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第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机、农垦、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经济)局(委),部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我部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际,对2006年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部
2012年9月26日
附件:
附件1: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doc 附件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doc 农政发〔2012〕3号.CEB 附件1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
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机关或农业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以下统称“农业执法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对外使用,对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五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打印制作。
填写制作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打印制作。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的编号、时间、价格、数量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文书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移送函应当编注案号。
“案号”为“行政区划简称+执法机关简称+执法类别+行为种类简称(如立、告、罚等)+年份+序号”。如北京市延庆县农业局制作的文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案号”可编写为
“延农(农药)立〔2012〕1号”。特殊情况下,“执法类别”可以省略。
第十条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二)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四)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第十一条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查封(扣押)现场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盖章或捺指印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和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捺指印确认。
第十二条执法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应当注明页码,由相关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十三条文书中执法机构、法制机构、执法机关的审核或审批意见应表述明确,没有歧义。
第十四条需要交付当事人的外部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并注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第十五条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应当有执法机关署名并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并“骑年盖月”。 第三章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第十六条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
“违法事实”栏应当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定性等情况。
“处罚依据及内容”栏应当写明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目;处罚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清楚。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
“案件来源”栏应当按照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
“简要案情”栏应当写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证据等简要情况以及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由受案人签名。
第十八条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文字记载。
询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
询问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做到一个被询问人一份笔录,一问一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并用括号标记。
第十九条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检查或者勘验的文字图形记载和描述。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对所检查的物品名称、数量、包装形式、规格或所勘验的现场具体地点、范围、状况等作全面、客观、准确的记录。
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对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十条抽样取证凭证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抽取涉嫌违法物品样品保存作证据或送交有关部门鉴定而制作的文书。
抽取样品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抽样送检的样品应当在现场封样,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共同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一条产品确认通知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从非生产单位取得样品,为确认样品的真实生产单位,向标签标注的生产单位发出的文书。
产品确认通知书应当准确填写产品样品相关信息并附照片,以及要求有关单位确认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抽样取证凭证、产品确认通知书中各栏目信息,应当按照物品(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填写,其中“许可号”栏,应当按照物品(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明的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登记证号等填写。
第二十三条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登记保存时使用的文书。
执法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就地或异地保存。
执法机关可以在证据登记保存的相关物品和场所加贴封条,封条应当标明日期,并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文书中应当对被保存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单位作清楚记录。
第二十四条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登记保存的物品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的文书。
处理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登记保存作出的时间及具体处理决定。
执法机关可视具体处理情况制作物品清单。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决定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查封(扣押)的文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执法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财物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执法机关分别保存。
查封(扣押)时,应当在相关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加贴封条,封条应当标明日期,并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第二十六条查封(扣押)现场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实施查封(扣押)的现场情况所做的文字记载。
查封(扣押)现场笔录应当记录查封(扣押)决定书及财物清单送达、当事人到场、实施查封(扣押)过程、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是指经农业执法机关调查核实,依法对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解除强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的文书。
执法机关在做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时,视情况制作解除查封(扣押)财物清单。解除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与查封(扣押)时的财物核对无误。对查封(扣押)财物部分解除时,清单应当写清解除查封(扣押)财物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八条案件处理意见书是指案件调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就案件调查经过、证据材料、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报请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应当由执法人员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据以立案的违法事实不存在的,应当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等内容;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
“执法机构意见”、“法制机构意见”栏,应当分别写明具体审核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
