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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精选8篇)

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第1篇

济源市地方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科紧紧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方针,狠抓安全管理,有力地确保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责任事故为○;

2、规费征收完成5.795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89.2%,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

3、圆满完成省局目标考核任务的上报工作,未出现失分现象;

4、对辖区22艘营运船舶进行了检验,对 5艘船舶进行了变更登记;

5、对68名船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对11名船员进行了特殊培训;组织26名船员参加了全省船员理论统考;对21名船员进行基本安全实操考试。

6、被省局确定为“全省海事业务试点单位”之一。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四项机制的落实。一是组织拟定并签订了“水上安全目标责任承包书”,目前,局长与副职,副职与分管科处室,海事处长与现场监管人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共11份。二是继续抓好日报机制的落实,每天按时向省局上报库区安全生产情况和运力运量情况。三是落实督察机制。在每周末、“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等特殊时段,我科不定时深入所库区码头,对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加强全市其它水域船舶的监督管理。组织人员对坡头西霞院水库、承留曲阳湖的游船快艇进行了排查。对西霞院库区证照不全的快艇下达了《停航通知书》,对所在镇下达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敦促政府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于4月28日促成市

政府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并促成市政府与各有关镇、部门签订了济源市2009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16份,把“四级”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船舶检验、登记,确保船舶适航。一是加强船舶

检验、登记工作的宣传,提高库区船舶的检验登记率;二是与豫西船检所积极配合,对小浪底库区济源籍船舶进行检验,共检验合格船舶22艘。三是对黄河三峡的5艘船舶进行了变更登记。

(四)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一是积极协调,促成市政府

联合市督查局、安全局、交通海事、农业渔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农业渔政、下冶镇、大峪镇、邵原镇、坡头镇进行了联合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对库区渔船载客进行了严厉打击,对2艘渔船进行查扣,严厉打击了渔船载客的嚣张气焰。

(五)强化船员管理,确保船员适任。一是于3月19日举

办了为期一周的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参训船员68人。培训中,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了船员的安全意识与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二是加强船员档案管理。对船员档案进行了清理整顿,确

保了全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机关资历质评审,暨船员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受到了省检查组的好评。三是做好了全省第一期船员适任证书理论统考的组织工作,认真组织26名报考船员参加全省船员理论统考,合格率达95%。

(六)抓好重点时段、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管理。

(1)做好“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安全管理工作。

我局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并加强对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严格签证,严把超员关,确保了小长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汛期及调水调沙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

是针对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库区“水上抢险救护队”进行了重新组建,落实了抢险队员、抢险船舶和必备物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严格封航管理。禁止所有船舶擅自出航。三是加强值班。制定了“防汛和调水调沙期间值班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反馈上报工作信息,保障调水调沙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

了活动主题、时间、内容和具体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广泛开展海事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结合海事工作特点,印制了“文化衫”、圆珠笔、环保水杯、烟灰缸、宣传彩

页等实用宣传品,深入厂矿、学校、码头、企业、机关等进行发放,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目前,共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掀起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高潮。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专人在市区和小浪底库区码头设立了咨询台,与船户、船员和广大群众展开面对面的交流和讨论,大力宣传海事法规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收到明显成效。五是加强海事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在系统内开展了海事人员安全管理知识答卷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事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六是广泛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针对目前库区网箱养殖碍航的实际,联合航务、农业渔政部门展开了集中整治,有力地保证了库区航道畅通。

(八)加强海事业务流程试点建设。经积极申请我局被省局确

定为全国海事业务流程试点单位之一,围绕海事业务工作流程,我科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研讨,写出了分析报告;结合实际和“流程”要求对部分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对我局所开展的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并制成版面公布上墙;对三级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实行了挂牌上岗;对业务档案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库区现场签证进行了变更,实施了定期签证,方便了船户,提高了效率,受到了好评。

