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
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第1篇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第2篇
二正确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监督履行。一是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协议应当约定接受劳务派遣的岗位并对岗位作出符合实际状况的描述明确岗位要求和职责以及所需劳动者数量。二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明确劳务费且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劳务费不得包含在劳动者的报酬中。三是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确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且发放工资中已包含社会保险费。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告知劳动者缴费情况同时将缴费单据复印送用工单位备案。
三约定劳动者退回条件和程序。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解除和无效的规定制定退回劳动者条件重点约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造成重大损害的方面。比如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根据被派遣期限的长短分别约定不同的试用期明确用工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有权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约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将离职文件送用工单位备案同时制定退回劳动者的告知送达和再派遣的程序。
四约定劳动者因过错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负连带赔偿责任。明确劳动者因过错造成用工单位财产损失或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造成第三方人身权或财产权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的违约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约行为导致用工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用工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由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直接或间接损失。
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第3篇
公司招用的劳务用工人员分为长期性和季节性两类。
二、招聘条件
(一)品德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团结、实干。
(二)服从公司安排,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运行。
(三)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文盲禁用;推煤除渣工文化程度适当放宽,对书写识字困难人员可口头培训合格后按手印确认后使用),身体健康(思维正常、无重大疾病史和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耳聋、视力弱等病症),能适应所招聘工种需要,年龄需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身体状况承诺书。
(五)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工、电焊工、锅炉运行工、各种设备维修等特种作业工作,须持有相关技术认定部门所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六)为维护公司运行人员的稳定,如发现有关人员无特殊原因未履行辞职手续离开公司的,公司今后将不再录用。
(七)连续几年在公司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合同签订
(一)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用工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
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填写劳务用工备案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编号,编号与劳务用工电子台账对应,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二)长期劳务用工按规定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务用工以冬季运行期为时间段签订。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务工人员工资报酬原则上参照同行业标准及当前社会物价指数确定,同时按照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熟练程度及工作表现,逐年调整相应待遇,季节性劳务用工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年,基本工资增长2元/日;连续工作满5年,基本工资增长3元/日,连续工作满8年,基本工资增长5元/日。熟练程度高及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司将另行研究给予相应奖励或其他形式的任用。本单位内退职工返聘的享受连续工作满8年基本工资增长5元/日待遇。
长期劳务用工按照连续工作满
2、
5、8年的节点,每个节点原则上以10%的比例递增,超过十年的公司将另行研究工资增长额度。
(二)工作期间,公司配备工作服等相关的劳保护品,若因非工作原因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或工资中扣除。
(三)无故不上班者或在合同履行期内,未履行辞职手续离开公司的,按旷工扣罚工资;病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五、宿舍管理
(一)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酗酒,严禁非法侵入他人宿舍,严禁打麻将或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散布、传阅、张贴反动迷信及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光盘、软件及音像制品等, 3
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二)养成节约能源的好习惯,随手关灯、关水。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画、损坏公物,如有发现,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并按物值赔偿。
(三)为避免火灾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严禁私自接电线和网线,存放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和一些低安全性电器(如不合格接线板、台灯等)。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四)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安全的不良行为。因不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而引起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五)各用工单位(部门)每月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公司安保处等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劳务用工招聘组织工作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要根据本《管理办法》严格审查、选招劳务用工,用工单位(部门)首先对务工人员进行面试,公司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部门)的面试情况进行复试,同意录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组织签订合同。
(二)招用劳务用工时,需要其本人亲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要着重填清楚身体健康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摁手印,用工单位(部门)负责将个人信息表,单位自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卷及其他证明、担保材料统一收集装订。
(三)对所有劳务用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将组织对务工人员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厂级培训。
2.各用工单位(部门)必须对务工人员进行车间及班组两级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方案和逃生等相关内容为主;同时,对劳务用工实行动态培训,每月、周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
3.人事管理部门、安保处、生产处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及实操两类,实操必须闭卷考试,并在信息登记表上按手印,亲笔签名)。
4.负责培训、考核及劳务用工人员分别在劳务用工信息登记表签字按手印。
(四)用工单位(部门)组织班组级培训结束后,在三日内将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三级培训考核试卷、劳务用工登记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统一装订后统一上报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五)务工人员日常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和相关生产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对务工人员定期考核,发现问题按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对于因渎职造成设备损坏和生产停运或有关事故等,单位立刻予以开除。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单位工作,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七)各用工单位、安保处要对务工人员身份证进行核查。