“执法机关意见”栏,由农业执法机关负责人写明意见。对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案件,应当注明经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第二十九条责令改正通知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的文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改正的具体要求、时限和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为行政处罚前置条件的,应当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注明逾期不改正的,执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书。
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是否符合听证条件,决定适用一般案件文书或听证案件文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期限,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和执法机关地址等。
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完整、明确、客观,不得使用结论性语言。
第三十一条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决定举行听证会并向当事人告知听证会事项的文书。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方式(公开或不公开)、主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以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委托代理人等事项。
第三十二条听证笔录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对听证过程和内容的文字记载。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栏分别填写相关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听证记录”应当写明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意见,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和以及是否提供新的证据,证人证言、质证过程等内容。
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盖章并在尾页注明日期;证人应当在记录其证言之页签名。
第三十三条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是指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报告听证会情况并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的文书。
“听证基本情况摘要”栏应当填写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案由、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听证认定的事实、证据。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由听证人员根据听证情况,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做出评判并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
听证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提交报告书时,应当附听证笔录。 第三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是指事先告知后,执法人员就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及处理意见报请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栏应当如实写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情况。 “处理意见”栏,由执法人员提出维持或变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拟作处罚决定的处理意见。
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依法适用一般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
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
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列举证据应当注意证据的证明力,对证据的作用和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
应当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予以说明;对经过听证程序的,文书中应当载明。
作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写明全称,列明适用的条、款、项、目并引用法条原文。
有从重、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送达回证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将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回执证明文书。
“送达单位”指执法机关;“送达人”指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或执法机关委托的有关人员;“受送达人”指案件当事人;“收件人”不是当事人时,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其身份和与当事人的关系。
第三十七条罚没物品处理记录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对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理的文字记载。
处理记录应当载明对罚没物品处理的时间、地点、方式,参与处理的执法人员及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是指案件终结后,执法人员报请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
结案报告应当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处罚决定的内容及执行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予以撤销案件的,写明撤销的理由。
第三十九条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文书。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情况、履行义务的方式及金额等,并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第四十条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送达情况、申请执行内容,由执法机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法机关印章 第四十一条案件移送函是指农业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将案件移送其他有权机关处理的文书。
案件移送函应当写明受移送单位名称、移送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移送依据。 第四章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四十二条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多案合并组卷。
第四十三条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第四十四条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封面应当包括执法机关名称、题名、办案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卷内件(页)数等。封面题名应当由当事人和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如关于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案。
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
备考表应当填写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
第四十五条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立案审批表;
(五)当事人身份证明;
(六)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物品处
理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鉴定意见等文书;
(七)检验报告、销售单据、许可证等有关证据材料;
(八)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
(九)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等听证文书;
(十)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十一)送达回证等回执证明文件;
(十二)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十三)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
(十四)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移送函等;
(十五)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十六)备考表。
第四十六条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应当放入证据袋中,并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随卷归档。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卷,可以在案件办结后附入原卷归档。
第四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张材料折叠后应当在有字迹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A4横印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好再编写页号。
第四十九条案卷装订前应当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纸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第五十条案卷应当整齐美观固定,不松散、不压字迹、不掉页、便于翻阅。
第五十一条办案人员完成立卷后,应当及时向档案室移交,进行归档。 第五十二条案卷归档,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范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规范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2006年5月9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政发〔2006〕4号)同时废止。 附件2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当场处罚决定书 简罚〔〕号 当 事
