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第1篇
【规范名称及编号】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6.1.2 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摘录二:
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4.4.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4.4.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 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5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 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 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主控项目
6.3.1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磨擦应单独进行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6.3.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检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 见本规范附录B。 6.3.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头进行终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用标记,且按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进行拧扭矩检查。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应少于10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本规范附录B。 一般项目
6.3.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 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6.3.5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3.6 高强度螺栓连接磨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气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磨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3.7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检查数量: 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第2篇
【规范名称及编号】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6.1.2 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摘录二:
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4.4.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4.4.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 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5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 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 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主控项目
6.3.1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磨擦应单独进行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 检查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6.3.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检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 见本规范附录B。 6.3.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头进行终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用标记,且按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进行拧扭矩检查。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应少于10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本规范附录B。 一般项目
6.3.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 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6.3.5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检查数量: 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3.6 高强度螺栓连接磨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气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磨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3.7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检查数量: 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第3篇
一、表头部分的填写
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本资料相应的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确认。
2、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验收规范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的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如二层①~⑩轴线砖砌体。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也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这些人员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3、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由于验收规范只列出验收的质量指标,其工艺等只提出一个原则要求,具体的操作工艺就靠企业标准了。只有按照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企业标准来操作,才能保证国家验收规范的实施。如果没有具体的操作工艺,保证工程质量就是一句空话。企业必须制订企业标准(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等),来进行培训工人,技术交底,来规范工人班组的操作。为了能成为企业的标准本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标准应有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时间、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表时只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上,就能在企业的标准系列中查到其详细情况,并要在施工现场有这项标准,工人在执行这项标准。
二、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填写具体的质量要求,在制表时就已填写好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全部内容。这些项目的主要要求用注的形式放在表的背面。如果是将验收规范的主控、一般项目的内容全摘录在表的背面,这样方便查对验收条文的内容。规范上还有基本规定、一般规定等内容,它们虽然不是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条文,但这些内容也是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依据。所以验收时其主要要求及如何判定注明,可以按照表背面的提示进行。
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1、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情况,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免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质量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2、“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有具体数据的填写数据。无数据的,填写实际情况。当分项工程检验批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4、如果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检测数据(如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不能及时按验收批提供时,可先根据该检验批的检验结果以及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先进行验收,但其强度应大于验收批规定的最低强度的要求,检测数据提供后再对其强度进行验收。
