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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环境群体性事件 网络舆论 舆论引导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开始进入环境敏感期,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我国也呈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自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年增速为29%,该数据来自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①我国学者通常把与环境相关的群体性事件称为环境群体性事件,2012年和2013年接连发生的几起环境群体性事件尤为典型。例如,2012年7月初,四川省什邡市发生的民众反对钼铜项目事件;同年7月下旬,江苏省启东市爆发了群众抗议王子造纸厂排海工程项目事件;10月,浙江省宁波市发生了市民反对PX项目事件;而2013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也出现了市民抗议上马PX项目事件。

与之前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相比,最近的这几起事件表现出了一个新的特点:网络开始成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策源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曾经指出:“网络已经改变了我国社会舆论的生态环境,并形成了崭新的网络舆论场。”②在网络时代,当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候,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更是给我们对于网络舆论的监测和把控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

随着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的日益成熟,网络舆情在群体性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进行剖析,将有利于我们今后更好的把握网络舆论走向,及时作出合理的反应。

1、萌芽期

根据时间的先后顺序,我们把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归纳为四个阶段。萌芽期是网络舆论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时候,承载网络舆论的信息,大多数分散在各个网络论坛、微博、博客等地方,呈零星分布的状态,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而发布信息的网民,他们的行为也只是个人行为,彼此之间没有联系和互动,还没有组织化。因此,萌芽期的网络舆论具有分散化的特征。在这些庞杂的信息中,究竟哪些话题可能引起集聚效应还是未知,所以这个时期我们要全面观测网络议题。

2、酝酿期

酝酿期是网络舆论从萌芽期到爆发期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网络舆论开始由之前的分散无序走向聚集,零星分布在各个网络论坛、微博、博客等平台上的信息,开始受到大家的关注。针对之前不完整的信息内容,有利益牵连的网民开始进行补充。虽然表面上看,此时的网络舆论并没有爆发的明显迹象,但是却是网络舆论积累的必要过程,犹如多米诺骨牌一样,临界点随时可能会到来。这个时期,我们要继续监测,对那些关注量有变化的信息保持警惕。

3、爆发期

关于某一事件的网络舆论一旦进入爆发期,就进入了整个舆论发展过程的高潮,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事件本身的现实走向。当前新媒体的日益普及,更是极大的缩短了网络舆论从酝酿到爆发的时间。爆发期的网络舆论往往会在互联网络上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与此同时,传统媒体也会纷纷跟进报道。面对爆发期的网络舆论,我们要步步跟进,此时政府部门采取的相应措施,都极有可能影响事态的未来走向。

4、衰减期

随着网络舆论所关注事件的解决,事态得到有效控制,网络舆论开始进入衰减期。网络舆论在衰减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相关事件的内容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上的关注度和曝光度不断降低,直至消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衰减期的网络舆论我们仍然不可掉以轻心,尤其是那些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群体性事件,与之相关的网络舆论依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总之,充分认识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将有利于我们更加有效的监控和引导网络舆论。

二、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成因分析

1、社会因素

虽然中央政府近年来三令五申地强调我们要发展绿色GDP,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但是依然存在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环境保护措施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致使居民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环境问题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普通民众保护生存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和企业依然无视民众的意见是行不通的。

2、政府因素

政府在向民众公布信息过程中的遮遮掩掩,无疑也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埋下了导火索。每当群体性事件出现的时候,政府发布信息不及时等问题总是不绝于报端。2012年以来,在江苏、浙江、四川等地接连发生的几起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刚刚萌发的时候,面对民众的质疑和要求信息公开的诉求,政府的应对表现都非常让人失望。忽视民众的知情权,就很容易激发民愤。只有当事态临近失控状态的情况下,政府才会迫于舆论压力部分的进行信息公开,并尝试和民众沟通。

3、媒体因素

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网络媒体也越来越为广大网民所熟悉,如微博、微信等新兴的平台因为具有使用便捷、传播迅速等特点,逐渐受到网民的欢迎,并且开始成为了民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每当社会上发生不公正事件时,现实世界中的民意会借助这些新兴网络平台汇集到一起,最终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往往会对现实中的事件走向产生影响。比如,在云南PX事件中,在2013年年初,就有网民在微博上质疑该项目的安全性。当时这一苗头并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随后关注此事的网民越来越多,舆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最终导致了事态的失控。

