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第1篇
(南江)食药监食罚[2018]76号 当事人:韦瑞宁 性别:男 身份证号:XXX 联系电话:XXX 身份证住址:XXX 营业执照注册号:92450105054360730L 名称:南宁市荷佳味精厂
住所:南宁市江南区金鸡村三队五号
违法事实:
2018年7月5日,我局收到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No:SQ181448)、《检验报告》(No:SQ181463)。上述两份检验报告显示:
1、2018年5月30日在北流市民乐镇陈勇副食店抽检的“荷佳味精”(规格: 500克/袋、生产日期2018-01-23)经抽样检验,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2018年5月31日在北流市宏全日用百货商行抽检的“荷佳味精 ”(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16-10-08)经抽样检验,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荷佳味精”生产商为南宁市荷佳味精厂。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SQ181448)、《检验报告》(No:SQ181463)并告知检验结果,你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2018年7月13日,我局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6年10月8日,你经营的南宁市荷佳味精厂生产“荷佳味精 ”(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16-10-08)共计XX袋(XX袋/箱),成本为XX元/包。该批次“荷佳味精 ”(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16-10-08)XX袋全部销售给XX市客户XX(XX),销售单价XX元/袋,销售金额XX元,货
1 值金额XX元,获得利润30元。
2018年1月23日,南宁市荷佳味精厂生产“荷佳味精”(规格: 500克/袋、生产日期2018-01-23)共计XX袋(XX袋/箱),成本XX元/袋。该批次“荷佳味精”(规格: 500克/袋、生产日期2018-01-23)XX袋全部销售给XX市客户XX(XX),销售单价XX元/袋,销售金额XX元,货值金额XX元,获得利润60元。
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的行为,执法人员对你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 相关证据:
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生产记录、销售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召回公告等。 行政处罚依据及种类:
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项“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应当对你给予行政处罚。
在执法人员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你积极配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主动采取措施对问题食品进行登报召回,防止危害后果继续发生,并对生产经营进行整改。经计算,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XX元,属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情况,违法情节较轻,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2 第一款第
(一)、
(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减轻处罚。
2018年8月31日,我局向你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
我局决定对你进行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090元,上缴国库。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B座1楼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壮锦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第2篇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结合目前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正确履行机构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新职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卷调查活动。
此调查问卷旨在征集您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及改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选择的选项前“□”内打“√”,并写下您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一、您的基本情况
1、您的年龄
□18岁-30岁□31岁-40岁□41岁-50岁□51岁-60岁 □60岁以上
2、您的文化程度
□高中以下□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您的职业
□学生□工人□农民□公务员
□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
4、您的居住地
□城市□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农村
二、调查问卷
1、您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
□非常关注 □ 关注 □偶尔关注 □ 不关注
2、您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 满意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3、您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法律法规未能执行到位□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监管部门职责不明
□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
□执法部门沟通不畅、缺乏配合
□购买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不够□ 不清楚
4、您认为哪类食品当前应当重点监管:(请选择不超过五项) □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 □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
水果□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 □豆制品□蔬
菜、水果制品 □水产品及其制品 □烘烤食品□淀粉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及冷冻饮品□ 其他
5、您认为食品安全最需加强监管的环节是:
□农产品种养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食品流通销售环节□餐饮服务环节
6、您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是:
□使用过期变质原料或回收食品来加工食品
□滥用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假冒伪劣食品
□餐饮单位环境卫生
7、您认为做好今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曝光典型案件
□倡导发动社会监督□建立诚信体系 □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其他
8、您通常会从以下哪些渠道获得药品:(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 零售药店
□便利店、超市□私人诊所□网购邮购
□药品推销人员□ 其他
9、您认为以下哪个环节对药品安全性影响最大:
□研发环节□生产环节□储存环节□流通销售环节□临床使用环节
10、您认为做好今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提高检查技术手段 □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大违法案例曝光 □强化药物安全性研究□加强药品安全宣传 □完善药品溯源机制□ (其他)
11、您认为市局机关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请选择不超过三项)
□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审批超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日常巡查不够多
□执法力度不够大□执法信息不够公开 □滥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乱罚款收费□ 其他
12、体制改革完成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总体上变成两段监管,即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食品安全的监
督管理。您认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我们最需要加强哪些工作?
