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第1篇
清华近几年专业或院系招分的前几名是:
1.经管: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经济、金融、工商、政治、法律、社会等各界及各社会科学学术界培养既掌握系统的经济学与金融学理论和分析方法,又具备解决现代经济特别是金融领域中实际问题的技能、既具有国际视野同时也了解中国国情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们的特点是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强大的应用能力之间、高度的国际化与深入的本土化之间的有机结合。我们的师资队伍中既有长期参与中国经济与金融实践的教师,也有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海外名校获得博士学位、甚至在海外研究型大学有多年教学研究经验的教师。同时,多位来自海外著名研究型大学的特聘教授也参与经济与金融本科专业的教学。
2.建筑:建筑学院2006~2007学学生总数为1126人。其中本科生525人(建筑学专业420人、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105人);研究生60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39人(建筑学5个二级学科与美术学198人,暖通空调41人),工程硕士130人,风景园林硕士4人,博士研究生232人(建筑学一级学科190人,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专业42人)。 建筑学院现有在职教师103人,其中教授41人、副教授40人。教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吴良镛(两院院士)、关肇邺、李道增、江亿。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63人,占61.2%,具有一年以上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经历者56人,占54.4%。学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好,理论基础和基本功扎实,热爱教学和学生,注重教书育人,富于团队精神,形成了严谨求实的院风,近年来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活力,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3.电气:在清华大学众多院系中,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是唯一的以电能的输送和控制为研究对象的系,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简称电机系)原名是电机工程系,于1932年秋成立,是清华成立最早的工科院系之一。
4.电子:电子工程系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放在首位,不断调整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扩展专业领域,更新专业内容。开设了100余门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研究生课程,涌现出一批教学质量高、深受同学爱戴的优秀教师,正式出版教材及专著百余部。近年来,我系不断组织教师对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讨论,完善课程体
系结构,着重专业背景下的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提倡教师引导下学生主动学习的教学方法,加强设计型、研究型、实践型教学内容。
为了加强学生的数理基础,电子工程系加强了与我校物理系、数学系的合作,与数理基础科学班联合招生一个班约30人,旨在提升本科生的数理教学水平,探索现代基础教学的内容和方法。
在专业基础课程方面,电子工程系重点抓好系列课程的建设,即:信号与系统系列、电路技术系列、计算机系列、电磁场与微波系列及量子与半导体系列课程。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2006年起增加了网络系列课程。为加强实验教学,电子系重点建设了现代通信教学实验室(包括高频、微波、通信)、电工电子实验基地和计算机教学实验室(包括软件、硬件)。这些实验室,除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外,还接收国外著名企业(如安捷伦、泰克等)捐赠的高档仪器,为学生提供了当前国内外最高水平的实验条件。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第2篇
《浪潮之巅》是今年的新书,不过网络版在07年就开始在谷歌黑板报上连载,几本it历史书读后感。由于IT业的节奏本来比较快,加上08年金融危机加速了IT业的变化,本书出版的时候作者对网络版做了不少修改和补充。
作者是google科学家,当前google中日韩文搜索算法的主要设计者。2010年加入腾讯。
这本书是我近年看过的第三本写作水平空前的希望不要绝后的书。前两本是《圈子圈套》和《侯卫东官场笔记》。这三本书的共同特点是:作者曾经或者还站在时代浪潮的高点,得以有比较开阔的视野,并且愿意把自己的感受、体会写出来。具体到这本书,作者的优势在于:熟悉具体的IT技术,熟悉IT业纷繁复杂的事件背后隐含的商业逻辑,另外由于职位的原因,视野比较开阔。概括来说就是高度、深度(IT、商业)与广度上超过大部分的IT书的作者或者IT业记者。
本书采用传记体来书写,通过给许多大公司写传来叙述整个IT业的发展脉络,忽略了许多小公司、小事件,结果就是整本书显得很有条理。
另外由于作者的技术背景,对书中涉及到的大部分技术问题,都能解释的比较清楚。如果没有技术背景的写手,略微深入的问题就容易出错。
本书提到了许多IT界的逸闻轶事,也澄清了一些不实传闻,由于作者的职位、经历,我认为书中的叙述相对比较可信。
《浪潮之巅》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夹杂在书中的或者独立成章专门叙述的商业逻辑的分析。同样由于作者所在的高度,作者可以直接与许多美国IT业大佬直接沟通,许多IT业的商业方面的观点比我以前看过的更合理,比如对摩托罗拉为什么衰落,分析的很透彻。
书中写到了许多小公司战胜大公司的例子,作者也给出了原因。不过我认为《创新者的窘境》对这个现象的总结与分析更胜一筹,因为作者发现这个现象不仅在IT业出现,传统的制造业如挖掘机制造、炼钢厂也出现了这个现象。
书的最后作者对未来的IT业大趋势也有一些个人的判断。作者认为手机业、亚太地区的电子商务有可能出现下一个市值上千亿的公司。国内的公司作者看好阿里巴巴和腾讯。
书中立传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国人熟悉的。书中虽然涉及到许多技术细节,我认为不明白可以跳过,不妨碍对本书的理解。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本书显然有资格像吴晓波《大败局》样成为MBA教材,读后感《几本it历史书读后感》。
2:《十亿美金的教训》
也是今年出的新书。这本书抛弃了作者上一本IT史书《沸腾十五年》的编年体写法,与《浪潮之巅》一样使用传记体,显得有条理多了。作者认为这本书不是“互联网大败局”,我读后感觉这个“互联网大败局”正是这本书最好的概括。
书中介绍了51.com、37
21、ITAT、ppG、分众、港湾、联想FM36
5、联众、盛大盒子、8848等10家公司的主要的经历,力图分析失败的原因。作者关注互联网多年,资料比较翔实可靠,值得一读。
作者林军对这10个公司的失败总结了三条经验,我再概括一下就是当局者经验、技能不足,看不清大局。
看《浪潮之巅》,摩托罗拉、雅虎之类的大公司也犯过上面的错误,但是我认为由于美国有200年不间断的商业的传承,有足够多的失败的经验,有斯坦福这样的适合年轻人创业的环境,才能出现盖茨、佩奇、马克扎克伯格这样的年轻人,看似没有经验,但是办的公司却能不犯战略错误,迅速做大。
另外本书与《浪潮之巅》相比的一个缺憾就是事情太久远了,没有最新的(比如去年的)案例。
看这本书才知道当年FM365还和国旅合资成立了国旅快捷公司,要搞网上旅游业务。可惜合作不畅,国旅快捷没做网上业务。看过几本写艺龙携程早期历史的书,都没提这件事。
3:《互联网之达芬奇密码?浪潮揭秘:与中国五亿网民互为影响的互联网DNA》
今年的6月份的新书。作者是互联网从业人员,在书中试图揭示中国互联网10年来的成败背后的逻辑。作者认为互联网公司成败的原因在于对用户需求的满足。
个人感觉这个总结不够深刻。
跟上两本书相比,作者高度、深度、广度都有所欠缺。作者目前是移动互联职业经理人,全书在移动互联方面的内容比较多。
想了解中国互联网的历史,这本书也可以做一个参考。
4:《沸腾十五年》
09年出的书,下面的评论基本是09年写的。
从标题看就感觉像吴晓波的几本书,再看书的风格,更像。看到书的后记,果然说受到过吴晓波的指点。
总结了15年以来中国互联网的大事。编年体,头绪比较多,作为一本书来看,有点乱。想了解这15年来的历史,这是为数不多的参考书。
5:《IT通史:计算机技术发展与计算机企业商战风云》
翻译书,05年出的。书中的内容截至到04年。目前已经基本没有读的必要了。
编年体,同样头绪繁多,读起来感觉有点乱。
6:《IT史记》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第3篇
在长春市内注册的非个体经济组织招聘的高级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
二、提供材料
1、拟招聘用外国人的报告
报告名头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详细地址、占地面积、人员数量、上年利润情况)和聘用外国人的具体原因。盖聘用单位公章
2、外国人护照(原件、复印件及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件)
