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第1篇
[摘要]在转型期的中国,医院开始走入市场经济,近年来医患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特别是理疗护理纠纷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如何防范医疗护理纠纷,需要医院、患者和全社会采取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医疗护理;纠纷;防范;措施
近年来,随着医院走向市场经济,医患关系紧张成为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社会舆论也多是同情患者一方,让医院在处理医疗护理纠纷方面很被动。医院该如何改进医疗护理的服务和管理,以适应新形势下医院的角色变化;患者该如何补充医疗护理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和社会该采取什么措施防范医疗护理纠纷,是防范医疗护理纠纷的关键。
一、医疗护理纠纷出现的原因
(1)医院护理人员专业性不强
俗话说:“身心健康”,一旦身体不健康,心理上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来到医院治病的病人大多是身心都需要得到治疗,在面对医护人员的时候,更希望从医护人员那里得到理解和关爱。
但是现在很多护理人员一方面业务素质不高,医护经验不足,在与病人交流的过程中,没有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在护理病人的过程中,对所学专业知识没有很好的实践能力,在患者发生突发事件时,不去请教医生,而是凭自己的经验处理,贻误了治疗时机。另一方面在护理的过程中,没有同情心,没有做到与病人真诚的交流,出现不耐烦、言语上伤害病人的情况。
(2)护理记录不规范
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对病人病况的记录,“是护士对病人的心理、心理动态变化和实施护理措施的效果,用医学术语加以整理和记录,是护士对护理对象进行一系列活动的真实反映”,护理记录也是出现护理纠纷后的重要凭证。
护理记录存在的问题包括:书写不规范,没有真正按照患者的情况进行记录,出现涂改、错字的情况,甚至有的时候护理记录与患者的情况完全不符合,千篇一律缺乏针对病情和心理特征的记录。一旦出现护理纠纷,护理人员容易陷入被动。
二、医疗护理纠纷的防范
近年来医疗护理纠纷频发,其中医院和患者都有责任,特别是走向市场经济的医院转变观念,改进医疗护理器械,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管理十分重要。下面就介绍一下防范医疗护理纠纷的措施:
(1)改进护理器械
在护理服务改进之前,要在硬件上做好准备,医院在采买医疗仪器的同时,也应该注意护理器械的更新。一些患者在术后需要卧床,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护理不当的情况,如果更新护理床的功能,无疑十分有帮助。特别是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病人,在护理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现代化的护理器械自己解决,更加方便和卫生。
(2)提高护理人员素质
医院的护理人员多是护校毕业或通过继续教育的途径获得医护知识,理论和实践能力都不足。在提高护理人员素质方面,需要医院和医护学校加强配合。学校不仅要对学生加强护理知识的教育,还要进行患者心理疏导学习和护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医院也要与学校合作,延长护理学生在医院的实习实践期,重视护士长对医护学生的实践指导。
对于已经在医院工作的护理人员,也要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参加护理知识教育课程,对护理的质量进行评比,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对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责任心的教育和管理,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一步。
(3)规范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对患者和护理人员都很重要,是双方权利的重要依据,加强护理记录的管理十分重要。首先要提高认识,一方面护理人员要充分认识护理记录的重要性,护理记录不仅是自己提供护理服务的记录,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凭证。另一方面,医院要加强护理记录规范性的培训,分类记录护理过程中患者出现的情况,包括:“用药指导、药物副反应的观察和指导、伴有躯体疾病的指导、生活起居的指导、安全监护的指导、自我护理的指导、家庭支持力的指导、预见性的指导等等”。
医院要把良好、规范的护理记录记载作为对医护人员工作的考核之一。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护理记录的管理,从记录、采集、归档都要有专业人员管理,使护理记录从记录到管理都有序进行,只有加强医护人员对护理病人的过程和记录的重要性认识,才能从源头上防范护理纠纷。
(4)加强与患者的交流
大多数患者没有专业的医学知识,在身体疾病的病痛折磨下,对医护人员会有诸多要求,特别是对护理的期望值很高。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护理人员加强与患者的沟通,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多倾听做好心理疏通工作,让患者感受到平等和重视,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5)加强社会监督
与医院相比患者是弱势群体,在防范医疗护理纠纷方面,还要加强社会的监督机制,包括法律政策制定和舆论导向。首先是健全法律制度。在护理制度的规定上,要加强对医院和医护人员行为的界定,将护理行为辅以相应的制度规范,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在舆论上做好导向工作,医院也应该和新闻记者做好沟通,加强记者对医护工作的如实报道,增加社会对医院的监督渠道,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次卓嘎.预防医疗纠纷的思考[J].西藏科技,2010,12.
