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
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第1篇
摘 要: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涉及多方主体,需要综合考虑合作方的利益,以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科技的协同创新。基于现阶段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存在的问题,该文构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作用机制,主要包括:健全两岸交流合作协商及建立财政投入专项管理的保障性机制;建立两岸农业科技与应用转移,促进农业市场需求培育,优化两岸统一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拉动性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扶持、奖励科技成果创新合作的推动性机制。
关键词: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海峡两岸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ynergistic innovation; crossstrait
协同创新是以开放、协调、互补为理念,促进创新要素共享、创新主体有机融合,实现资源整合、优势发挥、效益提升的一种创新组织形式。它解决了创新过程中各自分割、资源分散、成本受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效率不高等问题,是创新的一种新模式、新导向[1]。现今,国内学术界对协同创新问题的关注多集中于企业方面。有研究学者认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通过研究机构、政府间交互作用和协同效应形成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2-3];也有学者认为,协同创新对提高教育水平有着积极的影响[4]。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动力。海峡两岸“五缘”归一,各方面都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特别是在农业领域,随着两岸紧张关系的缓和,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领域也不断拓宽,合作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多年来互有裨益[5]。但随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瓶颈期,单一模式的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也进入瓶颈期。如何建立跨区域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提高两岸农业合作水平成为当务之急。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协同创新在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重要作用,提出建立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希望能为丰富农业协同创新理论提供研究样本。
1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的现状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30多年来农业科技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均有较大发展,特别是2010年海峡两岸正式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也意味着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展開了新篇章。
1.1 农业科技合作领域日益拓宽
30多年来,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合作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已覆盖种植、畜牧、渔业、休闲观光农业等各行业;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已发展到农业生产、深加工、销售流通等环节,流通服务等环节比重越来越大;合作结构不断优化,既有技术引进,又有技术合作研发,既有农业贸易投资,又有科技人才的培养交流;从最初的注重农业技术本身,发展到重视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内涵[6-7]。
1.2 科技交流平台日趋增多
伴随着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两岸农业科技人员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深入,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平台不断搭建。“海峡两岸农产品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等的连续举办,为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格局,为海峡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发展提供了有力、高效的技术支撑。
1.3 科技合作基地日趋完善
从1997年起,我国先后在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陕西、广东、广西、上海、江苏等地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2005年又开始启动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目前台湾农民创业园总数29个,遍布14个省市区。其中福建省拥有6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全国之首。试验区、农民创业园的建设开创了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模式,是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更是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新典范。
2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越来越密切,成效显著,但不可忽视的是,由于政治和市场等多方面的因素,两岸合作仍存在着一些障碍和难题。
2.1 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协商机制尚不健全
目前,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机制仍不健全,制约了两岸的合作。台湾当局从市场保护主义和技术保护主义的立场出发,许多限制技术、人才交流的政策仍未取消。首先,台湾对投资大陆的农业设定严格的分类,并实行严格的审查报备制度。其次,台湾当局一再强调农业先进尖端技术部分要留在台湾。在农业人才交流方面,台湾当局限制两岸人才的沟通渠道[8]。海峡两岸举办的各种农业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规模较小、人数较少、影响范围有限,没有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9]。与此同时,大陆的农业科技研究依然存在计划经济体制的不足,且人员赴台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对繁杂,制约了两岸的深入交流合作[10]。
2.2 两岸农业科技合作的利益协调机制仍不完善
大陆市场空间大,但目前能够接触到或者体验到台湾现代农业成果的人分布还不够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两岸合作的意愿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同时也在于市场需求的培养与挖掘不到位,导致市场尚未对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产生显著拉动力。另外,台资加工企业与大陆农民合作过程中缺乏严谨的合同制度,在农业科技交流合作中,台商企业存在将农业生产的风险转嫁给农民的现象[11-12]。此外,在合作过程中,对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完善,两岸科技合作的组织形式创新还不够,服务组织或机构的数量和规模都有待提高。
2.3 大陆农业科技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不及预期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活动除了依靠企业的自身投入来实现,还需要从宏观层面来解决创新资源的保障性投入。但是,从近年沿海部分省份的政府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来看,投入力度均不高,其中投入到农业科技创新的更少,科技成果商品化与市场拓展能力不足,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等问题,使得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率受到很大的限制[13]。除了投入力度不够之外,大陆农业科技扶持政策享受范围有限且门槛高,多数政策实施限额申报,很多企业、研发机构无法享受到扶持政策;同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不少企业对政府扶持政策缺乏了解。
3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性
创新是科技发展的源泉,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协同创新作为一种创新的新途径,不是简单拼凑,而是基于开放性、互补性的特征,突破单一创新主体的局限,促使各创新主体的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资源扬长避短、有效配置、形成合力,发挥最大效益[14]。
3.1 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符合我国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创新”居首,凸显了创新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协同创新是深度共享合作的创新模式,对推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在农业发展新格局中,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两岸农业合作前景广阔,要顺应时代潮流和发展大势,秉承合作共赢原则,加强协同创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3.2 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有利于海峡海岸优势互补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有着较强的互补空间,大陆可以从台湾引进农业实用技术,学习农业科技推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经验,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台湾则可利用大陆自然、人文资源丰富、市场广阔的优势,来扩宽自己的平台[15]。相较于台湾农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理念上的优势,大陆农业在劳动力、土地要素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16]。但由于两岸政治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差异,加上缺乏跨越区域的统筹协调机制,两岸农业合作单一且不够密切、技术对接弱,同质、同构化状况严重,导致两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的互动与对接日趋缓慢,这便需要加强海峡两岸科技的协同创新。
3.3 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有利于增强农业竞争力
随着全球化进程,海峡两岸均处于转型升级时期,两岸要更加关注在创新领域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17]。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能够有力克服当前两岸农业科技创新要素和合作模式单一的局限性,通过对人才、资源、技术、管理等要素的协同创新发展,释放创新活力,通过创新资源在两岸跨区流动、交互作用,优势互补、突出特色,进行差异化对接,能夠实现两岸农业的共同发展[18]。
4 构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
