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第1篇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
3、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乙方接受该委托并愿意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形式、内容及费用
1、本次股权融资服务以会议形式进行,甲方需提供场地及会务安排,并负 责邀约到会投资人,乙方负责会议现场的股权融资讲座。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股权融资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制作融资路演 PPT;
(2)出具融资方案及投资协议合同; (3)专业讲师现场推介; (4)融资路演会务策划;
(5)协助甲方进行投资者洽谈。
3、费用
(1)股权融资基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至乙方收款账户。
(2)财务顾问费=甲方实际融资总额4 %。实际融资总额以从协议签署日起至 2015年10月31日为止,期间所有投资至甲方的资金计算(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投资、债转股等)。 当甲乙双方就甲方实际融资总额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根据甲方与投资人所签 订协议、甲方融资专户实际到账资金及本轮融资结束后工商变更情况,三方信息印证确定。
乙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账 号:695245940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不在前期及会议宣传过程中使用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
2、甲方承诺为此次融资重新设立融资专用账户,且开通查询通道,使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该融资专户信息。
3、甲方应当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4、甲方应当在本次股权融资路演会结束后2 个月内开始办理工商变更程序,将新进股东列入股东名册。
5、甲方承诺,本次实际融资总额如达到或大于 300 万元人民币,则在完成
本次融资的工商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E 板)协议,聘请乙方作为推荐机构,操作挂牌 E 板事宜,确保新进股东权益。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不向合格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或承诺。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四、保密
1、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3、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终止。
五、违约责任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可以追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后作为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股权融资服务协议》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本《声明与承诺》是《业务合作协议》的补充附件,是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声明与承诺》中约定内容是明确甲方应遵守的义务,甲方签字后即视为其认可并接受《声明与承诺》中的相关义务并承诺遵守履行。
第二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在进行股权融资时,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的各项规定。
甲方需严格控制本次新进股东人数,不得在本次股权融资后突破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50人股东上限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0人股东上限。 甲方在推广本次融资计划和路演活动时,仅可向特定投资人进行沟通,不得通过广告、广播电视媒体、传单、开放式互联网平台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进行推广宣传。
甲方应在路演活动举办前,向当地金融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口头报备或书面备案。 甲方应依据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在完成本次融资后及时进行工商变更,以保证投资人股东身份的的确立以及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三条 凡违反第二条之规定的,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协议,并收取甲方意向融资额度(以甲方与投资人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为准)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涉及到违法违规情况,主动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罚。
本人已清楚理解并愿意遵守此承诺的相关义务。
(承诺人抄写此句)
承诺人甲方(盖章)签名: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服务 风险 防范
为了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包括《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主要从监管和激励两方面同时激励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并鼓励民间资金通过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3%,比重偏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仍然存在较大缺口,融资成本低的银行存在惜贷现象,而融资成本高的其他融资渠道让大多数小微企业望而却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指出,目前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在10%左右,而实体经济净资产的利润率也只有5%~8%。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在20%左右,但利润率不到10%。因此,降低融资成本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现状
在政策的推动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不断创新,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比如产业链金融等方式为资产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的一部分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问题,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兴起也增加了微型企业的融资可获得性,同时以发展普惠金融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凭借“大数据”优势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压力,打破了传统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为了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抵押品以及“短、小、急、频”的特点,一方面,各商业银行简化了微型企业贷款流程,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纷纷进行业务创新,包括联保贷款、无抵押贷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以及针对新兴技术型、绿色环保型企业的信用贷款等。
截止2013年底,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①。大型国有银行主要通过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实现快速审批,中小银行通过提供快速审批的“关系型贷款”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
