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第1篇
一、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护士在职教育
1.培养护士的整体素质,让护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慎独精神,健康的身心状态,扎实的专业知识。
2.加强基础护理操作训练力度,规范和提高病区操作水平,选出一名带教员,对基础护理操作进行规范示教并按照标准考核每位护理人员(逐步完成)。对于考核不过关者进行跟踪指导,反复考核,直到合格为止。
3.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学习意识,计划以强化“三基新题库”护理知识及专科《肿瘤科护理基本知识与技能310问》训练为主,每日进行晨间提问,每周进行专科知识学习一次,每月进行理论考核一次,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成绩纳入个人每月绩效考评。 4.鼓励在职人员积极进取,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知识。鼓励自学本科,对于已在职学习的护士给予支持,鼓励考上本科的护士先考英语,以便毕业取得学士学位。
二、认真执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加强全科护士责任心,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1.将科内各项任务落实到个人,专人负责,集体监督,确保质量。 2.组织学习护理文书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护士长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护理文书质量,避免因护理文书造成的医疗纠纷。
三、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控制,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1.组织学习医疗事故条例中相关内容及各项突发应急预案,使法律意识能贯穿于平时护理工作中。
2.护理质量控制:按照院护理质量控制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进行工作。护士长担任组长,每两名护士一组担任组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每周对科室进行质量自查,进行效果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每月进行评比,连续三次获第一者给予物质奖励,最后一名者给予早会点名批评。
3.力争“零缺陷”。
4.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强化PICC置管技术以及置管后维护。 5.每月开病员座谈会,肿瘤患者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常为焦虑,恐惧,悲哀,绝望,生理上表现为疼痛,营养不良等,向患者发放与病情相关的知识小册。使患者和家属获得有关的、必须的健康知识信息,取得较好的效果,有效提高患者及家属参与护理计划的积极性,使健康教育“教”和“学”的过程系统化。
5.及时解决患者的心理问题,改善心理状态,积极配合治疗,提高护理质量。
四、转变护理观念,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增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优质护理示范病区,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2.强化亲情服务内容,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的基础上,提高护患沟通技能,从而促使护理质量提高,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3.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表,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经常听取医生的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真正的主动服务。
4.规范护理职业行为,护士分层管理,护患关系和谐,合理实施排班,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加强院感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制度,建立感控小组,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
1.加强院感知识的学习,不定期检查一巾一带、一床一巾的落实情况,防止交叉感染,对不按规定执行者进行教育指导。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前后有效洗手。 3.医疗、生活垃圾严格分类放置,由感控组员及治疗班护士督促检查。
4.做好自我防护,防止针刺伤和其他利器损伤,已有损伤,按程序上报。
六、做好学习、科研工作 1.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确保带教质量。
2.检查带教老师的带教状态,责任心及业务水平,每周安排小讲课,了解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出入科理论及操作考试。实习结束每人写一封反馈信至护士长。
3.加强科研意识,力争年内发表论文1~2篇。
七、努力完成护理各项指标 1.基础护理合格率≥95%。 2.特、一级护理合格≥90%。 3.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 4.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 5.争取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达90%,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达100%。
6.一人一针一管一用灭菌合格率达100%。 7.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8.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达100%。
9.尽力做到年褥疮发生次数为0(除难以避免性褥疮),病人投诉为0。
10.健康教育知晓率≥90%。 11一针见血率≥98%。
八.愿望
1.希望在乔主任及各位助理的指导帮助下,2012年优质护理服务
及PICC置管技术能有所突破。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第2篇
1、 传单成本:140元
2、兼职费用:7天812元,
2、 领队报销费用:的士120元左右+前期到超市报亭+黄村
3、 其他费用:地铁公车、晚餐
3、 派单总数:2000张
合计:140+812+120=962元平均成本:0.481元/张
二、 派单总结
一、第一期派单具体地点如下:
派单对象:25岁以上的职业女性或有消费力的女性。
1. 第一天拍在店铺位置海业路,没人。(还有保安拦阻)所以转到后路派发。
2. 第二天拍在马场路,潭村地铁口和旁边麦当劳一带,那里距我店铺距离最进地铁和消费多的区域点;
3. 第三天第四天拍在马场路红人馆总店和芙蓉坊主路商业街道一带;
4. 第五天和第六天拍在珠江新城地铁口ABCD人流最多的两个点;
二、总结如下:
1、因为接单的人群85%是25岁至45岁时尚白领女士,针对人群比较好。
2、珠江新城不同于天河商业热闹马路流动人流,珠江新城店的主路几乎无人行走,后路也少量人行走,多数人都是开车行路,每走一个派发点都要行走25分钟。人流量少,导致派单的覆盖人群比较少,效果不是很明显。一共派发2000分单,每天大概250张单,实际有效单张就更少了。
3、派单对象比较局限:由于设定了条件局限,导致每天实际派单量非常的少,单张成本接近0.5元/张,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一个成本。
4、派单的方式比较单一,只是局限于向马路流动人群派发。
5、派单的时间段和地点不合理:每天只是在晚上5-8点派发,没有在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场所派发。
6.、派单人员服装没有统一,形成不了宣传效应。
三、解决办法:
1、人员调整:
A、由营销策划部郑振宇负责第二期,第三期派单组织工作;
B、派单方式:向流动人群派发,派发到汽车上,派发到物业,派发到公园等
C、派单时间暂不进行调整,派单地点需覆盖:马路流动人群,停车场,路边的汽车,物业,士多等
D、第一期传单和第二期传单一起派发。第一期传单加印6000份(330元),对珠江新城进行海量派发;结合美容、美发店铺卖卡人员,到珠江新城去卖卡和托客同时,将第二期的邀请函作为礼物,派发给路人、附近的业主、保安、士多店老板等。
E、派单员统一佩戴公司胸牌,18号实现服装统一。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第3篇
在新项目启动之前,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主要分为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入职培训主要是向员工宣讲企业文化、服务意识、礼仪礼貌、物业基础知识等,岗前培训主要是向员工宣讲安全消防知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接管验收方案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在新项目的人员配备上,要重视新老搭配,从老项目上选派骨干从事接管验收工作,从社会上招聘专业技工,这样老员工拓宽了知识面,新员工也通过接管验收锻炼成为一名符合企业要求的员工。
(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并同发展商具体办理物业的接管手续。(2)接管小组组长负责接管验收的工作质量。(3)接管验收小组具体负责依据本规程进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4.程序要点(1)接管验收的准备工作a)新建物业竣工后、业主入住前,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进行综合性的接管验收,以确保所接管物业基本合格,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b)成立物业接管小组:★在接到总经理的接管验收指令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总经理的要
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小组;★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由公司以下部门人员组成:公司执行部抽调档案管理文员负责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的验收移交工作;管理处公共事务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业主资料的验收移交以及协助楼宇的验收移交工作;管理处机电维修部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c) 接管验收前的准备:接管验收开始之前接管验收小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与开发商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派出先头技术人员前往工地现场摸底,制定好接管验收计划;★提前参与发展准则申请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做到心里有数;★准备好接管验收记录表格:《房屋本体接管验收表》;《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机电设备接管验收表》;《接管验收问题整改表》。(2)接管验收的工作程序:a.总经理下达接管验收指令b.公司组建接管验收小组c.作好接管验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切实保障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市各高校、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园法律顾问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全市各高校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的各种法律关系、处理学校与学生、教师的关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分管学校开展校园法律顾问工作。各学校应当对开展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经费予以保障。