3、外国人近期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地点:普阳街 长春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十楼取表,旁边医院体检。
4、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拟聘用的外国人的履历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聘用工作的学历和资格证明(需中文件。宇鹏翻译工作室地址:上海路与大马路交汇处“万晟现代城2号楼1901室”,电话:870582
36、87058238)
7、填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份(盖单位公章) 在长春市人社局国际合作处取表(或在长春人社网下载)
8、填外国人就业劳动合同书 2份 在长春市人社局国际合作处取表
三、办理流程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
1、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际合作处,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地址:西民主大街809号212室,电话:89871379 (15个工作日办理)
2、到吉林省贸促会办理邀请函(需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地址:呼伦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电话:82758256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第4篇
我校2018届毕业生工作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要求,我校将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的通力合作下,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稳步推进、不断创新,积极取得工作实效,努力打造我校就业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一、 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1484名。其中男生36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24.39%;女生112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75.61%。上海生源37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25.07%;外省市生源111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74.93%。
二、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1. 毕业生在就业择业时,需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程序及步骤进行;遵守校纪校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完成最后学业与毕业生教育活动的前提下,进行就业择业。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不得擅自缺课去参加校外招聘、试工及实习活动。对违反学校规定去求职、试工、实习等,并造成旷课或未能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毕业生自负。
毕业生在读期间,因严重违纪而受到处分,或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学校不负责推荐其就业,其户籍、档案关系在毕业后转至生源所在地。
2. 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已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到面向基层就业,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各类基层项目,如:“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社区服务计划”等;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海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入伍预征等项目;鼓励和引导中西部省份和地区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区、省份就业。
3. 我校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积极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帮扶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人生梦想。
4. 为确保我校就业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要求,及时、准确、定期报送就业工作信息数据和毕业生就业进展。纳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范畴的毕业生去向类型,除升学、出国留学和工作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签约就业: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相应报到证,去往用人单位就业。
合同就业: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署就业协议书。合同就业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去向申请书》中关于合同就业的内容,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学校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对于此类毕业生,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予打印去往单位报到的报到证,但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打印回生源地落实户籍、档案的报到证。
灵活就业:选择自主创业、个体劳动为主的自由职业等劳动形式。(其余类别,如缓签等,不作为灵活就业处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如实填写《毕业去向申请书》中关于灵活就业的内容,由学校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对于此类毕业去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予打印报到证。但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打印回生源地落实户籍、档案的报到证。
定向委培: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毕业生按其定向协议办理户籍、档案回生源地。 其他毕业去向:参加国家及地方基层建设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入伍预征等。其毕业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和工作的毕业生,请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由本人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即完整打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申请表”),并附相关学校和单位的录用证明。此申请由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备案。凡申请被核准的学生,就业手续按照出国留学和工作去向办理,户籍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为便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回生源省市、自治区办理有关手续,其报到证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落实(具体事宜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为准)。对递交出国留学、工作申请后,被用人单位录用而不准备出国的毕业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撤销原申请,学校再予以办理其他相关就业手续。
6.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又被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须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之后,学校方能为其办理读研的相关手续;已录取研究生,而要求放弃读研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在征得录取院校的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后,学校方能为其办理其他毕业去向的相关手续。