[2]艾尔肯,方博.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防范对策[J].北方法学,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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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叶竹峰.浅析预防临床护理中的医疗侵权[J].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6.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第2篇
论高校学生管理纠纷的司法介入
自“田永案”开高校行政诉讼先河以来。高校学生状告母校的事饲纷至沓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者:陈 依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第3篇
标的额超过200万元的重大案件约占全体案件数量的19%,在重大案件中,62%以上都是工程款项纠纷,12%是材料款纠纷。
二、具体成因分析及应对
(一)材料款纠纷 1. 材料款纠纷成因
材料款纠纷的数量众多,经查核实,九成材料款纠纷都是因业主资金链断裂,导致我方没有足够的资金及时支付货款,引起纠纷。只有极少数材料款纠纷是因为对方送货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我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对方不服起诉,引起纠纷。
材料款纠纷的起因往往是简单的资金链断裂所致,其本身权利义务并没有争议,欠钱的法律事实也十分清楚,表现我方一时履约能力的不足。为防止该纠纷的发生, 我方应当做好资金的运用和协调,积极履行支付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产生。此外在合同订立时,也可以为我方支付材料款增加条件,比如已经广泛采用的需收到对方全额发票为条件进行最终支付等。我方也可以在缔约时将付款周期延长,从而为资金的周转预留一定空间。此外,我方也可以利用优势地位,在合同中约定我方价款的给付条件为业主相关计量款到位等等,从而规避开业主资金断裂所造成我方延期支付的违约风险。
2. 材料款纠纷应对与预防 材料款纠纷发生之后,对方主要的诉讼请求为材料款本金,此外还有附加对我方违约金和延期利息的请求。我方一定要主动应诉,将损失降到最低。在发生材料款纠纷后,我方一方面要通过协商,在履行主要义务即支付所欠材料款本金的基础上,取得对方的理解,从而免除其对违约责任和逾期利息的请求。在实践中,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并及时付清第一笔欠款往往可以取得预期效果。另一方面,对方的主张都是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的,所以在材料采购合同的制定之时,就要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从条款上限制对方权利救济的空间。在法律审核的环节中,把好关,从条款上进行严格的审查,剔除加重我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将我方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调底,避免我方届时因延期支付而承担违约责任过重,在诉讼程序中处于被动局面。
此外,材料合同中还要把握住对质量缺陷和价格调差控制。质量缺陷导致供方履约瑕疵的,往往不难判断。但是有些材料的质量瑕疵往往在交货时看不出来。需要投入到使用过程中,甚至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而且有些材料的质量可能没有问题,但是投入使用的效果或性能的发挥却有可能出现缺陷。所以在合同中,一定要对材料的性能,用途做出明确约定。从而使得材料特定性能的发挥,用途的实现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一旦相关要求不满足,即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样,对于一些订做材料的采购,也一定要在合同明确订做目的,订做标准,订做用途,这样一旦定做材料没有满足订做的目的用途等等,也可以此为由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材料价格波动也是产生纠纷的起因之一。一般材料合同以签订时的价格为准,不予调差。材料价格上调时,供方往往希望补充合同的方式,寻回差价。甚至是恶意中止或延迟合同履行,从而将材料另卖。因此,我方在合同条款中,尽量利用优势地位,加重供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提高对方的违约成本,从而迫使供方按期履约。而当材料价格下跌时,我方也可以利用优势地位,灵活约定材料价格。比如在某些材料采购合同中,就可以约定价格按照交货日当天的某某网行情标准予以计价,以每次交货的确认单、结算单按季度结算等等。从而将材料价格下跌的风险也予以规避。
(二)工程款纠纷 1. 工程款纠纷成因
工程款纠纷的数量在全公司的诉讼中也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分为我方作为被告的案件和我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两类。
(1)工程款纠纷中,我方作为被告的案件约占85%左右。其中,40%以上的案件是业主资金断裂给付不足,导致我方同分包队伍之间因未及时给付工程款引起的,在这之中又有80%是小规模分包队伍对我方的起诉。因为一般业主资金断裂给付不足,导致我方资金压力增大,未能及时付清工程款项时,合作时间长的分包队伍和一些规模大点的分包队伍为了继续合作,会选择了等待,而一些小规模的分包队伍由于自身资金紧张等原因,急于要回工程款,往往会选择起诉。另有约20%的案件是因为我方同对方在最终结算上未达成一致,导致部分工程款未按时支付,而结算的争议又未解决,最后分包队伍将我方告上法庭。其他约25%的案件是分包队伍本身经营不善,意图多要工程款弥补损失,而恶意将我方告上法庭。
