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1篇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及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增强广大员工的纪律观念,做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奖有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生产分厂全体员工,本条例自本条例下发之日月实行。
三、员工奖励
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书面表扬和经济奖励两种方式。
2、经济奖励的资金当月工资内计入。
四、奖励种类
1、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口头早会表扬,且给予10---50元经济奖励:
(1)特殊时间阶段,为完成某一订单项目,经常超负荷工作。
⑵因为员工主观工作努力,提前且高质量的完成某一特定工作。
⑶克服工作中的较大困难,出色完成工作。 ⑷关心集体和他人。
⑸其它类似可以给予书面表扬的行为。
2、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分厂上报员工事例,公司研究决定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较重的经济奖励: ⑴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和车间财产受损,奖励50-500元。
⑵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主动将工作经验和操作技能传授给同事,配合车间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奖励50-500元。
⑶员工对车间管理、生产技术或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车间采纳后产生较好的效益或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奖励50-500元,另外,对员工研究发明或技术改善使公司获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公司将根据每年产生的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提出建议的员工一次性经济奖励。
⑷其它类似可以给予经济奖励的行为。
五、员工处罚
对员工的违纪和失职行为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辞退,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如离岗、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罚款20,如因上述行为造成生产事故者,依据事故大小酌情给予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
2、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上班或早退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15分钟以上罚款30元,2小时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车间喷涂防火区内吸烟,一次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4、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工作安排,罚款50。
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作好记录,生产班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计10-3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每件计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6、其他违反车间安全操作规范、车间生产工艺、车间管理条例等制度,扰乱生产秩序,给工厂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7、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9、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设备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0、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水源、电源,节约水、电。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已关好,门窗已关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1、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100元罚款。
12、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班组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气源等动能物质。违者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罚款10元。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2篇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月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奖罚事件在小功或小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单》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者月度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月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月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月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未按公司规定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月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员工奖惩经领导审核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2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警告扣罚20元,小过扣罚5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管理人员以上者加倍处罚。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3篇
注:每位员工基础分为100分,每一分为一元,月评满95分以上者奖励50元,扣至0
分及以下者,予以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励:
1、坚持说普通话的,每月奖励5分;
2、坚持微笑接人待物,每月奖励10分;
3、月盘点结果无误者,奖励10分;
4、当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奖励50分;
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可获10100分的奖励。
6、拾到物品上交的,按物品的价值给予奖励20分100分的奖励
8、创新项目被公司采纳的给予奖励50~200分。
9、客人打服务生,服务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经理认可属实给予50200分
奖励
10、及时举报各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奖励10100分
11、积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每月评选3名优秀员工,给予30100分不等的奖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者每分钟(扣1分),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一次(扣3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本月累计旷工三次者开除。
3、上班时不按规定穿工装,佩带工牌者,每次(扣5分)。
4、上班时衣冠、鞋袜、发型不整洁者、留长指甲者、涂有色指甲油者,每次(扣5分)。
5、在店内见到客人或领导未打招呼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携带物品和钱财到工作岗位视情节每次(扣5分)。
7、上班时间使用味浓化妆品和食味浓食品者每次(扣5分)。
8、上班时间私打、接电话发出声响者每次(扣5分)。
9、上班时坐立行走姿势不端正,遇宾客未让路问好者每次(扣5分)。
10、未将客人带至所在包厢门口者,每次(扣5分)。
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每次(扣5分);
12、各区域打扫卫生时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关空调和电视,违者每次(扣5分)。
13、上商品时不使用托盘的每次(扣5分)。
14、上班时间吸烟、吃槟榔、零食者(扣10分)。
15、各楼层商品未按照规定时间送到客人手里的(扣10分)。
16、夜班收银台收银员自2:00-7:00可以坐在凳子上,但是有客人时必须全部站起来,不按
时或超时休息的(扣10分)。
17、在工作时间内与客人谈工作之外事情(扣10分),泄露公司机密的加倍处罚直至开
除。
18、未按照服务流程操作者(扣10分)。
19、未按照规定打扫日常卫生区域者(扣10分)。
20、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会私客者每次(扣10分)。
21、下班后在公司内部窜部门者视情节每次(扣10分)。
22、任何人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厨房违者(扣20分)。
23、当班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遭到客人投诉者加倍罚款。
24、未经批准带外人进入工作部门者(扣20分)。
25、私自调班调岗,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6、维修单,申购单丢失,填写不规范者每张(扣20分)。
27、工作中损坏或丢失,减少工具用品,不报于领班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
罚款。
28、吃宾客的食物和烟酒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9、不服从领导安排,对上司不礼貌者视情节(扣2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0、工作疏忽,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马虎造成差错事故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情节
