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第1篇
何谓“优质服务”?相信很多人都会说:旅客至上的理念、温暖真诚的微笑,无微不至的问候,处处让旅客称心如意就是优质服务。没错,对于很多服务部门,能做到以上几点,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优质的服务。但在安检这个行业中,“服务”就远不止这么简单了。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保障乘机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我认为,安全的乘机环境是安检所提供的最重要一项服务内容;其次,为旅客提供文明和谐的检查环境是安检应尽的工作义务。然而,安检工作毕竟是对旅客人身、行李进行检查,除违禁物品之外,很多生活用品,甚至食品都不能随身携带,在违背旅客意愿的情况下,要服务得让旅客满意是非常困难的,在这一问题上,安全与服务似乎是冲突的。鉴于安检服务工作这一特殊性,对安检服务工作的评价就不能参照一般服务性部门的标准。作为安检一线管理人员,我认为,以下几个途径能有效提高安检服务质量:
1、安检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安检人员解答旅客疑问时,切忌对相关规定不熟悉,解答时模棱两可,难以说服别人。必须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答案清楚明白。
2、统一执行检查标准。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复杂,涉及的禁带物品、限带物品品种繁多。对于一些限量携带的生活用品,全国各机场执行的标准有所差异,所以,就出现了一些旅客经常与安检员产生争执,
矛盾的焦点就是“别的机场都能带,为什么在你们这就不行?”因此,全国安检的检查标准应努力做到基本统一。
3、有条件的部门可设立安检问询台。近年来,乘机禁带或限带的物品逐渐增多,很多旅客都不了解乘机注意事项,在加上一些旅客由于时间紧,可能会忘记将禁带物品提前做出处理。如果由专职的安检员在通道口提前对旅客进行宣传,或是提供一些物品处理的办法,就可以为旅客节省一些时间,避免误机。
4、严格执行行业服务规范。作为一线窗口单位,员工的言行举止、仪表仪态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并纳入绩效考核。服务规范应当具体、细致,包括每个岗位的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岗位执勤姿态,以及遇到突发服务纠纷时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5、我认为,要把服务工作做好,除了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之外,部门对员工的管理还应当尽量人性化,毕竟,强行挤出的微笑一定不美,服务的核心是“诚”,只有以诚相待的服务,才是优质的服务。部门可以组织相关活动,例如请员工家属到现场感受安检的服务,让大家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的家人在旅途中得到的服务是冷漠、推诿、甚至是指责,那自己作为他们的亲人,又是何种感受?
如果能够从以上几方面不断完善,我想,安检的服务工作一定会越来越“优质”,即便旅客对安检的规定不满意,但也一定能够理解并支持。 昆明機場安檢站“彩雲班組”倪嘉雲攝
何謂“優質服務”?相信很多人都會說:旅客至上的理念、溫暖真誠的微笑,無微不至的問候,處處讓旅客稱心如意就是優質服務。沒錯,
對於很多服務部門,能做到以上幾點,完全可以稱得上是優質的服務。但在安檢這個行業中,“服務”就遠不止這麼簡單瞭。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保障乘機旅客人身、財產安全。因此,我認為,安全的乘機環境是安檢所提供的最重要一項服務內容;其次,為旅客提供文明和諧的檢查環境是安檢應盡的工作義務。然而,安檢工作畢竟是對旅客人身、行李進行檢查,除違禁物品之外,很多生活用品,甚至食品都不能隨身攜帶,在違背旅客意願的情況下,要服務得讓旅客滿意是非常困難的,在這一問題上,安全與服務似乎是沖突的。鑒於安檢服務工作這一特殊性,對安檢服務工作的評價就不能參照一般服務性部門的標準。作為安檢一線管理人員,我認為,以下幾個途徑能有效提高安檢服務質量:
1、安檢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安檢人員解答旅客疑問時,切忌對相關規定不熟悉,解答時模棱兩可,難以說服別人。必須要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答案清楚明白。
2、統一執行檢查標準。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復雜,涉及的禁帶物品、限帶物品品種繁多。對於一些限量攜帶的生活用品,全國各機場執行的標準有所差異,所以,就出現瞭一些旅客經常與安檢員產生爭執,矛盾的焦點就是“別的機場都能帶,為什麼在你們這就不行?”因此,全國安檢的檢查標準應努力做到基本統一。
3、有條件的部門可設立安檢問詢臺。近年來,乘機禁帶或限帶的物品逐漸增多,很多旅客都不瞭解乘機註意事項,在加上一些旅客由於時間緊,可能會忘記將禁帶物品提前做出處理。如果由專職的安檢員
在通道口提前對旅客進行宣傳,或是提供一些物品處理的辦法,就可以為旅客節省一些時間,避免誤機。
4、嚴格執行行業服務規范。作為一線窗口單位,員工的言行舉止、儀表儀態須嚴格按照標準執行,並納入績效考核。服務規范應當具體、細致,包括每個崗位的文明用語,服務忌語,崗位執勤姿態,以及遇到突發服務糾紛時的應急處理方法等。
5、我認為,要把服務工作做好,除瞭要嚴格落實規章制度、服務標準之外,部門對員工的管理還應當盡量人性化,畢竟,強行擠出的微笑一定不美,服務的核心是“誠”,隻有以誠相待的服務,才是優質的服務。部門可以組織相關活動,例如請員工傢屬到現場感受安檢的服務,讓大傢換位思考,如果是自己的傢人在旅途中得到的服務是冷漠、推諉、甚至是指責,那自己作為他們的親人,又是何種感受?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第2篇
《中国民用航空》航采网讯1月24日,为了迎接新春的到来,给乘机旅客提供一个“年味十足”的乘机环境,乌鲁木齐机场安检总站要客安全服务保障分队的姑娘们将安检通道布置一新,并亲手为旅客制作了精美的卡片和小礼物,送去她们新年的祝福。
为进一步提升要客安全检查的服务质量,打造“安检品牌形象”,安检总站要客服务保障分队的姑娘们在新春来临之际,开展了具有温馨服务特色的“迎新春送祝福”活动。在活动中,她们亲手制作了精美的小卡片和“平安结”,送去她们对旅客新年美好的祝愿与诚挚的谢意,同时也是为了感谢每位旅客对她们工作上的支持与帮助。通过活动的开展,她们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用最真挚、最热情、最甜美的微笑送去她们优质的服务,用严格的检查标准,规范
的检查动作,为旅客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中國民用航空》航采網訊1月24日,為瞭迎接新春的到來,給乘機旅客提供一個“年味十足”的乘機環境,烏魯木齊機場安檢總站要客安全服務保障分隊的姑娘們將安檢通道佈置一新,並親手為旅客制作瞭精美的卡片和小禮物,送去她們新年的祝福。
為進一步提升要客安全檢查的服務質量,打造“安檢品牌形象”,安檢總站要客服務保障分隊的姑娘們在新春來臨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第3篇
检查
1、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以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
绝漏检、失控等事件的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2、对国内航班旅客应当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客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
3、 对核查无误的旅客,应在其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
4、 对旅客实施安检时,安检人员应当引导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
5、对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控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
6、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7、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 。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 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8、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安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
9、空运的货物应在经过安全检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时,或者采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措施。特殊情况的处置
1、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员,不准登机或进入候机隔离区,损失自行承担。