(九)做好西霞院库区海事站房的招投标工作。按照招投标工

作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关于西霞院库区海事站房的招标文件”,积极与市财政局采购中心联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发布。

(十)加强对省局考核信息的上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

成了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信息的上报工作,宣传信息共上报信息8篇,被采用5篇,完成新闻报道信息3篇。

(十一)深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持续

稳定。

2、超额完成全年规费征收任务;

3、完成第一期船员实操考试及全省第二期船员理论统考工

作;

4、做好防汛、调水调沙、中秋、十一等其他特殊时期的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部分船舶的特检工作,做好新增船舶的登记、检验工

作;

6、加强西霞院库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筹备开好第二次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联席办公会议;

8、继续抓好“全省海事业务流程试点”工作,争创全省海事

系统试点标兵;

9、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整治”活动,提高系统安

全管理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一次水上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海事人员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11、加强监督艇、海事趸船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12、继续加强对省局考核信息的上报工作。

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第2篇

会上,各港航海事处、航道段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同时介绍了工作亮点,对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二季度工作做了安排。安全科黄伟光科长学习了省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突出抓好水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文件,传达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海事明传[2017]7号)、《省安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的通知》(鄂安办[2017]22号)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下阶段水路交通安全监管总体思路要继续紧紧围绕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要以乡镇渡口渡船、港口码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为主线,以督促各涉渡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以开展“五个示范”、“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大比武”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船舶安全预警、现场监管、应急演练、渡工培训等各项重点业务工作。

局长助理王文峰就做好二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渡口渡船、运输船舶、港口码头、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等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水域安全平稳态势;要强化对待安全工作的敬畏心、责任心、进取心。时刻牢记海事工作人员使命、宗旨,切实履职尽责,严格工作规范流程,落实好局党委决定,保质保量抓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要沉下心,蹲下身,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总要求抓好安全生产痕迹管理,团结一心,奋发有为,圆满完成上半年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他要求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乡镇渡口“四级”责任制的签订完善工作,4月底汇总上报省局备案。二是要抓好“文明示范渡口”创建工作,要按照省局创建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选好点,布好局,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三是要扎实开展全省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学习氛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身体素质,展示港航海事执法队伍威武形象,力争竞赛成绩在全省港航海事系统名列前茅。四是组织开展乡镇渡口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渡口船舶经营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遵守渡运流程,坚持渡船“八不开”规定,杜绝恶劣天气冒雨雾、抗大风营运渡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强化推进辖区“网格化”的管理,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位海事人员身上,采取人盯人,人盯船的工作措施,确保辖区水路交通安全。六是要加大推动乡镇渡口渡船“北斗”、“GPS”等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落实,制定详细方案,将渡船信息化使用率与渡口经营人燃油补助挂钩,由现场海事工作人员核定渡船年度油补额度,提高监管效率。七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知识进校园”等各项专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对监管水域的巡查力度,督促船舶经营人和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维护检查督查,严格按规定配足消防、救生等设备。九是要加强执法船艇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始终保持适航状态。切实抓好航道保通保畅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遵守规范操作流程,保障运输船舶航行安全。十是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保证政令畅通,水上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

朱均平副局长对船舶防污染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他强调,船舶防污染工作是当前重点工作,各港航海事处在进行日常港口码头、渡口渡船的监管过程中,要加强对船舶排污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检查力度,查看港口码头是否设置垃圾箱,垃圾处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港口、船舶,要限时进行整改到位,确保我市辖区水域防污工作落到实处。

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对策 第3篇

一项工作开展的效果, 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 特别是需要多部门协作和资金投入的工作更是如此。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需要交通、港航 (海事) 、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 同时还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这些都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需要上级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在隐患治理经费的投入上, 还需要主要领导的亲自过问。否则, 就是排查的再到位, 在后期的治理中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2 深入排查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前提

