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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第1篇

近些年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师德建设的政策法规,虽然已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但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仍然需要我们坚持运用马克思经典哲学原理,不断推进师德建设有效机制的深入实践研究,建立深入持久、富有实效的贯彻落实的机制,从而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更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要。需要我们在马列主义经典哲学原理指导下,通过科学谋划,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师德建设机制,构建适应本地区实际的师德建设动力系统,从而有效培育高尚师德,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净化育人环境,解决当前学校频出的师德问题,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开展。

一、师德建设机制的研究原则

1. 客观性原则。面对师德现状,研究者对待客观事实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富有实效的师德建设机制,从事实出发,寻找发现规律。

2. 系统性原则。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为一定的因果关系。本项研究要将师德建设机制放在整个教育系统中进行考察,要运用系统方法,从系统的不同层次、不同侧面来分析研究对象的各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理论与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在现有师德建设机制理论指导下,开展实践研究;同时,不断从丰富的实践活动中汲取营养,发展并逐步完善理论,最终实现理论更好为实践服务的目标,推动地区师德建设机制有序运行。

4. 运动发展原则。事物在不停运动发展,运动是绝对的;我们的研究应当跟进时代发展,特别是网络与智能手机时代的突然到来,应当把研究关注热点焦点放到网络媒体上,而不能仅仅停留或局限在纸媒时代。

5. 教育性原则。注意贯彻教育性原则。师德研究对象为广大教师,各项研究要符合被试的身心发展规律,利于被试的健康发展。

二、师德建设机制的界定

1. 师德。学界认为,社会道德是调整人、社会、自然之间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教育学指出,师德应以社会道德为基础,是教师调整自身与学校、学生之间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通常情况下把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为“师德”。

师德客观上要求教师具有相当高的水准,应当趋近于圣人所具有的完美道德。事实上,无论哪个国家和社会,只有具备高尚情操、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教师,成为青少年学习的楷模,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就教师个体而言,明确师德定位,才会严格约束自己的从教行为,降低不良行为的发生率。所以,解决困扰教育健康发展问题的重要一环,是抓好师德建设。

2. 师德建设机制。师德建设机制应当是教育生活中、学校工作得以健康有效运行的约束和保障,它贯穿教师成长全过程,不断为完善教师个人修养及提高自我认知提供必要的保障。它的内动力源于教师本身,教师爱这项事业,乐于为此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有意识积蓄向上的正能量。它的外动力来自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统一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操作规范,包括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基本条款,应当让教师明确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违背的,以促进这个行业形成优良风气,从而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对优秀教育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学校则为师德建设提供生长平台与发展空间,这个平台与空间所提供的,同样也是洒满阳光与充满鸟语花香的正能量。事实证明,内驱力与外动力形成方向一致的合力,才可以最好发挥师德建设机制的效用,保证师德建设机制做正功。因此,我们提出构建师德建设有效机制的动力系统的假设,把它作为本课题主研方向。

三、 落实师德建设机制的途经与方法

1. 学校落实师德建设机制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师德学习班(政治思想、政策法规、敬业爱岗、从业心理辅导);师德报告会;教师参与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校领导与教师的双向交流,有效互动(集体讲话、个别谈心、分组学习讨论,校长可以通过个人影响,结合师德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计划,率先垂范,调动教师建树高尚师德的积极性)。通讯媒体(智能手机、电脑、网络资源等)交流;参观考察。

2. 学校落实师德机制的方法主要有:说服,榜样,参观,锻炼,陶冶,修养,表扬,批评、奖励和处分、评定。

做好说服工作。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应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激发教师的自觉性。可以采用讲解、报告、谈话、讨论等方式进行。

做好榜样示范工作。学校树立榜样,定期表彰师德优秀教师,发挥榜样辐射示范作用,引导全体教师提高师德修养。

组织好参观考察。组织教师深入社区或贫困学校,通过了解典型的实际事例,促进教师思想转化,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实践锻炼。组织教师按照有关要求,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体验拥有良好师德的快乐,打造良好师德的品格,形成优秀的师德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

陶冶情操。通过创设有教育意义的情境和组织有教育意义的活动,潜移默化培养高尚的师德品质,长期坚持,不能松懈,用高尚育高尚,用高雅育高雅。

强化个人修养。主动汲取健康向上的思想营养,严格要求,自我反省,不断克服缺点、发扬优点,以提高教师思想品德修养。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际,端正思想,转变作风。

表扬、奖励与批评、处分。学校对教师高尚道德行为及时给以表扬,也可以进行物质奖励,用以巩固和发扬他们的优良品行;对师德中不良表现,应进行批评或给以相应处分。对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行为,则应加强教育,以治病救人为主。违法犯罪的,则应交给司法部门,依法给以惩处。

评定。各校年终均对教师进行业绩评定,已经形成制度,结果直接关系到教师评优晋级。教师重视这样评定工作,学校应当对师德进行更为明确的赋分,让师德建设成为得分最高的一项。

发挥手机、网络优势。随着智能手机与互联网的有效接通,这里成为教师精神世界的乐土,学校应当关注手机与互联网对教师师德建设的影响,应当积极占领这块阵地,让手机与互联网成为教师提高道德修养的纯净空间。

学校师德建设机制中,上述途径与方法较为常用,它们仍需要科学归类梳理,才能成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师德建设机制不仅仅是各项规章制度,也不单纯是各类活动,应当是各项制度与活动的有机融合。

四、学校建立师德建设机制的策略

1. 要把师德建设机制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正在广泛深入开展,为师德机制的有效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实验单位,完全可以借路线教育东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师德管理机制,直接保证工作迈上新台阶。

2. 要把师德建设机制与贯彻市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相结合。进入新世纪以来,吉林市教育局出台了多项师德规定,2014年全面落实了教育部的《中小学师德管理规范》,为开展机制建设提供了政策保证。

