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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第1篇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多元化,税收管理各环节要求越来严,社会执法监督不断加强,税收执法难度越来越大,一线工作人员的执法风险越来越高。该文试从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表现入手,并对执法风险存在的原因从外部环境、人员因素、内部管理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对基层地税分局如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进行探讨,并从争取地方党政领导支持、完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对化解执法风险提出建议。

关键词:执法风险 表现 原因 对策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近年来,江西省地税部门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工作的灵魂,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如何防范基层执法风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1 基层分局执法风险存在的主要表现

(1)税务登记中存在的风险。受理阶段主要表现为漏征漏管、未按规定受理税务登记或遗漏重要登记事项、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反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核实阶段主要表现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实、采集信息资料,实施日常税收管理;采集、核实房产、土地等税源信息不准确、完整。税种鉴定阶段主要表现为鉴定税种、税目不全,税率不正确,纳税期限、征收方式不恰当,预算级次错误;房产、土地、车船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涉税信息变更未及时准确核对等等。

(2)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风险。基层分局在税源不充足的情况下,为完成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任务,往往采取预收、空转、引税等方法来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在税源充足的情况下,为了下一年任务好完成,有税不收,延压税款,这些都埋下了执法隐患和税收风险。

(3)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风险。

①受理申报环节:主要风险是未按规定受理纳税申报,影响税款征收;对纳税申报资料不齐全、逻辑错误等问题未审核纠正;对逾期申报,未按规定进行处罚或不予处罚。为逃避执法过错追究和追求高申报率,征收期末税收管理员突击“零申报”或替纳税人“零申报”,造成了执法风险。

②税款征收环节:一是核定征收环节。征收方式鉴定、税额核定不公开、不透明,未坚持“公开评税、公正定额、公平税负”,系统核定征收方式与实际征收方式不符,税款征收随意性大,容易造成税款损失。二是减免退税环节。纳税人减免、退税资料弄虚作假,不真实、不齐全,随意受理或不受理审批申请,税务机关资料审核不严,实地核查不到位,违规审批,造成税款流失;未及时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减免税申请不答复、不批准,或者谋取不当利益,导致审批错误、税款流失带来执法风险。三是欠税追缴环节。税务机关对存在欠税的纳税人未及时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税款流失;基层分局为规避对新增欠税指标的考核,往往对个别困难企业采取缴多少税款就申报多少税款的方式,导致税款征收滞后或流失。

③纳税评估环节:一是全年无评估工作计划,未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指标进行纳税评估,应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而没有发现,造成税款流失;二是在徇私舞弊,隐瞒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不缴、少缴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三是為谋取私利故意夸大涉税问题;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瞒报评估真实结果;故意不移交案件;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未按规定对纳税人评估认定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造成税款流失。

2 基层分局执法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1)外部环境引发的执法风险。当前,部分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税源相对匮乏,完成税收计划和坚持依法治税成为了地税工作的主要矛盾,基层分局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往往采取预收、空转、引税等手段,由此引发的执法风险最终由税务机关承担。

(2)人员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一是执法人员风险意识欠缺。少数税务干部对由于税收执法行为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没有充分认识,对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避免风险的发生缺乏有效认知,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不力。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少数税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足,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管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想当然”现象,凭经验执法、凭习惯执法。三是执法人员廉政意识不强。有一些税务干部缺乏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心存侥幸,抵制不住人情、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私利。

(3)内部管理原因引发的执法风险。一是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目前,税务系统的执法监督体制主要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很难发挥应有作用,特别是税收执法各岗位之间以及执法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缺乏严密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对税收执法权力缺少过程监控,从而易引发税收执法风险。二是把握政策不准,政策执行不到位。当前税收文件出台后,相关解释及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跟不上,基层收到文件后凭个人理解去执行,税收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引发执法风险。

3 化解基层分局执法风险的建议

(1)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找出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潜在的税收增长点,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解决收入任务计划与依法治税的矛盾;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形成税收执法合力。知法才能不犯法,邀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开展税检共建活动,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切实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与配合,积极取得检察、纪检等司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利用好政府信息交换平台,深化税收管理,降低税收管理不到位带来的风险。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征收管理不到位带来的执法风险问题。

(2)完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化解权力风险。一是强化风险分析评估,找准内控机制的着力点。完善内控机制是有效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关键。二是固化风险点执法行为,规范日常执法。三是建立征管、稽查与法制互动机制,搭建良性互动平台,深化税收执法监督,降低税收执法管理风险。

(3)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通过观看法制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件分析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和警示教育,引导基层执法人员时刻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知法、懂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进一步加大税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和执法程序,具备良好的执法基础素质,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预防执法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邓保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读本[M].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

