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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81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1篇

聚焦社会热点 共建绿色家园

深入基层,宣十八大。民生问题成为当下社会和谐的命运主轴,是国家稳定的基石和关键。我校实践队以十八大为重要契机,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宣传十八大所关注的民生政策,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1月13日,美术学院举办了“翰墨传情,弘扬党的十八大精神”书法展览活动,展示出的50余幅书法都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融入其中,增添了校园文化艺术气息,结合专业特色为弘扬十八大精神做出了良好的典范。 1月17日,教育科学学院调查小分队走访农村、深入医院,并发放十八大有关医改医保的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十八大精神。1月19日,文学院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同学们带着“福”字,来到明德小区,向居民发放了十八大精神宣传材料,并进行了问卷调查,开展了主题为“走基层,看变化,十八大精神宣讲到社区”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保护环境,绿色生活 。关注环境“健康”,扫除十面“霾”伏。 1月17日,环境与规划学院的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在聊城市铁塔商业街利民路附近开展了“关注灰霾天气 共建和谐水城”环保知识宣传和市民环保意识调研活动,向市民宣传关于pM2.5(可入肺颗粒物)的防护知识。同样,1月21日,法学院实践队走进了聊大校医院,对灰霾天气产生的原因与预防措施做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与宣传。此外,聊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者服务队来到聊城公园,以设计展台的形式展示了志愿者们利用废弃的报纸、塑料瓶等制作成的多种手工艺品,以其自身的实际行动来呼吁更多的人保护环境。

关注“食-住-行”安全 构建和谐社会

情牵百姓餐桌,关注食品安全。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而近年来食品安全再次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为深入了解并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 1月19日,化学化工学院发挥专业特长,利用专业材料及实验仪器,向过往市民讲解一些常见食品的安全问题,为市民的生活健康筑了堵“防火墙”;新农科技社食科部与宣传部到郑官屯进行了关注饮食安全的宣传活动;商学院社会实践队来到聊城市龙山农贸市场及聊城市的早市,以实地走访、咨询交流的形式对近期菜价、肉价的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1月20日,数学学院“健康伴我行”调研小组在人民公园及周边商店对食品的来源、采购等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走访调查,同时,积极开展了“光盘我先行”的宣传体验活动,倡导人们吃光盘中餐,传播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1月19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服务队开展了以“交通安全我先行,驾驶新规记心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发放新交通法规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就交通新规和驾照新规向过往行人进行了详细的宣传和讲解,得到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学会前往聊城市广播电台附属小学,向小学生们普及交通、生活安全知识。

关注百姓生活 注意防火防灾。1月19日,生命科学学院志愿者服务队走进马官屯村,志愿者们向百姓讲解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理论知识及预防措施,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政管学院志愿者前往聊城市哈尔滨啤酒广场,通过火灾图片展、分发消防安全知识单、现场签名等形式,向路人讲解如何避免火灾危险,怎样防灾消灾等一系列相关知识,倡导人们要自主承担公共安全责任,平平安安过大年。

暖冬行动 传递爱心 弘扬人文主义

爱心如社会情感的纽带,维系着社会的和谐。寒假期间,我校大学生深入农村,送温暖、献爱心、保平安,用实际行动温暖了整个寒冬。

走基层,送温暖。 1月18日,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小分队来到了东昌府区马官屯村贫困户张大妈家中,并送去了生活物品,给老人带去了温暖与欢乐。1月19日,化学化工学院志愿者来到军王屯村举办了以“冬日送温暖,共度腊八节”为主题的暖冬活动,与让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在严寒冬日里度过一个温暖的腊八节;<莲山 课件 >外国语学院实践小队前往x府区x村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变身“义诊小医生”,为村民们进行简单的身体检查与健康知识的讲解,传递着温暖的接力棒。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1月19日,历史文化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小分队来到农民工身边,对此问题进行了询问与调查,并为他们送去了春联和新年的祝福。