小贷公司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课题组(2012)通过对国内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调查发现,大银行往往只是“形式应付”小微贷款,而小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或称“微金融机构”在进行小微企业贷款时有着明显的优势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90%以上是经营性贷款和个人贷款,可见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微型企业提供小量分散的贷款。截止2014年3月,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增长到8127家,贷款余额8444亿元。但与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小微企业贷款仅仅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16。③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只存不贷的特点决定了小贷公司规模小,同时受到融资杠杆的约束使得小贷公司资产规模有限,可发放的贷款额度较小;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是银行利率的3倍,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统计数据显示,三分之二的小微企业借款首选仍然是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拥有低成本信息媒介与“大数据”资源优势,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小微企业提供灵活、便捷、低成本的互联网金融服务。Berger, Gleisnerf(2008)认为以P2P贷款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能够解决小微企业传统融资渠道未能有效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④。2013年,“网贷之家”统计的90家P2P平臺的总成交量达490.22亿元,成交笔数56.15万笔,其中出借人数25.05万人,借款人数14.93万人。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为处于初创阶段,缺乏原始的资金积累,且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P2P、众筹等融资方式发挥了它的优势。部分小企业通过天使汇、人人投的股权融资方式获得资金,但众筹融资目前相对比较谨慎,因为众筹与非法集资的边界比较模糊,容易触犯法律;而P2P网贷平台融资成本高达20%甚至超过了30%,远远高于小贷公司和民间融资成本。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6%~7%之间,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50%,也就9%~10%,而民间借贷和小贷公司贷款最高24%,即使是24%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使大多数的小微企业难以承受,而高达30%的人人贷利率更是小微企业无法接受的。
综上,受小贷公司贷款规模以及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融资成本高的影响,银行仍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38%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中,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为了降低资产风险主要放款给一些营业收入高、资产规模大的小企业,所以绝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及来源
2012年以来,部分地区的政府分别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放宽至5%,可见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不断地增加。巴曙松(2012)认为,贷款风险溢价高和金融市场非充分竞争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主要原因⑤。文章将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风险角度来解释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外部融资的现象。
小微企业自身的缺陷使得信用风险始终存在。大多数小微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存在规模小、经营状况不佳、财务状况不清晰等缺陷,既缺少抵押品,又不愿承担担保成本,增加了放贷机构的信用风险。统计报告显示,借款的小微企业当中不到30%的企业使用过公司担保,不到20%的企业使用抵押品贷款,而超过70%的企业没有使用过抵押和担保。
小微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加大了信用风险。小微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和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大,在经济下行阶段,小微企业可能面临市场低迷、现金流短缺、经营惨淡等问题,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互联互保、关系型贷款同样会出现信用违约的可能。尽管产业集群、产业链、商圈等集合性信用贷款方式会加劇授信风险,易出现区域性风险、集体违约等现象,由于抵押物的缺失,严重威胁着金融机构资产的安全性,也加剧了金融体系内部的脆弱性。安徽省对省内16个市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新发生不良贷款的32家小微企业进行了统计,发现约20%的新发生不良贷款受经济下行影响,约50%的新发生不良贷款受关联企业风险传导影响。
互联网金融加剧了信用风险。除了金融机构的网络平台,互联网金融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机构包括阿里小贷、人人贷和众筹融资,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在起步阶段,仍未实现其规模效应和信息共享,信用风险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大,且信用风险过于集中。
一方面,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健全,很多平台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很多重要信息不能联网共享,借款人的信息真假难以辨别,仅依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人人贷模式存在极大的道德风险,且违约的成本极低,信用违约的可能性比传统的信贷业务更大。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大量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的同时并没有设置任何本金补偿或保障机制,一旦风险爆发,损失只能由机构自身或投资者来承担,导致信用风险的过度集中。2013年以来,P2P“跑路”事件频频发生,仅2014年的10个月里已经有27家网贷平台出现了问题,涉及金额超6亿元,如中宝投资、旺旺贷的跑路等,P2P借贷行业的信用风险急剧增加。
小微企业放贷机构面临外部的市场风险。外部的市场风险是放贷机构紧缩放贷量对小微企业惜贷的原因之一,主要体现在政策风险和利率风险两个方面。一方面,后危机时代,为了增强金融体系内部的稳定性,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压力下,政府提高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缩小了放贷的范围,将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贷款拒之门外,而关系型贷款只能惠及部分小企业,广大的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放贷要求,难以获得贷款。
另一方面,在资金供需缺口和利率市场化的推动下,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增加了小贷公司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小贷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不仅限制了小贷公司的放贷规模也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存在新的风险因子。相对传统金融业来说,互联网本身的网络安全风险、互联网投融资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存在的特有风险,这些风险所产生的风险溢价增加了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普惠金融获得资金的难度。首先,互联网本身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网贷平台易受到病毒或黑客入侵,遭到勒索或者直接盗取资金,在没有担保和风险准备的情况下,网贷机构跑路,投资人承担全部违约损失。
