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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81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1篇

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承担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占有非常特殊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乡镇机构进行了多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但是陷入了“精简膨胀

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乡镇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新时期,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随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国家农业税费体制改革的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全面铺开以及受乡镇人员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一)、乡镇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政府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它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应该是同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机构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地县乡党政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设文明、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的重要措施,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 乡镇机构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农村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农村改革需要解决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富余人员出路等问题;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需要农村干部转变旧的工作方式,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善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乡镇机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

中国乡镇机构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后,社会各个方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政府由计划经济对企业全面管制逐步转变成有意识的交由市场引导,但是政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状况使许多乡镇企业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权力寻租留下了腐败的空间,并进一步强化着乡镇行政权的极度扩张。

(二) 政社不分

在我国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政社不分”、“以政代社”的体制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单一的行政化倾向,使得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始终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政府的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道义成本居高不下。

(三) 政事不分

政事不分表现在政事职责不分、政事权力不分、政事组织不分、政事管理与运行方式不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改革远远滞后于政府改革与企业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政事不分问题并未解决,行政事业一体化特征依然突出。

(四)乡镇机构功能失调

由于转轨与接盘的脱节,改革后的乡镇机构的工作效能并没有达到“减人、减事、减支”的预期效果,而是出现了“减人、废事、费支”的恶性循环。乡镇政府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较弱。

三、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人员精简与分流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时最头疼的问题是富余人员分流渠道少。目前绝大多数市县乡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都人满为患,一些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根本无力接纳新人。因此,富余人员难以真正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难点;每次改革最终结果是人员回升,导致每次改革总是出发点很好,结果却是不尽如人意,进多出少,人员精简仍未走出历史怪圈。

四、 乡镇机构改革难点的成因分析

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深究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利益悖论

政府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事实上,有很多乡镇机构不光远离了农民的利益,而且也远离了国家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以自我权力扩张为后盾,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实体。乡镇政府自我权力扩张和自我利益膨胀,不仅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而且阻断了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政令,降低国家支持农民的政策效益。

(二)传统观念影响

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也存在着重大的影响。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乡镇管理机构是连接广大农村社会与国家权力体系的最基层的控制枢纽。国家权力的运作形式决定了乡镇机构的工作异常繁复和艰难。加上乡镇大量行政事务并未减少,因此精简人员就变得异常艰难。

(三) 改革措施不配套,经费不足

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和人员的裁减,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虽然能够在一时取得较大成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改革的成果只能是昙花一现。由于乡镇经费的相对不足,经费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在改革不配套和乡镇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使精简人员与分流人员不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这成为乡镇人员精简与分流的严重障碍。

五、乡镇机构人员分流对策的探讨

由于行政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特征以及受政治体制改革的制约,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结构、功能两个层面上的改革,都必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影响,要实现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要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上层机构权力下放: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理顺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为行政改革提供来自权力之间的监督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从而将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与自下而上的政治压力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进乡镇行政改革;第二,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从市场方面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但其中的乡村市场经济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政府在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上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改善乡村市场交易的硬体条件,如乡村交通、通讯等体系;(2)加大力度建设乡村交易的软体环境的建设。

(二)人事制度的改 人事制度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改革,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1)、实行乡镇机构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乡镇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2)、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编制,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 (3)、制定优惠政策,精简富余人员。

(三)加强立法与监督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要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乡镇职能。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逐步精简乡镇职能,将不必由乡镇政权履行的职能或乡镇政府不必履行的职能减去,如义务教育的职能归并到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归并到政法公安部门,完成财政收入的职能归并到财税部门等等。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2篇

作者:有为而治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政治文明建设也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以人为本”体现着社会对人的尊重、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已经被各级政府所普遍接受。

然而,目前作为拥有60万在编人员的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其无论是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还是对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都无法完全符合新时代的法制精神,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职责,有的因和其他执法部门交叉,形成有利益就争,无利益就逃避的尴尬局面;有些毫无意义的管理已经阻碍了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该尽快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其理由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严重不适应法制环境下的市场经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已经处于世界的前列,目前除通信、供电、金融等一些“国”字号垄断的领域外,基本上都实行了市场化,而市场化的经济干吗还需要政府指手画脚,政府长期以来对他们的管理真的是有效吗?大家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政府最有计划的时候,国家处于全面的短缺经济时代;“双轨制”时代让很多官家成为了富翁;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当今,才使得商品极为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一词本身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该机构成立的初衷,就是国家为了建立遏制市场经济发展的工具。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组织都必须有一个婆婆,也就是各类主管局、委、办,而个体经营者被国家指定的婆婆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如今,企业的婆婆已经分别死亡了,而个体经营者的婆婆却依然健在,而且还愈加行使着自己不一定合法的权利。

我们的政府应该崇尚“无为而治”的理念,尽可能地避免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上,只要不对社会产生危害的行为,我们的政府就没有必要去管理,以给老百姓营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政府管理市场,远不如让市场自身调节来得科学。

目前的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制造中心,我们随处可以接触到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在一些工商管理所的门前大量批发,给大众带来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只知收费而不去管理的印象,使管理者的诚信度受到损害。作为一个以被管理者提供费用养活自己的执法部门,怎么可能不在收费和管理之间权衡呢,在这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实扮演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这样的管理当然无法做到公正了。

再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这几十万大军,一年组织查处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案件,和这么多人的物质消耗能成正比吗?以“经济卫士”自称是否有点言过其实?