在农业科技合作中,技术、人文、市场、机制等要素交织复杂、相互作用和影响,任何一个因子缺失都将影响合作效果。往往在实施中过于强调技术,而忽视了体制机制等其他相协调、相配套的因素。而体制机制是创新的决定性因素,因而需建立与现代农业科技合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可以说这是一个全面复杂的系统工程。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是由适应性主体相互作用、共同演化并层层涌现出来的系统,能够为这样的问题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19]。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涉及多方主体,这就要求在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的构建中要充分考虑多方主体的利益,使得所构建的系统能够有效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发展与进化。基于此,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主要应包括保障性机制、拉动性机制、推动性机制及其内在协同作用机制(图1)。
4.1 保障性机制
构建面向农业产业科技创新、面向农业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实施的保障性机制,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有效开展。保障性机制主要是解决协同创新资源的来源与投入问题,以及两岸人员交流的便利性问题。
4.1.1 健全两岸交流合作协商机制 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需要有协商机制保障,以便双方磋商和协调,增进了解和互认互信,避免不合理的障碍。如面对政策法规局限和约束,要加强研究、沟通,保障台湾各类交流与合作人员、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促进两岸交流的合法化。就对行业协会需求越来越强烈的情况,要不断提升完善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协会等相关合作平台,发挥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面对农业发展新需求,两岸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提升配套公共服务,优化市场和政务环境,构建两岸农业科技人员交流的绿色通道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为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的两岸往来提供更多的政策保障与便利,增强交流意愿与合作信心。
4.1.2 建立财政投入专项管理机制 政府在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政府也是制度的供给者、环境的营造者和主要的科技投資提供者[20]。故而,政府部门可以对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在年度财政预算、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应进行单独预算,切出一定比例进行专项管理,重点应用于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搭建、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优良农业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两岸交流合作单位与个人的贡献奖励或成果奖励。此外,还可以共建协同创新投资平台,以便更具体的了解高科技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以及提高科技农业企业的管治能力和指引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21]。
4.2 拉动性机制
通过科技自身发展以及市场需求来拉动科技创新,这是科技创新的内在机理之一。拉动性机制主要是解决创新成果的转换与市场需求培育问题,即解决两岸技术应用转移与创新成果的商品化问题。
4.2.1 建立两岸农业科技与应用转移机制 当前,两岸在农业科技与应用各有比较优势,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两岸的政府组织、农业科技发展中心、企业等,应该积极推动现有两岸农业合作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两岸农业科技与应用转移的中介服务组织、专项市场的建设。通过转移,促进各地现有农业技术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促使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品种的成果转化率,进而再通过创新成果市场化,以及科技自身内在演化规律来拉动科技创新。
4.2.2 完善农业市场需求培育机制 要想促进市场需求的培育,首先,可以组织更大范围、更高频次、更近距离的参访与交流,加大成果展示,加强两岸农产品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增强共识;其次,要加大农产品推广,品牌塑造与推广以及质量监管,加强人们对市场的需求,增强两岸人民购买、使用对岸农业产品的欲望;最后,要利用各自的优势,将两岸的农业技术和优质品种“嫁接”到对方,实现“本地化”种植。通过农业市场需求的培育,依靠农产品产业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来进一步拉动农业科技创新。
4.2.3 优化两岸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制 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优化两岸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制,对促进两岸科技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合作交流机制的内容包括:一是在体系建设上,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互认体系建设,建立两岸区域标准化交流机构,共同开展标准化研究、制定,深化计量、认证、认可合作,实行标准化相互通报和互认制度,促进农产品流通;二是在队伍建设上,要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培训,加大业务理论、检测技术、监管技术手段、处罚方式等的交流合作;三是在平台建设上,要建立统一合作标志、溯源信息和可溯源系统,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22]。
4.3 推动性机制
科技创新需要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它不仅仅是企业的职责,也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推动性机制主要解决各类创新主体自身参与协同创新的内在动力。
4.3.1 推动科技成果分享机制 两岸各创新主体在具体开展协同创新过程中,除了要明确各方的资源投入与风险承担之外,还应该明确各方的利益分享,尤其是科技成果分享机制。科技成果分享机制是长期合作的基础,为此,首先要将科技成果利益共享机制固化为合作合同协议的重要内容,强化用法律来保障各方利益,减少利益摩擦,实现持续深化合作[23]。其次,对于长期或限期分享的成果,各方合作单位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合作方应有的收益,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监管。此外,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创设研发技术的有偿使用与技术移转机制,保护研发成果;由政府单位统一事权,调和矛盾,维护好双方的利益[24]。
4.3.2 完善政府定向购买机制 农业科技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可通过采取宏观调控手段来营造一个更为有利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环境,其中经济的手段往往比法律、财政的手段更为有效。政府定向购买企业生产的产品,这是扶持企业成长的传统做法,也是一个有效的做法。对此,两岸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优先考虑采购两岸协同创新企业生产的产品,甚至直接下发订单采购指定产品。同时,通过稳定产品的销售通路,减少创新风险,保障创新收益。
4.3.3 落实专项财税扶持机制 针对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财税扶持政策,不仅要考虑各类创新存在的风险大、回报滞后的共同特性、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产值低、与自然条件关联大、区域差异化明显等的农业特性,同时,也要考虑海峡两岸协同创新中存在的制度差异、资源虹吸效应等区域特性。通过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在税收、用地、水电、金融等方面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优化创新环境,增强创新土壤肥力。
4.3.4 建立专项科技奖励机制 科技奖励体现了对科研活动的尊重与推崇。通过建立专项科技奖励机制,可以激发科技者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此,可设置专项的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奖励机制,由两岸有关政府部门按比例拨付专款,牵头或授权第三方组织成立“海峡两岸农业科技评选委员会”,并由该委员会指定评奖规则与实施办法。将奖项划分为个人、组织(团体)两个层面,并分为科学研究、实践应用两大类。
4.3.5 制定两岸人力资本流动激励机制 在科技创新中,人力资源是第一要素。为此,应该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本顺畅流动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两岸农业科技人才、产业人才的双向交流与互补。积极鼓励两地的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之间合作创办研发机构、试验基地或研究中心;鼓励互派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于开展该领域的培训、技术咨询与技术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在住房、交通、差旅补贴甚至是医疗、养老等方面予以待遇倾斜,实施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4.4 相互之间的协同作用机制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保障性、拉动性、推动性等三大类机制,是一个有机统一体,这三大机制,不是孤立存在的,在机制运行中,它们既各自发挥重要的作用,相互之间又存在内在联系与影响。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诉求也有所不同,随着政策的改变,两岸的外部环境也会随之发生改变,面对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这一复杂适应系统,需要根据涉及的众多创新要素不断调整变化。因此,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的保障性、拉动性、推动性三大类机制的产生与完善,直至形成相互协同作用机制,是随市场发展不断进化的动态过程。在初期市场培育的过程中,两岸合作交流协商机制是关键基础,通过两岸溝通交流平台,加强对两岸农产品与农业科技的推广与了解,催生出市场需求,形成一定的经济效益,从而作为第一动力拉动包括科技与应用转移机制、质量安全认证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分享机制、财政投入专项管理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机制的制定,进一步扩大及稳固两岸农业科技交流。推动性机制是关键手段,利用科技成果分享机制、政府定向购买机制、专项财税扶持机制及两岸人力资本流动激励机制,促进两岸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市场增长趋于稳定,使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进入动态平衡状态。保障性机制提供交流平台与财政支持,拉动性机制培育市场需求及科技成果转换方案,推动性机制增添创新动力激发市场活力,三者相互补充协调,在发挥出三大机制各自作用的同时,又具备形成协同条件,形成有机统一体,根据两岸外部环境变化而进行必要的创新与调整,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合力推进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稳步发展。
5 结语