要治理首先就要排查, 排查是前提, 治理才是结果。排查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纸上谈兵”, 也不能仅靠对水上交通事故的成因分析就得出哪些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结论。排查主要通过水上巡航和视频监控等方式, 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开展现场勘查和视频巡视。通过巡查和巡视, 可以及时搜集和掌握辖区通航环境安全信息, 及时发现通航水域安全隐患, 获取科学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然后再结合本航区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事故多发的航段, 分析其中的原因, 提出治理的建议, 并向上级部门提交详实的治理报告, 为领导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3 加大投入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

海事安全隐患治理是一项需要花钱的工作, 没有钱将是一事无成, 因此经费投入是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能否舍得经费投入将决定治理工作的成败和效果。而治理经费的投入, 除了依靠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协调外, 还需取得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海事管理机构要主动向上级部门沟通, 向他们分析隐患的成因, 及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还是要讲明各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和应完成的任务, 以及因治理不力引发水上交通事故后, 各部门及其领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促使有关部门提高对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 从而将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4 有效落实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保证

隐患治理重在落实, 这是防范各类水上交通事故之要, 也是舶类型和气象、水文条件等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有的还可能出现反复, 新的安全隐患也还可能不断出现, 光靠一次或几次的集中行动是解决不了随时出现的问题。所以, 海事管理机构只有执行《杭州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试行) 》, 把工作措施经常化, 始终把排查和治理隐患作为海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抓下去, 才是搞好治理工作, 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的根本。同时, 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也不是孤立的, 它和宣传教育、通航管理、船员管理、船舶管理等海事工作紧密联系, 把它和其它工作一样, 进行长期规划, 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相互促进, 全面推动, 是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需要, 更是促成海事管理社会化进程的需要。

6 科技创新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支撑

随着水运事业的发展, 水上交通运输生产的形式逐步多样化。不断发展变化的水上交通运输生产方式, 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对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也要不断创新和提高。一是在坚持现场监管、巡航检查和重点监控的基础上, 依靠AIS、GPS、视频监控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 对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和手段进行创新;二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数据库, 及时跟踪督办隐患, 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第一手资料。科技创新, 有利于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手段,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科技含量, 从而全面提高海事管理机构对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总之, 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只有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 在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 通过加大经费投入, 实施长效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深入排查、有效落实、科技创新, 才能将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上接第161页)

摘要:随着安全生产理念的不断深化, 各级领导都越来越重视对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对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杭州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试行) 》的出台, 建立了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 为杭州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本文结合海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 就海事管理机构如何深入推进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大家作交流。

水上安全系统投入海事应用 第4篇

安全轮胎即跑气保用轮胎,可以保证轮胎在行驶过程中即使发生泄漏甚至爆裂后仍能继续支撑汽车荷载,使汽车在相当长一段距离内基本保持正常行驶。

世界上最有名的安全轮胎当数米其林1998年推出的PAX安全轮胎。据称,PAX轮胎在气压完全丢失后,仍能以接近100千米的时速继续行驶200千米。法国雷诺汽车公司于2001年率先将这种轮胎用于“风景”系列几款豪华轿车的标准配置。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也宣布自去年11月份起,奥迪A8豪华轿车将部分安装PAX轮胎,其中在欧洲市场销售的奥迪A8将全部配装PAX轮胎。

此外,作为引导汽车未来发展方向的“概念车”也开始装置安全轮胎,如雷诺ELLIPSE概念车和法国雪铁龙C Airdream概念车均采用了米其林PAX轮胎。

为争夺市场份额,世界各大轮胎公司都在竞相研制自己的安全轮胎系统,有些大公司之间还达成了合作开发协议,一方面共享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协调技术标准,求得产品具有互换性,以便将来实现市场共享。如德国大陆公司和日本普利司通公司不久前就达成了这样的合作协议,最近日本横滨轮胎公司也已加盟。