耐人寻味的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说“作用”最大的时候,应该算是改革开放之初了,那时候的“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真的打击过很多小商小贩,最典型的要数芜湖市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了,要不是邓小平先生数次提到他,恐怕他还要在牢里多待一些日子呢。

有人戏称,工商行政管理越薄弱的地方,其民营经济发展也就越快,反之亦然。

二、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有政府歧视的嫌疑,并使该系统人员数量急剧膨胀

去年,全国人大决定五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一年后,已经有25个省市自治区取消了农业税,明年全国将不再有农业税,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尊重。

目前的工商管理费收取的对象是个体工商业户,而作为有着一定实力的法人则不需要交纳该项费用,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岐视政策的执行,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坏

了工商的形象,耗去了基层大部分的精力,使得工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国家应如取消农业税一样尽快取消工商管理费,以充分体现个体工商业户在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平等地位。

其实,作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经营规模较小,绝大多数处于养家糊口的阶段,在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群体,在收费的合法性都受到百姓质疑的情况下收取他们的管理费,往往容易引起对抗性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个体工商业户如果月营业额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就连被老百姓说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都不需要缴纳了,这一措施在为千千万万个体户减轻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是政府和个体经营者双赢的举措。而个体工商业户还要按照不低的比例上缴工商行政管理费,不知道国家有关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征收税款和收取管理费,哪一样更能让百姓接受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些无效管理,已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最为典型的要数对工商注册的管理了。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不是需要有严格准入制度的行业,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为什么需要国家职能部门批准?如果对一些经营小商品的行业不进行工商注册,他们会对社会构成什么危害呢?如果一个专门修理皮鞋的作坊,顺带卖一些鞋垫、鞋油之类的,如果注册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这一项,对社会会带来危害吗?

一些具有较先进管理理念的国家,大部分企业是不需要到工商注册、审批、登记的,有的可以在商会注册,有的是在法院注册,都是简单的注册;很多中小企业不用登记,普遍实行备案制;个体经营者作为自由职业者,劳动是自由的,根本不用登记,。而我国实行的是普遍登记制度,不论你是限制性发展行业、需要有严格准入标准的特种行业还是个体工商业户,都要进行注册登记。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工商系统自身的工作量,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扩大了收费的需求,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循环;另一方面这种普遍准入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劳动和创业的自由,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与其他部门重叠的职能,应让位于更有权威性的部门

职责的重叠,是导致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一大根源,有利益的事情大家抢着去管,没有利益的事情又相互推诿,这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其他部门职责重叠的最多,而这些部门却一般都有着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较之工商管理系统的条例显然更具有权威性。

(一)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应该划归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和专利具有极为相似的功能,均应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却只负责专利权的审批,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商标权的审批让给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去负责,这不能不说明我国政府对商标权的不够重视。

(二)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份内事

目前,我国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责实行的是分段管理办法,即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

我不理解国家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样来划分职责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作为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执行着《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着较强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而国家愣是不想充分发挥该部门的作用,非得让他们把自己的职责让一半给那个不够专业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去查处。我不知道会不会有哪一天我国会把刑事案件也以昼夜划的标准分段让公安和哪个部门分别侦破。

(三)交易管理职能应该转移给商务管理部门

对于市场竞争、公平交易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应该由商务管理

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负责管理,国家没有必要在商务部以外还要设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么就应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商务部的权力。

(四)传销及合同欺诈行为,应由公安机关查处

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合同欺诈,属于经济犯罪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组织侦查,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应由法院进行审判,以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靠行政管理手段、罚款措施来遏制该类犯罪,只会让该类犯罪活动愈演愈烈。

(五)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应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完全脱钩

作为国家规定应为纯民间机构的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其收取的会费,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另一个收入渠道,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从而导致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变相强行要求法人及个体工商业户缴纳会费,以满足他们的部门利益。如果不让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尽早完全脱钩,这种有损于政府形象的收费就永远无法停止。

五、人员的安置问题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妥善安置工商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作为仅有的几个正部级局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其有效职能来说,级别实在是有点高了。高级别的职能部门必然会水涨船高地衍生出更多的二级局、司,使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膨胀。大家普遍认同的是,处于最基层的工商管理所的数量,恐怕已经在全国各执法系列的各类站、所中名列前茅了。而过多的基层执法单位,必定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实施。国家可以从降低总局行政级别做起,大力精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的机构,冻结工商系统一切理由的新设机构和人员进入。

(二)依照职责将相关人员划转到新的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将一些职责移交其他部门时,可以将相关人员一并移交,一方面这些人员通常有着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新单位在增加职责后也需要增加人员,让有经验的同志继续从事熟悉的工作,比在社会上招收新的工作人员来得经济、实用。

(三)鼓励现有人员改变身份,加入“两协会”

从政策上鼓励现有人员放下身段,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国家可以赋予“两协会”更多的职能,让“两协会”充满活力,充分发挥“两协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协调作用。

(四)鼓励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或自主就业

一是国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现有人员自主就业;二是从物质上鼓励有公务员身份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三是利用机构撤消后遗留下的办公楼和设备,组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咨询公司、中介公司等。

(五)部分市场管理人员可直接转入市容执法部门。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3篇

一、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债务是历史形成和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量大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很大,工作上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做好化解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要贯穿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市、县宣传部门要会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制定宣传计划和提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广泛宣传。把握宣传导向,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相应调整宣传的内容,紧紧服务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注重宣传效果。要把广大农民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解决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主要措施和目标要求,宣传到每个农户,使解决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当中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要让债权人懂得,这次化解村级债务是党和政府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应该切合实际的回收合法债权,主动放弃不合理要求和违法利益,帮助村集体消化债务。

