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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91

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导读: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巨系统,承载着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诸多元素,其运行是否高效、顺畅,其发展是否平衡、可续,离不开精细化的过程管理和市场化的理性运作。时下的不少城市,因管理粗放、随意而使公共行政低效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现代城市运行的不二选择理应也只能是:基于过程精细与市场理性的可持续的科学管理。

现代城市,作为人类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地域性经济与社会文明的高地和独特载体,其科学的管理,理当是一种范式化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不仅应基于平等、公正、科学和法理的公共理性;也应依托包括政府、市场,乃至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多方参与、多元协同的平衡体制;更应建构可持续视野下适应、适合、适度的过程精细与市场理性的长效运作机制。

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巨系统,承载着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诸多元素,其运行的是否高效、顺畅,其发展的是否平衡、可续,离不开精细化的过程管理和市场化的理性运作。

所谓精细化管理,是一种通过规则的系统化、规范化、细分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手段,使组织管理中的各单元精准、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的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范式。精细化管理的精髓是精准和细化:所谓“精”,就是省却一切对于搞好管理不必要的消耗,包括时间、空间、程序、人力、资源等;所谓“准”,就是在管理流程中尽可能做到时间适宜、空间适合、程序适当、人力适用、资源适量;所谓“细”,就是管理环节的细致分类,做到不交叉、不脱节、不重叠、不遗漏、不干扰、不排斥。精细化管理的特征是:以过程准确决定结果完美,以流程优化决定目标理想,以精准消耗实现高效产出,以精确管理保障品质优良。在坚持过程精准、细致的同时,适当、适时、适度地融入必要的灵活性,因为“管理的成功取决于精准与灵活的统一、决策与执行的合力”。

具体而言,城市管理精细化就是把复杂变简单、使杂乱变有序、让随意变规范,包括:管理细化——空间、时间、责任、衔接的精细安排和科学协调;管理量化——制度上的程序与标准的规定,监督中的动态与静态的比对,考核里的过程与结果的印证;流程优化——流程设立的精细、简洁、明晰、可行,流程执行的规范、负责、按时、准确,流程保障的遵章、严格、动态、全程;标准精细——避免描述的语言模糊,强化内容的针对、精准,确保标准的量化、可靠,做到标准面前的人人平等、职责分明;系统协同——确立管理的系统节点,明晰管理的不同责任,提出协同的时间、数量、地点和质量要求,实行分工分家、奖罚分明的评估考核。

任何一种事物推演的结果,都是由每一个实现环节和过程决定的,环节和过程的每一点微小差别,决定着结果的重大差异。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就是以每一个实现环节、每一步具体过程的准确无误,确保管理结果的完美无缺。

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可以使资源配置最优化、资源消耗最少化、资源享用公平化;可以使城市运行高效、平稳、可持续,使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佳化;也可以规避管理不细导致的公权、职责、利益不明,决策、执行、监督不分,人治、法治、德治不清。

然而,决定城市发展的成败,除了以管理精细规避因粗放而导致的过度消耗、过分懈怠,还需要充分发掘市场的内生效应,即:用城市管理市场化的长效运作,增强城市管理者的进取动力,发挥市场机制的固有推力,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

城市管理的市场化长效运作,是由城市作为阶段性经济与社会综合体的性质决定的,它应具有独特的市场理性内涵,即:政府依照民主、政治程序,科学设定社会需要的公共目标,通过发掘和统筹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发挥和利用自身、市场、社会第三方及公众的作用与能力,组织进行公共产品的生产、供给与合理消费。这种管理融入了“依法”、“人本”、“规范”、“一体”与“信息”五大理念,也意味着政府将严格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扮演掌舵、担责、服务、组织的角色;同时,政府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可能,建构市场规则、确定数量质量、组织市场供给、引导市场消费、规范市场行为,并以市场规避政府自身失灵,用法制防范市场盲目失序。

科学的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具体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结果的市场化,即由市场化的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运作,解决市场化的外部性局限问题;二是过程的市场化,即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用市场化民主征求或听证方式进行公共服务的重要决策,并通过信息服务、协调服务,节约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的综合交易成本,减少市场化运作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破解可能产生的管理障碍和社会矛盾,增强市场化运作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提升市场竞争的整体合力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着重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杠杆调节作用。其关键,是以科学的方式、合理的机制、公平的规则,调动国有单位、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社会个人协助政府参与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积极性,并在完全的市场竞争中遏制权力的寻租,在问责机制的监督下完成公共物品的公平供给,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提高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现代城市在给人们带来极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享受的同时,也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非同寻常的生存与发展风险。因此,现代城市管理既要防止过度的擅权化的粗放式行政干预,也要警惕盲目的去行政化、非理性的市场崇拜。因为,前者将使管理趋于僵化、市场失去活力、工作效率低下,从而阻碍城市快速发展;后者则会令正常管理失序、主体市场失控、整体工作失败,从而影响城市的有序推进。

时下的不少城市,因管理粗放、随意而使公共行政低效的现象比比皆是,诸如决断的失策失误、管控的越位缺位、执法的变相变形、办事的推诿扯皮、行政的铺张浪费。同时,因非理性市场盲从导致的公共责任旁落也屡见不鲜,包括市场的局部缺失、部分过度、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监督不力、保障不足。所以,现代城市运行必须与不二的选择理应也只能是:基于过程精细与市场理性的可持续的科学管理。

■责任编辑:张 炜

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还是合一,会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这既要考量外生交易费用,更要考量内生交易费用。若定位会计制度为增长模式、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就意味着会计分工制度带来了内生性制度收益,而定位会计制度为分配规则、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就不具有内生性收益效应。、美国准则制定机构FASB认为SFAS109产生的效益大于成本,FASB对SFAS109的交易费用评价具有启示价值。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采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这种会计制度安排除了理论检验,其最终的制度效率依然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相关经济变量来加以验证~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

文献标识码:A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经济学原理

分工经济学理论经历了从占典学派到新兴古典学派的演进。亚当·斯密是最早较为系统论述分工问题的,亚当·斯密将劳动视为财富或价值的源泉,他认为,劳动生产力的最大改进,以及在劳动生产力指向或应用的任何地方所体现的技能、熟练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是劳动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马歇尔等新古典经济学撇开了占典经济学的分工理论,走向了求内点解——内点均衡的边际分析方向。而当代新兴古典经济学重新继承了亚当·斯密的理论,其代表杨小凯认为,在亚当·斯密那里,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而分工和专业化实则是一个经济组织问题,这是内生比较优势的观点,李嘉图则是强调外生比较优势(资源禀赋)。杨小凯认为,分工带来的好处与代价是分工经济即专业化经济,分工经济适用的是角点分析方法,可以解释边际分析学派小能解释的古典经济的发展问题:为什么在生产函数和资源禀赋不变的情况下,分工水平的提高能提高综合生产力。

