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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1篇

纵观历史,农商行资金业务的发展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上世纪90年代中期,农商行刚从贷差行转变为存差行,为利用富余资金,农商行陆续加入银行间市场,将资金存放同业或投资国债,资金业务的主要功能是调剂资金头寸,投资收益并非主要目的;90年代后期,农商行在存放同业和投资国债的基础上,主动开展了银证合作业务,通过证券公司将资金投向股市,随后,因违规操作被监管部门叫停,资金业务重新回归到起点。近五年来,随着资管业务的发展,农商行资金业务已从传统的转贴现、同业存放、票据业务、债券买卖发展到同业理财、同业存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交易策略由资产配置为主、资产交易为辅转变为资产配置和资产交易并重,业务功能更多的是增加资金业务收入,改善收入结构,应对存贷款利差收窄、不良快速反弹、利润快速下滑的趋势。

与同业相比,农商行资金业务除了自有资金丰富、办理业务链条短、资金配置灵活外,还面临着众多劣势。一是政策劣势。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业务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银监会215号文”),全国监管评级二级以上的金融机构可以开办AA级(含)以下债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券商(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类产品投资等业务。但全国满足这一要求的农商行仅占总数的不足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机构不能从事资管时代的新型业务。尤其是金融债投资,大多数银行的评级在AA级(含)以下,如果将其视为普通企业的信用评级,监管评级三级的农商行就不可以购买,这显然有失公允。二是战略劣势。面对不良贷款反弹形势,多家农商行调整了发展战略,将组织的存款不再用于新增贷款,而是悉数用于资金业务。这一战略,在利率上升期,或许获利颇丰;然而在利率下行期,用3.8%~4.1%吸收的存款做传统的债券投资、票据业务几乎无利可图。三是业务链劣势。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大型城商行相比,农商行产品研发能力较弱,作为市场的追随者始终处于业务链低端,不能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轻资产业务,只能从事高资本消耗的传统资金业务,实际盈利有限。四是资本劣势。新资本协议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剔除国债,农商行所从事的资金业务均涉及资本占用,且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面临着资本补充和规模限制的两难选择。五是最为关键的人才劣势。一方面农商行高管层中缺乏懂资金业务的行家,不能有效识别不计成本追求绩效的交易行为,不能有效衡量资金业务的盈亏;另一方面缺乏高素质交易员,直接影响收益,并带来潜在风险。众所周知,利率管制时期,市场利率波动较小,以持有到期的交易策略做资金业务就能锁定盈利水平;利率市场化加速后,市场利率波动频繁、剧烈,持有到期的策略已不能完全适用,这一阶段,交易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资金业务的收益。笔者调研发现,市场上随时能看到月初低利率买入票据,月末高利率卖出票据的“低买高卖”亏损或债券持有策略选择失误的案例。 农商行资金业务发展策略

那么,在互联网金融渗透至农村市场之际,农商行如何守住三农阵地的同时获得资金业务收益呢?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监管部门需要正确的引领,农商行需要调整战略战术。从监管部门视角分析,一是要有清晰的监管导向。随着资本市场的扩容、债券种类的丰富,监管部门在引领农商行完成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的监管指标后,应支持农商行顺应潮流调整思路,通过债券投资、银证保基合作满足优质企业的直融需求。二是要有统一的监管政策。在银监会215号文限制监管评级为三级的机构开展与信托、券商、保险合作的资管计划的基础上,各省银监局、地方银监分局又从审慎监管角度直接限制投资非保本理财,不利于农商行融入大资管时代,并从中获取风险收益。因此,监管部门应本着内控先行、风险为本的理念,建立全国统一的资金业务评估体系,用发展类、风险类、合规类指标评价资金业务的风险等级,然后按等级决定资金业务的范围。三是要有适度的监管检查。近5年来,农商行资金业务发展迅猛,年均增幅在20%以上,部分行资金业务占总资产的40%以上,但监管部门缺乏针对性的监管检查,导致交易对手资质审查、交易权限的设定、交易合同管理、岗位设置、减值准备计提、会计账务处理均没有统一标准。监管部门应结合监管政策,通过专项检查,查错纠弊,引导资金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内审合规部门共同规范流程,规范操作。