2、广泛动员,层层部署。省委、省政府已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各级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化解村级债务的意义,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和深入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解决村级债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当前和“十五”期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制,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纳入县乡干部的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市、县干部包村、包乡、包片的制度,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县(市、区)成立的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要有农业、财政、组织、纪检、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在乡镇要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主,抽调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组建成立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一级是否成立办公室,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各级政府要拨付专项经费,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形成的村级债务规模、结构和原因也不尽相同。因此,各级都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村级债务现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宣传培训计划,清理核实债务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村级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目标任务要有纲性,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化债目标进行逐年分解,基本达到:2002年消化债务总额的30%,其中负债5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3年再消化村级债务总额的20%,其中负债510万元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4年和2005年重点解决负债10万元以上村的问题,到2006年本地村级债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严格方案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县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乡镇方案要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县级政府审批。村级方案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持制定,报乡镇政府审批。县、乡两级方案必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方案制定、审批工作原则上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方案审批后,随即转入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阶段。

三、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准确明晰债务主体

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会为化解工作理清思路,还可以通过对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直接解决村级的一些不实债务,收到边清理、边化解的效果。债务的清理必须扎扎实实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个清理核实工作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

1、清理核实要把村级自查与县乡督查结合起来。每个村都要成立由村二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群众推荐的懂得财务的村民代表参加的自查工作小组,根据村级规模可确定57人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参与村级自查工作的全过程。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也可以由县级农业、财政、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审计、人事、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组,开展驻乡进村的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集中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2、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落实债务,又要回收债权,既要清理帐务,又要登记评估资产。凡发现不实的或已归还的债务要从村债务总额中剔除;凡债权能够冲抵债务的,要完善手续,及时充抵;对可以变现的集体资产,要集中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属于村级的债务,要完全予以剥离;对债权单位或个人已撤销或者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3、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巩固化解债务成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逐项登记每一笔村里的债权债务,又要针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帮助乡村基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建立有效的防止新增不良债务的机制,教育和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大局观念、集体观念,维护农村基层政权,从思想上、制度上切实加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巩固化解债务的成果。

4、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寻求解决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结合起来。清理工作是一项最直接、最具体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基础工作,通过清理,可以更清楚地掌握和了解债务的结构和成因,更容易找到解决村级债务的措施和办法。要在清理中不断总结、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好方法,并加以推广和应用,务求这项工作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

5、清理核实的范围和时间界限。清理核实的范围是村级组织(包括村民组)所有的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界限是2001年12月31日以前所发生的村级债权债务。

6、清理核实的方法和步骤。清理核实工作中,要讲求工作方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意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妥善处理清理核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①培训清理核实工作组人员。要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基本政策、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短期培训,迅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②进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登记。统计表由省里统一制定下发,其内容主要有:债权部分,债务部分,用途和数额,债权人,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和利率等。(统计表样式附后)

③形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制。每个工作组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形成专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村级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债务的构成和主要原因;解决村级债务的初步意见;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告和统计表一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各市要将所在县(市)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的情况报告和汇总后的统计表,于2002年10月2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各地的报告和汇总表,需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正式行文上报。

四、突出重点,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处理村级债务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总体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化解措施等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有效地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1、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以及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化债工作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注重引导、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用示范、引导的办法,向群众讲清化解村级债务的道理。增强农民依法纳税意识和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主动交纳合理尾欠,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债权债务臵换、合理清理尾欠偿债等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还清借款、尾欠;党员、干部是债权人的,尤其是乡镇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降息或在原则范围内妥善解决的积极意见。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级党委、政府不能替代,村级组织要在乡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实行民主、公开的办法,重大问题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报告债务化解进展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一段时间积极帮助、支持、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明确可予挂帐、划转和豁免的村级债务,同时研究多渠道解决的办法,采取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如切实加强农业税收附加、财政性村级补助资金和其他村级资金的管理,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因地制宜制定并村规划,减少村、组干部人数;采取由乡镇派驻村干部、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

县级党委、政府是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不断增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要派得力干部下去指导开展工作。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开展检查督促。对贫困村和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村,市委、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口支援、扶持等措施,帮助解决村级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2、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结合《意见》提出的化解措施,在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首先对有条件、有能力化解的部分债务进行突破,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增强化解村级债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理清本地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点措施。解决村级债务问题,一定要与当地的自然条件、集体收入和资产状况、债权等结合起来,认真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分析化解方案,哪种措施适合本地区村级债务化解的,就采取哪种措施,哪种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就采取哪种办法,不要照搬照套,搞一个模式。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既要科学借鉴其他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结合本地特点,大胆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措施,逐步推广。既要坚持先还本、后付息,先个人、后单位,先群众、后干部,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原则,又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激励措施,对债权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的、债权债务抵冲销债的等,要优先偿还。

3、因地制宜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

清欠、回收债权。清欠、回收债权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政策性强,各地一定要谨慎操作,切不可一刀切,搞强迫命令。对村集体一时难以偿还的债务,乡镇要帮助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逐步偿还,决不能因收欠影响农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确保农村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对农户尾欠清理,要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稳妥进行,严格区分哪些尾欠符合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哪些尾欠不符合政策,是不合理的。对合理尾欠,也要区别情况,充分考虑尾欠户承受能力,困难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减免、挂帐;数额大的,签订分期偿还协议;有能力不履行义务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清欠。对过去生产队、生产大队遗留的社员超支款,无论帐内帐外的,一律予以豁免。对公安部门已经确认死亡,或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死亡的农户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对三代已不居住、生活、生产在行政村内,也不在行政村所在乡镇的农户,其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农户所欠的经营性债务不在此核销范围。对乡村干部挪用、占用的款物,要严肃纪律,限期追回,并承担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