严重者加倍处罚。
31、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每次(扣30分),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包厢唱歌者,(扣30
分),并按该包厢房费进行罚款。
32、由于服务不周到而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扣20100分)情节严重加倍处罚直至
开除。
33、员工之间传闲话、吵嘴、骂人打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者视情节(扣
2010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4、对于违规处罚属实当事人拒绝签字者(扣20分)。
35、如强行为客人推销商品,并造成客人不满,受到投诉者,(扣20分)并赔偿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
36、当班时议论、嘲笑、模仿客人视情节(扣3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7、拾到物品等不上交私自保存者,视情节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8、岗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工作差错及经济损失者,视情节(扣50分),情节严重者加
倍处罚直至开除。
39、除收银工作岗位的员工外,其他员工不得进入收银区域,违者(扣20分)。
40、不配合同事工作,态度恶劣(扣2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100分(即扣除所有工资及解聘):
1、每月连续旷工超过2日或累计旷工超过3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5、未经许可向第三者透露公司机密,情节严重的;
6、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8、服务人员弄虚作假,私自收款,飞单,贪污钱财者
9、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10、与顾客或同事之间发生争执,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4篇
一、扣分制度: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分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2分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2分
4、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 2分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2分
6、当班时打盹睡觉者。 4分
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4分
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2分
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 3分
11、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 2分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2分
13、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5分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3分
15、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5分
16、当班时间看杂志或无故串岗而怠工者。 2分
17、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2分
18、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分
19、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2分
20、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5分
21、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2分
22、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3分
23、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分
24、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分
25、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分
26、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1分
27、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分
28、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分
29、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3分
30、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分
二、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将受到10分以上罚款。
1、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2、酗酒、赌博、打架者。
3、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4、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5、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6、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7、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8、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三、奖励制度:
1、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本部门树立良好信誉,在每月总结中突出的优秀者。 10分
2、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20分
3、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 40分
4、讲诚信,拾金不昧者。 5-10分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 5分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民币5元,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5篇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恒发照明事业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勤学实干、团队协作、建功立业的工作氛围,防止和处理有害于公司利益与有碍企业发展的不良行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即时激励与远期激励相结合、正面奖励与负面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讲求重实绩、重实效、重结果。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为了保证恒发照明激励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使应当褒奖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适当奖赏,根据奖惩总则的要求,特设立奖励体系如下:
一、中、长期奖项:创业精英奖(5年,1-3等)、终身成就奖(10年以上)
二、奖项:
(一)综合类:杰出贡献奖
(二)管理类:优秀管理奖(1-3等)、创新进步奖(1-3等)
(三)业绩类:岗位标兵奖、岗位能手奖、爱岗敬业奖
(四)特色类:危机公关奖、最佳合作奖、最佳服务奖、人才伯乐奖
(五)团体类:优秀团队奖(优秀子公司、店面、部门、班组、片区、门店、项目小组等)
三、即时奖项:月度明星、总裁(副总、总经理)特别奖 第五条 终身成就奖
参评对象:全体员工 评奖频次:随时评选
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恒发照明工作岗位累计工作10年以上,且受警告处分不超过2次,受处 分(降职、除名等)不超过1次;
2、其他经公司考核研究认可的情形。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终身成就奖章、证书;
2、享受公费出国旅游休假一次(费用在1万元以内);
3、从正式每增寿一岁,增加奖金100元截止10年为止。
4、享受“终身荣誉员工”待遇:恒发照明每年派指定人探望员工家属至少一次,每年组织体检一次,每年组织参加恒发照明发展情况通报会一次。
第六条 创业精英奖(1-3等)
参评对象:中层正职以上主管、优秀员工 评奖频次:1次/5年
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该次评奖的5个内,连任恒发照明中层正职以上职位满5年,且业绩突出;
2、在该次评奖的5个内,因业绩突出受奖员工;
3、其他经公司考评认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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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管理方面大胆创新,采取新思路、新办法,取得显著成效;
2、在服务、区域 市场 等方面大胆创新,开发新销售政策、新客户,为恒发照明大幅度降低成本、节约费用或提高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3、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后获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等级数的设定与对应标准,在评选当年根据具体情况另定。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奖金5000-20000元;
3、享受公费国内旅游休假一次(5天以内,费用在3000元以内);
4、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条 岗位标兵奖
参评对象:主要奖励、营销、理财、团队管理 工程项目或其他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的中低层管理人员。每年年终在各专线人员中评选1-2名。