7. 在读期间申请贷款的毕业生,要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还贷手续,并与银行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请将贷款还清,凭银行已还贷款通知书学校方能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三、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及管理细则
1. 我校2018届的毕业生,须凭学校发给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盖有院(系)党总支印章及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及“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成绩单(13年级)”(盖有教务处成绩专用章)等复印件(原件由毕业生本人保管),以及个人准备的中文、外文简历等材料参加各类招聘活动。
2. 各类毕业生所有毕业去向和相关信息均需由本人或院(系)辅导员及时在我校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系统上按规定填写,并由院(系)先行审核。之后,在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时,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通过。
3.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有效证明到所在院(系)换取与其学号相对应编码的“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双方在四联上全部签字盖章。毕业生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待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网上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请前往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的状态时,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经中心鉴证后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学校留存;第二联(红色)暂由毕业生保存,待办理有关手续;第三联(蓝色)交用人单位;第四联(黄色)由毕业生本人留存。协议书中的单位行业类别代码和职位类别代码应根据第五联填写。
4.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就业协议书”。所有用人单位须填写清楚“组织机构代码”,上海的用人单位还需填写“2018年沪企信息登记号”(以18开头的七位数,即18XXXXX。以17或其他数字开头的七位数不可用,单位必须重新申请)。用人单位可自行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网站上,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号的网上办理。
5. 根据上海市颁布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的有关文件精神,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确定进沪就业,落实就业单位后,如需申请上海市户口,须填写完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并附个人资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及推荐证明、成绩单和毕业生情况表等原件),经用人单位盖章,学校审核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批。经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凭批复第二联(黄色)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报到证。未被批准的毕业生可办理居住证。
毕业生如需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并在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同时,毕业生须填写完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由单位盖章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该通知单是居住证积分申请的必备材料。
户籍及居住证申请及办理事宜以当年上海市有关政策为准。
6. 学校于2018年6月向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上报“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为保证学校“就业方案”按时上报,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及时领取“报到证”,请毕业生尽可能在5月30日前落实就业单位。
7. 离校前未落实单位且未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并将其下联(白色)及时交至个人档案所在地,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8. 因故提出违约,改签“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登录我校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系统,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违约改派申请表》,填妥后连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退回的原签“就业协议书”(
二、
三、四联)、违约金收据以及新签约单位的录用证明,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重新领取协议书,按原程序再次办理签约鉴证手续。
9. 学校将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意愿但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均可在学校进行登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届未就业学生服务登记表》。对填写未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学校将继续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四、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1.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就业市场的具体要求,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2017年10月开始启动。学校将有计划、有组织,有序地进行相关活动安排,原则上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各项活动。
2. 大力开发就业市场,拓展学生就业领域。学校连同各院(系)要充分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开发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广泛征集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就业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继续维护和发挥上外毕业生优秀品牌效应,为毕业生拓展就业渠道,开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做好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毕业生工作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我校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坚持以各种方式加强市场宣传开拓力度,通过信函公告、走访座谈、校企交流、机构合作、推介活动等多元化方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挖掘校内外各种资源,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3. 全力以赴做好校园招聘服务工作。热情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联系工作;及时快捷地做好就业信息处理和发布工作;有序组织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宣讲,积极主动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做好中央部委、地方及上海市的国家公务员的考录、报名、宣传、组织等工作;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考面试工作,积极探索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介机构的合作模式;积极整合资源,联动开展和参与各类型、区域化大型招聘会,积极举办各级校内招聘会活动,培育学生就业的良好校园氛围。