4、公众因素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公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大家开始追求更好的生存环境,普通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变得越来越强。公众对于已经发生或者未来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环境污染事件,有着本能的反感,所以这几年频繁出现的,民众抵制在自己的生活区周围建立化工厂的事件也是情理之中的。例如,2012年年底,规模达千万吨的中石油炼油项目将在昆明安宁上马的消息传出后,随即就引发了当地民众对周围环境和自身健康的担忧。这种担忧在2013年5月4日下午达到顶峰,近3000名昆明市民聚集在市中心的南屏广场,抗议PX项目在该市落户。

三、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引导

1、政府方面

首先,决策过程引入公众参与。美国学者谢茨施耐德认为,政府是社会冲突化的产物,也应该是冲突的调节者。③观察近年来在宁波、什邡、启东等地因建设项目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是地方政府在主导发展过程中,时常忽略公众的意见,造成在项目决策中公众参与严重缺失,使得发展与稳定演变成尖锐矛盾。在利益多元、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的施政离不开公众参与。闭门造车、我行我素,很容易跟公众产生分歧。公众还往往因为决策缺乏透明度而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影响政府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引入公众参与是政府在施政过程中的必要选择。

其次,加强和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萌芽期和酝酿期,政府部门有充足的时间观测网络舆情的走向,并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来应对。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2012年接连发生的多起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政府部门在网络舆情发展的关键时期,都没有作出及时的处理,错失了干预舆情发展的最好时机,导致舆情最后的喷涌式爆发。这就说明政府部门在应对舆情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舆情预警机制,不能及时对舆情进行干预。因此,加强和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尤为重要。

最后,建立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就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而言,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也是迫在眉睫的。尤其是在事态失控之前,政府部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无疑对于平复舆情和澄清舆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论爆发之后,各利益方出于不同的动机,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让围观的网民看的也是眼花缭乱,比如有人就质疑在PX项目立项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跟开发商“狼狈为奸”无视民众呼声;还有谣言声称警方和民众爆发了“剧烈冲突”等,这些言论的出现只会混淆视听。政府部门只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谣言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2、媒体方面

首先,就网络媒体而言,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以新闻专业主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为了一味赚取点击率就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在2012年发生的多起环境群体性事件当中,很多网站和论坛为了“博眼球”,纷纷贴出了现场激烈冲突的照片。虽然这样也是为了引发大家对事件本身的关注,可是却很有可能加深不明就里的网民的误解,并不是最合理的报道方式。

其次,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要全程跟进,不能缺位更不能失声。在网络舆论的发酵过程中,传统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舆论的走向。特别是在事态失控之后,更要综合考量,平衡舆论,尤其是要重视对民众极端情绪的疏导。此外,还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

最后,在新媒体方面,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话语权得到了拓展,网络舆论的主体走向平民化,这就给我们的舆论引导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新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提出难题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在疏导网络舆论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亲民特性,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和民众的良性互动,从而防微杜渐,将矛头及时扼杀在摇篮之中。

3、公众方面

网络舆论是各方利益诉求的产物,而普通民众的声音则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很多网络恐慌乃至极端行为,往往都是由网民发布的虚假信息所引发的。因此,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迫在眉睫。除了政府、媒体和学校积极进行媒介教育和引导之外,民众自身也要不断加强自律,学会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个人的诉求和意愿。只有学会理性的使用互联网,才能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做到利人又利己。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论的发展变化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面对复杂的利益诉求,我们唯有不断在政府、媒体和公众这三个层面加强监督和引导,不断加深对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成因和特点的分析,才能在今后应对类似事件时未雨绸缪,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①冯洁、汪韬,《开窗:求解环境群体性事件》[N].《南方周末》,2012-11-29

②喻国明:《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0)》[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3

③E.谢茨施耐德著,任军锋译:《半主权的人民:一个现实主义者眼中的美国民主》[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37

(作者:均为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第2篇

近年来,群体性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冲突程度也趋增强,正在引起各级党政决策者和普通群众的高度重视。如何从舆情角度,预防和正确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必修课。

面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挑战,健全相关的舆情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是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很强的工作。群体性突发事件包含着有关的舆情信息,包括潜伏期、突发期、持续期和消失期四个阶段。不同阶段舆情信息有着不同的特点,处理方式也不同。