从农商行战略层面分析,一是要确定传统业务与资金业务共同发展的战略。农商行不能只发展资金业务,忽视传统业务,也不能只发展传统业务,不发展资金业务。纵观两者关系,传统业务是农商行立足的根基,是发展资金业务的前提,资金业务是全行资产配置的重要方向,是应对利率市场化时代的重要业务单元,是实现收入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两者不可偏废。二是要确定自有资金和市场负债共同发展资金业务的战略。农商行在发展资金业务方面,尽量减少用全行自有资金发展资金业务,应扩大市场化负债比例,用市场化负债发展市场化资产。这一战略调整,不仅有利于农商行“立足本地市场、立足服务中小、服务三农”的战略,也有利于资金业务的成本核算。农商行在安排自有资金投向时,应结合全行公司业务、零售业务、信用卡业务、贴现业务等传统业务的盈利能力,合理分配资源。切忌简单从事,在不增贷的前提下,将管理好流动性后节余的自有资金全额投向资金业务。三是要确定科学发展和风险管控兼顾的绩效战略。现有的绩效考核模式有三种,一种随总行其他科室一样考核,拿全行平均绩效,这种模式不利于调动资金业务部的积极性;一种是按照交易量进行考核,这种模式容易导致交易员不计成本做大交易量,不宜提倡;一种是按照资金业务部资产负债净收入考核,这一考核模式有利于保持盈利,但容易引发不顾交易对手风险的激进配资。因此,董事会在考虑资金业务部绩效考核办法时,可以通过设置发展类指标(如:交易量、资产收益率、内部资金转移利润等指标)、风险类指标(如:流动性风险事件、违约率、资本占用区间)、合规类指标(定性的如:制度完整性、流程规范性、核算准确性;定量的如杠杆率、内外部检查违规点等指标)作为资金业务考核的主要指标,引领资金业务稳健发展。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行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小微企业宗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审贷分离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表内信贷业务、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本行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本制度所称支行是指有权(授权)办理和经营本行信贷业务的各支行。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管理要求

第六条 本行主要负责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本行辖区内各支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测和检查监督;提供信贷管理信息平台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接受各支行的信贷业务咨询。

第七条 本行内设机构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信贷管理主要职责是: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计划,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加强信贷管理。

董事长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没有“一票通过权”。

(二)监事会

监事会信贷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本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经营管理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经营管理层

经营管理层信贷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董事会批准的信贷管理目标任务。

1. 本行按照“审贷分离”、“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置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与调查评估、信贷客户的拓展和维护、信贷业务日常管理、组织存款、营运资金等工作。

(2)中台部门主要负责拟订信贷业务制度、办法、计划,审查信贷业务并提交贷审会审议,履行信贷业务审批、监督信贷业务前置条件的落实、支付审查、贷后检查、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统计分析等职能,监测、控制贷款到期收回率和新增不良贷款等数据指标,组织信贷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3)后台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整体风险控制,承担不良信贷

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落实不良资产责任追究,负责风险管理日常事务及法律审查等工作。

2.信贷业务集体决策机构。本行应建立贷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分支机构(有信贷业务的支行)应建立贷款审批小组(以下简称“贷审组”)。

贷审会(组)在制度和授权范围内,评估、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可行性。贷审会应由7人(含)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贷审组应由3人(含)以上组成,贷审会(组)实行主任负责制。

贷审会(组)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方为有效,参会成员都要现场签署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并对所签意见负责。贷审会(组)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三分之二以上的贷审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贷审会可邀请本单位以外的专家阐述专业意见,供贷审会成员作为决策参考。