亚当·斯密的古典分工理论已经涉及现代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易费用问题,他认为,人与人生产力的差别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科斯在阐述企业的性质时,运用马歇尔的边际替代概念,对市场价格机制产生的成本与组织成本进行分析,以确定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科斯的“市场价格机制成本与组织成本”属于交易费川范畴,他在阐述社会成本问题时,扩展了交易费用的内涵,认为产权界定受产权界定成本制约,在外部性的解决上科斯坚持“社会总成本”的考量而不是私人成本的评价,也就是科斯一再强调的“社会总产出”或“总产值”“总效果”最大化。

新兴古典经济学明确地将交易费用划分为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巴塞尔在1985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交易费用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费用吗?”而此前,威廉姆森、诺斯等制度经济学家就指出机会主义、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行为引起的内生交易费用同外生交易费用的区别。杨小凯在阐述内生交易费用与分工演进问题时认为,外生交易费用是指杂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那些费用,不是决策导致的经济扭曲,人们在做决策之前都能看到它的大小,和决策产生的经济扭曲没有任何关系,如购买商品的交易费用、商品运输费用等就是外生交易费用,而内生交易费用是指决策扭曲带来的损失,或使资源配置背离帕累托最优的扭曲,内生交易费用就是实际均衡同帕累托最优的差额。根据新兴占典经济学理论,外生交易费用具有相对可计量性,与交易频次有关,因而是有限的,而内生交易费用本质上是一种扭曲,是由“决策及其选择的制度与合约安排所决定的”,内生交易费用是一种制度运转带来的扭曲——实际制度安排与最优制度安排的差额,具有不可直接计量性。

业当·斯密的古典分工理论主要涉及生产性的、技能操作层次上的分工效率与外生交易费用。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制度安排则是制度分工问题,既具有亚当·斯密古典生产性分工的特征,但又无法通过古典生产性分工理论及外生交易费用得到充分解释,必须结合制度运转费用——内生交易费用理论进行探讨。既要考虑分工,更要考虑制度运转,把分工与制度、外牛与内生交易费用综合起来考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作为会计制度安排,要注重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考量,否则很容易陷入表象认知,因为内生交易费用对制度效率的衡量更具有内在性与解释力,内牛交易费用更注重总体效果而不是局部、个别效果。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交易费用性质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观点

第一,操作成本。黄菊波、杨小舟认为,税法与会计的差异是可协调的,不应拉大税法与会计差异,以方便纳税与征管。应当让我们的会计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同时让税务人员把焦点放在贯彻税收政策和加强征收管理上,以减少两者不必要的烦琐的核算工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应当权衡成本与效益,两者分离后必然带来不小的操作成本。

第二,转换成本。盖地认为,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设置中,方法的改革必须考虑改革的成本效益,随着所得税会计方法的演进,会计方法的技术难度不断提高,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在我国上千万的会计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还不多,对所得税会计方法的理解和掌握并不熟练,这必然加大制度的转换成本,包括设计调研成本、会计人员培训成本、账目调整成本、新准则适用期效率损失等。

第三,制度成本。周华等认为,会计制度的性质是民商法法律制度、财税制度与会计技术的融合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应进一步融合,而不是分离,实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的有效协作,全面采用税收法规决定会计制度的协作方式——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同一化模式,不宜提倡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会计造假和税收监管的困境与我国目前会计制度安排的不适当相关。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性质的深入探讨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应注重内生交易费用

以卜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交易费用表述中,操作成本考量应归属于外生交易费用,转换成本考量也主要归属外生交易费用,而制度成本考量主要包含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权衡。制度成本考量对我国会计制度安排提出了一个启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应重视制度性的内生交易费用研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费用,包括两个视角:从分工角度而言,分工必然产生外生交易费用;从制度运行角度而言,将会产生扭曲或总体上的不良制度后果——内生交易费用。因此,一项被选择的制度安排其产牛的总交易费用就等于伴随分工的外生交易费用与制度运转带来的扭曲性内生交易费用之和,最优制度选择的理论依据则是总交易费用最小的那个制度安排。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外生交易费用

应该区分不同性质的外生交易费用。从成本角度而言,有的外生交易费用是“变动成本”——操作性质的成本,如会计处理、纳税调整。有的外生交易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的“固定成本”——获得知识与技能的成本,如培训、学习税务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等,知识与技能一旦掌握了,具有重复使用的特征,随着知识与技能的重复使用,这些“固定成本”性质的外生交易费用会被“摊薄”,以致最终消失。有的外生交易费用从命题角度还有待于证实——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会带来税收监管成本这一命题是否成立,日前证据仍然不足。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外生交易费用来看,也验证了上述关于外牛交易费用往往具有有限性进而相对可以计量的结论。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内生交易费用与内生制度收益

内生交易费用与内生制度收益可以相互转化,表达出同一个命题:较多的内生交易费用意味着较少的内生性制度收益,较多的内生性制度收益意味着较少的内生交易费用。制度扭曲与内生性制度收益是对制度运转效率的不同表达,但具有相同的效率内涵。同其他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相似,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内生交易费用具有无限性,往往无法直接计量。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还是合一的制度扭曲到底产牛多大内生交易费用,取决于会计制度安排的性质。法德会计模式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是一种分配性的会计产权结构,英美会汁模式将财务会汁与税务会计分离,足一种牛产性即增长模式的会计产权结构。如果将会计制度安排视为一种分配规则,那么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将会带来制度扭曲,使内生交易费用较大。如果将会计制度安排视为一种增长模式,那么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将会产生制度扭曲,带来较大的制度费用,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则会产生较少的内生交易费用,或者带来更大的内生性制度收益。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评价

(一)美国准则制定机构FASB对SFAS109的交易费用评价。

1.FASB对SFAS109的效益与成本评价

FASB 对《SFAS109:所得税的会汁处理》这一准则的有关制定,于SFAS109的《附录A:结沦依据——效益和成本》中,分别在68、69、70、71、74段落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效益与成本给予了回答。如在68段落FASB指出:“委员会遵循某些规则,包括只有在生成信息的效益超过可预见成本时,才公布有关准则的这一规则,委员会致力于确定,它提出的准则将满足一个重大需要,而满足该准则所花费的成本,比较其他备选方案,足以证明与生成信息的总体效益相比是合理的。”在69段落FASB也认为:“所得税会计处理是一个影响大多数企业的普遍话题,对复杂的业务交易,必须在大量的、复杂的和不断变化的税收法律、原则和规定的背景下计算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要求增加了额外的复杂性。”在70段落,“意见书第11号公布于1967年,在会计文献巾陈述的批评和关注,以及在写给委员会、要水重新考虑意见书第11号的信件中,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会计处理要求的复杂性和采用这些要求产生的结果的相关性上”在71段落,“另一项批评指出,花费在处理这些要求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上的时间,与随后获得的信息的有用性相比较,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74段落,“委员会认为,本准则的要求会产生具有可理解性和相关性的结果,委员会还确信这些要求比意见书第11号或准则第96号的要求简单,务实的决策,诸如取消1991年6月FASB征求意见稿的提案,为小属于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可能会降低许多企业计算递延所得税的成本和复杂性,利用判断去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需要估价备抵,有时可能会比较复杂,但复杂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需要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所得税影响有一个合理的决策”。