关注弱势群体 我们在行动。1月20号,理工学院志愿服务队响应“暖冬行动”的号召,走访了聊城市残疾人按摩店,深入了解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并通过论坛、微博等网络渠道,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残疾人的生活。1月21日,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们前往茌平县中医院,看望身患重症的陈爱龙,为他送去善款和营养品,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传递爱心。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2篇

1、企业发生仅有直接赞助支出,A105070公益性捐赠表第三行第三列会自动按照会计利润总额*12%的数据,正常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赞助支出; ”

纳税人需将直接赞助支出金额填写在A105070第1行第1列帐载金额,系统自动在第5列纳税调增,第7行第1列帐载金额填写0,如企业会计利润总额>0,该表第三行3列会自动带出数据,无需关注(如上图),不会影响到纳税人最终的调增金额。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是2018年开始,汇算清缴能否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计算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第二条及其解读规定,按照《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数据进行判断,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说明其上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评价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按《评价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其汇算清缴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比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5月取得入库登记编号,2018年5月正值2017汇算清缴期间,因此,该企业可以在2017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可以在2018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如该企业2019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后不符合条件,则该企业在2018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3、单位发生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2万,但企业今年是亏损的,还可以税前扣除吗?报表怎么填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今年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的限额为0,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三年。因此,根据填表说明,需填写在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7行做纳税调整。

4、企业当年亏损,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可弥补亏损所得本栏数据怎么填写?

答:填写当年亏损数据,按照负数填写。

5、政策性搬迁已完成,在此期间购进的固定资产,年报时此项支出在A105110表哪行体现?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因此,购置该项固定资产支出不需在A105110中体现,直接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反映。

6、基础信息表中行业代码生成不正确,无法修改,如何处理?

答:A000000基础信息表此行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该数据是由金税三期系统中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带入。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信息;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国标行业变更”功能进行修改。

7、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明细表一直提示与主表数据不符,但是数据检查的确都是一致的,为什么?

答:该问题为纳税人申报表的数据未读取生成,自己手动填写未保存,表格之间没有形成勾稽关系,所以请到主表点击数据读取保存,再返回附表数据读取保存即可。

8、所得税年报主表上第3行,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3行“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纳税人相关会计科目填报。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的税金不得重复填报。不含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这些税费填写在期间费用表上。

9、单位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优惠的,但是在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优惠明细表的时候里面显示的加计扣除比例还是50%,怎么回事?

答:请根据企业的情况自行在A107012表中第1项中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

10、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承担的部分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可以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企业承担的部分的, 对于个人承担的部分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11、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换言之,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1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部分是否需要申报所得税?申报填写在什么地方?

答:根据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

(十)款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因此,应将免征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申报时候填写在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6行“其他”。

13、不征税收入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答:不需要备案。如纳税人存在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可以直接填写A105000不征税收入行次;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填写A105040表。

14、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申报在哪张表体现?有无限额标准?

答: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申报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24行,如需调整到A105000第29行中。

15、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但是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无法填写?

答:请纳税人检查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3资产总额(万元)”是否填写错误,单位是万元;是否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标准。“104从业人数”是否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标准,“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是否选择了“否”。

16、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7、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合计数灰化没有数据如何处理?

答:请纳税人随便找个数据删除后手动输入一下,然后按大写键上方的TAB键打到底即可。

18、在财务报表年报报表中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如果本期借方发生额有去年结转的发生额需要填写本期借方发生额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附件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填表说明,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所以去年结转的数据不在第2行填写,应填入第1行“期初余额”。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3篇

房产新政的出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打压已初见端倪,但也由此引发了一些法律上的纠纷和思考。

叶金荣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违约,还是情势变更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拉开了房产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序幕。相关政策出台的目的,在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但不可避免地会让部分已经签约的商品房及二手房买主,因为难以支付高比例的首付款而出现被迫“违约”,这种未必真正构成合同法上的“违约”状态,被社会公众形象地称之为“政策性违约”。

在北京市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案例。2010年3月,甲通过中介公司介绍,与房主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20%,余款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向乙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甲向乙交纳了20万元购房定金。其后,甲在准备申请银行贷款时,获悉根据新的国家政策,自己需要支付的首付比例已从20%上调到30%,首付数额提高了30万元,以甲现在的经济状况,无法支付多出的部分首付款。