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是人、财、技术等多要素,产、学、研等多方位,政府、农业企业、农业科研院校、社团组织等多主体的有机合作关系。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机制的构建不能仅仅靠一方努力,需要两地双方的主动参与、紧密配合与良好运转,重视相关要素的完备性以及其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在保障性机制、拉动性机制、推动性机制以及相互协同作用机制的运作下,基于共同利益与长远发展的视角,突破传统的发展格局与区域视野,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促进两岸人才、技术、资金和信息等创新要素的市场化回归,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实现优势互补、互动共赢,真正形成一个紧密交流、真诚合作、蓬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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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第2篇
摘 要:【目的/意义】科技扶贫效果的优劣与扶贫主体及其采取的扶贫模式密切相关,文章以此为出发点为福建省农业科技扶贫的实施提出对策。【方法/过程】通过对福建省不同科技扶贫主体的实地调查与案例分析,结合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分析了福建省农业科技扶贫的主要模式和存在的问题。【结果/结论】结果显示,福建省目前已形成了8个细分类型的科技扶贫模式,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能动性、风险性共5个方面的问题,并据此从技术、模式、培训、人才、制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福建省;农业科技;扶贫模式;问题;对策
Key words: Fujian Province;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ode of poverty allevi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科技扶貧是国家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反贫困战略,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来看,农业科技已经成为补齐农业这块“短板”、拉长农村这条“短腿”和填平贫困这块“洼地”的根本出路[1]。福建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从落实科技扶贫示范、实施技术承包、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农村信息化和培育龙头企业等方面不断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福建省又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开展创新驱动、成果转化、基地示范、产业带动、人才培训等多项扶贫举措,充分发挥了农业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了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和内生发展的能力。截至2016年底,福建省贫困人口的数量由2010年的140万降低至20.44万人,科技在产业扶贫和产业脱贫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结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技精准扶贫”课题调研的安排,课题组通过举办座谈会、参观科研院所、走访龙头企业、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等多种形式,对福建省农业科技扶贫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对农业科技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思考。
1 福建省科技扶贫主要模式
1.1 农业科研院校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指“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贫困乡(村)+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如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的专家服务团队由16位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构成,与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集体攻关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专家团队2016年全年累计为帮扶县企业解决主要技术难题达357个;针对屏南主要经济作物花菜由于连作带来的根肿病问题,组建研究团队,提出土壤调节、药剂防治、种植抗病品种的技术方案,并进行综合治理试验,经过1年多的努力,研发出防治率达到90%以上且防治成本大大降低的花椰菜根肿病防控技术,得到了广大菜农的认可,有效解决了地方共性的技术难题。又如,福建农林大学园林学院对接武平东留乡,每年选派专家50多人次指导当地大力发展“富贵籽”花卉产业,2014年种植面积突破433.33 hm2,占全国“富贵籽”花卉销售数量的90%以上,产值超过3亿元;并依托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科技部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等培训平台,先后举办了“福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00多个,培训人员超过2万人次。
1.2 基层农技站专家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为“农技站专家(农技员)+贫困乡(村)+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如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由25位中高级农艺师组成的农业专家帮扶团,58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挂钩全县58个贫困村,2016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人,“雨露计划”培训1200人,职业技能培育320人,通过培训让100%的贫困户都掌握了1门以上实用技术。又如,屏南县集中对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进行培训,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派出农技人员直接送技术到基地,组织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重点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进行培训工作,2015年共进乡村及基地培训8场次,培训指导农民900多人,发放技术资料1500多份。再如,顺昌县原大历镇经管站干部高允旺,采取“科特派+项目+基地+平台”的运作模式,组建了一支由9名“土专家”“田秀才”、返乡青年参与的福建省首支“农民科普志愿者服务队”,并利用农村赶圩等节假日人流量大的特点,主动为农户提供面对面的技术指导。
1.3 “下派第一书记”农业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采取“下派第一书记+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建设美丽乡村,调动党员干部活力,建立或引进合作社、公司开发农业产业,与科研院校及专家开展共建合作等方式,推动农业科技扶贫。如小梨阳村原下派第一书记康建坂与现任第一书记蔡盛华,依托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及专家团队,与村“两委”针对小梨洋村长期种植蔬菜、科技含量低的生产实际,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发展高山特色蔬菜产业;针对农民需要,采取专家传授、现场培训、观看科教片等形式开展技术培训,3年来先后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共12期,定期或不定期邀请蔬菜种植、食用菌栽培、植物保护、土壤肥料、果树种植等专业专家到现场进行培训指导,累计到场专家100余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多人次;使他们普遍掌握了1~2门致富技能,如西瓜嫁接技术、蔬菜育苗技术、果树修剪及病虫害防治技术等,60多名劳动力实现了培训转移就业;并通过第一书记带动,开展院与村、院与所的科技共建,建立了果树新品种引种示范园、种苗繁育圃,引进了适合高山种植的锦绣黄桃、水蜜桃、蓝莓、樱桃、葡萄等果树新品种,引导农户对果园进行科学管理,促产保优,争创品牌。
1.4 科技特派员驻点模式
该模式主要通过“科技人员+企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开展科技扶贫。如屏南县贵溪村“白水洋兰花有限公司”管理负责人雷总为县农业农村局下派挂点帮扶干部,她具有比较扎实的农业技术基础背景,在新技术的了解、引进、吸收、应用方面都比较积极,合作社成立4年来,在经营规模、科技水平、市场渠道、产值效益及带动能力上得到了大幅拓展和提升。在设施管理上,她放弃原有的简易大棚,选择高标准现代化农业栽培设施,引入自动化喷滴灌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及温湿度调控系统,大大提高了兰花生产的效率和品质;在品种管理上,及时跟进市场反馈及新品种研发动态,每年更新3~5个品种,保持了品种的丰富度;在种植过程管理上,由负责人亲自培训基地技术工人,并建立内部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了种植的程序化、科学性和高效性;在原材料来源上,种苗及肥料、农药完全采用台湾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从源头进行把控。同时,负责人还与宁德农校及其他科研院所专家保持技术交流联系,县农业农村局也有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和帮扶。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有效带动农户33户,并通过统一管理,为社员在大棚建设、物资采购、成本控制、品种更新、技术应用、市场销售等方面提供了帮扶与指导。
1.5 企业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通过“企业+基地+农户”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开展科技扶贫。如长桥镇远丘村天孚菌业公司通过代料灭菌、代接种走菌、代建大棚、代收代销、小额贷款等组合措施,使许多不具备相关技术或设备条件,以及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传统农户或贫困户也可以从事食用菌产业生产,而且使用新技术生产,节省了资金成本和人工费用,如现做好的菌棒仅需2.2元左右,较常规生产的菌棒成本价下降了15%。2015年公司代料灭菌400多万筒,其中帮助农户代料灭菌100多万筒。又如,绿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7个蔬菜基地,依托各个合作社直接相关的800多名农户,以公司基地为平台、以合作社负责人为联系纽带,统一技术、管理与销售,利用公司与科研院校、国内外知名种子公司的合作关系,带动了2个市级贫困村产业发展。再如,武平县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领先的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带动了武平、连城、长汀及江西会昌等基地和食品公司农户与职工近2000人(含230多名贫困户)。
1.6 合作社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带头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开展科技扶贫。如屏南县凤灵食用菌合作社(在社农户约100户),由公司负责前端阶段生产,农户负责中间阶段,后端销售再交由公司负责,不仅大大减轻了农户压力,而且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该合作社为了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邀请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并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现在全村包括19户贫困户在内的一半人口从事香菇种植行业。此外,合作社还对需要帮扶的农户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提供菌袋、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管理成本、统一回收产品”以保障农户收益。又如,云霄县富达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强培训指导,广泛开展各种高新种植技术培训,频繁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育造就了一支合作社经营管理才人和辅导员队伍;通过统一制定与实施生产技术标准,组织进行標准化生产,使农产品的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在该社的带领下,从1997年开始,全村杨桃品种已经更新了四代,杨桃品质与产量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该社的杨桃鲜果连续4届获得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的畅销产品奖。