债权债务抵冲销债。对村内债务实行债权债务抵冲。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提倡到村委会办理臵换手续,重新立据。干部、党员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

盘活存量资产。主要是对“四荒”资源、集体拥有的四旁植树和闲臵厂房、机电设备以及机井、小型灌溉设施、塘堰、树宕、村集体所有的活立木、机动地租赁收入、多余公房、闲臵的村办学校等,在核实存量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定出标的,以公开方式拍卖、招租、承包等收取的现金用于还债。以村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要区别处臵,对关停企业的资产,可采用出租、拍卖、转让的方式,用于抵债;对仍在经营的企业,结合企业改制,经债权人同意,可变债权为股权。在出租、拍卖、转让关停企业资产前,应当做好企业资产的评估和权属界定工作。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按照权属关系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调息、降息。对过去村民间高息借款,在协商的基础上,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清算,已经付息的高出部分,用于冲抵本金。

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用于村级债务的化解。基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村集体收入提取,违纪、违规资金,各种扶持资金等。基金由乡镇农经站管理,分村建立专户,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用于村级债务化解。

五、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关键阶段,在当前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像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样,支持、协助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从大局和全局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为化债工作在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提供支持。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拿出资金支持村级债务化解。

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1、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正面典型,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化解村级债务阶段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都要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掌握、解决村级债务工作进度,督促各地阶段性化债目标的实现。每季度,各市化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报告。

3、及时总结验收。每年年底前后,各市、县都要部署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好的给予表彰、 奖励;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

县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x政发20**‟5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办法,坚决制止新债发生,努力化解旧的乡镇债务,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乡镇债务的控制和化解工作,主要通过乡镇政府的增收节支和县财政的补助奖励等措施,彻底化解20**年底前的政府运转赤字,严格控制其他政府性债务发生。

二、彻底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年内乡镇政府运转 “零赤字”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制订债务化解计划,集中时间,积极稳妥地化解现有政府运转债务,实现全县乡镇政府运转“零赤字”。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政府的债务化解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措施:一是各乡镇政府对“暂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筹可用资金,冲减政府运转“赤字”;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三是对化解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县财政先予以暂借资金,用于偿还政府运转性债务,然后从乡镇财政超收分成奖励、土地整理等有关资金中分批扣回。 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债务化解采取“以奖代补”政策。以20**年12月底县财政局调查情况为依据,对于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零赤字”的乡镇政府,县财政按化解数(剔除冲转部分)给予50%的奖励,今年年内全面化解的给予4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及其他债务化解;对已无政府运转赤字的乡镇政府,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此奖励资金可用于发放干部年终结余奖和弥补公用经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消除政府运转赤字。县财政借给的化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和其他政府性债务。县政府将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除追回财政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20**年开始,各乡镇政府不得新增政府运转性债务,全面实现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零赤字”。对控制不力,当年有新增债务的乡镇政府,一律不得发放年终节余奖,各片区财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对当年新增债务较大的乡镇要追究工作责任。

三、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乡镇债务发生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纳入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防范和控制新的不良债务。

(一)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行为

1、严格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39号)规定,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发生。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大规模举债兴建工程;四是不得滞留、挪用支农、扶贫以及对村级组织的补助等资金;五是不得举债发放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六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2、严格执行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乡镇要认真按照量力而行、勤俭办事业的要求,适度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节约支出,防止发生过度的建设性债务。县政府设立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乡镇建设项目的管理。乡镇建设项目(包括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楼修缮、大宗设备购臵)立项、变更、调整,需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报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政府性建设投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凡未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明确意见的,县发改部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乡镇债务规模。各乡镇政府要在每月10日前向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建设审批情况表,无新增项目的亦要“零报送”。 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各类创建达标项目

今后县有关部门制订的各类创建达标工程项目必须报经县政府统一平衡、批准同意后方可下达,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整合对乡镇的各类创建达标项目,要根据乡镇政府的实际财力量力而行,严格控制乡镇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乡镇财政的资金压力。

四、健全制度,落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债务,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债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不得负债建设。

(三)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定期编制报告,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制度,以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中,负债率不得超过10%,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剔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外的预算内外资金。已突破上述比例的乡镇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项指标降到限制水平以下。

(四)推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要将政府性债务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区乡镇、街道债务负担沉重,至2005年7月乡均负债达1400万元。这些负债长期不能化解,已成为困扰市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由于乡镇债务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解决的难度很大。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6‟74号)政策精神,现就市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乡镇债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党发2006‟8号),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村基层政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强化监管为途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化解,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市区乡镇债务予以化解,每年化解乡镇债务25%-30%,争取2010年前实现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区为主、市乡联动的原则。市区和乡镇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市区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坚持依据账龄先群众后干部,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严禁借新债还旧债。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相关各方认可,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强行逼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乡分别成立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协调、日常化解及争取资金等工作;化解乡镇债务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步骤、措施、方法、组织、宣传等。方案要一管5年,直至彻底化解乡镇债务。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检查审计,摸清底数、事项、账龄、性质,对债务进行认真界定,以审计后的结论对债务进行认定,建立分乡镇、分债权人的债务数据库。在清理界定的基础上,做好锁定债务工作。以乡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对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实有债务逐项分类进行 ... ...