但是,在我方作为被告的案件中有50%以上工程款纠纷是因为我方选择的分包队伍将工程再分包(含转包),但对再分包单位的结算支付不到位,造成再分包单位对我项目部的起诉,也就是层层分包的工程款纠纷。此类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层层分包,导致在经营结算上不统一,分包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对结算结果不满意,造成起诉;二是有些分包单位与我项目部结算完卷钱走人,并未向实际施工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导致实际施工人只能向我方追讨工程款;三是分包队伍的信息渠道十分灵通,了解到我方同业主的结算和分包队伍同我方的结算不一致,反过来要求我方按照同业主标准进行结算,而我方不同意导致的纠纷。经粗略统计,大包项目所造成的纠纷约占到层层分包的工程款纠纷的将近一半,而且数额都比较大。大包项目由于实际上操作和后期跟踪的难度,也是案件统计中的一项难点。尤其遗留案件,因时间较长,很多单位法律人员也难以言清。这将是下一阶段集中收集的重点。
(2)工程款纠纷中,我方作为原告的案件数量并不多,约占15%左右,主要是起诉业主的,但标的额都很大。其中一些是纯粹的欠款没有争议的;还有一些是对工程拖延和材料成本上涨造成的工程成本上升是否补偿引起了争议,目前业主出于手续的复杂性和考虑审计的情况,不给调价,所以引起纠纷;第三是由于各种变更得不到业主认可导致的纠纷。
2.工程款纠纷应对和预防
按照风险点的不同,主要分结算无异议的、我方同分包单位的、我方同再分包单位的三种纠纷情况加以阐述。其余案件再单独阐述。
(1)结算无异议仅因延期支付所导致的纠纷处理同材料款纠纷,一方面要提前在合同中降低我方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尽量避免支付的延迟,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及时应对,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在我方和分包单位的纠纷中,由于纠纷的双方就是当初合同订立时的双方,因此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和业务上的信任,纠纷的预防和应对往往可以通过最初缔约的合同下手,从权利义务的源头维护我方利益。我方同分包单位纠纷主要体现在工程量结算上,因此,首先在合同中,我方一定要明确价款支付的条件、依据,比如双方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并将分期付款的依据也加以列明,比如工程按分部分项的计量结算单结算支付等。因为一旦没有出具结算单,那么工程款都不构成支付的条件,也就不涉及到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和利息问题,可以降低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法律责任。第二,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结算的方式和依据。明确双方怎样进行结算,以什么为依据进行结算,避免出现在结算上的扯皮,导致最后价款额度的纠纷。工程中,我方对分包单位的计量结算依据往往和业主对我们的计量依据不一致,甚至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都不一致,这也正是我们可以通过管理来提升利润的地方。所以分包合同一定要明确计量条款,防止分包单位用业主的计量条款扯皮。分包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只要我们约定好计量和结算方式,那约定内容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三,在合同中要明确工程量及其他的变更和相关人工、机械、材料调差的调整和计算。正是因为我们对分包单位和对业主的计量依据不一致,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比如机械,土方等发生变化后,分包单位的成本就会发生变化,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我方和分包单位具体的投入和产出也不一致。因此在合同中要对变更和相关调差做出明确规定,以免扯皮。
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注重现场工程计量的证据收集,比如台班签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计量单等等,从而作为支持我方实施结算的依据。
对于因自身经营不善意图从项目部获得弥补的分包单位,往往从合同条款上已经钻不出空子,而是采取恶意扯皮、闹事等方式索取,我方更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不留给对方扯皮的空间,并加强分包单位的选择及平时的工程计量和质量管理,防范于未然。
(3)我方同再分包单位的纠纷是两个法律上完全没有合同关系的主体间产生的,我方和再分包单位是通过层层分包联系在一起的,彼此之间没有缔约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的再分包虽然是违法的,但再分包单位施工验收合格后,法院对其获得工程款的请求是支持的。因此再分包单位一旦起诉,我方也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首先,我方应当明令禁止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其次,我方应当将该明令禁止条款写到合同中,尤其要约定出现再分包情况下分包单位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督促分包单位自觉遵守;第三,我方在现场管理中也要注意对层层分包的监督,在管理过程中注意核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及时杜绝层层分包现象。在分包队伍的管理中,要强化对分包队伍的信用评价,并选择信用评价好的队伍;同时一定要约定质保金条款,并实施到位,把一部分工程款扣下来,待到时机成熟时再给付,可以作为未来工程款纠纷的缓冲。
在发生因层层分包所造成的工程款纠纷时,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有清醒的法律意识,首先冻结相关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或剩余尾款;其次要做好工程量的清算,理清分包关系和工程结算量;最后要确保工程款给付到实际施工人,不留隐患。
