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强化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工作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我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工作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重点整治和查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工作,以“精准定责、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护航“精准扶贫”。
(一)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二是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
三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
四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落实扶贫政策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党委和县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
(二)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在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扶贫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重点整治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在扶贫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生冷硬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问题。
(四)扶贫领域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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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工作
各县区在专项工作中,要通过开展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巡察一批单位、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通报一批案例、解决一批矛盾、清退一批款物、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的“十个一批”措施,夯实筑牢专项工作基础,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全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符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具体措施,落实专项工作各项任务。
三、责任单位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均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内容、方法、步骤,开展具体工作。
为突出专项工作整治重点,将承担脱贫攻坚任务,以及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分配使用的单位和部门,作为此次专项工作的重点责任单位,名单如下:
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市农机化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残联。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工作,从2016年8月份起,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同步推进,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五个环节。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对各环节工作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环节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
2.层层动员部署。市纪委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在党委(党组)会上专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层层组织发动,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全面厘清本单位(系统)承担的扶贫领域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的管理、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流程、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的具体措施必须落实到人,使措施项目化、具体化、明晰化。各责任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脱贫攻坚任务、职责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有关工作措施和承诺书应及时上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
3.全面宣传发动。各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网络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本次专项工作的宣传,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明确公开形式、程序、内容、范围、时限,实现扶贫政策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在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纪检监察网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多途径开展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和党员干部对专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摸底排查环节
1.组织专题视察。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巡察(视察)制度,市纪委、各县区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巡察,通过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多角度全方位听取意见,摸清找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项工作整治的重点及存在问题,为全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专项巡察。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巡察制度,市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巡察,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巡察,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自治区1+20扶贫文件执行情况、扶贫惠农资金到位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巡察。各县区参照组织巡察组对本辖区内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巡察。巡察方案另行下发。(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
3.深挖案源线索。要强化问题线索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经。要主动出击查找线索,开展市、县、乡纪委书记三级大接访活动,要下沉一级,深入村屯一线,深入到群众身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全面了解情况,仔细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报备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对收到或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按月向市纪委报备。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明确线索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进度,逐条对账销号。要严格按“五种方式”规范线索处置,确保件件有处理。要建立健全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单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自查自纠环节
1.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抓部门、部门抓,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针对历年来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死角和薄弱环节,主动对号入座,逐一对照检查,注重自查实效。
2.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以真抓实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3.坚持纠建结合。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立足于解决问题本身,又要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以自查自纠的实际成效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总结请及时上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治环节
1.强化纪律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不设底线、上不封顶。
2.强化督查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灵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检查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坚决纠正脱贫攻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现象。要加大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以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将直接查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上级纪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或直办,建立问题线索和重点督办件核查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3.强化通报曝光。要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县区每月应以党内文件通报不少于1次典型案例,通过增加通报曝光频率和数量,扩大执纪审查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促使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的干部自觉终止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及早纠正错误,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4.强化追缴退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将纪律审查、案件查办、专项检查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款直接清退给群众,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
5.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发生典型案件,或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三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有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上查一级,追究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履职、是否监管到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扛起责任、落实责任。
(五)长效治理环节
1.建立廉政风险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2.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结合各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权力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
3.筑牢制度笼子。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在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和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党组是专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一线总指挥”,要时刻牢记责任,主动担起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将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将专项工作融入到分管工作之中,防止“两张皮”,走过场。要把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县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二)强化警示宣传。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鼓舞士气、增强信心。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增强广大基层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身边案例、经验、做法,编印教育教材,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协调合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财政、审计、扶贫、农业、住建、民政、林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要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民生惠农资金电子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把紧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划拨、使用等环节和关口,减少资金沉淀,防范资金流失,实现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柳州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郑俊康 市委书记
吴 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友谊 市委副书记
杨 义 市委常委、副市长
