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选优考核办法范文
评先选优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坚持客观公正、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励那些真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2、领导小组 组 长:赵瑛
副组长:陈鹏、颜修志
成 员:颜洁、贺堃、丁丹、周桂荣、彭益娇、李孟及各学校校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上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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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奖范围
在全乡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以上级部门拟订的各相关条件为指导,根据我乡实际另拟订以下条款: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二)积极主动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胜任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工作效率高,效果好,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请假严格按照各级相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推选的人员在符合以上条件下,对应以下各相关条件进行推选:
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
2 量方面成绩突出,按综合业绩从高到低排列。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者优先(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内)。
3)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积极参与,成绩突出者优先。
4)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校、教育管理中心及上级部门组织及推选的公开课、示范课、培训讲座等活动者优先。
5)积极参加学校、教育管理中心及上级部门组织及推选的其他活动者优先。
6)学校安排工作不推诿并高效完成。
2、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所推荐人员需在学校教育管理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2)引领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所在学校在本同层次学校教育工作检查、评比中必须居前。
3、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和关心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和家长反映良好。
2)任3年以上班主任,所在班级有良好班风和学风,学生在近2年内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学校处分的现象。
3 3)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开发和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教育,学习各种相关教育知识,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撰写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或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奖者优先。
4)所带班级在本中不得出现安全事故。
4、优秀特岗教师评选条件
1)所推选对像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本中综合成绩突出。 3)服从安排、乐于奉献。
5、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在所在单位有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在师德活动中认识深刻、表现优秀。
6、优秀校长评选条件
1)学校校长、副校长任职1年以上。 2)在各级各类检查、评比中名列居首。
7、留守儿童先进个人
1)结对关爱留守儿童的教师或分管留守儿童工作的相关人员。
2)接手留守儿童工作必须半年以上。
3)平常上传下达工作响应积极,工作落实到位。 4)积极、按时、高效完成分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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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优秀营养餐管理员
1)分管营养餐工作1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平常上传下达工作响应积极,工作落实到位。 3)积极、按时、高效完成分派任务。
9、优秀德育工作者
1)在学校分管德育工作1年以上。
2)平常上传下达工作响应积极,工作落实到位。 3)积极、按时、高效完成分派任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或故意不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3、拉帮结伙,造谣生事,影响学校团结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6、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职教师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3人以上补课、辅导、自习的;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的;违背师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8、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给学生乱订资料,
5 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受到通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评选原则
1、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下达奖励指标,奖励的重点为中小学校兢兢业业工作的同志。
2、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坚持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即:评选对象条件公开、民主推荐程序公开、评选指标公开,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保证评选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对师德有问题、有学生违纪、违法犯罪或安全事故需要承担责任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能推荐。
5)校长、教务主任任课、担任班主任的参加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推荐办法
1、学校推荐。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充分酝酿,在征求全体师生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教师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集体决定的方式自下而上推选各类先进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有典型先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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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中心审定。管理中心成立评先选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据有关标准进行审定,符合要求无异议后,进行推荐上报。
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人选时,把好推荐关,要按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广大教师、家长、学生的监督,严格评审程序,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做到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一定要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选拔出来,坚决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工作是做好奖励工作的关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推荐评选工作程序,以评选为契机,保证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2、奖励工作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出现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加大监督惩处力度。教育管理中心对整个评选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置举报电话(13984475833),对于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争要奖励指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不予晋升职称和兑现年终奖。
4、上级要求推荐表彰的优秀必须在教育管理中心级推
7 选的人员中产生。
七、参与推优的教师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均来自于该评选。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评先选优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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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选优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评先选优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
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行政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入等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月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
()班主任
()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
以当年元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
3、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
(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75分、县级0.5分加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奖按三等计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
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
(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
(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
(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从事有偿家教的。
三、说明:
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
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
评先选优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特制定以下评优评先暂行办法。在每年年初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本年度评优主题。 评选基本条件(参加评优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评选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具有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转正的正式员工;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符合本年度提出的评优主题要求的条件。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本年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本年度受公司通报批评者;本年度内有未通过的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考核。荣誉种类和具体条件 “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绩效考核为一档,或月度考核至少三次一档记录,全年考核无三档及以下记录; 服从整体安排,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工作失误,无被顾客或同事投诉; 遵守考勤纪律,全年出勤良好,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除外),全年无上班旷工、早退。 “突出贡献员工”荣誉称号 必须为各部门推举的本年度优秀员工人选; 在本年度,工作业绩非常优秀,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 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在员工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团体成员团结一致,全面按时完成公司本年度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业绩显著增长; 团队在促进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等公司日常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合理利用资源,使经营效率提升,在推进业务工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公认 ; 团队成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凝聚力强,强烈认同公司价值观;团队成员在本年度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重违规或不当行为,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良好成绩;原则上,参评团队的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超过20人的部门或代表处,应以细分的班组或项目组为单位参评。评选办法优秀员工、突出贡献员工的评选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部门内进行评选,名单及评先材料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优秀团队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部门内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的优秀团队名单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各部门限推荐一到两个团队。市场营销中心、各地(虚拟)分公司及代表处根据所属团队具体工作业绩,经公司分管领导确认,确定推荐团队的数量和名单。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评先选优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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