人个人姓名电话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电话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 内容
告知事项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执法机关 (印章) 年月日 执法证件号
当事人签收是否当场执行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立〔〕号
案件来源受案时间 案
由
当事人个人姓名电话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电话 简要 案情
受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制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三: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机关:
询问人: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问:我们是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调查。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第1页共 页) 笔录纸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页共 页)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四: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检查(勘验)地点: 当事人:
检查(勘验)机关:
检查(勘验)人员: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页共 页) 笔录纸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页共 页)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五: 抽样取证凭证 当事人:
抽样时间:
抽样地点:
因你(单位)涉嫌
,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物品名称 商
标 生产单位 许可号
生产日期(批号) 样品规格 抽样数量 样本基数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六: 产品确认通知书
:
本机关
年
月
日在
发现标称为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商标 生产单位 许可号
生产日期(批号) 规格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确认上述产品是否为你单位生产。若非你单位生产,请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回复的,视上述产品为你单位生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七: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当事人:
时 间:
地 点:
因你(单位)涉嫌
,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在
的下列物品: □就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异地保存于。
序号物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数量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八: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
本机关对
年月日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九: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查封(扣押)决定书 封(扣)〔〕号
:
因你(单位)涉嫌
,依据
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予以查封(扣押)日。在查封(扣押)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查封(扣押)财物清单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查封(扣押)财物清单
序号财物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数量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
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执法机关: 当事人: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现场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一: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解封(扣)〔〕号
: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自年月日起解除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附:解除查封(扣押)财物清单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解除查封(扣押)财物清单
序号财物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数量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二: 案件处理意见书 案由 当 事
人个人姓名 性别年龄电话 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电话 案 件 调 查 经 过 所 附 证
据 材 料 调查 结论 及
处理意见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法制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三: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责令改正通知书
: 你(单位) 的行为, 违反了,
依照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
(□立即/□于年月日之前)按下列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照之规定依法处理。)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四: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一般案件) 告〔〕号
: 经调查,你(单位)
你(单位)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执法机关地址:
联系人:电话: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五: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适用听证案件) 告〔〕号
: 经调查,你(单位)
你(单位)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执法机关地址:
联系人:电话: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六: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
本机关定于
年月日时分在
对你(单位)一案(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担任主持人。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逾期不出席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及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委托的具体权限,并经你(单位)签名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如申请回避的,请于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执法机关地址: 联系人:电话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七: 听证笔录
时 间: 年月 日 时分至 时 分 地 点: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书记员: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员: 听证记录: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 (第1页共页)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 (第页共页)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八: 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案由
听证主持人 听 证 员 书 记 员
听证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笔录)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
听证人员签名:
年月日
负责人审批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十九:
签名: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案由 当 事
人个人姓名 性别年龄电话 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电话 陈述 申辩 或 听证 情况
处理意见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法制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当事人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案件来源;立案情况;违法事实;证据列举及说明)。 本机关认为:
(案件处罚理由与依据;事先告知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自由裁量说明)。
依照(法条原文)之规定,本机关(责令 ,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一: 送达回证 案由 受送达人 送达单位
送达文书及文号送达地点送达人送达 方式收到日期收件人 签名 备注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二: 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时间:
地点:
处理物品及处理方式: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机构负责人签名: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三: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案 由 当事人
