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第1篇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肥东、肥西、长丰县支行,徽商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合肥市各小额贷款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和各农村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对于维护农村金融稳定、保持农村经济繁荣重大意义的认识,各市中心支行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农村金融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严格执行《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意见》是人民银行推动各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文件。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农村金融机构等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各市中心支行负责做好综合协调与业务指导,跟踪、督促、反馈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政策建议。请各市中心支行,肥东、肥西、长丰县支行将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征信管理农村信用转发通知
内部发送:陶诚、单凯副行长,办公室、征信管理处、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支付结算处、金融研究处。
主办处室核签人:李佳 拟稿人:刘锴 联系电话:3691111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办公室2009年5月12日印发(共印45份)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09‟129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做好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仅关系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更关系农村基础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关系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与目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为原则,依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以征信服务为切入点,协调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金融稳健的局面。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联合地方政府、社团组织、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识,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
(二)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组织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涵盖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住房结构等信息的农户信用信息指标,充分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现有设施的情况,从信用条件较好的地区、贷款农户或种养植大户入手,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现有的客户管理系统,充分利用财政、农业主管部门等地方政府部门掌握的农户信息,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推进电子化农户信用档案建设,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三)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以农户信用档案为基础,引导、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开发农户信用评价模型,建立、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体系,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评价结果信息反馈,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在农户信用评价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工作。
(四)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结合农户信用档案信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电子信用档案,组织金融机构、信用中介机构等研究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信用评定工作,将分散的农户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推进农户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五)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针对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引导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推动地方政府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指导金融机构延伸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建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服务水平。在电子化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其所提供的征信服务,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借款人身份、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科学、便捷、有效的参考依据,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放效率,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七)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征信管理与金融稳定、支付清算、以及支农再贷款等货币信贷政策相结合,以信用为切入点,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联合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特殊环境开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担保等保证创新方式,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八)争取地方政策支持,推广信用信息产品使用。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规划的农村发展项目,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出台与金融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将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九)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积极鼓励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推动建立“信用协会”“信用联保”等信用风险分担组织,支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入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与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借鉴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农村经济主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与防范信用风险,培育并规范征信业务,促进征信市场发展。
四、组织领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人民银行负责组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综合协调与业务指导,跟踪、督促、反馈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农村金融机构等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及时向总行报告进展情况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应的政策建议。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协调合作,发展创新,大力推动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小额贷款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征信管理 农村信用体系 意见
内部发送:办公厅,征信局,条法司,货政司,市场司,稳定局,支付司,研究局。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第2篇
2011年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考核评估结果通报 经过各学校自查自评,督导室会同局有关科室核查有关数据,区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全区58所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东山小学等27所学校为2011年中小学办学效能一等学校,南京市科学园小学等33所学校为2011年中小学办学效能二等学校,名单如下: 一等学校(27所):
南京市东山小学南京市竹山中学 南京市上元小学南京市天景山中学 南京市百家湖小学南京市上元中学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江宁区汤山初级中学 江宁区陶吴中心小学南京市百家湖中学 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学校江宁区秣陵初级中学 南京市天景山小学江宁区湖熟初级中学 江宁区淳化中心小学江宁区江宁初级中学 江宁区铜山中心小学江宁区铜井初级中学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江宁区上峰初级中学
南京市竹山小学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 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 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 南京市江宁中等专业学校
二等学校(33所):
南京市科学园小学
南京市翠屏山小学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江宁区上坊中心小学
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
江宁区禄口中心小学
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
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江宁区横溪中心小学
江宁区汤山中心小学
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
江宁区秣陵中心小学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
江宁区周岗中心小学
江宁区东善桥中心小学
江宁区上峰中心小学
江宁区禄口初级中学 江宁区铜山初级中学 江宁区陆郎初级中学 江宁区麒麟初级中学 南京市清水亭学校 江宁区上坊初级中学 江宁区淳化初级中学 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江宁区桃红初级中学 江宁区周岗初级中学 江宁区丹阳学校 江宁区龙都初级中学 江宁区横溪初级中学 江宁区土桥初级中学 南京市秦淮中学 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 南京市秣陵中学
另外,较2010效能评估考核结果相比进步较大的学校有: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江宁区禄口初级中学、江宁区铜山初级中学、江宁区东善桥初级中学等,在此一并予以表扬。
希望被评为一等学校的中小学继续发扬勇于争先、奋力拼搏的工作精神,顺势而为,激流勇进。其他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克难攻坚、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奋力攀登。让我们紧紧把握“改革创新、精细管理、重点带动”三条路径,团结奋进,共同追求江宁教育发展新境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第3篇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原区教育强区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推进教育强区战略为主线,以推进教育均衡为主题,按照“均衡、优质、和谐、现代”的八字方针,大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全面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努力办好高质量、有特色的人民满意和发展需要的教育。
一、实施学校管理创新工程,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1、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协作区”办学试点。以伊河路小学、互助路小学、建设路第二小学、伏牛路小学、73中等学校为试点,积极开展“强校+新校”、“强校+弱校”、“强校+乡校”等模式探索及“教育联盟”、“强校托管”、“强校兼并”的试点运作,推进区域教育、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建立城区示范幼儿园指导乡镇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网络,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办园行为规范化,使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6%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3、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探索“强校+民校”的发展模式,将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资培训、教研教改与公办学校共同进行,并对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进一步完善全区社会教育网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充分整合辖区职业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全区教育发展。