甲认为贷款首付比例提高是自己无法预见的,由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自己没有过错,因此,乙应该将定金退还;而乙认为由于甲自身资金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定金不予返还。后甲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要求乙退还购房定金20万元。

在该类纠纷中,房屋购买人和出卖人对于因政策变化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的事实一般并无争议。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购房人认为因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情事变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购房人无须承担责任,其已交纳的定金等款项卖房人应当予以返还。而卖房人则认为,虽然因政策原因导致合同履行遇到障碍,但并非无法履行,双方应当根据政策相应调整合同条款,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如果购房人提出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无须退还。

关于情事变更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实践中,法院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审理案件时,是相当谨慎的。2009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适用情势变更的审核程序明确:“确需在个案中适用情势变更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必要时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审判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从理论上说,房产新政属于当事人订约时所不能预见的情况,但是房产新政带给房屋买卖合同的影响并没有达到可以适用情势变更的程度。并不足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符合《合同法解释二》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笔者建议,购房者在房产新政实施后,如果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确有重大困难的,还是要从合同条款本身约定下手,先看看合同是否有条款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权,以免起诉后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遭受更大的损失。■

环建芬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当今房价过热,地价难辞其咎

新国十条的重点在于控制房屋的贷款,以此间接控制房地产市场的炒作,从而发挥政府在稳定房价和保障住房方面的职责,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康。不少人对国十条的出台抱有极高的期望,认为房价将因此而获得控制,低房价的时代即将到来。因此,发生了大量房屋买卖违约的事件。但是也有些不少人对此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我国房屋地价占房价总价的15%至30%,地价才是决定房价的核心因素。要彻底解决该问题,关键在于降低地价。

对此,笔者认为,房产商冒着极大的风险投资于房地产市场,唯一目的就是获得超额的盈利。如果地价高的话,其在出售房屋时,必然会将风险转嫁于房屋之上,抬高房价。

那么为何我们不能或无法控制地价呢?首先,从1994年起,土地出让金就归地方政府所有,不用再上缴中央财政。伴随着房地产的蓬勃发展,土地出让金便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向土地要收成,向土地要效益”一时成为土地部门的工作重心。地价的提高,是短时间内体现地方政绩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如此一来,就很难期望有关控制地价政策的出台。

其次,现今很多土地出让都采取竞拍这种方式,这也是近来“地王”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众所周知,通过竞拍,即使非常低廉的物品也有可能被炒得非常高,更何况是土地这种稀缺资源呢。僧多粥少的局面让地价上涨顺理成章。我们必须认识到,整个房地产产业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房价回归应当是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环节都回归,而不能仅仅是房产商单方面进行降价。

最后,从整体上说,我国的商品房还是处于一种卖方市场,现有商品房总量不足迫使市民只能砸锅卖铁,向高房价屈服。如果我国能够大力开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那么市民在购房时就会有更多的选择,当商品房卖方市场逐渐变为买方市场,房价就自然会回归理性。

综上,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当不断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出让土地,改变“价高者得”的单一拍卖方式,促进地价理性回归。同时中央政府也应考虑适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方式方法,减弱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尽快使地方政府从依赖土地的状况中解脱出来。除此之外,国家也应当考虑社会的弱势群体,加大廉租房、经适房的建设,使人人能够安居乐业。房地产市场是我国众多产业中的一环,但是要搞活经济,单单靠这一环是远远不够的。地方政府必须合理分配资源,全面发展地方各级产业,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地方经济的长远稳健发展。■

胡坚秉同济大学副教授

住房保有税,离我们有多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大中城市,尤其是东南沿海城市,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给这些城市带来了较大的住房压力。基于我国“人多地少,人多房少” 的基本国情,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我国整体房价的不断上涨。此外,越来越多的投机者纷纷囤积大量房源待价而沽,造成住房需求非正常的快速增长,形成虚假的供不应求的局面,进一步推动了住房价格飙升。

