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
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第1篇
2013年5月24日到6月8日,福州市区连续发生4起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燃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日前,福州市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事故初步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关闭阀门;二是接软管老化未及时更换;三是钢瓶与软管连接不牢造成漏气;四是用户缺乏安全用气知识,用气场所的泄漏报警、强制排风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不够强。
为确保商户和市民用气安全,福州市各区下一步将对辖区内燃气用户重新按照市区餐饮场所安全检查登记表核对建档,重点抓好燃气供应、运输和使用环节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工作;建立“黑气”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属实者,有关部门将按照标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举报“黑气”送气工,经查实,奖励1000元;举报“黑气”存放点(含15公斤或50公斤钢瓶3瓶以上),经查实,奖励3000元;举报“黑气”到充点,经查实,奖励5000元。
福州一餐饮店发生燃气爆炸 一名路人被炸身亡
2013年5月28日上午7点半左右,位于福州仓山区埕浦头市场的一家店面发生煤气爆炸,致一名骑电动车经过的路人男子死亡,另有一名路人受伤。经初步判断,爆炸原因系该店主整夜未关紧液化气闸门,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爆燃。目前,消防部门、安监部门正对此次事故原因开展调查。
西安科创路餐饮店爆炸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 34人住院治疗
新华网西安2011年11月14日电 (记者梁娟 陈晨)记者刚刚从西安市委宣传部获悉,截至14日19时,发生在这个市科创路的餐饮店爆炸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34人住院治疗。
14日上午7时40分许,位于西安市科创路的嘉天国际公寓内一家餐饮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发生爆炸。冲击波造成公寓一层北侧和东侧临街的6家商铺受损严重,其中事发店面两侧的蛋糕店和房屋中介已被完全炸空,多家商家的招牌、店内设施被冲击波震落到街道上,地面有大量血迹,现场一片狼藉。而紧邻大厦的公交车站也完全被炸毁,地上满是玻璃碎片,甚至被震到50米外的马路对面。记者现场了解到,伤亡者主要为商铺内的员工、过路的行人和在公交车站等车的市民。
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赶赴现场展开救援。伤者被送到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高新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救治。据西安市卫生局局长秦鸿学介绍,接诊的各医疗机构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队伍,将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员。
据事故现场指挥部介绍,西安将组织建筑专家抓紧对受爆炸影响的大厦主体和周边建筑受损程度进行安全鉴定,在安全隐患没有完全消除之前,楼内住户不能入内。同时,在初步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爆炸原因,并在西安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爆炸原因最终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记者了解,爆炸事故对周边居民区的用水用电没有造成影响,但出于安全考虑,事故现场周围附近居民楼的天然气被临时关停。
北京一餐厅昨日发生煤气爆炸事件
作者:深圳饭堂承包 来源: 日期:2012-4-1 9:55:58 人气:206 标签: 据深圳佳康介绍,北京昨天一餐饮发生了严重的煤气爆炸事件。
