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
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第1篇
准格尔旗工商局张绥新
现在流行一句话:“干工作,一半靠做,一半靠说。”初听此话似乎有失偏颇,仔细琢磨又感到有一定道理。的确,在我们工商系统,尤其基层工商局一年到头忙忙碌碌,活没少干,事没少做,却常常得不到上级的肯定。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有与上级要求不合拍的问题,恐怕最主要的还是与基层工商局机关文员匮乏,总结经验、推出典型、反馈信息不够有关。因此,基层工商局领导应负担起培养锻炼政务写作人员的责任。我们准格尔旗工商局对政务写作人员采取指导、感染、激励、督导和保障五项措施,使政务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仅今年前三个月,我局政务信息就被国务院采用了1篇,被新华社采用了23 篇,被中国工商报采用了11篇。现在准旗工商局基本形成了“当地媒体天天看,省级媒体隔天看,国家级媒体周一篇”的大宣传格局。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指导。指导,就是指方向,出路子,教方法。局领导尤其是“班长”和分管办公室的分管领导要强化对指导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指导责任,提高指导能力。
一是要强化自我认识。人们常说,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局领导在交代任务,部署工作时既应该让部下知道事务性工作怎么干,也应该让部下知道文字性工作怎么
1做。要知道,文字材料是整个工作“系统工程”中的末端,如果文字材料完成得不好,常常会出现“功亏一篑”的负面效果。但是,当前工商系统还存在一个普遍问题是,不少领导重视“入口”而忽视“末端”,认为事干了,活做了,“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对上级机关反映不反映无所谓。有的领导虽然也重视文字材料,但对文字材料指导插不上手,说不到点子上,对下交代写作任务时,只说写个什么材料,写多少字,却不出思想,更不列纲目;审阅呈送的材料,当不合自己的意愿时,只说“材料太平”、“质量不高”,但对平在哪、怎么修改,却提不出具体的意见,让人难以揣摩,修改无从下手。还有的领导只下达任务,规定完成时限,既不出主意,更不考虑下属的承受能力,致使部分同志对写材料退避三舍,产生一种畏惧感,使得从事政务写作的人越来越少。
二是要重视人才培养。只有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的人,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公文,从而使党组领导的工作部署、决策措施、经验成果、问题处臵等,对上有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对下有个科学周密的指导,对本局有个恰如其分的估价。因此,局领导要重视对部下写作能力的培养,使其提起笔来就能写。
三是要做到有的放矢。局领导要成为单位工作的帅才、全才。平时读书阅报,在掌握信息、了解形势的同时,要注意提炼思想,把握基本观点;开会、听报告、传达文件,要注意领会会议的基本精神、领导讲话的要点、文件的主要内
容;学习简报,在浏览内容的同时,要注意熟悉文章的基本结构、写作技巧、文字表达艺术。这样定能在政务写作的指导上做到有的放矢,不说外行话。
二、感染。这里所说的感染,就是通过自己的示范行为给他人以影响。那么,局领导该如何感染政务写作人员呢?
