

分析报表再检查收入、税金等帐簿; 检查收入和往来帐簿; 检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成本费用类明细账;

检查相关经营合同类资料与收入明细账,确定纳税人的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是否有按差额缴纳营业税;

企业减少不动产,应重点检查“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账户,核实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四、其他项目的检查

熟悉:

1.税收优惠的政策依据。

2.纳税地点的政策依据,包括应税劳务发生地、机构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规定。

3.纳税地点的常见涉税问题。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依据。重点: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和,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掌握:

1.税收优惠的主要检查方法,包括审批类减免税项目不履行报批手续,自行享受减免税的检查;减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未分别核算,多报减免税的检查。

2.纳税地点的主要检查方法。重点:交通运输业、跨区域承包工程纳税地点的检查。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未及时申报纳税的检查;

(2)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未按约定时间确认收入的检查; (3)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的条件时故意不确认,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检查。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稽查方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

(一)纳税人

了解:纳税人的定义。

熟悉: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定义。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扣缴义务人

了解: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三)征税对象

了解:征税对象的定义。 熟悉:

1.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

对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四)适用税率 掌握:

1.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减按20%;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15%的税率 ;无机构的非居民企业的税率20%,减按10%。

2. 过渡性优惠税率(含定期减免税过渡)。 (1) 原15%分五年18%、20%、22%、24%、25%; (2) 原24%或33%直接25% (3) 原定期减免税的,五年内过渡完。

(五)纳税地点

了解:纳税地点的一般规定。

掌握: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办法的规定)。 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六)纳税时限

了解:纳税时限的规定。

二、企业收入总额的检查

(一)政策依据 了解: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类收入的具体内容。 2.预提所得税的税率。 熟悉:

1.权责发生制原则(注意税法的例外性规定)。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3.非货币形式收入的确定。 掌握:

1.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2.关联交易的纳税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3. 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的确定。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规定。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会计核算

熟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类收入的会计核算。

(三)主要检查方法 熟悉:

1.收入计量不准的检查。 2.销售货物税务处理的检查。 掌握:

1. 隐匿收入的检查。

查实企业自制半成品、副产品、下角料等是否有隐匿收入的情况;查明是否存在成本、收入均不入账,体外循环的问题;查有无“厂中厂”、“店中店”的问题;查实账外经营、私设账簿等隐匿收入的问题;查往来账户中长期挂账和长期投资。查特殊收入。

2. 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的检查。

纳税人延迟收入时限检查企业往来类、资本类等账户、季末、年末收入发生骤减、成本类账户与收入配比性、劳务收入的检查通过劳务经济合同、股息、利息收入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3.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 实地观察或询问纳税人货物、财产、劳务的用途,结合纳税人的合同类资料和收入、成本类账簿,核实有无视同销售的行为。

三、企业扣除项目的检查

(一)基本原则

掌握:相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真实性原则的规定及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具体运用。

(二)成本 1.政策依据 了解:

(1)成本的定义。

(2)存货成本的税前扣除规定。 熟悉: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规定。 2.会计核算

熟悉:成本的会计核算。重点:生产费用归集和生产费用分配的会计核算。

3.主要检查方法 熟悉:

(1)基建、福利等部门耗用的料、工、费,直接计入成本、费用或对外投资发出的货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检查。

(2)周转材料的检查。 (3)产成品的检查。 (4)销售成本的检查。 掌握:

(1) 利用虚开发票或人工费等虚增成本的检查。

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制造费用”等账户借方发生额,核对计入存货成本的运输费、装卸费、途中合理损耗、直接人工费等相关费用发票,利用发票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对比分析,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2) 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的检查。

检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资产类等明细账,计入存货类资产账,或以零部件名义把固定资产化整为零。

(3) 擅自改变成本核算方法,调节利润的检查。

检查“原材料”、 “生产成本”、“产成品”、“库存商品”等明细账和有关凭证、成本计算单,对照确认各期相关的成本计算方法是否一致。核实有无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通过成本调节利润的问题。