对层层分包的处理也是目前工程款纠纷中的难点,在下一阶段要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研究。
3.简析大包项目工程款纠纷和我方同业主的工程款纠纷。 (1)大包项目是指我方名义中标,但不参与管理,由他方以我方名义成立项目部,从事施工建设。产生纠纷的原因:一方面项目部是由他方施工单位组建的,财务大权掌握在他方手里,但对方却可以用项目的名义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而项目部从法律上讲又是我方的派出机构,所以我方要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风险巨大。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现场监管,实际存在多少层分包不清楚,一旦真正施工人远远超过名义上的分包人,且都对我方提出工程款要求,则我方会卷入诸多的工程款纠纷。不过最近几年,尤其是2012年起,大包项目在公司范围内已经杜绝,在新建工程新发案件中也已绝迹。目前处理的大包项目工程款纠纷主要都是前些年的遗留问题。
(2)我方和业主发生的工程款纠纷数量极少,但都是金额较大的纠纷。既包括我方履行建设工程义务,却因为业主资金等问题,迟迟没有收到工程款,而将业主告上法庭。也包括我方因为工期顺延,材料成本上涨,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而对业主提起索赔,此类情况的争议点在于对材料调差的认可,目前所发生案件还在积极争取材料调差纳入工程造价并获得仲裁委的支持。还包括由于各种变更得不到业主认可而导致的纠纷。因我方同业主订立的合同往往很难有协商修改的空间,合同条款对我方的要求也显苛刻所以我方更需要在合同签订后加强对履行风险的提示和关注。一般建设合同都将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承担,但是如果在履行过程中能够证明工程的延误是由业主原因造成,那么因此产生超出订立合同时所预计的材料波动,仍然有可能转嫁回业主承担,这就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仔细研究合同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或和业主的信息往来中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寻找业主方过错并及时提出索赔。 (三)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纠纷
在案件中为确认劳动关系进而获得工伤赔偿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也占到相当比例,主要是分包队伍甚至是再分包队伍雇佣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获得赔偿,从而引起的纠纷。还有少数是因为分包队伍人员在休息期间,在工地附近从事无关工作造成了自身人身损害,事后分包队伍对受损害人的赔偿不足,而且一般采取连哄带吓的方式,马虎了事,或者一拖再拖,逃避责任,由于受损害人无力负担医药费用,也拖不起,考虑我方支付能力和企业的性质,便将我方项目部或施工企业告上法院,争取落实赔偿数额。
对于该种纠纷,我方一定要继续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强现场作业中的分包队伍劳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管理,防范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我方合同管理人员要善于运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合同上加强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可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队伍的安全责任,采取罚金、安全施工保证金等方式督促分包队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使得分包队伍在不尽职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时,就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另一方面,我方在人员管理中,一定要加大对分包队伍的监督,让他们和工人签订合同,从而确定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我方卷入工伤赔偿纠纷建立一道防火墙,在工伤发生之后,让分包队伍作为用工方来承担用工单位的责任。工伤赔偿纠纷和为确认劳动关系进而获得工伤赔偿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所涉及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是分包队伍和受损害人之间的成立的,法律纠纷产生后,我方的解决思路一般是在抗辩中明确劳动关系的主体,免除我方的责任,或者让分包队伍自己去和受损害人沟通,解决。但是,在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我方的答辩理由并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此种工伤赔偿纠纷有20%是对方得到了司法上的支持,法院将我方混为雇用单位,使得我方不得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虽然事后我方可以将该赔偿责任转嫁到施工队伍来承担,但是一旦施工队伍早于纠纷判决之日撤场,结算支付完毕,该笔赔偿费用则很难全部或部分转嫁到施工队伍身上,最后只能由我方项目部承担。这部分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需要在纠纷处理和合同条款设置中加以防范,首先在纠纷处理中,负责人员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的头脑,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经营结算人员暂停对涉案分包队伍的一切清算,避免出现分包队伍逃避责任时,我方无法对其主张追责的情形;第二,在合同条款设置中,为分包单位增加工程款支付的条件,比如约定如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定要等工伤纠纷处理完毕后,才可进行最终结算支付;或将返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时间约定为一切纠纷处理完毕后。