立案时间处罚决定送达时间 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执法 机构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执法 机关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四: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催〔〕号 :
本机关于年月日送达你(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履行义务。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缴纳罚(没)款元。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执法机关地址:
联系人:电话: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五: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执〔〕号 申请人:(执法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于年月日对被申请人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号),并已于年 月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本机关书面催告,被申请人仍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内容: 此致
(执法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附:1.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2.催告书等其它有关材料 执法机关负责人签名: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十六: 农业执法机关全称 案件移送函 移〔〕号 :
案件,经本机关调查核实,认为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第2篇
一、 入党申请书
1、 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 称谓。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敬爱的党组织:”或“尊敬的党组织:”
3、 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开始书写
4、 结尾。一般以“请党组织审查”或以“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结语
5、 在申请书最后,右下方书写“申请人:自己的名字”,下一行写上: 某年某月某日。
二、 思想汇报
1、 标题。居中写“思想汇报”
2、 称谓。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敬爱的党组织:”或“尊敬的党组织:”
3、 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开始书写
4、 结尾。一般以“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或以“请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等结语
5、 在最后,右下方书写“汇报人:自己的名字”,下一行写上: 某年某月某日。
三、 自传
1、 标题。居中写“自传”
2、 正文。空两格开始写。
3、 结尾。右下方写:自己的名字。下一行写:某年某月某日。
四:转正申请
1、 标题。居中写“转正申请”
2、 称谓。另起一行,顶格书写“敬爱的党支部:”或“尊敬的党支部:”
3、 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开始书写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第3篇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正式表达个人意愿和志向的书面材料,也是党组织接纳吸纳党员的重要依据。
(一)入党申请书的结构及写法如下: 标题:一般在第一行郑重写“入党申请书”。
称谓:一般在第二行顶格写“敬爱的党支部”,并加冒号。 正文:一般主要内容包括: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本人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 对待入党的态度。今后努力方向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结尾:正文写完后,一般另起一行写“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语句。
署名,并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XXX”,下一行写上“X年X月X日”。
(二)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入党申请书前,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等,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2.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 3.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有关情况。 4.入党申请书要求由本人亲自手写。
二、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是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
(一)具体内容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对当前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的认识、体会,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时受到的教育和启发。
2.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情况,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以及本人的认识和态度。 3.按照党员的条件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分析其原因,明确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态度。
4.思想上有什么疑难顾虑问题和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以便求得组织上的帮助指导。
1 5.思想汇报的格式一般为:第一行正中写“思想汇报”,然后是正文部分,最后写上签名和汇报日期,签名和汇报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如“汇报人XXX”,下一行写上“X年X月X日”。
(二)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1.要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谈自己的真实体会。
2.要紧密联系自己工作和学习的实际,谈认识、谈感受,切忌讲空话、讲套话。
三、自传
自传是记述个人的历史和成长过程的传记,是组织上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
(一)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个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学历、学位、入团年月、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目前所担任的职务等。
2.本人的经历。一般从小学写起。包括在学校读书和参加工作时担任过什么职务。要写明具体起止年、月,所在单位,从事的职业及担任的职务,主要表现(包括优缺点)等。要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情况。
3.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如果自己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受过刑事处分及其他重大处分,也应该详细写明,以便组织上了解。
4.要写自己对党和国家重大历史事件的认识和看法以及重要历史时期的表现情况。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应详细具体,特别是一些重大事件对自己思想的影响。要突出重点,不计流水账。要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要重点说明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思想发展历程、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政治事件的态度和认识等。
5.主要优缺点分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
2.要写出自己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通过分析自己的思想变化,提炼出自己思想提高的关键所在。分析尽量深刻一些,以利于今后更好地学习和工作。
四、政治审查报告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审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标题:一般在第一行正中写“关于XXX同志入党综合审查报告”。
2 正文: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党校培训时间等。
2.简历,写明主要经历。 3.奖惩情况。
4.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5.政治历史问题。 6.培养教育情况。
7.主要表现,包括:思想发展历程、入党动机、入党态度、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这是正文的主体部分。
8.支委会意见。 落款。
五、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被介绍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应把在培养和考察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应写清以下内容:
1.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特别是被介绍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
2.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努力方向。
3.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是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的内容是:
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以及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评价,要写明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理想信念以及学习、工作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还存在哪些缺点。政治审查情况。这是决议的主要部分。
