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老四平中心园 20

14、

12、25

老四平镇民办园安全检查总结材料

根据昌图县教育局2014年12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包括无证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于2014年12月23日,对我镇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

一、检查组成员:金

磊副校长(主管幼儿工作)

李春河副校长

乔爱萍园长

陈玉国老师(负责照相)

二、被检查的幼儿园(按照当天检查顺序排列)包括: 1. 老四平镇馨苗幼儿园 2.老四平镇小灵通幼儿园 3.老四平镇红梅幼儿园 4.老四平镇海艳幼儿园 5.老四平镇启蒙幼儿园

6.老四平镇卓希幼儿园(无证园)

7.老四平镇爱心幼儿园(镇里不同意继续换证)

8.老四平镇欣欣幼儿园(镇里不同意继续换证,经下发停办通知单,现在已经停办。)

三、主要检查的项目包括:

幼儿园房舍、围墙、器械、用电、消防、饮食、接送幼儿的车、其它。

四、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1 1.老四平镇馨苗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30人,校车接送幼儿12人,每天接两次。整体环境较好,暂时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2.老四平镇小灵通幼儿园:现有幼儿26人,接幼儿10名。整体环境较好,暂时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3.老四平镇红梅幼儿园:现有幼儿16人。厕所应维修,加强卫生;菜窖口盖儿应加强固定。

4.老四平镇海艳幼儿园:现有幼儿12人。整体环境较好,暂时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5.老四平镇启蒙幼儿园:现有幼儿7人。计划12月29日放假。整体环境较好,暂时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6.老四平镇卓希幼儿园(无证园):已经放假,无幼儿入园。楼梯比较陡,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园长改善。

7.老四平镇爱心幼儿园(镇里不同意继续换证):现有17人。每天接2次,每次5人。此房舍等待动迁中。活动室较挤。

8.老四平镇欣欣幼儿园(镇里不同意继续换证),在2014年11月末下发停办通知单后,已经停办。

五、我们仔细认真地查看了以上八所我镇的个体幼儿园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

1、每天做好晨、午、晚一日三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明确每天到园幼儿人数及离园幼儿人数。

2、检查后,请个体园长结合本次检查,写一份关于本园的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3、如果有特殊事件发生,请各位园长及时上报告中心园园长及中心校金磊校长,再由学校依次上报教育局。

4、如果放假,及时将放假时间上报中心园。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

我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小神童特色幼儿园 地址:通许县北阁路北段路西 申办者:王新娟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园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新世纪儿童,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让家长满意为标准,“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园舍设备:①本园设置在安全区域,远离污染区和危险区,采光良好,具有独立出入口,与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本园设施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与安全标准,并创设有绿化儿童化的活动环境。 ③本园有活动室18间,占地面积2千平方米。 ④户外活动配有大型滑梯1套,中型玩具10套,小型玩具若干。

⑤课桌椅200套,儿童床300套,玩具柜18个,电视18台,电脑一体机10台,空调18台,水杯架18套,毛巾架18套,教学图书500套。

资金保障: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最低不少于30万。

请领导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申请人:王新娟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整体情况

1、整体看来,多数幼儿园能够按照中心校会议要求,加强了幼儿园的管理,切实把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部分园上课时间能够关门落锁,进行封闭式管理,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幼儿园,确保了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2、张家营子幼儿园房屋、等有裂痕,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亟待整改、加固。

3、各幼儿园缺少与家长签订的接送安全协议书;双语灵通幼儿园有接送幼儿的车辆,缺少有关司机的资质材料。

二、存在问题:

部分园思想不重视,缺少安全管理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经过我们分析,亟待解决的问题有:

1、组织机构:安全工作组织不健全,领导小组不能按照要求上墙,缺少具体分工,责任不明确。

2、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

有三所园(成宏幼儿园、孔孟幼儿园、双语灵通幼儿园)中午有学生就餐,均没有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只有健康证。购买的米面、菜等都有指定地点,但是缺少证件。学生饮水有的是自来水,有的是大口井里的水,教师给学生烧开水喝。学生用的杯子消毒次数少;有的园对学生的课桌椅不消毒。

3、基础设施:张家营子幼儿园前面是一条路,没有围墙,房屋有裂痕,屋檐上的瓷砖有脱落的,后院活动场地太小。存在安全隐患。

4、设施设备:

