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
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第1篇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龄化率, 即老年人口 (65岁及以上人口) 占总人口的比重, 逐渐增长的过程。世界卫生组织 (WHO) 把65岁及其以上人口的老龄化率在7.0%~14.0%之间的称为老龄化国家 (Ageing country) , 老龄化率超过的就称为老龄国家 (Aged country) 。英国早在1931年已成为老龄化国家。大约在2025年, 中国将进入老龄国家, 部分沿海的省和市已提前进入老龄社会, 如杭州。
自90年代初, 杭州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比全国平均水平提前11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杭州市本身拥有庞大的老年人群, 截止2008年, 杭州60岁以上的老人的数量为108.11万, 占总人口的16.06%, 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6.83万, 占常住人口10.90%。杭州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 到2016年, 杭州将正式跨入老龄社会, 2030年的杭州老龄化率将达到35%。按照人口转变的一般规律, 人口老龄趋势是难以逆转的, 而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当一个国家或地区迈入老龄社会门槛之后, 经济保障、服务照料和精神慰藉就从个人和家庭需求转化为社会需求。
居家养老是目前大多数杭州老人的首选, 但随着未来10年的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 一对年轻夫妇担负双方家庭的4位老人将成为中国家庭生活中的突出矛盾, 社会化“机构”养老将是未来杭州城市设施配套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杭州近年来在城市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在“休闲之都”、”生活品质之城”、“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和荣誉之下, 杭州率先发展养老产业初见端倪 (1) 。
1 需求状况分析
1.1 居家养老的缺口
老年人对公共设施的需求集中体现在健身游憩设施, 卫生医疗设施, 文化娱乐设施。
2008年的关于老年人对公共设施利用情况的问卷2分析表明 (表1) , 杭州老年人最常去的场所是公园绿地, 健身场地, 医疗机构, 商场超市, 老年活动中心等, 而当前的城市设施缺口仍然很大。
健身游憩设施:许多住宅小区为老年人锻炼身体的活动场所不足或出行距离远。健身锻炼场所和空气新鲜的自然环境的缺乏情况在一些老小区比较普遍, 其导致的结果是老人需要坐早高峰的公告汽车去晨练。
卫生医疗设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院基本集中在市中心, 不利于老人的就医, 因此, 设立市级老年医院非常有必要。一些分布于居住区内的城市基层医疗保健设施比较方便, 但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表1杭州老人生活及休闲场所利用分析设施落后, 规模不足, 配置不全的问题。
文化娱乐设施:老年人的社会活动, 文化娱乐设施场所比较缺乏。居住区规范缺乏相应内容和指标, 开发商则为了经济效益而减少投入。事实上, 杭州老人对于文化娱乐设施的需要是比较高的, 其中大量退休干部、退休教职工是杭州老龄社会的文化娱乐活跃人群, 也是文化娱乐设施需求的主力军。老年人需要的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和相应活动的合理组织对于丰富城市文化、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具有显著的意义。
1.2 机构养老的困境
根据欧美国家的经验, 机构养老床位大约为老年人总数的5%~7%。我国港澳地区为3%。对杭州市民随机入户的调查研究表明, 意愿在养老机构集中养老的有6%。目前杭州城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108.11万, 也就是说杭州“机构”养老需求是近6.5万人。
现有养老设施总量不足与供需结构矛盾并存。杭州杭州审计局的调查报告 (2009年) 表明, 当前老城区内养老机构共有209家, 共有养老床位19074张。按百名老人计, 即每百名老人拥有1.76张 (3) 。这一比例离杭州老人的6%的实际需求差距更大。按市民政局的入住比率预定目标2%来计算, 急需配置约2.2万张床位。
全市养老设施的发展缺乏规划研究。对养老设施也缺乏科学的空间布局规划, 解决养老设施总量不足与供需矛盾问题缺乏通盘考虑。养老机构的开发、选址、确定规模和功能等事宜往往是政府部门拍脑袋决策, 没有经过科学的需求调查和论证。
社会养老设施活力不足。政府对现有的公办养老机构多数采取差额拨款, 少数全额拨款的方式, 养老机构能够通过每月收取入住费维持日常的运行。但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经营情况并不乐观。虽然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由于政策不到位、扶持力度弱, 使民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形同虚设。
2 应对策略
基于以上分析, 杭州城市规划部门展开适应老龄社会需求的养老设施规划及对策研究工作紧迫性明显。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或是城市新兴产业, 都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预先在休闲、娱乐、保健医疗等空间规划方面做好预案。
具体的应对策略应该是在落实相关指标, 政府干预实施基础上, 盘活存量, 扩充市区机构养老和加强适老性改善, 落实居家养老措施的实施是满足老龄社会需求的两个有力的支撑。
2.1 落实相关指标, 政府干预实施
城市规划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展开相关的调查和研究, 核算养老需求, 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并积极开展宏观指导和法制管理工作来保障机构养老的用地和居家养老的设施更新改造问题。
城市规划应就老年设施编制专项规划研究来解决规划建设与老龄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城市空间发展问题。规划期内原则上禁止变更用地性质, 保持严格刚性管理。同时结合人口流动和分布趋势, 判断该类人群的相对密集聚集区, 尽量集中配置老年设施。比如上城区、下城区这类老城区, 应加强对此类传统社区的养老、福利设施布局优化和设施更新。
现有居住区配套公建规范中的老年设施配置标准和规范需要更新。目前规范要求的内容可谓是螺蛳壳里作道场。例如, 社区用房若按照2008年出台的《杭州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每百户30平方米配置。社区用房必须具备“五室四站两栏一家一校一场所”等功能, 而老年服务站、医疗保健室未曾列人规范指标。然而事实上, 目前的老年活动站、文体娱乐等老年设施基本上设置在社区用房内。因此, 根据实际需求更新调整原有的公建配套规范和指标从而积极引导社区公建配置结构工作刻不容缓。
明确指标是老年设施项目的实施的保障。要依据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结合需求测算及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即将规划的十二五计划, 对相应的公建配套指标进行明确定位。并且这些指标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就开始统筹考虑, 同时在规划文本中要求有定量建设指标的体现。这样, 既有利于城市建设的统筹安排, 又使城市规划在老年设施建设中有据可查, 从而加强老年设施项目实施保障体系。
政府需要确保提供大部分的稳定用地、政策和资金保障, 积极发挥城市规划工作在土地使用的公共干预作用。机构养老设施由于其公益性特点, 主要靠地方政府提供, 较难吸引市场投入, 政府可以为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地。此外,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 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政府除了制定养老院用地的优惠政策外, 必须严格规范用地使用性质, 养老院用地建设房屋只能用于养老事业出租经营, 不能变相进入市场销售。
2.2 盘活存量, 扩充市区机构养老
就地改造, 内部提升城市已有配套设施是缓解当前居家养老设施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
内部挖潜盘活存量。例如,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手段在原址改扩建或调整原有设施.从而增加有效床位数, 床位的平均成本也明显摊薄。不同经营状况的现有养老机构经过整合, 可以提高服务设施的利用率。
大力推动不动产资源的整合。上海、南京等地在这方面有不少探索经验。主要是整合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资源来发展城区中的养老机构, 增加床位数。例如, 上海市区中有些工厂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民政部门就引导他们将原有的厂房改造成养老机构, 这样, 在基本上没有大量投资和新占用土地情况下。养老设施的数量明显增加, 盘活了社会存量资产, 发展了社会养老事业。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鼓励相关机构的改造和功能延伸。例如社区活动中心的预留或活动床位, 医疗机构产业链延伸如将低级别医院改造成老年护理院, 将功能弱化的疗养院改造成具有医疗护功能的高级养老院, 如望江山疗养院。此外, 家庭旅馆改建而成的托老服务中心, 闲置幼儿园和小学的改造等各种社会相关机构功能的改造和延伸都是有益的补充。
2.3 加强适老性改善, 落实居家养老
今后十年将是杭州居家养老和城市配套设施不足矛盾最突出的时期, 要切实解决问题必须基于实证对策的细致研究, 这里先提出以下两大方向。
适老性改造将是落实居家养老的一个有力措施。即如何适应杭州老龄社会的特点要求, 营建适宜老年人的安全、舒适、便利生活环境, 需要细致研究老年人的基本特点及生活行为规律, 在规划设计中予以精心考虑。如老人居住建筑对社区医疗急救、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供应服务、管理设施等健全的生活保障网络系统的配套需求比较强烈。此外, 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建筑, 宜选择临近居住区, 交通进出方便, 安静, 卫生、无污染的周边环境。
社区环境建设要与时俱进, 贯彻“社区养老”, 对老年人的关怀要落实在最后的设计细节。在休闲设施建设方面要配备现代设施, 增加绿地、公共设施的供给, 贯彻《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应等疾病要求。最后, 人们对于自然的需求是作为一种本能而存在, 感受阳光、绿化、自然气候, 社会交往是老人生活的根本需求, 因而为老人提供一个合宜优美的户外环境是规划设计的一个趋势, 这些都需要在规划设计的细节中加以监督落实。
3 结语
老龄社会问题将是涉及每个人、每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是杭州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未来十年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目前, 杭州已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的意见》来促进社会化机构养老工作, 希望银发浪潮中, 我们的城市始终充满活力感、快乐感和幸福感。
摘要:根据近年人口统计的数字分析, 杭州已快速进入老龄社会, 城市规划工作者要对此展开思考并有相应的对策, 论文针对杭州目前养老设施缺乏问题, 在宏观层面的规划管理问题和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空间规划管理方面提出应对策略, 认为在落实相关指标, 政府干预实施基础上, 盘活存量, 扩充市区机构养老和加强适老性改善, 落实居家养老措施的实施是满足老龄社会需求的两个有力的支撑。
关键词:老龄社会,城市规划,城市设施,杭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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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唐世明.杭州空巢独居老人服务保障机制的创建和示范[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8 (4) :66.
