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第1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银行扣款结算的企业提供企业与银行签定的保险扣缴协议书(原件)一份、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一份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于每月8日前缴付保险基金的银行账户存有足额的应缴纳的保险基金金额。
5.能够办理银行扣款结算的五家银行为:
中国银行:帐号17位或18位
工商银行:帐号19位
光大银行:帐号17位或21位
天津银行:帐号18位
农业银行:帐号15位或17位
6.企业公章、法人章、开户银行、帐号、行号。
二.企业办理办理增人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新增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新参保的人员提供:鉴证过的新《劳动合同》原件及 第1.2.5页复印件一份
3.增加调入人员提供:转移单、养老保险手册、鉴证过的新《劳动合同》原件及第1.2.5页复印件。
4.办理《养老保险手册》、《医保证》须提供1寸免冠彩照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办理办理减人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减少人员《养老保险手册》。
2. 接收单位社保中心提供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
3.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一份。
因退休办理减人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手册》。
终止劳动合同提供南开劳动局劳力科办理《天津市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中断缴费明细表》原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1.企业新开户及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在每月20日前带齐所有材料办理,逾期将转入下个月办理。
2.为方便企业办理各种保险,在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南开科技园之前,
需在原保险办理机构补齐所有未交纳保险金额。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第2篇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基本材料,并交验原件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首次病历(疾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请的或个人有授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请附上授权委托书,办理时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工伤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按市府113号令第二十条规定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有效证明;
(2)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第3篇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
1.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等形式。
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删去原规定的第十二条。】
(2)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员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公司员工人数不得低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具有符合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营业场所。
申请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国保险经纪公司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
(3)申请前连续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一亿美元。
(4)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两年以上。
(5)所在国家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
(6)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7)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除外方合资者应具备上述七条规定外,中方合资者应是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提出申请前连续3年盈利。
(3)提出申请前一年的年末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股东及股本的要求。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应符合保险经纪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以及保险公司不得向保险经纪公司投资入股。
在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单一法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个人股之和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单一个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
3.任职资格。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员应持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持有《资格证书》,并具有经济、金融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外,还应:
(1)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或金融工作10年,或经济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以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或金融工作15年或经济工作20年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金融工作8年或经济工作12年以上。
4.设立程序。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阶段。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和简历、股东意向书及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的文件有:筹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所在国家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文件;最近3年的年报或资产负责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保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在经保监会批准后,应由股东发起单位组织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保险经纪公司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纪活动。
(2)开业阶段。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开业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①开业申请报告。
②公司章程。
③股东名册及其股份额、资信证明和其他有关资料。
④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本金证明,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⑤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资格证明。
⑥公司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件。
⑦公司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⑧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自批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未申请开业或未达成开业标准者,原来的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5.缴存保证金。保险经纪公司接到开业批准后,须按资本金的15%向保监会缴存保证金。
6.申请《保险经纪机构许可证》。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申领《保险经纪机构许可证》,并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方可开业。
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在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保险经纪机构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2015年后保监会明确,保险经纪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延续。中国保监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保险经纪公司前3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批准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决定。决定不予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附件:
【最新保监局消息 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做出取消前置审批的规定】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的修改,“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审批”“保险代理机构动用保证金审批”“保险经纪机构动用保证金审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保险经纪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及“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已无法律依据,“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等2项应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填报立法修法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和依法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函》(审改办函〔2015〕49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和调整上述9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不得受理已取消项目的申请。已经受理的申请,应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二、取消事项及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其后续管理措施,按照《中国保监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措施表》(详见附件1)执行。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第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1)企业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企业成立批文
b.营业执照副本
c.组织机构代码证
d.企业法人资格证
(2)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
(3)社保机构为企业编制微机编码
(4)企业填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帐户增加表,同时录入微机软盘,交社保机构审定。
(5)社保机构为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向登记企业制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6)自由职业者(含断保续接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失业证和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文件,可直接参保缴费,不办理登记证。
3、变更登记
(1)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a.单位名称
b.住所或地址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d.单位类型
e.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f.主管部门
g.隶属关系
h.开户银行帐号
i.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a.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b.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c.社会保险登记证
d.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3)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4、注销登记
(1)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3)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5、登记、变更、注销方面的处罚规定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第5篇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广发行、商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有2种情况,一种是公司办理,一种是个人办理。
公司办理比较简单,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等,交给公司,公司会帮你办理好的。要哪些东西也会告诉你。首先是填一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要提供参保职工花名册,相关证照资料原、复印件(工商局登记的),职工工资发放名册,人事工资报表等。这些都是公司处理的。
个人办理的话,
申报材料: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平版彩照4张、工资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调入人员:提供本人调入后办理的工资卡、个人参加医疗保险的电脑编号。
3、统筹范围处调入人员:同首次参保人员。
办理程序:
1、将相关手续报送到区医保经办机构。
2、由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由区统一报送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简单点说,就是广州是户口,弄好材料去社保局开户就行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第6篇
分三步,第一步先拿得社保机构盖章的就医登记表,凭就医登记表报销医疗费用,第二步申报生育(护理假)津贴,三步领取生育津贴。
一、申报医疗费用
1、 就医登记表(表1)填写5份盖章。
2、 生育证:复印有照片那一页及填写详细资料那一页;
3、 结婚证:夫妻持证人双方证件复印件;
4、 医保卡:夫妻双方医保卡复印件;
5、 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 被诊断怀孕的化验单
7、 证明:格式如下(用A4纸打印)
证明
我司职工,身份证号码:,社保个人编号:,所办所有社会保险险种均正常缴费,无欠费记录。该员工于年月怀孕,预产期为 2007年月日,此次怀孕为第一胎。
特此证明!
武汉蓝星*****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二、申报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
1、 表6填写2份盖章。
2、 生育证:复印有照片那一页及填写详细资料那一页;
3、 结婚证:夫妻持证人双方证件复印件;
4、 医保卡:夫妻双方医保卡复印件;
5、 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 武汉市妇幼保健所统一印制的围产手册;
7、 门诊病历(含产检、生育)、出院小结;
8、 出生医学证明;
9、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0、 病假条,盖公章。
三、领取生育津贴
1、公司开具地税正式收据,付款单位: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系付***(姓名)*年*月生育津贴费用,写明金额,盖公司财务章。
2、收据送至:武汉市王家墩机场中奇大厦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59335943)。
休假证明
我司职工张小营,身份证号码420103197605101221,社保个人编号901765945。该员工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休产假120天。
特此证明!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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