5、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
6、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或技术标准自制表格进行评定,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并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О”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Δ”圈住。
四、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通常监理人员应进行平行、旁站或巡回的方法进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察看和测量,并参加施工单位的重要项目的检测。对新开工程或首件产品进行全面检查,以了解质量水平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在整个过程中,随时可以测量等。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逐项进行验收。对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
五、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栏目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项检查评定合格,将表填写并写清楚明结果,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
六、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第4篇
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照《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检查记录必须依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里非现场验收内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中应填写依据的资料名称及编号,并给出结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为检验批验收的成果凭据,但没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视同作假。
1.检验批名称及编号
(1)检验批名称:按验收规范给定的检验批名称,填写在表格名称下划线空格处; (2)检验批编号:检验批表的编号按“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附录B)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检验批代码(依据专业验收规范)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11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下划线空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具体说明如下:
①第
1、2位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 ②第
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 ③第
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④第
7、8位数字是检验批的代码;
⑤第
9、
10、11位数字是各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
同一检验批表格适用于不同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时,表格分别编号,填表时按实际类别填写顺序号加以区别;编号按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序号的顺序排列。
2.表头的填写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全称,如为群体工程,则按群体工程名称一单位工程名称形式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
(2)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0850300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
(3)分项工程名称:按检验批所属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规定; (4)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单位名称,或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专业承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项目负责人”栏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5)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栏应填写总包分包单位名称,即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名称,宜写全称,并与合同上公章名称一致,并应注意各表格填写的名称应相互一致;“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填写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表头中人名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只是标明具体的负责人,不用签字;
(6)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中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7)检验批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按实际情况标注清楚;
(8)“施工依据”栏,应填写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9)“验收依据”栏,填写验收依据的标准名称及编号。 3.“验收项目”的填写
“验收项目”栏制表时按4种情况印制:
(1)直接写入:当规范条文文字较少,或条文本身就是表格时,按规范条文写入; (2)简化描述:将质量要求作简化描述主题词,作为检查提示; (3)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4)按条文顺序排序。
4.“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栏的填写
(1)直接写入:当条文中质量要求的内容文字较少时,直接明确写入;当为混凝土、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时,直接写入设计要求值;
(2)写入条文号:当文字较多时,只将条文号写入; (3)写入允许偏差:对定量要求,将允许偏差直接写入。 5.“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栏的填写
(1)对于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规范条文,非抽样项目,直接写入“/”; (2)对于抽样项目但样本为总体时,写入“全实际数量”,例如“全/10”,“10”指本检验批实际包括的样本总量;
(3)对于抽样项目且按工程量抽样时,写入“最小实际抽样数量”,例如“5/5”,即按工程量计算最小抽样数量为5,实际抽样数量为5;
(4)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6.“检查记录”栏填写
(1)对于计量检验项目,采用文字描述方式,说明实际质量验收内容及结论;此类多为对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结果的检查项目;
(2)对于计数检验项目,必须依据对应的《检验批验收现场检查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按下列形式填写:
①抽样检查的项目,填写描述语,例如“抽查5处,合格4处”,或者“抽查5处,全部合格”;
②全数检查的项目,填写描述语,例如“共5处,检查5处,合格4处”,或者“共5处,检查5处,全部合格”;
(3)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7.对于“明显不合格”情况的填写要求
(1)对于计量检验和计数检验中全数检查的项目,发现明显不合格的-个体,此条验收就不合格;
(2)对于计数检验中抽样检验的项目,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检查记录”栏填写要求如下:
①不存在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的,不做记录;
②存在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的,按《检验批验收现场检查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填写,例如“一处明显不合格,已整改,复查合格”,或“一处明显不合格,未整改,复查不合格”。
8.“检查结果”栏填写
(1)采用文字描述方式的验收项目,合格打“V”,不合格打“X”;
(2)对于抽样项目且为主控项目,无论定性还是定量描述,全数合格为合格,有1处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合格打“V”,不合格打“X”;