2、对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伪造或变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者不予放行登机。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带至安全检值班室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1逃避安全检查的;2 妨碍安检人员执行公务的; 3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又无任何证明的; 4扰乱安检现场工作秩序的。
有下列威胁航空安全行为之一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查处:
1、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工具及其仿制品进入安检现场的;
2、强行进入候机隔离区不听劝阻的;
3、 伪造、冒用、涂改身份证件乘机的;
4、 隐匿携带危险品、违禁品企图通过安全检查的;
5、 在托运货物时伪报品名、弄虚作假或夹带危险物品的;
6、其他威胁航空安全的行为。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携带《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见附件一)所列物品的,安检部门应当及时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三规定,携带《禁止旅客随身或者托运的物品》(见附件二)所列物品的,应当告诉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或交给送行人员;如来不及办理托运,安检部门按规定办理手续后移交机组带到目的地后交还。 不能按上述办法办理的,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安检部门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超过三十天无人领取的,及时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2、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见附件三)。对超量部分可退还给旅客自行处理或暂存于安检部门。 安检部门对旅客暂存的物品,应当为物主开具收据,并进行登记。旅客凭收据在三十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视为无人认领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身份证件
概况
“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等证件。
大致可归纳为四大类:居民身份证件、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和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居民类身份证件
国内大陆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
军人类证件
军官证、武警军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学员证。 护照类证件
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官证、海员证等。
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包括:
1.本届全国人大代表证、全国政协委员证;
2.出席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表会和劳模会的代表,凭所属县、团级(含)以上党政军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3.旅客的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4.年龄已高的老人(按法定退休年龄掌握),凭接待单位、本人原工作单位或子女、配偶工作单位(必须是县、团级〔含〕以上工作单位)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5.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等等。
禁止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 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5、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6、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2008年3月14日起,禁止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100毫升以下的化妆品每种可带一件),2008年4月7日起,禁止任何旅客携带打火机和火柴。民航局曾计划在2008年12月20日放松上述两项限制,但后来决定暂缓执行。目前这两项限制仍然有效。
托运物品
附件一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以及液态物品。
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如下: 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第4篇
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二、关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三、关于液态物品携带的有关规定
(一)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旅客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
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乘坐国内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关于打火机、火柴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五、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机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1020-2009)和《旅客和机组关于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1030-2010)等相关法规文件,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请注意如下事项:
1、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160Wh,超过160Wh的应通过危险货物手续进行运输。
2、内含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如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3)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随设备锂离子电池,应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
3、备用锂离子电池,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只可放置在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电池单独装在在塑料带或保护袋中 (3)单个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备用锂离子电池,但不能超过2块。
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判断方法
六、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的提示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9284号文件及《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 1030-2010)》的要求,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规范如下:
旅客不应随身携带酒精饮料乘机,但可将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局的有关规定。 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时,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不受限制;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第5篇
我的实习工作简述:
我们在经过为期3天时间的岗前业务培训和考核后,我们终于真正走上了安全检查工作岗位,首先,我是安检员的协助和指导下学习岗位具体工作;队长出于岗位的急切需要把我们分成8组,我被分到了出发5号口,后期因为工作需要又被调至东交A道,从此我也开始走上了在安全门执勤的人身检查员岗位;并获得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进行爆炸物品检测,和进行人身检测,以及开箱开包检查。其中也收获了很多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和火柴等。“您好!请配合安全检查!”“谢谢您的配合!请慢走!”这是我们每天说的最多的几句话。有礼有节,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还坚持和发扬自己“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为人处世的原则,积极配好分队、中队的工作需要与那些身体不适的员工主动换岗、在自己的自己的休息时间替他人顶岗、在自己班组执勤过程中甘于吃苦受累以减轻其他组员的工作负担等,受到了队长和领导的表扬。 也有很多的旅客来问一些关于机场航空公司的问题,我们也能很好的对旅客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回答。给旅客带来了一些帮助,也受到了旅客们的赞扬。 我的欠缺与不足:
孔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是的,我坦承自己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犯下了一些小小的错误,有的是由于自己粗心大意、心态不稳过于紧张、有的是由于自己经验不足而至话多必失引起自己在工作上出错。但我在客观认识自己不足,知错就改,并督促自己一定要谨记经验教训于心,所以我每犯错一次我都要认真思考犯错的原因以及犯错造成的各种严重后果。
对于安检这种特殊的服务行业而言,我们实习生也算是普通服务一线中的最平凡一族,但我们用自己的大爱之心和实际行动服务了人民而竭尽了个人所能。
所以,我们很值得庆幸和自豪,因为我们正在为我们自己学业中的实习生涯和我们的人生画上了最起码在我们心中属于自己的最圆满的一笔!
总结人:曾宇杰
0951E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第6篇
检查
1、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以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
绝漏检、失控等事件的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2、对国内航班旅客应当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客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
3、 对核查无误的旅客,应在其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
4、 对旅客实施安检时,安检人员应当引导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
5、对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控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
6、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7、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 。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 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8、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安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
9、空运的货物应在经过安全检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时,或者采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措施。特殊情况的处置
1、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员,不准登机或进入候机隔离区,损失自行承担。
2、对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伪造或变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者不予放行登机。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带至安全检值班室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1逃避安全检查的;2 妨碍安检人员执行公务的; 3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又无任何证明的; 4扰乱安检现场工作秩序的。
有下列威胁航空安全行为之一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查处:
1、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工具及其仿制品进入安检现场的;
2、强行进入候机隔离区不听劝阻的;
3、 伪造、冒用、涂改身份证件乘机的;
4、 隐匿携带危险品、违禁品企图通过安全检查的;
5、 在托运货物时伪报品名、弄虚作假或夹带危险物品的;
6、其他威胁航空安全的行为。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携带《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见附件一)所列物品的,安检部门应当及时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三规定,携带《禁止旅客随身或者托运的物品》(见附件二)所列物品的,应当告诉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或交给送行人员;如来不及办理托运,安检部门按规定办理手续后移交机组带到目的地后交还。 不能按上述办法办理的,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安检部门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超过三十天无人领取的,及时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2、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见附件三)。对超量部分可退还给旅客自行处理或暂存于安检部门。 安检部门对旅客暂存的物品,应当为物主开具收据,并进行登记。旅客凭收据在三十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视为无人认领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身份证件
概况
“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等证件。
大致可归纳为四大类:居民身份证件、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和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居民类身份证件
国内大陆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
军人类证件
军官证、武警军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学员证。 护照类证件
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官证、海员证等。
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包括:
1.本届全国人大代表证、全国政协委员证;
2.出席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表会和劳模会的代表,凭所属县、团级(含)以上党政军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3.旅客的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4.年龄已高的老人(按法定退休年龄掌握),凭接待单位、本人原工作单位或子女、配偶工作单位(必须是县、团级〔含〕以上工作单位)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5.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等等。
禁止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 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4、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5、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6、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的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2008年3月14日起,禁止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100毫升以下的化妆品每种可带一件),2008年4月7日起,禁止任何旅客携带打火机和火柴。民航局曾计划在2008年12月20日放松上述两项限制,但后来决定暂缓执行。目前这两项限制仍然有效。
托运物品
附件一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以及液态物品。
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如下: 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机场安检实习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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