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第1篇
(一)项目计划书
1、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进行充分论证,初步确立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项目功能和资金来源等,然后向教育局提出申请。
2、分别邀请教育局发规科和市规划局的领导到建设单位实地调研,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教育局分别向发改委和规划局发函。
3、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委托专门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向环评部门提供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单位周边环境简图等。 (2)委托环评部门制作《项目环评报告》。 (3)领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
(二)编制可行性报告
1、建设单位向编制机构提供建设单位申请、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等
2、单位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原因及项目基本情况
4、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局)和单位土地证件
5、环保部门发放的项目环评审批表
(三)项目立项
1、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平、立、剖图
2、提供规划用地许可证
3、建设单位资信证明
4、可行性报告
5、环保部门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
6、发改委工程管理科和社会科分别发放工程投资计划文件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工程报建(建委)
1、教育局关于工程项目的文件
2、发改委的立项文件
3、该项目的基本概况说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委托规划和设计
1、通过招标确定地质勘察单位,对该工程进行地质勘察(先签合同),并要求地质勘察单位出具勘察报告,并将报告送审图单位审核合格,提供给设计单位参考。
2、通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签订合同)。
(1)设计平、立、剖图,交规划局建管科审核合格
2 (2)设计施工图
3、窗口办理申请《规划许可证》手续 (1)规划局晒2张图交建管科
(2)建设单位申请及教育局向规划局发函文件 (3)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会议纪要 (4)建设单位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和规划平面图和效果图等) (6)建设单位平面规划图 (7)人防办办理人防手续
(8)气象局办理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准许证手续 (9)地震局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手续
(10)规划局办理文物勘探、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手续
(11)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手续
(12)领取规划局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设计施工图送审图办进行审验,合格后发放《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发包
1、通过财政局采购科办理监理单位招标采购,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报财政局采购科备案
2、通过财政局采购科办理施工单位招标采购,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报财政局采购科备案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一)开工前期准备
1、委托施工单位代替甲方办理安全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
3、施工场地的隔离,安全提醒标志到位
4、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供“三通一平”条件(水电路通和场地平整)
(二)正式开工
1、安全方面
(1)要求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进场工人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育。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防止学生进入工地,避免事故发生
2、在规划部门的参与下进行工程放线,确定楼房的准确位置。
3、工程项目开挖地基。
4、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质勘察单位和
4 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的地槽验收、基础验收、钢筋验收和主体验收。
5、建设单位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掌握建筑使用材料的送检报告情况和植筋拉拔实验和回弹实验情况。
6、将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及时上报教育局。
7、发现工程进度中出现钢筋标号和其它材料不合格,或者施工程序不规范时,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责令施工方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8、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到财政局为施工单位办理支款手续。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阶段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由质监部门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质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等进行主体验收,主体验收合格,新出具《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建设单位才能投入使用
2、建设单位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文件做好变更预算,连同设计图纸变更文件和设计施工图纸等送交财政局资产评审科,做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评审科出具评审报告
3、建设单位将监理材料和施工材料等文件交新乡市建筑档案馆管理
(二)保修阶段
1、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项目、保修时间以及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等
2、保修期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第2篇
1、 省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报省发改委审批;
2、 地县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地(州、市)、县级计划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见贵州省基本建设程序框图)。
一、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今昔功能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 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 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醒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
性研究报告。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文件,要求它必须有相当的浓度和准确性。
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前景和依据;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提供必要的确定依据;
(3).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 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5).建设条件,确定选址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占地面积等;
(6).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规划、防震、防洪、节能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通过,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确需变动以及突破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设计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按照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编编制设计文件。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啬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阶段,它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发生变更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用量及来源;
3、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和生活区的建设;
5、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6、总体运输;
7、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8、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
9、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0、总概算。
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四、建设准备阶段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路、通讯等工程;
3、通过设备、材料公开招标投标订货;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项目在报批新开工前,必须由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开工前审计。审计机关主要是对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资金是否按有关规定存入银行专户等进行审计。新开工的项目还必须具备按施工顺序所需要的、至少有三个月以上的工程施工图纸,否则不能形式建设。
建设准备工作完成后,编制项目开工报告,按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五、建设实施阶段
1、新开工建设时间。建设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了建设实施阶段。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无论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需要开槽的工程,以建筑物的正式打桩作为正式开工。铁道、公路、水库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
2、基本建设投资额。基本建设计划使用的投资额指标,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量,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