值得高兴的是,国内轮胎行业也已开始关注安全轮胎的研制开发,其中三角集团已将开发安全轮胎列入工作日程。根据我国轮胎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不排除会出现一些在技术水平和性能方面介于米其林PAX轮胎和普通充气轮胎之间的,适应我国现阶段市场需求的过渡型“准安全轮胎”。这种“准安全轮胎”也具备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后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支撑汽车荷载的功能。

中创软件公司承建的全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最近在上海通过国家交通部组织的专家验收。

来自交通部、清华大学、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的18位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系统设计先进合理,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软件功能完善。该系统的成功应用,标志着我国海事系统水上安全管理信息化达到了国际水平,将大大提高我国海事系统的水上安全管理和保障能力。

中创软件在海事水上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中,完成了海事业务信息主干网以及各局域网的建设,实现了部海事局与19个直属海事局之间、各直属海事局之间的联网;建立了部海事局网络中心,满足与交通部网络的联网要求;开通全国海事系统的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实现了现场监控图像传送;实现了部分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联网;建立了中国海事局Intemet网站,实现了船舶安全检查、船员考试安排及成绩等政务信息的网上发布。

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第5篇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目的

为规范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职责分工

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管理职责对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由交通部批准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国务院及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跨国、跨省以及特大型涉水工程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

2.2 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水域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管辖的建设项目以及辖区内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涉水工程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评估项目的水工许可;审批跨直属局辖区和涉及敏感水域的水上水下活动及许可证的发放;组织审批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竣工验收。

2.3 其他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水域内水上水下活动的现场监管;负责除2.1、2.2以外的,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涉水工程及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负责所有《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审核申请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受理工作,及时按工作程序处理;负责除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以外的所有水上水下活动的审批及许可证的发放;组织审批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竣工验收。(或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权限由各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水上水下活动前期工作 3.1 各级海事机构应加强与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积极参与水上水下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2 3.2.1 3.2.1.1 3.2.1.2 3.2.2 3.2.2 3.2.3 活动前期有关工作,提出海事管理意见,并加强跟踪落实。

参与海事意见要争取提前介入,避免意见难以落实或无法落实的情况发生。

负责参与意见的部门事前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上级部门参与意见前要征求下级单位的意见,参与意见后要及时将参与意见的情况及时通报下级单位和相关部门,以便在跟踪落实时协调与配合。

参与海事管理意见要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对征求海事部门意见的,应明确表达意见,对须征得海事部门同意的,应明确表达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被指派参加相关会议的人员应在会后及时提交书面会议情况报告,说明参与意见的情况,并及时反馈水上水下活动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要及时用书面补充意见或确认意见。

参与海事管理的意见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以便于跟踪落实。

参与意见后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及时跟踪了解海事意见的落实情况,并要明确跟踪落实意见的部门。上级海事机构参与意见需要下级跟踪落实的要及时指示下级海事机构跟踪落实情况。同一项目的后续环节要注意先前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在项目审查、审核审批、竣工验收和口岸开放等环节落实海事管理意见。

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应进行通航安全评估。应进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情形: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立项的对通航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涉水工程,在工程立项前应当申请海事管理机构组织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审核申请应向项目或活动所在地的海事主管部门提出,同时提交以以下材料:申请文件、《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有关部门关于该涉水工程或活动的意见(必要时)。

当地海事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或要求修改。

对符合要求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按照职责分工,在审核权限内或由上级指定审核的,按要求及时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

不在本局审核权限内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转报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由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按规定组织评审或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3.2.4 当地海事局对修改完善后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不在本局审核权限内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转报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审核的,提出审核意见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审核。

3.5 根据上级的指定审核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在完成审核后应及时将审核意见及修改后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报备上级海事管理机构。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4.1 水上水下活动审批应遵循受理、审核、审批三分离原则,按照《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有关要求进行。

4.2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申请应向项目或活动所在地的分支海事局政务受理部门提出。

对于涉及敏感水域活动的许可申请直接向有审批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的政务受理部门提出。

政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受理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移交审批部门。