在3月30号,中午12点45分,对外经贸大学东门北侧思湘赣餐厅发生爆炸,餐厅全部被烧毁,后厨六名服务员受伤。据餐厅服务员称,爆炸是后厨煤气罐泄漏所致。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扑灭,思湘赣餐厅内已经全被烧毁,招牌上的字残缺不全。消防人员从餐厅里搬出几张被烧变形的椅子,还抢出十几个大煤气罐。
一名服务员对记者说“我送餐回来,刚把电动自行车停在餐馆门口,就听到里面有人喊叫,我拔腿就跑,餐厅后厨一声巨响就爆炸了。”。
其中,后厨一配菜工告诉记者,当天中午客人不多,事发时后厨有十来人。他听到离灶台不远处一个煤气罐阀门漏气,“嘶嘶的声音还挺大”,他赶紧叫大家往外跑。一个22岁的后厨工人还试图把阀门拧紧,但煤气罐突然爆炸,拧阀门的工人事后也伤得最重。
在餐馆就餐的客人无人受伤,但后厨的工作人员有六人不同程度受伤,餐馆门口,一名客人开的宝马X5汽车在大火中也被烧坏。受伤的六名后厨工作人员被迅速转移到积水潭医院,其中四人被送到ICU急救,但暂时无生命危险。
夏天快到了,正值餐饮企业安全事故多发之期,为了生命财产安全,餐饮企业务必检查改善生产设备的安全性。
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第2篇
案例一:珠海一住户家中疑似煤气发生爆炸(图) 2011年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许,珠海夏湾中珠新村幸福时光小区一住户家中怀疑发生煤气爆炸,强大的冲击波和火苗将房间内物品几乎全部摧毁,不少物品甚至被炸飞至楼下,周边其他住户的房屋也不同程度受损。据目击者称,当时屋内一名男子全身多处被烧伤。记者从中大五院获悉,受伤男子目前并无生命危险。
爆炸威力颇大
在中珠新村幸福时光小区48栋楼下,聚集了大批围观居民,议论纷纷,警方也拉起了警戒线。据了解,怀疑发生煤气爆炸的是48栋401房,消防队员已赶到将大火扑灭。据悉,该房间住户在事故中受伤,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记者在现场看到,401房一侧阳台被炸烂,对面另一住户家阳台上的玻璃窗户被炸出一个大洞,安装在外墙的水管也被炸裂,不断地有水喷出。在楼下不远处摆放着从出事房屋抢救出来的煤气罐,只见这个煤气罐的部分区域已发黑,安全阀也已破损。
转至该栋楼房的另外一侧,爆炸的痕迹更为明显。整个401房的客厅及旁边的卧室看起来如同两个黑漆漆的窟窿。一段不锈钢防盗网以及棉被的棉絮、床单等物品摇摇晃晃地挂在楼下的树枝上。白色的铝合金窗户框横在十几米远外的草坪上,大量玻璃碎片四下散落。而楼上住户的房屋窗户和墙面也被浓烟熏黑。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随后记者进入48栋,走进401房,眼前的景象简直惨不忍睹屋内一片狼藉,所有的家具几乎都被损坏,墙壁也变成黑色,用手触摸,仍能感受到热度。
据了解,这是一套两房一厅的户型,进入大门便是客厅。客厅内积了一脚深的水,桌椅、装饰柜等家具以及许多被炸得看不出是何种物体的东西乱七八糟地散落在客厅内。客厅角落的冰箱门也烧焦起皮,上面的微波炉变成了黑色的破铁盒。
与客厅相邻的餐厅内,原本镶嵌在橱柜里的消毒柜有一大半已经歪斜出来,厨房房顶一些装修的板材也杂乱地横在地面上。由于现场被封锁,记者无法看到其他房间的情况。但据保安介绍,卧室、卫生间基本上和客厅一样。
一男子事故中受伤
据围观居民介绍,发生爆炸时“咚”一声巨响,十分可怕。住在48栋对面的居民胡阿姨告诉记者,她在自己家的阳台上看到,对面4楼的房间里一下子窜出熊熊的大火,烧了很长时间。有不少居民猜测,是因为煤气泄漏导致爆炸。
采访时,一位民警正在登记一张香港身份证的信息。几位居民均向记者证实,这张身份证以及一个名片包都是从房间里“炸”出来的。记者看到,身份证信息显示是一名男子,姓陈。有目击者告诉记者,陈姓男子就是401的住户,事发时,身上多处被烧伤。
小区居民胡先生恰好用手机录下了当时的情况。在视频中记者看到,发生爆炸后,401房内冒出火苗,同时还有一个人在阳台附近走动。“当时那人被烧伤,正好对面墙的水管被炸裂,水直接喷了过去,他应该是想通过这些水来降温。”胡先生说。
另外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那名男子头部、脖子、胳膊、腿部等地方都被不同程度地烧伤,但当时人的神智还算清楚。记者随后从中大五院获悉,受伤的陈姓男子今年39岁,面部、双手、双脚均被烧伤,尤其是双手较为严重,达到深二度烧伤。
据悉,事故的具体原因,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温州一煤气配送站发生爆炸(图) 201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15分许,温州瓯海三垟街道上垟村上垟路一民居发生煤气罐爆炸事故。当救援临近尾声时,消防人员意外发现现场还存放着近20个煤气罐。