一是要善于“吹路子”。平时下达写作任务时,要召集局里相关人员组成写作班子,一起集思广益,迸射“思想火花”,一起挑灯夜战,劳神费力。“领导参与,众人受益”这样便带来了思维敏捷、思路开阔的效果。主题选对了,篇章结构定好了,写作起来自然会得心应手。
二是要勤于“琢磨”。这点要求引导政务写作人员找“问题”、选主题、明观点。对工作中、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议论较多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和大家一起分析,提炼思想;对工作中复杂情况、矛盾焦点、难点环节,要帮助大家一起琢磨,筛选主题;对头脑中闪现的“思想火花”,学习中捕捉到的“人生哲理”,要引导大家借题发挥,展开联想,养成思考分析的习惯,激发写作灵感。
三是要多动笔头。局领导对上级的决策意图感受最直接,对会议精神把握最透彻,最具发言权。所以,领导干部自己要多练笔,勤写作,以自己的爱好和兴趣激发部下的写作动力,这样便会给单位带来“写作热”。
四是要常搞“反复”。反复就是对写成的文稿,如果不满意就“推倒重来”,或者删改增补,反复修改。这样自己不马虎,部下自然就会严格自律,起草材料就不会草率行事,
这样,公文质量便会大幅提高。
三、激励。激励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在激励中应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信心激励。目前,基层工商局许多同志对写材料有一些偏见。有的认为深不可测,难以驾驭,对从事这一工作有恐惧感;有的认为没啥可学,感到公文写作是“小儿科”,东抄西摘,没多少深奥的东西,既看不上,又写不来;还有的是不想学,觉的政务工作是苦差事,既清苦又没啥出息,不愿为此劳神费力。因此,我们准格尔旗工商局党组端正了政务写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使他们变“不愿写”为“我要写”。
二是奖励机制。我们局领导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以良好的激励措施激发部下的写作动力,该提拔的提拔,今年我们将原来的政务副主任提拔成办公室主任,将来仅一年多,政务工作表现突出的秘书提拔成政务副主任。该宣扬的宣扬,该重奖的重奖,我们为激发政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先后制定下发了《准旗工商局政务信息奖励办法》和《准旗工商局对外宣传奖励办法》。我们这样做,目的就是不让干活的受气,不让能干的吃亏,不让老实的受欺。
三是关怀机制。在工作中,我们局领导满腔热情的关心体贴部下,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个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使部下产生“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心理,用勤恳的工作回报领导的关心和厚爱。
四、督导。督导就是采取目标引导、任务加压、帮带提
高等方式,帮助部下内增动力,外加压力。具体地说,就是局领导要担负起对部下的写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的责任。
一是要早计划。根据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和任务要求,局领导对各股,办,所,协会提出不同的写作要求,制定出政务学习与写作计划,进行恰当合理的目标引导。
二是要勤讲评。对部下撰写文字材料,领导干部在检查把关的基础上,让大家去评判,欣赏,去当考官和观众,这样让大家有目共“赏”,让写作基础好的同志感到永不满足,差的同志自愧难当,知耻而后勇,自觉提高写作水平。
三是要多逼压。“苦笔头才有硬功夫。”对写作人才的培养,就是要“嫩肩膀挑重担”,经常布臵任务,提出要求,鼓励其大胆练笔,常放“单飞”,这样便会“不逼不成才,一逼成秀才”。
四是要常帮带。从事写作的同志和其他人一样,会暴露出一些不良的违规违纪苗头。对此,局领导不能“护犊子”,容不得批评,也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一定要摒弃私心杂念,及时对其谈话诫勉甚至惩罚,该批评的批评,该提醒的提醒,该处理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这样,才体现出对人才的真正关心和爱护。
五、保障。保障,就是要创造出一定的环境条件,为部下进行公文写作提供便利。
一是要提供政治保障。撰写公文,需要了解领导的意图,领会上级精神,掌握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度,因此在不违背原则、不泄露机密的情况下,要让部下有浏览文件、旁听会议
的权利。
二是要提供资料保障。撰写材料、起草材料时,局领导要网开一面,给予特殊政策,让部下能够借阅到文电,看到有关资料,了解掌握一些相关信息。
三是要提供生活保障。当部下到基层调查研究,收集了解有关素材时,局领导要在交通工具和经费上提供便利。
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第2篇
一、政务信息工作的特点
要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 必须要了解政务信息工作的特点。政务信息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全局和整体看, 政务信息影响办公室的所有工作。可以说办公室的所有工作都开始于政务信息工作, 它是办公室的一个窗口。它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办公室的工作水平, 从一定意义上决定了为领导服务的质量和层次。二是一方面政务信息工作服务于办公室各项工作, 为工作提供信息资料, 另一方面政务信息工作又制约了办公室各项工作, 办公室工作非常依赖政务信息工作, 一旦失去它很多工作不能开展。三是政务信息工作可以说是领导的一个参谋, 一个助手, 政务信息是领导每天必看的内容, 没有它领导无法作决策。
二、政务信息工作的作用