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农民工二代作为城市中的边缘人群受到各种各样的社会排斥,导致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困难重重。城市主流人群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社会排斥的方式、领域、力量也各不相同,但排斥行为的动机基本一致,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维护自身相对优势资源、福利和权益。青年人是未来城市发展的稀缺资源,农民工二代顺利融入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对农民工二代的吸引力来自于它开放、包容的文化,接纳的制度,以及平等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
关键词:农民工二代;社会排斥;融入;边缘人
1 问题提出
1.1 农民工二代群体界定
这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表面上有着明确的划分方式,他们生于城市,长于城市,却与父辈们同是农村户籍(我们这里的研究对象不包含80后农村长大进城务工人员)。但是,实质上他们并不是一个社会学范畴的社会群体,他们没有共同的行为规范、群体意识和目标;他们只意识到自己不是什么,不是农民,不是工人,不是城市人,对这个群体没有任何的归属感,相互的交往仍限于原有的血缘、亲缘、地缘之间。在这个群体外的人们更愿意将他们看成一个群体,群体表面特征为文化素质低、经济状况差、生活环境恶劣、流动性强、没有城市户口。农二代实质上是作为与富二代、官二代等对立的弱势群体符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边缘群体。
为了清晰界定农民工二代群体,有学者用人口迁移理论进行分析,将农民工定义为城市新移民,研究农民工迁入、流动的因素,以及分析城市新移民二代的社会适应问题[1]。新移民的概念比农民工宽泛,包括国际间、城际间,以及城乡间的人口迁移;迁移者的层次和条件也不相同,包括高端人才引进、青年学生就业、农民进城务工等。尽管移民间存在差异,但对于新移民往往面对着许多相似的问题,如新生活的适应、文化的冲突、社会关系的重构等。同样新移民二代会遇到城市适应、社会融入、人际交往、文化冲突、学习就业等共性问题,但却无法表现出农民工二代面对社会困境的特殊性。
有学者针对农民工主体掌握社会资源少的现象,应用社会阶层理论分析农民工的问题,将其主流视为城市贫困阶层。城市贫困阶层当然也包括城市原住贫困民,因为在占有和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接近,他们实质上在城市中更加接近,例如 “城中村”研究,贫困农民工和原住贫民生活已交织在一起,他们面对着相同的自然条件、社会结构、文化冲突、社会排斥等问题。但同时作为制度标定身份不同的同一阶层的不同群体,在有限的社会资源面前,在相对狭小的空间中,他们的冲突也表现的非常强烈和直接。
1.2 农民工二代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状况
近年来,社会工作者更多关注“留守儿童”,这些被“遗弃”在农村的孩子,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家庭的呵护,有较低的幸福感和社会适应力。农民工二代跟随父母进城一起生活,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明显比留守儿童要高,但是却也明显比父母在家照顾孩子的农村非留守儿童要低[2]。农民工二代虽然生活在父母身边,但城市的生活更加复杂,他们共同体现的问题往往是周边恶劣的环境、冲突的文化、模糊的身份、制度的缺失等因素造成的。多因素也导致了农民工二代的城市融入困境,融入过程中负面问题非常突出,引发学者对负面问题的研究也比较集中,例如农民工二代的犯罪问题、自杀问题、“啃老”现象等等。这些研究揭示了许多现实问题,但却无法体现农民工二代的群体特征,更容易进一步导致社会的误解和歧视,使这个边缘群体更加边缘化。
许多研究的结论指向同一观点,户籍制度导致的二元社会结构,是农民工二代问题的根源。这些研究集中论述了大多数城市在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情况下接纳外来者,然而在政治参与、文化享有、利益分配上却有意排斥外来者,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二代城市生活边缘化,并导致了后期一系列的问题。安纯人(全国政协委员)分析,农民工二代的就业非常困难,因为受到户口限制,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不能受到平等对待,也不能享受到平等的培训机会。他们大部分没有进入到社保序列,很多人都没有医疗保障,他们如果受了工伤,或交通事故,或受到刑事伤害,赔偿问题都很难得到落实[3]。这种制度根源论很有说服力,但却容易将人们引导到一个误区,户籍制度不变革,农民工二代的问题就无法触动。也有研究表明,户籍制度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而是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权利和福利,在不同的城市这些附着的权利和福利并不相同,但整体趋势是仍在不断增加,导致不公平和差异在群体间继续扩大。因此,研究应关注谁是这种不公平的制造者,推动群体间差异的动因是什么。
2 社会排斥理论及其视域下的农民工二代城市融入
2.1 社会排斥理论和研究的维度
社会排斥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指那些没有受到社会保障的保护,同时又被贴上了“社会问题”标签的不同类型的人,例如精神和身体残疾者、自杀者、老年患者、受虐儿童、药物滥用者等边缘人,反社会的人和其他社会不适应者[4]。二战结束,欧洲经济复苏产生劳动力短缺,政府实施举措开始大量吸收外来移民。随着移民数量的上升,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形成,受到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的影响,外来移民的社会排斥问题备受关注[5]。20世纪70 年代社会排斥这个概念出现在法国, 由于欧共体委员会的推动,现在社会排斥概念已经成为社会公正和社会流动的核心概念。社会排斥是社会变迁引起的,它涉及到贫穷和权利的剥夺,它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指物质的排斥,而且还包括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多方面,因此社会排斥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社会排斥研究可以从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教育排斥、制度排斥5个维度展开。尽管研究的维度不同,但是不同层面的排斥效果在相互影响后是相互叠加不断加强的。另外,在社会排斥概念被引入社会心理学理论后,在该理论研究的展望中涉及到排斥者比被排斥者更有研究的意义[6],研究者把对社会排斥研究的焦点不仅放在被排斥者身上,他们更多关注排斥者,因为处理社会排斥的一个关键方面就是确认排斥的行动者,并理解他们如何和为什么要排斥其他人或群体[7]。
2.2 社会排斥理论视域下农民工二代城市融入问题
国内学者开始热衷于将社会排斥理论应用到弱势群体研究,如农民工、失地农民、残疾人等,借助社会排斥理论了解弱势群体面对困境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应的对策,认识弱势群体本质特征,提升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摆脱边缘化的社会处境[7]。通过社会排斥理论分析农民工二代城市融入问题是恰当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的维度中农民工二代群体面对的境遇,一部分反映出新移民在不同环境下的适应问题,另一部分表现为贫困阶层的无奈和争扎,还有表现为同一时代青年人所共有的彷徨。
通过对城市各种排斥者对农民工二代的拒绝、放逐、冷漠等排斥行为模式和动机的分析,能够更深入揭示这一边缘人群面对的复杂困境和多元冲突。在不同的维度中我们可以发现那些排斥的制造者,他们可能是不同的人群,也可能是同一批人在不同情境中扮演了不同的排斥角色。当我们了解到不同排斥者的行为以及行为背后的动机时,我们就可以区分出哪些困境是认识的误区,哪些是我们原本可以控制和调节的境况,哪些是需要进行根本性改变的,并寻找突破或减少群体间隔阂的途径和策略,探索农民工二代群体城市融入的路径。
3 多维度农民工二代城市生活中社会排斥的分析
3.1 经济排斥
经济排斥是指个人和家庭未能有效参与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对农民工二代的经济排斥主要是劳动力市场排斥,表现形式有长期失业,或从事不稳定或不安全的工作;另外一些人虽然有工作,但不是“好”工作,或者说不是城市人群一般价值期望的“好”工作。这里的“好”或者“不好”完全是个体主观价值判断。农民工二代与父辈不同,他们希望长期生活在城市,希望从事“体面”的工作。他们大多不愿意从事父辈从事的低技能、低收入、高强度(体力)、不稳定的职业,例如:废品回收、家政服务、建筑业等。为定居城市,过上稳定生活,他们基本的生活标准提升,劳动报酬要能满足住房、交通、人际交往、教育等消费需求。受教育程度低是劳动力市场排斥的首要内在因素,那些受到过高等教育(或高技能培训)的人,往往较少感受到劳动力市场的排斥, 60.7%(这一数据高于城市原住民,但低于农村)未受过大专以上教育或培训的人,仍然要面对与自身期望反差巨大的工作[8]。
劳动力市场排斥主要的排斥者就是雇主。雇主可分为2类,一是自由市场雇主,以企业主为主;二是体制内雇主,主要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后者主要体现在制度排斥上,我们将在后面讨论。企业主雇佣雇员应该将企业利益放在首位,他们为什么要排斥农民工二代群体呢?首先,企业主对农民工刻板印象的转移。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等同于临时工,他们易流动,不稳定,哪里有合适的岗位就向哪里流动,他们仅仅将城市作为临时的落脚点,赚够钱后,就会回家置业。不稳定性造成企业主在同等条件下更倾向于雇佣“本地人”。农民工二代不同于父辈,希望定居城市,希望稳定的工作,但这种不稳定性的偏见仍然影响着企业主的招工政策,很多岗位,特别是需要稳定、持久的岗位,往往招工条件中将户口所在地作为基本条件。其次,对某些地区人刻板印象的转移。如北京企业主对“河南人”的刻板印象,上海企业主对“安徽人”的刻板印象,在他们的观念中,农民工二代的户籍地就标志了他们是什么人,并会将已有的刻板印象转移。其三,对传统工人刻板印象的转移。大部份工厂的管理采用计件、计时的方法,能够及时支付工人的劳动所得就是好老板,但对于80、90后的工人,他们不仅仅关注即时所得,更希望看到自身的发展和职业的前景。很多企业主并没有将员工技能的培训、职业的发展计算到雇佣成本中,仅仅看重劳动者即时的劳动力,忽视了人的发展。有些企业主感到困惑,即使付出较高的工资待遇,仍然不能稳定青年工人队伍,其中当然也包括农民工二代。
其次,经济排斥表现为特殊消费排斥,例如住房消费,以及一些公共产品消费排斥,如教育消费、医疗消费排斥等。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一下住房消费,住房困难被农民工二代列为首要困难。安居乐业,在许多中国人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在某地购置了住房才真正意义上安定下来。进入21世纪以来,高位的房价使贫困人群城市购房成为高不可攀的幻象,贫困是低收入阶层被排斥在住房消费的首要因素。农民工二代的主体属于贫困人群,但比城市户籍贫困人群面对的困难更大,因为他们没有户籍无法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当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调控高房价时,户籍又一次成为重要条件之一。
另外,农民工二代的经济排斥表现为被排斥出土地。尽管部分农民工二代因为户籍关系仍然在农村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是43.9%的农民工二代几乎没干过或从没干过农活,他们缺乏农村生活的基本技能和生活经验,也没有返回农村生活的主观意愿[8]。在这个群体名称前的“农民”两个字,仅仅成为标定群体身份的符号,没有其他实际意义。
3.2 文化排斥
文化排斥是指由于文化价值观念不同,一些人会受到排斥。文化排斥是因为地域、城乡、阶层文化差异而导致的排斥现象。由于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不同区域间文化、经济差异明显,例如我们常常提到的南方人、北方人、内地人、乡下人等,他们在语言、习俗、饮食、性格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在人口流动中区域间文化冲突难以避免。在文化排斥中排斥者更加广泛,如“本地人”、“城里人”、“富裕人”等,排斥的动机更加复杂,排斥的行为更加多样。文化排斥发生在任何城市中,排斥的强度受到城市规模、城市发展阶段、城市的开放度、流动人口占城市总人口比例、流动人口的社会层次等多因素影响。
与“父辈”比较,农民工二代长期生活在城市,成长过程中受到城市环境的影响,文化价值观念与“城里人”趋同,理应较少感受到文化排斥,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
首先,他们仍然未摆脱语言障碍的影响。尽管长期生活某地区,但由于家庭人际关系以地缘、亲缘、血缘为主,成长环境中较少使用成长地语言进行交流。在那些以方言为主要交流语言的地区,仍然感到较大的排斥。这种现象在一些经济发达的中小城市、乡镇表现的更加明显,地区的主流人群以使用方言为交流的首选或唯一选择。有时方言的使用成为排斥行为的方式之一,他们会在一些公众场所使用方言,而较少顾及交流对象的感受。在一些乡镇甚至于政府机构人员工作语言都会首选方言,而不是普通话。