本行可制定标准和操作规程,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一定额度以下的其他小额贷款,在坚持“双人四眼”原则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可适当简化流程。

第八条

实行信贷岗位分离制度。本行按照明确职责、相互制约、合理设岗的原则,设置受理调查岗、风险评价岗、审批决策岗、发放支付岗、检查监测岗、催收管理岗等岗位。各岗位主要职责为:

(一)受理调查岗:①宣传信贷政策,宣讲金融知识,营销产品;②受理客户申请;③审查资料,参与调查;④完成评级、授信相关工作;⑤依法合规办理信贷业务;⑥负责资金组织、电子银行及中间业务拓展等工作。受理调查岗对事实认定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风险评价岗:①对业务发展岗提供的资料、拟办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关联关系、风险度等进行审核认定,有权责成发展岗进一步调查;②提出业务办理的具体意见。风险评价岗对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审批决策岗:①确认信贷调查、审查的合规性;②核准信贷业务的风险度及可行性;③审批本级权限内信贷业务,给予最终办理意见;上报超过权限的信贷业务,落实上级审批(咨询)意见。审批决策岗对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性和决策失误承担责任。

发放支付岗:①审查信贷业务前置条件的落实,确认信贷业务已经通过发放审核;②审查支付与调查报告中的贷款用途是否相符,支付方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③合规填制各类凭证,办理发放手续;④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等方式,核查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发放支付岗对信贷业务发放支付手续的合规性、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检查监测岗:①负责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性检查,配合稽核和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参与信贷人员离任审计;②动态监测、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信贷合同执行、客户资信变化情况,提交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意见;③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重大事项;④负责信贷统计,管理信贷档案,配合做好信贷领域电子化管理工作。检查监测岗对信贷资产监测、检查、反映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催收管理岗:①通过现场调查方式,核查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②按规定进行贷后管理,按合同清收到期本息,依法维护债权,尽职清收处置不良信贷资产;③负责客户维护工作;④负责损失类信贷业务初分认定、呆账核销的申报等工作。催收管理岗对信贷业务的收回和呆账核销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本行可根据自身人力资源状况,合理设置一人多岗,但应明确不相容岗位并提出操作规程和控制标准。

第九条 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本行根据省联社具体规定,在资本限额内自主审批信贷业务;根据辖内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资产质量、所处经济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网点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八)农村支行新发放单笔贷款金额根据所在行客户经理等级办理:

1、特级客户经理。具有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贷款的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好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收息和不良贷款净压缩任务,保证贷款诉讼时效,建立健全信贷档案资料,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一级客户经理。具有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贷款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不良贷款净压缩、收息任务,保证诉讼时效,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它任务。

3、二级客户经理。具有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贷款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不良贷款净压缩、收息任务,保证诉讼时效,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它任务。

4、三级客户经理。具有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贷款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不良贷款净压缩、收息任务,保证诉讼时效,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它任务。

5、见习客户经理。没有独立贷款审批决策权但可办理10万

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报批贷款。其职责是管理和清收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分配的收息和“压非”任务,跟踪管理贷款,保证和恢复贷款的时效性,健全和完善信贷档案,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实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应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动态与静态分析、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的资产质量、资金实力、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济效益、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决策层素质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客户信用等级分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级。必要时可根据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的通知》(银监发〔2011〕10号)等规定,委托外部评级机构完成。

第十二条 对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行应根据客户不同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和其他要素确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是对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本行资本净额之比,不高于15%;二是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与本行资本净额之比,不超过10%;三是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能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四是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五是对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本行资本净额之比,不高于10%。

(一)客户授信包括表内、表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二)授信的方式。对客户授信管理分为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两种方式。内部授信不与客户见面,由本行内部掌握。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的公开授信额度内,可便捷使用本行信用。

(三)授信的管理。

1.归口管理。本行对同一客户的授信要归口到同一机构管理。

2.统一授信。本行对客户实行各信贷业务品种统一的综合授信。本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3.据实办理。本行可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或信用方式办理单笔信贷业务。