要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 必须了解政务信息工作的作用。政务信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务信息是沟通领导与市场的重要渠道。市场上出现了的变化, 通过政务信息工作, 领导能够及时掌握。二是政务信息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领导在做出一项决策前, 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 这是信息工作的主要内容。三是政务信息是领导工作的重要手段。政务信息工作不仅是收集信息, 也要传递信息。信息往往具有引导作用, 是领导工作的重要手段。
三、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的要点
(一) 把握重点信息。办公室信息政务工作要收集大量的信息, 但不是盲目地收集信息, 要把握重点信息。在工作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时期, 工作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领导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不同。根据领导在实际工作的特点和需要, 一定要为领导提供重点的政务信息, 方便领导作出科学的决策。政务信息对领导的工作具有指导性, 重点信息能够让领导把握工作的重点。反映市场变化、反映群众呼声、反映问题所在等信息都是重点信息。领导掌握这些信息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 为企业的发展作出正确的决策。重点信息要紧扣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 提高信息质量。提高信息质量是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关键。信息质量就是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向领导提供的各种信息必须是经过核实后的事实, 不能有任何虚假成分。领导只有掌握了准确、真实的政务信息, 才能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如果领导获得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依靠这些信息开展工作时肯定会出现失误, 决策失误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政务信息工作必须保证信息的质量, 这就要求工作人员,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不道听途说, 不隐瞒事实, 收集的数据是准确的, 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必要时还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加工, 去粗取精, 去伪存真, 提高信息的质量。现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获取信息的竞争, 信息质量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
(三) 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 必须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经济市场瞬息万变, 不断出现新的情况、新的事件和新的问题。信息工作要与时俱进, 第一时间掌握市场信息, 把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领导, 让领导第一时间了解市场变化, 及时作出应对市场变化的决策。时效性是信息的重要价值。如果信息是过时的, 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 这样的信息是没有价值的。信息出现以后, 肯定会有其他企业掌握了这一信息并作出了相应决策, 导致市场又出现新的变化。这时候领导掌握信息是没有用的, 即使作出了一定决策, 也落后于市场, 落后于其他企业, 使企业处在被动发展的局面。处理紧急事件, 获取紧急性, 这也是保证信息时效性的重要体现。企业发展不可能一直是一帆风顺的, 总会遇到一些紧急事件, 进行危机公关, 这时候就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把有利于处理事件的紧急信息传达给领导者, 方便领导者处理紧急事件。
四、结语
综上所述, 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应该从把握重点信息、提高信息质量、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等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摘要:办公室工作的一个核心就是政务信息工作, 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介绍了政务信息工作的特点和作用, 分析了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的要点。
关键词: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虞.关于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4 (24) :291.
[2] 周生文.浅谈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J].办公室业务, 2003 (05) :34~35.
[3] 张海燕.浅谈如何做好办公室信息工作[J].办公室业务, 2013 (24) :55.