其次,继承了父辈的价值判断。出身于农村的农民工价值判断与城市市民有差异,如对待公共秩序的态度,对待公与私的判定,对待人情和法治的界限等。正如前面提到的,农民工二代城市生活的区域封闭在传统关系之内,他们更多受到父辈和周边人价值观的影响,当他们成人离开原有的生活圈子时,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也会表现出许多的格格不入。
再次,底层生活影响着他们价值判断。从农民工二代的整体上看,他们大多生活在城市的底层,经济上的相对贫困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一方面,经济的贫困导致他们更多关注生存的需要,注重物质财富的获取,较少考虑精神的需求和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社会底层生活会让他们感到更多的生存压力,即来自于群体内部,也来自于同样贫困的城市原住民。有研究表明,越是底层原住民排外的情绪越高涨,这来自于底层社区激烈的就业竞争,贫乏的公共资源竞争,和持续上升的生活成本产生的压力。
最后,“恶名”效应在持续增强。如果让笔者选择,并不愿意使用“农民工二代”这样的称谓,因为这一称谓从社会通俗认知上会不自然和“贫困”、“无知”、“流动”,甚至和“犯罪”、“暴力”等词汇联系到一起,这是一种“恶名”效应。这种效应随着排斥者排斥行为的加剧,以及群体自身境遇的恶化而不断增强。这种“恶名”效应的增强可以直观表现在社会媒体的传达,也存在于官方机构的报道。例如,在许多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如果涉及犯罪等社会恶性事件,一般在开头都会标注“某某籍人员”,但如果是本地籍人员犯罪,则无特殊标志。这种现象既发生在大众媒体上,也会出现在公安机关的公示材料上。还有些城市政府支持开展农民工二代犯罪问题研究,表面研究目的是解决农民工二代的问题,实质上却加重了农民工二代的“恶名”效应,忽略了造成农民工二代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3.3 教育排斥
近年来研究者对农民工二代教育问题关注较多,很多研究者从法律角度,分析农民工二代教育公平和权利问题。我们从教育排斥视角,发现了教育管理人员、学校管理者、教师以及原住居民学生的家长作为排斥者对农民工二代享有同等教育机会的排斥行为和排斥动机。
如果从城市发展的长远考虑,农民工二代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影响着新生人力资源整体的水平,城市对他们的教育投入,必然带来回报。那么城市管理者为什么会无视这显而易见的因果关联呢?关键在于城市发展中教育成本预算的相对窘迫,在有限的教育资源下,习惯性用户籍作为人群划分条件(这种惯性划分引发的社会争议和质疑最少),这样将农民工二代排斥在教育成本之外,原住民相对教育资源就会提高,城市社区中的主流人群需求矛盾适度缓解。即便教育资源在城市原住民中分配仍然紧张,但由于教育权利差异的比较会使城市原住民产生优越感,为维护这种优越感(或者称为教育特权),他们会进一步加深对农民工二代的排斥。这不仅仅反映在教育上,在很多城市公共资源分配过程中,或者在权利的划分中,都有所表现。
在一些地区,政府已开始有意识分配教育资源给相对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二代),但在实施中遇到了学校及城市学生家长的反对。农民工在子女教育投入的能力和意愿上远远低于城市原住民,因为工作压力、生存条件、个体能力、家庭文化、参与愿望等因素,农民工较少参与校外教育,轻视子女学习习惯的培养,导致农民工二代校内外教育衔接不好,学校学习的适应性较低,农民工二代在校生的平均学习成绩偏低现象客观存在。学校管理者认为大量招收农民工二代会导致生源质量的下降,在学校内部也会导致不同群体学生间的矛盾,增加学校管理难度,降低学校的社会声望。城市学生的家长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农民工二代来往,主要原因除了前面我们讨论过的群体间的文化差异,还有包括教育投入、教育理念、学习习惯等。学校管理者和城市学生家长的排斥导致农民工二代进入城市公办普通学校的政策无法得到合理的实施,教育决策者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为农民工二代建立专属的学校,表面上解决了弱势者的教育问题,却再次将农民工二代从城市群体中剥离出去。
3.4 制度排斥
介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制度性安排,决定着接纳或排斥2个完全不同模式的形成。从上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前10年,我国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但限于城市公共资源的长期滞后,一直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排斥农民工城市长期定居。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下,国内大批外贸企业订单减少,用工量大幅下降,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返乡潮。在这次大的经济波动中,农村成为中国经济,特别是劳动力的“缓冲器”。在改革开放前30年,面对“农民工一代”,宏观制度的设计缓解了社会发展的压力和群体间利益的冲突。
2010年后,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导致青壮劳动力的需求、农民工二代对农村生活的疏远,导致宏观制度设计倾向于接纳模式。更多的制度倾向于吸引青年人(包括农民工)来城市定居、就业,各种社会保障、福利制度也开始向农业户籍人员开放。但是,地方政府的每一次微观制度选择并非完全理性的,地方政府的制度制定者往往会带有个人的情感和价值判断,他们往往会顾及原住民的利益(实际上是顾及自身的利益),特别是在福利制度上会表现出更多的排斥模式。被社会保障、福利政策绑架的户籍制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户籍制度本身并非农民工二代融入城市的绝对瓶颈,而是捆绑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类特殊制度、规定和条件,这种捆绑并非户籍管理的需要,而是为简化社会管理办法,以及缓解社会矛盾的需求。例如,在住房购买、子女入学、事业编人员招聘等地方规定中,经常将户籍作为必备条件。地方政府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回避其对常住外来户籍人口的福利责任。户籍制度掩盖了城市管理者的无能,以及他们的排斥行为,把很多较难解决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利用户籍划分简单化了,但却将城市原本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农民工二代这一弱势群体上,加重了他们在城市生存的困境。
4 基于排斥理论的农民工二代城市融入的问题分析
4.1 农民工二代城市融入必然性
农民工二代城市融入以及城市人身份认同是必然的趋势,城市的开放和包容是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民工二代作为青年劳动者的一部分是城市未来发展的稀缺资源,农民工带着他们的孩子来到城市,不仅不是城市的负担,而是城市发展的希望。城市管理者应该建立更加公平的环境,为农民工二代提供平等的就业、学习、培训、获取福利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在城市“生根”。
4.2 农民工二代社会排斥主要表现为文化、价值排斥
农民工一代、二代面对的排斥的特点是不同的。农民工一代面对的主要是经济、就业等排斥,农民工二代面对更多心理认同、社会价值观念的排斥。自80年代开始,农村向城市流动的群体,一代代将逐渐融入城市社会,他们感受到城市排斥的力量将逐渐减弱,经济排斥、就业排斥、制度排斥将逐渐淡化,文化排斥、价值排斥的影响将凸显出来。
城市文化是一种延续和传承,是城市的象征和标志。不同地区都有着文化差异,通过对这种差异的认识,可以让我们的城市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文化极端主义,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建设者,同时能使社会更为平等,更为和平。在中国近代一些新兴城市,如上海、香港、深圳,都曾经面对大量人口流入,并经历了从冲突到融合,最终体现出城市的宽容、开放、多元的特征。就像今天的老上海人,他们是苏北、苏南、浙东人的后裔,在他们身上似乎还能开到第一代来到上海祖辈的影子,但这种差异已经变为上海人的特点,成为这个城市多元文化的一部分。
4.3 调整排斥者的错误认知和偏见,可以减少排斥行为
农民工二代实质上是城市边缘人之一,他们感受到的是城市主流人群的排斥。城市主流人群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社会排斥的方式、领域、力量各不相同。但无论他们是政府公务员、企业主、医生、教师,亦或者是商贩、工匠、司机、退休老人、无职业者,他们排斥行为的动机基本一致,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从城市原住民的立场排斥“外来者”,维护自身相对优势资源、福利和关系。
通过教育、宣传,首先应当让原住民认识到对农民工二代无意识排斥行为的存在,认识到对农民工二代群体偏见产生的原因,使个体主观上认同社会排斥的不合理性;其次,让原住民了解历史上不同区域人口流动导致的区域从冲突到融合的经验和教训,认识到多元文化的价值;再次,理解相互存在的价值,不同阶层城市生活中的作用和价值;其四,树立农民工二代群体城市建设者的正面形象,避免符号化的负面宣传,或没必要的身份标签。
4.4 城市融入需要农民工二代自身和他们家庭的努力
融入城市生活,农民工二代必须提升自身主动性,有意调整自我认同,适应周边环境,寻找发展机遇。
农民工一代仍然将自己视作一个农民,进城务工仅仅为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农民工二代早期家庭的影响,仍然让他们将自己设定为城市的过客,父母往往会灌输他们是某籍贯地人,即便他们出生在城市。童年家庭生活的习惯往往保留了原籍贯地的许多特色,与原住民有明显区分,再加上他们的社会人际网络主要以地缘、血缘、亲缘为主,自我认同容易出现偏差。当他们成人后,进入城市生活时,发现自己与周围的人从心理、习惯、价值观有很大的不同。当他们随父母回到籍贯地时,又会发现他们跟那里的孩子差别更大。
农民工家庭应该努力帮助孩子更早适应城市环境,首先应明确他们的身份认同,哪里出生,哪里成长(特别是5~12岁),他就应当是哪里人。其次,有意识培养孩子学习城市的行为习惯和规范。例如,卫生习惯,社交礼仪,语言表达,遵守交通规则,按序排队,避免大声喧哗等。可有意识让孩子学习当地的语言,至少要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再次,扩大城市人际交往关系网,克服自卑感的困扰,努力与原住民交往,鼓励孩子在学校与城市孩子交往。
农民工家庭应增加家庭教育的投入,这可能会增加农民工家庭的经济压力,但正是因为家庭教育投入的巨大差异,造成了农民工二代无法适应城市学校教育。尽管城市原住民有家庭教育过度投入的现象(这不是我们在这里讨论的问题),但客观上进一步拉大了差距。增加教育投入不仅仅是能力问题,也是习惯和意愿问题。许多农民工没有在家庭教育上投入的欲望,他们仍然将基本需求的满足放在第一位,此外的生活结余,更愿意存储或投资到原籍地建房。在农民工家庭教育上,地方政府应承担责任,如可以通过发放贫困家庭教育券(包括农民工家庭),购买社会机构服务,减少家庭教育投入的差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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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social exclusion; integration; marginalized population
(责任编辑:竺小恩)