1.7 新型职业农民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通过以返乡知识青年为代表的能人带动,采取“能人+科技+基地+贫困户”的模式进行科技扶贫。如诏安思辰家庭农场的负责人林文勇在学习到反季节养鹅技术后,2008年底怀着对农业、农村和家乡的热爱,返乡创业,开展反季节养鹅,并通过为周边养殖户和贫困户提供鹅苗、饲料,协助鹅农开展鹅棚搭建、病害诊断、技术培训,当年即带动40多户农户参与。由于反季节养鹅的育苗存活率可以达到95%以上,远高于冬季80%左右的存活率,鹅苗平均价格在80~85元,也高于冬季60~65元的平均价格,科技扶贫和产业脱贫的效果十分显著。又如,通过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武平县梁野仙蜜养蜂专业合作社社长钟亮生熟练掌握了养蜂技术,在他的带领下,在福建省首创残疾人养蜂“三三制”协议,创办8年来,累计举办养蜂技术培训班和科普讲座460多期(次),建立养蜂基地128个,发展养蜂会员300多人,吸纳180名残疾人和贫困户从事养蜂业(其中残疾人12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0多户),养殖蜜蜂6500多箱。
1.8 信息化科技扶贫模式
该模式借助信息化手段采取“科技人员+贫困户”的点对点模式进行科技扶贫。如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组织的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从2010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培训网络涉及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全省1400多个视频会场、15300多个行政村,50个移动远程教室,并通过有线电视等进入千家万户。每年参加培训人次平均超过100万人(次),培训模式从单纯专家讲课延伸到专家农民视频互动,培训场所由课堂延伸到田间地头。以2017年为例,累计培训科特派、农技人员、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111.64万人次,其中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主会场开展远程培训39个,分会场开展远程培训6100个,累计远程培训76.64万人次;与泉州市科技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区域性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共有6.1万人次通过视频、电视、电话等形式参加了远程培训与咨询服务;通过网络IPTV点击收看查阅14.1万人次;并有14.8万人次通过电视收看了《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直播。
2 福建省农业科技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业科技扶贫的针对性问题
农业科技扶贫需要面向农村一线提供实质性解决方案,但实际上,现有的立项制度设计不够科学,普遍存在着科研与生产脱节,科技人员与农村脱节,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低的情况,现实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严重错位。在农业科技扶贫对象的选择上,普遍存在“规模偏好”,科技人员往往更青睐于中大型企业、合作社,而对小农的科技推广和科技扶贫缺少动力[2],农户自身的科技吸收应用水平和投资能力,决定了那些真正贫困的农户很难在科技扶贫中受益。在相关培训尤其是远程教育培训中,经常出现专家自身的专业水平、对实际技术需求的了解程度、培训沟通能力等参差不齐,存在为了完成培训而培训的情况。
2.2 农业科技扶贫的系统性问题
农业科技扶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既不能只针对技术的某一两个环节进行扶贫,也不能是单纯的科技扶贫而不考虑人才支撑、项目支撑、产业支撑,以及政策机制的配套。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往往是科技扶贫东打一枪、西放一炮,点上的扶贫随处可见,各扶贫主体间各自为战,你扶你的,我扶我的,互相之间缺少合作分工,导致最终农业科技扶贫普遍缺乏整体性、区域性或全产业链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农业科技扶贫碎片化、重复性、表面化的问题非常突出。
2.3 农业科技扶贫的长效性问题
农业科技扶贫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需要科技人员长期或经常性驻扎基层,及时了解农业技术需求及发生的问题,但实际上很多贫困地区的基层技术体系名存实亡,基层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一些新补充的农林专业大学生对农业一窍不通,也不愿意与农民打成一片。同时,基层各种政治任务和工作几乎占据了技术人员所有的时间,导致仅有的一点技术服务时间常常只能表面应付。并且,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很多都沉不下心,对某省级农业科研院所5年19个科技扶贫项目执行情况调查显示,科技人员下乡次数最多6次,最少仅1次。
2.4 农业科技扶贫的能动性问题
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是我国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和科技扶贫的主力军,但由于现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不少科技人员特别是女性科技人员在对待下乡问题上存在畏难情绪,农业科技人员参与扶贫的主观能动性普遍不足。目前农业科研体系中对科研人员的评价仍然是以科技成果、发表文章为导向,在现有的评价体制下,农业科研人员参加科技扶贫不仅不会对职称晋升有太大帮助,反而会占用做课题、写文章的时间,甚至还存在“搞不好科研的科技人员才去做科技服务”的误解与偏见,这直接导致了科技人员被动地把科技扶贫当成政治任务,主动参与科技扶贫的内生动力不足,甚至产生抵触心理。
2.5 农业科技扶贫的风险性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不能只考虑提高农业技术水平,还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贫困户心理,特别是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使用上,贫困户在不能旱涝保收的情况下,出于风险系数大于收益预期的顾虑,常常会拒绝新技术的使用。如屏南县小梨阳村有种植花椰菜的传统,但长期种植花椰菜也导致连作病害严重,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在驻村科技人员的争取下,村里建设了现代化设施育苗大棚,目前的嫁接苗技术也比较成熟,完全可以成为嫁接苗生产和推广基地,但由于农民传统观念问题,大棚建成以后,长期空置,更未从事嫁接苗生产,导致扶贫资源的严重浪费。
3 福建省农业科技扶贫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需求导向技术供给,破解科研与生产两张皮问题
需求导向型农技推广强调生产需求在推广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农业科研的选题立项与研发推广,要紧紧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需求在哪里,农业科研的重点和方向就在哪里,科研不一定要“高大上”,但一定要接“地气”。科技主管部門每年要提前组织专家到基层深入调查和访谈,了解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实际技术需求与困难,特别是针对行业共性问题要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在向科研院校下达项目任务时,要把成果验收、评审与技术攻关、推广的有效性,以及基层不同主体对技术施用的满意度充分结合起来,让科研和科技真正为基层服务,实现科研与生产的高效“黏合”。
3.2 建立多位一体扶贫体系,打造全产业链整体性科技扶贫
政府做“经纪人”,科学规划、引导、组织农业产业发展,是该模式的主心骨;科研院校提供科技支撑,在资源调查、产业选择、技术一体化全过程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企业带领农民走市场,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引导和带领农民走企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发展道路;合作社做媒介,是企业与农户有效衔接的得力媒介;农户(贫困户)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市场是产业设计和发展的导向标,通过政府引导实现了“农超对接”;建立“博士团+中国移动+贫困户”短信扶贫平台,发布栽培技术、市场信息等相关信息;资金是各地产业发展的保障,形成政策资金配套、项目资金申报、社会资金捐助等多种融资形式,为产业扶贫提供原动力保障。
3.3 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载体,做实科技特派员驻点制度
通过建立示范基地,“做给农民看”的方式让农民认识、熟悉、了解新品种的特性和新技术的关键环节,通过技术讲座、田间指导、现场教授等方式,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尤其是对种养大户和积极性高的种养户,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教导。在科技特派员选派上坚持需求导向,力求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能贴近各地产业需求和科技人员的本身意愿;在组织运行上坚持植根基层,通过重点支持下派村支书所在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省市确定扶贫重点村,加强与村党支部书记、驻村蹲点干部等下派队伍结合,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从生产环节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流通和行業管理等各环节拓展[3]。在绩效考评上坚持立足实际,激活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台账制度,每季度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
3.4 建立点对点精准培训系统,加快职业农民及带头人培养
借助网络及信息平台进行科技培训,可以采用“政府+科研院所+科技信息+农户(贫困户)”的模式,具体来说,通过移动客户端设置主要特色农作物板块,建立起农业技术大数据,农户可以在客户端上自由选择需要的内容进行精准接收,也同时方便农业科研院所通过客户端反映的问题了解实际的技术需求动向。对农村常见的病虫害问题,着手建立可以对照片进行识别并提供防治方案的大数据查询APP,有助于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的效率。要把科研院校专家参与科技扶贫的作用最大化,通过上层专家培养“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科技人才及科技示范户,利用他们长期扎根农村的优势,让这些“二传手”成为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要载体。同时,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返乡优秀青年的引导,利用他们的见识和阅历,将他们培养成乡村振兴中“一懂两爱”的主力军。
3.5 改变现有科技评价机制,灵活科研人员体制管理
从体制机制的角度,农业科研院所对科技人员的评定要将提供科技服务与科技扶贫正式纳入体系,不能“重科研,轻服务”,要把实际科技服务成效向基层反馈,以及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实际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在职称职务晋升上给予优待。对科技人员的职称晋升要加大对下乡锻炼的考核;通过对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扶贫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促进科研与市场需求的密切结合;加大农业科技推广系列的职称评审比例,扩大科技服务或成果应用的认定范围,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技术服务与承包;努力营造尊重科技扶贫工作者的科研院所氛围,使从事科技扶贫工作的科技人员感受到荣誉感和使命感。