第四条 校园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忠于事实和法律,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 受指派担任校园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规范;
(二)在我省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且年检考核合格;
(三)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担任校园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第六条 校园法律顾问为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一)对学校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与论证,提供意见或建议;
(二)对学校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参与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的拟定、修改、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学校诉讼、仲裁、复议等活动,维护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利益;
(五)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六)为学校、学生、教职工提供一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七)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校园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
(一)涉及学校的群体性敏感事件、重大法律纠纷;
(二)对学生、教职工作出开除或解聘的处分;
(三)学校重大决策行为的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
(四)涉及学校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五)涉及学校、师生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各学校应当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聘期宜为1年至3年。规模较小、法律事务较少的学校也可以联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联合聘请同一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学校数量,一般不宜超过3所。
各学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支付合理报酬。
第九条 各学校聘请校园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中选聘。
聘用单位应当与聘请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律师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聘用期限、合同解除、费用支付、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
第十条 校园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供法律意见,并对提供的法律意见负责。
聘用单位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校园法律顾问应当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由承办律师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第十一条 聘用单位应当建立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包括服务律师简历、服务合同、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聘用单位应当建立对校园法律顾问的考核机制,对其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
第十二条 校园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聘用单位授权,查阅相关资料;
(三)有合理理由可以申请更换其他律师提供服务或提前解聘;
(四)开展校园法律顾问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十三条 校园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守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聘用单位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与学校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之前,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学校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一)拟由本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学校与本所已经接受委托的服务事项或者已经办理且没有办结的服务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
(二)由本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可能对该学校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五条 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校园法律顾问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聘用单位的学生或其家长、亲属的委托起诉聘用单位的;
(二)律师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校法律顾问,明知该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校在同一案件中相互利益冲突,仍然同时担任代理人的;
(三)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两个或以上学校的代理人;
(四)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学校,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对立方委托的;
(五)在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该学校相关利益的对立方委托的;
(六)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而接受了委托的;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校园法律顾问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六条 校园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事件,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协助争议各方选择合法、适当、平和、稳妥的争议解决路径和方式,提倡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端和纠纷,不得鼓动和参与群体性敏感事件当事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的违法上访活动,不得建议和鼓动当事人以违反社会治安、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等手段促使案件的解决。
第十七条 各学校发生涉及10人以上的群体性敏感事件,应及时报告分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分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予以指导,如果遇到难以把握的情况,要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校园法律顾问代理涉及10名以上当事人的群体性敏感案件,应及时报告所属律师事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报告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备案。
律师事务所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校园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组织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在地律师协会讨论。
第十九条 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允许,校园法律顾问不得就参与处理的群体性敏感事件接受报纸、电视等媒体采访,不得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擅自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看法。
第二十条 校园法律顾问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关系:
(一)违反本指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
(二)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校园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事务所再次指派的律师也无法胜任法律顾问工作的;
(三)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聘用单位认为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校园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配合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校园法律顾问在聘用期间,违反本指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聘用单位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园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业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予以撤换,两年内不得再指派其担任校园法律顾问。
第二十三条 本指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第5篇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第6篇
为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如下:
1、营养餐管理、加工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和聘用加工人员必须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人品好,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管理和加工工作。
3、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和聘用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4、加工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健康检查工作指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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