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时下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渐成为农民工队伍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个群体,在分析黑龙江省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城市适应现状的基础上,剖析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城市适应必须要加强素质提升的思路、模式以及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素质;提升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农民工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重要的一支社会力量,而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民工队伍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一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和21世纪初期进入劳动力市场到城市中务工的农村人口。时下,这一新生群体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一支生力军,同时也是未来若干年我国人力资本的核心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是一批对城市充满了融入向往,同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行为方式往往以城市作为风向标,渴望进入城市的生存状态。新生代农民工对于自身发展的诉求还是比较强烈的,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其群体内部在接受教育水平、专业知识结构、职业技能养成、专业观念意识、生活方式诉求等相关素质方面与城市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要求以及城市文明的需要存在一定的距离。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称谓,并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当前,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新生群体在自身获得巨大发展壮大的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就是他们在素质水平上至今仍然无法融入城市的社会生活的轨道,这也就导致他(她)们虽身在城市但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步履维艰。新生代农民工正游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他(她)们既不完全属于城市,也不完全属于农村。近些年,黑龙江省的城市化进程总体上看并不慢,但是从全国乃至世界的发展看我省仍处于城市化发展的初级或低级阶段,城市化进程一般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核心要素就是劳动力问题。可以说,农民工的出现虽然解决了劳动力问题,但多数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适应城市生活,这也是黑龙江的整体城市化进程受到了阻碍的原因。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现状解析
此次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是:男性新生代农民工536人,女性新生代农民工429人,共涉及5个行业:建筑业、制造业、商服业、家政环卫服务业和个体经营业,68.39%的被调查者已婚,受教育程度总体不高;89.75%的被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只是初中或者是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76.68%的被调查者年龄在35岁以下。
1.新生代农民工经济收入现状。随着城市经济快速发展,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也有所提高。月收入在1 500~2 000元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最多,所占比例为36.27%;月收入在1 000元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人数很少,所占比例为5.18%;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月收入达到了3 000元以上,所占比例为10.88%。月收入水平虽有所提高,工资拖欠情况的发生率也降低了,但是当前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缺乏正规的就业渠道,未能接受职业培训,劳动时间多数超过8小时。月收入的提高并未实质性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很差,仍有一些建筑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住在工地的工棚里。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各种影响,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一般会以同伴和老乡作为参照群体,他(她)们的经济诉求并不高、还是比较容易满足的,在经济上往往处于生存状态满足即可的程度。
2.新生代农民工社会适应及融入情况。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参保率低。即使在危险系数较高的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也很低。子女入学不公平的情况仍然存在,与城市居民的交往是新生代农民工适应城市的主要途径。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圈子已经不局限于老乡、亲戚和工友,超过半数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目前的交往朋友中有黑龙江的城市居民。另外,新生代农民工闲暇时间的利用发生了一些变化,带有一些城市居民的色彩,如看书报、杂志、上网等,但对整个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来说,其闲暇时间的利用仍不具备较为明显的城市生活方式特征。
3.新生代农民工心理适应的相关表征。获得心理认同与心理适应是新生代农民工适应城市最高层次的表征。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既想留在城市,通常又不愿意完全放弃耕地,因此他(她)们在心理上存在着非常复杂的边缘人心态,自我定位与心理归属感尚不十分明确。调研中发现,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往往讨厌“农民工”称呼,他(她)们觉得自己在城市会被城市人鄙视,心理上自我认同感偏弱,内心安全感不高,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在心理上尚未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外出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市民对其的态度31.9%是友好的,34%左右对其态度一般处于忽视状态,还有17%的市民对他们持敌意或戒备的态度,更有17%的市民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充满歧视。面对这种现状,新生代农民工表面上表示无所谓,其实内心中还是很压抑。在外打工有近30%的新生代农民工感觉被人看不起,内心充满自卑,两成左右的人觉得没挣到钱,每个月的收入除了供给每个月的开销没有多少剩余,还有15%左右的人觉得空虚寂寞、思恋亲人和家乡,1.2%的人感觉没有稳定感,而还有21%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已经麻木了没什么感觉。
三、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新生代农民工总体的受教育程度仍然不高。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2.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及就业服务不足。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教育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缺失。首先,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普遍缺乏正规而且通畅的就业渠道,一般是依靠自己和自身的社会支持网络,圈子较小并且不规范,这给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埋下了隐患;其次,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通常缺乏正规的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文化素质不高加上较低的就业素质导致他们只能从事城市居民通常不愿意从事的体力劳动和技术含量不高的职业。
3.新生代农民工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较低。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在从事各种脏苦险累工作并接受低收入待遇的同时,却极少享受社会基本保险。这严重地损害着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基本权益,影响着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城市,影响着劳动关系乃至黑龙江的稳定与和谐,影响着黑龙江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4.新生代农民工的归属感不明确。黑龙江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尚不十分明确,这反映出黑龙江的相当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游弋和矛盾的心情,以及对自己能否真正被城市接受的担忧。城市对于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仍然是“他们的”,而不是“我们的”,这样的情况将导致新生代农民工难以适应城市生活。
5.一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自卑心理强。导致自卑心理的存在原因是两方面的,其一是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由于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觉得自己和城市居民有差距,存在自卑心理是难免的,其二是部分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农民工不尊重,不友好,进一步加剧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自卑心理。
四、促进黑龙江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建议
1.强化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职业发展能力是新生代农民工能力结构中的核心要素。新生代农民工首先要具有相当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是个连续的过程,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比较低,使得他们的职业技能也只能停留在“学徒期”的水平。其次,要重视培养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自我管理能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规划意识比较淡薄,外出打工盲目性比较大,缺乏明确而长远的职业目标规划。
2.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体系。组织引导社会培训单位、用工企业、农民工三方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明确各方职责,对培训内容、培训网点建设、培训经费等方面做出具体细致的安排部署,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激发各方积极性。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尤其是年轻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使其成为劳动力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本。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黑龙江省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过程中,确保落户城镇的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等权利。加强宣传“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和新生代农民工对黑龙江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降低新生代农民工的自卑感,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尊重新生代农民工。
4.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地方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并建立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要把农民工职业教育经费纳入到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范围内,加强对经费的使用与监管,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各方投资主体都可以从农民工参与培训中受益并表现出乘数效应。
五、结论与讨论