3. 要把师德建设机制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师德建设机制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的必要保证。机制的建设,不能脱离学校工作实际,不能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要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机制是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是为学校各项工作保驾护航的,而不应当是添乱或牵扯精力的。

4. 要把师德建设机制与培养教师专业化成长相结合。师德建设机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对于教师专业化成长,有积极促进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师德是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最重要指标。教师师德水平显著提高,把敦品厚德作为一生不懈的追求,不再发生有违师德禁令的行为,为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与保障,标志我们的研究取得了实效,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5. 要把师德建设机制与相关重点规划课题研究相结合。师德机制建设,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效,科学研究。有关实验单位,应当进行充分调研,清楚师德问题的症结所在,建立最适合本单位的有效机制,同时兼顾同类学校,保证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6. 师德建设机制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开展研究。

7. 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学校一把手负总责、行政班子及相关处室各负其责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建设机制的规划和指导,将师德建设机制提上议事日程,提高全校教职工对师德建设机制的认识。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活动的具体组织和落实,确保师德建设机制及时建立,并顺利投入使用。领导小组与秘书组互相配合,为全校师德建设机制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提供必要保障。

五、师德建设机制的最终呈现方式

师德建设机制应当是一种有形的规范与约束,以系统科学的文本形式呈现出来,立体全方位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学校全员参与,各就各位,各司其职,随着校门打开,第一名学生走入校园,机制就有效运转起来。我们看到的是学校管理井然有序,教师按照这项弃满生机与活力的机制,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中,享受和谐教育,健康成长。

师德建设机制最终的呈现方式应当是一种无形的文化,渗透到学校各方面工作中。如润物无声的春雨,滋养教师的性情,激励教师进步,鞭策教师科学从教,爱岗敬业,敬业若神。最好的机制不是挂在墙上,而应铭记在教师心头。

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校园足球的高度发展水平关系到经济足球发展的程度,纵观世界很多国家都有比较好的校园足球发展水平,这种情况下我国也逐渐意识到了发展校园足球的重要性,开始着手通过改革计划为校园足球助力,旨在促进校园足球水平的提升,該背景下提醒大家,必须深入践行足球运动核心价值观。基于此,本文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对通过校园足球培养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村学校;校园足球运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中国足球运动逐渐从封闭状态中走出来,然而世界各地足球运动发展极不平衡,亚洲与欧美各国的发展存在着较大差距,激发了相关人士改变我国足球现状的热情,如何尽快发展足球运动、提升国民运动水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一背景下,人们开始将目光聚焦在青少年身上,着力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下面主要针对如何通过校园足球运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青少年足球运动核心价值体系分析

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不仅与社会需求相关,同时也与他们的精神力量相关,所谓精神力量是一个人情感、精神、心智等的综合体现,在平时的运动与训练中,虽然存在精神力量,但是体现的并不清晰,在一些比较重要的比赛中,活着向人生提出挑战的重要时刻,这种精神力量的作用将得到非常重要的体现,这一点不仅体现在专业运动员身上,普通学生也是如此。面对足球比赛,嘘声必须具有一定的自信,不管水平、成绩如何,都要做到面对现实,并且有接纳自己的勇气,尤其是当学生们面临的境遇不利,或者遇到一些恶劣的境遇时,要始终保持对自己的信心。同时还要有积极迎接挑战的勇气,有成熟挫折与战胜危机的坚强意志,人生中很多机遇和挑战都需要用迎接挑战的勇气来抓住,只有具有成熟挫折的坚强意志,才能更好的应对生命中的不同境遇。同时,学生要形成公平正义的道德面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摒弃“堕落”、“腐朽”与“极端个人主义”等价值观念,形成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个人价值体系。

二、农村学校校园足球运动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策略

大量实践证明,通过校园足球运动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可行性,教师在教学中给予学生适当的引导,学生在学习训练中很容易就可以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念,并逐步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内化。

(一)运用校园环境渗透核心价值观念

一直以来我国足球运动都没有真正实现“走向世界”的目标,这与之前足球涉黑事件引发的足球风气不正直接相关。核心价值观念提出以后,我国足球的外部发展环境发生了质的改变,广大国民对我国足球的未来也迎来了信心,可见营造良好的氛围非常关键。初中校园足球运动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点,设置“核心价值观”海报、开设公开宣传栏等,大力宣传“核心价值观”,为广大初中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足球运动环境,使学生们广泛接受“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和熏陶。

(二)通过足球教学渗透核心价值观念

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会对每个学生提出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如果学生之间出现了矛盾和问题,应严格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教导学生之间交流和沟通要和谐、文明,通过这一过程培养学生形成一定的法制观念。在足球运动课堂上,体育教师应该积极的与学生交朋友,在具体教学中学会善待每个学生。教师完成了规定的教学任务后,会组织学生进行一定量的练习,练习方式的选择应尽量做到民主,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在足球教学中教师应关注自身的言谈举止,每件事情发生时,教师给出的处理都关系到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同时也会对其“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带来一定影响。

(三)在校园足球比赛中渗透核心价值观念

在各种足球比赛中,都要鼓励学生用一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去看待,并且在比赛中注意发挥团队各成员的写作能力,并且注意突出自身的实力,一旦出现违反足球规则的情况,要充分尊重裁判员给出的判罚。在足球比赛中,足球场上如果出现了运动员争执不下的情况,应采用妥帖的方式进行友善的处理,大家要用友善的态度去面对彼此,这样很多不必要的冲突都可以化解,从而在无形之中形成一种积极的核心价值观,在教师反复的引导下,学生的不良行为会发生转变,并具体落实到足球运动之中。

三、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通过初中足球运动培育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意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核心价值观理念很难从理论层面上渗透到学生的实际行动之中,为此我们需要下大力度,加强教师在课堂上的引导,使学生能够做到学以致用,不仅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同时还能端来呢心智,深化学生们对当前社会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理解和领悟。笔者相信,核心价值观理念在校园足球运动中的渗透,可以加速其走入我们的足球课堂之中,更好的通过足球运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简家俊,阴涛.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析校园足球的核心价值[J].四川体育科学,2018,37(04):7-10.