(4) 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的检查。

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化率”、“同业成本率对比差”三个指标,将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增减变化情况,与同行业企业同一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对比分析,从中查找异常。

(5) 原材料计量、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检查。 原材料计量、原材料收入、原材料发出、原材料结存。 (6) 人工费用的检查。

对税前扣除的人工费,主要检查“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户及其对应账户,审核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重点核实职工人数、社保费用列支、附加三费列支和非生产经营人员。

(三)费用 1.政策依据 了解:

(1)费用的定义。

(2)专项资金的税前扣除规定。 (3)企业间支付费用的税前扣除规定。 熟悉:

(1)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固定资产租赁费、借款费用、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规定。

(2)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规定。 2.会计核算

熟悉: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会计核算。 3.主要检查方法 掌握:

(1)费用界限划分不清的检查。 (2)管理费用的检查。 (3)销售费用的检查。 (4)财务费用的检查。

重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广告宣传费、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检查。

(1)审核“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明细账和列入其他费用账户中的招待费发生额,支出的大额会议费、差旅费,核查相应原始凭证,审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和纳税申报表,核实全年销售收入。

(2)审查技术开发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开发费预算,核实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编制批文和专业人员名单;到生产部门和工艺部门核定是否存在开发新产品、新工艺行为;着重检查研发费用、财务核算的账证是否健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范围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有无虚计或多计加计扣除金额的问题。

(3)检查“管理费用” 等明细账,询问业务人员,落实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业务, 核实是否进行纳税调整。对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还应该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扩大计提比例,有无人为调整营业机构之间利润的问题 。

(4)审查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原始凭据,确认支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检查有无将不允许税前列支的费用,借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名义税前扣除。检查企业是否将预支的以后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提前申报扣除。

(5)检查“财务费用”明细账记录与有关凭证,核实有将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利率超过规定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纳税申报调整。

(6)对关联方企业间利息支出的检查,第一,审查企业成立章程等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是否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第二,检查签定的借款合同,明确关联企业投资的性质。第三,检查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不超过标准的借款利率是否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利率。

(四)税金

了解:税金的政策规定。 熟悉: 1.税金的会计核算。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税金的主要检查方法。

资产的税金计入直接扣除税金、以前年度的补税计本年、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损失

了解:损失的政策依据。 熟悉:

1.损失的会计核算(注意处理损失的程序)。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损失的主要检查方法。

提示:注意税前扣除的损失是否为企业的净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的损失,是否计入了当期损益;非正常损失在税前扣除是否经税务机关批准。

(六)其他支出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了解:

(1)其他支出的定义。

(2)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规定。 (3)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 2.其他业务成本的检查 熟悉:

(1)其他业务成本的会计核算。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

提示:注意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的检查。

3.营业外支出的检查 熟悉:

(1)营业外支出的会计核算。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

提示:注意捐赠支出、财产损失的检查。

核实各种公益救济性捐赠总额,计算是否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标准。

四、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

(一)政策规定 了解:资产的范围。 熟悉:资产的计税基础。 掌握:资产计税基础调整的原则。

(二)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检查 熟悉: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政策依据。 (2)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核算。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包括虚增固定资产计税价值的检查,属于固定资产计税价值组成范围的支出未予资本化的检查。 2.固定资产折旧及处置的检查 熟悉:

(1)固定资产折旧及处置的政策依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的确定;不予在税前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转让资产、财产时资产净值、财产净值的确定。

(2)计提折旧、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掌握: 主要检查方法,包括折旧范围、折旧计算方法及分配、固定资产处置的检查。

(1)折旧范围---检查运用核对法和实地察看法检查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对年度中间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查折旧增减变化、提前报废、已提足折旧、破产关停的固定资产等列入折旧的计提基数。