现场废墟上还有其他煤气罐
消防人员在该砖木结构的民居一侧发现一处自行搭建的约20平方米的简易棚,顶棚部位已被炸塌。两个煤气罐正在泄漏气体并猛烈燃烧,消防人员进入火场搜查,用水枪压制火势的同时对煤气罐进行降温。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控制。
正当救援接近尾声时,消防人员却意外发现在塌落物底下埋着一堆大小不等的煤气罐。为避免再次发生险情,消防人员将近20个煤气罐一一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名消防人员说:“部分的罐体中还装有气体,不过现场没发现充装设备。”
据多名上垟村村民反映,这里的村居都是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年代有些久了。他们介绍,发生爆炸的民居业主郑某是今年上半年接手这家煤气配送站的,而这已是二度易主了。“整个上垟村200多户村民,平时都靠这家配送点和另一处配送站送煤气。”村民郑女士说道,郑某平时都会送货上门。“我们也清楚配送站设置在村居内不安全,不过一来是多年邻居,再者除了这两处也没有其他煤气站,而听说这里是经过审批才经营的,所以也放心一些。”
三垟街道办事处安全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街道里的居民一般都未安装煤气管道,因此居民多是使用罐装煤气。“发生爆炸的煤气配送站是否正规还有待确认,不过根据相关规定,正规的煤气配送站应当与居民区保持合理的距离,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营业。”消防人员表示,在现场只见到一只灭火器,且简易棚与周边民居很近,缺少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消防保护措施也不到位。据生态园城市管理与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之中,该配送站是否经过审批尚不得而知。
记者22日从医院方面了解到,业主郑某身体裸露部分有烧伤,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案例三:江苏镇江:粗心居民忘关液化气阀门引发火灾
1月4日,江苏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凤凰社区的门口张贴了一张大红的感谢信,赵邦礼、卜延才,王红华一个个名字出现在大红的信纸上,写信人是王长林,感谢在大火中,救了自己亲人性命的好心人。
“当门被冲开时,我知道我有救了!”
2011年12月14日下午,家住逸翠园14号楼504室居民王留娣在阁楼晾衣时,一阵浓烟直冲上来,她顿时反应过来,上楼之前忘记关掉液化气阀门了。看着黑烟不断往上蹿,她大呼“不好”并急急忙忙下楼,却又不慎滑倒在楼梯上,顿感一阵剧痛,再也不能动弹。“当时我真是吓死了,又疼又怕,担心液化罐万一爆炸,就完了。”4日王留娣面对记者仍是心有余悸。躺着不能动弹的她,只能看着火从厨房向外蔓延,家里门窗都关着,呼救的声音根本传不远。就在这时,她听到一些人声,也听到有东西和门碰撞的声音,她感觉有了希望,顾不上疼痛和浓烟,大声呼救。“当门嘭’的一声被撞开,我知道我有救了!”
“不要慌,先救人!”
家住逸翠园18号楼、70岁的赵邦礼,当时正在楼下。和许多街坊一样,他也发现了14号楼冒出黑烟。“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呼喊着都冲向14号楼,同时拨打电话报警。冲到504室门外,却见大门紧锁,赵邦礼和邻居们一起硬砸开了大门。
此时王留娣家中已是浓烟滚滚,烟气扑鼻。还是赵邦礼沉着冷静:“不要慌,先救人!”大家找到了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王留娣,小心地将她转移到通风的安全地带,随后赶到的救护车将王留娣送往医院抢救,而火势也很快被控制。当赵邦礼老人被问及70岁了还冲进火场救人,怕不怕自己受伤的时候,他哈哈一笑:“都是邻居,人命关天,还能不帮一把啊?我平时也常锻炼,腿脚还行。”
“真是一场火显邻里真情啊!”
一场紧张的奋战,化灾难为平安,王留娣爱人王长林第一时间向救了自己亲人的邻居们表示感谢。王长林说,凤凰社区的邻里关系一向都很和谐,平常大家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社区也经常组织一些活动,加强小区居民的互动。加上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以来,网格长们更是起到了纽带的作用,谁家有个困难,社区第一时间都会知道,并且力所能及地解决,整个社区都形成了互帮互助,亲如一家的良好风气。王长林感叹道:一场火显出了邻里的真情啊!