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第3篇
一、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
选题是政务信息采写的第一步, 也是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企业日常运行中, 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都会有许多动态信息, 如何才能做到从海量信息中选对题、选好题呢?这就需要信息秘书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 对上, 全面了解行业发展趋势, 吃深吃透上级最新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对下, 深入了解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基层一线最新动态, 紧紧围绕领导希望关注的和应当关注的重点, 有针对性地关注部分领域的动态信息, 精心选取信息主题, 为一篇优质的政务信息稿件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求真务实为基本点
真实是政务信息的生命。信息秘书应始终以真实为基本原则, 保证写作过程实事求是, 切忌为博人眼球而夸大事实、弄虚作假。同时信息秘书还需要提升对基础材料的鉴别能力。有时其他部门或基层单位提报的基础材料, 由于失误等原因, 会存在不准确的内容, 比如部分数据明显不符合一般规律, 这就需要信息秘书凭借对各岗位工作的充分了解, 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认真调查求证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充分确保稿件的真实性。精简务实是政务信息的基本文风要求。政务信息不同于其他文体, 不需要华丽辞藻和过分修饰, 其关键在于用准确严谨、简明扼要的语言阐述事实。因此, 采写政务信息稿件时, 需要信息秘书抓住主要事实和关键问题, 力求以最精练的语言对事件或问题进行准确描述, 避免长篇大论。
三、以迅速及时为关键点
政务信息稿件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任何政务信息的价值是随着时间递减的。比如, 当气象部门发出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时, 经营烟叶的基层单位都会迅速深入烟田, 帮助烟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这时就需要信息秘书及时报送各单位防灾工作开展情况, 便于上级及时掌握一线动态, 从而有针对性地调度相关环节, 充分保障烟农利益。如果灾后再报送该类信息, 其参考价值就大大减弱了。因此, 在日常信息工作中, 尤其是对于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信息秘书应以“争分夺秒”的心态, 及时采写并上报政务信息稿件。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敏锐性, 时刻关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 便于捕捉最新动态并发掘有价值的政务信息。其次, 要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 能够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稿件, 同时完成必要的审核校对程序, 第一时间向上级提报, 充分确保政务信息稿件新鲜度。
四、以提升质量为着力点
政务信息稿件质量直接影响对领导决策的参考价值。这就要求信息秘书在提升信息稿件质量上下功夫, 不断总结经验、查摆不足, 探索改进工作方法, 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比如注重汇总提炼, 面对各单位部门提报上来的零散政务信息, 要首先进行汇总, 做到化零为整, 再对材料去粗取精, 提炼总结其中的规律、本质等, 便于领导既能掌握面上情况, 也能了解深层问题。又比如要注重持续跟踪。要从领导的角度出发, 时刻关注重点工作和热点工作, 对于某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持续追踪, 从动员部署、推进过程、工作亮点、阶段性成果等进行全程报道, 连续反映工作动态, 从而帮助领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再比如要注重深度挖掘, 有时办公室收集到的基础材料会比较肤浅, 材料往往只介绍了事件表面现象, 缺少深度提炼和剖析, 这就要求信息秘书不能拘泥于材料本身, 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充分挖掘工作亮点和问题本质, 写出更有参考价值的信息稿件。
五、以促进工作为落脚点
归根结底, 政务信息工作的目标在于促进工作, 推动企业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 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引导性。一方面, 政务信息除了实现下情上传, 还兼具上情下达的任务。当上级作出最新决策部署时, 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往往难以短时间内吃透精神实质, 这时信息秘书应借助政务信息这一载体, 深入、准确地阐释上级精神, 便于基层一线准确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另一方面, 当前, 大部分国有企业借助内部网站等发布政务信息, 因此, 政务信息工作具有交流经验的作用。报道某项工作的经验做法, 可以促使其他单位部门学习借鉴, 促进工作水平提升;报道某项工作存在的问题, 可以促使其他单位部门引以为戒, 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因此, 信息秘书应针对企业当前重点推进的工作, 积极报送并发布相关信息, 为全局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摘要:政务信息, 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担着辅助领导决策, 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重要职能。笔者结合国有企业办公室工作经历, 浅谈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并对如何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总结了五点经验。
关键词:政务信息工作,办公室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秘书工作的风范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摆脱贫困.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0 (3) .