4.加强监测。要加强客户用信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分类处理。

第十三条 本行可审慎开办银(社)团贷款业务。

第十四条 实行贷后管理制度。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贷后检查、贷款用途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置、到期处理、风险分类、客户维护与退出、贷后管理职责移交、档案管理等内容,具体按贷后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审批时效管理。审批时效是指有权最终审批人(机构)在下达批复到信贷业务办理的最长期限。本行信贷业务的审批时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本行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每个信贷产品的审批时效。

第十六条 实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本行根据客户经理的职业操守、服务质量、信贷基础工作管理水平、业务完成情况等指标,实行客户经理等级动态管理。本行对不同等级客户经理授予不同的事权,给予不同待遇。

第十七条 实行尽责激励及追究制度。实行信贷业务调查、

审查、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各环节责任人制度。根据责任人尽责表现和经营业绩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追究相关责任人失职责任。

第十八条 推行绿色信贷。本行应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第三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信贷业务种类

第十九条 贷款是指本行根据借款人申请,对其提供并按约定利率和期限收回本息的货币资金。

(一)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二) 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行只发放连带责任保证贷款。

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查,对保证人的授信应客观公正,并签订保证合同。

办理行要从严把握互保、交叉担保,防止过度担保。

2.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办理抵(质)押贷款,应对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及设定抵(质)押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合理确定抵(质)押比例,与抵押人(出质人)签订抵(质)押合同,并办妥抵押物登记手续、质物的登记或移交手续。

抵押率一般为:以有土地使用权的商铺抵押率不得超过70%;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含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房产所有权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60%;以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工程实际投资的50%;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机器设备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以流转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的林权作抵押的,按产值计算,最高不超过总产值的40%;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应参照其他类型折现率作价,但最高不超过70%。

质押率的确定:以存单的质押率不超过面值的90%;以保险单的质押率不超过现金价值的90%;本票、支票、汇票的质押率不超过票面金额的85%;股权、债券的质押率不超过市值的70%;运单、仓单、提单的质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85%;应收账款的质押率不超过帐面价值的70%;收费权的质押率不超过借款期内收费收入的70%;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质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其他动产的质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

具体比例参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押品分类、最高抵(质)押率和重估频率表》附表有关规定执行。

(三) 按贷款性质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本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本行承担,并由本行收回本息。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本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第二十条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介质不同,分为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票据。

商业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利息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本行的票据行为。票据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商业汇票承兑,是指本行应承兑申请人要求对其签发的汇票,依据《票据法》规定和本行的相关条件,承诺在该商业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一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本行基础信贷产品。本行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可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方式发放农户贷款。

第二十二条 信用证,是指开证本行依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凭规定的凭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是本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第二十三条 保函,是指本行根据委托人申请开具的,向受益人承诺当保函约定事项发生后由本行在保函所保的金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代为偿付债务或支付违约金的书面保证。

第二十四条 本行可根据客户需求办理国内保理业务。保理是指本行根据客户委托,以客户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为客户

提供包括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指定由本行承办的特定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特定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本行承办的贴息贷款,实行商业化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客户群体、客户可提供的担保方式等实际情况,办理农户联保贷款、商户联保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按揭贷款等各种贷款产品。

第二十七条 本行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客户需求,可在信贷组织构架、商业模式、信贷产品、担保方式、业务流程、服务渠道、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业务创新应做到制度先行、风险可控。

第二节 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承办行应根据信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一)属保证贷款的,借款合同在保证合同后生效;按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用款计划的日期使用贷款。

(二)属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按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用款计划的日期使用贷款。

(三)属质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在质物交付后生效;法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登记起生效;按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用款计划的日期使用贷款。

第二十九条 对基层支行上报后通过农商总行审批的贷款,超过三个月末发放的,借款人申请使用贷款时需重新申报审批。

第三十条 承办行应依据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一

次或分次填制借款凭证,客户必须签字并盖手模,不须签盖客户私章。

借款凭证填制要求:

(一)借款人名称、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要与信贷业务合同的内容一致;借款日期要在信贷业务合同生效日期之后。

(二)借款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分笔发放的,借款凭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相应信贷业务合同的金额。

(三)借款凭证的签字与盖手模应与信贷业务合同的签字、手模一致。

第三十一条 承办行信贷人员将信贷合同、借款凭证,连同有权审批人的批复(或复印件)送交承办行会计办理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承办行会计审查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借款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误后,办理信贷业务账务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行贷款的贷后管理按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贷款的责任具体界定按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节 定价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行服务定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本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以外,本行的贷款利率等服务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十七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本行制定统一的服务定价制度,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

第三十八条 本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制定相关服务价格的定价策略和定价原则;

(二)综合测算相关服务项目的成本和收入情况;

(三)进行价格决策;

(四)形成统一的业务说明和宣传材料;

(五)在各类相关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九条 定价的基本原则。本行信贷业务定价遵循效益性原则、市场化原则、差异化原则。

(一) 效益性原则。信贷业务定价以效益为中心,以实现本行确定的盈利水平为目标,价格的确定要与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所付出的成本、承担的风险、所期望的资本回报相匹配;

(二) 市场化原则。价格的确定要贴近市场,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 差异化原则。本行应根据贷款品种、贷款期限、客户信用等级、所属行业、担保方式、客户贡献度、与本行业务往来时间长短等指标,结合当地同业竞争状况,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

第四十条 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实行利随本清方式结息,其余贷款按合同约定实行按季或按月结息;具体业务种类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贷款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按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

行。

第四十二条 经本行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提前归还贷款,按实际借款的时间计收利息;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四十三条 贷款展期利率按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期限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

第四十四条 票据贴现按协定的利率计算贴现息,并在贴现当日从贴现额中收取贴现息。

第四十五条 承兑汇票、出具保函、保理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产品定价按照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第四节 借款人

第四十六条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并登记有效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在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

3. 独立核算, 能够向本行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资料,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处理权;

4.借款人及其主要关联人原应付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完毕,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

5. 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还款来源充足;

6. 已在贷款行社开立结算账户或同意开立账户;

7.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8. 持有有效机构信用代码证,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管理系统中无不正常信息;

9.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10. 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类客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有固定住所、稳定的工作单位或固定经营场所; 3. 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到期未还的贷款本息,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 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用途合法;

6. 已在贷款行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愿意开立账户; 7. 具备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客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主体资格合法; 2.有固定经营场所;

3.主要关联人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到期未还的贷款本息;

4.生产经营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属于本行信贷支持范畴,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

5.能够向本行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资料; 6.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还款来源充足;

7、具备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客户,应从严控制贷款、审慎介入甚至中止介入。

1. 股权结构复杂,成员企业众多,主业不突出,股权结构、

子公司名单变动频繁;

2. 企业管理混乱,成员企业由实际控制人“一人”管理,资金调拨使用随意性强;

3. 超常扩张,进行超过自身管理能力的特大项目投资或兼并,资金筹集渠道不合理,过度依赖银行借款,长期非正常占用成员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

4. 企业融资总量超过合理水平,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资产流动性不足,存在短贷长用现象,银行借款与资产流动安排及收益周期不匹配;

5. 集团间互保、集团内互保现象严重,集团关系与“互保”关系交叉出现;集团对外担保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或有负债金额巨大,被担保企业风险较高,甚至贷款已出现违约;

6.有本行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状况的。

第四十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1. 遵循诚信申贷原则,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贷资料,积极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及时清偿贷款利息、本金; 3. 自愿承担贷款发放、管理过程中借款人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4. 发生经营方式、产权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变化,进行重大投资等情况时,应事先就债务落实措施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3篇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依据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

强化增资扩股管理: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股东最低入股起点,新增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5‰,新增单一法人股东不得低于是1%。

规范股东持股行为:农村商业银行在公开发行新股后,单个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或50万股(两者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职工合计持股比例应降至股本总额10%以下。

依据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8年3令 2008年6月27日)

第六条 设立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三)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

第十三条 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4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欣闻**成立15周年,对于一位少年来讲,正是志学之年,是最昂扬向上、朝气蓬勃的青春华年;荏苒十五载,硕果遍神州,在此15周年成立之际,我谨恭贺**在过去的发展中所取得的傲人成绩,也恭祝**在未来的发展中一帆风顺、再创辉煌!