案例四:湖南长沙清水塘一居民楼因液化气罐爆炸受损(图) 1月2日凌晨,湖南长沙清水塘炮队坪后街一栋楼的临街住宅楼突然发生爆炸,事后,房屋的男主人50岁出头的陈先生被送到了医院。
1月2日,清水塘,事发的房屋,厨房被炸得裸露在外。
发生爆炸的房屋位于炮队坪后街62号上方,楼房共4层楼。一楼是古玩门面,2日下午4时40分,记者赶到现场时,房屋前被设置了警戒线,4个门面被警戒线围住。
警戒线附近,靠近楼道出入口,两张社区的“通知”很醒目,“4栋2门因突发事故,房屋开裂严重,为确保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要财产转移、人员疏散”。
一名邓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听到一声“嘭”的爆炸巨响,她看见4栋西侧2楼一房屋起火。
2日下午记者来到出事的2楼,看见事发的陈先生家前门损毁严重,铝合金的防盗门被震得变形,陈先生邻居家也受损惨重,右侧的邻居木门下面坡了一个大洞,左侧的邻居家门窗也烂了。
“这房子是上世纪70年代的。目前,三楼、四楼的人也全部疏散,一共有20多户居民被疏散转移到酒店住宿。”社区工作人员说。
武警湖南总队医院烧伤整形科副主任医生袁华介绍,房屋主人陈某生命体征平稳,头面部被烧伤,呼吸道有损伤,另外,双手、双下肢也烧伤,烧伤面积为18%。
2日通过长沙消防部门证实,陈先生家确实液化气罐爆炸。消防提醒,闻到有浓烈的煤气味、液化气味,不要打电话,不要开关电源,开灯开扇,防止火花引起的爆炸,最好是轻轻打开窗户,另外如果穿的是铁底鞋子,一定要脱掉,开窗通风,然后关掉阀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案例五:南京一居民家中天然气突发爆燃(图) 1月3日下午1点55分左右,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新泉里小区4号楼3楼一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燃,一男性住户从阳台跳下重伤昏迷不醒,附近几户居民房屋、门窗不同程度受损,下午2点半火情得到了控制。有人称这是一场意外,但也有人怀疑伤者做了傻事,目前事故原因尚不明确,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现场
窗户被炸飞七八米远
3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小区的外围已经站满了人。因事发繁华路段,现场有多名警察维持秩序,四周拉起了警戒线,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不能进去,玻璃随时可能掉下来砸到人。”另外有民警疏导交通。
发生爆燃的居民家中,朝南三间房屋的窗户全被炸飞。
出事的新泉里4号楼,南面正对着一栋大楼,两者相距七八米。两栋楼之间有个地下停车库,事发后已被封锁。只见十几米长的坡道上散落着一根根铝合金管,原本闭合的窗户架子已被炸散,飞出去七八米远。坡道上停着的一辆商务车车顶受损,一些玻璃碎片甚至已经飞入地下车库内,还好没有殃及里面的车子。坡道旁的小树上还挂着变形的窗框,随时有掉落的可能。
“他家所有的窗户都被震飞了。”围观者纷纷抬头朝着4号楼中间的位置看,出事的3楼住户,朝南3个房间的窗户全被炸飞,记者从对面楼上透过窗台看到,房间内的墙壁被熏黑,家具倾倒在地,地面上杂乱不堪。
目击者
一男子从3楼阳台跳下
“砰’的一声,当时声音超响,我心想坏事了。”车库门口一家烟酒店的老板说,当时他循声望去,发现3楼这家的窗户全部被冲了出去,碎片洒得到处都是。这里人来人往,听到这么大的动静,很多市民都围了过来查看究竟。就在这时,一名男子出现在3楼的阳台上,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从楼上跳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一楼的大院内。从楼上往下看,仍能看到地面上有一大片未干透的血迹。
4号楼对面的大楼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好几块玻璃被震碎。五楼的宾馆服务员称,爆燃发生后,他透过被炸坏的窗户往外看,正好看到这名男子从阳台跳下,“翻了个跟头头部着地,流了很多血。”他说,男子落地后当场昏迷不醒。
连续的突发状况把不少市民吓坏了了,有人报了警。公安、消防等部门很快赶来,由于伤者落在一楼的大院内,急救车无法靠近,几名消防队员进入院子内,将人抬上了担架送上了急救车,随即伤者被送到了附近的中大医院抢救。
影响
邻居家窗户被烧着了
记者在事发住户门口看到,屋里漆黑一片,十几双鞋子散落在楼道间,屋内焦味刺鼻,客厅的天花板已经脱落,前后的窗框全被震飞。
周围三四家住户也受到了影响。其中,上下相邻的两户受损程度较为严重。记者来到2楼住户家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一家人正拿着盆接水。户主说,事发时他家朝北的窗户着了火,幸好消防队员扑救及时。4楼的何老先生家中虽然没着火,但是几乎每个房间的玻璃都被震碎,客厅、厨房以及卧室的地面上全是碎玻璃,卫生间的天花板也被震得掉了下来。住在附近的程师傅十分郁闷,他的车子正好停在事发住户楼下。掉下来的窗户架子和玻璃碎片全砸在他的车上,导致车子后挡风玻璃破裂,车顶受损。据了解,当时还有一辆车停在旁边,也遭了殃,事发后车主已经将车开走。
在4号楼西侧小门内有几间平房,院内搭了一个遮阳棚。不过棚子已经被飞出来的窗框和玻璃砸得东倒西歪,顶上破了好几个大洞,此处距离出事的住户家有近10米,“我们家跟那家(出事住户)的位置差不多是平行的,结果居然也砸过来了。”平房的住户抱怨道。
调查
事发前有人闻到天然气味
4楼的何老先生告诉记者,3日中午12点左右,他和老伴上楼时闻到天然气的味道,回到家后拨打了燃气公司的报修电话。一名抢修人员赶来检查后发现何老先生家的燃气管道没有问题,于是上下楼逐户询问。“到了3楼,怎么敲门都没人应。”何老先生说,抢修人员怀疑3楼这家管道泄漏,于是向公司汇报情况,请求增派援手。抢修人员还请楼下的居民帮忙提醒来往的居民不要点明火。增派的两名抢修人员刚赶来,还没开始检查就出事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家的管道坏了?”一位居民说。人们议论最多的原因则是“人为”。住在附近的居民称,伤者是事发家庭的男主人,今年40多岁,当时只有他一人在家。邻居们怀疑当时他一时想不开,拆了表或是破坏管道,致使大量天然气泄漏企图引燃。事发后,伤者的妻子和儿子都赶了过来,很快就被警方带走。记者从中大医院了解到,伤者脑部伤势比较严重,已被送到了脑外科继续接受治疗。伤者的家人说:“跳楼只是为了自保,至于爆燃纯粹是个意外。”
进展
受影响住户得到妥善安置
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第3篇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城镇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和壁挂炉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2)统一指挥。在区党工委和东郭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城镇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明确职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村及相关企业的职责。
(4)专业处置。组建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培训,购置专业设备,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并充分发挥相关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燃气管理人员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等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预防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做出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郭街道区域内的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
分类分级
根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影响,城镇燃气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
重大事故(Ⅱ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
较大事故(Ⅲ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4
一般事故(Ⅳ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街道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街道主任担任总指挥,街道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宜居办、宣传、安监、民政、卫计、财政、环保、交通等科室,派出所,供电所,消防大队,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审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指导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居办,宜居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街道应急机构及有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经济区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经济区等上级有关党政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审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向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等上级党政部门上报调查结果;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镇燃气事故总结评估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宜居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意见,报送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安监办:负责组织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派出所:负责调派民警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控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协助政府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宣传:负责组织信息宣传媒体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财政:负责为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