素质的提升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寻求稳定就业及市民化进程中首先要面临的挑战。更新自身知识结构是新生代农民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前提。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通过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素质水平加快其城市适应和融入的进程,这不仅需要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努力和政府政策的保障,更需要每一位城市居民的接受。城市居民应积极主动地与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社会交往和人际互动,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更好适应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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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对于西安城市发展和中华文化弘扬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中存在着缺乏活力、不适应新形势等问题。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一元思想引领多元化的社会思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激发市民文化建设的热情;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城市活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育城市文明的社会道德风尚。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西安;城市文化建设
古都西安,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安城市文化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如何把西安打造成既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又具有时代活力的世界文化名城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历史性课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已成为当代中国的精神指南,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是促进其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第一,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西安的城市现代化建设。现阶段,西安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西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成为每一个关心西安建设和发展的人士必须考虑的问题。城市文化建设是西安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为其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而且其建设状况和水平还直接关系着城市现代化的进程。高水平的城市文化建设将大大推动西安城市现代化的进程,相反,落后的城市文化建设将阻碍其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大力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不断提高西安教育、科技文化水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激发西安市民进行城市文化建设的热情,可以为这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城市注入新的发展活力,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第二,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有利于培育西安良好的城市道德风尚。在当前经济体制不断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新形势下,西安市民的思想道德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市民是文化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化的灵魂,没有高素质的市民,城市文化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1] 因此,提高市民素质是城市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已成为西安这座城市展现其敦厚奋进城市品格、凸显其文明高尚市民素质的重要手段。大力加强城市文化建设,以多种方式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不仅能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且能够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三,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西安的城市软实力。城市软实力,是指建立在城市文化、政府服务、居民素质、形象传播等非物质要素之上的文化水平、人文环境、体制机制等。当今时代,以文化为核心的软实力越来越成为城市竞争的关键因素,它不仅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而且是一个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提高城市的文化软实力,才能使一个城市具备强大的发展后劲,才能使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西安特殊的历史背景使这座城市具有独特而厚重的文化资源,这为其城市文化建设提供了天然的优势。充分发挥西安地区的文化优势,加强其城市文化建设,不仅能提高西安的城市软实力,为西安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而且能够提高西安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四,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民族意识不断淡化,民族文化特征不断消褪。在此形势下,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就具有了特殊意义。西安作为一个中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天然博物馆”,而且是几千年中华文化的历史载体、灿烂辉煌的东方文化的集大成者。它不仅有总面积108平方公里的周、秦、汉、唐四大遗址,而且有全世界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宏大的古城墙。汉唐时代,就有“西有罗马,东有长安”之称;今天,西安仍被誉为世界四大历史文明古都之一。虽然“西安这座城市,不做帝都已久,但一砖一瓦,都是皇城记忆,一坊一塔,尽皆帝都气象”。[2]一个散发着浓厚中华文化气息的西安,可以让世人更好地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因此,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资源,无论是对于西安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还是对于弘扬中华文化、打造中华文化的国际文化品牌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缺乏开拓创新氛围。西安曾为13朝帝王之都,是中华文化的发祥地和博物馆。但过于浓重的传统文化氛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其开拓创新的羁绊,使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深陷常态发展轨道之内,缺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精神。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西安传统文化中存在的官本位思想日益凸显,文化失衡心态也逐渐显露,这严重束缚了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活力,阻碍了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中的革故鼎新和全方位突破。因此,如何挖掘西安文化资源,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打造西安城市文化品牌,使古都西安彰显其独特文化魅力,重现往日辉煌,是西安城市文化建设面临的现实课题。
第二,适应新形势能力脆弱。改革开放以来,西安这个连接中西各地、贯穿南北各方的中西部经济文化中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大带动了我国西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改革开放在推动西安城市文化发展的同时,也给这座古老的文化名城带来了各种西方文化思潮。这些包含西方多种文化思想和价值取向的社会思潮,以其强大的攻势侵蚀着西安优秀、内敛的文化品格,使具有悠久历史、蕴涵浓郁传统风格且处于发展关键期的西安表现出了诸多不适应,从而使其城市文化建设面临严峻挑战。 第三,文化内涵未能充分挖掘。西安长达1100多年的帝都历史使其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因素、独特的历史风韵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这是西安宝贵而又独特的文化资源。西安城市文化建设应该充分挖掘这些文化资源,发挥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优势。但是,目前在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中却存在着盲目追求空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对特有文化资源挖掘的现象,使其城市文化建设正逐渐丧失独特性。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西安在城市文化内涵挖掘方面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些都成为其城市文化建设中的顽疾。第四,重视程度相对较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对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必然导致精神文化建设的相对滞后。这不仅体现在社会各阶层的心态上,还体现在政府对于文化建设的态度和政策上。西安是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枢纽城市,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然而,在经济发展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其城市文化建设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应有重视,资金投入较少,城市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严重阻碍了西安城市现代化的发展。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西安城市文化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西安作为我国的文明古城,其城市文化建设的状况,不仅关系到西安的城市发展,而且也会影响到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小康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今中国的精神指南,是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统帅。因此,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 第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一元思想引领多元社会思潮,这是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当今时代,社会意识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对此,我们必须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同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整合多元社会思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维护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生动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使原本正统、单一的西安城市文化日趋多元化。