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第2篇

1.1 提升升经济效益

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显而易见的优点, 是企业达达成财务监管目标的关键性助力因素, 概而言之, 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本质目的在于在尽可能地收获最多的经济效益, 企业的本质特性也于某些层面上注定了其是以获取利润为主目标的生产机构, 所强调的重点在于如何获取更多、更足的利益、缩减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花费开支, 缓解所要担负的税务压力, 将财务危机出现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化。

1.2 增加附加收益, 缓解税务负担

税收筹划拓展了更多附加税收收益的获取渠道, 可以于一定意义上提升企业的核心实力, 强化纳税者遵循规定、及时缴税的观念, 促进企业行为准则的科学化和严谨化, 此外, 税收筹划扩充了财务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开展税务筹划事宜时要应注意把设置了限额约束的经营项目尽可能地转移到未设置限额约束的项目里, 具体的筹划工作中应充分最大限度发挥有关税务规定的作用, 缓解税务带来的负担。

2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2.1 观念落后

国内企业的纳税观念同先进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距离, 一些企业尚未对税收筹划有一个精准、细致地认知, 偏激地觉得进行税收筹划只是出于少交纳一些税款的目的, 也有些企业甚而把税收筹划归类于偷税行为, 乃至于出现采取抗税、逃税等有悖于相关法规的行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不纳税或者是少纳税两种情况。最终的结果就是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出现虚假报账或者是财务信息不实的现象。

2.2 优惠政策不全面

虽然现在国家关于税收的优惠政策比较多, 但是企业并未的到全面地享受。首先, 资格认证的手续比较复杂;其次国内的诸多企业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毕竟是少数。总之在受到各种因素限制的过程中, 很多企业都会错失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

2.3 只注重短时利益

企业欠缺长远观念, 更为注重短时间抑或现阶段的省税成效, 顾忌的只是省税策略的税负差异, 出于当前税款缩减的目的而徘徊与违规犯法行为的边缘, 缺乏从整体上系统性地谋划长效省税方案的意识, 只看重短时的小利益, 却忽视了长效的大利益, 更别提所谓的税收筹划了。

2.4 税收筹划人才缺乏

就当前来说, 大部分企业中肩负税收筹划职责的员工是财务部门的普通员工, 受税务知识的局限, 业务技能普遍不高, 很难达到税收筹划所强调的综合性知识和多元化技能标准, 正是因为没有可以确切负责税收筹划事宜的专门人オ, 这些单位就算有意识有计划地准备推进税收筹划工作, 也是劳而无功, 不能收获应有的成效。

3 解决策略分析

3.1 对税收筹划进行科学地认识

税收筹划工作能够高效地进行, 企业首先要对其进行明确, 并且从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解。企业需熟知税收政策, 对税收筹划的成本进行分析, 最终对税收筹划的相关成本进行综合考量。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或者是只注重表面, 虽然很多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但是成本高、效益低的现象仍然存在, 这种问题的出现多数都与管理者的认识程度不够有直接关系。因此, 企业务必要强化于税收筹划的认知, 落实好每年段的筹划划事宜。

3.2 建立税收法制及法律体系

税收筹划获得长效平稳进步的法律前提便是具备系列完备、全面的税收法律制度, 国内的税法税规依然存在着一个个缺陷, 为此, 结合国内税法税规多元化、繁复化的特征, 有关部门需要尽量添加有关税务的立法级次, 加速推进税务基本性法规条例的拟定、颁发及实施, 令当下处于运行中的税务政策有据可依, 弥补过于涣散的不足并针对已被指出缺陷或不清晰的地方及时裨补缺漏, 于共体的实践中及时更正和优化。

3.3 强化税收筹划监管制度

约请一些阅历丰富、精通业务的税务专家在依靠本企业当下基本发展状况的基础上, 共同剖析探讨以拟订出有侧重点、针对性强、科学规范的税收筹划监管制度, 要保证可以自主开展税收筹划策略的规设, 把制度同有关联的法规条例密切融合在一起, 唯有于基本的制度方面得以优化, 具备了牢靠的制度保障基础, 方可以最大程度地呈现出应用税收筹划手段的最大价值。

3.4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人才资源是影响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因素, 企业需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从众多企业的发展现状上看, 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有专业的人才来完成。如果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强, 则很难对税收筹划的成本以及效益等进行分析和研究。另外, 企业的发展涉及各个不同的部门, 一些外来的人员对企业的发展状况不熟悉, 很难做出精准地判断。可见, 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是企业发展中的宝贵资源。

3.5 以收益最大化为关键目标

财务负责人员应当具备辩证剖析企业实际经营现状的能力, 合理地衡量税收筹划于财务监管工作中运用的优缺点, 并于此前提下做出行之高效的实施方案, 在方案的具体落实中要严格和税法的时效性相遵循, 强化防控潜在危机的能力。在现阶段经济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 有关税法税规也随之不断改变, 各企业应用税收筹划手段干预财务监管具体事宜时, 必须要参考各项税法税规的详细规定, 做到遵法办事。

摘要:依法纳税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这与企业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税收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越来越广, 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意义重大。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企业, 要想实现长足地发展, 必须要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重视, 同时抓好税收筹划工作, 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本文主要从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具体意义入手, 进一步分析了其于实践应用中显露出的不足, 并提出了解决策略。

关键词:税收筹划,财务管理,问题,策略

参考文献

[1] 陈慧.浅谈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 2015 (6) .