(3)对于抽样项目且为一般项目,“检查结果”栏填写合格率,例如“100%”;定性描述项目所有抽查点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此条方为合格;定量描述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不能大于1.5倍,钢结构为1.2倍,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倍。
(4)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9.“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依据的规范、规程判定该检验批质量是否合格,填写检查结果。填写内容通常为“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验收规范(规程〉要求”等评语。
如果检验批中含有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验收等内容,应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再作判定。 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和专业工长应签字确认并按实际填写日期。 10.“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的填写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第5篇
(1) 在表面保持干燥、整洁、无松散集料、污染物, 完好的基层上施工下面层, 然后铺筑中面层。
(2)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配合比、进料速度、拌和时间试拌到符合要求。沥青加热温度控制在150°C~160°C, 集料加热到比沥青高10℃~20℃, 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或混合料摊铺前温度低于110℃时, 混合料应放弃, 在碾压成型前被水淋湿的混合料, 离析或结成硬壳、团块的沥青混合料及检验不合格的沥青混合料均应废弃。
(3) 沥青砼混合料采用15T以上自卸车运输, 运送时车厢内壁涂刷一薄层油水混合液 (油水比例1∶3) , 从拌合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 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车的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 装车后用蓬布覆盖混合料, 运至工地的温度不得低于130℃~150℃, 并不超过165℃, 运输车辆配备足量, 开始摊铺时, 在施工现场等候卸料的运料车至少有5辆时, 方可进行摊铺。
(4) 沥青混凝土采用A BG 4 23摊铺机摊铺, 在施工过程中, 摊铺机采用平衡梁滑靴自动找平的方式, 有利于与原路面的高程衔接。松铺系数、摊铺机行驶速度和操作方法由试验段确定。摊铺温度控制在1 3 0℃~1 6 5℃, 不低于130℃;低温施工时控制在140℃~165℃, 不低于120℃;当气温低于10℃时, 不进行作业。摊铺过程应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的摊铺, 摊铺机螺旋送料口不停转动, 两侧始终保持不少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 在摊铺机全宽断面上不能出现离析、裂痕、断层, 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 不再调整。操作手正确控制摊铺边线, 准确调整熨平板, 严格掌握厚度与平整度;检测人员随时检查松铺厚度, 每5m检查一个断面, 保证每断面不少于3个点;对发现摊铺中出现的拥包、离析、波浪、边角缺料等情况及时进行清除找补。对机械作业有困难的部位, 使用人工配合小型机具进行处理。禁止机械柴油滴落在摊铺成型的路面上。
(5) 混合料摊铺后经整形立即碾压, 在规定的温度区内完成初压、复压和终压三个步骤进行。
初压:使用BW202ADH-2双钢轮压路机碾压2~4遍, 温度控制在130℃以上。速度控制在3~5km/h。当第三遍震动时如果温度降低到115℃左右, 则使用轮胎压路机复压。
复压:使用轮胎压路机碾压4~6遍, 沥青混合料控制在100℃以上。
终压:使用DD110双钢轮压路机进行赶光消除所有压痕, 一般碾压2遍, 终止温度控制在70℃以上。
碾压采用纵向平行中线, 重叠方法, 一般路段从两侧向中心, 有超高的曲线路段, 从内向外推进, 相邻轮迹每次重叠20cm左右, 压路机按规定的速度均匀行驶, 不在新铺的混合料上停留、转动或制动, 不让驱动轮靠近摊铺机, 直至碾压到规定的密实度和所有轮迹全部消失时为止。
(6) 接缝施工。
对于非全幅铣刨的路面在沥青面层的各层铣刨时应预留出15cm~20cm的纵缝结茬, 使各层面层错开15cm~20cm。摊铺前应涂刷粘层油, 摊铺时熨平板应与原路面重合5cm~10cm, 可对原路面进行加热, 利于纵缝结合。
横缝对行车的舒适性影响较大, 施工过程中将尽可能地采取长作业段以减少横向接缝, 上下两层的横缝应错开至少1m, 在铣刨的起讫点应注意预留接缝宽度。横缝设置成对接式横缝。接缝施工前, 使用切割机直接将铺层端部切割出一条垂直的接口, 先将接口处涂上热沥青, 然后使用新拌和料覆盖旧铺层15cm~20cm, 预热5min后将覆盖料清除, 再进行混合料摊铺。摊铺完毕后进行清理整平, 使用钢轮压路机横向骑缝碾压, 按每次15cm的间距由旧铺层向新铺层进行压实作业, 待重叠压实宽度达到1.5m~2.0m时, 压实即可完成。碾压时做到保持混合料边缘的线型和坡度, 使之不产生推移, 压路机不能作业的地方, 应用机动夯将混合料夯实到规定的密实度。横缝施工时用6m直尺检查平整度。
(7) 沥青砼面层完全冷却后开放交通。
(8) 质量控制。
(1) 每拌250T混合料, 从运料汽车中取样一次进行集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参数等检查, 从压好的路面上取样作当天铺筑混合料的压实度; (2) 按规范要求的方法和频率进行混合料材料和铺筑质量的检查, 并进行外观鉴定。
2 改性沥青中面层的施工
按照设计, 局部修补及行车道修补的路段中面层厚度为5cm, 全幅铣刨的路段下面层厚度为6cm, 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Ⅰ, 沥青采用MAC改性沥青。为了控制厚度及与原路面的接茬, 中面层采用浮动基准梁等厚度摊铺。
对于中面层改性沥青的施工除做到下面层施工中所叙述的拌和、运输、摊铺、压实及质量控制措施、工艺外, 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沥青出厂装车温度必须保持在175℃~185℃以上, 到达施工料厂的温度不应低于170℃, 到拌和站后应立即泵送到沥青储存罐中。储存温度在170℃~180℃之间, 储存罐上应有搅拌器, 每3h搅拌20min~30min。 (2) 从储存罐到沥青混合料搅拌机应使沥青温度始终保持在170℃~180℃之间。矿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75℃~180℃。沥青混合料的出料温度控制在170℃~175℃。沥青混合料应以最短的时间运到摊铺现场, 料车加盖篷布加以保温。 (3) 为提高路面平整度, 及与原路面的接缝平顺, 摊铺表面应采用浮动式基准梁控制摊铺厚度。 (4) 混合料摊铺温度不低于170℃, 碾压初始温度控制在160℃以上, 复压开始温度不低于130℃, 最终压实结束温度不低于120℃。压实工艺本着“高温压实、高频低幅、跟踪碾压”的原则进行。混合料摊铺以后, 振动压路机即可跟踪碾压, 压实速度控制在3~5km/h左右, 用BW202双钢轮压路机及轮胎压路机进行初压和复压三遍, 用DD110钢轮压路机进行终压两遍。
3 SMA上面层的施工
(1) 混合料拌和时木质纤维一定要按时按量加入, 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应以混合料拌和均匀、纤维掺加剂均匀分布在混合料中, 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拌和时间较常规混合料生产至少增加15s。 (2) 由于整套拌合设备在常温下, 所以需先出2车白料, 等温度稳定时, 才能开始拌合生产。集料加热温度控制在180°C~190°C。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控制在170°C~180°C。对超过190°C的混合料作为废料处理。 (3) 混合料到达现场, 进行温度检测, 到达现场后混合料的温度不低于160°C~170°C;摊铺温度不低于160°C, 不超过190°C;碾压温度应为150°C~170°C;碾压终了温度不低于130°C。 (4) 气温低于15°C或遇大风天气时, 不得摊铺SMA混合料。
4 结语
总之, 在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 必须严把质量控制关。要提高沥青路面施工质量, 不单要提高机械能力和配套水平, 还要提高施工企业及人员的素质, 强化规范化施工。并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才能有效提高沥青路面施工的工程质量。
摘要:沥青混凝土路面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中使用非常广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 许多新技术、新材料都得到了实际应用, 各种规范、标准比较齐全, 但从实际施工来看, 尚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结合某高速公路的实际, 谈谈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技术。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第6篇
一、单元划分
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具体划分详见各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编号附表。当本专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缺项时,可借用其他专业相同或类似工程表格填写。
二、验收程序
工程质量验收采取分层次、逐级验收。