在此情况下,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帮助广大市民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保证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二是要成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积极践行者、社会主义思想阵地的坚定守护者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力倡导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这需要我们从思想、理论、实践三个层面做出努力:在思想上,要明确目标,坚定立场,采取一切措施,增强马克思主义的感召力和广大市民对它的认同感;在理论上,要用历史、理论、现实三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充分论述马克思主义的现实合理性和合法性,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实践上,要通过不断把现有成果制度化,通过大众传媒的宣传来实现马克思主义对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引领。 第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激发西安市民文化建设的热情,这是现阶段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共同理想,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毛泽东认为,党要有“共同语言”,社会主义国家要有“统一意志”;邓小平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要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3]因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4]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已成为我国文化建设必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西安的城市文化建设必须要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一要加强宣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激发西安市民进行城市文化建设的热情,不断推动西安城市文化的发展。二要加强引导,努力把市民思想引导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来指导城市文化建设上来,把思想上的认识转化为政策上的任务明确,行动上的真抓实干。三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主流价值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体市民共建西安城市文化的新局面。 第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城市活力,这是现阶段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核心。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城市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以民族精神为核心,不断吸收时代精神中的积极因素,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文化,使其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精神源泉。西安悠久的历史使其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渊源之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深入骨髓。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发展,人们的民族意识逐渐减弱。为此,我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将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动员起来,以满腔的热情、创新的精神、积极的行动,使中华民族精神绵绵不断地传承延续、发扬光大。
悠久的历史传统、深厚的文化底蕴已成为西安这座城市的标记,但是对于今天的西安来说,更重要的是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使之成为一座古朴与活力并存、传统与现代并进的城市,成为一座拥有深厚文化底蕴又不失现代气息的国际化大都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给这个古老的城市注入活力。 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最重要的是培育适应市场经济的契约文化理念。契约文化是现代社会的标志之一,对于一个城市来讲,它必然渗透于城市文化之中,并构成其核心内容。[1]西安的城市文化中存在着重人伦轻契约的特点,因此,在城市文化建设上,西安应主动吸收市场经济带来的优秀文化成果,努力培育契约精神,使契约文化渗入到市民个体的意识深层,实现其对整个城市文化的引领,这是我国进行改革创新的基础性工程。在实际行动中,我们应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积极推动文化观念、文化形式、文化内容等方面的创新,促进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真正做到在继承中创造,在借鉴中提高,在改革中发展,使西安城市文化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第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西安文明、和谐的社会道德风尚,这是西安城市文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工程。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已成为衡量公民道德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和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建设和谐的城市文化,必须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为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支撑。
西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首善之地和世界文化格局中的重要节点城市。要加强其城市文化建设,就必须把加强道德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努力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提供坚强的道德支撑。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并将良好道德风尚的培育工作纳入其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研究和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市民的道德素质。相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制度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不断提高广大西安市民的整体素质,为形成良好的城市道德风尚创造条件。 三是树立模范典型,激发市民自觉提高道德修养的热情。模范的带动作用不容忽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光荣事迹,增强其对广大市民的影响力,全面兴起学先进、赶模范的热潮,激励人们向模范学习、向先进靠拢。 总之,加强西安城市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建设有西安特色的城市文化,为西安城市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发展活力,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从而实现西安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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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宇 辉]
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统一。面对当前形势下势如破竹的大肆建设,耕地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关键词】城市化;建设; 耕地;保护
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统一。面对当前形势下势如破竹的大肆建设,耕地保护已经迫在眉睫。那么,如何解决好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这一对矛盾呢?如何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呢? 笔者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浅谈如下自己的看法与观点:
1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1 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
1.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
1.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264.2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
1.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2336.33×104个,職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2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2.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2.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2.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伴随着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研究以快速城市化的沿海工业大省山东省为例,通过非协调性耦合模型对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及其非协调耦合过程进行定量分析,并运用GIS测度其空间分布状况,得出以下结论:(1)总体来看,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与资源利用水平较低。(2)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非协调性持续下降,由磨合非协调耦合阶段向拮抗非协调耦合阶段转变。(3)城市化水平、生态环境水平及其非协调性耦合度呈鲁东、鲁中地区优于鲁西地区的空间格局。区域自然环境、区域发展阶段、区域技术条件、区域产业结构、环境规制效率、区际关系结构是影响空间分异的主要因素。探讨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耦合状态,对指导我国城市化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化;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类型;山东省
0 引言
城市化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主要包括人口迁移、经济发展、空间扩张、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文化发展等过程[1-3]。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区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长期以来,城市化的粗放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包括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能源等的消耗以及所造成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4]。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协调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成为地理研究和区域发展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5-10]。