交通: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物资。
卫计: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环保: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水利:负责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民政:负责在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预警或者发生特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中,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消防大队:配合燃气应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解救,并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及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供电: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各村、社区: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按照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
燃气企业: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组织抢险队伍,调配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制定燃气运输、储备、使用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2.4
现场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村屯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小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4.1
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和宜居办牵头,组织卫计、环保、燃气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危险源控制、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4.2
伤员抢救组:由卫计办牵头,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单位等有关人员,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2.4.3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交通、燃气企业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
2.4.4
专家咨询组:由宜居办和安监办牵头,组织环保、供电、供水、通信、燃气单位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4.5
协调联络组:由宜居办和宣传牵头,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联络工作。
2.4.6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和工商局牵头,组织住建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查。
2.4.7
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组织水利、卫生部门及燃气企业监测人员,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4.8
信息组: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负责收集、汇总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4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2.2
预警发布
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上报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应急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内容
(1)事发单位、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
(3)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
信息报告时限
一般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经济区和住建、安监部门。
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后,按照直接报告与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宜居、安监等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经济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时,1小时内可直接报市住建和安监局。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后按时限补报书面材料。
4.3
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村屯和燃气企业在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和记录。
4.4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燃气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燃气应急预案,迅速报告经济区应急办。并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
4.5
指挥协调
4.5.1
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
4.5.2
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5.3
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4.6
扩大应急
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向经济区报告有关情况。
4.7应急结束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街道办事处视情况确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应急结束后,事故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撤离现场。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Ⅳ级、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权限负责。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受灾群众应做好安抚、救助工作,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燃气供应单位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燃气供应。
5.2
调查评估
燃气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
5.3
信息发布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I级、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负责;I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IV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区政府负责。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抢险装备处于良好状态。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大队应在现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完善专业处置燃气泄漏的应急抢险装备。