(2)折旧计算方法及分配---查使用方法、是否随意变更、加速折旧是否符合规定。

(3)固定资产处置---检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及残值是否按规定结转损益;是否冲抵了相应的累计折旧,是否按税收规定进行调整。

(三)无形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了解:无形资产的定义。 熟悉:

(1)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政策依据。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的规定。 (3)不得在税前扣除摊销费的无形资产的情形。 2.会计核算

熟悉:无形资产取得、摊销、处置的会计核算。 3.主要检查方法 掌握:

(1)无形资产计量、摊销的检查。

(2)扩大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的检查。(见前) (3)无形资产处置的检查。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了解: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 熟悉:

(1)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政策依据。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的规定。

2.会计核算

熟悉: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

3.主要检查方法 掌握:

(1)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检查。 (2)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费的检查。 (3)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的检查。

(五)长期待摊费用税务处理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了解: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 熟悉: (1)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认定及税前扣除。 (2)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认定及税前扣除。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前扣除。 2.会计核算

熟悉: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摊销的会计核算。 3.主要检查方法 掌握:

(1)长期待摊费用计量的检查。 (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检查。

五、税收优惠的检查

熟悉:税收优惠的政策依据,包括:享受各项税收优惠的条件;享受各项税收优惠的期限;免税收入、减免税所得、减免税项目的区别;各项税收优惠数额的计算。

掌握: 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检查。 2.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范围的检查。 3. 企业享受优惠期限的检查。 4. 企业享受优惠数额的检查 。

六、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检查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了解: (1)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 (2)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熟悉:税收规定与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 2.主要检查方法 掌握:

(1)不征税收入的检查。 (2)账务调整的检查。

(二)亏损弥补的检查 熟悉:

1.政策依据,包括: (1)亏损的定义;

(2)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盈利的规定; (3)弥补亏损的期限。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企业申报金额的检查; (2)弥补亏损年限的检查; (3)查补金额的账务调整的检查;

(4)境内所得弥补境外营业机构亏损的检查。

提示:注意亏损弥补期限、每年应弥补亏损数额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检查 1.政策依据

了解:境外已纳税额境内抵免的基本规定(抵免期限、抵免凭证)。 熟悉: (1)应纳税额的计算。

(2)境外已纳税额境内抵免限额的计算。 (3)直接控制、间接控制企业的规定。 2.主要检查方法 掌握:

(1)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 (2)抵免限额计算的检查。

(3)境外已纳税额境内抵免条件的检查。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稽查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的检查

熟悉:

1.纳税义务人的政策依据,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纳税义务人的主要检查方法。重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检查。

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

熟悉:

1.扣缴义务人的政策依据。 2.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重点:临时支付给外聘人员的评审、培训等费用是否按规定代扣税款;通过其他渠道支付给员工的各种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是否并入工薪所得计算;代扣的税款是否按规定期限足额解缴。

1.检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明细账,审查职工薪酬发放单,核实职工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对达到征税标准的,扣缴义务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税款义务。

2.检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等明细帐,核查企业是否有支付给临时外聘的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费、鉴定费,是否有列支的邀请教授、专家的授课培训费、评审费等,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税款义务。

3.检查“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财务费用”等账户,核实对支付给个人的股息、红利、利息是否全额计算扣缴税款。在对金融机构检查时,检查支付给个人的储蓄存款利息是否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是否及时解缴代扣税款。

4.检查直接在各成本、费用账户中列支或通过其他渠道间接支付给员工的各种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薪酬,是否按规定全部合并到工资、薪金中一并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5.检查企业“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员工薪酬收入明细表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报告表》及完税证或缴款书,查看账表数额是否相符,代扣税款是否正确、完整,是否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

三、征税范围的检查

熟悉:征税范围的政策依据。

提示: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征税范围的区分。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 4.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 5.其他所得和偶然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 6.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税范围的检查。 提示:适用不同税率的所得项目相混淆问题的检查。