针对该问题,国内外学者展开大量探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从经济学[11-14]、管理学[15-16]、地理学[17]、生态学[18-19]等不同学科视角研究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机制,探讨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动态演变过程;(2)采用计量方法[20-23]、GIS[24-25]等不同研究方法探索资源环境问题对城市化发展的约束作用,探讨其分布的空间异质性。(3)从全球[26-27]、国家或地区[28-30]等不同研究尺度探讨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互动机理,探索促进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尽管学者们从不同学科视角、不同尺度对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从经济学角度出发的研究缺乏对“环境”的广义考虑;从地理学角度出发的研究还集中在城市化与某类生态环境问题的关系研究,缺乏两者的综合分析。且已有研究多是针对两者耦合关系中的协调性状态的评价,很少涉足于其非协调性耦合状态评价。非协调性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或运动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特征、作用效应及作用演变趋势所表现出的非良性互动现象[31]。山东省东临渤海、黄海,北接京津冀地区,南与长江三角洲毗邻,在南北经济链条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发展阶段与独特的东、中、西空间差异格局使其成为一个极具典型意义的研究区域。本文基于多学科融合的视角,以快速城市化的沿海工业大省山东省为例,对其近25年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关系、空间类型及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影响因素展开分析,以期为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方法
本文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非协调性耦合的判别,在借鉴诸多学者对耦合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展开二者的非协调耦合关系判别及空间类型研究。
1.1.1 指标体系构建
基于现有研究成果,立足于山东省实际状况,遵循数据的代表性、综合性和可获取性的原则,从人口、经济、空间三个层面构建城市化评价指标,从污染减排、资源利用、生态保护视角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测度指标,并结合熵值法进行综合测度,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1.1.2 非协调性耦合关系判别函数
首先,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其中效益指标(正向指标)采用公式:uij=(xij-?茁ij)/(?琢ij-?茁ij)处理,成本指标(负向指标)采用公式:uij=(?琢ij-xij)/(?琢ij-?茁ij)处理。其中,uij为标准化后的数值,xij为原始指标,?琢ij为某一指标中的最大值,?茁ij为某一指标中的最小值。本文采用熵值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值。然后,在已有的耦合协调函数基础上,基于逆向思维,构建出非协调耦合判别函数,以表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过程中的不协调状态,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 计算耦合度。耦合原为物理学概念,描述系统或要素相互影响的程度。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关系表现在城市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及生态环境对城市发展的约束两个方面。借鉴物理学中耦合协调度测度模型,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强度表达式为:
C={(ui·uj)/(ui+uj)}1/2 (1)
式中,C代表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两系统之间耦合度,取值位于0到1之间。当C=1时,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度达到最大,系统向新的有序结构发展;当C=0时,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度最小,两者处于无关状态,系统向无序发展。
(2) 计算非协调性耦合度。在以耦合度表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两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强弱基础上,构建两者的非协调性耦合度模型:
T=?鄣Ui+?茁UjD=(C×T)1/2ND=1-D (2)
式中,T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两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D为协调性耦合度;ND为非协调性耦合度;?鄣、?茁为待定系数,本文取?鄣=?茁=1/2。
借鉴已有文献对耦合度、协调性耦合度的阶段划分[32],本文将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度分为4个阶段(表2):①0 1.2 数据来源 山东省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1990年~2014年《山东省统计年鉴》,山东省17地市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1990年~2014年山东省17地市统计年鉴、《山东城市统计年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2 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时序演变特征 2.1 城市化水平演变过程 进入20世纪90年代,山东省依托铁路干线,以济南、青岛为中心,逐步形成“蓝区”引领带动、“黄区”高效增长、“省会圈”融合发展、“鲁南带”加速崛起的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带动山东省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发展水平表现为明显的上升趋势,根据其上升幅度可以将城市化综合水平划分为两个阶段:1990年~2000年平稳增长阶段,城市化综合水平由1990年的0.111增长到2000年的0.260;2001年~2014年迅速增长阶段,城市化综合水平由2001年的0.280迅速增长到2014年的0.889。 不同发展阶段城市化内部三个子系统之间发展水平存在差异,1990年~2000年人口城市化明显快于经济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该阶段山东省大力发展城市经济,积极推进非农化过程,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带动人口城市化的快速发展。2000年~2005年土地城市化快于经济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2006年~2014年经济城市化快于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图1)。该阶段山东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打造制造业强省,经济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但受户籍制度的影响,人口城市化水平增长速度缓慢。 2.2 生态环境水平演变过程 在该时段内,山东省生态环境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大致可将生态环境综合水平划分为三个阶段:1990年~1994年迅速增长阶段,生态环境水平由1990年的0.297增长到1994年的0.539;1995年~2002 年波动阶段,该阶段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起伏较大,在0.550上下徘徊;2003年~2014年平稳增长阶段,在该阶段生态环境水平增幅明显减小,2014年生态环境综合水平达到0.703。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省处于大力发展城市化初期,生态环境承载力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1995年后山东省大力推进工业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三废”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凸显,生态环境水平出现波动;2003年山东省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突出大气污染治理,提高污水处理征收标准,推动农业生态建设等举措使生态环境水平逐渐改善。 不同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系统内部三个子系统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研究阶段内污染减排水平、生态保护水平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而资源利用水平呈下降趋势,且生态保护水平明显优于污染减排水平优于资源利用水平(图2)。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环保投入不断加大,生态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但因山东省经济增长过度依赖高能耗、高排放的重工业,其资源利用水平持续下降。 2.3 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演变过程 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度持续下降,由1990年的0.699下降到2014年的0.371,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非协调发展关系得到改善。根据曲线下降幅度可将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度划分为三个阶段:1990年~1994年迅速降低阶段,两者的非协调耦合度由1990年的0.699下降到1994年的0.599,年均降幅2.86%,处于磨合非协调耦合阶段。该阶段生态环境综合水平明显高于城市化水平,城市化发展相对缓慢,未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1995年~2002 年缓慢下降阶段,两者的非协调耦合度由1995年的0.593下降到2002年的0.543,年均降幅1.05%,虽仍处于磨合非协调耦合阶段,但该阶段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第二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对生态环境胁迫作用不断加强,逐渐恶化的生态环境又对城市化的发展产生约束作用,两者的非协调互动关系明显;2003年~2014年迅速下降阶段,两者的非协调耦合度由2003年的0.513下降到2014年的0.371,年均降幅2.31%,处于拮抗非协调耦合阶段。该阶段城市化水平明显高于生态环境水平,但两者综合水平均在提升,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非良性互动关系减弱(图3)。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度为呈平稳的增长趋势,但增幅较小,两者的耦合度由1990年的0.445上升到2014年的0.497,处于拮抗耦合阶段,表明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非协调发展关系仍较明显。