2.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
如“支部大会经讨论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3 3.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结果。如“支部共有党员X名,实到会X名。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或一致同意)。
4.支部大会对接收的预备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5.署名和日期,党支部书记要在制定栏目内签名并盖章。 范例: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XX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X同志的入党申请。认为XX同志申请入党以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对组织忠诚老实,不计较个人得失。主要缺点:开展批评不够大胆。经调查,该同志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政治历史问题。支部大会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支部共有党员X名,实到会X名。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或一致同意)。
大会希望XX同志入党后,在工作中克服不足,对身边的不良现象敢于批评。
七、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包括:
1.是否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 2.预备期的起、止日期。 范例:
经党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接收XXX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八、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转正申请书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是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标题为“转正申请书”,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2.自己成为预备党员来,思想上有哪些进步和提高,工作、学习上取得了哪些成绩和收获,入党时组织指出的缺点和不足有哪些改正。
4 3.在预备期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4.对照党员标准,觉得自己还存在哪些差距,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明自己的决心。
5.对待能否按期转正的态度。 格式参照“入党申请书”的格式。
九、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1. 党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表现情况的基本看法和评价。
2.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同意按期转正的,应写明“按期”两字,如不作为按期转正,应写明从何时转为正式党员。
3. 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结果(参照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范例:
关于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X同志的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同志在预备期间,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勤奋,扎实肯干,取得一定成绩,发挥了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大会认为XX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共有党员X名,实到会X名。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或一致同意)。
十、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有: 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2.在预备期的主要表现,并指出其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3.延长预备期的理由。
4.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和起止日期。 5.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 范例:
关于延长XXX同志预备期的决议
5 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转正申请。大会认为,XXX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是要求自己还不够严格,不能注意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这表明他的觉悟还不够高,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鉴于他对自己的错误有所认识,并作了自我批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延长XXX同志预备期半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实到大会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
十一、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有: 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2.在预备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3.支部大部出席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 范例:
关于取消XXX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认为,XXX同志在预备期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工作不负责任,组织纪律松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不具备党员条件,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支部大会应到会的表决权党员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无弃权票。
十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审查意见
基层党委、党总支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如同意按期转正的,应写明“按期”两字;如同意转正,但因某种原因不能作为按期转正的,应写明从何时转为正式党员;如同意延长预备期,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和起、止日期;如改变支部大会决议,应简要写明理由。
1.按期转正的审查意见
经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讨论,批准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X年X月X日起计算。
2.不作为按期转正的审查意见
经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讨论,批准XXX同志自X年X月X日起转为正式党员。 3.延长预备期的审查意见
经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支部大会决议,延长XXX同志预备期X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6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支部大会决议,取消XXX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十三、公示的要求
公示的对象为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需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采取公告的形式,由各基层党支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范例一:
对拟发展XXX等同志入党的公示
经本人申请,党支部讨论,以下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第4篇
一、 一般程序普通案件卷宗应包括下列文书
1、案件受理记录
2、立案报告
3、现场检查笔录
4、询问笔录
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7、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责令公告收回及销毁食品、取缔)
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9、行政处罚审批表
10、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陈述和申辩笔录
12、行政处罚决定书
13、送达回执
14、罚没款收据或强制执行申请书
15、结案报告
二、 听证案件卷宗应包括下列文书
1、案件受理记录
2、立案报告
3、现场检查笔录
4、询问笔录
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6、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7、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责令公告收回及销
毁食品、取缔)
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9、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0、听证笔录
11、听证意见书
12、行政处罚决定书
13、送达回执
14、罚没款收据或强制执行申请书
15、结案报告
三 、对上述制作规范的解释
1、一般程序普通案件的行政处罚卷宗不使用合议记
录的理由如下:
⑴03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三十条第一款:合议记录,是对拟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
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案件
进行综合分析、审议时记录的文字材料。
⑵参与制订03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专
家赵连洲提出修改合议记录用途的原因:根据《卫生
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行政处罚案
件都要合议。但在对合议记录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时
发现,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没有必要进行合议,一
线执法人员对这类案件基本上也不进行合议,但因为
处罚程序有明确要求,许多经办人员采取编一个合议