2.FASB对SFAS109的效益与成本评价的启示

从美国准则制定机构FASB对SFAS109准则制定的表述可以看出,FASB对所得税会计处理准则的成本效益评价涵盖两个方而:会计处理成本——操作技术成本与会计信息质量效益——相关性效益。会计处理成本是外生交交易费用,而会计信息质量是内生性制度收益——内生交易费用的另一种表达。FASB坚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内生性制度收益足以抵消制度分工的外生性交易费用,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安排具有内生性制度收益优势。FASB对交易费用的评价对会计制度安排有两点重要启示,第一,FASB在制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准则时,也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外生性交易费用。第二,会计信息质量的内生性制度收益即内生交易费用是主观评价的结果——FASB的主观评价,由此可见,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往往决定会计制度安排的最终选择。

作为会计制度效率评价的重要参考变量,会计制度内生交易费用评价及其对会计制度选择的决定作川还可以从另一个典型事件中得到体现。1997年12月在美国会汁学会与美国FASB联合召开的“财务报告问题研讨会”上,包括美国投资管理研究会、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等在内的团体从多个角度讨论了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涵义及其影响,并评选出美国现有会计准则中5份最好的和5份最差的准则,而评选依据的标准——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标准毫无疑问不完全是经过客观经验验证的,1992年颁布的SFAS109理所当然没有被包涵在低质量会计准则之中,尽管FASB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效益与成本的评价有些主观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经济学评价

1.会计制度安排的经济学定位与交易费用评价的关联

如果将会计制度变迁视为增长模式的演化,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工同样会产牛专业化经济效应,这种分工不只是带来会计信息质量的改进,还会促使其他方面的增长。会计作为私人经营的资源投入,私人会计产权具有应然优先之序,会计制度从属于生产性结构,代表利益结构的会计制度结构以私人利益为导向。会计在履行私人经济职能的前提下承担社会经济职能,即以私人利益为主同时兼顾社会利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对私人最大化价值利用会计资源具有传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私人的经营效率、契约效率、市场交易效率,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理性引导社会资源配置,通过增进微观个体的私人利益,达到增加社会整体宏观效益。只有保证微观个体利益,才能实现宏观整体利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汁分离小仪提高了私人效率,凶而也改进了社会宏观效率。

因此,定位会计制度为增长模式、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就意味着会计分工制度带来了内生性制度收益,而定位会计制度为分配规则、实行财务会汁与税务会计合一,就不具有内生性收益效应。从经济学机会成本意义来看,合一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内生性制度收益效应,只具有外生交易费用节省优势,因此,选择分离的制度机会成本主要表现为外生交易费用——有限的、有界的、相对可计量成本。选择合一的制度机会成本是选择分离的制度收益,分离的制度安排具有内生性制度收益效应,因此,选择合一的制度成本主要表现为内生交易费用——无限的、无界的、相对不可计量的制度扭曲或制度运转损失。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经济学评价模型

利用博弈经济学“最大最小准则”或“最小最大支付”原理进行最终的角点决策。根据ν-i=Mina-i(maxniνi(ai,a-i)),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还是合一决策视为第i个人的对策,将两个机会成本——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视为博弈参与人的惩罚,则可以看到,第i个人选择分离对策还是合一对策取决于第i个人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既然外生交易费用是相对可计量的、相对确定的,如果第i个人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小于外生交易费用,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为最终的角点解,否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为最终的角点解。如果定位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从属于生产性会计制度安排,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高于外生交易费用,因而认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安排具有可选择性。

四、结论

第一,理性认知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制度的选择,首先取决于对会计制度安排性质的理论定位,然后是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在理论上,合一制度主要产生内生交易费用,分离制度主要是带来外生 交易费用,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往往决定最终的会计制度安排选择。外生交易费用往往是显性成本,容易引起制度选择者的“评价注意”,而制度扭曲成本即内生交易费用往往表现为隐性成本,容易被制度选择者忽视。因此,理性认识会计制度安排的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的特征及其实质,有助于提高会计制度安排的选择效率,避免陷入制度选择的“锁入效应”。

第二,内生交易费用仍然具有可检验性。内生交易费用是一种制度扭曲的运转后果,往往不可计量、不可分割,只能依靠整体、总量表现,内生交易费用的特征决定了其识别不可避免地具有主观性。因为任何成本相对某一人而言都存在主观价值判断,但从经验来看,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仍然具有可检验性。经济学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费用就是一种典型的内生交易费用,针对代理费用的检验问题,尤金指出,由于存在管理者市场和股票市场,管理者的行为受到了约束,代理费用得以降低,管理者市场通过对管理者“声誉”的评价而发挥作用,股票市场的存在,使得股东可以用脚投票的方式避免代理人带来的损失,同时引起股票价格跌落,又能间接评价出代理人的绩效。詹森与马克林证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可以反眏代理费用的多寡,从而股票市场是约束代理人行为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第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安排也具有可验证性。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等制度安排,其内生交易费用最终必定能通过一段适当时期或者较长时间的运行经验——主要是各种总量性的经济变量得到验证,从而证明制度安排的实际运转效率。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制度安排的内生交易费用或内生性制度收益也是如此,也必定能够通过经验进行检验。从世界范围看,美国的经济总量、私人组织(如公司)效率与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已有的会计制度安排具有检验的意义。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采纳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这种会计制度安排除了理论检验,其最终的制度效率——内生交易费用或内生性制度收益,依然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相关经济变量来加以验证。

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一种管理变革的创新思维。对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不能仅仅从技术层面强调“根本上重新思考”或“彻底改造”,应结合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等特点,分析信息技术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关系,从社会文化观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等层面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进行分析,并将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

关键词: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信息技术;社会文化;交易成本经济学

New Thinking for Accounting Process Reengineering

LIU Jie1,ZHUANG Ming-lai2

(1.School of Management,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2. Research Center for Accounting Development ,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Key words:accounting process reengineer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ocial cultur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20世纪90年代,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企业经营环境和运作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业务流程再造这种管理变革思想应运而生。企业业务流程再造的诞生引发了会计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探讨,但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绝大多数的研究成果仅从技术层面探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问题,对现有会计业务流程进行优化重组,实现业务流程再造的“帕累托最优”,而从社会文化观、交易成本经济学等角度研究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相对较少。有鉴于此,本文拟从社会文化、交易成本经济学等层面对这种管理变革思想进行探讨。