4. 重点做好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去往城乡基层就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入伍预征等工作。全面学习落实有关精神和项目内容,积极宣传和发布国家地方项目信息和优惠政策,动员相关学生参与国家地方项目;广泛联系和搜集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岗位需求状况,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引导毕业生调整心态,有针对性的鼓励学生去往相关单位就业;鼓励毕业生投身于国家国防事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入伍预征。
5. 落实全程化的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关注重点学生群体。大力推进我校生涯发展教育,开展针对性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就业动员,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健全校内生涯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通过校园活动、组织学习、考察参观、个体咨询、社团活动等指导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提供就业咨询指导服务。重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关注与帮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尽力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境和难题,帮助弱势群体学生顺利就业。
6. 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力度,做好毕业生自主创业帮扶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级部门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精神,积极传达和宣传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依托学校学科特点,有筛选的扶持和培育部分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积极打造自主创业配套扶持政策和优惠体系。
7. 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与后期离校工作安排。做好毕业生思想小结、组织鉴定、拍摄毕业照等工作;召开各种类型毕业生座谈会、开展毕业生集中党性教育等系列离校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隆重举行毕业典礼;做好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一条龙”服务与文明离校工作;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和指导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毕业生就业的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8. 全面提升我校就业与招生、培养的互动机制。做好就业工作的总结和研讨工作,提升就业工作科学性和前瞻性;依托就业工作研究分析结果,为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市场调研和实践支撑;做好就业工作的跟踪调研工作,实时反馈市场动向和社会需求。
高校大学生就业关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全局意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是实现大学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指标,更是帮助青年人实现人生梦想的重要起点。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在新时期转型升级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时代脉搏,认清就业形势,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第5篇
我校2018届毕业生工作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要求,我校将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的通力合作下,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稳步推进、不断创新,积极取得工作实效,努力打造我校就业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一、 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1484名。其中男生36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24.39%;女生112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75.61%。上海生源37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25.07%;外省市生源111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74.93%。
二、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1. 毕业生在就业择业时,需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程序及步骤进行;遵守校纪校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完成最后学业与毕业生教育活动的前提下,进行就业择业。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不得擅自缺课去参加校外招聘、试工及实习活动。对违反学校规定去求职、试工、实习等,并造成旷课或未能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毕业生自负。
毕业生在读期间,因严重违纪而受到处分,或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学校不负责推荐其就业,其户籍、档案关系在毕业后转至生源所在地。
2. 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已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到面向基层就业,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各类基层项目,如:“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社区服务计划”等;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海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入伍预征等项目;鼓励和引导中西部省份和地区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区、省份就业。
3. 我校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积极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帮扶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人生梦想。
4. 为确保我校就业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要求,及时、准确、定期报送就业工作信息数据和毕业生就业进展。纳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范畴的毕业生去向类型,除升学、出国留学和工作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签约就业: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相应报到证,去往用人单位就业。
合同就业: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署就业协议书。合同就业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去向申请书》中关于合同就业的内容,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学校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对于此类毕业生,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予打印去往单位报到的报到证,但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打印回生源地落实户籍、档案的报到证。
灵活就业:选择自主创业、个体劳动为主的自由职业等劳动形式。(其余类别,如缓签等,不作为灵活就业处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如实填写《毕业去向申请书》中关于灵活就业的内容,由学校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对于此类毕业去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予打印报到证。但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打印回生源地落实户籍、档案的报到证。
