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第1篇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4.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每周2天)
4.4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5.考核
5.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5.2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5.3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 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第2篇
1.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企业利益不受侵犯。
3.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
9.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权限
1.对企业内各项基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在权根据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对厂部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4.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1.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2.对工厂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3.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4.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帐款、在途资金等帐户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6.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工厂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第3篇
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25%。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四)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详见附表一)应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备案合同明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不得擅自脱岗。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劳务企业除外),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各单位应当有专人进行考勤,带班人员名单每天应当在工地内进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带班情况应当予以记录(详见附表二)。
(四)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评判依据之一;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到岗情况进行复核,并对带班情况予以记录(详见附表三),并作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复核依据之一。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带班生产的实施。
三、监督检查和处理 (一)监督检查重点
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记录;
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包括带班检查记录、考勤公示;
3、监理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复核记录;
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履职情况,特别是隐患整改和治理情况。
(二)监督处理
1、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并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动态考核记分2分处理;现场隐患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第4篇
一、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基本条件:
(1)一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2)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二、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能力:
(1)掌握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2)掌握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掌握国家、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
(3)掌握工程设计及结构的特点,准确理解工程设计意图,具有一定的工程验算能力 (4)掌握工程建设程序、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
(5)掌握工程材料、构件、试块、试件、设备、器材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及其检验、试验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工程机械设备等的性能、使用要求及相关规定。
(6)掌握常用工程测量仪器和施工现场常用的工程检测、试验仪器的原理、使用方法。 (7)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专业软件的应用知识;档案资料的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管理程序和方法。
(8)掌握建筑业10新工艺、新设备方面的知识。
(9)了解移位、纠倾、增层以及加固等特种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
三、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3)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4)负责对重要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技术交底,负责技术协调,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6)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7)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质量检验和试验、工程竣工工作。
(8)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和组织绘制竣工图。
(9)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10)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技术攻关;协调解决图纸疑难问题。 (11)与建设方、监理等协调解决技术问题。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2)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第5篇
第一条学校领导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
第二条陪餐领导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第三条陪餐领导每顿提前 10 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第四条陪餐领导检查、食用 10 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校长,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第五条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第六条陪餐领导要及时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第七条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第6篇
2、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协助主管领导检查各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起草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规划,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
4、负责组织起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起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实施演练并做好记录。
6、负责组织本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
7、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8、负责本企业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外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协调、管理。
9、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11、了解和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状况,督促相关部门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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