长期以来,唯GDP的“一维”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压力,加剧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间的非良性互动,如何在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同时减少对资源环境的胁迫作用,促进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将是山东省在发展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3 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空间类型研究 3.1 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水平和生态环境水平空间分异特征 本文截取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14年作为时间断面,分析山东省17个地市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状况。 3.1.1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水平空间分布状况 综合测度模型测评结果显示:①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区域差异一直存在,且差异逐渐变大。②山东省城市化水平呈东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半岛地区高于内陆地区、胶济铁路沿线高于其他地区的空间特征。1990年鲁中地区处于较低城市化水平阶段,其他区域处于低城市化水平阶段,呈中部地区优于东、西部地区的空间格局;2000年山东省城市化水平空间差异变小,只有聊城市、菏泽市两市处于低城市化水平,其他地区均为较低城市化水平,呈东、中部地区优于西部地区的空间格局;2010年山东省城市化水平空间差异性增大,开始出现较高、高城市化水平,其中济南市、淄博市、青岛市进入高城市化水平阶段,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处于较高城市化水平阶段,但菏泽市仍处于较低城市化水平阶段,其他地区均为中等城市化水平阶段。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化水平区域进一步扩展,但主要分布在鲁东、鲁中地区(图4)。 由此可见,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鲁东、鲁中地区,人力资源丰富、科技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人口城市化。同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空间用地需求促进土地城市化,进而促进城市化综合水平的提高;而经济欠发达的鲁西地区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工业化水平处于起步阶段,第一产业仍有一定占比,城市化转型对产业、就业转型相对迟缓,从而阻碍城市化水平提高。 3.1.2 山东省17地市生态环境水平空间分布状况 生态环境综合测度模型测评结果显示,山东省17地市生态环境发展水平空间分布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空间分布有一定的相似性:①17地市生态环境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发展水平由低生态环境水平向高生态环境水平不断转变,高值区域不断强化,覆盖范围不断变广,同时区域差异一直存在,且差异逐渐变大。②生态环境水平呈东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半岛地区高于内陆地区的空间特征。199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水平呈现出鲁北地区、鲁南地区优于中部地区的空间格局;2000年生态环境水平空间差异性变动大,呈现出鲁中地区、鲁东地区优于鲁西地区的空间格局,其中菏泽市、德州市、滨州市由较低生态环境水平降为低生态环境水平;201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水平空间差异性猛增,涵盖生态环境水平的四个阶段,其中济南市、淄博市、莱芜市、东营市、威海市进入高生态环境水平阶段,德州市、菏泽市为较低生态环境水平阶段,呈现出鲁中地区优于其他地区的空间格局。2014年山东省生态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生态环境水平、较高生态环境水平区域进一步扩展,呈现出鲁中地区、鲁东地区优于鲁西地区的空间格局(图5)。 生态环境发展水平的空间差异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区域自然环境的差异性,鲁东地区作为沿海平原地区,自然条件明显优于内陆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强。二是人类开发行为的差异性,鲁中、鲁东地区开发早,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开发状态已经由牺牲生态环境,转变为保护生态环境,而鲁西部分地区仍处在“毁青山要金山”的阶段。 3.2 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格局 在对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度的基础上,对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关系进行判别并展开时空格局分析。 研究结果显示:①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度整体呈下降趋势,两者的非协调耦合度由高度非协调耦合向拮抗非协调耦合不断转变,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关系得到改善。②1990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度分高度非协调耦合、磨合非协调耦合两种类型,呈现出鲁中、鲁东地区劣于其他地区的空间格局。鲁中、鲁东地区城市化发展明显优于生态环境状况,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脱节现象明显、非良性互动关系明显;2000年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度仍为高度非协调耦合、磨合非协调耦合两种类型,呈鲁西地区劣于其他地区的空间格局,鲁西地区加快城市化建设,城市化明显优于生态环境,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状况突出;2010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度分拮抗非协调耦合、磨合非协调耦合两种类型,其中济南市、淄博市进入拮抗非协调耦合阶段,其他地区均为磨合非协调耦合阶段。济南市、淄博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区域,且城市化对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率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间非良性互动关系得到改善;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耦合度分拮抗非协调耦合和磨合非协调耦合两种类型,且拮抗非协调耦合区域减少,呈鲁中、鲁东地区优于鲁西地区的空间格局,此时山东省城市化水平明显优于生态环境水平,生态环境发展滞后(图6)。 3.3 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格局影响机制 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分布的异质性,不仅仅取决于区域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高低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大小,更取决于影响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状态的一系列因素。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耦合文献梳理,研究认为影响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格局的影响因素有区域自然环境、区域发展阶段、区域技术条件、区域产业结构、环境规制效率、区际关系结构等不同类型因素和影响机制共同驱动,形成沿海工业大省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格局的综合驱动机制整体框架(图7)。 4 结论与对策 4.1 主要结论 (1) 1990年~2014年,山东省城市化发展水平表现为明显的上升趋势,增幅逐年增大。但是不同发展阶段城市化内部三个子系统之间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山东省生态环境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其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期间经历“上升阶段-波浪式的上升和下降阶段-平稳上升阶段” 三个发展阶段。不同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系统内部三个子系统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人口城市化与资源利用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2) 1990年~2014年,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非协调性耦合度持续下降,降幅为46.92%,研究阶段内两者的非协调耦合关系明显改善:由磨合非协调耦合阶段转变到拮抗非协调耦合阶段。山东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度处于拮抗耦合阶段,表明二者非协调发展关系仍较明显,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3) 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生态环境发展水平整体上呈上升趋势,高值区域不断强化,覆盖区域不断变广,呈鲁东、鲁中地区优于鲁西地区的空间格局。山东省17地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度整体呈下降趋势,由高度非协调耦合阶段向拮抗非协调耦合阶段不断转变,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关系得到改善,呈鲁中、鲁东地区优于鲁西地区的空间格局。城市化与生态环境非协调性耦合空间格局主要受区域自然环境、区域发展阶段、区域技术条件、区域产业结构、环境规制效率、区际关系结构等因素影响。 4.2 主要对策 首先,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化水平。山东省现阶段大部分地区属于生态环境滞后地区,要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提升城市化质量,加强济南-青岛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服务化的新型模式。使城市更具能力进行环保投资。其次,强化环保意识,增强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大鲁中地区污染减排力度,落实鲁西南地区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提高综合生态环境效益。再次,因地制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东西部城市化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按照各地市的比较优势,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合理进行产业分工。鲁东地区要加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集中发展耗能低、出口竞争力强的绿色产业。鲁西地区要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经济技术基础和产业结构特点,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同时加强与东部地区的专业化协作。最后,完善资源环境管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东省作为传统工业大省,造纸、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污染严重企业众多,要加严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倡导发展“高、精、尖”项目。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措施,加强对渤海、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管理和保护修复,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大道, 陈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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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城市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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