钟 山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丽娟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建国 副市长
成 员:
鲍 建曾和平覃应霜韦冠武苏学常马克兵阳永乐吴永辉仲 军罗品文黄毅强覃 勋
市委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市纪委副书记
市纪委副书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 昕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第2篇
4月2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执纪监督,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截至2015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13次对66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72次对897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
一、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中央解决“四风”问题的坚定决心,仍在等待观望,认为挺一阵子就过去了,有的甚至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二是“四风”方面违规行为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公款宴请进
1 入机关食堂、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通过电子红包送礼等等,给执纪监督带来困难。三是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重处理的轻处理,该轻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一些地方只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不追究或很少追究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二、“五一”端午要严查公款吃喝、旅游等行为
要紧盯重要节点,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今年“五一”、端午假期即将到来,要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要把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三、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地区部门约谈或督办
要严格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都是违纪行为。要把这些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根据岐山同志要求,中央纪委各纪检监察室都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咬住“四风”问题不放,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中央纪委还将加大督办力度,对发生
2 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年底对查处曝光“四风”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要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上,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在这方面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要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要明确职责任务。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职责,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统筹起来,一直抓到基层。为此,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了《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贯彻落实。
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
3 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要严格落实责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委、纪委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4 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江 里 程 (2015年4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中央纪委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下面,我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特别是树贤同志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高度,深刻总结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作用。从我省情况看,全省纠正"四风"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中央的总体判断完全一致,树贤同志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在我省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树倒根在,仍然停留在“不敢”层面,
5 “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一些地方执行纪律规定存在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现象,有些地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围绕深入纠正“四风”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会后,各地要迅速把会议精神特别是树贤同志的重要讲话,向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专题汇报,切实把深入纠正“四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专题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切实增强纠正“四风”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我们必须横下一条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快查快办的工作节奏,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养成新习惯。一要持之以恒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开展明查暗访,看住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定力和静气,经
6 常抓、长期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二要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钱物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倒查问责。三要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和完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制度,对查处和问责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和警示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媒体反映、群众关注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四要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动态研判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重点关注“隐身衣”和作风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注重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当前,“五一”、“端午”临近,各地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三、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
7 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纪委要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牢固树立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有之”,深入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二要强化线索收集管理,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处置,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函询的函询。要用好信访举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以及政风热线、12345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网络举报等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和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三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既要坚决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小官巨贪”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又要及早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绝不能放任自流,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县乡纪委以及农村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省市纪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强后盾。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各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积极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任务,健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定期报
8 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最后,请各地于4月30前,将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我就讲到这里,散会!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第3篇
4月2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执纪监督,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截至2015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13次对66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72次对897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
一、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深刻认识中央解决“四风”问题的坚定决心,仍在等待观望,认为挺一阵子就过去了,有的甚至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二是“四风”方面违规行为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公款宴请进
1 入机关食堂、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通过电子红包送礼等等,给执纪监督带来困难。三是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重处理的轻处理,该轻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一些地方只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不追究或很少追究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二、“五一”端午要严查公款吃喝、旅游等行为
要紧盯重要节点,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今年“五一”、端午假期即将到来,要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要把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配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三、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地区部门约谈或督办
要严格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都是违纪行为。要把这些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根据岐山同志要求,中央纪委各纪检监察室都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咬住“四风”问题不放,防止不正之风成为腐败的温床。中央纪委还将加大督办力度,对发生
2 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年底对查处曝光“四风”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要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上,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在这方面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要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要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要明确职责任务。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职责,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统筹起来,一直抓到基层。为此,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了《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贯彻落实。
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