四川省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历史性)债务的省份,要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积极稳妥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作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1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指示精神,进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是偿还债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完成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程序后,才能进入债务偿还程序。因此,化解乡村债务必须坚持先清理后化解的基本原则,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真实、准确、完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这次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2005年12月31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地处市政府所在市辖区的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臵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办公场所建设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7]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应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乡镇财政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逐笔清理核实,严格审计,剔除虚假、无效、违规债务,锁定债务数额。要加强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分类管理。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对各县(市、区)债务数据的审核,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汇总,报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上报的乡村债务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切实完成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化债工作任务,我省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由省综改办牵头,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县级政府要组织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切实把债务落实到债权人,不得遗漏。各项债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剔除不实债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并及时分别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分乡村两级按债务单位汇总上报(见附表)。其中扩权试点县(市)直接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其他县(市)通过市(州)汇总并附分县情况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在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基础上,由省审计厅牵头组织重点抽查复核汇总,结果报省政府确认。 各县(市)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情况,经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并报省政府确认后,逐笔、逐项录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臵的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录入“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

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市、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摆上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我省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工作量大,需要组织动员大量专业人员参加,各级财政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以促进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为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的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省、市(州)、县(区)应建立全程跟踪督导、督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制止新债、化解老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化解措施。各地要建立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从开展债权债务清理之日起,暂停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待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经研究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和原则清收或清偿。对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提前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的要严肃处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严禁借新债还旧债。化解村级债务要从涉农债务着手,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属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要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对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破坏社会信用环境、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和人员进行曝光。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并将其纳入乡村干部年终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保证消债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将对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给予表彰奖励。

㈡原则:化解乡镇债务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以乡镇为主的原则。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要求,各乡镇是债务人,也是化解债务的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3、 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锁定的乡镇政府债务,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等突出矛盾和重点债务;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4篇

。镇自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认真改进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对内设机构的调整、服务体系构建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市东部,交通便捷,资源富足,是全国“文体之乡”,**市东部中心镇。近年来,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工业,2005年进入**市工业十强。全镇辖15个村,1个居委会,27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幅员面积84.48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6余万人。

(一)、机关干部基本情况

我镇现定编140人,实际129人,其中参加干部实践锻炼23人,不占编4人,实际在岗102人。其中,财政工资111人,自收自支18人。一级班子12人,占实际人数的9.3,二级班子28人,占实际人数的21.7。一二级班子合计40人,占实际人数的31。

(二)、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今年初,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干部的工作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我镇结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实践锻炼活动,政府对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调整:一是对职能重复、功能相近的办、站、所进行合并。我镇原有17个部门,经过归口合并,现共有8个部门,具体为:党政办(党政办、文体中心)、经发办(经发办、招商办)、农办(农办、农技中心、林业站、水农站、兽医站)、社事办(社事办、社保所)、计生办(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综治办、国建所(国建所、城管队)、财政所。二是对个别部门进行人员加强,特别针对与农民群众接触较多,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部门,抽调了部份人员补充其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开展干部实践锻炼活动。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锻炼本领,增长能力,争当带头致富标兵,争当带队致富能手,全镇共有23名机关干部离岗外出参加实践锻炼。

二、服务体系的构建情况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如何建立服务型镇政府,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对内(机关内部)加强管理,对外(全镇)加大服务。

(一)、行政服务体系

1、推进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

今年,针对机关办事效率不高,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我镇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构建良好的行政服务体系。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立足“出成效、出特色、出经验”的工作要求,倡导“三实”(即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效),做到“三行”(即懂行情、讲行话、成行家),取得“四个明显”(即作风和履职有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干部素质有明显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

(1)、注重培训,争创学习型机关。加强机关内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设立“学习日”、“调研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等方式,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在机关中广泛开展拜师带徒活动,明确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作为老师,并制定好带徒工作目标,迅速提高机关干部基层工作经验。

(2)、健全制度,争创高效型机关。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团结协作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公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干部诫勉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各部门重点规范岗位责任、上下班纪律、周前工作会、下村下企业实效评估等制度。

(3)、严格管理,争创创新型机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听证、政情通报、政务公示和意见征集等四项制度,突出依法行政。坚决制止管理障碍,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政令畅通、制度逗硬。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实行公开办理的制度,诚心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索适合镇情的管理新路。

(4)、强化服务,争创务实型机关。增强效率观念,每名干部要做到“能办的事尽快办、大小事情认真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难办的事情想法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做到“一张凳请坐,一杯水暖人,一句话甜心”。主动深入到村社,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化解矛盾。

(5)、重视监督,争创廉洁型机关。建立由人大代表、老干部代表、企业业主代表、村社干部代表,社区工作者及居民代表参与的效能建设督察组,加强对效能建设的监督;建立政府月工作会议制度和“集体理财日”制度,一月汇总一次、分析

一次、公布一次;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机制,调整部门和个人目标考核内容,改进目标考核办法。

2、落实政务公开,密切干群关系。

2005年3月16日,镇城管队更换街道行道树种,被不明真相的百余群众集体阻止,镇领导经长达几个小时的耐心解释才得以平息。这件事暴露了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宣传不到位、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造

成的。误解虽平息,但可从中得到启示,在工作中要问计于民、取信于民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1)、事前听证。凡涉及关乎民生的大事,如公路建设、产业结构调等,要及时组织群众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搞好分析讨论,宣传动员,避免“做了好事留恶名”的误会发生,同时,有了群众的支持,才能更好完成各项工作。

(2)事中监督。工作过程中,欢迎群众参与监督,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事后公布。每一项重大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工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二)、社会事业服务体系