其次,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普遍存在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投资一般以一年为限,但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期限大多要超过一年,因此在资金兑换时容易形成流动性不足。
最后,法律风险是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金融创新不断更新,而金融法规设置相对落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又不明确,人人贷的监管细则迟未出台,在没有明确的监管下,容易积聚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资者可能蒙受巨大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防范
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减少信用风险。第一,完善征信系统,实现小微企业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13年底,人民银行为243万户小微企业和1.51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征信系统的支持为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目前仍然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公开。一方面,减少资金需求者的道德风险,并对资金需求者形成约束,有利于真正发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资源优势,以实现低成本的互联网金融;另一方面,鼓励大中型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美国富国银行正是利用美国完善的征信系统,对小微企业发放零售贷款,通过贷前的信用评分和贷后的行为评分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风险控制。
第二,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抵押品的多样化,增强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目前,约80%的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约60%的小微企业对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方式都不了解。首先应该提高抵押品和质押物的认识度,然后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鼓励小微企业采取从动产、仓单、股权等方式转变为包括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以及以林权、矿业权、海域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作为标的抵押物,缓解小微企业贷款低、质押不足的矛盾。
第三,构建完善的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中有70.2%的小微企业虽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使用过担保公司,一方面不愿意承担担保费用,另一方面对担保公司不信任。而担保融资在所有的融资模式当中,始终是一种安全持续的融资模式,既是金融机构乐于接受的,也是小微型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约束,更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设立多元化的担保机构、扶持担保机构的发展,创新担保方式;同时督促设立互利合作组织,形成互助担保基金;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发展等方面来构建完善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有力措施。
第四,加快小微企业集群化。大多数的地区小微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聚性,应利用该特点推行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形成特定的区域集群产业。以便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产业链以及商圈发展模式,创新集群融资模式发展产业链金融、商圈金融,解决信息不对称,获得广泛的客户群,分散银行风险,稳定资产结构,保障持续发展。
实施差别化政策,降低市场风险。第一,对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差别化的管理,例如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激励大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大银行资本雄厚,抗风险能力较强,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方面有优势。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促使中小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
第二,增强小微企业信贷引导倾斜,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增加小微企业融资供给,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利率风险,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第三,对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扶持政策,增强金融市场竞争性,降低资金成本。尤其是小贷公司本身经营困难,抗风险能力较弱,应该给予小贷公司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小贷公司向金融公司转变,改变只贷不存的缺陷,扩大小贷公司的规模,推动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实施产业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周期敏感性,确保经济下行中小微企业有一定的融资能力,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出现集体违约的现象。
第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监管,建立协调监管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立法应该跟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合法规范的发展。
综上,文章从增加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差别化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来防范和控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探讨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路径。只有真正的降低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作者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本文系2013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庆市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②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③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报告》。
④Berger, Gleisner f.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on Electronic Markets: The Case of Online P2P Lending, 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Frankfur, 2008, p10.