3 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要严格落实责任。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委、纪委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4 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江 里 程 (2015年4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中央纪委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下面,我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特别是树贤同志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高度,深刻总结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作用。从我省情况看,全省纠正"四风"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中央的总体判断完全一致,树贤同志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在我省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树倒根在,仍然停留在“不敢”层面,
5 “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一些地方执行纪律规定存在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现象,有些地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围绕深入纠正“四风”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会后,各地要迅速把会议精神特别是树贤同志的重要讲话,向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专题汇报,切实把深入纠正“四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专题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切实增强纠正“四风”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我们必须横下一条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快查快办的工作节奏,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养成新习惯。一要持之以恒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开展明查暗访,看住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定力和静气,经
6 常抓、长期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二要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钱物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倒查问责。三要继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和完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制度,对查处和问责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和警示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媒体反映、群众关注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四要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动态研判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重点关注“隐身衣”和作风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注重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当前,“五一”、“端午”临近,各地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三、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
7 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纪委要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牢固树立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有之”,深入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二要强化线索收集管理,对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处置,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函询的函询。要用好信访举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以及政风热线、12345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网络举报等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和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三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既要坚决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小官巨贪”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又要及早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绝不能放任自流,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县乡纪委以及农村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省市纪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强后盾。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各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积极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任务,健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定期报
8 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最后,请各地于4月30前,将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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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第4篇
一、深刻理解“三转”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三项任务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深刻理解“三转”的重要意义。第一,“三转”是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十八大后,党中央提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中纪委在“三转”上有三个大动作:一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整合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机构和人员向查办案件倾斜,同时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的监督。二是抓住时机打威慑战。对于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三是耐心细致打持久战。紧紧揪住“四风”,从以往看似小事的问题抓起,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抓,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第二,“三转”是反腐败工作思路调整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存在职能泛化等问题。“三转”正是破解这些问题的有力举措。与其全盘铺开,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如抓住重点,聚焦主业主责,有所为有所不为。第三,“三转”也是应对反腐败斗争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尽管当前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但我们也要看到,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就山东国税系统而言,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个别干部甚至以权谋私。这些问题提醒我们要保持头脑清醒,往查处案件和执纪监督上使劲,履行好应有职责。
(二)科学把握“三转”的内在联系。在“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聚焦主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所在,重点是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是关键,创新机制是形势所需,要探索科学管用的方式方法,逐步健全下级纪检组向上级纪检组报告工作等制度,使监督检查方式由包办代替转向监督问责。转作风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认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工作做实、做到位。归根结底,“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深化“三转”,要把“三转”当成一个整体,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必须同步抓紧、抓实、抓到位。
(三)进一步明确国税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一是当好深化改革创新的护航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税收中心工作中去谋划,自觉按照省局党组的中心思路,将履职切入点转移到督导各部门履职尽责、改进作风上来。二是当好作风建设的排头兵。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带头实施扎根工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当好“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清洁工。通过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等工作,真正负起监督责任,切实维护税收工作稳定大局。
二、科学谋划“三转”工作重点
(一)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就是履行《党章》第四十四条赋予的职责,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第一,坚守底线严监督,盯紧关键环节。督导严格落实税收权力清单制度,以公开促规范、促廉政。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分权制约,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管理,切实防止小官大贪等问题。第二,聚焦中心执好纪,维护纪律刚性。实施“通电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继续抓好庸懒散和吃拿卡要报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等问题。第三,健全机制问好责,督导尽责守廉。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关键,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使制度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在聚焦主业这方面,要把握好宽与窄的辩证关系。近些年,纪检监察的战线有些拉得过长,看似作用越来越大,实际上地位在不断下降。转职能就是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上来,就像拳头,五指张开没有什么力量;攥拢成拳,打击腐败的指向才会更加精准。
(二)做好“三转”,要创新方式,强化监督,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实施任务书工程,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在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的同时,要积极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一是改进揭露腐败的方式。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确保线索核实和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实施“雷霆工程”,加大涉税案件查办力度和一案双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改进责任追究的方式。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或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方面,要把握好组织协调与各负其责的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发挥主责部门对业务事项的监督作用;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反腐败任务,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形成优势互补,开展联合作战,增强合力。
(三)做好三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以优良作风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贯彻“三严三实”要先行一步,充分发挥在作风建设上的带动、促进和引领作用。首先,严格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督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不藏家丑、不护短。其次,强化自律意识,提升干部素质修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改进作风,秉公执纪、严于律己,坚守责任担当。第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加强理论政策培训、党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的作用,提高培训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握好正人与正己的关系。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执纪者,只有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才能牢牢把握主动权和发言权,这也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同时,在自觉正己、严格自律的前提下,还要勇于正人,敢于亮剑。
三、进一步强化“三转”工作保障
“三转”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推进“三转”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纪检组长既是一个职务,也是一份责任;既要对上级单位负责,又要对本单位一把手负责,还要对下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负责。纪检组长履行职责需要正气、勇气、胆识和奉献精神,必须刚正不阿、实事求是。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职责,还要敢于谏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定要及时善意提醒。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要配合纪检组长开展工作,勇于建言献策,直抒己见。风吹两边倒,不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品质。