[2]张华敏,刘云龙.足球项目的家国情怀在大学生德育教育工作中的价值探析[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7(02):148-149.

[3]李震.新课标下校园足球对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的教育价值[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6(08):165-167.

[4]吴仕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初中校园足球运动中的渗透[J].改革与开放,2015(18):112.

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不管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能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关乎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民主体观的重要理论成果,文章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的科学内涵,从同一性和创新性两个维度对毛泽东和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进行分析,进而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的发展规律,对于进一步指导人民主体观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习近平;人民主体观;比较

一、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主体应该是实践活动中的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在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P.137)因此,通过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主体概念。马克思把实践的观点引入到社会历史领域,创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就整体而言,是一定的群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及其产物的演进过程,马克思把人民放在更为抽象的整体的历史观中去考察,认为人民群众在创造社会历史中起决定作用,而这里的人民群众不论质上还是在量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这也是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根本分歧所在。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马克思对于“人民”含义的理解;第二,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和价值主体的统一体。

广义的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还应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人民主体观,即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人民主体观的继承和发展。从整体视角来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人民主体观以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为基础,继承和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同时结合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进程中发展起来的;具体来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人民主体观包括“为人民服务”思想、“三个有利于”的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对人民主体观的发展。通过比较不同时期的人民主体观有利于我们对人民主体思想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

二、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的同一性和创新性

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民主体观的两大理论成果,二者科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应该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人民主体观,并且通过对二者人民主体观的比较可发现在不同时期形成的人民主体观既有同一性也有差异性。

(一)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的同一性

1.二者高度重视民主建设

民主相对于专制而言,它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因此,民主建设最根本的应由制度作保障。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体现为二者高度重视民主建设,因为民主制度的建设为人民主体地位提供根本政治保障。毛泽东在1945年回答黄炎培提出的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时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但是在随后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中并没有可资借鉴经验遵循,走了弯路。改革开放以来,正如邓小平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那样: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2](P.300)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民主建设思想,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会议再提历史周期律,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课题,党的八大规定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现在我们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都是形成科学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2.二者坚持在实践中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

不管是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还是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二者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始终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三大灵魂之一,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贯穿于毛泽东思想的始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曾指出,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3](P.381)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总结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僵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主张充分发动群众自下而上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创造性发展毛泽东“一切依靠人民”的思想。他曾指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兴衰成败也在人民。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根本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4](P.04)这为新时期我们应该如何依靠人民指明方向。

3.二者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一切为了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所在,党章中是这样规定的,每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也是这样做的。毛泽东和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中始终贯穿这一宗旨,二者科学系统回答了在不同时期“为了谁”的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奋斗。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5](P.1094-1095)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继承发展毛泽东人民主体观中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同时,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应该“如何为了人民”,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6](P.21)

(二)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的创新性

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于其政策方针总是能够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而变化,而这正是毛泽东人民主体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呈现创新性的原因所在。

1.准确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制定不同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客观依据。二者的人民主体观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而不断丰富。1956年党的八大首次提出国内主要矛盾已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民对建立先进工业国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7](P.293)社会主要矛盾判断促使当时的方针政策转向经济的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再次变化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建设指明方向。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转变经济发展理念,改变过去经济发展过程中“唯GDP论”的观念,更加要求人民获得感的的提升。

2.风格特征的时代性

时间之河川流不息,每一代青年都有自己的际遇和机缘,都要在自己所处的时代条件下谋划人生、创造历史。[8](P.04)毛泽东与习近平所处的时代不同、经历不同,使二者的人民主体观具有时代性。毛泽东的人民主体观更为突出的体现为人民至上的情怀。从1893至1949年,历经将近半个世纪革命与战争洗礼的毛泽东不再韶华,但是从战争中走来的毛泽东深知人民力量的伟大。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历史报告中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在1975年会见南斯拉夫客人时说:“人民就是上帝。”可见,人民至上的观念刻入毛泽东人民主体观之中。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则体现为人民目标性和导向性相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来自于其年青时由基层的村、县到市和省再到中央的从政治理经验,一步一个脚印的历练使他更了解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需要什么,更知道如何引导人民群众应从哪方面入手提高自己的主体性。自十八大以来的提出的“精准扶贫”政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政策,都体现出习近平人民主体观的目标性和导向性相结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中的应用。

三、结语

遵循人民主体观历史与逻辑的相统一,既是共产党人民主体观“先进性”的体现亦是增强共产党“代表性”话语权的体现。完整的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主体观,必须把毛泽东与习近平人民主体观作为有机整体把握。只见二者之异而不见其同,是为“断见”,它导致否定毛泽东人民主体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的内在联系;只见二者之同而不知其异,是为“常见”,则无法理解毛泽东人民主体观在不断继承与发展中艰难的历史境遇,无法理解当下中国之实践。毛泽东与习近平新时代人民主体观是同一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对于研究者而言,探究其差别和同一,才能梳理出共产党人人民主体观的发展规律。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毛泽东军事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 社,1993.