1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并不能只靠政府部门监管, 还要着力做好群防群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针对这一点,请问您有何建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请自行下载问卷,填上您的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反馈给我们:电子邮箱:whyj3856151@163.com
邮寄地址:芜湖市经开区凤鸣湖南路15号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邮政编码:24100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第3篇
部门: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于制订依据。
2、国家对药品实行和
3、新药是指
4、药品经营方式,是指和
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具,必须符合的标准。
6、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年。
7、非药品不得在其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
9、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
10、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需取得,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后,方可进口。
二、判断(每题2.5分, 共20分)。
1、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但可以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2、 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是指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3、 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4、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5、 国家对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流通实行特殊管理。()
6、 非药品广告可以涉及部分药品的宣传。()
7、 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8、 药品监督检查人员对药品抽查检验可以收取手续费。()
三、单选或多选题(每题4分,共40分)。
1、《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A、2年B、3年C、4年D、5年
2、医药商品经营企业商品出库的原则是()
A、危险品先出B、按批号发货C、近期先出 D、先产先出E、液体药剂先出
3、药品的销售记录最少应保存几年()
A、1年B、2年C、4年D、3年
4、下列情形中按劣药论处的()
A、未标明有效或更改有效期的。
B、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生产的。
C、超过有效期的。
D、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E、 变质的,被污染的。
5、下列哪几项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
A、注射剂B、放射性药品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药
D、生物制品
6、不得委托生产的药品有()
A、疫苗B、血液制品C、注射剂D、其他药品
7、由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为()
A、麻醉药品B、精神药品C、放射性药品D、毒品
8、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C、一倍以下的罚款
9、进口药品的国内代理商,必须向()备案
A、国务院行政部门B、省级行政部门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D、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10、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以下哪些政策?()
A、政府定价B、政府指导价C、市场调节价
四、问答题(10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省局、州局关于在2011~2015年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在2011~2015年期间,全市共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20场,每年举办4场。努力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建设成为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
二、活动范围
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补充编印教材。原则上要采用国家局统一编写的讲座教材进行讲座,同时也结合具体实际,对统一教材不断进行补充和调整,编写出实用性更强、更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讲座教材,增强讲座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中,2011年,我局编印科普资料1本、5000册。以后每年编印的科普资料数量将比照2011年进行安排。
(二)建立讲座师资队伍。讲座师资队伍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专家队伍共同组成。市局负责组建本地的科普专家师资队伍,并负责培训与管理。
(三)举办科普讲座活动。2011~2015年期间,每年全市要举办食品药品科普知识讲座4场。在每年9月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科普讲座活动。要充分借助工会、妇联等具有资源优势的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力量,有效开展科普讲座活动。1
四、工作计划
(一)在2011年10月末前完成市级科普专家库的建立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统一教材的补充编写工作,并及时在局网站发布。
2012~2015年期间,每年将在4月底前完成专家库的调整及讲座教材的补充和更新,并在局网站发布。
(二)在2011年9月12日前制定并上报**市2011~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
(三)2011年9月~2015年12月,根据本局的实施方案,及时完成补充教材的编印、专家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讲座活动,并达到任务指标要求。
五、组织管理
在市局科普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讲堂活动的全程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第5篇
为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U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县监管办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应对食品药品各类安全整治,以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为重点,奋力开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我所NNNN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截至NNNN年N月NN日,共出动执法人员NNN人次,出动执法车辆NN台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共NN家次,食品流通经营单位NN家次,药品经营单位共NN间次,医疗机构(含卫生站)共NN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共N间次。清查食品药品市场N户次,处理投诉举报N宗(食品类N宗,药品类N宗,化妆品N宗), 查处各类案件NN宗,其中食品类NN宗、药品类N宗、化妆品N宗、医疗器械N宗,已经结案的NN宗。共查获、收缴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案货值金额N.NNNN万元;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N份。罚没款N.NNNN万元。目前,辖区内食品药品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最根本的利益问题,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多方面的努力,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各项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点,第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强度、快节奏地开展各项监管工作,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第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架构。
1
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制定工作联系的机构框架,多种途径使监管工作更加顺畅、高效;第
三、进一步细化、量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案,规范各类案件办案程序,办好每个案件,提高办案结案率;第
四、结合日常监管迅速组织摸排和线索分析,同时适时组织行动,打出声威,再掀高潮。第
五、把监管与发展扶优、帮促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到门店发放宣传单,做好动员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形成互动、互补、互利的监管新态势。
三、经验体会: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创造性地贯彻好上级的各项任务与分工安排,以加大力度为中心,以规范行为为保证,以执法创新为动力,把三者有机地统一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践中。
(一)将监管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数NNN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监管单位NNN个。