(1)个别园所大型玩具不能定期检修,管理使用上存在漏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园没有玩具。

(2)少数幼儿园消防意识淡薄,没有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个别园所虽然配备了灭火器,但已多年未年检,不能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5、部分幼儿园校门没有上锁。如:张家营子幼儿园、慧园幼儿园、孔孟幼儿园。

6、常规工作:

(1)大多数园没有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安全事

故,没法做到从容应对,安全工作预见性不强,不能做到“居安思危”。

(2)各园所缺少各层次的安全协议书、责任状,未能以“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内容告知全体幼儿家长,责任不明确。

三、整改建议: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该上墙的上墙,该张贴的张贴。

2、对中午有就餐的幼儿园责令立即办理食品安全有关证件。要求各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及时关门落锁。

3、校舍、围墙不达标的园抓紧整改。

4、各园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及预案,并报中心校备存。

5、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玩具、饮水用具、就餐用具的消毒工作。

6、各园抓紧与任课教师签订安全协议书、家长接送学生安全责任书,以“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内容告知全体幼儿家长,明确各自的责任。

7、双语灵通幼儿园有接送幼儿的车辆,缺少有关司机的资质材料。

元宝山镇中心校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和政县教育局:

为了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教育事业,贡献爱一份力量,使我县幼儿得到学龄前的系统教育,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拟幼儿园名称:启晨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学,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做出最大的贡献。

办园理念:让家长放心、孩子开心,一切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原则。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儿童。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意为标准。

环境教育:注重人文、实践、交流统一,制定特色教学课程。 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交流能力强、责任心强,具有爱心、细心、耐心的教师队伍。

校园文化:构建团结协作,自主发展,敢于创新,求真务实的

1 校园文化氛围。

管理水平:根据36岁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愉快轻松的学习,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为孩子奠定终身教育的基础。

资金投入: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办园资金25万元。 办园地点:和政县城关镇前川南巷22号 办园条件:

一、活动场地:78平方米。

二、教室4个、寝室2个、办公室1间、厨房1间,均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60平方米。

三、厕所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平方米。

四、教育设备:计算机1台、打印机1台、电子琴2架、电视机、EVD各班一套、音箱一台、点读机2台。

五、幼儿玩具:大型组合滑梯1个,室内玩具20套,砂池2套。

六、教师队伍:目前教师4名,均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名有教师资格证,一名教师正在函授学前教育,计划再招聘3名专业幼师。

七、预计招收学生110名

今后三年办学目标: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内把幼儿园建成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校园文化,逐步走向家长放心,孩子开心,领导满意的优秀幼儿园。

请领导给予批准、开办为盼!

申请人:**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昆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

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11、幼儿园每学期都须安排安全教育教学活动,教育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2、集体教学活动时间应遵循小班1520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大班末期可适当延长到35分钟)的规定。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

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教案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保证无污迹及臭味。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心幼儿园具有指导、督查本乡民办幼儿园的职能,每学期指导、督查民办幼儿园不得少于1次;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松河彝族乡中心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6篇

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的,主要利用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招收幼儿教养的总称。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民办幼儿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幼教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拓宽了幼教投资渠道,缓解了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增加了幼儿接受教育的机会,提高了我国幼儿的入园率,为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在政府的支持下,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很快在教育领域中稳定发展并成为了不容忽视的角色,成为公立幼儿园的有益补充。

但是,由于不少民办幼儿园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差、师资队伍不稳定等因素,仍然制约着民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

由于民办幼儿园创办者对国家教育政策没有深入的理解,且民办幼儿园发展还不够规范和成熟,导致在办园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没有让幼儿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效果,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民办幼儿园投入不足,且保教工作不规范

民办幼儿园由于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差,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有些地

区民办幼儿园的设置门槛过高,但市场对民办园又有需求,导致大量没有注册的黑幼儿园的出现。有的是家庭作坊式的,用自家房屋或临时租用小区内几间民房,硬件差,玩具不足,场地小,卫生条件差,膳食质量低,教学随意性强。有些规范注册的民办园,运行成本较高,但为了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大打价格战,以低价与其他园竞争,使其自身的膳食质量、保教质量很难保证,严重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许多民办园由于过分重视利润,为了吸引生源,一味满足家长的要求,不顾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过于重视知识技能的传授,忽视儿童全面发展;过于重视安全,限制了儿童活动;过于注重特色教育,忽视日常教育工作的现象;教学内容明显具有功利色彩。采用各种名目来标榜和包装名不副实的课程,达到高收费的目的。使保教工作欠规范,导致保育教育质量不高。

