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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第1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这是在为我国现行缺乏法治指标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补缺, 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有利于转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决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将政绩由经济指标方面扩大到法治层面, 具有非常的导向意义, 说明未来法治建设在领导干部的考评中将处于重要的地位。有了硬性指标, 法治建设成效将与考核、晋升、任免直接挂钩, 各级领导干部就不能只重视经济发展, 而必须重视法治建设, 重视公平正义。

有利于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是由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决定的。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用数据来量化领导干部的政绩, 必然会促进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有利于培育全民法治精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以身作则,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还能给全社会起着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 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

受传统人治法律文化的影响, 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 法治观念淡薄, 法治素养不足, 并由此导致了对法治的错误认识:一是法律虚无主义, 否认或贬低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认为法律的存在只不过是经济和政治的附庸, 法律应让位于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需要, 办事创业有政策依据就可以了;二是法律工具主义或实用主义, 仅仅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 赋予法律以功利性或实用性的价值, 而忽视或忽略法的自由、秩序、正义等基本价值, 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法律信仰缺失。

(二) 多年来以经济指标为首的政绩考核体系使我们忽视了法治指标的重要性

长期的经济指标考核早已深入官员的心中, 为了显示政绩, 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 往往以牺牲法治为代价, 谋求地方经济短期内的快速发展, 而不顾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和由此导致的后遗症。法治为经济让路, 必然会形成经济的畸形发展, 法治与经济社会的脱节。当前,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已经在一些地方得到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发展, 这些成功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三、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不能唯GDP而论。经济指标不能去取代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指标, 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法治是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法治化水平的高低更能够显示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水平, 因此, 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尊崇宪法和法律, 以身作则, 引领社会风气。

二是要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当前, 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薄弱, 法治思维缺失, 运用法治方式来解决矛盾, 分析问题的能力不足, 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法律素养亟待提升。在实际工作中, 存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 比如说对经济发展与法治关系的认识误区, 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上的误区。

三是要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必须是一个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体制内的自我评价必将为人诟病, 并将失去它本身所最求的积极意义, 造成社会公信力的缺失。为此, 要引入社会公众评价机制, 使政府内部考核、民间机构考核和社会公众评价相结合。

四是要科学设计法治指标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就要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指标体系, 使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依据之一, 推动各地各部门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要重点围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方面展开。

五是要合理运用考核结果, 建立有效的奖惩体系。要将政府、政府部门、个人的法治建设成效, 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挂钩, 考核结果要与领导干部的提拔、晋升、调整、任免、奖励和责任追究相挂钩, 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建立奖励和惩戒机制, 使领导干部重视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

摘要: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有利于转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有利于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有利于培育全民法治精神。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需要科学设计法治指标体系, 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合理运用考核结果, 建立有效的奖惩体系。

关键词:法治,政绩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1] 汤天池.用法治考核来约束权力[J].当代江西, 2014 (12) .

[2] 马怀德.把法治引入政绩考核体系 (问政) [N].人民日报, 2014-04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第2篇

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江南公司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提高江南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江南公司的物质、政治、精神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实行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是从制度上保证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负责的有效措施。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 指导思想和原则

2.1 建立、完善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规定。

2.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江南公司党政正职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公司各职能部门的部门正职为所在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原则; 2.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原则; 3.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相一致的原则;

5.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 6.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 考核的具体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江南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

3.不断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机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把教育防范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行业作风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支持纪检组织、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工作,保障其履行职责。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对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和支持有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信访办结率不低于90%。

6.严格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其违法违纪问题不包庇、不袒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7.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应制定有相应的创建规划和措施。

第四章 考核的对象

第七条

凡与江南公司党委签订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状的公司各部门均属考核范畴。

第八条 江南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江南公司各部门党政领导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江南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负责抓好本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江南公司党委书记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对集团公司党组负责。

第五章 考核的方法

第九条 江南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取公司自查自评与集团公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对照本办法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考核评分表》,每半年对本公司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报告应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2月1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不能按时上报请提前向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报告。

2.在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领导下,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牵头组织若干考核小组于每年7月、12月对各单位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或检查。参加人员包括集团公司政治工作部、监察审计部以及有关单位党委(组)、纪委负责同志。在自查、抽查或检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年末根据年中、年末考评情况评定考核分数和提出考评意见。对综合评定成绩较好的单位,公司党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合格的单位的负责人给予责任追究。

第十条 江南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定量考核。将考核指标分为七大类,每大类设定若干项,每项设定相应的标准分数和扣分标准。考核得分为每项考核分数之和,每一大类各小项扣分相加数大于该大类标准分,则该大类以零分计。

2.定性考核。对考核内容中的非定性项目,采取定性考核的方式。主要由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方法综合评定。

第六章 考核的标准及奖惩

第十一条 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5分及以上,95分以下的为“良好”; 得分在75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得分在65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奖励与惩罚。

1.具体奖惩办法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该年内考评等级为“基本合格”,由领导班子集体写出整改报告;连续两年考评等级为“基本合格”,调整该单位领导班子;该年内考评等级为“不合格”,责令党政正职、纪委书记辞职或对其免职。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江南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事项据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办的,酌情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或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违反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酌情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酌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或者对对办案人员、对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酌情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去党内职务;包庇、纵容的,酌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与主要领导责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或相关单位处理。 第十五条

组织处理主要包括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降职使用、责令辞职、免职等。

第十六条 各种先进是指授予的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各类荣誉称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及其他有关配套制度。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第3篇

教学过程:考核分数25分

1、教学设计8分,主要考查常规教案的设计。学校每期检查四次,每次均评出A、B、C三等,其中前三次月检分别计1.5、1.0、0.5分;期末最后一次总评分别计3.