3.6 打造行业协会联盟,建立市场导向型科技扶贫模式
以各市为单元,对全市经营主体进行遴选、登记、编码、培训,按产业分类,组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协会,构建农业产业组织化大平台,搭建“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六位一体的金字塔管理模式和产业带动架构。借助电商平台,通过农村信息化的“入村入户”,将农民的产品变成商品,在网上“触电”销售。以行业协会联盟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包购包销解决产品销路问题,通过对农户的下一代进行针对性培育,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思维培训等,使其学习最新的经营发展理念和思路,提升经营能力,真正帮扶农户实现脱贫致富。通过针对性地帮扶农民从思维上脱贫,帮扶农企进行品牌形象升级、产品包装升级,帮扶农户创立产品品牌、开发市场渠道、利用市场反推进行精准生产等,引导农户从传统种养植逐步过渡到一产、二产、三产联动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金祥. 创新农业科技 驱动精准扶贫[J]. 农业经济问题,2016,37(6):4-8.
[2]邢成举. 科技扶贫、非均衡资源配置与贫困固化——基于对阳县苹果产业科技扶贫的调查[J]. 中国科技论坛,2017(1):116-121.
[3]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南平市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三农”发展[EB/OL]. (2017-03-16).http://www.most.gov.cn/dfkj/fj/zxdt/201703/t20170315_131983.htm.
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第3篇
摘要:自媒体时代,手机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手段之一,过去的农业科技传播只能依赖于传统传媒,其传播力度有限,而在手机时代,农业科技有了更广泛的传播渠道,对于农业技术的指导将会更加有力,如何利用好这一手段是现阶段的重要社会课题。本文拟从现代社会农业科技通过手机媒介进行传播的总体环境分析入手,展开对其传播优势的分析研究,希望帮助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强化应用手段。
关键词:手机;农业科技传播;多元化
引言:
手机是现代社会十分灵活的信息传播媒介,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终端。农业科技要想更加快速而准确的转达到农业从业者手中,必须要更好的利用起手机这一媒介,大力提升农业科技传播形式的多元化与灵活性,更好实现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活动的有力指导。
一、利用手机做好农业科技传播的总体环境状况研究
(一)手机作为传播媒介的技术发展状况
手机之所以能够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之一,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全面应用,这对于农业科技传播是十分有利的。有别于传统媒体,现代手机技术使得农业从业者可以通过接收到更多的信息,学习农业知识。如农业科技知识可以以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现给从业者,而且手机的“体型”也让这些信息可以随时随地反复研习。现阶段国家高度重视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4G、5G的网络正在逐步的覆盖全国,这对于信息传输速度又会有一个质的提升,更大程度上方便了从业者知识的学习。另外,智能手机的不断升级更新,价格的不断下降让这一切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有效。
(二)手机用户数量的剧增,为广泛的农业科技传播夯实基础
就现阶段的发展来看,全国手机网民的数量已经近10亿,而这个数量还在不断的增长,农村地区的手机网民数量也在不断增大,这样的普及率使得农业科技以手机为媒介进行传播成为必然之选,结合国家的新农村建设,今后的手机网络用户将会更大。这样的基数之下,民众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学习也是不可忽视的。而且,随着智能手机技术的不断完善,价格还会不断的下降,手机用户还会不断增长,手机的作为一个最为快速的现代传媒媒介必将成为农业科技传播的强大助力。
(三)国家在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助力农业科技的手机传播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正在不断的深入,而信息化建设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农业科技传播与手机媒介的结合正是与国家的农村发展计划完美配合的重要方式。国家的五年计划对于农村地区的信息化设施的建设给予了高度关注,这对于农村地区智能手机的大力普及也会起到不小的推进作用。此外,国家在这一工作上还有更加直接的扶持,像是对农民购买智能手机的一些补贴工作,都能很好的促进手机在农村地区更快的普及,为农业科技通过手机传播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1]。
二、强化农业科技通过手机媒介广泛传播的优势分析
(一)手机媒介使得农业科技传播变得更加多元化
抛开传统媒介的诸多限制,手机可以更加灵活的通过移动网络实现信息的传播,对于农业科技传播来说,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更加快速的将这些信息展示给每一位手机用户。可以说手机作为媒介会将农业科技传播的主体进一步扩大,不论是主管农业生产的政府部门、相关的农业技术研究机构,还是农民本身都可以将农业科技的相关知识进行传播、转播。作为
主管政府部门可以更好的发挥其权威的指导作用,及时将相关的国家政策信息传达给每一位农民,农业技术研究机构也可以及时将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发布出来,同样的农民在接收到这些信息之后可以更好的做到相互的转达分享,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的传播力度,也让传播的主体更加多元。
(二)手机让农业科技传播的形式更加丰富
现代移动网络技术的发展,让更多形式的信息传播成为可能,摆脱了过去的图文限制,音频、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讓农民接受农业科技信息时有了更多的选择。农业科技知识的表现形式也更加多样,研发机构可以将这些农业科技新知识制作成更加直观而生动的形式,为农民的学习提供更多的方便,农民在学习这些新技术、新知识时不再需要“头疼”那些繁复的文字描述,这会大大提升农民学习的兴趣与热情。而且手机传播的方式可以让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更好利用科技资讯做好“现场指导”,有力的提升农业科技的实际利用效率,对于农民之间的分享交流也会起到一个不错效果。
(三)更好的整合多种媒介,整合式的农业科技传播渠道
手机媒介有十分强大的优势,可以很好的将传统媒介进行融合,并弥补其中的一些不足,可以说是整合了纸媒、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性的传播媒介,而且其还具备了这些单向媒介不具备的沟通功能,可以实现农业科技研究者与农民之间的直接沟通,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业科技的指导效果[2]。
(四)手机支持下农业科技传播的广泛性
手机作为现代人社会的必备品之一,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利用手机用户量巨大的优势,可以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传播的广度与深度,而且这些知识的传播不再局限于农业从业者,还将扩展到更为广泛的民众之中,提升全社会对农业科技的认知水平。此外,手机本身通讯功能可以更好的巩固农业科技研究者与从业者之间的联系,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沟通网络。
三、结束语
移动互联网技术还在不断的升级,手机的功能会更加强化,在信息传播、沟通交流方面的功能会更加完善,其对农业科技传播的促进作用也会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手机的媒介功能,更好的帮助相关人员做好农业科技传播。
参考文献:
[1]张艳云.乡村振兴背景下手机媒体在农业科技传播过程中的应用研究[J].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8(04):68-71.
[2]敬廷桃,易婧,丁志祥,阎应红.手机在农业科技传播中的应用研究[J].乡村科技,2018(21):117-118.
作者简介:方锦,出生年月:1986.11,女,汉,新疆哈密,本科,研究方向:科普传播。
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第4篇
摘要 基于农业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多且成果类型丰富的特点,利用统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我国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及其概况分布进行了评价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因子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综合评价方法可以客观地反映我国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现状。
关键词 农业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评价;分布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1.17.065
Key words Agricultu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Comprehensive competitiveness;Evaluation;Distribution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人类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技人才作为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的主体,已成为国家最重要的战略性和基础性资源,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1]。科技人才评价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科技管理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促进科技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科技人才质量的关键性工作,也是我国当前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2]。
科技人才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大类,定量评价包括单指标评价与多属性评价两大类:第一类是单指标评价,包括简单指标评价(如CNKI文献量[3]、专利申请量[4]等)和复合指标评价(如H指数[5]、AR指数[6]等);第二类是多属性综合评价,包括模糊综合评价法[7]、因子分析法[8]、BP神经网络法[9]、灰色关联度分析法[10]等。
单指标评价方法因其指标的单一性而不能全面反映评价对象的综合情况,而多属性综合评价方法可以综合考虑评价对象的多个方面,能客观地反映评价对象的综合状况。因而,基于农业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多且成果类型丰富的特点,该研究根据构建的加权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統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我国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及其力及其地区、机构、学科、职称分布进行了评价分析。
1 评价对象及数据来源
1.1 评价对象确定 基于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简称ESI)获取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两个学科的期刊列表,利用Web of Science的SCI数据库获取2008—2016年2个学科全部期刊载文数据,通过发文量(≥50)、作者名和机构名规范,最终遴选到105位中国学者作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评价的研究对象。