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第4篇
近年来, 五大连池市政府办公室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始终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促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 通过完善组织机构, 加强队伍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 提高工作质量等举措, 使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多次被省政府办公厅、黑河市政府办公室评为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 多名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被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 我办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黑河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要报》以及省、黑河市政务信息网采用的政务信息达400余条, 在黑河市政府办公室单项目标考核中, 信息工作获得黑河市第一名。政务信息工作能够取得良好成绩, 归纳起来, 主要是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队伍建设, 形成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支优秀的信息员队伍是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的首要条件。我们始终把信息工作作为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 将信息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市政府要求, 我们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 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 办公室综合秘书、督办秘书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组织, 负责信息工作的推进落实。每月都召开工作小组会议, 紧紧围绕“服务上级、服务领导、服务决策”的目标, 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同时, 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也为我们做好信息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政府主要领导每天都关注省、黑河市及我市政务信息载体发布的重要信息, 关注全省、全市工作动态, 并经常就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提出信息工作的重点, 指出存在的问题, 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市政府在信息工作方面还给予了必要的物力和财力支持, 为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注重学习培训, 提高了信息工作质量
加强信息工作人员培训, 是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我们围绕实现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两个提高, 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在内容上, 重点抓好“三学”:一是学理论强基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 全面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增强信息写作的理论功底。二是学领导增才干。深刻领会各级领导在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深思多悟, 准确把握领导的思路。三是学同事补不足。办公室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砥砺, 见贤思齐, 共同提高。在方式上, 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辅导学习与全员讨论相结合。我们特别注重办公室全体政务工作人员的交流学习, 由优秀信息员定期交流写作体会, 讨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通过个人思考和集体讨论来不断提高信息内涵, 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促进的目的。对新调入办公室的干部, 要求从写信息入手, 锻炼文字写作能力。通过学习培训, 定期交流, 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都有明显提高, 重视政务信息写作的工作氛围更加浓郁。同时, 我们十分注重政务信息工作质量, 通过与部门沟通确认, 办公室领导层层把关后, 方可上报, 宁可少报送一两条信息, 也要从源头上保证发布的信息质量, 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
三、注重制度建设, 健全了政务信息工作机制
良好的工作制度, 是促进工作规范化的保障, 为了建立有效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我们制定了《信息调研奖励办法》, 探索建立了任务分解制、业务交流制、定期通报制、督促检查制、考核奖惩制等工作制度。每年年初就把信息采写报送任务落实到股室, 责任到人, 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要求每名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年度被上级采用信息经核算总分不低于100分;定期开展信息交流会议, 总结经验, 提升业务, 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为突出重点、抓住热点、把握难点, 结合全市经济工作任务, 每季度都下发《信息报送要点》, 增强了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工作的指导性;信息报送情况每月通报, 发送到市长、副市长及办公室各组办, 对于报送进度慢, 数量少的工作人员, 信息股会进行督办, 要求限时补课, 确保工作进展平衡;坚持政务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对于超额完成年度信息上报任务的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于未完成任务的, 除了通报批评以外, 还不予评先评优, 从而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
四、注重把握重点, 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我们努力把握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点。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信息股围绕省、黑河市和我市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 明确工作重点, 制定工作计划、印发报送要点, 加强横向联系, 掌握报送情况, 严格进行把关, 把握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力求时效性, 确保真实性。在信息的报送内容上, 一方面, 我们突出阶段性重点工作, 紧跟实效。比如, 第一季度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举措、备春耕生产、森林防火等内容, 第二季度, 围绕重点项目建设, 田间管理等内容上报信息;另一方面, 我们紧跟领导关注, 强化经济建设和民生领域信息的报送, 比如,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改善、深化改革等等。通过及时、准确的信息报送工作, 使领导了解掌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 为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从而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摘要:本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 介绍了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成功经验, 为相关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
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第5篇
一、思想认识必须要端正,把“以群众为本”的理念树牢。
党员干部要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首先要回答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以群众为本”作为基点和归宿,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更好地为人民代言、为群众谋利,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一是要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形式主义特指一种腐朽工作作风,表现为文山会海、拉大旗喊口号,表面文章锦绣,内里败絮一团。形式主义者假话连篇,空话横飞,出花点子,用虚套子,势必脱离群众。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根除形式主义,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抵制“官僚主义”。当前,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有四点:一是等级观念深重,对上卑躬屈膝,对下颐指气使;二是威风八面,爱讲排场,不以脱离群众为耻,反以高高在上为荣;三是养尊处优,人浮于事;四是夸夸其谈,盲目蛮干。我们必须自觉抵制官僚主义,真正把“权为民所用”落实在行动上。三是要端正价值追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极少数党员干部动摇了理想信念,忘记了优良传统,攀比吃喝玩乐,沉迷轻歌曼舞,将大好年华虚度在物质追逐中。如果我们以物质享受为价值追求,必然要与民争利,岂能不脱离群众?只有自觉拒绝享乐主义,放下身段,尊重群众,才能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四是要发扬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党员干部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社会角色,必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靡铺张为耻。奢靡之风是走向腐败深渊的第一步,一些高官的落马就是最好的见证,这种风气不但会使群众与我们拉开距离,还会诱使不法分子对我们发动“糖衣炮弹”袭击,陡然增加腐败案件发生的风险。