七、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务工人员负管理责任。务工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财产、设备及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单位损失,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或开除,对因此造成的伤害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用工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公司将视严重程度予以经济或其他处罚。如果因个人主观因素发生责任事故的,所有费用自理(如工作场所内嬉笑打闹、饮酒、故意伤害他人、故意伤害自己等不予认定工伤情况)。
(二)各分公司要加强务工人员的生产运行和能耗管理,要依据公司制定的能耗定额,根据各供热站的供热区域、面积等实际情况,将能耗定额分解到每个供热站、锅炉房的运行班或个人,分公司根据各运行班或个人的生产运行和能耗情况进行奖惩。
(三)用工单位(部门)因违反有关规定或疏于管理而引发劳动纠纷,用工单位(部门)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造成较坏影响的,将根据情况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扣罚单位300-500元。
(四)人事管理部门每月随时抽查,用工单位(部门)未及时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扣100元/人次;
(五)人员变动在两日内向人事管理部门报告,未及时向人事管理部门报告务工人员增减情况,扣用工单位(部门)100元;
(六)招用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顶岗,扣用工单位(部门)200元/人次;
(七)未组织岗前培训,扣用工单位(部门)100元/人次;
(八)培训记录不全的,按公司制定的职工培训考核细则执行;
(九)用工单位(部门)不按时上报劳务用工档案扣100元,对因此出现的问题负全责。
(十)人事管理部门对上报各项材料与登记表内容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扣相应审核部门200元,用工单位(部门)100元。
(十一)公司级培训不到位,扣组织部门100元,负责人200元;分公司级培训不到位,扣用工单位(部门)100元,负责人200元;班组级培训不到位,扣班组培训责任人100元,用工单位(部门)负责人200元。
(十二)审核部门要安排专人按照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因审核部门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扣审核部门100-300元。
八、其他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内容,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劳务用工信息登记表
2.劳务用工健康状况承诺书
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第4篇
有关事项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指挥部: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规范中央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实现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4年第2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用工比例、派遣协议、过渡期和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6年3月1日起,国家将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国资委提出了央企应“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坚决完成贯彻落实新法任务”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紧迫性,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再次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暂行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实际,确保按期实现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要求。
- 1务分包、外包协议与劳务派遣协议专用条款的区别;管理过程要符合劳务分包、外包业务特征;结算时要依法取得分包、外包税务发票;杜绝假分包、假外包,真劳务派遣的现象。
(五)规范好统计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把握好统计标准,统一各部门间的统计口径,尤其是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的统计口径,确保企业报表数据客观、真实、一致。
三、做好预案,实现劳务派遣用工规范的有序平稳。劳务派遣用工规范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务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程度高,不稳定因素较多。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评估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认真深入做好工作预案,在推进落实过程中,要讲方式、讲方法、讲策略,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确实维护企业稳定。
各单位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学文,010-51878185
2015年8月26日 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
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第5篇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
式。
第二条 《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 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 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 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
第六条 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 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 招 聘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
第十条 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 招聘基本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
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
第十二条 招聘方式及步骤:
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
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条 聘用
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
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
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第四章 培训
第十四条 培训目标与理念
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
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
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 培训主要内容
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
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模板劳务用工协议书范文第6篇
二正确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监督履行。一是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协议应当约定接受劳务派遣的岗位并对岗位作出符合实际状况的描述明确岗位要求和职责以及所需劳动者数量。二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明确劳务费且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劳务费不得包含在劳动者的报酬中。三是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确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且发放工资中已包含社会保险费。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告知劳动者缴费情况同时将缴费单据复印送用工单位备案。
三约定劳动者退回条件和程序。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解除和无效的规定制定退回劳动者条件重点约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造成重大损害的方面。比如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根据被派遣期限的长短分别约定不同的试用期明确用工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有权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约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将离职文件送用工单位备案同时制定退回劳动者的告知送达和再派遣的程序。
四约定劳动者因过错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负连带赔偿责任。明确劳动者因过错造成用工单位财产损失或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造成第三方人身权或财产权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的违约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约行为导致用工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用工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由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直接或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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