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第3篇

目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子向纵深发展, 政治体制改革也在进行中, 我们原有的管理模式, 执法模式;管理环境与执法环境已经或正在发生变化, 为适应形式的变化, 虽然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以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 近几年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有了大的改观, 税务队伍依法收税的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从机构建设来看, 纳税风险评估机构, 纳税服务机构等防范风险的机构也建立起来了, 涉税案件从源头到结案整个过程, 也能做到层层把

关, 分工明确, 职责清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着法制观念弱, 执法不依法;执法不严, 只关注结果不重视程序合规;权力缺少制约、执法责任不明确、个人主观上逃避应该担当的责任和监督滞后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将严重影响税收行政执法, 形成执法风险。

一、当前税收执法风险

(一) 税收征管执法风险

从我在西安市高新、雁塔、碑林国税局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 目前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信息特别是纳税人法人信息或公司注册地址信息不准确、往往存在着公司的实际拥有者和经营者与税务登记的法人和股东信息不一致;纳税人企业性质和类别登记不准确、减税和免税混淆、计税方法和税率有误;税收执法过程中, 讲人情走关系;违法违规多征税或少征税;税种认定随意, 入库地点随意等。

税收征管行为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 税务管理人员面临失职、违规、违法等行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还严重损害了国家税务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二) 税务检查执法风险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 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为:税务稽查人员对企业税务检查的程序不合规定, 调查取证不依照规定程序;税收执法人员以公谋私, 徇私枉法, 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刑事案件不移交, 帮企业掩盖问题;过度使用执法权力, 或越权对纳税人采取强制措施, 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处罚纳税人违法违规问题是, 不让纳税人参与听证或进行申辩。

以上这些行为给纳税人造成损失或者让纳税人感觉受到了权力侵害, 经常招致纳税人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 税务机关可能承担赔偿纳税人损失, 面临声誉受损和社会舆论压力, 税务管理人员可能面临违法执法的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三) 其他执法风险

其他风险可分为税务机关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索取企业好处和受贿, 谋取不正当利益, 滥用职权刁难纳税人, 廉政意识淡薄, 渎职贪污腐败等从而面临的行政或刑事处罚等风险, 均是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主要表现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执法依据不明确;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出台的一系列与税收相关法律相抵触的规定等等。

二、执法风险原因分析

(一) 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模式等原因引起的执法风险

(1) 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的执法风险。目前, 我国现有的相关涉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并没有随着税收征纳环境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有些法律处罚标准过于简约、宽泛, 最典型的是在税务稽查环节, 对偷税行为的处罚, 其偷税金额的处罚标准的有0.5-5倍几挡, 而每档的实施细则过于简约, 税务人员执行时给予个人主观判断, 主观认定的空间过大。另外在日常税务管理中, 税额的核定、税负减免调整、纳税风险评估的具体质量要求等环节, 相关规定过于概念化, 这样就容易产生所谓的执法自由裁量权, 及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如何适用税法的权利, 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 容易产生税收执法风险。

(2) 税务机关内部相关制度、流程、规定等制定的不合理引起的执法风险。税务机关内部相关制度、流程、规定等的制定主要是从工作出发, 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或是为了落实上级的要求或是为了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基层税务机关在相关制度、流程、规定等的内容上的制定上, 只单纯强调税务人员本身的岗位要求和相关责任, 忽视对税务人员的法律保护, 只重视税收任务的完成, 而忽视在完成税收任务过程中, 采取的执法手段的合法性、合规性。如果出现问题往往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 另外一旦纳税人对执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付诸法律手段等, 由于税务机关缺乏合法有效的应对机制, 会产生税务执法风险。

(3) 征、管、查相对独立, 权力相对集中引起的执法风险。实际工作中, 征、管、查工作相对独立, 权力相对集中于各部门, 但一些岗位的权利过大且缺少监督。据我在西安市稽查局了解的情况, 稽查局负责全市的税务稽查工作, 虽然, 按程序设置了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相分离的岗位, 税务管理过程中互相监督, 但最终其他岗位对实施环节的监督十分有限, 最终的自由裁量权主要集中在实施岗位。会产生税收执法风险。