[4]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

[5]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党的十九大辅助报告读本》编写组编译.党的十九 大报告辅助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九册)[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 工作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马雅兰]

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但随着人们对物质需求量的提高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恶劣问题越来越突出。而农村生态环境出现的问题由诸多原因造成,但其中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大。因此,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对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关解决策略。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社会主义

引言

要想有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是关键,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村的生态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农民生产效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

一、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市面上逐渐出现了各种化肥品种,农民为了提高农业生产产量,使用了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的化肥药品,这种新型化肥品种不仅对农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过度的使用化学药物还会破坏土壤中含有的矿物质,从而导致土壤酸化、硬化,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再者,农村对各种家畜的养殖,没有合理的将家畜排泄物进行有效处理,随意丢弃加剧了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部分村落中还有生产塑料或印染等企业存在,由于大多数企业在农村进行生产,许多生产设备不够先进,并沿用传统生产技术,造成企业生产效率低,同时产生的废水废料对农村生态环境再次造成污染。农村生态环境产生的问题,一部分原因是农民对周围的环境没有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处理,由于农民没有重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农村不文明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新村的建设。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策略

(一)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和教育,是有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环节。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不高,使用的化学物品对环境造成污染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而农村管理人员也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没有起到领头作用,导致生态环境的污染日趋加重。首先,需要加强农村管理者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应积极发挥管理者的作用,充分利用现在新媒体技术宣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让农民充分意识到农村生态环境对自身的健康和生产产生的影响,只有提高了农民对生态环境的环保意识,才能有效进行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主义新村的建设。最后,提高农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力,能使农民直接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来,用实际行动改善周围的生态环境,时刻提醒农民在使用化学物品时注意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有有效进行保护才能可持续的利用环境给农民生活带来更多利益。

(二)制定合理的补偿机制

现如今,我国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但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国家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时,需要对退耕还林设置相匹配的补偿机制,但如果相关政府没有有效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没有及时为农民提供相应的补偿,会直接导致退耕还林政策受到严重的阻碍。因此,要公平公正的对农村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为退耕还林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以此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此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要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对农村造成的损失和环境破坏要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避免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同时,我国在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改革中,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对农村的人口进行排查,也对农村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调查,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建立不同的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解决城乡之间存在的经济差异问题。

(三)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力度

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力度,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根源。首先,随着我国对城市环境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城市的生态环境发展越来越好,但由于国家对城市中企业的排污量有所限制,部分企业由城市转移到农村,虽然企业转移到农村时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由于农民本身对生态环境保護意识不强,企业的到来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因此,相关政府应重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制约企业在农村进行生产,同时,加强城乡一体化的管理制度,让城市管理制度走进农村,为农村提供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减少企业为农村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同时,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农村相关管理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负责,让专人负责农村卫生管理,并有效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力度,确保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供有力基础。其次,相关政府要定期组织村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此减少农民进行不正确的耕作方式导致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破坏。

(四)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消费水平也逐渐上升,但农民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的经济利益,这种生产方式已不适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相关政府要积极帮助农民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其一,减少农民对有害农药的使用,推广农民使用对生态环境污染较小的化肥药品,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推荐农民使用有害性较小的化肥药品,降低农民在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以此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相关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能有效推动经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就需要相关政府提高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学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程度,帮助农民转变生产方式,以此提高农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各界要齐心协力,为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奋斗到底。

参考文献

[1]郭霄哲.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5(22):9.

[2]王健.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措施[J].乡村科技,2020(01):114-115.

[3]黄晓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8(24):296.

作者简介:李平儒(1981.1),男,汉族,甘肃酒泉人,工作单位:瓜州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研究生  农艺师

研究方向 :土肥与生态环境。

闫华国(1963.7),男,汉族,甘肃瓜州人,工作单位:瓜州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大专 农艺师

研究方向 :农技推广。

王乐光(1970.5),男,汉族,甘肃酒泉人,工作单位:瓜州县种子管理站,本科  高级农艺师

研究方向 :农技推广与种业发展。

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从20世纪初年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最初传入中国,到五四运动后形成传播热潮,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虽然在传入和传播过程中,经济的观念、公有与私有观念、阶级观念等成为人们在研究妇女问题时经常使用的概念,但两个阶段仍存在较大的差异。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发生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变化,是对早期译介阶段的超越。从社会变革纵贯线的动态眼光审视,斗争武器的载体、仿效目标的视线的变化,是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广泛传播得以超越早期译介阶段的历史深层原因。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十月革命;五四运动;《新青年》

以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作为界限,将马克思主义及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划分为两个阶段,是学术界已经形成的共识。这一划分的经典阐述是毛泽东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断。笔者认为,根据此前此后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可称为“早期译介阶段”和“广泛传播阶段”。两个阶段虽然构成历史演进中的同一过程,但在传播史上具有不同的意义。对此,本文拟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五四运动前后两个传播阶段的特点作一分析,从中揭示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与思潮演进的内在关系,以期对拓展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传播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辛亥革命前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早期译介阶段

辛亥革命前后,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学说传入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开始零星地接触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并按自己的世界观加以理解和阐示。

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及其妇女观的直接涉及,是1907年开始的。客观上,主要是受俄国1905年革命的影响,与当时日本社会主义思潮的勃兴也有密切联系。主观上,则是中国的革命者对西方资本主义全面认识的结果。一部分知识分子在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过程中,一方面看到了西方的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也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和黑暗。于是,对中国革命的未来进行了重新设计,产生了“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但要避免其弊端”的思想,开始了“举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民生主义的探索。在学习介绍社会主义学说的热潮中,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学说的一个派别,也被介绍到中国来了。

1907年在东京出版的无政府主义刊物《天义报》第16至19期上译载的《共产党宣言》的第一章《资产者与无产者》,以及该刊的《女子问题研究》,均长篇引述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有关论述,编者说:“彼以今之结婚均由财产,故由法律上言之,虽结婚由于男女间之契约,实则均由经济上之关系而生耳,无异雇主之于工人也。观于彼说,则女子解放必自经济革命后,彰彰明矣。”在该刊的第13、14期《经济革命与女子革命》一文中,作者也引录了《共产党宣言》的有关段落,且加了编者按语,说:“彼等之意以为资本私有制度消灭,则一切私娼之制自不复存,而此制度之废,必俟经济革命以后,可谓探源之论矣!”表示了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地位决定婚姻关系和经济革命决定女子解放等论说的称许。