一、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的作用

信息技术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运用信息技术乃大势所趋。但问题在于,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如何应用信息技术使其发挥最大效用呢?这是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在其发展中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任何一个现代企业都要面临着三个基本要素,即人、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在没有梳理好会计业务流程的条件下应用信息技术只能使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适得其反。同样,没有正确定位人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的位置,盲目运用信息技术只能误入歧途。

自美国著名管理学家Michael Hammer & James Champy(1993)提出业务流程再造(BPR)以来,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就与信息技术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旧有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下,信息技术的应用效果不尽如人意,促使人们寻找发挥其效用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信息技术是业务流程再造的诱因,业务流程再造也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技术效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和业务流程的再造①。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信息技术的应用互为前提,互为基础。一方面,随着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不断深入,对企业信息系统不断提出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新的要求,促使信息技术的运用不断攀上新的高度;另一方面,通过面向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设计也驱动企业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因此,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过程中,不能片面强调信息技术的作用,那种仅仅期望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运用以及企业信息化的实施达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目的,是一种缺乏信息技术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互动的思维模式。

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可恰当地运用,但不能过高估计信息技术的作用。这是因为,严格来讲,信息技术只能理解为自然科学语言。必须看到社会经济现象和自然现象毕竟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经济学科中应用的有效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主要是基于,在社会经济系统中,人的因素居于主导地位,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并不像物质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等可以直接按照确定的规则直接纳入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去。人,作为社会人,甚至文化人,其知识、经验、能力和心理等因素,是极为复杂多变的,其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程度等直接关系着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成功与否。同时,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有赖于信息技术使用者根据其知识、经验、谋略等自身素质进行综合判断,使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发挥其最大效用。

美国著名的管理科学家达文波特(T.H.Davenport,1997)在其论述的信息生态学理论中指出,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的转化过程中,人的因素是一步比一步重要,深刻揭示了人在信息技术应用中的重大作用。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信息技术的应用虽可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会计业务流程中的管理问题,但不能过分夸大它的作用。在以人为主导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信息技术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工具来使用,应力求避免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过分夸大信息技术的作用,而忽略人、管理、业务流程等因素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的作用。

二、由技术层面转向技术与社会文化观相结合的再思考

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问题不是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而是融人、信息技术、管理和社会文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问题。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目的在于使会计信息的生产部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更加有用的会计信息。要使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首要问题就是必须以正确的社会文化为先导。社会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其中价值观是人类对客观事物深层次的认识,在整个社会文化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价值观反映了一个人的最终追求和判别是非的标准,并由此形成了特定的行为取向。一定社会环境下的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都是被一定的价值观所驱动。因此,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整个企业的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企业员工树立为企业和社会谋福利的价值观,就会通过特定形式表达出来,从而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抵制就会减少。

Neda Abdolvand et al(2008)通过测量准备状态以减少实施BPR的风险,引用了具有平等思想的领导、协同工作环境、高层管理者的委托、支持型的管理层、信息技术的运用和对业务流程再造的抵制等六项准备状态指标进行测量,其中前五项为正向指标。由Neda Abdolvand et al引用的指标我们可以看出具有平等思想的领导、协同工作环境、高层管理者的委托、支持型的管理层等几项指标是针对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提出来的,而这几项指标对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成功与否以及减少会计业务流程的抵制因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思想无论如何先进,如果它不以企业的员工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为基础,就不可能对整个企业的会计信息提供机制发挥任何实际作用。

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都通过“根本性”、“彻底性”、“显著性”三个关键词语对其加以诠释。R. B. Kaplan与L. Murdock(1992)认为“核心流程再设计指的是如何进行根本性的思考,对工作流程、决策、组织和信息系统以集成的方式同时进行再设计”。约翰逊(H. J. Johansson,1995)等人认为“企业流程再设计是指组织如何取得成本、周期、服务和质量彻底变革的手段,这需要许多工具与方法,它强调企业是一系列面向客户的核心流程的集合,而不是功能的集合”。学者运用“根本”和“彻底”两个词语主要是针对过去存在的因循守旧、想用修修补补的办法去解决问题的习惯。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见得都需要或者都可能使用激进的方式(王众托,2001)。这种“根本”和“彻底”的思想是基于“完全理性”与“最大化原则”的假设之下提出,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实践中并不一定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把企业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推向极端,从而阻碍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实践的发展。

对于外国先进管理理念的接受,企业应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文化与员工价值观,吸其精华,去其糟粕。现代管理大师西蒙教授提出的以“有限理性”与“令人满意”准则取代微观经济学原理奉行的“完全理性”与“最大化原则”,是其决策理论的核心理论。其优越性,诚如西蒙教授所说:“我认为,我提出的‘寻求满意的人’这一模型同那种‘寻求最优的人’的古典概念相比,在有关经济行业的经验研究中获得了多得多的支持”②。当前,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允许所有企业都遵循这种彻底式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完全摒弃现有价值法下的会计业务流程,而大踏步地采用事项法的会计业务流程。企业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以现有企业文化、员工价值观以及整体员工素质为基础。

社会文化观是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思想的核心和灵魂。应用任何先进的管理思想,如果没有正确的社会文化观作为指导,将无法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效果,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思想也不例外。不能单靠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思想,还必须深入研究它的社会文化层面,实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研究的技术观与社会文化观相结合,实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文化和员工价值观的合理结合,以企业文化和员工价值观为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背景。

三、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再思考

交易成本经济学发端于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企业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并运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释。后来的许多学者沿着交易成本学说的思路对传统的产业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企业理论和跨国公司行为理论等进行了广泛研究,最终形成了在经济学界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易成本经济学派。在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基本理论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进行研究之际,我们首先应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就是企业是否有必要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其次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结果是否一定是否定价值法会计信息系统,而采用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

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会计和组织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制度现象,而且只能通过“制度安排”来解决经济与管理问题。这种制度安排就是企业层级及其对应的行政权威的建立、使用和运行(Miller,1992)。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会计这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向会计信息使用者以更加直接、快捷的方式提供会计信息,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的提供成本低廉。因此,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有必要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后的会计信息提供成本与再造前的会计信息提供成本以及收益进行比较分析。会计业务流程的再造也应考虑再造后的会计业务流程是否对所有企业适用,若再造后的会计信息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则应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反之企业不能削足适履,为满足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而盲目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企业只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

对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都偏重于比较事项法和价值法这两种制度安排的优缺点,认为价值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只能提供财务信息、定量信息和确定性信息,而在提供非财务信息、定性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方面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并要求企业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变革现有会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但是,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并不是适合于所有企业,是实施价值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还是实施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应由这两种会计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成本收益决定,而不是盲目追赶潮流。因为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不仅仅是管理思想的变革,同时也是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如会计信息使用者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间的博弈、管理层与企业基层员工之间的博弈,以及对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考验过程。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必然导致资源的消耗,致使其成本的上升,可能导致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半途而废。