⑤巴曙松:“将小微金融发展作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点”,《西南金融》,2012年第6期,第4~6页。
责编 / 丰家卫(实习)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第3篇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电话:
乙方自愿将车型: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车辆一台委托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托管车辆需满足条件:
1.托管车辆证照齐全
2.托管车辆各项费用及保险(交强险)按时足额缴纳未超期
3.托管车辆外观与安全技术标准与登记部门备案相符
二、托管服务内容:
l、托管服务提醒
2、车辆年审服务
3、车辆营运年检服务
4、二级维护服务
5、司法援助服务(违章处理 保险理赔)
6、车辆证照丢失补办服务
7、保险代办服务
8、信用卡代办服务
三、托管费用:
乙方按每年每车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托管服务费共元
(大写人民币元);具体车型费用详见协议后附表。
四、托管期限:
托管服务的期限为5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协议双方责任:
l、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年审、二级维护等到期应给予及时提醒。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的业务,保证乙方车辆的正常行驶及营运。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对乙方车辆及时进行服务造成乙方车辆停驶或者营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时交纳托管服务费及提供相关证照票据手续。如车辆出现的交通违章、年检拖审、二级维护超期等产生的各项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约定:
l、签订协议后,乙方每年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的15天内将托管服务费交于甲方财务处或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2、如托管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托管,与甲方另行签订托管协议。
七、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八、未尽事宜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
成新的托管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第4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融资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服务顾问。乙方是专业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管理专业机构。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的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融资委托事宜在 贵阳市 签下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
2、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是指甲方与投资商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4、甲方同意一旦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与甲方共同建立投资合作伙伴并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在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查实可使用后,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项下的融资服务费。
5、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方需支付3万元融资前的项目策划费,首付款3000元(叁仟元),尾款需在每融资达到10000(壹万)元支付50%(百分之五十),付完尾款27000元(贰万柒仟元)止。
3、甲方拿出魅力湘西餐厅15%(百分之十五)干股奖励给乙方,乙方干股有优先转让权。
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融资服务费金额为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的
1
5%(大写:百分之
十五
)。甲方应当自从乙方协助开发的投资商处每成功获得的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5、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
1%(大写:百分之 一 )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6、支付方式
融资服务费按如下方式支付:
甲方将上述融资服务费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7)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包括自行或以其他名义)与乙方所推荐投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 50 %(大写:百分之 五十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到项目方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2)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投资者、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5)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根据其成立地或设立地法律合法组建、有效存续并且状况良好;
2)甲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必要的权力、授权和批准以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使其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全部授权,并使该方受本协议的约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和/或陈述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如果项目资料出现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形,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项目没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
3)乙方不对所推荐投资商的投资资格、资产状况、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合法性、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的推荐行为不应视为乙方对所推荐的投资商做出任何的认可或保证。甲方有义务不依赖乙方提供的信息而对投资商独立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4)乙方推荐的投资商与甲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与项目相关的争议、诉讼、仲裁、行政调查、行政处罚,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应成为被诉、被调查或被处罚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第5篇