以后《天义报》、《复报》以及在法国巴黎出版的《新世纪》也零碎地发表了一些涉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们讨论妇女问题时,留下了马恩著作影响的痕迹。比如,在讨论女子受压迫的原因及其解放问题时,他们认为:“当今世界纯然自私之世界也,经济问题其一大阻力。若经济平等,则人人得以自立”,“求自立以去强权,所以经济革命与有切要之关系也”;在讨论妇女解放与社会革命的关系问题时,他们认为:社会的不平等是由阶级制度造成的,所以,“居今日世界,非尽破固有之阶级,不得使之反于公;居今日之中国,非男女革命与种族政治经济诸革命并行,亦不得合于真公”。上述材料说明,当时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妇女问题的看法,已经超出了女权主义范围。阶级的观念、私有与公有的观念、经济的观念已成为他们在研究妇女问题时经常使用的概念。这足以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20世纪初就开始在中国出现。

从上面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早期译介阶段,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传播的三个鲜明的特色:

第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介绍者,主要是无政府主义者。

以刘师培、何震为代表的在日本东京创办的《天义报》派无政府主义者和以张静江、李石曾为代表的在巴黎创办的《新世纪》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在宣传无政府主义的同时,接触和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无政府主义是和马克思主义相敌对的一种小资产阶级社会思潮,它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造成极大的危害,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以刘师培为代表的《天义报》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和态度,却和欧美的无政府主义者有所不同。因为他们主要受日本社会主义运动中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所致。而以幸得秋水为代表的一批日本无政府主义者原是日本早期社会党的成员,在宣传马克思主义中作出过重要贡献。由于这些没有像西欧无政府主义者那样与马克思主义存在长期的敌对关系,所以在接受了无政府主义之后,仍然研究马克思主义并宣传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中国无政府主义者在宣传无政府主义同时,介绍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这就不难理解。

第二, 介绍的不成熟性。

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早期介绍的一个主要特点。这种不成熟性,集中体现在两方面:

(1)他们只是把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作为一种学说、一种知识来介绍的,没有也不可能作为妇女解放的行动指南。囿于阶级立场和世界观的限制,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介绍不可避免地带上浮光掠影的特征。他们不可能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认真地吸收、消化、理解,然后再结合中国的特色加以发展。他们始终没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及妇女理论来分析、解释、观察中国妇女问题,进而探寻出中国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和道路。

(2)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存在着许多错误和模糊的认识。反对一切强权,主张绝对自由,这是无政府主义的基本主张,因此,虽然无政府主义者在妇女问题上提出过不少新的主张和见解,但是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及其妇女观,则是从反对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立场出发,加以介绍和曲解。甚至提出“倾覆政府”、解决妇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实行所谓“共产无政府主义”。这根本不可能找到妇女解放的正确道路,更不可能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广泛而深刻地在中国传播。

第三,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十分有限。

当时,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的译介,还只限于十分有限的范围,参与介绍的也只是日本东京和法国巴黎的无政府主义的主要领导人物,宣传阵地也仅是在东京和巴黎创办的两三个刊物,国内人民群众甚至思想界对马克思主义妇女学说的了解“知其名者

己甚少,解其意者尤稀”。这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介绍,影响不大,没有也不可能形成广泛而深入的马克思主义及妇女学说的大传播运动。当然,这也是初期传播时期不可避免的现象。

十月革命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介绍之所以不成熟、社会影响十分有限,固然与介绍者的立场和世界观有很大关系,但主要还是“与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20世纪初年,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很微弱,工人阶级力量还很幼小,社会内部的种种矛盾特别是劳资矛盾还没有充分展开,加之封建主义思想的禁锢还很严重,因此,作为无产阶级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在当时中国还缺乏其广泛传播所需要的成熟的社会物质基础和阶级基础以及思想准备。另一方面,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的本质区别,决定了无政府主义者不可能完整地理解、宣传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更不可能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中国妇女运动的理论武器来使用。

综上所述,由于缺乏成熟的社会物质基础和阶级基础,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理论的认识是片面的、不科学,甚至是错误的,其本质仍是小资产阶级妇女观。尽管如此,它们是中国大众认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桥梁。他们的宣传和译介为五四以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多少提供了方便。

二、“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广泛传播阶段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是“五四”运动前后的一段时间。它是在经历了辛亥革命妇女运动失败的教训,新文化运动对封建思想和传统的伦理道德的猛烈冲击,和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才真正开始的。其中,五四新文化运动,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激发了广大妇女挣脱封建思想束缚、追求个性解放的热情,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广泛的传播打开了思想的大门;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帮助了中国的知识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在中国广泛的传播架起桥梁。因此,伴随五四运动的激荡,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了广泛传播,运用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研究中国妇女问题,也因此成为颇有社会影响的社会思潮。

与早期译介阶段相比,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有着明显的差别,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宣传阵地十分广泛。

早期译介阶段,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介绍主要集中在无政府主义者在东京和巴黎创办的《天义报》和《新世纪》等极个别刊物,在国内影响非常有限。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这样的状况有了改变。《新青年》、北京的《每日评论》、上海的《晨报》副刊“觉悟”、上海《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少年世界》以及《妇女评论》、《妇女声》等几乎所有进步刊物,都是以大量篇幅刊登介绍苏俄妇女状况的文章,如《劳农政府统治下之俄国——实行社会共产主义之俄国真相》、《俄国的婚姻制度》、《劳农俄罗斯之保护妇女儿童观》、《劳农俄罗斯之妇女》、《俄国婚姻律全文》、《俄国与女子》、《俄罗斯之女劳动家》等,这些介绍对当时中国妇女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倍倍尔有关妇女解放理论也被翻译过来。1919年7月,《少年世界》登载了赵叔愚翻译的《列宁对于俄罗斯妇女解放的言论》,《新青年》9卷2号登载了李达译的《列宁的妇女解放论》,倍倍尔的所著的《妇女与社会主义》部分章节由李汉俊、李达翻译,刊登在《新青年》和《妇女评论》上。宣传阵地的日渐增多,有力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广泛传播。