此外,由于农民工本身是在我方承建的工地上进行作业,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不熟悉施工行业的法官误认为是我方工作人员,这样即使受损害人的伤亡由施工队伍承担,但安全责任事故的行政责任和管理责任也是我方避免不了的,因此分包单位的安全防护和监督也要是我方管理中要重点关注的。
(四)侵权纠纷
此类纠纷包括财产损害纠纷和人身损害纠纷两种(也存在两种损害混合的情况)。
1、财产损害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我方的一些施工行为(如爆破、挖掘、污染、运输等)造成了当地居民或其他方的财产损失,其中约有16%的案件是周围居民的房屋损坏。
预防此类纠纷就必须要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对于各种施工行为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要有全面和清楚的认识,然后事先做好相应的防护和处理方案并严格执行。对于无法避免而发生的损害,要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分清责任,以便发生纠纷时我方能提出有力抗辩。至于施工过程中导致当地居民房屋损坏的纠纷,由于施工和损坏的因果关系非常难界定,当地居民也很难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目前的解决方式主要以协商为主,法院也倾向于调解。
2、人身损害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是因为施工现场一些警示标志放置不科学,防护措施较少,导致当地居民误入施工场地造成人身损害;二是工程建设完毕,未验收,未通车,当地老百姓贪图近道,偷偷进入工程道路桥梁所引起的事故损害;三是当地居民擅自使用我方施工便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
人身损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论是基于何种理由,均将我方项目部列入被告,提起诉讼。虽然很多损害是因为当事人擅自闯入施工现场或便道,或违反了我方的施工管理秩序造成的。但是由于某些场合,我方缺乏完善的阻挡硬件配备,无法有效阻止当地居民进入,从而导致对方有侥幸心理,进入施工场地而受到损害。因此,我方应当积极加强现场管理,首先采取各种有效防护措施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或未开通的道路工程;其次,要保存好现场设有警示、禁入标志的证据,万一发生事故,可以作为我方抗辩事由。
(五)机械和设备(部件)租赁合同纠纷
此类纠纷也占有小部分比例,机械租赁合同纠纷并不多,主要是租赁台班的计算出现争议,以及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人出现争议,将我方纳入共同被告,争夺租赁费用。设备(部件)租赁合同纠纷主要是设备(部件)丢失或损毁,对方要求赔偿所致,主要争议点在于丢失的数量和磨损程度是否构成损毁。该种类案件中标的金额超过200万的重大案件只有一起。
要预防此类纠纷,我方在同对方缔结租赁合同时,首先要确定对方的合法主体地位,确定对方是不是合格的出租人,比如对方是否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等等,我方在明知或应该知道对方不是机械所有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给付租赁费,是要承担一定过失责任的。其次,我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租赁费计算和结算的依据,以台班进行结算的,一定要注意台班签字手续的齐全。第三,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使用折旧的承担,和发生意外(灾害)造成损毁的风险承担,避免发生意外后临时扯皮。同时应加强项目的机械设备管理,对于租赁的机械设备的使用、保管、维修等要有详细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以避免出现损失。
在纠纷发生后,机械设备(部件)租赁管理人要加强法律意识,保存好台班记录和设备交接记录等凭据,作为保障我方权益的有力证据。
(六)临时用地纠纷
此类纠纷主要是因临时用地后的土地复耕问题引起的。我方施工所临时占用的土地一般都选取没有过多农用价值,地理位置便宜的土地。复耕的需求也不高。而且由于土地使用之后,复耕需要花费更多的物力人力,所以也往往采取给付补偿金或雇佣当地人组织复耕的方式解决。但当地人组织的复耕往往不达标准,给付补偿金也满不足了当地村民的需求,所以引起纠纷。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为预防此类纠纷,建议项目部放弃补偿金和雇人复耕的方式,转而考虑在与村民签订临时占地协议时,直接在协议中约定由被占用土地的村民自行恢复土地,费用由项目部在占用土地到期或村民自行复耕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并明确约定复耕的标准和复耕费用所包括的内容。
其他种类法律纠纷,数量占比较小,在此不一一赘述。 以上研究成果旨在根据法律案件纠纷情况分析公司经营管理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点,并加以针对防范,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第4篇
1、铁路劳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指对铁路劳动经济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2、铁路劳动统计方法是什么?