****成立于2006年3月,成立后不久,公司发展的目标也逐渐地清晰明朗起来,那就是要搭乘**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船,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主轴第一品牌。**主轴制造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能源密集型行业,公司初创时的艰辛,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够真切的体会到,无论是人才、管理、工艺,还是市场、原料、资金,每一项都须要摸着石头过河,好在公司地处**这一传统的工业中心,除了资金,其他的生产要素都可以比较便捷地“就地取材”,唯独资金成为公司发展的掣肘,由于抵押物少、业绩少,没有哪家银行敢给一家初创公司提供巨额的贷款,信用贷款更是无从谈起。2010年左右,正是**行业发展的黄金期,但迫于资金问题,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尴尬窘境。也是机缘巧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了解到了风投基金,我与**开始接触,最早也要追溯到2010年,那时通过双方的多次沟通,**对我公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给予了充分的认可,2011年1月25日,**创世和**盛世共同为我公司注资5000万元,这笔钱的到位,对急需资金的****来讲真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畅快!

对****来讲,风投基金的进入不仅仅是注资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引入。公司发展的加速期也正是从2011年开始的,从那时起,公司开始规范化运作,筹备上市,以求进入依靠资本运作来推动企业发展的新道路。公司引进了一批管理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公司各个方面都开始呈现出了崭新的发展面貌:部署了EPR、腾讯通、OA、用友等现代化的办公软件,使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更加的高效;在生产一线推行“5S”标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激励,生产工艺和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开展ISO国际标准的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生产环境满足了客户的审核要求;制定了“优先发展大客户”的全球市场布局的发展战略,逐步与德国、西班牙、印度、美国等全球顶尖的**整机制造企业建立起了合作关系,国内外两个市场保证了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和良好的成长性。2011年公司各项财务指标都实现了大幅度的提升,销售收入达到历史性的3.2亿元,当年7月份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次年3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通知书,期间历经多次意见反馈、全国IPO暂停,终于在年月日,公司正式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实现了一次华丽的蜕变。都说成功需要贵人扶持,那么对于****来讲,**就是难得的贵人之一。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5篇

.女.现年35岁.大专.2011年3月以来,由于工作调动,我现任分理处会计。在支行领导、分管领导、主办会计的关心指导下,配合分理处主任,认真执行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中心,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主线,经过分理处全体人员的精诚合作和自身的不懈的努力,分理处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我自身也得到了更好的锻炼。现将我本人在2011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

经过2011年3月的岗位调整,我担任分理处会计,在新的岗位面前,我一再告戒自己尽快找准位置、进入角色,因为农商行不允许有无所事事的人。卸掉了部分管理方面的担子,我把精力集中到抓前台业务和产品营销上,尤其是对储蓄存款及相关新产品的营销,更是紧抓不敢松懈。进入2011年,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我行的各项业务和会议精神,大大提高了我的业务水平,新一届领导班子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的崭新思路,既激发了分理处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拓宽了我本人的工作思路。“求生存”压力变成了动力.在劳动竞赛中以求生存、促发展为主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充分挖掘各方面潜力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站在快速发展的高度上,我和分理处主任客观分析了面对存款增量份额与其