(二)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实现快速反应合力。通过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有机协调,实现了执法机构的整体联动,为突破地方保护主义,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创造了有利条件,逐步打造出一支反应快速、运转协调、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三)尽心尽力,实事求是地抓好各类监管工作,不盲目追求功绩。工作人员本着监管作为服务于“平安广东”和“幸福广东”的有力保障的思想积极寻找切入点,有投诉举报必第一时间联合行动,定期开展抽检摸查排查监管工作,想方设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截至N月NN日,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NN人次,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NN间,药品零售企业N间,立案N宗,其中涉嫌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N宗,涉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N宗,涉案货值NNN.NN元,罚没入库金额N.NNNN万元,二是全面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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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N家,出动车辆N车次,出动执法人员NN人次。目前暂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四、存在问题:半年以来,我所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案件类型少,群众举报线索较少。二是执法人员少,出现既是监管一线人员又是信息报送员的情况,基层压力大,任务重。加之,车辆、通讯、办公设备落后,严重制约了侦查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五、成因分析:一方面,违法行为呈现预谋性、隐蔽性和作案时间长等特点,有较强的反侦察、抗打击能力,手段狡猾,导致案件进一步深挖受阻。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技术监测手段较为落后,未能及时采取行动应对违法行为。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强化网格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监管者监管能力和经营者守法意识。四是强化执法办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五是完善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六是争取政府支持,尽快完善基层所各项设备设施建设,健全经费保障体系。
七、下半年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对偏远乡镇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三是加强监管信息管理。四是定期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五是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举报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监管网络,坚持群防群控,及时评估预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总之,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积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服务,努力开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U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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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第6篇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日常监督巡查是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综合性的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巡查不包含专项监督检查、突击抽查、抽验、稽查办案等有特定针对性的检查。
第三条 市局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日常监督巡查工作的领导、督查、考核奖罚,各区市县(园区)局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第四条 巡查中发现的食品种养、屠宰、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报告同级食安办。
第五条 日常监督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
1.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检查企业是否有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包括在采购原辅材料时供货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报告和记录、进货台帐等),有针对性地对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2.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有相关的进货和使用记录、备案记录。
3.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回收、非食用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是否建立原辅材料使用台帐。
4.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及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确认产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实施强制检验。
6.企业的不合格产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7.企业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检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
9.产品销售记录。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要有销售记录。检查产品销售台帐,台帐内容应当准确、真实、齐全。
10.生产环境卫生。检查企业生产环境卫生,成品与原材料是否分别存放,生熟生产区域是否有效隔离,生产场地是否干净,空气洁净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采取了防蝇、防鼠等措施,加工用水是否符合规定,对生产加工器具是否采取了消毒清洗的措施。企业是否进行了相关的检查并记录。
11.企业基本信息的有效性。核对企业在“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及时修改变化的内容。
12.生产资源配备。检查生产场所、成品、原辅材料库房是否符合规定;生产加工设备是否符合审查细则要求;是否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
13.其他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内容。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检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包括基本安全卫生条件、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控制、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原辅材料进货台帐、使用台帐、食品销售台帐,采用食品简易包装及限制区域销售执行情况等内容。
(二)食品流通
1.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许可证,是否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等。
3.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等。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5.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6.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
7.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三)餐饮服务 1.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有无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情况;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人员,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4.环境卫生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专间、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保洁、防护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布局、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5.加工流程情况。粗加工、切配、烹饪是否符合要求;凉菜、生食海产品、现榨饮料等加工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6.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7.食品原材料情况。感官性状是否异常;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