各级燃气应急处置机构,应掌握各燃气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的储备和分布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决定调用应急抢险装备时,装备产权单位应坚决执行,迅速将应急抢险装备送达现场,并派专人负责现场操作和维护。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村屯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本村燃气专业抢险队伍。
公安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3
治安保障
事发地公安机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办协调街道医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
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保障应急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对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财政局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各燃气企业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必要时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6.6
通讯保障
工信部门负责应急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状态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机构之间信息通畅。
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抢修队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利用消防队伍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等现有设备建立无线对讲通讯网络,保证指挥通讯畅通。
6.7
社会动员保障
宜居办组织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鼓励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要确保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协调解决供、用气纠纷,组织居民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居民通报燃气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得到理解与支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7
附则
7.1
预案实施
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第4篇
教育片观看总结
为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深刻吸取四川泸州桃子沟煤 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事故,推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按照公司要求,4月4日我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观看了《四川省泸州市桃沟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
我们认识到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桃子沟煤矿管理混乱,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蓄意逃避监管,通风管理混乱,井下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导致发生此次事故;泸县安监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以及泸州市安监局、经信委等部门存在行政审批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一线监管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收受矿方钱物等问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机修厂深刻吸收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岗位分工,强化责 任落实,形成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 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 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
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讲得多、做得少。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的开展。
安全无小事,人命大于天。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的 瓦斯爆炸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在工作中时时刻刻做到提醒自己,盯促他人,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做到位。
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第5篇
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宋柏 张新建
发布时间:2011-06-01 16: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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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吉良。
原告何艳霞。
原告程茜。
原告许涵锐。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原告许吉良、何艳霞、程茜、许涵锐诉称,2009年5月1日14时56分,原告位于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楼房的厨房内因天然气泄露发生爆炸失火,原告亲属许丰驿在该起事故中死亡。事故发生后,原告找到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求赔偿,被告以其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认为,被告从事的天然气经营属于易然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法律规定对易燃然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无论被告是否有过错,均应对此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其中死亡赔偿金411040元、丧葬费1583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5224元、财产损失3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中的428468元。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辩称,
一、根据徐州市消防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共13名专家《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显示的内容,专家组分阶段对该住房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部分进行气密性试验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进行带气(天然气)试验,试验结果未发现漏气点;该试验结果作为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重要依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认定的起火原因为:厨房内泄露的天然气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抽油烟机电火花爆炸起火。而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规定,可以明确界定,属于被告方面承担的维护、更新的燃气设施未出现任何燃气泄露情况,因此被告对于该次因天然气泄露引发的事故没有任何过错。