二、调查研究必须要深入,把“拜群众为师”的心态摆正。
党员干部要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还要回答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蕴藏着无穷的智慧,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必须深入到群众中去调研,了解群众所思所想。习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大问题”。党员干部要注意摆正“拜群众为师”的心态,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是要明白“弯下身子”破坏不了形象。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坐在车里察民情,会议室里搞调研”的现象,真正“沉”下身心,摸清群众脉搏。“涉浅水者见鱼虾,入深海中得蛟龙”,我们必须带着感情、扛着责任深入群众中调研,零距离才能换来“心连心”,弯下身方可赢得“鱼水情”。二是要明白“问计群众”影响不了身份。党员干部通常都有一定的成功经验,但如果不思进取、固步自封,经验就会变成包袱。当前,形势发展千变万化,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旧船票”难以登上“新客船”,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从“问计群众”中汲取营养,这是丰富和提升自己素质能力的源头活水。三是要明白“知错就改”丢不了面子。“群众利益无小事”,调研的落脚点是要弄清楚群众最盼望解决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归纳梳理,科学研判,努力创造条件解决。我们必须防止调研工作只“调”不“研”,勇于正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善待批评和接受不同意见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对无法办到的事,不开“空头支票”,在为群众服务的实践中树立党员干部的形象和威信。
三、回应期盼必须要主动,把“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做实。
党员干部要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关键要回答解决好“服务谁”的问题。党员干部的职责就是踏实做好一件件服务国家利益、服务群众需求的工作。当前,如何扎实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我认为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 群众是否有安全感,是否幸福,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直接检验了我们的工作成效。“为群众服务”的事业无法“一劳永逸”,需要持之以恒,需要党员干部带头,需要全体党员共同努力。二是要把关心党员作为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当前,各级党组织硬件设施得到长足改善,人才队伍建设显得更为紧迫,先进的设备需要高素质的人操作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党员干部是“为群众服务”的实践主体,党员精神面貌是否良好、学习氛围是否浓厚会直接影响整个党组织的凝聚力,最终会体现在群众满意度上,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是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抓紧抓好。三是要善于从问题中改进工作,热情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群众工作,必须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作为本质要求。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反映群众意愿、关注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对不正确意见要善于引导,对过激情绪要善于化解,善于从群众的牢骚中反思我们的工作。言路畅通,矛盾就少,人心就顺,党员干部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
四、解决问题必须要见效,把“替群众掌权”的防线固强。
如何做好政务服务工作范文第6篇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
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
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
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
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
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
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
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
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 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
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
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
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
(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 (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
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
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
(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 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
1、标的;
(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 (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3、质量:
(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
(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
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 (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
7、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
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为。
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
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使馆、对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律师行、行业协会、合作过的伙伴等,了解其是否讲信用,有无支付能力和财产担保等。
五、合同原件的保管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合同原件保管期限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因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对于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德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六、重大合同:重点审核和管理。
1、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
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
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
2、重大合同签订之前,应派遣考察团进行考察:
考察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
考察内容:
1) 对对方的各类证件、资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2) 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 3) 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 4) 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
5) 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
6) 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3、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