4.3 分支海事局按照审批权限,或根据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的指定或核准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批、签发水工作业许可证、发布航行警(通)告。

对不在本局审批权限内的水工项目,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上级核准。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施工单位申请情况、初步审核意见,并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4 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审批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批、签发水工作业许可证、发布航行警(通)告,核准或指定相关分支局审批。

4.5 许可证应当注明允许从事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名称、船名、时间、水域、活动内容、有效期等事项。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4.6 从事按规定需要办理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

4.7 审批部门应将审批的水工作业项目情况及时通知现场监管部门,内容包括:《许可证》复印件、航行通告、审批意见、监管要求等。

现场监管

在水上水下活动作业期间,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船舶、船员的现场检查工作。

5.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海事主管机关应定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记录等方式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原则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5.1.1 对建设单位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2)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3)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情况;

5.1.2 对施工单位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2)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施工安全保障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措施的建立、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4)与作业船舶、设施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5)对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情况;(6)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情况;(7)应急演练的组织开展情况;

(8)与施工作业有关的重要气象信息、航行警告、紧急通知的传达情况。

5.1.3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存在安全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等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应暂停该工程的作业,待隐患整改通过检查后再准予继续施工。

5.1.4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存在安全安全管理未有效实施、未落实通航安全评估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未按规定采取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进行水上水下活动、未经批准擅自更换或者增加施工作业船舶、雇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 舶和设施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等影响施工安全的一般隐患,应限定时间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若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应暂停该工程的作业。

5.1.4 若施工作业期间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险情,应暂停该工程的作业,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2信息通报 5.2.1 负责现场监管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分包单位以及船公司等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了解涉水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工程通航安全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通航安全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应根据涉水工程的工期适时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

5.2.2 负责现场监管的海事管理机构应与涉水工程施工单位之间建立通信机制,明确联系方式和联络人,确保重要海上风险预警信息、航行警告、紧急通知等能够迅速通知到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施工船舶;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海事部门。

5.2.2 对在港池、航道等通航环境复杂水域施工的涉水工程,负责现场监管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通航安全协调会制度。在作业前,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引航部门、相关港航企业召开通航安全审查协调会,对施工方案、安全与防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明确船舶间避让措施和联系渠道等,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港航企业的安全责任,协调各单位共同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5.3作业船舶、船员现场检查 5.3.1 原则上在核发许可证之前进行船舶准入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拟参加作业船舶存在较多缺陷应对该轮实施安全检查。完成船舶准入检查后,应将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作业审批部门,明确是否同意被检查船舶参与水上水下活动。

5.3.2 对于无法实施准入检查的船舶,应根据申请方提交的相关材料作出水工许可决定,待船舶到达作业港口或水域时再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报作业审批部门撤销及作业许可。

5.3.3 负责现场监管的海事管理机构做好施工作业动态监管,强化施工作业水域的现场检查和海上巡查,原则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每月对所有施工船舶完 成一次检查。

5.3.4 对于下列施工船舶应加大检查的力度,原则上每次必查:

(1)发生险情、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的船舶;(2)被连续滞留2次的船舶;

(3)出现配员不足、超载、不按规定报告等违法行为的船舶。

5.3.5 对于连续半年未发生险情、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未被滞留;未发生违法行为的船舶可减少检查次数。

5.3.6 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方式、检查的对象、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竣工验收 5.1 对于新建码头、航道等引起通航条件和通航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应组织通航安全竣工验收。

5.2 建设单位申请海事主管机进行通航安全竣工验收时应递交以下材料:(1)通航安全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报告;(2)通航安全评估审查意见;(3)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4)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及相关的图纸;(5)导助航标志设置情况及效能验收意见;(6)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扫测图等图纸资料;(7)海事主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3 通航安全竣工验收可邀请航海、引航、航标、设计、港口及航道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

5.4 通航安全竣工验收应根据通航安全评估及初步设计的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港池、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连接水域及航道的三维尺度是否满足通航安全评估的要求;