它行的差距,在会计主管的指导下详细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遵循行党总支确立的“大发展、大市场、大营销”的工作思路,在土地补偿资金归集、职工买断资金代发、收复失去的代发工资阵地,巩固扩大了分理处的客户群体。分理处作为核算主体行,是全行各项工作的枢纽,是全行会计核算的中心。要提高我行的会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必须从分理处的会计基础工作抓起。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通过对分理处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种类进行认真分析,重新制定和细化了岗位职责,调整了轮岗制度,严格了操作流程,明确专人对钱箱现金、单证、重点会计科目及帐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同时通过制定二次分配办法,将分理处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业务量、存款任务完成、核算质量、服务质量、劳动纪律等内容相结合,打破了分配上的“小锅饭”“小平均”,促进了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和服务质量、核算质量的提高。

此外我本人积极投入到吸存增储的热潮中去,班上谈存款、班下跑存款,以自身的行动启发引导前台柜员提高存款意识、指标意识。并和同志们总结了“新客户以服务吸引,老客户用感情稳固”这一经验,为了提高自身和分理处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我行会计核算质量,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文件传阅学习制度,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会计业务、会计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此外,学习中,注重实效,

不走过场,使自己的业务知识趋向全面,业务操作更加熟练规范。

2、以身作则,努力学习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2011年本人和同事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研究不同业务量,重新制定细化了会计岗位职责,严格了操作流程,并根据不同的营业人员经办的业务权限,确定相应的职责。同时,根据上级行的要求和我行各网点的实际情况,今年先后参与制定单证管理办法及凭证装订管理办法、会计差错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网点帐务,使我行的核算手续更加严密,业务办理程序更加安全科学,做到了相互制约、职责分明。强化了内部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主动观察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业务操作中不合理的地方,都能及时给主任和主管汇报,并能及时给柜员和网点提醒,起到了警示建议作用。

3、努力提高自身服务和业务素质。

优质文明服务是金融行业永恒的话题,但如何落实行动上,彻底改变我行社会形象,分理处全体人员确实动了一番脑筋。一是摆正位置,靠服务赢得客户,靠客户吸收存款,靠存款保住饭碗。消除了思想上的松懈和不足,彻底更新了观念,以客户满意为标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落实我行各项服务措施。二是把业务技术和熟练程度作为衡量服务水平尺度,苦练基本功,加快业务办理的速度,避免失误,

把握质量。虽然我们分理处尽心尽力的搞服务,但是,因各种因素,分理处的服务质量仍是不尽人意。三是努力学习新业务知识大力拓展业务分理处的业务领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我本人来讲,尽力做到了“三个服务”。一是给客户服好务,由于我主要任务是分管前台,柜员几乎每天都有不好处理的业务和客户介绍给我,本着“客户就是上帝”的意识,每次我都能圆满的让客户满意而归,有一些较难处理的事情,我都是带着礼物主动上门,最终看到的都是客户满意的笑脸。就这样,有的客户甚至已经和我交上了朋友,也成为了我行的忠实客户。二是给本分理处的柜员服好务,不论柜员业务、设备出现了问题,我都主动找上级主要负这个方面的及时解决,三是给分理处服好务,因分理处是全行业务的中心枢纽,我和分理处的业务联系也较为频繁,在工作中,我必须更好掌握各种业务知识,才能为分理处的业务更好发展。

4、做好新业务学习和营销工作

今年,可以说是我行产品的营销年,今年以来我行新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我本人也抓紧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领会新业务,掌握新技能,把我行的产品营销作为今年的重点,大力宣传和营销我行产品,才能为分理处开展新业务的推销活动,努力发展中间业务。截止到年底,手机银行41个,理财产品五六十万等各务中中间业务。

2011年是繁忙而紧张的,我本人在会计主管的指导下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各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被许多缺点和不足所束缚,如对一些问题上强调客观困难多,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一些新问题的解决,不能系统地考虑问题,对问题的理解和看法站的高度不够等。这都是我本人急需解决的弱点。

2011年是我行重大变革、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金融系统竞争更加激烈的一年,机遇和挑战的共存将会进一步激发我和我们分理处全体人员的斗志和工作热情,我将一如既往的工作、团结、奉献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6篇