舆情潜伏期的预防预警

群体性突发事件在爆发之前有可能经历一个时间长短不一的积累过程。这个时期的舆情信息更多地表现为,人们对某些事情的不满等社会政治态度方面的积累。常常表现为人们对某一刺激事项的关注或思考仅在头脑里,随着事项刺激的加强和受刺激人们数量的增加,就会渐渐地形成一种“小气候”,并或快或慢地形成“大气候”,最终导致参与者们活动频繁,构成事件。

近年来某些地方因为就业收入、房屋拆迁、安全生产以及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引发的数量不断增加的群体“事件”或“冲突”,从处理过程看,大都存在对舆情内在规律不甚了解,对问题处于什么位置不够清楚的情况,以致出现错过控制和引导舆情最佳时期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具备敏锐细致的观察能力,善于从一般情况中发现舆情信息,及时捕捉到其中的信息“敏感点”,加强预防预警,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有效地抑制事件的发生。

在做好预防预警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作用。先进技术对于涉及预防预警的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内容丰富的信息资源网络。利用多媒体、网络通信新技术,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二是建立为应急处理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软件技术,完成覆盖各级业务部门的信息规范化处理、存储和报送功能,建立面向未来的各类信息服务;三是建立“标准化”的信息处理模型。由一个或多个管理中心和所有应急指挥的功能单位构成。各功能单位能跨越行政关系和职能差异,采用统一的系统建设方法和技术,促进快速高效地处理信息。

舆情突发期的应急反应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二个阶段是舆情信息突发期,是突发公共事件从隐性变为显性并且快速扩散的时期。这个时候的舆情信息内容丰富,真假共存,传播迅速。

群体性事件爆发时,单位时间爆发出来的信息量很大,有关信息在短时间内通过多种传播渠道迅速传播。事件爆发时,事情真相不明,极容易出现谣言、小道消息漫天飞的现象,事件内外的群众有的会陷入惶惶不安之中。更有人利用这个时机造谣蛊惑,甚至激发公众的过激行为,导致矛盾复杂化和进一步激化。

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势快,影响广。在应对中必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应急反应的时效和速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引导。针对把握其中的舆情而言,要做到:

其一,快速反应。“快捷”,就是讲时效。在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求“第一时间”了解相关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信息不快,应急反应措施就会延误,造成损失、危害,甚至丧失生命。

其二,归口管理。通过各种信息工作渠道,上报有关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舆情信息,对于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统一领导下,由舆情信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对于一般事件,在事发地有关党政决策者领导下,由舆情信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努力做到采访、信息报送、审核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

其三,引导舆论。有关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对外反映实际情况,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主流媒体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要主动介入,确保先声夺人。防止不负责任的负面报道,防止一哄而起的炒作性报道,避免制造紧张情形,引发社会动荡。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外宣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外发布新闻,避免外电的失实报道。特别注意做好网上宣传报道,利用网络迅速快捷、跨越国界的优势,努力抢占网络的制高点,以正视听。

适应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十分重要而且紧迫性。西方发达国家历来重视科技手段在危机管理中的应用。例如,欧盟积极开展监控和信息中心(MIC)建设。欧盟成员国及参加该系统的共30个国家可在任何时间通过该平台了解全球情况。而信息中心在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可迅速组建专家评估小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反馈给成员国。

舆情持续期的分析甄别

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持续期,事件得到了初步控制但没有彻底解决,此时的舆情信息,数量依然不小,假信息传播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相关舆情在其发生之后,就一直处于发展和变化中。新产生的民众对于这些事件的社会政治态度,不仅会因为事件本身的变化,而且会随着有关管理者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等的改变而改变。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结束情况都十分复杂,需要进行必要的分析甄别,以制定相关对策和措施。但是,目前,社会、文化、价值的多元发展,造成了人们对同一事物的审视角度不一样,价值判断不一样,增加了舆情信息分析工作的难度。所以,对搜集到的零碎、分散、不系统的相关信息,要进行筛选分类、整合关联、分析预测,提升舆情信息的内在价值。