(3)安全保障设施是否满足通航安全评估的要求;(4)导助航设施是否经过专题论证并通过验收;(5)水深扫测图等图纸资料是否满足要求;(6)查看现场是否存在碍航物。5.5 未通过通航安全竣工验收的工程,海事主管机关应不同意该工程进行试运营或通过竣工验收。

档案管理 7.1

7.2

7.3 7.4 7.4.1 7.4.2 7.4.3 7.4.4 7.4.5 7.4.6 7.4.7 7.4.8 7.4.9 7.4.10 7.4.11 7.4.12 7.5 7.5.1 7.5.2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负责权限范围内水上水活动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

水工作业档案应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包含多个独立水工项目的综合性水工作业项目应归为一档。如卷内文件数量较多可分订数卷。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清楚、保持联系、题名确切、易于查找,卷内排列系统条理,不得残缺不全。

根据水工作业性质的不同,应于水工作业竣工或水工作业项目验收后二个月内完成立卷工作。

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其影印件应归入档案管理: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批复及作业申请书; 证明施工作业项目被批准的有关文件、材料; 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安全责任制及应急方案;

有关打捞、拆解等作业方案,沉船、沉物所有人对打捞方案的意见; 与水上水下活动有关的技术资料、海图和图纸; 有关合同或协议书(须含安全保障条款);

施工单位的资格证书、经营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作业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

有关审核会议、审查活动的会议材料、会议纪要、报告书、往来函件等; 施工作业现场监管总结材料; 航行通(警)告申请及底稿;

通航安全验收证明文件、竣工报告和扫测图纸。

根据水工作业项目性质的不同,水工作业档案的保存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6至50年)和短期(15年)三种:

港口建设类、水下管道铺设等永久性建设项目水工作业管理活动或对海事监管工作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水工作业项目档案,应列为永久保管;

港口疏浚类等较大水工管理活动或在相当长时期内对海事监管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水工作业项目档案,应列为长期保管; 7.5.3 港口维护疏浚、扫测等一般性水工管理活动或在较短时期内对海事监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水工作业项目档案,应列为短期保管。水工作业档案原则上供海事执法部门在海事管理活动中使用。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水工作业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薄,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借阅。

有关机构或利害方进行法律允许的查询时,须凭单位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对一般性水工作业档案,经水工作业审批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对存在利害关系的水工作业档案,还须经本单位法规部门批准,必要时需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水工作业档案一律不得借出档案部门。

水上水下活动管理人员

9.1 水上水下活动管理人员及通航安全评估专家应持有通航安全审核员证书。9.2 通航安全审核员证书分为通航安全审核员、高级通航安全审核员两级。

海事部门部署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 第6篇

11月2日上午,河源海事局王伟平局长主持召开了11月份工作汇报例会,会议分析了辖区安全形势,重点部署了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

王伟平局长指出,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十一”黄金周期间,辖区水上客流高峰平稳度过,实现水上安全零事故;他强调,当前安全形势仍比较严峻,季节性安全监管任务较繁重,北方冷空气陆续南下,辖区将经常受到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严重威胁船舶航行安全,全局干部职工要再接再厉,克服盲目乐观心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据悉,每年11月至翌年5月是河源地区雾霾天气多发季节,早晚灰霾天气明显增多,东江、万绿湖水面尤为严重,这给船舶航行安全和水上安全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针对山区河段雾季能见度多变、雾区不连续性、突发性明显,极易使船员产生麻痹思想、疏忽瞭望。

河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11至2012年度寒潮大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早部署辖区防抗寒潮大风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传统监管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强辖区季节性安全监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主动深入企业、码头、船舶、涉水旅游景点,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常识,提高公众水上交通安全意识。通过现场监控点和日常水上巡航叮嘱船舶注意安全、加强值班、注意瞭望,并派发宣传单张等,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的巡航监管,切实加强对义合渡等人流量大的渡口及万绿湖新港客货码头的现场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叮嘱有关船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点水域出现安全监管盲区。