四、计税依据的检查

(一)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 熟悉: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

提示:检查是否存在虚增人数分解薪酬、自行扩大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项目及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未合并纳税问题。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 熟悉: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

提示:检查收入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费用是否真实、是否超标准列支、业主本人工资及家庭费用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是否按规定合并纳税等问题。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 熟悉:

1.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主要检查方法。

(四)劳务报酬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 熟悉: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少报、瞒报劳务报酬组成项目,是否存在分解支付“一次”、“一人”报酬所得而扩大费用扣除额、从低适用税率等问题,注意取得的劳务报酬金额是否符合加成征收条件。

(五)其他所得计税依据的检查 熟悉:

1.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税依据的政策依据及检查。

2. 财产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政策依据及检查。

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税依据的政策依据及检查。

五、税收优惠的检查

熟悉:

1.政策依据,包括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范围。

2.常见涉税问题。 3.主要检查方法。重点:

(1)有无将应税奖励混同免税所得; (2)有无将以实物福利或以“生活补助”名义发放的补贴等混同为免税所得;

(3)有无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等项目计算比例,增加扣除额或变相为员工增加薪酬。

六、特殊计税方法的检查

(一)工资薪金所得特殊计税方法的检查 1.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检查 熟悉: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及重复扣除“速算扣除数”问题。

核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表,核实是否按税法规定正确计算扣缴税款,是否存在多次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少计税款;是否存在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所属月份分摊、重复减除费用、降低适用税率的现象。如某单位3月份发放孙某工资4200元,已按规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2.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的检查

熟悉:

(1)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雇佣单位、派遣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时重复减除费用及纳税人不合并纳税问题。

3.从特定行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 熟悉:

(1)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特定行业以外的其他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应用特定行业税收政策、少纳税款的问题。

4.对个人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检查。 熟悉:

(1)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虚增工作年限及提高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标准问题。

5.个人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的检查 了解:

(1)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主要检查方法。注意折扣和补贴的计算是否准确、分摊时间是否超过六个月。

(二)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检查 熟悉: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不还原计算负担税款而直接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从而少扣缴税款的问题。

1.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负担税款的检查 检查单位或个人与纳税人是否签定了代付税款合同或协议,区分纳税人申报的所得额是含税收入额还是不含税收入额,并据此确定相应的计税方法,防止扣缴义务人混淆这两种不同内涵的所得,少代扣代缴税款。

2.雇主为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负担税款的检查

首先检查工资发放单,确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是个人负担还是单位负担。在确认由单位负担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按税收政策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还原计算,确定实际应代扣代缴税款。

(三)捐赠扣除计税的检查 熟悉:

1. 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 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是否存在非公益事业捐赠及公益事业捐赠超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的问题。

(四)应纳税额抵扣的检查 了解:

1. 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 主要检查方法。重点:从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在境内抵扣计税时,提供的扣税资料是否齐全、扣除限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五)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了解:

1. 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 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是否存在隐匿股票期权奖励、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第九章 其他税种稽查方法

一、资源税检查方法

熟悉:

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政策依据。 2.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3.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检查。重点:核实资源税纳税人在开采矿产品或生产盐的过程中,伴生、伴采矿是否按规定纳税。

4.资源税税收优惠的检查。 掌握:

1.计税依据的检查,包括: (1)政策依据;

(2)主要检查方法,包括: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数量的检查;煤矿以自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或用于炼焦、发电的检查;按选矿比将精矿折算为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的检查;以应税产品产量为课税数量的检查;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的检查。

2.适用税目和适用税额的检查,包括: (1)政策依据;

(2)主要检查方法,包括:降低或混淆应税产品等级的检查;油田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的纳税检查;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进行销售的纳税检查。重点:核实是否存在降低或混淆应税产品等级从而少计算缴纳资源税问题。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检查方法

了解: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 熟悉: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检查。