针对不断攀升的房价,有的人主张,政府应当运用强有力的税收调控手段来控制房价,并且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目前,世界各国对不动产的征税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对不动产的转让行为征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另一种是对不动产的保有征税,以不动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还有一种是对不动产转让时的收益征税,以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计税依据。例如美国的一些州,政府规定百姓在购买第一套自住房时可以免征不动产保有税,当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就要对其征税,再购入第三、四套住房时,财产保有税就会有一个较大的增加。 加拿大不动产财产税税率是三年内不动产平均值的0.5%。也就是说,一套三年均值40万元的房子,一年的财产税为2000元。如果逾期缴纳不动产税,就会被罚款和增收利息,连续三年欠缴,政府有权将不动产拍卖。

最近有消息称,重庆拟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随后,有媒体称,上海也拟开征住房保有税。那么针对现今高房价,政府到底应该征收何种税?征收者似乎对此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列举的十项内容,必须由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这叫“立法保留”。这十项内容只能由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保留的方式来行使,其他机关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在这里规定了相对保留事项,但有关税收的基本制度也即新税种的出台即使尚未制定法律的,也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除国务院以外的任何机关和地方政府都无权制定新税种。

所以,到底应该征收什么税?以及如何开征都应属于“立法保留”事项。地方政府随意决定税种、任意征税的行为,显然不是一种依法行政的行为。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4篇

一、五年来农村信访总体情况

农村信访工作面临着“四大挑战”:一是随着群众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表达合理诉求的范围更广、领域更宽,信访工作量越来越大,信访稳定任务相当繁重。二是各类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解决起来难度明显增加。从群众反映的问题看,涉及多方利益的跨领域、跨部门的问题明显增多,如涉法涉诉、土地纠纷类案件,占到信访总量的40%,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社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三是引发群体性矛盾的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做决策、办事情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引发群体反应;加上各类历史性遗留问题,部分特殊利益群体极容易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四是部分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群众观念不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充耳不闻,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据统计,2007年以来,XX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28件10507人,其中受理农村信访2722件7880人,约占信访总量的67.6%、信访人数的75%。从信访构成来看,农村信访问题34.2%为来信,65.8%为来访;30.3%为个人信件,5.9%为联名信,55.6%为个人访,10.2%为集体访;初信初访占81.6%,重信重访占18.4%。从信访人群来看,农村信访群众多为男性,年龄层次多为22岁-65岁之间;政治面貌多为群众,党员约占信访人数的5%。从变化态势上看,农村信访量始终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信访人数逐年攀升:2007-2011年,农村群众分别来信来访481件1208人、498件1459人、520件1586人、559件1617人、664件1810人。

7006005004003002001000农村信访件数(件)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2000180016001400120010008006004002000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农村信访人数(人)

二、农村信访主要内容

农村信访问题主要集中于村务财务公开、基层选举、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干部作风、宅基批划及纠纷、涉法涉诉、优抚救济和其他等九个方面。

30.0%25.0%20.0%15.0%10.0%5.0%0.0%比例村务财务公开基层选举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干部作风宅基问题涉法涉诉优抚救济其他

一是村务财务公开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28.6%。主要表现在,群众反映要求村两委公开村庄工作明细、村干部工作目标公开、重大决策公开、“三资”(即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收支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农民负担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使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集体土地、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和经营情况、电费水费收缴使用情况等。

二是基层选举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20%。此类信访问题广泛存在于全县各个乡镇、绝大多数行政村,多反映村干部换届选举中程序不合法、违规操作,贿选、“买票”,不讲民主等问题,采取写信与人访相结合的方式。写信反映问题时交织反映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及经济问题、来访时三五成群或动辄几十人,有信访时段集中、信量大、联名信多、易发生集体访和重信重访大的特点。