在这其中,应妥善处理一般舆情和个别舆情的辩证关系。一般舆情反映的是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大多数人的声音,而个别舆情反映的是少数甚至是个别人的声音。舆情分析,既要充分了解大多数人的意见,尊重舆情的“一般”,又要高度重视个别人的意见和主张,反映“个别”情况。这才能使领导全面了解情况和做出科学决策。同时,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舆情“定性”和“定量”的辩证关系。既要善于对相关舆情“定性”分析,又要运用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和统计学等专门知识,采用问卷调查、人员访谈等方法,对舆情进行“量化”的收集和整理,用科学的数据反映各个群体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意见。

在分析和甄别中,要特别做好预测舆情走向的信息分析工作。好的舆情信息分析工作要在某些舆情初露端倪的时候,就察觉其变动倾向和未来发展趋势而作出判断和建议。这就要我们善于掌握舆情的“关节点”。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它今后的走向如何?与之相关的社会舆情走向又将如何?这都是在进行科学决策时必须回答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应提倡根据不同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其不同阶段的不同特征,进行深入的舆情分析,形成规律性的认识。

消失期的舆情跟踪反馈

群体性突发事件有的经历很短,而有的则持续一段时间,其间,还会发生一些波动。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基本解决后,社会系统开始恢复原有或正常状态。此时,有关舆情信息的数量一般会明显减少。但是,舆情作为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它并不会完全或绝对地消失掉。这些“残留”的社会政治态度,也会发生不同程度地“转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会变成针对另一种社会事项的社会政治态度的新的构成部分。

因此,从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的角度看,对事件的即时处理,不意味着处置工作的全部完成,伴随事后的追踪、回访、救助和落实,了解有关信息,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常备不懈的全程监控,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再度发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并关系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长期处置效果,这对于处理好有关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具有重要作用。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包括了内部反馈和外部反馈。内部反馈主要是指在舆情信息系统内部以简报、通报、评比、表彰、培训、考核等手段为主,对相关的信息汇集和分析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要求;外部反馈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政部门根据舆情信息,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发布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第3篇

从温州第一桥说群体性事件------网络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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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浙南在线网络记者首先在温州论坛上贴出了《温州第一桥现场武打》,文章直指联合执法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殴打伤人,引得很多网友声援。后来有人贴出的手机视频http:///u38/v_MjQ4NjYwOTk.html(被删),视频显示是

小商贩把执法人员围攻了。

视频把整个第一桥事件的后面高潮部分暴露在网络之上,引发了温州论坛一场对“执行局工作人被打被围攻,小商贩暴力抗拒行政执法”的大论坛,各种马甲开始混战,一时间分不清到底谁是谁非。

与大家一样,最让我震惊的是那个穿白衣的年轻人为什么这么嚣张,竟然在众目睽睽动手殴打执法人员,飞毛脚踢向工作人员,把扣押从车拉下等等行为,直到有人喊警察来了才跑掉,简值让人感觉这个人是不是发疯了。另外还有几个人,他们是当事人吗?如果是,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如果不是他们为什么参与?有人提出视频是后面发生,而前面发生的是执法人员殴打妇女。

对于这起事件的起因、发展和结果,我无法去追溯或得知。城管执法问题也不是网络论讨能解决,何况网络上对城管执法的论题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再谈也没

有新意。

我只想做一个假设:如果视频中的执法人员也动手,相互攻击,双方都叫人再来,或者造成围观群众也参与,结果会怎么样?舆论又会倾向于哪里?如果估计严重一点,有没有可能引发一起“群体性事件”?

经常在新闻里听到一些公务员因私事或公事,被一些群众围住,只能靠警察来救护才能脱身。第一桥事件,如果没有警察出现,那些“商贩们”会暴力到怎么样的程度?又有多人会受伤,又有多少财产可能被损坏,真是不可想象。

在温州发生群体性事件最多的两个地方:一个是重点工程征地引发的土地和房屋补偿安置问题,比如《南窗风》报道的《浙江温州一副市长用催泪弹到农村征地》,就是讲瑞安市陶山镇林霞村强行征地100亩的事,再如平安县、洞头县、乐清县、苍南县海涂开发后土地之争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另一个就是农民工或打工都欠薪纠纷问题,这些案件经常发生,一般不会见报道,但也能迅速的处理,量大但

影响不大。

在温州市各县区都存在这些不稳定的因素,而因为涉法案件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较少,其他如城镇拆违、医疗事故、企业改制、房产问题也存在可能引发此类群体性事件也不在少数,但影响不广,加上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低调处理和信息控制,有利于保护温州和谐稳定的形象。但如果一味只是堵而不疏,势必是埋下更多的