三、土地增值税检查方法

熟悉:

1.纳税义务人的检查。

2.征税范围的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3.应税收入的政策依据。重点:视同销售的政策依据。 4.扣除项目的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5.适用税率的政策依据。

6.土地增值税预缴及清算条件的检查。 掌握:

1.征税范围的主要检查方法,包括征税范围确认的检查;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区分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和联营的检查。

2.应税收入常见涉税问题的检查,包括:

(1)转让收入长期挂账不及时结转,延迟纳税的检查; (2)少报转让价格少申报纳税的检查; (3)视同销售行为未申报纳税的检查;

(4)取得非货币收入未按规定计量少申报纳税的检查; (5)账外收入的检查。

3.扣除项目的主要检查方法。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检查;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的检查;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用的检查; (4)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的检查;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检查;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检查。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检查方法

熟悉:

1.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 2.计税依据和适用税额的检查。

五、车船税检查方法

熟悉:

1.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 2.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检查。

六、房产税检查方法

熟悉: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 掌握: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的检查。包括: 1. 政策依据及常见涉税问题;

2. 主要检查方法。重点:核实是否存在将房租收入不入账或直接冲减费用、少计房产原值以及将从租按从价计税等问题。

七、印花税检查方法

熟悉:

1.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包括: (1)政策依据; (2)会计核算;

(3)对各类纳税人(立合同人、立书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的检查。

2.适用税目、税率的检查。 3.印花税计税依据的常见涉税问题。 掌握:印花税计税依据的检查。包括:

1. 政策依据。重点:加工承揽合同在不同方式下计税依据的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总包、分包合同应分别计税贴花的规定;签订无金额合同时计税依据的规定;资金账簿计税依据的规定;同一凭证载有两个以上适用不同税率的经济事项的计税依据的规定。

2. 常见涉税问题的检查,包括:应税合同计税依据的检查;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计税依据的检查;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的检查。

八、车辆购置税检查方法

了解:

1.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检查。 2.适用税率的检查。 3.纳税期限的检查。

熟悉:计税依据的检查。包括: 1.政策依据; 2.常见涉税问题;

税务筹划方法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一、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 企业管理人员对纳税筹划认识存在缺陷

我国的纳税筹划实行时间比较短,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中不能站在长远的角度分析。我国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 也革新了税制改革的内容, 企业的纳税意识不断完善。在21世纪初, 纳税筹划进入企业的实现。直到目前为止, 很多企业的管理人员不能清醒的认识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和方法, 管理人员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等内容混为一谈, 认为纳税筹划涉及违法, 导致企业不能采用法律和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管理人员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部门的工作, 导致纳税筹划在执行环节中, 财务部门不能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 在纳税筹划中存在信息不畅的问题。有的企业过分地强调纳税筹划中可以节省的资金, 但是不能计算在纳税筹划开展环节中产生的费用, 不能结合企业平时的生产和经营, 导致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被打破, 在纳税筹划产生非常高的费用, 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如果企业管理人员不能站在长远的角度去分析纳税筹划, 只是看到纳税筹划中的获利, 那么企业的价值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

(二) 纳税筹划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大

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中, 应该考虑到其风险, 否则会得不偿失。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否可以成功, 与企业对国家法律和法规了解程度密切相关。企业的纳税筹划不仅仅与税法、会计和外汇等知识关系密切, 同时国家的制度和政策会影响其实施的效果。我国法律体系中内容非常多, 在不同的地区实施不同的标准, 很多领域的法律界限不清晰, 实施标准的差异非常大, 甚至存在法律之间存在冲突的问题, 导致企业在政策的把握上存在很大的难度, 在纳税筹划产生困难。纳税筹划中, 很多条例的界限不够清晰, 直接导致纳税筹划实施中产生不同的风险。如果企业的纳税筹划政策不能正确的选择, 企业的措施会与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导致企业产生经济损失。在国家政策规定中, 存在一些模糊性。为了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国家会及时调整政策, 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地适应这些政策, 会导致在纳税筹划出现违法行为。