三是土地承包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16.2%。主要反映承包地、机动地、人口地调整,及集体土地(包括林地、滩地等)发包问题,此类问题处理不彻底极易形成信访积案。具体有:(1)土地调整纠纷。如我县詹店镇某村村民何某自1997年起就多次反映1989年其家的13.5亩承包地被村委调整给李某,后自己开垦的31亩滩地被该村第六村民小组占用,其多次向村委、乡政府反映,该13.5亩承包地和31亩滩地至今未归还等问题,由于该信访事项年代久远,相关村民的土地承包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书遗失,时任村委干部死亡等问题,事实无法判定,县、乡调解意见得不到涉事村民同意,致使信访人久访不息,造成信访积案。(2)出嫁女儿户籍未迁出而承包地被收回。农村中大多存在着出嫁女儿不分地的“村规民约”,如我县乔庙乡某村女村民千某2003年出嫁到龙源镇某某村,其户籍未迁出,但某村以其已出嫁为由将其承包地收回并调整给本村新增人口,而某某村以其户籍未迁入为由拒不为其分配土地。(3)个人承包地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如我县大封镇某村村民杨某因地边问题与村民赵某发生口角、打架,后赵某趁村民小组调整土地之机将地边挪移40公分,占用杨某0.2亩土地,经过多次调解,赵某仅同意归还0.1亩土地,致使杨某多次信访。(4)集体土地被村委私自外包等问题。如我县北郭乡某村村民近百人来县反映该村村委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张榜公告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村50余亩滩地发包给大封镇某村村民苗某,且该村村委与苗某签订了期限为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引发村民不满继而上访。

四是土地征用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11.8%。包括重点项目占地征地及企业占地等问题,具体有征地程序不合法(相关审批手续缺失、未开展风险评估、被占地村民未多数同意等)、占地赔偿标准低、赔偿未足额兑现等情况,此问题主要存在于项目及企业所在地。如我县一大型造纸厂占用某村70亩耕地建厂,由于占地赔偿与城区附近相比标准较低,被占地村民不同意,于是频频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五是干部作风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8.8%。当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信访案件是因为基层干部决策不民主、处事不公、暗箱操作、作风粗暴引发的。

六是宅基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6.9%。主要表现在宅基权模糊,建房纠纷,以及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宅基地暂停审批等情况。如我县新农村试点龙源镇某村自2010年暂停申请宅基地,该村杨某三个儿子相继成家,因没有宅基地,四户住在一个小院内,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口角,一家人苦不堪言。

七是涉法涉诉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3.9%。如我县三阳乡彭某儿子因打架伤人被控故意伤人成立,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入狱,其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上诉至市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彭某频频上访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受贿等问题。

八是优抚救济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2.8%。当前农村存在一部分无儿扶养的老弱孤残、年老多病的退伍军人和军烈遗属及家庭特别困难的妇女儿童,他们大多无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生活来源不稳定,只好到信访部门求助。

九是其他问题,如医患纠纷、交通意外死亡、伤害赔偿等问题,约占农村信访总量的1%。

三、农村信访主要特征

综观当前农村信访,主要呈现出“五多”特征:

一是集体信访多。2007年至2011年,23.4%的信访量为联名信和集体访,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2011年,农村联名信分别发生21件、33件、49件、52件、63件,农村集体访分别发生32起456人、35起492人、40起671人、53起898人、84起1054人。发生集体访的多为涉土纠纷或干部选举问题。

二是重复信访多。农村信访群众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来信来访时情绪激动,要求诉求立即查清、落实,时限要求紧,而信访案件办理有一定的程序,其不耐等待,一再致信或上访催促案件尽快查处,造成重复信访。

三是越级信访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信访群众大多认为“官官必相护”,对基层政权组织;二是农村信访群众对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不够信任;三是长期以来存在着“唯上、唯大”观念,40%来县信访会发生越级访,致信上级人大、政协、信访部门及党委、政府机关或人访。

四是择机信访多,多为涉土、干部作风等问题。信访群众往往在元旦、春节、国庆、党的全会、省市“党代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到首都、省会或国家重要机关信访,错误地认为这样可以引起上级有关机关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借此对基层党委、政府施加压力,促使问题尽快解决,或个人利益诉求得到满足。