3、生产准备。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的内容很多,其主要内容有:
(1)招收和培训人员。
(2)生产组织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
(4)生产物资的准备。
六、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都要及时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和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
(3)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2、申报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整理技术资料。
(2)绘制竣工图纸。
(3)编制竣工决算。
(4)审计部门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意见。
3、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竣工和投产日期。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第3篇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
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产品需要外销的,要进行国外需求情况的预测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分析。 D、拟建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扩建、改建项目要说明对原有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
A、经过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资源储量、品位、成分以及开采、利用条件。
B、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可能。
C、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4)建厂条件和厂址选择方案。
A、建厂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
B、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C、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
(5)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成套设备进口项目要 有维修材料、辅料及配件供应的安排。引进技术、设备的,要说明来源国别、设备的国内外 分交或与外商合作制造的设想。对有关部门协作配套件供应的要求。
(6)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总体布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防疫、 消防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8)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设想。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A、主体工程和辅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资(利用外资项目或引进技术项目则包括用汇额度)。
B、生产流动资金的估算。
C、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国内外贷款(含经济性投资和企业债券)的偿还方式。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
(12)除公益性和外商投资项目外,其它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就资本金筹措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包括出资方、出资方式、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等有关内容。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要进行静态和动态的分析,不仅计算项目本身的微观财务效益,而且要衡量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效益和分析对社会的影响。计算经济效益需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其中对投资回收期必须计算。进行经济效果分析的技术经济参数,由各主管部门和地区根据部门、地区的特点,自行拟定报计划部门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初步设计总概算与可研报告批复投资估算出入大于10%以上的,项目必须重新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能满足大型专用设备预订货的要求。
3.初步设计审批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做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在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上,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 。它应能满足项目投资控制、招投标、材料设备定货、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等要求。
初步设计内容:
各类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不尽相同,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设计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用量及来源;
(3)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和生活区的建设;
(5)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6)总体运输;
(7)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8)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抗震措施;
(9)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0)总概算。
承担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必须与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相一致。按现行规定,工程设计单位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各行业对本行业设计单位的分级标准和允许承担的设计任务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低等级的设计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每项设计均要作方案比较,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设计必须有充分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要准确;设计所采用的各种数据和技术条件要正确可靠;设计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条件要切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初步设计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全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4.投资计划审批
5.开工报告审批
(1)项目单位按开工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按项目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计委或省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开工报告;
(2)所在设区市计委或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开工报告转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 型的农业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材料
1.报批项目建议书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
请示文件必须对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总体布置方案、总投资及建设资金来源等作出简要的说明。
省属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计委联合上报项目建议书;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报送项目建议书,省行业主管部 门提出审查意见。
(2)项目建议书文本,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可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件中论述,不需编报项目建议书。
(3)拟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选址意见书。
(4)工业项目必须附内联或外商投资意向书或协议书、环保部门初步意见和土地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2.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
请示文件必须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作简要的阐述,其中确定建设规模的依据、总体布置方案的倾向性意见、项目定址方案、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总投资估算及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项目业主或法人组建方案。
省属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文件;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计委联合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上报可行性报告,省行 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
(4)省级土地主管部门、环境主管部门、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资源、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部门的评价意见文件。
(5)有权单位出具的比较明确的资金承诺证明,银行贷款必须附有权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证明文件。
(6)工程招标方案。包括招投标方式(自行招投标或委托招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相应资金和资金来源已落实文件)。如属自行招标,还需附按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5号令)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关 材料。
(7)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工业项目必须附内联或合资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
(9)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附成果鉴定证书。
3.报批初步设计必备文件
(1)主管部门报送要求审批初步设计请示文件;
(2)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提供的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4)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四)投资计划安排