(二)扎扎实实打牢工作基础。一是狠抓作风养成。自筑防火墙、自设高压线,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优良作风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形象和战斗力。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八项规定零申报制度,继续由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全系统进行点名通报。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围绕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这条主线,结合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实施防护网工程,管控执法和廉政风险。
(三)切实搞好工作结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将推进“三转”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贯穿始终。一是以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推动主业聚焦,认真梳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深入基层倾听真正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以动真碰硬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推动作风改进,坚持将动真碰硬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认真查找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以从严整改、集中整治推动制度落实,围绕反对“四风”,带头改进作风,减少不必要的考核,提升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构建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第5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明责任传压力,对标聚焦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一是高位推进部署。
县委主动担责,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分析存在困难,研究解决问题,县委书记、县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尤其是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我县当天就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进行传达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学习组也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相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对标脱贫攻坚、生态扶贫、精准帮扶等重点任务,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列入“两个责任”清单,纳入年度重点检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评先评优等挂钩,并通过约谈、督导、宣讲等方式,压实乡镇党委和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建立问题线索上报、问题移送、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实地入驻、现场查访等方式,着重围绕检查扶贫工作、纪律审查、“四种形态”运用以及乡镇办案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余人次,督促乡镇纪委履职尽责。
2.拓渠道广排查,深挖细核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一是畅通渠道“收”线索。
运用“互联网+监督”方式,县、乡两级充分利用“驻村夜访”“精准脱贫”等入户调查的有利时机进行现场查访,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共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余条。先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集中整治”、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余条。围绕市委、县委巡察搜集到的问题线索,集中时间、力量进行办理,共初核问题线索xx条,立案6起。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单位职能,加强与公、检、法、组织、审计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信访部门和农业、民政、财政等涉农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所有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及信访件,逐一核对、分析、排查,筛选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目前已互通和共享各类问题线索条,从中立案4起。
3.强监督严查处,强力惩贪肃纪形成高压震慑效应。一方面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监督作用,对扶贫资金落实、精准帮扶等工作全方位进行监督。同时结合民生监督、专项巡察、日常督查等工作,整合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紧盯承担脱贫攻坚、生态扶贫任务的重点领域和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点环节及乡镇民政所等重点岗位与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等重点人员,精准进行监督。将条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全部采取直办、交办、交叉办理等方式及时进行查处,目前共查处各类问题x个,处理xx人、党纪处分x人、政纪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形成有力震慑。
4.抓长效重治本,注重源头防控推动长效治理。
将解决问题与督促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好源头防控,推动长效治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通报曝光、编印读本、制作展板、警示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注重边查边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查处一个问题改正一类问题,及时纠正同一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目前,已纠治各类问题余个。深入查找“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低保救助、涉农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目前,全县各乡镇、涉农部门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帮扶措施、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余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
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没有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仍认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等同于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把脱贫攻坚战摆在政治的高度去落实抓好,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够多。少数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履职尽责不够,个别单位和干部认为扶贫帮困是扶贫部门的事,对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实、帮扶措施不精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职务调整相对频繁,力量配备不足,加之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导致乡镇执纪审查能力有限,措施手段缺失,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整体效率不够高。脱贫攻坚工作繁重,面广量大,牵涉人员和资金较大,但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扶贫工作方法尚在摸索中前进,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模式,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政策空子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攫取国家扶贫资金。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1.
建议进一步深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细化量化党委(党组)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切合实际的硬性要求、考评方式和责任追究办法等。
2.
建议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扶贫工作考核机制,明确细化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定期评估各单位各联系帮扶人的扶贫工作业绩,将评估结果与干部晋升、年终绩效等挂钩,倒逼党员干部真正履职尽责。
3.
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制度机制,以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执纪监督工作。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第6篇
教师个人自查报告
武当不凡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一种只图虚名、不务实效, 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主要表现在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召开会议、改进文风、责任担当、工作实效、履行职责、对待问题这10个方面。
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思想倾向,务实求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敢于吃苦,善于创新,乐于奉献,做一名受老百姓欢迎的合格教师。
一、 取得的成绩
1、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与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方面
作为一名数学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存在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各种学习记笔记书写不够工整和精细。总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官僚主义方面:能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但是与人沟通时语气生硬,缺乏磁力。
三、努力方向:
1、勤奋好学,努力进取
加强业务学习,自觉坚持每期学两本业务书籍,并作好要点笔录。吸取先进的教学经验、方法,树立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积极、主动参予教学研究,提高教科研水平。
2、谦虚真诚,艺术育人
在工作过程中,谦虚真诚,虚心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不高高在上,不盛气凌人,以平和的语气和心态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建立更加融洽的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师生关系及家校联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艺术,打造更加先进的班集体。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仅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喜欢模仿,教师应做到表里不一,为人师表,,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老师在与家长的沟通交流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家长的人格,不以势压人,不呵斥,不指责,真诚地与家长相处,努力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调动学生家长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积极配合老师和学校的工作,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4、关爱学生,全面育人
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了解学生学习与生活中的需求。及时的、有针对性的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带有色眼镜,偏优生,歧差生。给学生同等的机会,让他们有个性的展现自己。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使他们充满自信,在学习上积极主动。
5、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
在教学工作中,要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常规思维,想别人之所没想、所不想,树立敢闯、敢冒的精神,只要所思、所识、所想、所为符合教学工作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就大胆地干。要勇于剖析自我,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请别人帮助查找问题,对于别人的批评和指正,自己决不敷衍,坚决摒弃面子思想。努力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一切以学校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和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不抵触不应付,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积极配合领导的工作。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顾虑,把自己塑造成一位具有时代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人。
6、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礼貌礼貌,不赌博,不斗殴,不酗酒,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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