1、开展“一减三”帮扶活动。

为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新路,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发挥党员、干部在经济建设、为民办实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我镇在全镇党员、机关干部中开展“一减三”帮扶行动(即:驻村领导、部门一年为村(居)帮扶减少一个特困户、减少一个特困生、减少一件纠纷遗留的问题)。各部门与全镇15村、1个居委会分别结成队子,确定了特困户、特困生和亟待解决的遗留,制定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签订“一减三”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2、规范劳务输出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内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转移的规模不断壮大,劳务输出对富民增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使务工竞争越来越激烈,对务工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对外劳务输出才能让外出农民工站稳脚根。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目前农民工们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从事农业以外的其他工作的经验与技能,只有事先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才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我们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思路,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拓展就业空间

二是广泛搜集市场用工信息,为外出农民工搭桥、铺路。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发流动最难以克服的困难就是及时获取真实有效的市场用工信息。

三是对外出打工农民提供权益保护功能和跟踪服务。

2004年,我镇社保所与成人学校组织农民工培训2期,共培训100余人,有组织地对外输出劳动力数百人,今年,我镇与市劳动局组织的外出务工人员微机培训班已举办了两期培训。

(三)、农业服务体系

1、整合涉农机构,增强服务力量。

2005年初,镇党委政府决定在不改革人员编制性质,不减弱部门工作力量的前提下,按照“确保运转、务实革新”的内改原则,打破人员编制界限,加强涉农机构力量,将原农办、水利农机站、林业站、农机中心、兽医站归口合并为农办,增加服务人力。

2、抓扶贫示范村建设,带动整村脱贫

我镇原关心村2002年被**市确立为首批扶贫村,2005年再次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第二批扶贫村。通过3年的扶贫开发,目前该村已修建村级公路6公里,新建电力提灌站1座,整治塘堰提坎4根,培育花椒基地150亩。在扶贫开发中,改变了群众因循守旧的观念,完善了该村的基础设施,解决了困扰该村几十年饮用水难的问题;实现了组组通公路的扶贫目标。2003年占地40余亩,总投资150万元的重庆宏泰养殖场落户该村,吸纳100余农村劳动力,并有效的带动起了原关心村的禽畜养殖业发展。2004年该村的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120元,比2001年增加了2060元;培育养殖大户12户。

3、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带动农民增收

实施“两万一基”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种养鸡殖业。规划万亩梨橙78-

1、万亩良种花椒九叶青种植,大力推广品比玉米种植。以“四大畜禽”养殖为重点,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争创**市畜禽养殖示范基地。以市场为导向,以生猪、肉兔、蛋鸡、库鸭为重点,争取引进重庆渝澳10万头生猪养殖及加工项目;以重庆风味源肉兔加工有限公司的入驻及宏泰谷养殖公司三期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契机,促进“农企”合作,带动全镇肉兔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以健群种猪场为依托,大力推广瘦肉型生猪的养殖;同时,加大对库鸭、蛋鸡养殖的鼓励和引导,促进组建养殖协会,从分散走向联合,形成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征收与服务之间的矛盾。作为乡镇政府,是在扮演维护法律法规的“执法者”还是在担当为民办实事的“服务者”呢?在处理农村计生和殡改工作的过程中,这种矛盾显得犹为突出。一方面,我们要对违反计划生育、殡改条例的要给予处罚;另一方面我们的执法主体地位不明显,加大执法力度也只是表现在宣传上、口头上,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违法超生、土葬现象越来越严重,征收近似空谈,而违法者却得到纵容。就今年而言,违反殡改条例拒不执行火化,私自土葬,并拒不交纳土地罚没款的已有30余户。执法过程中与群众间的矛盾使他们忽视了我们的服务,长此以往造成干群关系僵化,干群矛盾加剧,政府对此显得无所适从。

2、债务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三金”整顿和“普九”建设之后,欠债全部由镇政府承担,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据统计,我镇累计负债达2800万。近两三年来,机关干部的资金补贴近百万元均未兑现,甚至私人垫付工作经费现象时有发生,如此待遇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畏难情绪严重。此外,沉重的债务包袱使政府运转举步为艰,根本无力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要实现发展简直困难重重。

3、改革与稳定之间的矛盾。改革可以促进发展,但也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企业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税费改革都产生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2001年,事业部门改革,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清退,2002年教育部门清退代民师等改革所产生的遗留问题至今未能完全解决,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如再大刀阔斧地深化体制改革势必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4、干群矛盾突出。群众的发展意识不到位,干部的服务意识未完全转变,加之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干群关系日益尖税。主要表现在群众不理解政府行为,干部不能沉身到群众当中,干部群众互不信任,政府的公信度下降。原莲花太平水库承包人未能与当地群众处理好关系,双方多次发生冲突,政府出面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和解,群众多次组织到市集访,一来二去,干部认为群众无理取闹,群众认为干部工作能力差。

5、服务三农力度不够。三农问题越来越突出,而作为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更好对策、更多的办法、更大的力度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技术指导不够。在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不是专业人员,特别是在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更加突出。而在专业人员中,传统农业知识多,现代农业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十分缺乏,知识结构很不合理。虽然农办人力较多,但农技人员的农业专业知识不够强,新技术、新品种真正在农村推行较难;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乡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小,真正较大规模的建设依靠上级部门的项目支持,由于面广,上级项目支持相对较少。农村的基础设施滞后突出表现在抗灾能力弱,公路建设落后,公益设施欠缺;三是增收渠道较窄。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先天优势,或地理位置优越、或资源丰富、或上级重点扶持,真正做到白手起家,走出一条特点鲜明、效果明显的增收路子十分困难。