三是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的积载、系固、动力、安全预警、救生、信号灯等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检查防抗措施落实情况、值班情况和船员的实操能力。

四是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将船舶消防、救生、防污、防抗大雾大风等内容作为应急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公司、船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第7篇

为做好XX年春运工作,在市海事局和县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平安春运”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春运安全工作目标。制定《XX年水路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把春运工作列入XX年伊始的重要工作任务,结合“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作建设,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深入开展了从XX年2月4日至3月15日为期40天的春运大会战。

春运期间,我处积极组织处、所海事港航执法人员对全县辖区码头作业点、渡口渡船安全设施设备和渡船适航性能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掌握今年春运客流量、渡口渡船的运行动态,重要时段客流量高峰期进行现场监管,及时疏导旅客。开展渡运一日监管,摸清春运旅客运输情况。春运期间共出动执法车21辆次、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渡口25道次、码头6次。此外,杨桥海事所每天对洪超危化品码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全县港区进出港签证122艘次,船舶安检23艘次。港口吞吐量50624吨,其中进口:18580吨,出口32044吨。全县4道渡口,安全渡运旅客约3.5万人次,水上安全形势良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好,没有出现旅客滞留和投诉现象。现将我处XX年春运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春运安全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实施,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春运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简历协调机制,完善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成立了XX年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郭永强任组长,王洪任副组长,成员由处各科室、海事所负责人组成,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各涉水乡镇、各渡口渡船俱认真准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努力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春运安全宣传工作、物质储备及运力的安排。

春运期间,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春运、春节、两会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宣传标语、广播电台、媒体报道等方式,积极宣传水路春运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防滑防冻和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工作,要求辖区4道渡口经营人储备麻袋、稻草、炉渣、棉被、热水瓶等,防范春运期间的大雪冰冻天气,为旅客的渡运安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要求港口码头和在岗船舶在春运期间做好防滑防滑和物质应急储备,及时向杨桥海事所报告突发状况,要求水运企业合理调配运力,特备是甲醇、双氧水等危化品的水路运输船的运力调配。制定了水路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和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三、全面出动,抓好重点,确保水路春运安全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对渡工和乡管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客渡船超载及非客船违法载客行为。加强源头管理,严禁非客船、非法车渡船参与春运,坚决杜绝客、渡船(含汽渡)超载。

3.在1月27日、28日对所有参运的客、渡船及渡口配套设施在春运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维修保养,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不合格及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船舶参与春运。

4.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管理责任体系,与乡管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渡工签订春运安全责任状和渡运安全承诺书。

5.强化对重点航段、渡口码头、涉水工程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春运期间,在大雪冰冻天气和春节期间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管检查,杨桥海事所春节期间每天到洪超危化品码头进行检查,对进出港船舶照常进行业务办理。

6.根据市海事局和县交通局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冬季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消除活动。

7.切实做好水上防污染工作和应急准备,维护好航道通航,确保春运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水路运输正常有序。

8.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救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内河海事管理的安全管理 第8篇

1 目前内河海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条块分割问题日益严重

目前, 我国地方内河海事管理中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 使得地方内河海事管理工作在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影响下造成地方内河海事管理职权不分明、权责范围不明确、职权叠加重复等问题的出现, 而且地方内河海事管理系统没有与国家内河海事管理系统很好的衔接, 从而造成基层内河海事管理中对非法行为的效率不高现象的产生, 总之, 条块分割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内河海事管理“组机构扁平化”的发展。

1.2 资源与信息共享困难问题

目前, 内河航道穿越多个省、市, 然而由于大多数地方或者基层内河海事管理中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实施, 增加了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的采集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的困难, 使得不同隶属的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在业务管理、信息采集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信息很少, 进而不利于内河水上交通船舶渡船安全管理和管理, 从而增加了内河水上交通、船舶渡船安全管理和非法行为的管理难度。