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对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的考验在于企业员工素质能否满足事项法下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企业是否存在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去。相对于我国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资金缺乏和融资难问题历来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瓶颈”,这就根本谈不上投入大量的资金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去。有鉴于此,笔者赞同关于会计系统标准流程构建两阶段的观点(庄明来,2007)。该观点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也是对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和微观经济学所奉行观点的重新认识,即第一阶段是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重点建立价值法下的会计系统标准流程,并将这一标准流程推广实施。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构建并试行与价值法并行的事项法会计系统标准流程;第二阶段,在总结前一阶段价值法与事项法并行的会计系统流程的运行基础上,不断完善这一并行的会计标准流程,并大力推广这一成功的做法。当然,企业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灵活运用业务流程再造的相关指导思想,合理比较各种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成本收益问题。

四、与企业战略管理相融合的再思考

自1965年美国学者安索夫(H. I. Ansoff)系统地提出公司战略概念以来,“战略”一词已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之中,关于企业经营战略的研究也日益深入。1981年,英国学者肯尼斯•辛蒙兹(Kenneth Simmonds)在《战略管理会计》一文中首先提出了战略管理会计的概念。他认为,“战略管理会计是一个在实践中迅速扩展的领域,因为许多管理会计师花费他们很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在收集和评估有关竞争者的成本、产量和价格的资料,计算公司与其竞争者的相对战略位置,作为构建业务战略的基础。业务战略呈现了一种模拟现实环境元素的方法,从而类似于复杂的竞争游戏,战略可以计算和比较。”Simmonds(1981)在界定战略管理会计时,特别关注竞争者,注重的是竞争这一要素。他对传统管理会计理论的挑战在于,他不再从企业内部效率的角度看待利润的增长,而是从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地位这一视角,重新看待这个问题③。

二战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国际化趋势日趋加快,全球性竞争愈演愈烈。在同一市场上,企业要面临无数个竞争对手,取得竞争优势是每个企业所梦寐以求的。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传统的会计业务流程在新形势下逐渐显示出滞后的一面,为了取得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企业管理者更加重视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预测和把握,以便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作出全局性的长期筹划,企业管理也进了战略管理时代。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通过客观而科学的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余绪缨,1980)。为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目标,不仅要注意采集内部会计数据,更要注重竞争者、供应商和客户等会计数据的采集工作,而传统会计业务流程的数据采集注重内部,从战术角度采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数据,对于外部会计数据的采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对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支持。

随着企业战略管理思想的深入运用,企业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从战略角度扩展到宏观层面,以长期为导向,面向未来,面向企业外部,包括整个价值链,也包括整个价值链的非财务信息的采集工作;同时也应认识到无论是管理会计还是财务会计的深入发展都离不开与企业战略管理的结合。Bromwish和Bhimani(1994)在谈到日本管理会计发展的两个重要经验时认为会计与企业战略的紧密结合以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综合利用是日本管理会计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同企业的战略管理是紧密联系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融入企业战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构之中,将对竞争对手、供应商和客户的数据采集工作由被动状态变为主动状态,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层掌握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而作出正确的经营管理战略。

诞生于20世纪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会计信息系统,主要侧重于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服务。它采用灵活多样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为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确进行最优化管理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在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注重内部,从战术角度采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数据,对于外部会计数据的采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对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支持。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改变,冲击着传统的管理模式和会计模式,会计信息系统在知识经济时代下的作用显得日益重要,同时会计信息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也迫切需要实现新的突破和改进。

当前战略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影响不断增加,企业经营管理层普遍重视会计信息系统作为决策支持系统的作用,这也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现代会计信息系统与战略管理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计信息系统在长期发展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理论概念与操作方法,如事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理论等,也实际上发挥着为企业战略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会计信息系统的研究正面临着重要的决择,即,一是仍然沿着适应非战略管理的发展线索,使其研究建立在传统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之上,二是面向实际,结合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课题。因此,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将上述两种思路结合起来,既充分吸收现有会计信息系统理论与方法中的合理因素,又注重体现企业战略管理与现代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要求,力求开辟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新领域。

五、结束语

企业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设计一种有效的制度,旨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及时、有效、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的提供收益大于成本。因此,我们应正确认识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这种制度重新设计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正确的社会文化观为指导,并结合相关的信息技术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限于篇幅,本文最后部分所提出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管理战略的结合观点尚未能提出具体的流程方案,有待于未来再对其加以深入探索。

注释:

① Soumitra D, Jean-Francois M. 过程再造、组织变革与绩效改进[M].焦叔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② 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M].杨栎,徐立,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③ 傅元略.E-供需链下的战略管理会计模式,管理、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余绪缨教授从教六十周年师生纪念文集[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158-174.

参考文献:

[1] (美)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M].杨砾,徐立,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 庄明来,蒋楠.论我国会计系统标准化流程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5).

[3] Neda Abdolvand, Amir Albadvi, Zahra Ferdowsi. Assessing readiness for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Journal. Bradford,2008,14(4).

[4] Mihir A Parikh, Kailash Joshi,Purchasing process transformation: restructuring for small purchas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erations & Production Management. Bradford,2005,25(11).

[5] Bromwish, Bhimani.管理会计——发展的方向[M].徐经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 Davenport,T..H.,Information Ecolog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1997

[7] Simmonds, Kenneth, Strategic management accounting, Management Accounting (London), 1981.

[8] Chandler, A. D., Jr., Strategy and Structure, Concepts in the History of the Industrial Enterprise, MIT Press, Casender, MA, 1962.

[9] Kaplan, R. S., Yesterday’s Accounting Undermines Produc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uly/Agust, 1984.

[10]Kaplan, R. S., One Cost System Isn’t Enough,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annuary/February, 1998.