5、2.5、1.5分。如一人同时任教两科的,其中分值大的科目占70%,分值小的科目占30%。中心校或教育局在检查时受到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分别扣除2分或4分。

2、教学批辅8分,主要考查作业批改和辅导的情况(含试卷批改和课外辅导作业),学校每期检查四次,每次均评出A、B、C三等,其中前三次月检分别计1.5、1.0、0.5分;期末最后一次总评分别计3.

5、2.5、1.5分。中心校或教育局在检查时受到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分别扣除2分或4分。

3、任教一个班的语文,或一个班的数学,或一个班的英语,另外还任教了几个班的小科(如政史地生音美劳微等科目)的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时,如发现没有备课每次(在其他任教科目的得分中)扣1分,被评为C等的,每次扣0.5分;如发现没有作业每次(在其他任教科目的得分中)扣1分,作业被评为C等的,每次扣0.5分;

3、考试检测3分,除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及月考以外,语、数、英每期单元检测或综合考试不少于5次,理、化不少于4次,九年级政、史、地、生不少于2次,要求科任教师全批全改。期末教研组统一检查,检测每少一次扣1分,全批全改每少一次扣一分。

4、培优辅困1分,各位教师必须做好培优辅困工作,有计划、有记载1分。

5、制卷数1分,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要负责制一份试卷,制一份及以上的1分,没有制卷的0分。

6、监考2分,监考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缺勤的每次扣2分。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第4篇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员。

第四条、本公司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管理人员季度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总经理核准。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月度考核

1、对员工应就其工作态度、内容、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考勤月度汇总附后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管理人员季度考核

1、每季度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一次360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考核时间为每月的7日前完成各考核项目,12日前完成对每位被考核者的约谈,15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财务。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1)、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员工的考核

(2)、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月度直线式考核及季度360度考核,

员工考核即为月度直线式考核。

第七条、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不良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内容的解释:

(1)、根据不周的岗位职责,编制不同的考核内容

(2)、根据不同时间的工作表现,针对工作中的弱项做为重点考核项目。

(3)、以大多数员工表现为标准,标准分数为8分。优秀改进者加分,不良者减分。

(4)、根据工作内容的变化或员工表现的变化,可每季度对考核表进行一次修改。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

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一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二)考核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起草制订,自总经理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

人事行政部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第5篇

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为鼓励创新、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内在活力,调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工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来优化产品结构,形成有利于中心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体制,促进中心加快技术开发的步伐,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三、绩效考核原则

1. “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及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3.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4.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事实为依据。 5. 考核应以确认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6.考核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四.考核指标

1.工作执行能力:本指标专门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对各项工作任务执行的质量与数量。①能按进程完成承担工作课题、研发项目;②工作完成无需督促、工作完成效率高;

③课题、项目的质量获得好评(公司内部评价、相关机构、有关客户); ④完成的课题与项目能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

2.判断准确度:本指标是考核中心研发人员对各类信息、事务的判断准确性,从而为有序工作、准备材料、选择工作方法并最终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帮助。①对承担任务准确理解、抓住重点,并拟定相应工作计划、执行方案;②为完成任务,对方法、作业流程迅速准确选择。

3.工作计划与统筹:本指标是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在承担具体的项目、课题时,在计划的统筹、调查研究、资料分析与运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研发人员对项目执行中的风险意识、对意外情况的随机应变能力也在考核之列。①对任务课题、工程项目的推进是否有完整的计划与执行方案;②是否按任务、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查研究。

4.工作责任心:本目标主要是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为完成承担的任务、课题而尽心尽力、排除困难等方面的表现。①考核期内工作的态度;②研发人员对待工作困难的态度与表现。

5.技术保密:根据技术职务的特殊性,技术保密性是考核本中心研发人员在执行研发任务中的保密意识与保密行为。①对本中心的技术保密又相关的规章制度与纪律; ②研发人员保密意识较好。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

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研发人员不必全部参加。

2.逐个将研发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

3.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保存,作为面谈 、考核之用。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六、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可能回避;

2.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3.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保存,作为面谈 、考核之用。

4绩效评考核结果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5. 经批准绩效评考核结果,研发部门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送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存档;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

1.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负责与研发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第6篇

第二条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领导,镇人大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代表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长凝镇辖区内的市、区、镇人大代表属于登记对象范围。每个代表要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登记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接受检查和监督。代表履职情况由代表本人填写,分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两大栏目。

每年 12 月底由各代表小组提出意见,送镇人大办公室汇总后,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履职登记内容:

(一)大会期间:

1、会前走访选区选民,准备参加会议情况;

2、出席会议情况;

3、分组审议及发言情况;

4、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二)闭会期间:

1、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时间及内容;

2、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活动情况;

3、列席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情况;

4、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情况;

5、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6、联系选区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反映群众意见及信访情况;

7、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在本单位(村)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廉政建设考核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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