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初经批准后,可根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上报申请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4.申请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必备文件
(1)设区市计委或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文件。
省属项目和参股投资项目由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计划文件;地市项目由设区市计委上报申请计划文件。其中省直行政机关购、建房项目必须附有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 的审查意见文件。
(2)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文件及红线图。
(3)市县政府或省归口行政主管部门自筹资金计划安排建议。
(4)有权承贷银行出具的贷款资金配置证明文件。
(5)有权机关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它批复文件复印件。
5.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所需材料
(1)市计委或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项目法人设立的批复文件(即工商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批准文件)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批准文件(复印件);
(4)项目资本金落实文件及投资用款计划(复印件);
(5)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复印件);
(6)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能满足连续施工三个月以上施工图;
(7)施工招投标合同(复印件);
(8)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已订货,并已准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第4篇
1.中标通知书
2.各种合同的签订及备案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
4.施工图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5.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6.施工检验(试验)记录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验报告及复试报告(三检报告)
8.施工记录(施工日记、监理日志)
9.测量复检及预检记录
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检验批)
12.功能性试验记录
1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4.竣工测量资料
15.竣工图
16.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报告蓝色封面)
17、评估报告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第5篇
第一部分:工作实绩方面坚持规范管理,推动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本人立足本职,坚持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并重,主动靠前提供对城乡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持与规范引导,为我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规范建筑、燃气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按照 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抓好建筑、燃气行业管理。 一是 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 , 年以来,共举办了培训班 场,培训建筑工人人次 ; 二是 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执法巡查、“打击黑气”等专项行动。 年以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等违法建设工程 项,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 次,取缔无牌无证经营点 个,有效规范了建筑、燃气市场秩序; 三是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规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监管燃气钢瓶使用为重点, 着力健全和完善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促使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转变工作理念,以优质服务促进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本人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原则,转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建设部门职能、技术优势,为重点项目提供靠前指导服务。一方面,对每一个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另一方面,开展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超前预告性指导,确保重点项目在赶进度的同时,施工安全与建筑质量真正得到保障。通过靠前指导服务,帮助淡澳河综合整治、区体育会展中心、金玉东方珠宝城等10多项重点项目解决了大量工程技术难题。
第二部分:廉洁奉公方面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廉洁从政
作为区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本人十分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自己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原则,时时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是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 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 等党纪党规,执行《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二是 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财经制度, 严格 执行规费“收支两条线”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为 干部职工做出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 坚持依法行政,所有依法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都由招投标监督机构和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
二、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本人在抓好行业管理的同时,着力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 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运动型”机关。 一是 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平时注重与班子成员沟通,遇事多与班子成员商量,重要事项坚持由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做到民主决策。 二是 严格干部选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执行,坚持民主考核,选贤任能。 三是 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结合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企业或个人“吃、拿、卡、要”。
三、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按照“刷牙总比拔牙好”“每天坚持刷刷牙”的廉政理念,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每年细化落实《惠阳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把项目立项审查、工程预算审核和施工报建复查关口,确保应招标工程全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发标;并健全了工程中标后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的动态跟踪管理。年以来,完成了53项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为100%。
本人任职以来,尽职尽责,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的针对性不强,业务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建筑行业战略性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第6篇
回顾2013年在改善居民住房方面的工作时,王安顺坦言,市政府已经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包括投资对房地产的依赖度较高,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不足,棚户区居住条件较差,一些民众生活不够便利
保障性住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由政府统筹规划管理,提供给特定人群,并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者租金标准给予限定的住房。王安顺强调,北京要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深入研究住房建设规律,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他透露,今年北京将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7万套保障性住房。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在2015年提供100万套,逐步解决北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北京还要推进自住型商品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2013年,北京启动中心城110项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139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出自住型商品房2万套;同时,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建设各类保障房16.2万套、竣工8.5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2014年,北京将再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随着土地供应规模的增加,土地收入增涨显著。北京市政府向市人代会提交的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2.8亿元,完成预算的238.7%。
由于去年北京楼市成交量较上一年有大幅增长,带动依据交易额征收的契税收入增收较多。预算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市契税收入177.5亿元,增长40.2%,完成预算的136.1%。
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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