第二,理论更加成熟。

早期译介阶段,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理论的宣传不仅篇幅少、论述零散,而且还常夹杂着一些错误的观点,他们远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作为中国妇女运动的理论武器来使用。十月革命之后,以李大钊、陈独秀、李达、李汉俊、向警予等为代表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利用《新青年》等进步报刊杂志在大量介绍俄国妇女状况及妇女解放理论的同时,还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思考在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如何开展妇女运动、如何实现妇女解放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体系。这就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传播的理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

十月革命后,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开始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代替资产阶级人权平等学说作为分析中国妇女问题的理论武器,初显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体系的轮廓。其要义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妇女受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他们认为,妇女不是从来就受压迫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动而为变动”;旧中国妇女卑贱的社会地位,必将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而发生改变。特别进入近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农业经济组织的动摇,大家族制度和孔子主义既必将陷入“崩颓粉碎的运命”,其结果,“不但妇女向男子要求解放,便是男子也渐要解放妇女了”。妇女解放已成为时代的潮流,任何人和任何旧思想都阻挡不了这一潮流。

(2)妇女解放运动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李大钊明确指出:“我以为妇人问题彻底的解决的方法,一方面要合妇人全体的力量,去打破那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并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到那时,“生产的方法由私据的而为公有的,分配的方法由独占的而为公平的,男女的关系也必日趋于自由平等的境界,只有人的关系,没有男女的界限”。很明显,李大钊已明确提出了妇女解放运动的目标和任务就是要消灭私有制的剥削制度,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样,为中国妇女解放指出明晰的发展方向。

(3)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就是实行无产阶级革命。早在1919年2月,李大钊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一文中就提出了通过社会革命途径打破专断的社会制度以实现妇女解放的主张。其后,他在《社会问题与政治》一文中,更明确指出,妇女参政问题与劳工问题一样,“都是由经济不平等而来”,都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消灭阶级,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向警予更为明确指出,中国妇女不能“如若死板地刻定十八世纪欧美各国女权运动的旧程式”,只能走十月革命的道路,通过参加社会革命,以实现自身的真正解放。这为中国妇女运动指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4)妇女解放的根本力量就是广大劳动妇女。早期马克思主义者还利用阶级分析法,对我国妇女的社会生活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正确提出了妇女运动必须以劳动妇女为主体的主张,从而正确解决了妇女运动中的主力军问题。李大钊认为,若“多数劳工妇女在

资本阶级压制之下,少数中流阶级的妇女断不能圆满达到女权运动的目的。反之,劳工妇女若能成功,全妇女界的地位都可以提高”,因此,“中流阶级底妇女应该辅助劳工妇女底运动”。在这里,李大钊充分肯定了劳动是整个妇女运动的主流和基础。这一结论指导妇女运动实践,必然会焕发出巨大的力量。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妇女解放思想是一个以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目标,以政治革命为根本途径,以劳动妇女为根本依靠力量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初显出理论的革命性和科学性,是关于妇女解放的真知灼见。

第三,社会影响更加深远。

早期译介阶段,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理论的译介,还只限于十分有限的范围,在国内思想界影响甚微。但是,十月革命尤其五四之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渐次为越来越多的先进的中国人所认识和接受,成为当时妇女解放思潮的主流,并最终确立为中国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社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的集中体现。

(1)一大批先进知识分子从资产阶级女权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等妇女解放思潮流派中分化出来,走上了马克思主义道路。

就资产阶级女权主义来说,它曾是“五四”前妇女解放思潮的主流,但到“五四”之后,受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的影响,资产阶级女权主义开始分化了,一部分人在继续前进,从而得出必须改造社会的结论,由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在主张女子经济独立中,有人进一步认识到:“女子经济独立须要经济制度有过根本大改革”;在主张女子教育中,有人认为:“救济妇女失学的方法,只有(一)打破私有制度;(二)改造社会”;在主张恋爱自由中,有人得出:“所有现代性的罪恶,都可说是社会的罪恶”;在主张改革现有家庭制中,有人认为:“所以女子主义者的主张都不能采用的,唯有用社会主义者的主张”;在主张男女社交公开中,有人提出:“既然是社会制度逼青年男女错了社交正路,那么,我们要纠正,须该对社会制度放箭。”……凡此种种,均表明了,“五四”后期,一批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受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影响,开始走向马克思主义道路上来,开始从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方面来探究妇女解放,这种态势势必壮大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潮的阵地。

一批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也开始走向马克思主义道路上来。向警予是一位从急进民主主义,经过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走向马克思主义的典型。从向警予关于妇女问题的最早一篇著作《妇女解放与改造的商榷》一文看,她正是主张在改造社会中使妇女得解放。她在文章中指出,资产阶级女权主义的小家庭派、参政派决不是解放妇女问题的方向。她说,一时说不定用一种什么主义与制度最为美善适宜,“如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工团主义以及基尔特社会主义”,因此建议组织研究与宣传妇女解放的机构,探讨组织儿童公育、工读互助团、妇女合作、新村以及女子教育经费借贷银行等等。可是,向警予在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和法国革命书报,接触法国工人阶级的革命思想后,很快认识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改造中国与世界”,坚决信仰马克思主义。她回国后,撰写了大量用马克思主义作指导的、联系中国实际的有关妇女问题的重要文章。向警予的道路,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部分人继承了五四的科学与民主精神,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的正确道路。除她之外,如瞿秋白同志在“五四”时宣传托尔斯太泛劳动主义,恽代英同志主张过儿童公育,并受过新村主义的影响。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后来他们都摆脱了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影响,走向马克思主义道路。

伴随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日渐扩大,无政府主义在妇女运动中的影响逐渐消退,如有人指出:“苏维埃俄罗斯劳动者掌握政权,妇女们也得了解放。”象《新妇女》杂志在开始曾有过无政府主义的影响,但在1921年最后1期(即第5卷第1号)刊登了郭妙然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和妇女问题》一文,它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并且认定:“要达到正洁光明的大道,……马克思是一个为吾们引道的人。”《妇女声》更把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区分开来,指出:“建设一个马克思底共产主义社会,那么,就是女子的真正人生路的日子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思想界获得了应有的位置。

(2)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

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的广泛传播,不仅帮助了一大批知识分子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学说代替资产阶级人要权学说作为分析妇女问题的理论武器,而且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确立奠定了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较快地把妇女解放事业纳入党的议程。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之下,妇女是得不到解放的。”“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这里,明确了妇女解放与劳动解放、夺取政权、消灭私有制的关系。不难看出,党的“二大”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已与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划清了界限,为制定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无产阶级妇运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因此,“二大”妇女运动决议案的产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中国妇女理论与妇女运动也从此翻开了新的篇章!