四、建议

(一)加大机构改革力度

1、自上而下改革。“乡镇改市县不改、改也白改;市县改了,乡镇不改也得改”。乡镇职权较弱,推行的改革也是治标不治本,改革出现不稳定因素也无力解决,而市县具有相对独立的职权。改革是一场革命,涉及干部“饭碗”、涉及乡镇债务、涉及基层稳定,因此建议:一是应从市县机构改革开始;二是领导应带头参与改革。只有这样,改革才能收到实效,才能保持稳定。

2、取消事业编制。在乡镇政府中推行事业机构改革,取消事业编制,将事业部门人员转为行政编制,特别是涉农技术人员。一方面可以提高事业部门人员、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消除工作中的不满情绪,全力投入工作。另一方面,也可将机关干部换岗换位,行政人员能从事技术工作,事业人员也能从事行政工作,充分挖掘机关干部的长处,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壮大执法队伍。一是成立专门行政执法机构,加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职业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既可避免执法违法,又突出其执法主体地位,既贯彻法律法规的执行,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壮大公检法司队伍,减少行政机关队伍。在乡镇配强派出所、司法所、工商税务所等执法征管部门,精减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机关以体现服务为主,将执法权分离。

(二)加强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要给乡镇负债消肿,由于“三金”、“普九”等欠债给乡镇带来了沉重的债务,短期内甚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乡镇无力偿还。沉重的债务使乡镇运转困难,负债发展更困难。二是尽快实施乡财县管,控制行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三)全市统筹发展

在发展战略中,应把全市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给每个乡镇定位。当前的现状是各乡镇为求发展单打独斗,在招商引资中、农业项目上、优惠政策上只求引进,“你发展养蚕,我也养蚕;你引进一个企业,我也引进一个企业”。最终造成无规划、无规模发展,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究竟每个乡镇该如何发展,发展什么,全市要做好统筹,形成块状经济,形成规模,要像打造职教品牌一样打造**工业、农业品牌,而不是哪一个乡镇的品牌。

(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5篇

“四心”抓好思政工作助力机构改革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税务总局提出了“把思想政治工作置于首位”的工作思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自上而下、做实、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XX落实总局、省局相关要求,引领全体干部保持一颗永远向党的红心、清正廉洁的公心、为民服务的热心、团结协作的同心,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一颗红心永向党,坚定了政治立场

面对机构改革这一历史性大考,XX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把改革重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地上。

一是班子带头,凝心聚力。

每周召开党委例会,学文件,听汇报,查不足,下任务;凡是重要的会议精神、改革事项,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先后召开改革座谈会、动员会、培训会等XX余次,督导改革进度。深入基层,关注干部思想动态,与XX多名干部谈心谈话,XX名“正转副”干部、XX余名“涉军”干部打消了思想疑虑,凝聚了改革合力。召开机构改革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归纳为政治待遇、工作融合等X类X条,会中真心实意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订了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纪律建设等X项整改措施。

二是党建引领,统一思想。

开展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查看各级党组织落实省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全省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市局《关于明确改革过渡期间健全和完善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情况。查摆出各类问题XX个,制定了各项整改措施XX项,其中大部分问题为“即行即改”,截至目前,XX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四合”大讨论。全市系统各支部按照加强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等X个环节,共开展机构改革主题党日活动XX次、支部书记讲党课XX次、专题组织生活会XX次,有力促进了“四合”。

三是典型示范,树立榜样。

一方面,树立个人典型。根据党员表现情况,评选“四星一岗”,即爱岗敬业之星、勤奋学习之星、为民服务之星、廉洁守纪之星和“共产党员示范岗”,发挥模范作用。另一方面,树立组织典型。大力推进支部“五化”建设,XX党支部获得“市直机关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两项荣誉称号,“五化”创建工作可圈可点。

二、恪守公心讲规矩,提供了纪律保障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机构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强化纪律教育,树立底线、红线意识。坚持大会小会必讲、关键场合必提,设立改革纪律检查组,直接对党委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形成守规矩、讲纪律良好风气。建立健全廉政提醒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市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发布廉政提醒X万余条,时刻提醒干部“不准为”“怎么为”。开展“送廉政课下基层”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以案明纪,加强对联系点干部的经常性警示教育。

推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抓住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四风”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坚持领导带头,将是否严格执行和遵守机构改革纪律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原则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标准,引领带动全局干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加强监督检查,倒逼各项责任落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内外监督等有效手段,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改革期间,下发检查通报X次,对收到的X个举报件及时进行了转办或初核处置。X月X日,平稳承接了总局纪律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三、满腔热心优服务,赢得了税户满意

树立“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理念,将机构改革的成果转换到优化营商环境、赢得纳税人满意上来。

一是整合办税资源。

全面梳理了原国税地税XX项共有业务,优化统一了X项差异化办税流程,极大地节省了纳税人办税成本。目前,全市X个办税服务场所全部实现了“一厅办”“就近办”,X项涉税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办理平均等待时间降至X分钟,窗口评价满意率达X%。

二是释放政策红利。

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开辟优惠减免绿色通道,实现税收优惠“一路畅通”快捷办理,比如为XX集团X小时快捷办理了X亿元留抵退税,充实了企业发展资金。采取专项督导、跟踪问效等措施,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2018年1-X月份,全市落实各类税收优惠及减免XX亿余元。

三是“滴灌式”帮扶企业。

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今年走访高新技术、电子商务、服装批售等行业X多户次,收集意见建议X多条,协助解决问题X个。开展“新机构