(三) 企业缺乏纳税筹划的人才

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 其综合性强, 不仅仅要结合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同时也要结合外部环境和国家政策。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法要结合国家的税收政策, 所以, 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应该对税务知识非常精通, 对会计、金融等知识涉猎广泛, 非常了解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日常生产, 从而在纳税筹划中可以充分考虑问题。然而, 在实际情况下, 纳税筹划的企业不具备这类人才, 导致纳税筹划实施中存在阻碍, 甚至以失败告终。

(四) 纳税筹划存在不可知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中, 常常有些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企业的主观判断都会导致纳税筹划中产生风险。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也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实施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这些执法人员本身对税法理解存在偏差, 就会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不能顺利实施。有些执法人员为了牟利, 即使企业采用正规的纳税筹划, 他们也会歪曲事实, 说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有些企业存在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他们会说企业表现良好, 最终损害国家利益。

二、完善企业纳税筹划的措施

(一) 树立完善的纳税筹划认识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中, 应该站在更加长远的角度分析, 本着全局利益。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充分理解纳税筹划的意义, 明确依法纳税的重要性。明确纳税筹划和偷税、逃税之间的差异, 从而采用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纳税筹划不仅仅是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 其也涉及到企业其他部门的工作, 企业要将纳税筹划与生产和经营的每个环节结合。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并不仅仅是节税, 节税是纳税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筹划的主要目标在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即使企业在短期内在纳税筹划上耗费很大资金, 但是站在长远角度, 企业的获利能力提升, 说明纳税筹划的方案仍然是科学的。所以, 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纳税筹划中, 应该站在更加长远的角度分析, 在融资决策中融入纳税筹划方案, 实现生产结构的调整, 对生产销售和运营等进行分析。企业在各个环节的生产中, 应该分析各类组织形式对纳税筹划产生的影响, 结合企业实际的生产情况, 选择合适的组织方式, 从而完善企业的布局。企业管理者只有清醒的认识纳税筹划, 才能更加长远的分析纳税筹划对企业未来产生的影响。

(二) 强化纳税筹划的信息管理

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前, 企业应该对纳税筹划设计的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 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明确筹划主体的职责, 掌握自身面临的环境, 才能提升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针对我国复杂的税收体系, 企业在这方面的经验存在局限性。税务机关对国家税收相关的法律非常了解, 如果企业在纳税筹划期间对国家法律不了解, 应该将自己的疑问向税务机关反映, 从而获取答案。在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解答后, 企业的纳税筹划风险会降低。

(三) 积极培训纳税筹划管理人才

企业内部应该对纳税筹划的相关人才定期培训, 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合格的纳税筹划人员要对行业内的法律和法规非常了解, 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在绩效考核后, 将纳税筹划的实施情况也融入考核的内容中, 从而使纳税筹划人员可以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 推动纳税筹划的发展。确保纳税筹划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 从而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可以结合国家政策。企业应该聘请更多的专业人士, 这些人才对法律和制度非常了解, 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制度。企业应该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 针对一些税务问题, 及时的解决。企业内部人员的立场不同, 他们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不同。所以, 通过沟通机制的建立, 可以确保企业员工针对纳税筹划及时的沟通, 使纳税筹划的效果充分发挥。

三、结语

企业制定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 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形势下, 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经营水平, 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 可以展现企业的意志, 使国家更加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 不断调整政策, 推动宏观经济的发展, 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摘要:我国宏观经济在改革中面临一定的问题, 当开源变得越来越困难时, 企业开始重视节流, 税收筹划是企业降低成本的一类方法。企业通过制定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 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 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而且还能更好的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 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本文主要分析企业在纳税筹划中的问题, 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赵洋.浅谈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财会学习, 2018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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