定向委培: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毕业生按其定向协议办理户籍、档案回生源地。 其他毕业去向:参加国家及地方基层建设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入伍预征等。其毕业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和工作的毕业生,请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由本人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即完整打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申请表”),并附相关学校和单位的录用证明。此申请由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备案。凡申请被核准的学生,就业手续按照出国留学和工作去向办理,户籍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为便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回生源省市、自治区办理有关手续,其报到证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落实(具体事宜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为准)。对递交出国留学、工作申请后,被用人单位录用而不准备出国的毕业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撤销原申请,学校再予以办理其他相关就业手续。
6.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又被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须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之后,学校方能为其办理读研的相关手续;已录取研究生,而要求放弃读研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在征得录取院校的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后,学校方能为其办理其他毕业去向的相关手续。
7. 在读期间申请贷款的毕业生,要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还贷手续,并与银行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请将贷款还清,凭银行已还贷款通知书学校方能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三、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及管理细则
1. 我校2018届的毕业生,须凭学校发给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盖有院(系)党总支印章及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及“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成绩单(13年级)”(盖有教务处成绩专用章)等复印件(原件由毕业生本人保管),以及个人准备的中文、外文简历等材料参加各类招聘活动。
2. 各类毕业生所有毕业去向和相关信息均需由本人或院(系)辅导员及时在我校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系统上按规定填写,并由院(系)先行审核。之后,在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时,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通过。
3.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有效证明到所在院(系)换取与其学号相对应编码的“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双方在四联上全部签字盖章。毕业生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待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网上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请前往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的状态时,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经中心鉴证后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学校留存;第二联(红色)暂由毕业生保存,待办理有关手续;第三联(蓝色)交用人单位;第四联(黄色)由毕业生本人留存。协议书中的单位行业类别代码和职位类别代码应根据第五联填写。
4.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就业协议书”。所有用人单位须填写清楚“组织机构代码”,上海的用人单位还需填写“2018年沪企信息登记号”(以18开头的七位数,即18XXXXX。以17或其他数字开头的七位数不可用,单位必须重新申请)。用人单位可自行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网站上,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号的网上办理。
5. 根据上海市颁布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的有关文件精神,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确定进沪就业,落实就业单位后,如需申请上海市户口,须填写完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并附个人资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及推荐证明、成绩单和毕业生情况表等原件),经用人单位盖章,学校审核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批。经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凭批复第二联(黄色)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报到证。未被批准的毕业生可办理居住证。
毕业生如需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并在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同时,毕业生须填写完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由单位盖章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该通知单是居住证积分申请的必备材料。
户籍及居住证申请及办理事宜以当年上海市有关政策为准。
6. 学校于2018年6月向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上报“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为保证学校“就业方案”按时上报,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及时领取“报到证”,请毕业生尽可能在5月30日前落实就业单位。
7. 离校前未落实单位且未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并将其下联(白色)及时交至个人档案所在地,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8. 因故提出违约,改签“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登录我校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系统,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违约改派申请表》,填妥后连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退回的原签“就业协议书”(
二、
三、四联)、违约金收据以及新签约单位的录用证明,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重新领取协议书,按原程序再次办理签约鉴证手续。
9. 学校将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意愿但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均可在学校进行登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届未就业学生服务登记表》。对填写未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学校将继续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四、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1.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就业市场的具体要求,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2017年10月开始启动。学校将有计划、有组织,有序地进行相关活动安排,原则上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各项活动。