(4) 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引起的执法风险。目前, 税务监管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后。事前监管主要依靠税收征管系统, 通过大数据识别企业涉税风险。事后监管主要是税务稽查。缺少纳税过程的事中管理, 特别是税收执法各岗位之间以及执法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缺乏严密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执法过程中行政内部的纵向制约和纳税人对行政权的横向制约未能完全实现, 对税务执法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 从而易引发税收执法风险。

(二) 目前客观环境因素引起的税收执法风险

(1) 地方政府的政策干预引起的税收执法风险。地方政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需要, 在招商引资时, 经常会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法是冲突的, 在地方政府压力下, 税务部门往往不得不妥协, 而由此带来的风险, 却让税务机关承担。

(2) 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工作强度太大带来的税收执法风险。据我在西安国税局高新分局了解的情况, 税务所一线专管员管户太多, 特别是营改增以后管户更多, 一位专管员管理千户以上的情况比比皆是, 过多的纳税户使专管员对自己的管户的基本情况根本没有精力充分了解。纳税户偷、逃税情况一旦出现, 必然产生税收执法风险。

(3) 纳税人偷逃税形式多变增加执法风险。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日新月异, 纳税人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 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 从而也增大了税收执法风险。

(4) 人情干扰执法增加执法风险。目前, 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 部分纳税人在法与理、法与情等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 说情送礼成为个别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或逃避税务处罚惯用的手段。少数意志不坚定的税务人员因而成为金钱、美色的俘虏, 这也是税收执法风险的一个重要成因。

(三) 税务人员自身原因引发的税收执法风险

(1) 税务干部个人风险意识不强。客观来看, 许多税务干部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 知道“贪污受贿”会导致对个人责任的追究, 但有些税务干部, 还采用惯常定式的思维和做事习惯, 由于习惯于过去的的行为与做法带给自己的的种种便利, 始终抱着侥幸的心理, 对由于税收执法行为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没有明确认识, 对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避免风险的发生缺乏有效认知, 工作作风拖沓、随意, 甚至产生“没有吃拿卡要”就不会有执法风险的错误认识。

(2) 工作责任担当意识较差。有些税务干部由于个人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欠缺, 在日常工作中, 当遇到不知如何处理而应有自己承担的责任的事件时, 第一反应是如何才能不担责任或怎样把责任推给别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对以后产生的风险, 采取逃避的态度。

(3) 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引发执法风险。一些税务干部缺乏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 在人情、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 为了一己、一时的私利, 滥用职权, 收人情税、关系税。这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 是导致执法风险存在的重要因素。

(3) 执法质量不高。税收执法人员缺乏对复杂税务知识的学习, 业务水平有限直接造成税收执法质量不高, 易引起税务执法风险。而目前还有相当的执法人员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管方式, 导致税收执法过程出现风险。

三、结语

近年来, 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持续推进, 税制改革的不断调整与完善, 税收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 税收执法的内外部形势发生着巨变, 税务干部的执法面临着诸多挑战与考验。与此同时, 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征管体制尚不健全、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纳税人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等客观因素, 税收执法中的一些隐性风险日渐显露出来, 逐步加大了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如何有效地提升执法水平, 认识、防范和化解执法过程中日益增多的税收执法风险, 构建基层税务分局执法风险内部控制机制, 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税务机关面临的一大课题。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子向纵深发展, 政治体制改革也在进行中, 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以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 近几年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有了大的改观。本文研究了我国当前面临的税收执法风险及其形成的原因, 可为未来如何有效地提升执法水平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收征管,税务执法,依法治税

参考文献

[1] 缪君.税务职业风险研究[D].广西大学, 2012.

[2] 王芳.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研究[D].兰州大学, 2011.

[3] 黄亦瑾.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对策[J].税务研究, 2005 (7) .

[4] 陈洪涛.税收执法风险分析及其法律控制[D].湘潭大学, 2011.

[5] 康宁.沈阳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2014.

[6] 杨华.G国税局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 2012.

[7] 施晶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研究[D].河北大学, 2010.

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税收司法、制度问题、法制、完善

一、 税收司法的概述

税收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司法权,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程序,依职权处理与税收有关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行为。其目标是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及其运行,保证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国家经济利益。税收司法的内容包括:使税收争议案件得以顺畅进入司法渠道并加以解决的司法引入机制;确保司法独立与效率的税收司法组织机制;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职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税收司法监督机制;排除税法健康运行中的种种障碍,疏通被阻滞的税法运行渠道,恢复被破坏的良好税收法律秩序的税收司法保障机制。税法司法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税款的有效征收,关系到税收管理权能否在实践中得以贯彻执行。

我国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比重占95%左右,是国家经济的主要来源,其收入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而税收司法是保证其有效征收的重要手段,是税收的征收管理能否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①我国的税收司法制度随日臻完善,但是,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税收司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制度上的不足。因此有必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税收司法制度,构建我国的税收司法体系。