(责任编辑:刘春雪)

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目前,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中,有50%以上采用信用证方式,但是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游离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抽象性加重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督的难度。

一、信用证欺诈的概念及构成

1.信用证欺诈的概念

信用证欺诈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信用证欺诈形式复杂,种类繁多,可以泛指一切涉及信用证交易的欺诈行为;狭义上的信用证欺诈则是指受益人实施的欺诈行为。而本文认为信用证欺诈(Fraud in Letter of Credit)是在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包括信用证交易和基础交易)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假象或蒙蔽事实真相,诱使其他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依赖于该认识做出意思表示,从而失去属于自己的财产或放弃某项法律权利,以达到从中获取一定不当利益的目的而为的行为。在这里,一方当事人可能是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也可能是受益人与船方共谋、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共谋、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谋。

2.信用证欺诈的构成

一般认为,信用证欺诈的构成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证一个或几个当事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既明知其欺诈行为可能使另一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认识,并希望另一方当事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为一定行为。

(2)客观上欺诈的一方有积极的欺诈行为,如伪造虚假情况或蒙蔽事实真相,明知该做法会给对方造成损害还去作为的行为。

(3)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认识做了某种显然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的行为。

应当指出的是,在信用证欺诈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是区别于买卖合同中一般违约的重要特征,在违约行为中,违约人不存在利用信用证方式欺诈对方并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的故意。

二、信用证欺诈的原因

1.信用证自身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即“独立抽象性”原则)是造成信用证欺诈的原因之一

信用证制度本身的缺陷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信用证交易遵循两大基本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跟单信用证独立于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合同,即使跟单信用证中包含有对合同条款的援用,开证行也与基础合同无关,不受合同内容的约束。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后,经审核只要其表面上与跟单信用证条款相符,开证行就负有无条件的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既不能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因开证申请人破产等其它原因对抗受益人的付款要求。同样,开证行支付信用证款项后向开证申请人主张收款权利,进口商也不能以合同纠纷为由予以对抗。抽象性原则,是指跟单信用证交易是独立于基础合同之外的单据交易,其所指向的标的是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而不是具体的货物,体现的是单据与款项的对流过程。它是独立性原则的延伸,银行在决定是否要付款时唯一的依据就是单据,开证行只审核单据的表面,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合格,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即使这些单据所代表的货物与合同中的规定不相符。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所负的责任是按“严格相符原则”审单,只要卖方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银行就必须付款,对于单据的真实性、买卖双方的资信以及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银行没有了解的义务。正是这种支付环节与基础合同履行相独立的制度在保证银行在付款时的独立地位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2.部分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其防范意识差,也是造成欺诈行为发生的原因

从事信用证欺诈活动的人往往都是具有比较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整个欺诈过程都会经过详细周密的计划,对于普通的缺少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业务人员而言,往往是无法识别的。例如,利用预借提单,倒签提单、重复签发提单的方式对买方进行欺诈,这种提单在表面上都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但实际上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签发的不符合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卖方可凭此要求 银行议付货款,即使买方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迟延,也无法免除向银行偿还其已付货款的责任。如1996年4月至1997年10月间,顺德人廖耀圻经公司董事长康家乐等人同意,编造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分别在5个不同的金融单位开立信用证共29份,总开金额为1905.86万美元,后在银行议付后全部贴现,涉嫌骗取资金1905.86万美元。1997年10月至1998年5月间,康、廖两人再次使用上述手段骗开信用证共31份,总开证金额为1718.62万美元,部分在银行议付贴现,共骗取银行资金624.48万美元,导致开证银行发生信用证垫款410.9万美元和人民币904万元不能收回。诸如此类使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的案例已是屡见不鲜,而且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对于缺乏经验的国际贸易新手往往是难以识别,难以应对的。

3.银行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认证单证的真假,也是欺诈活动屡屡成功的原因

根据UCP500第15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别条件,概不负责;对于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格或存在,或发货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诚信或行为及/或不行为,清偿能力及资信情况等,也不负责。”可见,银行并无义务认证单证的真假。此外,银行也没有能力认证单证的真假。毕竟银行不懂外贸,不知道单证上各种商品货物的合理价格,也不知信用证受益人是否有可靠的货源等等。况且在印刷技术发达的今天,伪造的单证文件完全可以达到与真正的文件难以分辨的程度,不是专家很难辨认,而银行的工作人员并非专家,很容易被假单据所蒙骗,这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欺诈创造了条件。

4.国际贸易中中间商的大量存在和可转让信用证的大量使用,增加了欺诈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对于货源、市场等信息未必有足够的了解,这就需要借助中间商的帮助完成交易,而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一般也不会将货源透露给买方,而是要求买方开立可转让信用证,以作为取得货源的信用工具,并从中赚取利润。这就给恶意或虚假卖方从事欺诈活动提供了便利。

此外,国内、国际社会法律制裁不力,骗子容易逃避罪责。由于信用证欺诈是一种非暴力犯罪,其危害性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各国有关立法及打击措施不力且差距较大。加之信用证诈骗犯罪的跨国性,涉及国际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程序复杂,费用较高,追究难度较大,即使追究处罚也较轻。例如,在古巴通过伪造信用证随附的提单而诈骗了900万美元的案犯,在美国迈阿密州只被判了2个月的监禁。正因为此类犯罪低风险高回报,国际上许多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已大规模进入此领域,信用证诈骗犯罪活动更为猖獗。如1993年,俄罗斯有关银行一次被黑势力内外勾结,通过信用证诈骗损失4000万美元。

三、信用证欺诈的防范措施

1.银行的防范

对于信用证欺诈的防范,银行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有效地发挥银行的审单把关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银行作为信用证的开证行或通知行,都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客户提供有效、周到的服务,尤其是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之后必须核对签字或密押,确定真实无疑,杜绝假冒信用证。在受益人不知道如何审证时,银行应对收到信用证的延误、残缺或其他差错向开证行进行查询与澄清,避免软条款信用证。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内部员工素质的提高是银行进行防范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也是防止内部人员与不法分子同谋进行欺诈的一个重要前提。

(3)银行在办理信用证业务时,除了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外,同时还可以通过对经常客户建立开证档案,认真统计这些客户以往开立信用证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运用自身广泛的分支机构和网点以及灵活、快捷的信息系统获取掌握影响企业资信变化的各种因素和其资信的最新状况。

(4)在积极扩大国际业务网络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选择资信良好的银行作为业务伙伴。信用证付款是通过银行的国际业务网络实现的,银行本身的信誉良好以及银行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无疑会便利信息的及时传递,便利银行之间合作打击信用证欺诈行为。

2.开证申请人的防范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是信用证的最终付款人,其作为进口商面临的最大欺诈是货物欺诈,即付款后收到残、次货物甚至收不到货物,为了避免或有效减少此类风险,进口商应做到以下防范:

(1)做好事前的资信调查。对进口商来说,贸易伙伴的资信可靠是防止信用证欺诈发生的关键。在签订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买卖合同之前,要详细地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这一点直接关系到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以及是否能诚实守信地履约。在实践中,应当通过出口商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商业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对其资信进行调查,并建立完备的供方档案,以供今后查询。

(2)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力争买方对船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选择权。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用来表示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的专门用语。在国际贸易中,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同的贸易术语,不仅表示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风险、费用和责任,而且也影响成交商品的价格。贸易术语如何选用与买卖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对于进口商来说,选择FOB贸易术语能将租船订仓、货物保险的选择交易权控制在自己手中,一方面进口商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信誉良好的船公司送货,另一方面进口商还可以派人到装货港口检查和核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杜绝卖方在货物方面的欺诈。