二、燃气虽然属于易燃、易爆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作为家用天然气,只要按照正常方式使用就能够控制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不具备高度危险性,而且本案中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也非被告在作业过程中引起,因此不应适用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规则原则,而应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处理。另外,根据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认定的事实,许丰驿系跳楼头部先坠地导致死亡,与天然气泄露无直接因果关系。综上,被告不应对本案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许吉良与何艳霞系夫妻关系,其子许丰驿在2009年5月1日因天然气泄露发生的爆炸事故中死亡,原告程茜系许丰驿之妻,原告许涵锐系许丰驿之女。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居住于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的许丰驿(包括原告)之间存在燃气供应合同关系。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原对徐州市居民供应人工煤气。2008年7月20日,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派员对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的室内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胶管老化、非专用或标准管,胶管无管束等安全隐患,随即向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该通知单标明了上述隐患及隐患等级,并建议在2008年8月20日前以更换胶管或改造为镀锌钢管、增装管束的方式进行整改。许丰驿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同日,被告向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安全用气知识手册》,其中介绍了燃气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处理燃气泄露等基本常识;承诺定期免费安全检查,为客户消除家中燃气管道、燃气具、燃气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摘登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燃气经营企业个用户各自负责维修和更换的燃气设施的范围。其后许丰驿及其家人未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改或更换。
2008年10月,被告对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在内的片区实施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2008年10月11日,被告委托镇江市京口区鹏城家用电器服务中心派员对原告家中的灶具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原告许吉良在天然气置换工作单(灶具)上签字。
2009年5月1日14时许,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发生天然气泄露,与开启抽油烟机所产生的电火花与空气中形成天然气混合气体相遇,导致爆炸起火。14时56分,徐州市119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徐州消防支队侯山沃中队派3辆消防车、16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15时20分,火灾被彻底扑灭。发生爆炸时在房间的许丰驿在消防官兵赶到前跳楼身亡。经现场勘验,室内门窗、玻璃被大部分被炸毁,卧室被褥、床、电视机、电脑、空调等物品烧毁,其他房间顶部有烟熏痕迹。
事故发生后,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等单位组织有关的专家对该住房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部分进行气密性试验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进行带气(天然气)试验,试验时有死者家属及港华公司代表等参与,试验结果载入《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结论为:(试验部分)未发现漏气点。
后原告向被告索赔未果,遂诉讼来院要求被告按各项损失的70%进行赔偿,即428468元。其损失构成为:死亡赔偿金41104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20年)、丧葬费1583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5224元、财产损失3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审理过程中,原告因证据问题放弃了对财产损失的主张。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一、对于本案涉及的天然气爆炸事件被告是否存在过错;
二、本案处理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还是无过错归责原则;
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四、原告使用天然气是否存在过错;
五、被告是否应当免除商品责任。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一、被告履行法定义务无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保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该条确定了经营者的警示义务。这种警示目的在于让不知道存在危险的消费者,告知其危险性,并使消费者认识或知悉商品的危险性,使消费者能够保护自己。天然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在运输、使用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安全。被告燃气公司作为特许经营的企业,在对用户提供供气服务过程中既要保证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供气,也要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检查。本案中,被告一方面保障天燃气出口压力符合民用标准,并通过天然气加臭处理,保障使用安全并在燃气泄露时及时引起消费者的警觉,另一方面于2008年7月20日派员对原告室内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住户存在胶管老化、胶管无管束等安全隐患,并以书面形式向居住于该房屋中的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用户对此进行整改;同时向许丰驿发放的还有《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手册》,介绍了燃气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处理燃气泄露等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等,故被告履行了法定警示义务,被告并无过错。
二、关于本案的归责原则。消保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其价值主要在于促使经营者或制造者提升商品或服务的安全,减少消费者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瑕疵商品或服务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该条款一方面确定了经营者的安全义务,促使经营者或制造者提升商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确立了损害赔偿的无过错原则,全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本案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供用天然气的消费关系,故原告主张本案的归责原则应当采取无过错原则成立。
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本案系因天然气泄露后,在空气中的形成混合型气体遇抽油烟机开启时产生的电火花而发生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事故,该事实已为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所确认,原、被告双方对该认定书的内容均无异议。而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和表前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因此天然气泄露点为认定被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连接点。根据由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的《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发生爆炸事故的房屋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未发现漏气点,该试验报告的结论排除了天然气的泄露点在被告负责维护、更新的设施范围内。上述《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在试验过程中有死者家属及港华公司代表等参与,双方对于报告结论均无异议,应当予以确认。故应认定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四、原告不当使用天然气导致损害结果发生。虽然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没有明确天然气泄露的具体位置,但泄露点当属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范围内应是不争的事实。在本案审理中,原告没有提交其已按被告的整改通知更换了胶管以及加装管束的证据,结合煤气泄露点的认定,可以认为用户对安全隐患的漠视导致了人亡财损事故的发生。根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对火灾原因的认定,本次爆炸的原因是开启抽油烟机时产生的电火花与天然气泄露遇在空气中的形成混合型气体相遇而产生,可以说明:
一、当时天然气灶具没有使用,否则泄露的煤气会与灶头的火焰一起燃烧;