二、 我国现行税收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

税收司法是依据法律行使司法权的活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司法权行使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及相应法律制度的缺失和规定的弊端严重阻碍了税收司法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税收司法缺乏独立性。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公正、公开与接受人民监督,是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司法机关特别是地方司法机关对税务案件的审判缺乏独立性,影响了涉税案件的公正审理。我国宪法虽然确立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地位,但司法机关却在财政、人事制度等多方面受制于地方政府, 导致了司法权的地方化。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大量涉税案件审理受到当地行政机关的干涉,例如在涉及国有企业偷税、漏税、逃税等问题上,各级行政机关往往认为:国有企业生存能力差,各方面应该给予特别的保护,加之如果对国有企业偷税、漏税、逃税等问题进行判罚,最终实际落实责任的仍然是地方政府的各级财政,追缴的税款又上缴了中央财政,对地方没有任何的好处。对此,各级行政机关在税收司法活动中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干预着税收司法案件的审理活动,同时对于税收案件的执行干预行为更多。

2、税收司法受案范围存在的问题。

现实中, 相对于西方一些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我国的司法审查范围比较窄,

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均不在司法审查的对象之列。正是由于这样我国税收司法受案范围才有限, 力度不够,客观上弱化了司法权,强化了税收行政权。目前纳税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规章以下的税收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但是从充分发挥司法权对税收行政权的制约作用和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分析,特别是在当前税收立法行政化现象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必须进一步考虑扩大司法审查权。②而且在税收体系中,司法救济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税收司法权的行使范围仅能对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且对于具体税收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合宪性也不能进行审查,从而限制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力度。如果不将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那么就无法实现对征税权的有效监督,纳税人权利也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3、税收行政权滥用及强化

现实中税务机关权力过大,对比各种纳税人,税务机关的强势地位过于明显,整个税收征管程序随意性较大,税收行政权被滥用的情况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纳税人利益虽然经常受到税收行政权滥用的侵害,但却很少有纳税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因.税务机关掌握过多的行政权力,行使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税务机关拥有税收征管权,客观上有多征税的冲动,为了保证自身征税任务的完成,税务机关对于很多涉及偷税、漏税、骗税的刑事案件也都通过补缴税款和处以罚款的形式结案。另外,也有出于对司法审判机关结果的预期不足,出于不愿意让司法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的想法,对于许的案件甚至与纳税人讨价还价, ③以和解的方式代替国家法律的权威结论,这极大地冲击了国家税收的整体利益,也在世界上给中国的税收制度留下了弹性大、可操作性强的不佳印象,其实质必然是导致司法权的强化,行政权的滥用。

4、税收立法缺陷。

目前我国税法领域缺乏一个高层次的法律,在我国宪法中只有一条税收的条款,而且是规定公民纳税的义务,并没有赋予法院税务审查的法律依据。税收法律的规定存在某些不明晰不明确的问题,在实践中客观上导致了税收司法的困难。④

除了上述所说的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司法问题外,还包括其他的许多的缺陷,如税收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税收立法缺陷;税收司法制度建设缺乏合格人才,人员质量制约税收法治建设进程;税收司法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等其他的问题。因而对税收司法体制的完善似乎已经迫在眉睫了。

三、 我国税收司法体制的完善

1、完善和改进税收立法

“依法治税”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建立税收司法的法律规范,必须完善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并且加强税收宣传。进行税收立宪,将税收法定主义明确规定在宪法之中,加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尽快制定税收领域的几部主要法律,提高税法的层次,改变目前的税法渊源主要是由国务院及其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部、委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现状。

2、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专门的税收司法组织,如税务警察,税务检查机构和税务法庭。完善税收司法的机构,分散行政的权利,防止行政权利一支独大,不利于我国税收司法。但各个税收司法机构之间不仅要各自分工而且要相互合作,共同建立我国的税收司法机制体系。

3、增强税收司法独立性,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公正。构建以中央统一财政支出为基础的统一的税收司法运行机制,改变目前司法机关运行依赖于地方财政的制度;由上一级司法机关负责人事推荐,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司法机关的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税务行政机关对司法机关的干预。我国《宪法》虽然确立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地位,但司法机关特别是地方司法机关从财政上受制于地方政府、人事制度上受制于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党委,只有把税收司法运行机制建立在独立于地方财政和地方行政权力外,才能有效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4、提高税收司法人员素质。在我国,导致税收司法活动会陷入尴尬境地的因素一方面固然是税收制度、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税收司法人员综合素质没达到要求。我国现实司法实践中,部分不法纳税人的手段日益趋向高智能、隐藏性,因此,提高税收司法人员素质十分重要。税收工作除了要求税务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外,面对复杂的税法犯罪税务机关更需要有自己的专家。