8.餐(饮具)消毒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9.用水的卫生情况。是否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如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需要提供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10.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1.企业厂房和设施、生产设备的运行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时进行维护。
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岗履职。
3.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不合格品处理是否按规定进行。
4.企业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生产用原辅料(包括药包材、特殊药品),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企业是否执行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标准。
6.认证现场检查、跟踪检查及上次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缺陷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
7.药品、医疗器械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规定收集报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8.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五)药品、医疗器械经营
1.执行许可的情况。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有无擅自改变许可项目情况;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2.经营行为情况。购销记录是否完整真实;购进渠道和销售去向是否均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特殊管理药品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储存条件和安全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禁止经营品种的情形;是否按规定经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情况。是否按规定收集、上报不良反应案例。
5.储存养护情况。验收记录、养护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按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分类、储存,堆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6.关键岗位情况。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
7.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六)医疗机构
1.是否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并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2.是否对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要求逐批进行验收,并作记录。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存。
3.是否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是否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是否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湿度控制设备。
4.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对需要冷藏的药品、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应设备。
5.是否每月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与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记录。
6.是否使用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
7.是否建立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8.使用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目录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
9.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0. 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七)化妆品经营
1. 检查化妆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生产经营批件,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 检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否有质量合格标记,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 检查购货验收制度及落实情况。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 检查储存条件及卫生情况。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保持内外整洁;是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是否有防污染设施,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5.店内宣传是否违法违规。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6. 检查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日常巡查除上列内容外,还应加强对辖区内自办群体性宴席是否登记备案,是否存在“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及其他非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排摸,及时掌握本辖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
第六条 巡查次数要求:
根据辖区内经营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情况及诚信状况,合理安排检查频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加大检查频次。
市局业务科(室)对监管对象的巡查每年不低于20户次。
县级局对本辖区的重点对象和行业开展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食品药品监管所对本辖区内的行政相对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走访社区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
第七条 巡查工作流程:
(一)制订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对象、区域;
(二)开展巡查工作:持有效执法证件,携带相关执法文书和调查取证器材,按计划开展巡查。
(三)巡查记录:被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果,被检查人意见、检查人员意见当场记录在《日常监督巡查记录表》上。
(四)建立巡查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将巡查记录的资料和已发出的执法文书录入电脑。同时将《日常巡查记录表》归入巡查档案,将已发出的执法文书归入监管对象档案。
(五)总结工作:各区市县(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定下一阶段巡查重点。每半年向市局填报巡查统计结果一次,每年年底向市局递交巡查工作总结。
第八条 巡查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网格化坐标式要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开展巡查工作;
(二)巡查人员不少于2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三)巡查人员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巡查人员对巡查及监督抽查计划必须保密,不得事先向企业透露巡查的时间、内容和相关信息,严守企业商业秘密。
第九条 巡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人员要当场根据对日常监督巡查内容的检查情况,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记录在《日常监督巡查记录表》上,以备下次巡查或回访时对照。
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当场要求企业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下发整改通知的监管对象,应当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回访,回访时要根据整改内容进行逐一检查,跟踪检查的结果也要及时记录在《日常监督巡查记录表》上。
发现违法行为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立即转入稽查办案程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相关的执法文书。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
第十条市局对各区市县(园区)局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进行暗访和督查,每半年不低于一次。暗访和督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区市县(园区)局安排部署日常监督巡查工作的效果和落实情况;
(二)日常监督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管对象整改情况;
(四)巡查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 各区市县(园区)局应依照本制度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确保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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