五是无序上访多。发生无序上访的多为意外事故死亡、涉及群体利益的土地纠纷等问题。近年来,农村上访者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轻则吵闹、哭诉、静坐,重则扯横幅、围堵机关大门、拦截主要领导等等,且情绪异常激动,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的劝阻和调解,提出过高要求。五年来,共发生到天安门上访10余起,省委、省政府上访近20起,围堵市政大厦事件20余起,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近30起,造成我县信访工作十分被动。

四、产生农村信访的主要原因

农村信访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归根结底是民生问题,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管理不健全,人民素质与当前社会发展不协调都可能引发信访问题。

(一)管理机制存在漏洞 一是职能管理不到位。

1、部分职能部门履行职能不到位。如农村宅基地确权不明,规划不合理等问题严重。(1)历史遗留下的土地权属纠纷,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起来难度较大;(2)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宅基地、审批建房时把关不严,没有深入农村察看,对实际情况不了解,只是按程序批办手续,影响了相邻关系,引发矛盾;(3)部分村规划不明确,宅基地权属、面积模糊不清,村民之间有争议;(4)部分农户未经批准就擅自在自留地或抢占他人宅基地建房,造成违法占地,由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有查处权而没有强制执行权,申请法院执程序繁琐且具体执行起来也很困难,致使宅基纠纷得不到有效遏制;(5)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2、信访工作导向不够鲜明。部分乡镇和单位对稳定工作不重视,单方面注重经济发展,没有真正将工作精力放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人本之间的关系。发生信访问题时,消极处理,存在拦访、截访,拿钱销访的情况,增大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隔阂。

二是干部管理不健全。

一方面是乡(镇)党委、政府的原因:有时纵容维护村干部,处理一些问题时,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意见,不愿到群众中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甚至怕得罪村干部,以后的工作不好开展,以致在一些问题上无原则地迁就,不到万不得已不处理,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过于宽松。

另一方面是村干部的原因。(1)少数村干部的思想素质不高,办事不公道,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如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卡、要,从中谋利,在土地承包、处理村民宅基纠纷时,不公正、不公平,为政不廉、办事不公。(2)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民主意识不强。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对有抵触情绪的群众,往往采取压制的办法,个别村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个人说了算,留下隐患,激化了干群矛盾。(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不公开或虽公开但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征地补偿方面,群众对收支产生怀疑和猜测心理,导致干群之间互不信任、产生隔阂。

(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是农村民主法治监督管理不到位。 随着法制的健全,村民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依法自治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显,但在实际中离法治的民主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农村的信访问题与缺乏基层民主法治管理有很大关系,如村务问题,虽然明确规定要实行村务公开,但公开内容过于简单,时间不定期,甚至不公开。一些重要决策往往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民主议事制度形同虚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村民的利益。民主法治监督管理不到位与村民逐步增强的民主法治意识产生矛盾,也是造成许多信访问题的原因之一。

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1)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2)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3)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4)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

(三)社会保障制度滞后

一是医疗救助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农村医疗资源少,医疗水平较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民有病没人医、医了治不好,造成农民对乡村医疗不满,且极易发生医患纠纷。另一方面,农民收入水平普遍有限,在一些大病重病面前,部分农民无钱医治、无力医治,而国家相应的医疗救助规定的条件,农民不知情或不符合相关规定,从而得不到救助,有病无所治、无从治,造成农民只能借由信访渠道寻求政府救助,而这仅仅是经济上的救济,难以根治。

二是贫困救济及优抚救济范围较小。当前农村存在一部分生活水平低下、老无所依的人群及鳏寡孤独,基层党委、政府及村委经济能力有限,从经济上给予帮助和救济时间长远则力不从心,而国家对此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没有更深入地进行帮助,造成农民只能借由信访渠道寻求政府救助,而这仅仅是经济上的救济,难以根治。