2. 大力开发就业市场,拓展学生就业领域。学校连同各院(系)要充分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开发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广泛征集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就业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继续维护和发挥上外毕业生优秀品牌效应,为毕业生拓展就业渠道,开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做好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毕业生工作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我校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坚持以各种方式加强市场宣传开拓力度,通过信函公告、走访座谈、校企交流、机构合作、推介活动等多元化方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挖掘校内外各种资源,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3. 全力以赴做好校园招聘服务工作。热情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联系工作;及时快捷地做好就业信息处理和发布工作;有序组织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宣讲,积极主动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做好中央部委、地方及上海市的国家公务员的考录、报名、宣传、组织等工作;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考面试工作,积极探索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介机构的合作模式;积极整合资源,联动开展和参与各类型、区域化大型招聘会,积极举办各级校内招聘会活动,培育学生就业的良好校园氛围。
4. 重点做好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去往城乡基层就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入伍预征等工作。全面学习落实有关精神和项目内容,积极宣传和发布国家地方项目信息和优惠政策,动员相关学生参与国家地方项目;广泛联系和搜集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岗位需求状况,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引导毕业生调整心态,有针对性的鼓励学生去往相关单位就业;鼓励毕业生投身于国家国防事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入伍预征。
5. 落实全程化的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关注重点学生群体。大力推进我校生涯发展教育,开展针对性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就业动员,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健全校内生涯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通过校园活动、组织学习、考察参观、个体咨询、社团活动等指导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提供就业咨询指导服务。重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关注与帮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尽力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境和难题,帮助弱势群体学生顺利就业。
6. 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力度,做好毕业生自主创业帮扶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级部门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精神,积极传达和宣传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依托学校学科特点,有筛选的扶持和培育部分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积极打造自主创业配套扶持政策和优惠体系。
7. 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与后期离校工作安排。做好毕业生思想小结、组织鉴定、拍摄毕业照等工作;召开各种类型毕业生座谈会、开展毕业生集中党性教育等系列离校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隆重举行毕业典礼;做好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一条龙”服务与文明离校工作;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和指导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毕业生就业的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8. 全面提升我校就业与招生、培养的互动机制。做好就业工作的总结和研讨工作,提升就业工作科学性和前瞻性;依托就业工作研究分析结果,为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市场调研和实践支撑;做好就业工作的跟踪调研工作,实时反馈市场动向和社会需求。
高校大学生就业关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全局意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是实现大学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指标,更是帮助青年人实现人生梦想的重要起点。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在新时期转型升级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时代脉搏,认清就业形势,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范文第6篇
我校2018届毕业生工作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要求,我校将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的通力合作下,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稳步推进、不断创新,积极取得工作实效,努力打造我校就业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一、 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1484名。其中男生36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24.39%;女生112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75.61%。上海生源37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25.07%;外省市生源1112名,占毕业生总数的74.93%。
二、 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1. 毕业生在就业择业时,需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程序及步骤进行;遵守校纪校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完成最后学业与毕业生教育活动的前提下,进行就业择业。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不得擅自缺课去参加校外招聘、试工及实习活动。对违反学校规定去求职、试工、实习等,并造成旷课或未能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毕业生自负。
毕业生在读期间,因严重违纪而受到处分,或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学校不负责推荐其就业,其户籍、档案关系在毕业后转至生源所在地。
2. 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已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到面向基层就业,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各类基层项目,如:“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社区服务计划”等;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海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入伍预征等项目;鼓励和引导中西部省份和地区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区、省份就业。