以上特点表明,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广泛传播与早期译介相比,不仅是一个量的区别,也是一个质的区别。严格地说,早期译介阶段还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是从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以后为起点的。

三、广泛传播阶段超越早期译介阶段的历史深层原因

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理论为什么会在中国形成广泛传播的热潮?学术界通常分析主要是强调十月革命影响的外部条件、中国工人阶级力量壮大的内部基础和先进知识分子思想变化的主观因素等方面。但这些原因分析似乎还只是停留在历史横切面的静态剖析上,未能进入社会变革纵贯线的动态把握,不利于从历史的深层次上认识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广泛传播的原因。我们认为,认识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传播中国两个阶段的不同,必须从中国社会变革与思潮演进关系的规律上去发掘原因。从社会变革纵贯线的动态眼光审视。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观广泛传播得以超越早期译介阶段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从政治制度变革的社会需求到思想变革的社会需求,斗争武器的载体发生变化。

鸦片战争以后,向西方寻求救国武器成为先进人士的共同追求。漫长的过程中,斗争武器先是瞄准“船坚炮利”的军事器具,然后转向“商战固本”的经济富国手段,接着又选择“政体西效”的制度变革途径。从19世纪末的戊戌变法到20世纪初期的辛亥革命,政治制

度变革的社会需求终于在形式上得到满足。但是,中华民国初年共和制度的实践并没有使国人有焕然一新的感觉。“共和其名,专制其实”的判断促使先进知识分子继续寻找新的斗争武器,思想变革取代政治制度变革更新了社会需求。20世纪初期,新旧势力的较量主要是围绕着政治制度的变革而展开,人们兴奋的枢纽集中在以西方近代民主制度取代中国传统的封建制度上。虽然这样的新旧斗争交织着思想文化上的斗争,但是政治制度变革的实践浪漫主义潮事实淹没了思想文化上新旧斗争的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及其女权学说理所当然成为思想界的主旋律,零星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理论的介绍当然不会引起重视。但是,一旦人们的兴奋枢纽由于政治变革的失败而消散时,社会新旧势力较量的转向就冒生出新的兴奋激素,原先被推在政治制度变革后面的思想文化上的新旧矛盾和势力冲突日益凸现出来。于是,中国社会变革从制度价值认同向思想价值认同转换。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广泛传播的热潮,超越早期译介阶段是顺理成章的。

第二,从“以英美为师”的迷惘到“走俄国人的路”的憧憬,仿效目标的视线发生转移。

鸦片战争以后,“师夷长技以制夷”成为近代先进中国人的追求。从戊戌变法的“以日本为师”到辛亥革命以美国为蓝本,而后《新青年》派鼓吹法兰西革命模式,“师夷”目标渐次明晰。每一次新的目标选择都是对前一选择的否定。事实上,在中国先进人士决心“以英美为师”时,他们多多少少已经看到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弊端。孙中山“思患预防”的补救设计十分典型地反映了这一点。虽然思想上的疑虑并没有削弱他们“以英美为师”历史实践的决心,但实践上的结果却加深了他们的困惑。就妇女解放而言,一些资产阶级在反思英美民主制度过程中,也洞察到西方女权运动的弊端,“女子有自由之名而无自由之实,有平等之名而无平等之实”, 女子参政权均操于少数贵妇人之手,而广大劳动妇女除受政府和男子的压迫外,还要受制于那些获得参政权的少数妇女,增加了一层新的压迫。他们在期待一种新的革命模式的同时,也期待着一种新的妇女解放模式能使妇女获得真正解放。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加深了对西方文化的怀疑和对新的革命模式的期待。陈独秀的认识很有代表性,说:“难道公理战胜强权的解说,就是按国力强弱分配权利吗?”“什么公理,什么永久和平,什么威尔逊总统的十四条宣言,都成了一文不值的空话”。在这种怀疑中,人们在民主问题和妇女解放问题上批评资产阶级代议制、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要求改造资产阶级代议制、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这都是自然的。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先后两次发表“放弃沙俄在中国的特权和不平等条约”的对华宣言,使中国人坚信:法国革命已经过时,俄国革命代表20世纪新的潮流。“走俄国人的路”就是在这样的仿效目标比较筛选中确立起来的信念。可见,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理论、苏俄妇女的解放一下子吸引中国先进人士的关注,是以历史上仿效目标的演变更替的逻辑进程为铺垫的。

[编辑:颜关明]

马克思主义生命力探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土地征用制度是中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文章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背景下,分析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土地征用制度之间的关系,指出了中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选择。

关键词:和谐社会;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征地规模不断扩大,而与此相伴产生的土地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之一。据统计,由于土地征占问题所引发的农民上访问题比例达到将近80%。中国目前与土地有关而产生的纠纷大部分是由于征地制度的缺失以及不规范而引起的,而与土地征用有关的活动常常会导致寻租活动的产生,引发腐败,造成矛盾。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的土地征用制度十分必要。