【摘要】近期,国家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尽快走出金融危机的困境,陆续出台了许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多数商业银行也相应制订了为中小企业方便融资的信贷政策,甚至成立了专门的信贷机构,独立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本人通过归纳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的了解和认识,对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下的融资策略进行了系统分析。
【关键词】金融危机;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1.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反映在企业的资金管理方面,就是把企业的综合资金成本降到最低,来实现企业的预期投资目标,这时企业的价值也就达到了最大化。所以,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所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合理高效地进行融资,充分满足投资需求。
与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相比较,中小企业必须正视自身的经营处境和发展特点。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是资产规模小,经营业务单一化,管理制度灵活,人员机构简练。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也就决定了其融资活动与投资活动的一体化的资金管理特点,其融资活动与投资活动必须紧密结合,投资与融资需要同时筹划,同步运作,实现融资资金在最短的时间内直接投放服务于投资项目,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避免出现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将投资活动与融资活动独立运行的管理模式。
2.中小企业的融资策略
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在坚持融资活动与投资活动一体化,以投资引导融资,以融资促进投资的总体资金管理原则下,在融资策略方面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2.1 事前做好论证,充分评估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中小企业做好融资策略的前提
中小企业正是因为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所处的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利因素。所以,中小企业在筹划每一笔融资时,首先要对资金的投放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充分论证资金是用于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保障,还是用于市场竞争的规模扩张,或是用于高收益的风险投资项目。若是急需补充维持基本生产经营的周转资金或是为争夺产品的市场份额而追加资金,那么企业必须及时融资,把资金成本放在次要位置考虑;若仅是寻找到了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偶然性投资机会,企业则应慎重考虑自身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再通过比较投资收益和资金成本,考虑是否值得冒风险搏取高额投资收益。 [论文网 Www.LunWenNet.Com]
2.2 扎扎实实运营资金,不断提高资金收益,是中小企业实现融资需求的基础
市场经济,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只有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美好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金融机构等投资方才会放心地把资金投放给企业,让企业投入其生产经营,从中获取预期收益。一般情况下,当企业的投资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资金成本率,投资方取得的资金收益超过社会平均资本收益率时,投资方才愿意将更多的资金投放给企业,企业才有可能取得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获取更大的收益。中小企业在其资本实力还不够雄厚的情况下,必须立足现实,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抓好生产,优化经营,扎扎实实运营好现有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这是中小企业实现良性融资需求的基础,也是中小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基础。
2.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必备素质
中小企业的融资不论是融资规模,还是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都无法与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相比拟,因其既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又没有健全的融资制度,要想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那么出色的沟通能力将是企业能否顺利融资的关键。中小企业必须主动与金融机构等投资方进行沟通,向其详细说明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和产品的未来广阔发展前景,如实说明企业当前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并向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和回收计划,用真诚取得金融机构等投资方的信任,用实际行动和企业的发展前景赢得金融机构的认可。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仍然需要与金融机构等投资方保持密切的沟通,以维系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邀请金融机构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视察,加深其对企业的了解,验证资金投放到企业的实际使用状况,认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按期回收的安全性,从而增强对企业的投资信心,使其能够自愿给予企业的更多支持。可以说,对每个中小企业,能够保持与金融机构等投资方的良好沟通关系,是其实现融资策略的必备素质。
2.4 树立良好的融资信誉,扩大长期融资规模,是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策略的关键
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性质,企业信誉整体而言比较差,从而造成各类融资渠道都比较谨慎,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之路更加艰难,特别是长期融资项目很难达成协议。中小企业因受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制约,短期融资较多,长期融资非常少。短期融资多数情况只能满足企业的流动资产经营资金需求,无法保障用于企业生产技术更新换代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所需资金,从而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形成了制约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要想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唯一方法就是珍惜每次得到的中长期融资机会,抓好企业自身管理,优质运作投资项目,实现项目的超预期收益,这是与融资方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的根本和基础。长期融资的实现程度成为中小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的关键。
2.5 融入资金数量控制在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的最低需求量,是中小企业融资必须面对的现状