(四)人民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群众考虑问题不够客观,往往以个人、小团体或宗族的利益出发,一旦达不到自己的愿望,就产生不满。同时,明辨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二是部分群众在自古有事就上告上访的“传统”意识下,法制意识淡薄,遇有不公正的事或个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首先不是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检举、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仲裁或拿起法律武器,而是涌入信访部门。

三是部分群众群众关心集体的意识不够强,对村干部的一些错误做法不愿、不敢指出,缺乏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习惯和勇气,助长了一些素质差的村干部的违法乱纪。

五、预防和化解农村信访问题的建议

要想预防和化解农村信访问题,就要正确处理谋求发展与承受能力的关系、经济与民生的关系,主要在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工夫,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共创和谐社会。

(一)源头防范,提前预防,减少矛盾

一要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维护农村稳定的治本之策,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不安定因素。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号召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5篇

三、科教兴国人才强国

知识点:

1、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了相应变化,充分证明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初三P23)

2、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初三P59)

3、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党和政府从振兴中华的高度提出的伟大战略,是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伟大战略。(初三P106)

4、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初三P111)

5、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初三P117)

6、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和标志。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当今国际社会竞争:其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我我们能否在科技发展上取得优势,增强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最终将决定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 (初三P1

24、125)

7、新的科技革命对于各国的发展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关键是能不能及时制定有效的发展战略,提高本国的创新能力。 (初三P126)

8、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国家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初三P128)

9、当今国际社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度重视人才问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初三P128)

1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青年的崇高使命。(初三P136)

1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初三P133)练习题:

1、我国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重奖科技人才的原因是什么?

答: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②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

③当前的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度重视人才问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④只有大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科技创新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有何重要意义?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分析说明党中央为什么如此重视科技创新。

答:(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科技进步与创新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

达的不竭动力。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关乎中华民族的兴衰成败。

(2)第一,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第二,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重视科技创新,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视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运用有关知识,谈谈你对科技创新的认识?答案见课本133---134页。

4、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我们面临哪些机遇?又将面临哪些挑战?我们应如何面对机遇和挑战?答案见课本128页一至三段

5、2004年1月9日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要求,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要求,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我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运用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要求,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的认识。

答: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关键在人才,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科技的载体,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任何科技的研究,发明和利用,都不能离开人才。只有把科技知识与人才结合起来,才能不断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可见,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我们广大青少年要立志成材,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的贡献。

6、新世纪的人才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1)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因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因此,只有加强人才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各方面的素质和技能,才能有效促

进生产力的发展。

(2)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口总体素质不高。只有大力实施

人才强国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

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才能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3)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人才供求矛盾

日益突出。只有加强人才工作,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努力造就一大批开拓创新的专门人才,

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未来的挑战。

(4)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当今世界,科技竞争,经济竞争,军事竞争乃至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谁拥有大批高质量的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因此,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

7、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答: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和标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

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国家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实施科教兴国,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

8、请分别从国家(社会)、青少年个人两个角度,谈谈怎样才能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答:(1)国家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技,加大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体制创新,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营造良好氛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科技人才,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2)青少年要正确对待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树立公民意识。树立崇高远大理想,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求实态度结合起来,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丰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9、青少年怎样才能成为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答案见时事小册子04年第一期第四页

10、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依靠科技,科技进步要依靠创新,科技创新要依靠人才。请你谈谈对上述论断的认识。

答:(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才能使经济建设切实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现我国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2)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课本134第三段)

(3)国际社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度重视人才问题,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6篇

第二讲 世界金融危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第三讲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第四讲 “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话题

(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农民收入、土地流转) 第五讲 当代中国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研究

一、全面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应当成为政府社会政策的重点。

二、弱势群体的概念与范围:

三、弱势群体是社会转型中的必然产物

四、充分重视弱势群体问题:制度与措施

第六讲 当代中国收入差距和社会公正问题研究

第七讲 就业问题与大学生就业困局

第八讲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第九讲 促进祖国统一,推动建设和谐世界;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

民生热点调研热点问题范文第1篇聚焦社会热点 共建绿色家园深入基层,宣十八大。民生问题成为当下社会和谐的命运主轴,是国家稳定的基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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