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宋安成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拉动消费需求。房地产同时也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的开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的筹集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依赖过高的特点已成为资金筹措的瓶颈。根据当前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紧缩的宏观政策,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5%。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来说,他们融资的渠道比较多,比如发行债券或股票、信用贷款等,而对于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除了银行贷款之外,它们广泛采用房屋预售、施工单位垫资和民间借贷这三种直接融资模式。在此,笔者根据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的经验,与各位读者分享一下这三种直接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
工程垫资融资方式法律风险分析 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
就工程垫资而言,国家相关部委是明令禁止的,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更是三令五申禁止垫资施工。1996年6月,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规定,建设方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施工单位也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手段承揽工程。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而最高院的态度则完全不同,其司法解释明确垫资行为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否通过施工单位垫资方式进行融资?在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从法律上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融资,实际上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即西方传统法律世界中的经典法谚 “法无禁止即自由” 。当然,这里的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从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看,对于垫资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从司法层面角度来说,其是参照法律、行政法规来判案的,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的禁止尾部下,不可能认定垫资行为违法,甚至无效。对于各部委的禁止性规定,实际上属于广义法律中的部门规章,按照合同法关于认定合同无效应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的规定,最高院司法解释认定垫资行为是有效行为,是合理合法的。有的开发商担心,如果通过垫资方式进行融资,会不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项目不能办理竣工备案和房屋销售中的其它行政审批,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遇到过因为垫资而导致行政处罚或影响房屋销售的情况。原因有二:一是部门规章无权直接设定行政处罚条款,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又没有直接的依据;二是垫资是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行为,如果二者“相安无事”,行政主管部门很难直接进行行政处罚,不予办理相关销售审批备案等行为更无可能性。另外,在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工程贷资行为,一般指在项目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借款给建设单位,用于工程施工之外进行支付土地出让金或用于其它用途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按照企业间借贷处理,具体后文再作论述。
商品房预售款收入融资法律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除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导致商品房预售实际上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据统计,目前开发资金的来源中,约40%为预售获得的资金。目前预售价格比现售价约低10%-15%。而一些购房者在接受调查时也表示,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存在价格优势,这也是预售制度为一部分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通过房地产预售方式进行融资是一种合法的融资方式,使用这一方式得到的融资资金,一般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项目本身,而不能用于其它项目或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等,所以,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了解国家、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售款的监管制度。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该法律条文笼统地规定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用途,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权限、法律责任等。如果开发商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消费者的利益将得不到保护。因此,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制度对于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来说意义昭然。虽然在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对预售款的监管也做了规定,但是,一方面因为立法阶位不高,只是部门规章,在具体行政管理措施方面,没有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支撑法律强制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该《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仅仅是复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对预售款的监管也只作了授权性规定,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而没有更明确具体、更强硬的专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从各地的规定来看,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4年《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施行后,由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设在广州市国土房管理局中介管理所)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监管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商品房在境内预售,预售款应由开发经营企业委托监管银行代收,且预售款必须按该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进度分期收取。监控银行须配合监管小组做好预售款的监管工作,凡在银行开设监控账号并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预售人,其预购人的首期款必须直接存入监控账号内,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也必须划入监控账号内。上海市对这一问题也做了类似规定: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收取的预售款在竣工前,按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该预售商品房项目的有关工程建设,并接受监管银行的监督。开发经营企业发生违反专款专用行为的,监管银行有权提出监管质询,或采取拒付预售款,直至冻结全部预售款等措施。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各地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问题,合理使用预售资金,是避免出现通过预售进行融资法律风险的最主要的方式。
从各地商品房预售融资的实际情况看,存在一种以未达到预售条件的“预售”来融资的情况,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不甚规范的
二、三线城市,这种融资方式使用的相当广泛。从法律上来讲,这种“预售”融资风险较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这种“卖图纸”的预售行为,一旦购房人要解除预售合同起诉,且起诉时开发商又未达到预售条件,开发商会面临退还房款的情况。时下,正值国家房地产的调控的敏感时期,房屋价格下行通道已经打开,对未取得预售许可且开始“预售”的房产,会面临较大的合同解除风险,而使得开发商的融资目的不能实现。