二、房屋内的人在没有使用灶具的情况下开启了抽油烟机。没有使用灶具而开启抽油烟机应当是为了排除室内的异味,因此可以判定当时在房屋内的人(许丰驿)应当是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天然气中的臭味。原告在发现燃气泄露后没有按被告在《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手册》所提示的方法进行处理,而是开启抽油烟机排除异味,原告不适当使用天然气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五、消费者不当使用,导致被告免除商品责任。被告作为经营者在本案中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并不等于承担绝对责任,也不等于将经营者视同为保险人的角色,如按照一般正常的方式或商品的原定用途使用商品,即不致发生损害时,那么即可认定该商品并无瑕疵存在。而按照经营者提示的商品使用方法使用商品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规定,损害的发生,如是因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不正常或不适当使用所致,经营者无须负赔偿责任,故被告燃气公司不应当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在被告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后没有及时更换老化的胶管及加装管束,其对天然气泄露产生后不适当排除行为导致爆炸事故,鲁莽采取不保护自身利益的措施排除危险,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0年6月21日作出(2010)泉民初字第0616号民事判决:
驳回原告许吉良、何艳霞、程茜、许涵锐要求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第6篇
一、城市燃气安全事故案例
由于城市燃气具备较强的易扩散性、易燃性和易爆炸的特点, 所以燃气的使用安全也是当前人们十分关注的重点问题。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 由于对燃气使用不当或是燃气设备故障问题引发的爆炸问题更是时有发生。比如在2017年三月份, 我市一对夫妻由于煤气中毒在家中身亡, 屋内的一直小狗也死亡。后来经过调查发现, 二人洗完澡之后没有忘记对煤气阀进行关闭, 使得煤气将热水器烧毁, 软管出现断熔问题, 最终由于大量煤气泄漏夫妻二人均身亡。再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的一个案件中, 一对情侣由于吵架, 其中女朋友恼羞成怒, 打开了煤气, 并用打火机点燃了煤气, 最终不仅这对情侣丧命, 连带周围的很多户家庭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造成了两死十三伤的恶劣后果。由此可见, 不管是燃气泄漏还是爆炸事件都会严重影响和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事故的产生也给当前社会的稳定性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威胁, 所以更需要各级单位和部门加强对中燃气安全管理和使用的重视。
二、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原因
(一) 城市用具前没有回火安全防爆装置
当前我国城市中使用的管道燃气和液化气罐等民用燃气管道中并没有安装防爆阻火器。当燃气出现爆炸之后, 由于受到冲击波的作用, 因此很容易造成阀门的失灵, 难以进行关闭, 所以必然会造成燃气的大量喷出, 造成更为严重的爆炸事故。当前很多国外发达国家为了对燃气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进行保障, 都会相应生产和利用阻火器, 这种装置的普及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事故的出现。
(二) 输送管道的隐患
由于燃气管道属于一项隐蔽性较强的工程, 所以在时间发展和推移的过程中, 很容易出现管道的老化或是其他不预见因素, 最终造成了燃气的泄露或是爆炸事件。
(三) 瓶装燃气的隐患
当前我国仍然有很多城乡居民使用灌装液化气, 但是如果灶具或是其他燃气设备的使用存在不正确性, 那么就很容易造成液化气灶回火时减压阀或是气罐的爆炸, 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三、对城市燃气安全事故进行预防的主要措施
从思想认识上对这城市的燃气安全重要性进行分析, 我们在今后发展中更需要对燃气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在建立长效机制的背景下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 正确认识城市燃气安全的重要性, 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城市燃气安全建设工作直接决定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建设水平, 所以各单位和部门也需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关注。城市燃气发展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安全问题, 为了实现对燃气的安全问题进行保障, 施工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也要加强对安全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在此环节中, 企业也要加强对广大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对安全意思的全面提升, 此外, 还应该确保对施工人员准确告知燃气工程的相关施工技术, 防止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 提升其安全意识。其次, 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开展, 要求广大工作人员在进入燃气工程场地后要佩戴安全帽, 确保安全责任人更有效的落实在施工管理人员的头上, 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对工作人员责任心的提升, 为燃气工程的安全性提升奠定基础, 实现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 对城市燃气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
在当前我国的燃气事业建设中, 燃气质量也将对城市发展和整体效益起到直接影响作用, 同时也将对自身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有效的保障性作用。对于当前我国开展的燃气工程来说, 工程的质量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了对城市燃气质量起到更有效的提升, 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也要切实加强对燃气质量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这也要求相关燃气单位和企业要强化燃气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对于工程中的相关施工环节也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 从而对于一些特殊的环节进行更有效的管理, 为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三) 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
在实际工作中也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制定和完善, 通过此种方式实现对突发事故处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结束语:
综上所述, 燃气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能源, 随着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对于燃气的需求也有了十分显著的提升。燃气受到自身性质的影响, 对于安全的要求对相对比较高, 所以在燃气的使用环节中, 如果没能对燃气安全问题进行关注, 那么必然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严重的甚至还将引发安全事故, 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说安全无小事, 而燃气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资源, 更应该受到关注, 避免出现燃气事故, 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大的保障。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人们对于能源的需求也在逐渐提升, 特别是在当前城市建设与发展中, 燃气作为重要的发展资源在生活中的应用更是越来越多, 但是随之城市对燃气的大量应用, 安全事故问题发生的概率也逐渐提升, 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为此更需要对当前城市燃气安全事故进行研究, 全面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而制定更有效的应对方案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城市燃气,安全事故,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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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事故新闻发言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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