答:以全面调查为主,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非全面调查为辅。
3、劳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铁路劳动统计规则》独立行使什么的的职权不受侵犯 答: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4、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指在铁路单位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下列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外购劳务人员、使用的其他人员。
5、从业人员由哪些人员构成?
答:由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构成。
6、非在岗职工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答:指集体外出劳务人员、内部退养人员、长期休假、长期学习人员、内部下岗人员。
7、在册职工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答:包括在岗职工、非在岗职工、个人外出劳务人员、在职参军人员等。
8、职工是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答:包括在岗职工、非在岗职工。
9、哪些人员不列入从业人员统计范围?
答:非在岗职工、个人外出劳务人员、派往集体经济企业人员、在职参军人员。
10、在岗职工按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分组哪些?
答:分为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11、应统入生产人员的是哪些人员?
答: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人、在生产机构从事生产活动的工程技术人员、调度室的调度员。
12、劳动统计中的平均人数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月平均人数、季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累计平均人数
13、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主要由哪些因素构成?
答: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临时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14、职工工资总额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非在岗职工生活费。
1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哪些项目构成?
答:基本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
16、企业人工成本主要包括哪些?
答:劳动报酬和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用和福利费用教育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
17、企业劳动报酬和生活费主要包括哪些?
答: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非在岗职工生活费
18、劳动统计原始记录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劳动合同、人事劳资通知、工资支付单、会计凭证。
19、劳动统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哪些?
答: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工作过程。
20、劳动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劳动统计基础工作、劳动用工、劳动报酬 、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的数据质量。
21、哪些人员应按政工人员统计?
答:专职从事党委工作的人员、专职从事团委工作的人员、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22、劳动统计执法检查的方法有哪些?
答:工资(奖金)支付单检查法、人事通知(命令)核对法、会计凭证检查法、对账检查法。
23、劳动统计分析常用方法有哪些?
答:对比分析法、分组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预测分析法。
24、新增的在岗长期职工包括哪些人员?
答:从农村和城镇招收人员、录用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录用的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非在岗职工返回人员。
25、自然减员主要包括哪些因素?
答:离休、退休、退职、死亡。
26、工资基金收入预算由什么构成?
答:挂钩指标、挂钩工资、成本外工资。
27、劳动工资台账、报表主要分为哪几种?
答:工资统计台帐、工资统计报表、会计凭证和帐簿、财务会计报表。
28、工资基金支出预算分为哪些?
答:在岗职工工资支出、非在岗职工生活费、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构成。
29、劳动合同期限多长时间以上的为长期职工?
答:一年。
30、在册职工是指什么人员?
答:指与铁路单位建立并保留劳动关系的全部人员。
31、临时抽调参加防洪、抢险、救援、抗震、维护治安等社会性工作(六个月以内)的人员,应怎样统计
答:由原单位统计在原岗位。
32、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应统计为什么人员?
答:生产人员。
33、在统计月、季、年的工资总额时,均应按什么计算?
答:实发月以应发数计算。
34、支付病假工资时本人工资由哪些部分组成的?
答:由技能工资、工龄工资、边疆年限工作补贴、地区生活补贴、劳动合同制风险补贴、蔬菜价格补贴、生活津贴等合计数额,不含岗位工资、特种工资、各种岗位性和工作性津(补)贴、误餐费、奖金等。
35、劳动统计最终产出成果是什么?
答:统计分析。
36、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7、我局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不含“三险一金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月550元,含“三险一金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月670元。
38、网络维护人员应统计为什么人员?
答:生产人员
39、岗位技能工资制由哪几个单元构成?
答: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特种工资、效益工资。
40、参加社会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应统计为什么人员?
答:其他人员。
41、退居二线人员人员,应统计为什么人员?
答:其他人员。
42、工资总额统计应以什么为依据?
答: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43、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应统计为什么工资?
答:基本工资。
44、实行年薪制人员的效益收入和其他收入,应统计为什么?
答:奖金
45、新参加工作人员的临时工资,应统计为什么?