税收司法在税收法治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税收司法可以妥善处理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冲突,从而保证和谐税收关系的形成。在倡导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积极推进税收司法的理论和制度建设,健全税法体系,转变执法观念,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保障国家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引文:

①苏晨羽,关于我国税收司法的若干思考,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6年10月,第4卷第5期,第586页。

②黄乃军,对完善我国税收司法的若干思考,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年10期89页。

③马德为,河北大学在职研究生,张改清。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浅析中国新经济形势下税收司法存在的几点问题,《商场现代化》2009年2月(上旬刊)总第565期第307页。

④王恒亮,论我国税收司法的困境,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 ,2009年4月,第12卷第1期58页。

参考书目:

1、周卫兵.当前我国税收法制所面临的几个问题[J].税务与经济,2000,(02).

2、范立新.关于税收司法改革思路的设想[J].财经问题研究,2002,(09)

3、彭倩,王亚琴,我国税收司法体制的建构及完善,经济与法制,2005,(07)

4、张守文.税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王震.税收行政与税收司法协调问题研究[Z]〃北大法律信息网.

6、张阳.论我国税收执司法衔接的完善[J].税务与经济,2005,(4).

7、施正文.税收程序法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8、勒万军,税收司法权初论,中国市场,2008

9、陈少英.税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第5篇

一、对“营改增”的概述

所谓“营改增”, 即我国政府通过对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税种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种的税收手段, 与以往的营业税缴纳方式不同的是, 其主要是针对企业出售产品及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税款征收, 这一税收政策的实行, 使得企业征收的税率有了大幅度的减幅, 从而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使得企业生产链得到转变, 促进了企业生产力与竞争力的提升, 使得企业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能够获得立足之地。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税收的影响

(一) 降低了企业营成本

随着“营改增”的实行, 不仅促进了我国税收政策的调节, 使得我国税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保障我国的基本社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 “营改增”是利用销项税款减少可抵扣税款, 其差额部分作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这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率, 减少了企业所缴纳的税款。因此, “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使得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经济效益提升, 从而有效促进企业各方面的发展, 为企业的后续运行提供了一定契机。

(二) 加强了企业经营类资产管理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 我国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对的竞争越来越大, 不仅需要对国内的市场环境进行关注, 还需要考虑到国际经济的发展态势, 这使得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随着“营改增”的实行, 企业在进行财务税收管理时可以对企业经营类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保证了企业资金的利用水平, 从而加强了企业经营类资产的管理水平, 为企业的后续经营过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 财务税收工作风险增加

在税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 “营改增”的实施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 也加深了企业财务税收工作的风险, 使得企业面临着更大的税收挑战。首先, “营改增”主要是对企业经营类资产进行税收缴纳, 而由于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经营类资产的数额较大, 且不具有统一性, 这就使得相应的税收管理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其工作难度与复杂度相应增加, 而财务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 这就导致相应的税收工作的有效性降低, 从而加大了税收风险, 对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对此, 企业必须在“营改增”税收改革背景下, 对企业的实际税收工作进行深刻分析, 进行完善的税收策划, 采取科学对策来保障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 获得稳定的发展。

三、优化税收策划的具体方案

(一) 加强税收策划

要保证企业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健康发展, 不仅需要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的缴税工作, 还需要企业在进行财务税收工作时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 加强税收策划, 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在具体的财务工作进行过程中, 企业要对税收法律以及具体政策、涉及税种、业务过程等内容进行有效的策划, 企业相关领导人还要树立正确的缴税意识, 在正确理解税收策划的基础上进行后续的财务管理工作, 保障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顺利发展。

(二) 完善企业税收策划机制

针对企业所面临的财务税收工作的相关问题, 企业的相关领导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在增强税收意识的基础上, 通过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完善企业税收策划机制, 对企业税收工作的具体环节以及工作流程进行规划, 并对相应的决策进行策划, 加强风险预警等工作。企业还需要安排专业的税收策划机制人员, 从而提升整个税收策划工作水平, 保证其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有效的改善, 使税收策划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更好地促进企业后续的经营与投资工作, 推动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 提升税收策划人才综合素质

从当前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 很多企业在税收策划工作的进行过程中, 其工作人员的安排都缺乏合理性, 人员作为税收策划工作的核心, 其作用尤为重要。而现阶段, 由于很多中小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 在人员的选择上往往只是关注成本, 而忽视了税收策划人员的工作水平, 这对企业的税收策划工作有很大的消极作用。对此, 企业相关领导人必须加大资金支持来引进高素质、高水平的税收策划人员, 加强培训工作, 提高税收策划人员的职业素养, 组建高水平的工作队伍, 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进步。

四、结语

综上所述, 面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落实, 企业应该进行积极的配合,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完善策划机制, 减少税收风险, 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保证在合法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 现今我国面对各行业快速发展的态势, 在税收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的变革。针对企业的经营状况, 我国在对企业实际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适时地提出了“营改增”税收政策, 将营业税缴纳改为增值税缴纳, 从而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国家税收水平, 促进国家各项社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还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使得企业可以更加稳定的发展, 但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企业的财务税收带来了一定影响。基于此, 本文在阐述“营改增”的基础上, 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税收的影响, 并对其相关的对策进行了总结, 以期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税收,影响,对策

参考文献

[1] 刘云峰.“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及税收策划[J].经营管理者, 2017 (3) .