(二)师资队伍不稳定,管理机制不适应

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在有固定收入的人群中收入居于中低水平。民办幼儿园常常不为教师缴纳应该缴纳的各种保险,民办园教师在专业发展、专业成长方面不受重视,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没有机会评职称,不少教师认为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再加上工作压力大,因此,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

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民办幼儿教育的管理是指令性的。如国家曾规定,凡是千人以上的大企业和机关都需要建立托儿机构。“自家的孩子自家抱”的这种办园体制必然形成民办幼儿园与社会的脱节,与当地经济的脱节。这使得我国民办幼儿园长期处于封闭状态。

(三)办园布局不合理,办园过程严重存在小学化倾向

我国民办幼儿园往往在一些周边的农村地区,规模较小,效益也不高。办园人员管理职责不清,管理流程也不顺畅,而且由于村村办园,形成不正当的经济竞争,使先进的教育信息得不到共享,严重浪费了教育资源。

此外,一些民办幼儿园没有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而是按照小学模式给幼儿上拼音课,背诗文,做数学试题,且题量大,这不仅对幼儿的发展不利,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发展。不少民办幼儿园里仍然存在重智轻体的现象,且在办园过程中制定幼儿发展目标也存在重教育轻保育的现象。

二、制约我国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但有关法律法规自相矛盾,存在冲突,如在能否盈利和民办学校税收问题上表述不同,使得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无所适从。近年来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出台了不少,但限制的多,鼓励的少,规范的多,扶持的少。有的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不能及时转变观念,对民办幼儿园有偏见,而这种偏见和由此产生的政策环境,成为制约民办园发展的最大因素。同时现有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成为制约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二)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体制不顺,渠道狭窄

在整个国家教育投入一直未达到国民生产总值4%的情况下,幼儿教育得到的财政性经费更是杯水车薪。据统计,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长期在2.8%左右徘徊,2007年有所增长仅为3.32%,在世界各国处于较低的水平。而我国财政拨款的幼儿教育经费仅占教育总经费的1.3%左右,仅占gdp的0.06%。对民办园的资金投入更是少之又少。幼儿教育经费投入的主要原因还是体制不

顺。有限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基本都投入到公办园,随着公办园所占比重的下降,使得政府财政投入的受益群体越来越少。真正为一般民众服务的街道、小区、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无法得到资金资助。如果政策没有理顺,即使增加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仍无法到达真正需要资助的地方。

(三)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体制不顺,责权不清,管理力度不够

我国民办园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员却非常少,民办园处于教育管理的盲区。政府对民办园的管理还存在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的问题。如有些地方想承办一所民办园极其困难,其审批及日常管理一般要涉及土地城建、教育、卫生防疫、水电暖气、财政和价格、民政、劳动保障、妇女儿童等十多个主管单位和部门。这些单位之间在幼儿教育领域的责和权的界线都不清晰,相互协调统一尤为困难。由于幼儿园的审批手续繁琐,大量民办园不得不放弃申请,甘当“黑户”幼儿园。

(四)社会对民办幼儿园的偏见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确立和认可了民办园的合法地位,但由于传统思维的惯性,人们还是普遍认为公办幼儿园值得信赖,对民办园则持怀疑态度,认为民办园是以盈利为目的,办学水平不佳等等。即使民办园的硬件设施达标,教育教学质量优秀,也很难获得大众的普遍认可。这种传统意识和社会偏见影响了社会对民办园的认同,恶化了民办园的生存环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办园入学难的问题出现。

三、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对策

民办幼儿园所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民办幼儿园的共同努力,这是解决民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良好的外部客观环境是民办幼儿园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