新服务

新形象”服务建设提升专项活动,目前共组织培训X期X余人次参训,帮助纳税人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上门开展“一带一路”税收政策辅导,帮助XX、XX等“走出去”企业解决跨境税收难题。联合银行推出“税易贷”“税融通”等金融产品,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今年帮助X户中小微企业成功申请贷款X亿元。

四、戮力同心争上游,创造了良好业绩

“四合”中最难做到的是“心合”。XX融思政工作于税收业务,既保证了机构改革平稳进行,又抓好了各项税收工作。

打造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业务一体化。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将思政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如将主题党日活动与税收宣传、走访纳税人等工作相结合;将纪检日活动与业务督察、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等等。在提升干部理论素养、思想境界的同时,又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实现人力、物力的集约集成。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6篇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那么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基层一级政权,但其履行职责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有重大影响。

一、目前我省乡镇行政机构所存在的弊端

从实践中来看,当前的乡镇行政机构的确比以前的体制要优越的多,这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都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政治体系等方方面面都有了一些与以前不同的方面,这样已有的乡镇行政机构的一些弊端就不断暴露出来,一些问题需要迫切解决。

1、乡镇数量偏多,分布过于分散。以我省为例:河南省现有9400多万人口,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大,人口多,截止2010年底,全省辖17个省辖市,1个省直管市,21个县级市,48个市辖区,88个县,1892个乡镇,47556个村委会。在过去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多设置乡镇是必要的。而随着经济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这种布点分散机构的设置完全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为尽管乡镇的规模很小,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将不可避免造成乡镇组织的机构臃肿,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且会使优秀人才资源无法集中利用。这一切都使国家背负起沉重的包袱,大大地降低了政府行政职能的效率。

2、乡镇机构设置政、企、事不分,职能错位,领导职数过多。据统计,每个乡镇的在职人员都达到三十至五十人。乡级领导职数平均二十位。乡镇政府吃“皇粮”人员过多,不仅造成财政和农民负担加重,而且会造成指挥员多,战斗员少的不良后果,这将严重削弱乡镇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而且乡镇机构的领导职位政、企、事不分,职责不清,干部管理混乱,影响乡镇机构集体服务效率和职能。

3、临时机构设置过于繁多,缺乏效率和合理性。上级主管部门每抓一件事,往往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并且不考虑实际情况,设置专门机构和专人来负责。乡镇为了在上级主管部门面前好好表现,就会不切实际去设置一些臃肿机构,既增加了乡镇机构的财政负担,又冲淡和削弱了原有机构的职能,导致机构管理的交叉重复,浪费大量人财物。

二、机构改革要求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指挥一切、照顾一切的家长形象,以及没有政府行为约束的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方面,在市场主体中起到“调控管理者”的作用,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调控和依法行政能力。其次,乡镇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搞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强化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服务的功能上,发展公共福利事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运行机制。第三,乡镇政府要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作为转变职能的核心,要把不该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从而使政府职能该弱化的弱化,该强化的强化,该转移的转移。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社会管理的水平。第四,乡镇政府要由一靠红头文件、二靠政策倾斜、三靠政府保护的行政支配型行为模式,转变为靠市场、靠规则、靠信息、靠创新、靠信用的市场导向型行为模式,树立开放意识、竞争意识、高效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通过提供体制改革、法律、筹融资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服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

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其职能涉及到对乡镇政治经济和社会事物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财政、民主建设、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这些同时构成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范围。具体地说:

1、政治职能

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生产的安定,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巩固、支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支持代表的活动并保证他们能履行职能;加强乡镇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真正成为基层群众管理自己事物的机构,成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2、经济职能

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统筹和规划乡镇经济发展的布局;宣传并实施国家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政策、技术政策、金融政策、资源利用政策等;提供信息指导,通过各方面的渠道为乡镇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经济信息;还肩负着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等功能。

3、文化职能

主要是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宣传和大力提高乡镇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大力发展体育、卫生、广播和影视事业,把乡镇的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实处,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此外乡镇政府还担负着优抚工作、救灾工作、社会福利和人口控制等其他职能。这种多职能为一体的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与其相应的行政机构体系。

四、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

对于河南这个拥有9400多万人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66%以上的农业大省,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乡镇政府改革。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要基于河南省情,走符合本省实际的改革道路。在改革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新界定乡镇政府的地位和作用,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

1、乡镇政府职能逐步从“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

由于受长期封建专制和人治传统思想的影响,“政府至上”、“政府高明”的观念根深蒂固,使乡镇政府在决策上带有很浓的个人主义色彩。如在城镇规划中,有些乡镇政府领导往往随自己的意图而人为地改变规划或制定规划。有的甚至出现城镇规划随企业厂长(经理)走的奇怪现象,他们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任由厂长(经理)的喜好而随意改变规划,究其原因:这些所谓的“领导规划”、“老板规划”的背后是中国传统的“人治”思想的因素。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必须是负责任、讲法治的政府,应该变“政府至上”为公民至上,法律至上,即要通过责任和法治政府新理念的确立,使“治国者先受治于法”,从而真正做到行政行为的实质合法、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

2、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是“领导型”和“统治型”的管理模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却要求政府是“服务型”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通过向企业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鼓励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是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乡镇政府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基础教育和扩大就业等方面上来。

3、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直接型”向“间接型”转变。

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下,乡镇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大多是属于直接管理,在乡镇政府经营机制转换前,政府以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直接介入对企业的管理,导致政企不分,使企业活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直接型”向“间接型”管理方式转变,政府通过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对那些可以由市场、企业和民间办好的事情,政府部门则坚决“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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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

机构改革经验交流范文第1篇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承担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占有非常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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