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第四条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
一、
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
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
二、三级危房。
第五条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
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第七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三、改造对象的确定程序
第九条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请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在调查房屋危险程度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三)一榜公示。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复查、核实完毕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张榜公示。
(五)二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八)批准改造。公示期满列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第期
海东地区财政局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海东地区4.2亿元资金
改造2.12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为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近日我区又下拨2011年第三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92万元。至此,2011年我区分三批共安排41704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784万元),帮助2.1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
为使资金安全到位,按照地区财政局和地区民政局《转发〈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账)管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到建房户手中。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奖励性住房工程建设,使部分贫困群众妥善解决了居住安全问题。
本期报送:省财政厅办公室、社保处,地委办、人大工委办、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验 收 报 告
晴隆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马场乡2011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工作在县
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按时、按质、按量地圆满完成了我乡926户的指标任务。根据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对我乡926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整体验收。现将我乡2011年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为较好地组织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袁力(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龙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易普(乡民政办负责人)
张君江(青山片区负责人)
陈钦鹏(马场乡片区负责人)
刘胜伟(坪寨片区负责人)
刘凡祥(鲁迫片区负责人)
易烈忠(中云头村村委会支书)
陈伟(马场村村委会支书)
龙昌明(鲁迫村村委会主任)
张兴隆(茶际村村委会主任)
杨仕昆(坪寨村村委会支书)
田剑岚(野寨村村委会支书)
陈选荣(战马村村委会支书)
郑金文(青山村村委会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普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表格及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
二、工程项目分配情况
(一)、201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我乡201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马场村76户(其中包括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中云头村76户、战马村67户、青山村、77户、平寨村69户、野寨村77户、鲁迫村74户、茶际村86户。共计602户。危房政府补助标准共计
402.65万元。
(二)、2011度新增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我乡2011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马场村30户(其中包括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中云头村19户、战马村28户、青山村、46户、平寨村51户、野寨村33户、鲁迫村69户、茶际村48户。共计324户。危房政府补助标准共计229.25万元。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根据县级通知要求,我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的形式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核实,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把关等,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原则,根据要求,结合马场乡实际认真组织逐户竣工验收工作。
1、 第一阶段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5月8日 实施了第一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都已经完成了基础工程,
二、三级危房修缮完成了任务数的20%。
2、 第二阶段的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8月2 日实施了第二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都已经完成了
墙体砌筑,
二、三级危房修缮完成了任务数的60%。
3、 第三阶段的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9月2 日实施了第三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完成了主体工程,
二、三级危房修缮完成了任务数的80%。
4、 第四阶段的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11月 1日实施了第四次检查。拆除重建的,新建房屋都基本竣工99%,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户数有:青山村2户、战马村、2户、平寨村1户、鲁迫村1户、茶际村2户。验收领导要求其必须在12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并且责令包村干部敦促落实。
二、三级危房修缮全部完工。
5、第五阶段检查情况。领导小组于2011年11月14
日实施了第五次检查。拆除重建的都已全部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率为100%。
四、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经验:
1、坚持统筹规划,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2、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扶贫开发和村容村貌整治结
合;
3、及早落实,明确职责,组织到位;
4、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安全家园的积极性;
5、坚持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物质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以加固改造为主、拆除重建为辅,建设经济、安全、实用的民居住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乡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需要危改户自筹部分的资金大都是靠借贷,给他们带来新的负债。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而且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群众需要。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跟不上发展需要。
马场乡人民政府
马场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XXXX人民政府:
您们好! 我是江西省婺源县太白镇曹门五组村民汪顺富,现郑重地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重建补助申请。
我本人是农村低保户,家住的房屋原为老式的土木结构土房,是上一辈父母亲遗留下的遗产,至今已有几十余年。2011年6月15的特大洪灾淹没了我家房子,有些土墙浸水已经开裂,加上房子常年遭受白蚁的侵害,如今已千疮百孔,有些屋柱、横条已经蛀空、腐烂,已成危房,随时威胁我家人的生命安全。
我于2006年不幸患上了肺癌,化疗看病化去家中的所有的积蓄,并且四处借钱看钱。加上我老婆患有肝结石,去南昌做了手术,病情并不见好转多少,如此无疑是雪上加霜,儿子参军去部队了,家中多是病人,又没有什么劳动力,也就没有多少经济来源,靠政府的低保勉强过日子。
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自己家里经济如上所述十分困难,暂无资金重新建房。耳闻政府有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故特申请此报告,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敬礼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_________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申请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同意并执行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40-60平方米 /户)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2011年11月20日前完工)新(翻)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新建房应设卧室、厨房、卫生间,房屋地板以混凝土铺面;室内要通水通电;外墙粉刷,室内刷白,门窗配备完整。
2、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11年11月20日前完工)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屋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
3、经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申请人应及时开工建设,根据(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由本级乡人民政府按改造对象建设进度支付补助资金,进度快的先支付。补助资金由财部门通过农户一卡通统一发放。
4、本协议一式叁份,危房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存档用)各一份。
5、未尽事宜按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执行。
申请人:核准单位:紫阳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鲁建村函[2017]50号)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限定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员,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为准、残疾贫困户以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可的为准、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扶贫部门认定的为准,且改造补助对象必须是以危房为唯一住房的贫困户。
二、严控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应符合“一人户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的最低要求,严控超标准建设。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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