(3)明确订立信用证条款,严格审核单据。进口商要按时开出符合合同规定的信用证,收到开证银行转寄来的单证要求其付款时,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要求认真审核,如出现单据与信用证不符或单据与单证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付款赎单,因此在开立信用证时,对出口商(卖方)提出的单据做出严格要求。另外,进口商还应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质检证书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防止出口商针对漏洞提交不符合合同的单据而符合信用证的单据。

3.受益人的防范

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出口商(即卖方),为了能及时收回货款,防止被诈骗的发生,出口商应采取以下措施做好防范:

(1)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买卖合同是约束买卖双方贸易行为的契约性文件,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要求索赔。出口商要防止进口商利用信用证欺诈,关键在于订立合同时,尽量不接受“软条款”,杜绝进口商利用虚假信用证或“软条款”信用证的可能性,即在订立信用证条款时出口商应当慎重,仔细推敲,尽量不接受“软条款”,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应当克服急于出口创汇而忽视风险防范的心态。

(2)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制作单据。出口商在收到银行转交来的信用证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认真地全面审核合同与信用证是否符合,如出现合同与信用证不符的情况,出口商有权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条款,以防假冒信用证或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相符,或者有“软条款”。另外,出口商接受信用证后,要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对信用证要求的一系列单据应认真制作,并认真审核其向银行提供的各项单据。

由于信用证欺诈是一种典型的跨国欺诈活动,国际社会的有效合作对预防和控制信用证欺诈是有重大意义的,通过加强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采用统一单据的格式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信用证欺诈行为的发生。

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在当前国际金融局势动荡不安、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掉期交易以其独特的风险管理功能,已经成为国际先进银行管理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利器,文章分别从利率掉期和货币掉期的运作模式、特点入手,着重讲述了掉期交易对商业银行管理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的独到功能,对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掉期;风险管理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和欧洲债务危机的进一步蔓延,国际外汇市场上各国货币间的汇率随各种货币的供求变化而急剧波动,而利率上下起伏不定,呈宽幅振荡态势,表现极不稳定,令人难以琢磨,这为国际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汇率、利率等市场风险。如此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不利于银行对中长期融资和投资的决策,也不利于银行的经营与发展。在这种经济金融形势下,为迎合金融市场各交易方对风险防范的迫切需要,掉期业务应运而生,且已成为商业银行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工具。其中,掉期业务(也称为互换)在利率、汇率等风险管理上便能发挥其独特的化解作用,另外,掉期业务操作简便易行,不拘泥于形式,所挂钩的金融指标也颇具灵活性,因而深受各金融机构的推崇与追捧,是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降低筹资成本、防范利率和汇率风险的最有效的金融工具之一。

一、掉期的利率风险管理功能

(一)利率掉期定义

利率掉期(InterestRateSwap)是指掉期双方约定在一段时间内或某一时点,以一笔象征性本金为基础,为对方相同期限,相同货币品种的资产或债务支付现金流,它通常是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利息,而另一方支付浮动利率利息。利率掉期双方并不交换名义本金,交换仅仅是利息的现金流。掉期的结果是改变了资产或负债的利率。简而言之,利率风险是指因利率的不确定变动所引发的损失风险,不仅包括负债的利率风险,也包括资产的利率风险。

(二)利率掉期管理利率风险的模式

1.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间互换的掉期。此为历史上最简单、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种利率掉期模式:商业银行通过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间的互换,在应对银行资产业务的利率风险时,当预期未来收到的利率将下行时,便将收到的浮动利率转换成固定利率;在应对银行负债业务的利率风险时,预期未来支付的利率将上行时,便将支付的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从而大大减小利率波动给商业银行带来的经营损失。

2.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间互换的掉期。该掉期方式对商业银行而言,较为鲜见,应用较少。这种掉期方式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前实际的利率变动趋势和预期走势存在较大差距,如银行在筹积资金时预计市场利率还将会继续上涨,故借入固定利率计息的负债,然而,结果出乎预料,事实上市场利率大幅下滑,且这种不断走低的利率状况还有可能会持续下去,在可预见的短期内难以扭转,为减少银行当初决策失误的损失,银行便可以通过掉期业务把负债从固定利率转换成浮动利率,冲减利率下行的损失,巩固经营成果。

3.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间互换的掉期。这也是一种实践操作中较为少见的互换方式,其利息的计算是以不同的浮动利率指数为基础的,较典型的浮动利率指数有LIBOR、美国商业票据利率、优惠利率等。这种掉期产生的经济背景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后,期限相同、浮动利率不同的各国货币间会存在一定利差,这种双浮动的利率掉期能够有效减少或消除商业银行的这种差额风险,这对银行经营尤其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增加银行利润的新来源。

(三)利率掉期管理利率风险的特点

1.可以在不同利率间进行互换,交易机制灵活多变,形式不拘一格。交易双方可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相应的掉期模式,利率掉期中场外交易的非标准化的利率协议尤其如此,交易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偏好,反复沟通磋商,不断变化交易模式,直至双方满意为止。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按照客户对风险管理个性化的特征与要求,结合当前金融市场的形势,设计出个性化的掉期方案,以满足市场不同需求。

2.能适用多个计息期,擅长中长期利率风险管理。银行经营是一个持续的长期过程,在不同的经营时期将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这就要求银行采取不同的手段分别对单一计息期、多个计息期的利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显然,对待单一计息期的套期保值,防范短期利率风险,业界通常采用远期利率协议或利率期货更为常见,若采用利率掉期则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利率掉期的期限多以5-10年为主,它在多个计息期的中长期利率风险管理方面有相当优势。一个利率掉期合约事实上就是连续若干期远期利率协议的依次叠加,能通过一系列的利率掉期业务,消除利率风险,防止金融市场风险。

3.通过锁定利率风险,达到保值避险的效果。从所周知,利率掉期管理利率风险是用确定性来取代不确定的风险,将难以预测的损失金额具体量化到一个可以测定的数据。利率掉期使得银行能一次性固定筹资成本,消除利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达到完全屏蔽风险的目的。这种方式可以排除利率上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但与此同时,也失去了从利率下行中获利的机会。因此,利率掉期主要用于套期保值,而不是用于投机获利。

(四)利率掉期的作用

1.获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降低筹资成本。利率掉期常常由减少融资成本的愿望所推动。具体而言,往往是一方有机会获得相对便宜的、以固定利率计息的筹资资金,但他预计未来市场利率还会持续下降走低,故希望以浮动利率计息来筹措资金;而另一方却有机会获得相对便宜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筹资资金,但他预计未来市场利率将会一路走高,便希望以固定利率筹措资金。双方通过与互惠掉换交易商的掉期的方式,均可获得他们所期盼的融资方式,而且,也充分发挥出他们各自在资金市场上相对的借款优势。