[2] 刘静雅.“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及税收策划[J].全国商情, 2016 (4) .

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第6篇

摘要:博弈论(Game theory)是一种对策论,它是研究策略相互作用的理论。从表面上看,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也是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做出最优选择的博弈过程。通过博弈分析得出,税务机关违法选择将触发政府提高执法监督的概率,其均衡得益低于合作时的最优得益。因此,合作是无限重复博弈的均衡解。政府应该从不断完善执法激励监督约束的制度设计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执政选择的概率。

关键词:税收执法;博弈;无限重复博弈;均衡解

文献标志码:A

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过程也是政府与税收机关相互博弈的过程。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国家或政府通过体制与制度的约束,激励税收机关努力实现税收政策目标,实现依法治税。税收机关等相关政策执行者的行为选择需要权衡其效用得失来做出。只要其认真履行契约所获得的效用大于违规的效用,就会促使政策目标的实现。

一、基本假设

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只从政府与税收机关的纵向博弈关系来分析,同时将博弈的行为限定在税收政策执法监督博弈的范围内,即考虑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无限重复状态下,不同行为主体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为此,对博弈模型的建立提出如下假设:

第一,假设政府与税收机关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是其行为选择的前提。政府的行动集合为(监督,不监督),税收机关则在是否努力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上做出选择,即税收机关的行动集合为(努力,偷懒)。

第二,假设税收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时,政府因此获得收益为R,税收机关履行契约、依法治税而获得政府的激励报酬为ω,同时,因依法行政而获得的额外收益为π,这里所指的额外收益包括依法贯彻税收政策法规而促进纳税遵从,增加了税收收入,或因税收行政复议率低等而获得税收质量管理考核的较高评价等。

第三,假设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过程中,因税收机关的偷懒行为而受到了扭曲,或者因为税收机关隐瞒信息使得政策的制定受到了限制,政策因此而失去了效率,政府也因此承担了相应的损失,记为c,假定政府此时的收益为R'。税收机关的偷懒行为赢得的额外收益记为ω',包括依地区优势变通政策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而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或利用自身掌握的自由裁量权创造寻租的机会等。

第四,假设政府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成本为c',税收机关的努力成本为l,税收机关违背契约的偷懒行为会承担相应的风险成本,记为z,它包括了因税收管理效率的低下而导致税收质量考核的低绩效,税收机关的违法行为接受政府的执法检查,并追究责任,因为税收法制环境的破坏而导致税收机关的声誉受到影响。

第五,税收政策法规是政府最先制定的,政府与税收机关在确定的博弈规则下做出行动选择。也就是说,我们假设税收政策法规对于博弈的参与人是共同的。不存在因政府隐匿信息而导致的税收机关违规违法的行为。在既定的博弈规则下,博弈参与人之间的行动集合以及行动选择的概率分布是一个共同知识。所以,政府与税收机关之间的博弈是完全信息下的混合战略博弈。假设政府实施监督检查的概率为γ(0,1),税收机关努力贯彻税收政策的概率为θ(0,1)。我们假设税收执法检查博弈重复进行了T次,且T→∞,这是一个无限重复的动态博弈过程。

二、博弈模型

1.当T=1时

当T=1时,我们考虑在既定的税收政策法规下,税收机关履行约定,依法贯彻落实税收政策,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而政府对税收政策执行主体的行为监督检查的概率是确定的,并且假设其检查成功的概率为η,由于短期效用的考虑,税收机关的行为不会受到因违法行为而带来的信誉损失,所以,此时的Z只包含了承担的行政处罚。这样,政府与税收机关的不同行为选择下的得益为:

第一,政府监督检查一定时,税收机关选择努力实现税收政策的效用得益为ω+π-l,与之相对应政府的效用得益为 R-c-ω;税收机关选择偷懒的行为策略时其效用得益为ω-l-ηz,此时政府的得益为R-c-c。

第二,政府不进行监督检查时,税收机关的努力行为选择的效用得益为ω+π-l,此时政府的效用得益表示为R-ω;税收机关的偷懒行为选择下获得的效用得益表示为ω'-l+ω,与之对应的政府的效用得益为R'-c-ω。由此得到政府与税收机关的得益矩阵如表1所示:

在政府执法检查的概率一定的情况下,实现税收机关的最优选择为依法治税,在博弈规则下履行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的职责,即要求税收机关努力的概率θ→1,我们考虑保证税收机关努力工作的效用应该不小于偷懒情况下的效用,为此我们得到了如下的关系式表达:

γ(ω+π-l)+(1-γ)(ω+π-l)?叟γ(ω'-l-ηz)+(1-γ)(ω'-l+ω)

由上式得到:γ?叟(π-ω')/(ηz-ω')

这样,只要税收机关在政府的监督检查概率满足条件γ?叟(π-ω')/(ηz-ω')时,就会选择遵从税收政策法规的约定努力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否则税收机关就会偷懒,从而扭曲了政策的预定目标,侵害政府的得益。

2.当T→∞时

当T→∞时,政府与税收机关的执法监督博弈行为重复进行了无限次。依据上述分析,当γ?叟(π-ω')/(ηz-ω')时,税收机关就会一直保持着与政府目标一致的行为选择,而博弈的均衡结果即为政府选择监督,税收机关努力执行。我们假设在tT阶段,税收机关倾向于违背契约,选择偷懒的执法行为,政府就会采取触发策略,即给予税收执法行为更加严格的检查和惩罚,同时,税收机关会因为执法违规而失去了自身的声誉也会因此而获得较低的税收管理质量考核评价,此时税收机关所负担的风险成本损失z相比短期行为要大。因此,税收执法选择要考虑所承担的成本损失。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参与人的效用得益还会受到贴现因子的影响,这里我们假设贴现因子为δ。因为重复博弈不会改变博弈的结构,所以政府与税收机关的博弈仍然是一个混合战略博弈的过程。这样,参与人的效用得益如表2所示。

三、均衡解

根据以上所获得的期望效用函数,我们可以得到税政博弈的均衡结果受到监督成本c'、政府监督成功的概率η、政府给予税收机关的激励报酬ω、税收机关因履行了依法行政的约定而获得额外收益π、税收机关违法行为得到的额外收益π'以及因违法行为使税收机关负担的声誉损失z等因素的影响。

1.与政府监督成本c'的关系

由混合战略均衡结果得到,税收机关是否会努力工作以及努力的程度如何与政府对其行为的监督有直接的关系。这里我们求解税收机关努力概率与监督成本之间的导数,得到:θ/c'<0,表明税收机关的努力工作与政府的监督成本呈负相关的关系。

2.与税收机关的激励报酬ω的关系

税收机关的努力概率与激励报酬之间的导数为θ/ω>0,由此得出税收机关的政策执行选择与其可能获得的激励报酬呈正相关的关系。只要税收机关的依法执政行为能够获得的收益不小于违背政策初衷变相扩大自由裁量权而赢得的收益,政府提供的激励报酬就会促使税收机关依法执政。

3.与税收机关行为选择的额外收益π和ω'之间的关系

从理论模型分析中,我们看到税收政策执行的博弈均衡结果受到政策执行主体行为选择下可能得到的额外收益π和ω'的影响。税收依法执政的行为为税收机关所带来的额外收益π大于其以各种策略应对实现自身各种目标的收益ω' 时,税收政策能够得到贯彻执行。从深层次的角度来讲,这是不同利益主体利益相互冲突而形成的结果。

4.与税收机关的信誉损失成本z的关系

在长期的重复博弈过程中,税收机关的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直接导致税收执法环境的异化,也失去了在纳税主体中的威信。税收机关在追求自身政绩,完成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也会负担风险成本。所以,政策执行主体的效用函数并不会考虑信誉损失的成本z的大小,但是长期重复博弈中信誉风险成本的存在直接增加了税收机关偷懒行为的成本损失,只要税收机关有足够的耐心,其行为选择会更倾向于努力实现政策目标,税收机关的依法行政将成为每一个博弈阶段的均衡结果。

四、基本结论

通过构建税收执法的无限重复博弈模型,我们得到影响税收政策执行主体行为决策的诸多因素,具体包括政策执行监督成本、税收机关努力工作所获得的激励报酬以及额外收益、税收机关偷懒行为的额外收益以及因此而负担的惩罚和信誉损失成本,等等。在长期重复博弈的过程中,税收执法行为的信誉得失对税收机关的执法选择效用起到重要的影响。作为政府针对税收机关偷懒行为的冷酷策略,只要执法主体行为违背了政策法规的约束,就会触发政府对其行为的惩罚,税收机关违规行为的风险成本因此而增大,这样税收机关要有足够的耐心并且依法执政将成为每一个博弈阶段的均衡结果。

[责任编辑 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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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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