记录,再请同科室卫生监督员签字的方式,完成合议
记录文书的填写。这实际上是为了合议而合议,不仅
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容易形成不好的工作作风。
2、一般程序普通案件的行政处罚卷宗增加行政处罚
审批表的理由如下;行政处罚前向卫生局局长报告审
批,可以减少案件经办人员处罚的随意性,增加局长
对案件经办的知情度,以免日后因处罚不当导致追究
案件经办人员责任。
3、行政处罚卷宗增加卫生监督意见书可以充分体现
案件经办人员执法办案的严谨性,充分体现处罚与教
育相结合的原则,并避免行政处罚相对人未及时纠正
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公告收回及销毁食品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应载明
违法事实、违反法律的条款、执法的依据。如果在食
品卫生执法发现过期食品,卫生监督意见可写作“本
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于年月日销售过期食品、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九条第
(九)项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停止生产经
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
4、卫生部规定的31种文书中无“取缔决定书”。笔
者认为作出取缔决定宜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不应使
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取缔决定。因为取缔是行政强制
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罚种。03版《卫生行政执法
文书规范》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
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笔者认为,“取缔决定”
是卫生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指令,可以适用卫生监
督意见书。
取缔作为一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使用卫生监督
意见书作出取缔决定时,应告知行政相对人作出取缔
决定的违法事实、证据、违反法律的条款、取缔依据
条款、救济途径。
取缔卫生监督意见书的监督意见的内容格式:
本机关于年月日查明你(单
位)有下列违法行为:
以
为证。
之规定,现
依据
规定 ,决定
对你(单位)实施:取缔。
如不服本强制措施,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上行为有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或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第5篇
在论述行政立法之前,我们可以结合一般立法的内涵,给行政立法设置一个理想的模型,然后从这个模型的各个基本点出发来对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作出一番探索,得出最后的结论,范文《论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行政法律文书》。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行政立法所立的“法”并不是属于一种立法机关立法的范畴,它和一般情况下的立法又有着很大的区别,毕竟它是由一个具备了权力和独自的利益的部门所立的法,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行政权力扩张的趋势,自由裁量权的不稳定性,行政立法中的委任立法和授权立法将越来越少,职权立法逐步的增加,因为任何一个行政部门都在竭力运用各种借口来摆脱全民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以达到自身权力的扩张,没有任何一个权力部门希望自己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但是在很大的程度上行政立法体现的只是众意,而不是公意,因此并没有完全的体现民意。
了解了以上的那么多东西,现在我们正式的进入我们的论题,即模型的建构。作为一个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必须要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因此必需的要素是:(1)起源与理论基石;(2)立法程序;(3)利益导向。这三个要素在行政立法的问题上有着其内在的逻辑联系,通过他们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行政立法的全貌,进而找出其理论基础。下面我们就可以循序渐进的对他们进行分析论证:
一、起源与理论基石
“政治生命的原则就在主权的权威,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则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使各个部分动起来”,而在行政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几乎把立法权和行政权结合在了一起,合为一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已经违背了三权分立原则的初衷,立法权和行政权是相互制衡的,如果结合在一起只能会产生更大的腐败,所以在很多时候看来行政立法是历史的倒退,于是就有了行政立法是立法无能的表现之说,其实,这只是看到了其中的一面,我们姑且承认现代立法的无能,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事物的出现,立法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根本不可能把所有的立法事务都集中于一身,在这种情况下,才把一些立法的权限交给行政机关的。在崇尚效率的今天,人们在追求公平的同时已越来越注重效率的作用,甚至已经把效率作为一个更重要的要素来抓。而单纯的立法机关立法只能带来效率的低下,发展时机的延误,特别是立法成本的增加,立法机关不可能为了一个具体的单纯的问题而去进行全民性的公决,那样有的只是得不偿失的后果,盲目的规则主义从成本上分析是不可取的。还有的是一些技术性较强的专业部门的法律的制定,立法机关是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去单独立法的。所以把一部分所以把一部分的立法权交给行政机关是必要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的是现在的行政立法所依据的还是法律上的授权立法,立法机关的特别授权立法、委任立法,其自身的职权立法并不多见,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给了行政立法以制度上的制约,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授权的权力。所以即使行政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他们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脱离立法机关的制约,行政立法的结果通常还是要经过立法机关的审议和通过才能够正式的生效,而且在行政立法的过程中还有这司法机关的司法审查和听政制度 ,最重要的是在行政立法之前就已经有了各方面的程序法,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就已经从制度上制约了行政立法的权限。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立法受到了立法机关在技术和制度上的全面制约,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行政立法的成果可谓是历经制约方能生效。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第6篇
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中央财办主任
杨洁篪外交部部长
张 平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科技部部长
苗 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安全部部长
谢旭人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盛霖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水利部部长
陈德铭商务部部长
周小川人民银行行长
王 勇国资委主任
肖 捷税务总局局长
骆 琳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刘明康银监会主席
吴新雄电监会主席
章沁生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刘铁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
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
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局要切实做好全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立科学、统
一、全面、协
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2011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武政〔201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和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全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对2007年武汉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制定了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现将《武汉市2011年商业、住宅、商务办公、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武汉市2011年商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武汉市2011年住宅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武汉市2011年商务办公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武汉市2011年工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武汉市2011年综合用地级别图》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作为法定价格基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区,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二、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做好地价动态监测、地价指数定期测算发布工作,并依据市场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和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
三、本通知公布的武汉市2011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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