1.3 内河海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渡船安全管理和管理中, 由于受到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限制, 使得海事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较为狭窄、专业知识不足、管理能力不高等问题的出现, 也使得地方内河海事管理人事机构出现冗杂、队伍僵化, 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缺乏直属海事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从而造成地方内河海事安全管理和管理效率不高问题的出现, 从而不利于现代海事管理“组织机构扁平化”的发展。

2 加强内河海事管理中船舶渡船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内河海事管理模式的改进, 实行垂直性、扁平化管理模式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必须转变观念, 解放思想, 加强内河海事管理模式的改进, 对现行内河海事管理组织机构进行重组, 充分运用现代海事管理理论和安全管理理念, 遵循合理、合法、公开原则, 由传统的自上而下管理模式转向自下而上、垂直性管理模式, 实现现代化海事管理组织机构的扁平化, 特别对于边远、交通不便的内河支流、封闭水域, 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不仅要充分考虑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和传船舶渡船安全, 对于内河通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件, 内河海事管理机构船员应该公开真实的情况, 这样可以确保内河通道上来往船舶渡船、航行过程的安全性, 切实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从而提高内河海事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另外, 安全管理是内河海事管理的核心, 也是船员的基本职责, 因而为了提高内河海事安全管理水平, 需要建立垂直性、一体化、自下而上的安全管理体制, 合理配置船员人力资源和管理物资。

2.2 加大现代海事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提高海事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为了促进现代海事管理水平的提高, 需要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加大对船员的海事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安全防范技能方面的培训, 开展安全知识和思想素质教育, 强化船员的安全警示意识、素质和业务能力, 这样可以从源头消除内河水上通道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 不仅可以自我保护, 而且还可以提高内河安全运营水平, 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另外,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船舶船员要恪守职责、严禁航行, 及时拆除、停运老旧、废弃的船舶, 加大对船舶安全性能的检验力度, 从根本上控制非法经营船舶现象发生。

2.3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 实现海事管理资源与信息的共享

由于目前内河通道穿越多个省市, 绵延几千里, 具有客流量大、货物交易量大及人口最为稠密等特点, 使得内河海事安全管理工作本身具有很大的难度, 需要船员及时掌握内河水上通道的一切信息, 为了提高船舶渡船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完善内河海事信息管理体系, 建立不同隶属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网络交流平台, 采用先进的安全监测仪器和监控系统, 从而实现内河海事安全管理资源和信心的共享, 提高船员对内河通道安全运营的监督能力, 及时发现不全因素, 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 避免发生重大海难和海上事故, 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船舶船体的安全性能。

3 加强内河海事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3.1 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 创建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队伍

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中人员的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内河海事监督管理效率和对相对人的服务水平, 因而,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需要加大包括领导、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 由过去的“人治”转向“法治”, 依法治权、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强化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 提高人员法律权威、法律至上、权力服从法律等思想认识水平, 从而才能够提高内河海事非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效率, 维护船舶渡船和人员的安全, 避免给国家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3.2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加大监督与惩处力度

由于在地方海事管理系统中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的船员大都兼管内河海事管理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使得船员心有余而力不足, 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 缺乏工作的独立性, 从而造成内部监督管理权责不分明, 影响内河海事安全安全管理效率, 因而, 需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 分工明确, 权责主体分明、严谨, 赏罚分明, 从而满足依法行政、依法职权的需要, 另外, 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中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还需要建立内部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重视内河海事非法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动态监督模式, 加大监督和行政惩处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防止不安全因素和非法行为的出现, 保证船舶渡船的安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实际的安全管理和管理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不断解放思想, 创新管理模式, 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促进我国内河海事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品的不断提高, 从而促进我国内河航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推动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康宁.对加强新时期我国内河海事管理的探讨[J].中国水运, 2013, 13 (8) :46-47.

海事局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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