写在中工国际成立十五周年之际

有一种绿,不是春染成,是酷寒的严冬,是白雪的洗礼;恶劣的环境没能使她枯萎,而是愈发生机,显出深蕴体内的澎湃的生命力;有一种绿,不是春染成,是夏日的酷热,是平凡路上走出来的辉煌,是烈火中造就的常青。

当四季脚步无声碾过,当岁月印痕肆意刻下,走远的,只是匆匆的时光;演绎的,却是平凡的精彩!十五年前,是让全体中国人难忘的一年,那一年,中国加入WTO、北京申奥成功、国足破天荒地冲出亚洲。十五年前,更是中工不能忘怀的一年, 那一年,中工国际正式注册成立,并在签下了第一个项目,掘起了第一桶金。那一年,年少的她,梦想卓越,热情澎湃,光彩四溢。年轻,总让她有迈出第一步的勇气。

2001年的国际工程形势,跌宕起伏,复杂多变,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国际工程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传统国际工程大型承包商如日中天、扶摇直上,新兴承包企业奋发有为、年富力强,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希望同在。然而,中工国际始终秉承着“奉献、诚信、执着、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立足于国际工程之林,传递着中国工程的价值。

十五年,风云际会,十五年,弹指一挥间。十五年的风雨征程,十五年的血火洗礼,十五年的理念坚守,十五年的创新求变,造就了这样的中工。她睿智,平和,处心有道,行己有方。她乐观,豁达,积极向上,满怀豪情。她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走过了十五年,走成了后人前进的路标,成为无数企业学习的榜样。十五年的跌跌撞撞,蜕去了她那刚强易折的自尊,也不再有迷惑无知的彷徨,完成了凤凰涅槃的蜕变。

然而,辉煌仍在继续。2006年6月,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股市实施全流通股改后第一家获准发行新股(IPO)的公司。由此,持续发展了公司融资渠道,形成良性资金循环,大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2015年5月1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白俄总统卢卡申科,视察了她参与投资建设的中白工业园项目现场;预计2016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将视察中白工业园;预计2016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视察中白工业园;至此,她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突显。

发展十五年,她与战略伙伴,荣辱与共、共谋发展,铸就了一个又一个互利共赢的神话;拼搏十五年,她攻坚克难、坚忍不拔,实现了集团化、多元化产业并举的良好局面;辉煌十五年,她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确立了永久发展、持续增强的行业典范。

一路走来,她在“做强中工,回报股东,造福员工”的要求下,工程承包、贸易投资,齐头并进;工业、农业、电力、交通,产业并举,集团化管理,多元化发展的格局逐步明晰。

一路走来,她在“做国际知名工程服务商”的愿景下,她穿越沙漠,远越重洋,引来更多的关切,带去人们对新生活的渴望与向往。 一路走来,她在“传递中国工程价值”的使命下,她坚定信念,信仰不变,开垦着千年的蛮荒,润泽着充满饥饿与贫困的地方。

一路走来,她在“奉献、诚信、执着、创新”核心价值观下,心连心,手位手,播洒着文明的种子,铸就着明天的辉煌。

十五年前,她承命草创,艰难起步,但她劈荆斩棘、斗志昂扬,硬生生在群雄逐鹿的国际工程领域杀出了一条血路;十年前,她举步维艰,百般艰辛,但她果敢决断、无所畏惧,推开了IPO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生机盎然的道路;十五年的光辉岁月,十五年巨澜翻卷,也曾汗水湿透,也曾眼泪流躺,也曾辉煌,也曾潦倒,但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顽强拼搏的她依然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激情奋进的她依然将是国际工程领域的常青藤。下一个十五年,她将是怎样的辉煌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

农商行学习心得范文第1篇纵观历史,农商行资金业务的发展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上世纪90年代中期,农商行刚从贷差行转变为存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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