3. 我校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积极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帮扶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人生梦想。
4. 为确保我校就业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要求,及时、准确、定期报送就业工作信息数据和毕业生就业进展。纳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范畴的毕业生去向类型,除升学、出国留学和工作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签约就业: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相应报到证,去往用人单位就业。
合同就业: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署就业协议书。合同就业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去向申请书》中关于合同就业的内容,并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学校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对于此类毕业生,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予打印去往单位报到的报到证,但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打印回生源地落实户籍、档案的报到证。
灵活就业:选择自主创业、个体劳动为主的自由职业等劳动形式。(其余类别,如缓签等,不作为灵活就业处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如实填写《毕业去向申请书》中关于灵活就业的内容,由学校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对于此类毕业去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予打印报到证。但可以为非上海生源打印回生源地落实户籍、档案的报到证。
定向委培: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毕业生按其定向协议办理户籍、档案回生源地。 其他毕业去向:参加国家及地方基层建设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入伍预征等。其毕业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和工作的毕业生,请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由本人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即完整打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申请表”),并附相关学校和单位的录用证明。此申请由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备案。凡申请被核准的学生,就业手续按照出国留学和工作去向办理,户籍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为便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回生源省市、自治区办理有关手续,其报到证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落实(具体事宜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为准)。对递交出国留学、工作申请后,被用人单位录用而不准备出国的毕业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撤销原申请,学校再予以办理其他相关就业手续。
6.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又被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须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之后,学校方能为其办理读研的相关手续;已录取研究生,而要求放弃读研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在征得录取院校的同意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后,学校方能为其办理其他毕业去向的相关手续。
7. 在读期间申请贷款的毕业生,要本着“诚信守约”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还贷手续,并与银行签订有关协议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请将贷款还清,凭银行已还贷款通知书学校方能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三、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及管理细则
1. 我校2018届的毕业生,须凭学校发给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盖有院(系)党总支印章及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及“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成绩单(13年级)”(盖有教务处成绩专用章)等复印件(原件由毕业生本人保管),以及个人准备的中文、外文简历等材料参加各类招聘活动。
2. 各类毕业生所有毕业去向和相关信息均需由本人或院(系)辅导员及时在我校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系统上按规定填写,并由院(系)先行审核。之后,在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时,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通过。
3.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有效证明到所在院(系)换取与其学号相对应编码的“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双方在四联上全部签字盖章。毕业生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待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网上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请前往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的状态时,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经中心鉴证后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学校留存;第二联(红色)暂由毕业生保存,待办理有关手续;第三联(蓝色)交用人单位;第四联(黄色)由毕业生本人留存。协议书中的单位行业类别代码和职位类别代码应根据第五联填写。
4.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就业协议书”。所有用人单位须填写清楚“组织机构代码”,上海的用人单位还需填写“2018年沪企信息登记号”(以18开头的七位数,即18XXXXX。以17或其他数字开头的七位数不可用,单位必须重新申请)。用人单位可自行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网站上,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进行信息登记号的网上办理。
5. 根据上海市颁布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的有关文件精神,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确定进沪就业,落实就业单位后,如需申请上海市户口,须填写完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并附个人资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及推荐证明、成绩单和毕业生情况表等原件),经用人单位盖章,学校审核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批。经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凭批复第二联(黄色)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报到证。未被批准的毕业生可办理居住证。