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是因资金短缺而影响维持基本生产和扩大经营规模的财务状况,并非是处于通过融资以优化资本结构的理想财务状况。所以,中小企业的融资目的就是获取保障其基本生产经营运行所需的资金,以破除影响其生产发展的资金不足被动局面。中小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筹措到的资金投放到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效用,获取最大收益,确保资金的按期偿还和实现企业利润收益的需要。在确定融资数量上,中小企业一是要避免追求上市公司所追求的优化最佳资本结构最大限度降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目的,这是中小企业在融资时经常犯的错误,不切实际地攀比优势上市公司,追求理想化融资策略;二是要避免在宽松融资环境下的过量融资,形成资金沉淀,虽然这种情形中小企业很少碰到,但也需要时刻警惕,不然一旦企业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因沉重的债务负担导致企业破产。资本永远追随利润,资本的投放主要考虑的是投资回报率和项目风险程度,企业的性质已经不再重要,企业的规模大小才是企业融资的决定性因素,大资本自然寻求大发展,中小企业应该以吸纳中小型融资为主,稳扎稳打,循序发展。
2.6 培养风险意识,重视融资风险,是中小企业融资策略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同样面临融资风险问题,保持一个合理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把财务风险控制在安全水平范围内,也是其必须充分考虑的一个重要融资因素。然而,现在有许多中小企业不是这样,他们无视自我发展的实际,不注重自我积累,不依靠内在发展,而是尽可能把项目做大,盲目上规模,超负荷借贷,最终导致将企业的利润消耗殆尽,
融资租赁咨询服务范文第6篇
一、协议签订双方: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有限公司
二、协议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 10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以固定租赁的形势租赁给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无“带病”作业状态,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需有一定的专业驾驶经验,且驾驶技术过硬、素质高,确保生产经营的交通安全。
为了降低甲、乙双方的运营风险,乙方必须为所提供的车辆办理齐全的运营手续,各类保险齐全,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保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有一定的困难,甲方可根据需要配合乙方办理。
租赁车辆的牌照号为:。
三、租赁日期:
2014年 3 月 24 日至 2014年 12月 31 日
四、租赁价格:
经双方协商,搅拌运输车按照实际运送方量结算,0-5公里运距每立方20.00元办理结算,6-10公里运距每立方23.00元办理结算,11-25公里运距每立方28.00元办理结算,26-30公里运距每立方32.00元办理结算,31-35公里运距每立方36.00元办理结算,36公里以上每增加5公里,结算单价递增4.00元,运输车司机由乙方提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根据甲方需要,运输方量小于10m³的,甲方将按照实际运输公里数结算单价,补助到10m³办理结算。
五、结算方式:
车辆的租金甲、乙双方每月26日办理结算,租赁费由乙方承揽
混凝土工程进行混凝土抵付,甲方不做其他方式支付。
甲方为乙方司机免费安排住宿,行李个人自理,生活费及车辆使用的主油(柴油)由甲方提供,费用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在结算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1、该协议生效后,乙方该车辆归甲方车队统一进行管理,乙方司机必须听从甲方单位的调配,若因乙方司机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所有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司机在施工现场等待超过3小时,必须通知调度室,听从调度指令,若出现由于甲方砼质量原因或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乙方车辆筑罐现象,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在运输过程中因甲方需要所造成的违章罚款、高速费用,甲方将承担其发生的费用。
3、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一切费用,如:主油(柴油)、保险费、营运费、维修费等,若因以上费用问题造成停车、罚款、扣车等经济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损失。
4、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车辆运营中出现遗洒、司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罚款、扣车以及出现任何的交通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5、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车队领导的统一安排,听从调度员的指挥,调配不分工地、浇筑速度、砼方量多少,不准挑肥拣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礼貌行车,若因乙方车辆故障或驾驶员失误所造成的砼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所有的运输车辆(包括本公司车辆),一律实行排队登记安排出车的办法,严禁出现代替排队的现象出现,外租车辆必须确保车辆的出勤率,满足生产需求,根据生产需要,适时调整驾驶员编制,严
禁乙方由于人员紧张,司机疲劳驾驶或停车休息的现象出现,若出现此类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影响时态的严重程度确定,在租赁费中扣除。
7、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由于车辆、司机问题造成的施工现场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事故或浪费倒掉,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8、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司机必须按甲方要求,将砼小票有施工现场人员有效签任后及时上交甲方调度,如司机未及时上交或丢失砼小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9、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如有发现乙方司机私自倒卖混凝土、柴油者,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金在租赁费中扣除。
10、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严禁乙方将出租车辆擅自调离甲方单位从事其他运营活动,若因甲方单位确实由于任务量少,车辆充裕的情况下,必须在征得生产经理的书面同意,乙方方可调离外出运营,并确定外出时间和返回时间,在此期间外出车辆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若未经的甲方同意擅自外出,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罚款5000.00元,发现后,甲方要求乙方车辆立即回站仍不回来的,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并要求乙方进行违约赔偿50000.00元(伍万元整),所罚款或赔偿费用在租赁费中扣除。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为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年月日年月日
搅拌运输车租赁协议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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