答:基本工资
46、铁路劳动统计方法,以什么调查为主
答:全面调查。
47、与铁路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称为什么人员?
答:在岗职工。
48、与铁路单位建立并保留劳动关系全部人员称为什么人员?
答:在册职工。
49、单位缴纳的各种基金中不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是哪些?
答:企业缴纳补充养老保险。
50、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如何支付?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第5篇
2)督促生产部门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安排好适合的工作。
2.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第6篇
一、原则和目的
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方式,把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形成团结向上、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全面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
二、选聘岗位
(一)担保业务部部门经理;
(二)担保业务部部门副经理;
(三)再担保业务管理部部门经理;
(四)再担保业务管理部部门副经理
(五)合规风控部部门经理;
(六)合规风控部部门副经理;
(七)资产清收部部门经理;
(八)资产清收部部门副经理;
(九)计划财务部部门经理;
(十)计划财务部部门副经理;
(十一)党群纪检部部长;
(十二)党群纪检部副部长;
(十三)综合办公室主任;
(十四)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所聘职位的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
思路清晰,具备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学识水平,工作业绩突出,有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中层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层副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业务类部门具备国有担保机构或银行等金融领域工作经验3年以上;非业务类部门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3年以上;
6.法务类部门应具有律师资格证;
7.特别优秀者可放宽相关条件。
四、任职资格
(一)担保业务部
岗位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任职
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各类业务政策法规,具备专业的风险分析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具备较强的风险分析能力;
5、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二)再担保业务管理部
岗位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任职
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各类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风险分析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各类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风险分析能力;
5、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三)合规风控部
岗位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任职
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者或审计经验者优先;
5、熟悉各类业务流程,具备专业的风险分析能力;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者或审计经验者优先;
5、熟悉各类业务流程,具备专业的风险分析能力;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四)资产清收部
岗位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任职
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的风控能力和应对能力;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4、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的风控能力和应对能力;
6、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五)计划财务部
岗位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任职
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财经或管理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注册会计师优先;
5、熟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熟练掌握财务核算、税务、资金管理等工作流程;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具有累计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3、具有财经或管理类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注册会计师优先;
5、熟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流程,掌握财务核算、税务、资金管理等工作流程;
6、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六)党群纪检部
岗位
部长
副部长
任职
资格
1、中共党员,具有累计3年以上党务、纪检、人力资源类相关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党务、纪检、人力资源、工会等各项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各类公文、材料的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中共党员,具有累计3年以上党务、纪检、人力资源类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党务、纪检、人力资源、工会等各项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各类公文、材料的写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5、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七)综合办公室
岗位
主任
副主任
任职
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管理、文秘类等相关工作经历;
2、在企业中层管理岗位或同等职务任职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办公室各项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各类公文、材料的写作及处理流程,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管理、文秘类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主管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各类公文、材料的写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5、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领导。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高管为成员。具体事务由党群部负责协调。
(二)发布公告。通过xx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网站、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微信交流群等多种形式发布选聘公告,通告选聘岗位、岗位任职条件等。
(三)报名。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意愿,根据选聘条件选择目标岗位,下载《xx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公司邮箱或党群部。
(四)资格审查及初选。选聘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确定选聘人员,由党群部通知相关人员准备选聘。
(五)演讲答辩
1.演讲答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评委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自治区金融工作局、xx国运集团相关人员组成。
3.统一组织演讲答辩。演讲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演讲者的先后顺序。个人演讲内容主要是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个人能力、选聘优势及工作设想,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采取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提前出题,随机抽题)。评委根据应聘者演讲答辩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六)面试。根据演讲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七)组织考察
按照选聘岗位人数要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背景调查人员(含资历量化)和体检名单。
1.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2.选聘评审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组织考察,通过座谈方式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品德、工作业绩和实务操作。考察结束后,填制考察意见及考察评分,作为应聘者的组织考察得分。
(八)确定人选。根据演讲答辩、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的情况,提交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及空缺处理。
(九)公示。经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在xx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发出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相关资料到xx再担保集团报到,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及试用。
六、薪酬待遇
薪酬及福利待遇等按国家、xx再担保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选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二)参与选聘的人员、评委及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参与选聘活动;
(三)凡选聘上岗不符合程序,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公司将宣布其选聘成绩无效;
(四)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如低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聘,另行研究;
(五)试用期内如不合格,则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资纠纷管理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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