2.改变资产收益特征,提高资产管理灵活性。资产负债掉期是指用于资产管理方面的掉期,通过资产负债掉期安排,可以改变投资利益的资金流动方式(利率特征,收到利息的频率和时间),增强投资者进行资产管理的灵活性,提高资金流动效率。此外,通过利率掉期,投资者能改变固定收入票据的资金流动特点,从而使固定利率债券变成综合浮动利率券。

3.改变债务利息支付特征,降低偿债成本。当交易者预计所持债务的利率品种将要上扬时,应将其调换成相对比较稳定或未来趋势向下的利率品种。反之,便进行反向处理。

二、掉期的汇率风险管理功能

(一)货币掉期的定义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贸易业务迅猛发展,各国相继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加之国际金融形势的不稳定性呈愈演愈烈之势,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汇率风险日益增大。同时,跨国公司的快速发展,促使它能够在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由于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它们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频繁融资,也希望能开发出一种对冲工具,既能降低筹资成本,又能减少不同币种的汇率风险,因此,货币掉期应运而生。

货币掉期(CurrencySwaps)指交易双方互相交换不同币种、但相同期限、计算利率方法相同、等值资金债务或资产的货币及利率的一种交易行为,它交易的不仅仅是本金,也交易本金产生的相关利息。货币掉期的主要动机是:交易双方在各自国家中的金融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本金的计值货币不相同,一般需进行本金的掉期。事实上货币掉期的本金交换,通常都被分为几期来完成。很少有一次性换清的。出本金换过后还要换回来,所以,只要不是资产掉期,甚至不需要交换本金,仅需有一份掉期的协议即可进行交易。货币掉期必须在协议到期时进行本金交换,它们之间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改变,其掉期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

货币掉期交易一般有三个基本步骤:

第一步:在掉期交易之初,双方按协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货币的等值本金,初期交换一般以即期汇率为基础,也可按交易双方协定的远期汇率作基准。

第二步:在掉期期间,交易双方按协定利率,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础,进行掉期交易的利率支付。

第三步:在合约到期日,交易双方通过掉期,换回期初交换的本金。

(二)货币掉期管理汇率风险的常见模式

1.双重货币掉期。随着国际金融经济不断发展,双重货币债券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出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为规避双重货币债券风险,急需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来管理这类市场风险,因此,双重货币掉期应运而生,它是以不同的货币计价发行、支付利息、偿还本金的债券,即用以一种货币付利息,另一种货币偿还本金的债券。

2.多边掉期(Multi-swap)。它是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掉期交易组合来达成商业银行货币掉期目的的掉期。一般来说,6个月LIBOR是决定所有金融掉期交易的基础,掉期交易者常将6个月LIBOR作为实现其交易目标的媒介,通过6个月LIBOR以多角掉期的方式来达到其最终的掉期目标,实现交易。

(三)货币掉期管理汇率风险的特点

1.掉期可使用的货币种类较少,但其成交金额巨大。在国际掉期市场上,按照国际贯例做法,通常是以美元、日元、英镑、德国马克、瑞士法郎、欧洲货币单位、加拿大元等主流货币进行互换,由于其他小币种的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流通困难,无法参与掉期业务。因此,货币掉期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只能针对国际主流货币的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却不能对其他流通性不足的小币种货币进行汇率风险管理。货币掉期业务成交金额的规模相对较大,通常介于1-10亿美元之间,甚至金额更大。

2.通过锁定汇率风险来锁定交易主体的交易费用,能节省经营成本。货币掉期业务的交易双方在合约中明确约定了远期汇率、交易金额、交易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等事项,将未来存在较大波动性的不可确定风险事项,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确定下来,将不确定的损失风险转化为确定的且可量化的交易费用,从而避免国际市场汇率发生不利波动而带来的不可预知金额的风险损失。就交易成本的大小而言,与借助期货业务来对汇率进行管理相比,货币掉期能节省更多的交易费用。

3.货币掉期对期限较长的中长期汇率风险管理具有明显优势。在货币掉期业务出现以前,人们通常是通过将远期或期货合约以一年期为主的方式,对其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当一年期届满后,再继做第二年的套期保值,以此类推,直至与原基础资产的期限相匹配为止。这种往复循环的多次连续套期保值,最终化解汇率风险的效果差强人意,且每期的交易费用也不确定,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各期交易费用相加后,往往变得非常高昂。相反,运用货币掉期后,则更为便捷高效,一次性解决以往多次方可解决的复杂问题,且成本也相对较低。

4.货币掉期形式多样,机制灵活。众所周知,货币掉期是场外交易的一种,远不如场内交易的监管规则限制严格,其对掉期业务的交易金额、交易币种、交易时间、交易结算方式等都可以通过双方商谈确定,形式可以灵活多样,组合方式也可以层出不穷,交易方可视自身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自已的风险偏好和对市场的预测判断,制订出各式各样的货币掉期业务方案,较期货保值的方式更加灵活。

(四)货币掉期管理的作用

1.降低筹资成本。经济全球一体化后,国际资金流动愈发频繁,当借款人需要融入某种货币资金时,但某一市场提供的该种货币资金的利率较高,融资者便可以利用某些有利条件,举借另一种利率较低的货币,通过货币掉期的方式,兑换成融资者所需货币的资金,从而有效降低所需资金的筹资成本。

2.调整资产与负债的货币结构,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借款人根据外汇汇率和各种货币的利率变化情况,可以不必重新融资,通过货币掉期就可以改变其资产和负债的货币结构我,当预计所负债务的货币要升值时,就把它掉期成将要贬值的货币,当预计所有资产的货币要贬值时,应该把它掉期成将要升值的货币。

参考文献:

1.王以龙.谈谈互换的风险管理功能[J].海南金融,1999(2).

2.胡庆刚.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及管理[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2.

(作者单位:王晨,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营业部;高建,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风险管理部)

企业交易成本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转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 《产权转让申请书》;

(二)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四) 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

(五) 产权转让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或决议;

(六) 转让标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转让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

(七) 涉及职工安置的,提交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八)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备案表;

(九) 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

(十)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 向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十二)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二、转让申请审查

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交所对转让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出具《产权转让受理通知书》。

三、信息披露

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交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产权交易信息。信息披露内容以《产权转让申请书》内容为主。

四、提交受让申请

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 《产权受让申请书》;

(二)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企业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四) 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 有关此次收购的内部决议及批准情况;

(六)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七) 符合受让条件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八) 按照交易规则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五、受让申请登记

北交所对所有提出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均予以登记,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登记通知书》。

六、受让申请受理

北交所会同转让方依据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产权受让申请不受理通知书》。

七、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洽谈成功,确定其为受让方;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按照约定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或北交所组织的其他竞价程序确定受让方。

八、签订交易合同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

九、交易价款结算

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纳至北交所。如最终受让方属于管理层,价款应来源于管理层本人银行帐户。

十、出具交易凭证

产权交易价款到帐后,北交所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将产权交易服务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易凭证。 十

一、办理变更手续

转让方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并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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