1.2 数据来源 该研究以Web of Science的SCI数据库、中国知网(CNKI)、读秀电子图书数据库、IncoPat科技创新情报平台和公共网页等作为数据源,通过作者名与机构名识别、检索式构建、检索策略组配等过程获取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期刊、专利、专著文献数据和学术荣誉、学术获奖信息,并根据对象名、机构名、学科领域等对获取的数据进行规范和清理,构建数据集合。
2 农业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评价
基于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学术卓越性、学术创新力4个层面,构建农业科技人才加权评价指标体系;并借助SPSS 20.0和Excel软件,利用KMO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因子分析、模糊综合评价等方法对我国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及其地区、机构、学科、职称分布进行了评价分析。
2.1 综合学术竞争力评价 105位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评价值及排名如表1所示,通过分析发现:
(1)X1~X10 10位学者的综合评价值超过0.5,可见这10位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很强。
(2)综合评价值排在首位的学者是X1,排在末位的学者是X105,两者综合评价值的差高达1.911,可见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之间的综合竞争力差距很大。
(3)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综合评价值高于0的学者有45位,占总学者数的42.857%;综合评价值低于0的学者有60位,占总学者数的57.143%,可见,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的学者占比较小。
2.2 农业科技人才地区分布综合分析
该研究将综合评价值高于0的学者作为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对比分析了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与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的地区分布及占比情况(表2)。
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共分布在江苏、北京、山东等19个省和直辖市,表明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分布较分散。其中,江苏省(26位)、北京市(17位)、山东省(11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最多,且三者占比之和在50%以上;其次,广东省(9位)、浙江省(9位)、四川省(7位)、陕西省(6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较多,四者占比之和接近30%。
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共分布在12个省区和直辖市。其中,江苏省(15位)和北京市(9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最多,两者占比之和为53.3%。其次,浙江省(5位)、广东省(4位)、江西省(3位)、山东省(3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较多,四者占比之和为33.3%。另外,湖北省(1位)、湖南省(1位)、辽宁省(1位)、陕西省(1位)、上海市(1位)、天津市(1位)拥有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较少。
对比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在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地区占比中发现,在湖南省、辽宁省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最高,达到100%;其次,在江西省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较高,为75%;另外,在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均超过50%。
对比发现,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与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地区分布排名基本一致,可见,该研究的评价结果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情况及其地区分布,可信度较高。
2.3 农业科技人才机构分布综合分析 该将综合评价值高于0的学者作为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对比分析了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与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的机构分布及占比情况(表3)。
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来自24个高等院校和2个国家级科研院所。其中,江南大学(14位)、中国科学院(11位)、南京农业大学(10位)、中国农业大学(10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最多,且四者占比之和在42%以上。其次,浙江大学(8位)、华南理工大学(7位)、四川农业大学(7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较多,四者占比之和在38%以上;另外,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机构分布排名与地区分布排名一致。
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来自13个高等院校和2个国家级科研院所。其中,江南大学(8位)、南京农业大学(5位)、中国农业科学院(5位)、中国农业大学(5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最多,且四者占比之和为51.1%。其次,浙江大学(4位)、中国科学院(4位)、华南理工大学(3位)、南昌大学(3位)、中国海洋大学(2位)在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领域拥有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较多,四者占比之和为35.6%。另外,渤海大学(1位)、华中农业大学(1位)、南京师范大学(1位)、上海交通大学(1位)、天津科技大学(1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位)拥有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较少。
对比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在105位高層次农业科技人才的机构占比中发现,在南昌大学、渤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最高,达到100%;其次,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较高,为83.3%;另外,在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均超过50%。
对比发现,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与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机构分布排名基本一致,可见,该研究评价结果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情况及其机构分布,可信度较高。
2.4 农业科技人才学科分布综合分析
该研究将综合评价值高于0的学者作为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对比分析了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与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的学科分布及占比情况(表4)。
将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研究领域进行学科归类与合并,主要分为畜牧水产学、动植物生理生态学、食品科学、植物保护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作物科学等六大学科。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从事食品科学研究的最多,共44位,占比41.9%;其次,从事作物科学(19位)、畜牧水产学(17位)和植物保护学(16位)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较多,四者占比之和为49.5%;而从事资源与环境科学(5位)、动植物生理生态学(4位)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较少,两者占比之和不到9%。
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分布在6个学科领域。其中,从事食品科学(24位)和作物科学(10位)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最多,且两者占比之和为75%;其次,从事资源与环境科学(4位)、畜牧水产学(3位)、植物保护学(3位)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较多,三者占比之和为22.2%;而从事动植物生理生态学(1位)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较少。
对比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在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学科占比中发现,在资源与环境科学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最高,为80.0%;另外,在食品科学、作物科学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占比均超过50%。
对比发现,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与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学科分布排名基本一致,可见,该研究的评价结果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情况及其学科分布,可信度较高。
2.5 农业科技人才职称分布综合分析
该研究将综合评价值高于0的学者作为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对比分析了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与45位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的职称分布及占比情况(表5)。
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职称为中级的农业科技人才仅有1位,其余104位均具有高级职称,且在104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农业科技人才中,拥有教授、研究员正高级职称的农业科技人才达到100位,而拥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副高级职称的农业科技人才只有4位,这表明这105位农业科技人才的学术地位均较高。
45位高综合竞争力科技人才均是正高级职称,表明这45位农业科技人才在传统的学术评价机制中同样得到认可,可见,该研究的评价结果与实际吻合,可信度较高。
3 结论
该研究利用统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我国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及其概况分布进行了评价分析。研究发现,X1等10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排在前列;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差距很大;105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中高综合竞争力的学者占比较小;江苏省、北京市是拥有高综合竞争力科技人才最多的地区;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是拥有高综合竞争力科技人才最多的机构;从事食品科学的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最多;高综合竞争力农业科技人才均拥有正高级职称。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因子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综合评价方法可以很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国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竞争力现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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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第5篇