毕业生如需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并在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同时,毕业生须填写完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由单位盖章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该通知单是居住证积分申请的必备材料。
户籍及居住证申请及办理事宜以当年上海市有关政策为准。
6. 学校于2018年6月向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上报“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为保证学校“就业方案”按时上报,保证毕业生在离校前及时领取“报到证”,请毕业生尽可能在5月30日前落实就业单位。
7. 离校前未落实单位且未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并将其下联(白色)及时交至个人档案所在地,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8. 因故提出违约,改签“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登录我校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服务系统,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违约改派申请表》,填妥后连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退回的原签“就业协议书”(
二、
三、四联)、违约金收据以及新签约单位的录用证明,到校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重新领取协议书,按原程序再次办理签约鉴证手续。
9. 学校将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意愿但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均可在学校进行登记,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届未就业学生服务登记表》。对填写未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学校将继续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四、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1.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就业市场的具体要求,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2017年10月开始启动。学校将有计划、有组织,有序地进行相关活动安排,原则上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各项活动。
2. 大力开发就业市场,拓展学生就业领域。学校连同各院(系)要充分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开发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广泛征集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就业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继续维护和发挥上外毕业生优秀品牌效应,为毕业生拓展就业渠道,开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做好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毕业生工作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我校2018届毕业生基本情况。坚持以各种方式加强市场宣传开拓力度,通过信函公告、走访座谈、校企交流、机构合作、推介活动等多元化方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挖掘校内外各种资源,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3. 全力以赴做好校园招聘服务工作。热情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联系工作;及时快捷地做好就业信息处理和发布工作;有序组织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宣讲,积极主动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做好中央部委、地方及上海市的国家公务员的考录、报名、宣传、组织等工作;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考面试工作,积极探索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介机构的合作模式;积极整合资源,联动开展和参与各类型、区域化大型招聘会,积极举办各级校内招聘会活动,培育学生就业的良好校园氛围。
4. 重点做好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去往城乡基层就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入伍预征等工作。全面学习落实有关精神和项目内容,积极宣传和发布国家地方项目信息和优惠政策,动员相关学生参与国家地方项目;广泛联系和搜集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岗位需求状况,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引导毕业生调整心态,有针对性的鼓励学生去往相关单位就业;鼓励毕业生投身于国家国防事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入伍预征。
5. 落实全程化的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关注重点学生群体。大力推进我校生涯发展教育,开展针对性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就业动员,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健全校内生涯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通过校园活动、组织学习、考察参观、个体咨询、社团活动等指导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提供就业咨询指导服务。重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关注与帮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尽力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境和难题,帮助弱势群体学生顺利就业。
6. 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力度,做好毕业生自主创业帮扶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级部门关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精神,积极传达和宣传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依托学校学科特点,有筛选的扶持和培育部分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积极打造自主创业配套扶持政策和优惠体系。
7. 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与后期离校工作安排。做好毕业生思想小结、组织鉴定、拍摄毕业照等工作;召开各种类型毕业生座谈会、开展毕业生集中党性教育等系列离校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隆重举行毕业典礼;做好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一条龙”服务与文明离校工作;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和指导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毕业生就业的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8. 全面提升我校就业与招生、培养的互动机制。做好就业工作的总结和研讨工作,提升就业工作科学性和前瞻性;依托就业工作研究分析结果,为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市场调研和实践支撑;做好就业工作的跟踪调研工作,实时反馈市场动向和社会需求。
高校大学生就业关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全局意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是实现大学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指标,更是帮助青年人实现人生梦想的重要起点。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在新时期转型升级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时代脉搏,认清就业形势,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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