民办园要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一个适宜发展的政府、法律、经济、社会舆论等外部环境。首先,政府和大众媒介要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大众的思想认识,加强社会对民办园的认可度。同时,民办园也应以较高的保教质量和社会美誉度,向社会证明自己的实力, 赢得社会更多的尊重和认可,创办出具有特色的幼儿园。其次,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民办园法律地位、权利以及国家规定的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得到真正落实。最后,应尽快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尽快制定有关民办学前教育的实施细则。

其次,政府应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最大限度维护民办幼儿教师、民办园的合法权益。发展民办园是政府的法定职责,而民办园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领导。因此应做到以下四点:

1.设立与基础教育平级的幼儿教育或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责任,避免管理盲区。

2.政府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民办园教师的待遇和地位。确定民办园教师的最低工资保护线,以保障民办园教师的基本生活权利和生活水平。 3.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民办园教师应享有的社会保险,以民办园教师个人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共同承担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对拒不依法给教师购买社会保险的民办园应依法惩处。

4.进一步完善民办园教师的职称评定制度,扩大参评教师的范围,确保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在职称评定上享有同等资格与权利。此外,政府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尊重民办园的办学自主权和财产权,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收费、

乱罚款。对个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侵权行为必须严肃追究,以进一步强化其法律观念和责任感,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创设宽松的发展环境。 最后,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地方政府适当的资助民办教育。幼儿园体制的改革应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幼儿园教育体系,因此各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不能撒手不管,而要给予扶持。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拿出适当比例的经费作为专项奖金,鼓励那些保教质量好、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园,形成优胜劣汰的自我更新机制,引导和促进民办园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筹款、管理和教育教学体系

首先,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办园经费,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为促进民办园的发展,为国家和政府节约教育经费。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民办园给予支持,包括经济和财政上的。其次,树立科学有效的发展、管理和教育理念,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提高保教质量。民办园应逐步树立以质量求发展的发展理念。将筹集的办学经费除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民办园教师特别是决策阶层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为幼儿长期发展服务的思想,向家长宣传现代幼教理念,切实尊重幼儿发展规律,抵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不良倾向。再次,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维护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一支较高质量、较高素质的稳定教师队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教师交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教师评定职称,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的业务指导,鼓励教师进修培训,开展教科研活动。以适当的报酬鼓励高素质、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对其它教师的业务指导;鼓励教师立足教育实践,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科研能力,逐步建立一支职称、学历、

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的教师梯队。

(三)启动民办幼儿教育的立法,完善管理体制,宏观调控民办幼儿园 通过民办幼儿教育立法,可以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明确经费的投入、幼儿园办园主体、幼儿园的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为建立民办幼儿教育管理新体制提供法律保障。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整体规划,使其规模适宜、布局合理,踏上良性发展之路。要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督导,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分级定类,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调控,将随机抽查和定期复查结合起来,监控保教质量,规范办园。民办幼儿园有庞大的受教育群体,政府应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经费,推动并引导民办幼儿园均衡、有效、健康的发展,对于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高的民办幼儿园应给予专项奖励。

(四)加强自身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民办幼儿园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加强投入,规范办园,强化工作规范和人员职责,切实保障教师的权益,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实现“事业留人”。

此外,民办幼儿园应创办具有特色的幼儿园,体现在教育思想、培养目标、师资建设、教学风格、教学管理等方面。所谓的特色,即独特性,是指学校在具有一般学校共性的基础上,又有着与众不同的个性;先进性是指学校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学校某项工作或学生某一方面的素质优于其它学校,某一方面的研究也属于领先地位;科学性是指学校办学符合教育方针、教育规律和教育实际,顺应社会和教育发展趋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经验,有推广价值;稳定性是指办学的个性和成果能长期地显示、保持和

发展,经受得住时间的检验,成为学校的传统,具有较深的社会影响,它标志着教育个性的定型和成熟。

四、结语

我国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往往不是一个教育部门或其他某个政府部门所能够应对和解决的,需要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形成促进民办园发展的合力。因此,只有启动民办幼儿教育的立法,完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宏观调控民办幼儿园,加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贯彻落实民办幼儿教师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规,才能促进我国民办幼儿园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同时,我国在办好民办幼儿园过程中需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促进、自我发展并坚持创新,为满足广大群众的不同需求而努力办好幼儿园。 参考文献: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

民办幼儿园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老四平中心园 2014、12、25老四平镇民办园安全检查总结材料根据昌图县教育局2014年12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辖区...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