定时炸弹。

相对而言,象几年前重庆万州事件和汉源事件,涉及的大规模造成恶劣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在温州发生很少。去年瑞安塘下群体性事件在温州历史上少有的一个戏剧性的事件,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出乎了很多人的意外。它最大的共性就是无

直接利益冲突者的加入。

这些案例部分反映了社会整个民众普遍的心态,他们一般对执法人员存在不理解,缘于大多的民众对腐败非常的痛恨,由此认为凡是公务员都不是好东西,都不是好人,民众的不信任,造成干部群众之间关系紧张,甚至有敌对意识。只要有一些火苗,他们就会有可能被点燃成为导火线。第一桥视频里与执法人员冲突

的人群绝对代表一个被点燃的群体。

定义群体性事件非常的困难,因为中央和民众对群体性事件发生都非常的敏感,所以除非特大群体性有着恶劣社会影响的并已经被曝光的并引起上级领导重视,政府才会将他们定义为群体性事件,否则当地官员不会给自己的平安稳定上搞出

一个群体性事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贫富差距的扩大,腐败形式没有根本好转,广大基层群众利益得屡被侵犯,政令不能令行禁示,地方保护势力严重抬头,造成社会不稳定因增加,党与政府的公信力减弱,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不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依法治国,那么群体性事件再次多发也决不是

偶然。

为什么温州市第一桥城管执法者会被小贩围攻和追击,打砸东西,这是一个值得更个社会与政府深思的问题,从更深层次上讲,只有消除社会的不稳定,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否则民不聊生,官不得体,世不安宁,国不昌盛。

墨池20071212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 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

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

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6月20日凌晨,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多名警察受伤,消防车被掀翻砸坏。 石首事件表面上是由于群众"不明真相"所致,实质上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公开真相,使其公信力降低。中间的数十个小时,是决定事态发展的黄金时间。然而,地方政府却在处理时"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导致一起简单的案件经过一两天的"发酵"之后,引发了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引发了一场群体性事件。漠视群众利益、滥用乱用警力、信息公开滞后,等等,一切皆由干部作风引起,而干部作风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干群关系。

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第4篇

一、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得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本机关行为而引发的和按属地原则应由本局处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

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5、聚众围堵、冲击局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计生检查、执法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7、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本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2、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2)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3)开展调研工作,对改进、加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传达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到现场做工作;(5)处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

1、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单位或部门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全由办公室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局信访办和涉及单位或部门负责,对外接待及新闻报导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单位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四、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防范预警

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要落实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第5篇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水电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水电局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水电局成立了由20人组成的防范对应暴恐事件应急分队。应急分队在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应急分队队长由副局长朱小岩担任,副队长由堤防工程管理处董作喜、防汛办副主任阮书宝、局办公室主任周强担任,队员为40岁以下各股室及院内二级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

应急分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队长职责:

(1)领导应急分队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局机关有关股室、二级单位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队员职责:

(1)落实应急分队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单位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单位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应急分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应急分队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水电局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应急分队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水电局干部职工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应急分队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应急分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分队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分队队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分队要在第一时间同时向局班子主要领导和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应急分队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门卫管理人员。

3、应急分队队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内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内保工作人员要协助门卫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应急分队队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

4 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应急分队,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应急分队指令。

3、应急分队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应急分队,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分队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应急分队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股室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论公安群体性事件范文第6篇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水电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水电局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水电局成立了由20人组成的防范对应暴恐事件应急分队。应急分队在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应急分队队长由副局长朱小岩担任,副队长由堤防工程管理处董作喜、防汛办副主任阮书宝、局办公室主任周强担任,队员为40岁以下各股室及院内二级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

应急分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队长职责:

(1)领导应急分队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局机关有关股室、二级单位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队员职责:

(1)落实应急分队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单位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单位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应急分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应急分队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水电局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应急分队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水电局干部职工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应急分队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应急分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分队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分队队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分队要在第一时间同时向局班子主要领导和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应急分队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门卫管理人员。

3、应急分队队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内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内保工作人员要协助门卫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应急分队队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

4 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应急分队,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应急分队指令。

3、应急分队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应急分队,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分队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应急分队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股室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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