评奖频次:1次/年
参评条件:符合条件2-5中之一,同时符合条件1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相应(相关)岗位任职一年以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 合作四个方面考核优秀。
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当年完成总销量(收入)比上年增长在30% 以上,且所负责的区域市场均有较大发展,无违规行为的销售部经理以上营 销管理人员;(──销售标兵)
3、在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中有重大降费增效、规避风险举措,效果非常明显的 财务管理人员;(理财标兵)
4、在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费用控制、提高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或改进, 业绩非常突出的管理人员;(管理标兵)
5、在其它各类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经认定可以评为标兵者。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奖金2000-4000元;
3、享受公费国内旅游休假一次(5天以内,费用在3000元以内);
4、在恒发照明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一条 岗位能手奖
参评对象:主要奖励在营销、理财、产品管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基层管理人员或具有独特技能的员工。每年年终在各专线人员中评选2-5名(销售能手2-5)。;奖频次:1次/年
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公司遇到危机时,敢于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积极想方设 法开展公关活动,及时、有效化解危机的;
2、公司财产面临侵害时,挺身而出,化险为夷,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
3、毛遂自荐,为公司化解重大问题、管理等方面难题的;
4、其它各类经考评认可的情形。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贡献大小,颁发奖金3000-10000元;
3、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四条 最佳合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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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员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团队管理规范;
3、内部合作良好,与其他单位高效协作,得到大家广泛认同;
4、出色完成团队的工作任务,取得很好的绩效;
5、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事故,无超生超育现象。 奖励办法:
1、根据评选当年的实际情况、申报团队的性质,相应设立优秀子公司、店面、 优秀职能部门、优秀班组、优秀片区、优秀门店、优秀项目小组等不同称号。
2、由恒发照明颁发锦旗(或奖牌)、荣誉证书;
3、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贡献大小,颁发奖金1000-5000元;
4、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八条 月度明星奖 参评对象:全体员工 评奖频次:1次/月
参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销售业绩综合排名第1名,团队管理好,市场无投诉的子公司、店面经理;
2、销售业绩在专线内综合排名前1名,市场无投诉的各营销专线的第一负责人;
3、销售业绩在各子公司、店面内综合排名前1名的部经理以下营销外勤;
4、工作业绩突出,经总经理推荐,事业部或恒发照明职能部门主管认可的人员;
5、其它各类经恒发照明考评委员会认可的情形。 奖励办法:
1、颁发奖金500-1000元;
2、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九条 (经理)特别奖
参评对象:全体员工对于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总裁(总经理)给予的及时奖励(现场或稍后决定)
评奖频次:不限
参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授予
1、出色完成突发性的工作任务的;
2、克服困难,为公司解决了重大难题的;
3、采取得力措施,为公司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4、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为公司避免或减少了损失的;
5、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做斗争,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7、为公司筹集资金和收回欠款作出较大贡献,或通过筹划为公司取得较大经济 效益的;
8、拒收贿赂、回扣,主动上缴公司的;
9、不断学习,通过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职称(含注册会计师)并在取得证 书之后在公司服务期满3年的;
10、其它(总经理)认为应当予以奖励的行为。 奖励办法:
1、颁发奖金1000-10000元(总经理特别奖),或500-5000元(经理特别奖); 对有特殊贡献者,可以同时颁发证书。
2、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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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销售凭证不全
31. 私自修改产品价格 32. 私自拿取公司物品的
被通报批评的,根据所犯错误情况,可同时给予50-500元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犯有以下过错的给予公司警告:
1、参与赌博,影响工作的;
2、横蛮粗鲁,打架斗殴的;
3、酗酒影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4、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忽视质量和安全,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6、违规操作,造成设备、物资损坏的;
7、遇突发事件有意逃避,不及时处理的;
8、旷工或擅离岗位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
(旷工或擅离岗位三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的考核工资和奖金。)
9、弄虚作假,欺骗客户和他人情节较重的;
10、 在工作中与顾客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但尚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2、 造谣生事,诬陷、侮辱他人影响较大的;
13、 不能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较坏的;
14、 有吸毒、嫖娼、参与非法组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没有被追究进刑事责任的;
15、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当受到公司警告或留(转)岗试用处理的。 如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给予公司警告或留(转)岗试用处理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按10-100%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00-1000元。
第二十三条
犯有以下过错的给予公司降(撤)职,或解除关系:
1、公司警告期内仍不能改正错误,或又犯有新的严重错误的;
2、严重失职、渎职,擅离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4、从事第二职业的;
5、贪污受贿、收受回扣的;
6、挪用公款或收取货款不按规定及时上交公司的;
7、制造谣言,有意损害公司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伪造、盗用、滥用公司印信、合同等造成损失的;
9、偷窃、损毁、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
10、拒不执行上司工作指令造成不良后果的;
11、不能按规定正常完成工作任务,经指导整改仍无法胜任工作的;
12、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生产技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3、随意口头承诺,越权签订合同协议或补充条款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14、煸动组织停工、怠工,以各种方式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1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6、犯有其它情节恶劣的错误,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或不宜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员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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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店面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十一条
凡在奖励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除撤销奖励外,同时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8年7月7日起执行。原有奖惩规定同时废止。各子公司、店面一律不得再制订与本条理相冲突的奖惩制度,但可依据本条例制订实施细则,报恒发照明公司备案后,在本子公司、店面执行。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6篇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着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某集团员工奖惩条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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