二、实施教育资源拓展工程,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
4、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5000M教学楼危房改造工程。初步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进一步健全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5、认真完成学校建设工程。抓好育才小学教学楼改造项目,完成帝湖小学后期配套设施配备工程,力争年内投入使用。认真落实区政府“十件实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和须水镇农村寄宿制中心中学宿舍楼和食堂建设工程,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
6、全区中小学计划新建塑胶运动场3个,计划完成全区初中标准图书馆、标准计算机室、标准实验室等功能室建设工程。
三、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现教师队伍优良化
7、修订完善中原区“名教师”、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选拔
2-2- 培养方案,积极争取优秀校长、名教师科研经费,加大“优秀校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队伍结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教育队伍整体素质。
8、启动研究型校长培养工程,开展校长读书班等专项培训,继续与高等院校合作,分批分类举办教育管理校长高端培训,委派5名校长带中层到全国知名中小学挂职学习。创立优秀校长工作室,鼓励校长在国家、省、市教育教学研究刊物发表学术文章。
9、修订中小学教师教育规划,完善培训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全员师德培训、提高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班主任培训、新上岗教师培训、教师教育技能等培训。启动中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梯级培养工程,搭建“学校首席教师”梯次教师培养平台,积极参加首届“郑州市杰出教师”评选活动。
10、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四、实施教育管理年工程,提升内涵发展水平
11、开展“学科诊断”活动,教研室确定两所学校作为诊断实验校。进一步深化学科建设工作,以有效备课促进有效教学,让每位教师都能做到“解读课标,上明白课;落实课标,上有效课”。教科研工作要围绕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进行优秀教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出台特色学校创建指导意见,实施特色兴校战略。按照“育德为先,布局别致,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要求,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3-
12、实施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全区中小学所有班级建成并开通。尽快解决办公网络的网速问题,优化网络资源利用模式,巩固深化农村学校农远工程应用成果。
13、加强中小学教研室教育教学质量分析监测功能,强化教育督导的均衡发展质量评价和指导作用。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机制,把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14、组织好中原区第四届中小学生体育节。开展中原区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展示活动。
五、实施教育关爱工程,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5、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参加第二届“郑州教育服务大会”。
16、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需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率达100%。规范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抓好“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入学率达90%以上。
17、认真落实济困助学各项政策,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杂费免除工作。完善帮困助学体系,加大对城市低保家庭扶困助学工作力度。
18、加快建成“中原区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确保我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年底通过验收。
19、配足配齐农村中小学校专业教师。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4- 实行安全规范化管理。为全区60%以上学校(幼儿园)配备安全工作技术防范设备。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师生安全疏散演练和安全消防培训。
20、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2010年1月5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
工作要点
抄 送: 市教育局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印发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第4篇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登记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登记验证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学分登记验证的范围和内容为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自学、著作及科技奖励情况。
二、学分登记验证的方法
各单位在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验证时,要严格按《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法》(附件1)计算学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有关证件为其办理学分登记验证手续,验证时需本单位分管继续教育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经人事部门备案的各类培训班,不计算学分。
三、学分登记验证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学分登记验证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5月12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无效)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珠海路新华书店三楼,联系电话:86172235)办理验证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验证时间安排表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胶南市人事局办公室2006年4月4日印
(共印200份)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法
一、培训类
1、参加各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各类短期班或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学术、技术讲座,凭有关证书,按实际学时或听课时数登记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等各类培训、进修学习以及高级研修班的,先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再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5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及高级研修班等,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20学分、10学分、8学分、7学分。
4、出国考察学习者,以考察报告或总结(2000字以上)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进修者,以进修证书为依据,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20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5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30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5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登记40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登记45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
二、自学类
1、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每年登记10学分。参加自学考试者,以单科合格证书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
2、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30学分;参加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者,以学位证书为依据一次性分别登记40学分和60学分。
3、参加所在单位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安装、调试和重大技术项目改造期间,以单位出据的有关证明(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时间在半年内的计10学分,超过半年以上的,每满1个月增计2学分,1年最多可计20学分。
4、经市人事局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认定或单位下达的自学计划、自学要求,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考核情况填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学申报认定备案表》内,并以此表为依据,将获得的学分计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对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自学学时折算学分,原则上累计不超过8学分。
三、科技奖励类
该类继续教育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
1、国家科技奖。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计200学分;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计150学分,二等奖,计100学分。
2、省科技奖。获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计100学分;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计80学分,二等奖,计60学分,三等奖,计40学分。
3、青岛市科技奖。获青岛市科技进步奖
一、
二、三等奖,分别计60学分、40学分、20学分。
4、胶南市科技奖。获胶南市科学技术奖
一、
二、三等奖,分别计40学分、20学分、10学分。
四、论文(著)类
1、发表学术、技术论文,以发表论文的刊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在国外刊物上发表(具有刊号的刊物,下同),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
25、
22、19学分;在国内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
15、
12、9学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计
10、
7、4学分;在青岛市级刊物上发表,第一至第二作者分别计
5、3学分。各种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计1学分。
2、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论文集或会议文件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20学分,全国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10学分,省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8学分,青岛市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计7学分。有第
二、第三作者的,依次递减3学分。
在学术会议上以书面形式交流论文材料的,按下一级会议折算学分。
同一论文按最高级别登记学分,不得重复登记。
3、出版著作、译著,以出版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由国家级出版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40、
37、24学分;省(部)级出版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30、
27、14学分;市级出版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20、
17、4学分。