民间贷款方式融资的形式及法律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其借款对象有个人和企业,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从个人借款与从企业借款在法律上有不同的效力,在此,本律师分别说明: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合同法》生效后,对企业间借款问题有了不同的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由此,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看,没有规定企业间借款无效,仅凭中国人民银行的《借款通则》的规定不能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故不能当然地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生效后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是有效的法律行为。所以,对于企业间借款这一融资行为,出借方想拿回借款,只要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作为借款方的房地产企业就要归还借款。由于对合同的无效双方均有责任,一般不会要求房地产企业承担利息或其它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保护出借人本金,向借款人收缴相当于银行贷款的利息”之规定,保护出借人本金,向借款人收缴相当于银行贷款的利息。此处理结果对借款方来说相当于向银行借款后的结果,而对出借方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处罚,而司法实践法院收缴借款人利息的作法也极少。
如果开发商从自然人处借款,属于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同时,该司法解释又明确了几种无效的企业与个人的借款行为: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中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但是,开发商通过吸收民间借款方式进行融资,有一条非常难控制的“高压线”。按照我国现行《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是出售返租式商铺行为、将达不到预售条件的房屋进行预售集资等。实践中上述行为都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刑事司法实践来看,针对这一情况,只有在房地产项目无法开发下去,开发商长期不能归还融资的民间资本时才会爆发。从这一法律条文来看,任何从民间筹集资本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如不能按期归还,都存在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市场受政府的政策影响较大,项目开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一旦项目成为“烂尾楼”,通过民间筹集资本的民间借贷融资不能及时归还的,开发商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这一类案例,在浙江南部及福建有些地区已经屡见不鲜。
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2010-09-11 20:50:34| 分类: 公司法律顾问 | 标签:上海公司法律顾问 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问 上海浦东公司律师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企业商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容,也是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内容,根据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的实务经验,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内容:
一、建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规章。
企业商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企业的长效机制,就必须把合同风险防范纳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之中,规范销售部门、业务部门在合同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如《合同文本保管办法》、《合同用印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等。--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二、收集、整理合同法律指南。
这项工作可以交给企业的法律顾问或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标准等收集整理,汇编成册,用以指导企业日常的合同行为。--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三、不定期培训相关人员。 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比较强,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企业可聘请专业律师对相关人员不定期举行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专业队伍。--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四、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企业对外签订商事交易合同,依法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未经企业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商事合同,其中也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领导人。但实践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对外签订商事合同的情况并不多,主要是委托代理人进行。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建立起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发放授权委托书,一事一用,或者在一定时间内可多次使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编号等内容都需要具体明确。对于销售人员离职的,还应及时要求其交还未使用的授权委托书,以免日后发生表见代理的情形,使企业白白承担法律责任。
五、合同专用章管理。
不少企业在对外签订商事合同时使用合同专用章,也有直接使用公章的,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讲,使用合同专用章的风险更小。印章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应当认真登记;合同专用章的遗失补刻与交还程序;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处罚措施等。--上海浦东
公司法律顾问
六、合同文本管理。
企业的常用合同文本,应当聘请律师将其事先起草印制好,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修改,如买卖合同、加工合同等,对于一事一用的重要合同,也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以便能够充分考虑和保护己方的权益。在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时,一定要将文本交顾问律师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问
七、合同履行管理。
主要是保证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并履行随附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在遇到合同约定不明确而影响履行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审查合同主体、内容的变更;依法行使抗辩权,依法催款,中断诉讼时效;办理债务转移和委托收款事项。--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八、合同纠纷处理。
强化合同风险防范可有效避免合同纠纷,但并不能完全排除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首先应由业务部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协商不成需要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及时移交专业律师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
的权益。
九、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依法签订后,承办人员应将正本上交合同管理人员,自留副本复印件使用,对生效的合同应逐一编号登记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文本都要归在一起,如合同附件,双方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的打印稿,送货、运货、提货、收货、验货的凭证,货款发票复印件,产品样品或鉴定报告等。--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
问
十、避免合同修改所带来的风险。
尽管合同在签订时不存在法律风险,或者存在的法律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或变更合同内容,可能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必须有效规范和控制合同的修改程序,将合同修改与合同签订同样对待,避免合同修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上海浦东公司法律顾问
十一、强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管理。
合同在签订后为了细化或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企业往往再签合同险件,而合同附件也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甚至效力高于主合同。企业在合同实务中往往重视主合同,轻视合同附件,就会造成潜在的法律风险。故应强化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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