摘 要 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人际关系在农业技术推广以及现代农村的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人际关系的良好展现也能够加深科技推广员与农民之间的情谊,从而更好更快地实现农业科技推广的目标和内容。基于此,针对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人际关系进行深入探讨,争取克服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人际关系障碍,促进人际沟通,实现农业科技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 农业科技推广;人际关系
在科技创新引领未来的发展时代,科学技术在农业发展中逐渐占据了主要地位,对于农业产出和耕地的循环使用都提出了新的方案[1]。但是,农业与科学技术的双向合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一项农业科学技术只有在农村中进行推广,才能充分实现其价值。鉴于此,农业科技推广就成为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一环[2]。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农业科技推广技术员与农民的沟通关系也成为现阶段人们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3]。
1 农业科技推广中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人际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相互交流,从而达到某种目的的关系。它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互动,不仅可以促进人们之间的情感的升华和变化,而且能够对各个方面起到润滑作用,促进既定目标的完成。在农业科技推广中,恰当应用人际关系,加强科技推广员与农民的沟通和交流,可以树立农业科技推广员及农业科技机构的良好形象,增强农民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信任、支持和合作,实现科技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一致化,更好地完成农业科技推广目标,任务和使命。
当今,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它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努力和共同合作而完成。现阶段,我们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尚不成熟,要想实现系统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不能依靠单纯的行政指令和命令,而是要通过加强农村与科技组织、科技推广员之间的沟通,进行利益、组织和人际协调,从而实现更广范围内的沟通、理解和信任,创造有利于科技发展和推广的环境和氛围,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
2 农业科技推广中人际关系障碍因素分析
2.1 农业科技推广员服务意识不强
经过笔者调查发现,农业科技推广员在进行科技推广中的创新意识不强,他们关心的只是推广活动的具体方式和推广的有效性,没能从人际关系理论的高度来系统地把握整个农业科技推广活动,没能从人际关系的角度研究农业科技推广组织与农民的关系,个别推广员只是单纯利用晦涩难懂的科学术语与农民进行沟通和交流,许多农民专业知识水平不高,他们无法理解那些高深的理论知识,对农业科技的参与性也不强,这造成了农业科技推广不利,农业科技实施不够充分。
2.2 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人员不足
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编制有限、人员不足是制约着农业科技推广难以实现新的突破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农村的科技推广部门,其人员编制相较于其他农业部门来说明显较少,而且,由于专业性限制,政府对于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人员筛选较为严格,这也造成了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基础人员的缺乏,在农村中的农业科技力量不足,农业推广无法满足现阶段农业发展和农民对科技的需求。
2.3 农业科技组织协调沟通不利
科技成果推广率低的重要原因是各推广主体组织内部、相互之间以及与相关社会组织协调配合不够。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主要靠行政命令搞推广已行不通,取而代之的只能是以利益为纽带及宏观管理下的新的推广机制。因此,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必须要加强各组织的协调沟通能力,积极推进信任合作机制,促进其发展。
3 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中人际关系的方法
3.1 增强科技推广人员的创新意识
在农业科技推广中,要增强科技推广人员的创新意识,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不仅要坚持理论创新,科技推广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相应的人际交往理论和沟通技能。因此,科技推广员要加强心理学、管理学、逻辑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并用这些知识武装自己的交流技巧,提高科技推广员与农民沟通的水平,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效率。其次,要善于建立沟通模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知识文化水平、不同推广对象建立相应的沟通模式,设计出符合各个层次发展的沟通模式,提高科技推广的服务水平。
3.2 科学规划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人员编制
为了提高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实力,政府部门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发展需要,酌量增加科技推广部门的人员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强,服务态度好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水平。同时,农业科技推广部门还应该增加适应本地区农业发展需要的工作岗位,针对本地区的农作物种子、植被、土壤、土质等情况进行科学的勘测和设计,积极引进适合本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科学技术手段,真正实现为人民谋福利,促进“三农”发展的目的。
3.3 加强组织协调沟通
新时期,以利益为纽带及宏观管理下的新的推广机制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大行其道,这必然要求加强科技成果的生产者、农业成果推广者、新技术新成果的接纳者、农业技术管理者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之间诸方面多内容的协调和沟通,这中间利益的协调和沟通是关键的,因为这标志着公共关系进入了实务合作,表明主客体在寻求互惠互利的途径,实现受众重在增收,主体重在服务上的平在利益平衡状态下,情感也随之而升华,科技成果推广就极为有利。
4 结语
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人际关系对于科学技术在农村中的推广和使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尽快实现建设科技新农村,发展农业科技的目标,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应该从人员建设、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着手,逐步促进科学技术在农业发展领域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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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中正)
农业科技园解决方案范文第6篇
摘要: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通行证”。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农产品的品质问题,我国许多农产品在品质、营养、卫生等方面都达不到国际市场上的质量标准,遭受外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本文探索了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意义,分析了黑龙江垦区农业标准化的现状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途径。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 国际标准 垦区农业
一、农业标准化的含义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它通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它融先进的技术、管理于一体,使农业发展科学化、系统化、产业化、现代化,是实现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这项工程的基础是农业标准体系、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建设。三大体系中,标准体系是基础中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涵盖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农业生产经营才有章可循、有标可依;质量监测体系是保障,它为有效监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则是评价农产品状况、监督农业标准化进程、促进品牌、名牌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体系。农业标准化工程的核心工作是标准的实施与推广,是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与蔓延,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生产的基地化和基地的标准化。同时,这项工程的实施还必须有完善的农业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较高的产业化组织程度和高效的市场运作机制作保障。
拥有先进的农业标准可以在农产品国际竞争中占主动。如果一个国家的农业标准在国际上是先进的和有信誉的,那么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会占主动地位。比如日本,当其农业标准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之后,他们便按JAS(日本农林规格标准)组织生产,同时日本出口商要求尽快以农业国际标准取代那些进口国的国家农业标准。发展中国家为了占据国际市场,往往采用发达国家,特别是进口国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从而有利于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为农产品出口扫清障碍。
二、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意义