一、构建和谐社会与土地征用制度之间的关系

(一)完善的土地征用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土地制度是党和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历来最重视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及时拨乱反正,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了家庭土地承包制,赋予农民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历次的社会变革,党和国家也十分重视土地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关键作用,一再强调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是稳定农村政策的基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土地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温家宝总理也指出,土地是民生之本,并就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一些不规范问题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可见,完善的土地征用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的土地征用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土地制度是基本的社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关键制度。中国革命以土地革命为主线,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政策极大地推动了解放初期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绝大多数家庭都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中国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局面。但由于当时我们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导致生产力长期停滞不前和社会的不和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及时拨正了方向,以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家庭经济,不但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还为实现现代化创造了非常稳定的社会环境。可以看出,土地制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和谐。因此,完善中国的土地征用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的土地征用制度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中国13亿人口,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因此,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农村的和谐。由于当前中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一定缺陷,而城市化发展又很快,土地使用量很大,导致农民、农村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土地征用有关。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有利于农民积极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进程;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安定,农业稳固,农村和谐,最终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中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征地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土地征用政策的要求

中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形成于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过1998年、2004年两次修改、修订,在征地审批程序上作了适当调整,在征地补偿标准上作了适当提高,但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依然不尽合理。现行征地制度缺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机制和必要的社会监督机制。由于各级政府既是土地征用的“管理者”,又是国有土地的产权代表和经营管理的“受益者”,这样就容易出现利用“管理者”身分的权利谋求“受益者”身分的利益的现象。

(二)征用土地的范围界定不明确

在中国,目前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狭义的概念己经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建设领域,滥用征地权现象十分普遍。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但在具体执行中,征地范围往往被扩大,从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到小型企业用地,一律动用国家征地权,一些非国家建设的工商业经营性用地尤其是房地产开发用地,有些也是通过征地取得的。这些征地行为,如政府将修建高速公路作为市政项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征地,但在建成后向来往车辆收费,或转卖给其他公司、单位收费,或者项目在股票市场上市。这样明显赢利的项目己经不能算作为市政项目,也就是说不能算作为公共利益,当然,就不能享有征地的权利。

(三)征地补偿较乱

从征地操作的实际情况看,征地补偿费用的测算方法,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分配都不够规范,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1、征地补偿费的测算方法不科学。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以征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数测算,但由于土地的利用方式、种植制度、市场情况等条件的不确定性,测算出来的补偿标准往往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2、征地补偿费标准偏低。新的土地管理法虽然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但同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相比,仍是偏低。

3、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混乱。征地补偿费用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之间分配不尽合理,使用管理较为混乱,乡、镇、村、组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截留现象。

(四)征地主体不明确,征地程序不规范

在中国,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是唯一可代表政府实施征地的职能部门,但有的地区在征地管理工作中,一个项目一个政策,政府制定政策出台时间频繁,以至于短时间内,不同的征地项目在同一村组的农民得到补偿的标准差异很大,引发农民攀比和不满。有的地区在实施土地征用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中介机构或领导干部个人凭借种种理由滥用征地权,政府统一征地成为一句空话。

(五)集体产权主体模糊,农民参与性差

中国自建国以来,土地制度虽经一再改革,但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至今依然十分模糊,《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国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小组、村和乡(镇)三级所有,但究竟产权主体是谁、是哪一级集体、是哪一级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明确。这就造成了土地名义上归集体内每个成员所有,但又不属于任何个体成员所有的局面。目前对农地集体产权的理解总的来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多元主体论”,认为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是多元的;一种是所谓的“缺失论”,认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虚置或缺失的。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选择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土地征用制度,明显带有要农民支援国家建设的色彩,国家和农民在土地征用经济利益上是不平等的。按照《全国土地总体规划纲要》的规划,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共安排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亿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按中国现在人均耕地1.41亩计算,将有12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安置。为了集约现有耕地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处理好当前征地中存在的问题。

(一)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确立征地范围

严格限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土地征用权只能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中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均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国外经验和中国实际,“公共利益”应严格限定在以下几类:军事用地;国家政府机关及公益性事业研究单位用地;能源、交通用地,如煤矿、道路、机场等;公共设施用地;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公益及福利事业用地;水利、环境保护用地;其他公认或法院裁定的公共利益用地。

(二)严格遵守征地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保护耕地资源和控制征地规模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国土地是属地管理,国有土地的产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各级政府有相应的权限审批土地,土地收益归当地政府所有。在征地过程中,部分地区县、市政府采取化整为零的批地办法占用农民土地,土地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强化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非常重要。无论是公益性用地还是商业性用地,都要把用地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在土地征用审批权限上,中央和省一级政府的土地管理权力应得到强化,对省以下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垂直管理的力度也要加大。

(三)多渠道、多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

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工业化、城市化的新形势。以下几种安置方式是当前可以积极采纳的:货币安置;地价款入股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即将土地费中农民个人所得一次性转付给保险公司,按有关医疗、养老险种兑现,比较适合年龄偏大的农民;留地安置:在经济发达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在被征用土地中按照规划用途留出一定比例土地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从事开发经营、发展产业等;土地开发整理安置:通过土地整理置换出土地或开发未利用土地,增加耕地面积,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进行安置,这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安置方式。

(四)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中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虽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有相应的规定,但尚不能在经济利益上具体明确所有权主体,这就产生了土地征用权侵害剥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的机会,因此应该从法律层面健全土地产权制度。完善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律体系,基本的是应完善和保障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可以采取在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淡化集体土地所有权,强化农民在土地上的具体权益,将目前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的二种农民集体所有改为村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委员会范围内的全体农民共同共有。

(五)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有效减少占用耕地

1、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充分发挥调控作用。规划计划的科学合理是最大的节约。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和指导各类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各类与土地相关的规划,都应当符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2、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优先储备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立足内涵挖潜,优先利用存量土地,鼓励开展农村土地整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开展“城中村”的用地改造,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居民点的土地整理。新建项目尽量少占耕地,拆旧的要尽可能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整理出的耕地或农用地必须大于新建占用的耕地,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陈锡文.土地征占引发农民上访比重高[EB/OL].新浪网,2007-01-3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M].法律出版社,2007.

3、刘素丽.新世纪我国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初探[J].现代经济讨论,2005(11).

4、周翔.新形式下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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