附件2: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第5篇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有25个单位拟招聘16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中国招教网)、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综合考察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本科及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⑥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⑧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供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还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给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笔试加分材料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会计、校医岗位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校医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10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会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8月30日31日(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综合考察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取消资格、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等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 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课堂示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8日9日(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综合考察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综合考察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在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教师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会计、校医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成绩占40%的比例,会计、校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取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王燕玲
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6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1.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3.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范文第6篇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
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地位,树立“健康第一”
思想,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是我们党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汲取历史经验实现富民强国目标的必由途径。体育是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有效途径,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在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壮美人生,培养团结、合作、坚强、友爱精神,弘扬民族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生的品德养成、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形成的不可替代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真正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1
当前我们既要看到我市在规范体育教学、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取得的长足进步,又要深刻认识到受潜在的应试教育倾向的影响,中小学体育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正视有的学校存在的体育课不能开齐开足、“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得不到保证、学生体能与运动素质、心理素质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等现象,真正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角度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二)明确学校校长和体育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把体育工作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制定出强化体育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体育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营造学校体育工作良好氛围。其它任课教师坚持做到不挤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切实加强管理,合理配置学生作息时间,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继续积极稳妥搞好《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不断提高体育课质量,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下午各统一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参加早操。
(二)建立并始终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按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不同学段学生生长发育的规律,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体育、娱乐、课外活动和休息时间。要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
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学校要根据教体局最近就规范作息时间所提出的要求,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并按规定执行。
(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特长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基本素质。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和考试次数,让学生有充足活动时间。任何学校不得将中午休息时间挪作统一的作业甚至教学时间。小学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小学、初中都要利用好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办好各种兴趣小组,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展学生特长,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学生特长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素质。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学校课余训练机制,拓展青少年学生体育锻炼的内容和途径。积极拓展多种项目的体育课余训练体系,加强体育训练基地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坚持体育训练基地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择优招生制度。完善“体教结合”,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合理统筹各类资源,大力推进学校课余体育训练,提高训练质量,创新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拓展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练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三)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同时,要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经常参加体
育锻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通过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四)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各教育办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各学校每年要召开以田径为主的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五)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四、完善学校体育的保障机制,优化学校体育工作条件
(一)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新要求和学校体育课时要求,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编制和体育教师工作量。各校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增加的实际,积极配合市教体局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近期要着力解决体育教师资源短缺问题,一是每年招考分配师范类毕业生时,将增加招收体育专业毕业生的比重;二是强化学校体育专业教师归口、归队管理,解决体育专业教师学非所用问题;三是选拔有体育基础、爱好体育的文化课教师兼职体育课,弥补学校体育教师不足问题;四是搞好培训,尽快提高体育教师的素质与能力;五是保持体育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不得将体育教师随意改为他用;六是合理安排和计算体育教师工作量,要将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运动队训练或常规性学校体育工作,合理计算工作量。要切实保障体育教师权益,
提高体育教师待遇,课时津贴、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要加大体育师资培训力度,兼职教师须经专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今后,市教体局每年将对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体育卫生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和教育经费预算,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卫生日常维持费,按不低于8%的比例在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
(三)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的安全保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安全工作的培训和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工作要长抓不懈。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四)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保障青少年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奖励机制
(一)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管理机制,配足、配齐测试仪器设施,掌握正确、科学、熟练的操作方法,加强数据统计过程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性。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学生体质监测结果须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告,并列为学校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
(二)巩固完善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制度。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和学生考试评价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按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逐步加大体育中考分量;从2008年起,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考试。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在综合督导的评估指标体系中,加大对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权重。定期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督导结论作为评价各教育办、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各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层次的合格性评估、示范性评选和先进性奖励工作中,将纳入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关键性指标。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体育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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