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但近几年进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截至2004年5月底,农业部已组织制定国家标准560项,行业标准1462项,地方农业标准18000余项。标准的范围发展到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标准的内容延伸到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运等各环节。自1999年开始,国家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也在逐渐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标准化知识尚未普及到每个农户;二是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目前农业标准化缺乏统一规划,标准考虑国内因素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少,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三是质量监督力度不大,监测能力弱。此外,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机构定位不明确等问题。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碰壁,造成很大损失。因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就是标准的对接。我国农产品由于国外苛刻的技术标准要求而不能进入国际市场的例子很多,如我国牛肉不能进入欧盟市场,龙眼、柑橘、苹果、香梨不能进入美国市场,日本对我国鳗鱼、冷冻蔬菜、禽肉等的禁令。根据我国商务部2003年6月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90%的食品土畜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造成损失约90亿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晓康曾表示,未来新制定的农业标准将有一半采用国际标准。“有些中国特有的农产品不需采用国际标准;而有共性的产品如不采用国际标准,可能会影响出口。”同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已在全国建设1100多个示范项目,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将中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国的农产品标准编成数据库,供农产品出口企业查询。由此可见,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并且已经提到日程上来。作为我国商品粮主要来源之一的黑龙江垦区,欲打造成国际化农业产业集团,也必须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并达到国际水平,以此来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贸易。否则,构建世界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的目标将很难实现。
三、黑龙江垦区农业标准化的现状
黑龙江垦区位于世界闻名的黑土带上,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建设成为我国最大的国有农场群,成为我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基地。2007年,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在国家统计局大企业集团排名中列65位,居农业行业之首。其中“北大荒”、“完达山”两个知名品牌分别以22亿元和21亿元的品牌价值,成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2010年,垦区的年均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分别为11.9亿美元和4.1亿美元。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
应该说,垦区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居全国之首,但是,跟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垦区在很多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农业标准化这一点来看,垦区“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开展农业标准化达标年活动,加快了垦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标准化覆盖率达 100%,到位率达到 90%以上,促进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多年来,黑龙江垦区的生产实践证明,农业标准化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土地高产出、劳动高效率和职工高收入的有效途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存在的不足。黑龙江垦区在农业标准化方面,虽然已是国内领先,但要力争做到与国际接轨,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与国际标准对接不够。垦区现行农业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少,无法适应国际市场对农产品的要求。垦区的各项农业标准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但是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则另当别论,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业标准。而且,从垦区现在的外贸伙伴来看,大多数还只是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其次是相关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标准化的发展要求农业生产与运输业、信息产业、服务业等农业第三产业有机结合,不能孤立于农业生产内部。目前,垦区粮食仓储等后续处理设施不够,晒场、烘干条件无法抵御产后恶劣自然因素对粮食损失和品质的影响。第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承担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技术指导等职能,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主要力量。但目前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没有纳入到国家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所带来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和保障不足等问题制约着推进农业标准化的速度和成效。
四、黑龙江垦区实现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途径
(一)要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农业标准化是把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垦区欲打造成国际化产业集团,开辟国际市场,就必须按照WTO协议中关于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以及国标标准化组织等方面的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并追踪其变化,建立健全与时俱进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以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传统生产方式难以为继,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 因此,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垦区应先行。
(二)农业标准化,人才是基础
黑龙江垦区近些年引进了许多农业技术人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科技人员数量还需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真正高水平的、务实肯干的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垦区一线。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提高农技人员的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同时也提出振兴发展农业教育、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没有高水平的农业科技人才,欲达到农业标准化切实落实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并且使其与国际接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三)增强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主要是信息的收集工作和推广工作,包括国内国际技术标准,国际先进的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及时提供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方面的信息和传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检验检疫情况的信息,以及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的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的咨询和推广服务,提高垦区全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生态意识和食物安全意识与觉悟。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垦区应以国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和支持黑龙江垦区成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将垦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纳入国家公益性范围,推动垦区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结语
随着农业国际化日益增强,采用国际标准,将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近年来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有效提升了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对于发展中国家中国来说,农业一直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产业,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传统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国际标准是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手段,也是调节和仲裁国际贸易纠纷的技术依据,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实施农业标准化,并不断与国际标准靠近直到与国际标准接轨和统一。作为中国农业巨头的黑龙江垦区,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提出建设国际农业产业集团的目标和任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产品占领国际市场,而占领国际市场的前提就是过硬的产品质量,这个“过硬”就是指农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否则就会面临像以前一样被“退回”或者被拒之门外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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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黑龙江垦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NK10A—13—09)阶段性成果〕
(陈志惠,1978年生,辽宁开原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农业法律制度、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陈彦彦,1970年生,山东沂水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教授。研究方向:农业政策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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