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所有验收的基础就是检验批验收记录。 ㈠、检验批 验收组织: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验收。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各项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⑴实物检查
①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按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③验标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按抽查点数符合验标规定的百分率检查。
⑵资料检查
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标准为合格,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⑴主控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⑵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不合格的处理:
⑴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后的检验批,重新按验标验收。
⑵当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邀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标准不统一的处理:
当涉及结构安全和系统功能的部分设计规范条文和设计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与验标不一致时,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㈡、分项工程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工程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验收。
合格标准: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主要是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准确。
㈢、分部工程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下列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⑴路基工程的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
⑵桥梁工程的地基和基础分部工程。 ⑶隧道工程的衬砌分部工程。 ⑷轨道工程的线路基桩分部工程。 ⑸无砟轨道的工程测量分部工程。 合格标准:
⑴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㈣、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进行核查,并填写记录。
合格标准:
⑴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表格填写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都要按验标规定的表格来填写,质量验收结果和结论均应反映在各类表格上。
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是各分项工程分批验收的专用表格,其中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要按各验标所规定的全部项目数量列全,做到一一对应,防止漏项。验标中规定的质量指标和质量控制要求,应简要反映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上,便于与实体检查验收结果对照,直观地判定合格与否。所填检验项目和质量数据,需经各方签字认可,方可质量验收有效。
1.编号
统一采用12位及以上数字编码,式样如下:
专业代码(01-10)+单位工程(01-06)+分部工程代码(01-)+分项工程代码(01-)+□□□□(检验批顺序号,其中:第一位为作业队或工区代码,后三位数为检验批顺序编号)。
2.表头
⑴单位工程名称:按验标划分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 ⑵分部工程名称:按验标划分的分部工程名称填写。 ⑶分项工程名称:按验标划分的分项工程名称填写。
⑷验收部位:一个分项工程中每个检验批的验收范围或抽样检验范围或所处部位。
⑸施工单位:填写该单位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工区或作业队)。 ⑹项目负责人:填写该单位工程的工区区长或作业队队长。 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所执行的验标全称及标准号或批准号。
3.验收内容
检验批表的核心是验收内容,从左至右分三部分:
⑴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是验标中相应条文内容的归纳或简化描述;对于质量要求,直接标列验标指标,或因内容较多而只列验标条文号;内容和编号分列描述。
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由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填写要求: ①定量项目,当检查点少时,可直接在表中填写检查数据。当检查点数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在表中填写综合结论,如“共检查20处,不大于7mm,符合设计要求”。
②定性项目,按验标条文所规定的质量要素全面描述。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符合验标要求或不符合验标要求”等。
③既有定量又有定性的项目,填写验标要求的全部检验数据,并按验标条文所规定的质量要素全面描述。
④对于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将实测数据直接填入。 ⑤对于有试验要求的项目,可填写试验报告的编号。
⑥对于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可先填报份数和编号,待试件养护至28或56天试压后,再对检验批判定和验收。
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情况的描述,需填写数值,可分列描述。
⑦在同一项分项工程或规模较小的单位工程,当第一次填写《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以后的工序、部位、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原材料生产厂家(含砂,石)、生产批号、进场抽检指标均与第一次一致时,可不再填写《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但必须在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底部注明当第一次《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编号,《混凝土(配合比)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亦比照上述原则办理。
⑶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情况的描述。 ①主控项目:除核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评定记录外,还要填写监理单位按验标规定采用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验等方法取得的质量数据与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互为对照,监理单位的检验数量须符合验标规定。
②一般项目:按验标规定,监理单位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自定。一般项目的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可填具体数据,也可填写“符合要求或规定、合格”。
对于原材料的质量结论,或者具体定量数据的判定,填写“合格”;对于一些定性要求的结论,填写“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标规定的项目,可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出标记。
4.验收结论
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两部分组成,特殊情况加上 “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地基地质条件情况” 一栏。
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负责该分项工程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检查评定合格或自检评定合格”结果,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
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或验收合格”结论并签名。
5.验收时间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的时间是检验批表所含项目均合格以后的时间。 对于特殊试验,试验的时间通常滞后,为体现检验批表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完整性,待完成试验之后,施工单位凭试验报告,约请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时间。
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每个单位工程检查一次,由监理单位现场填写,相关文件、证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备齐并装盒保存。
1.表头
各方负责人无须签字。
⑴单位工程名称:填写按验标划分的单位工程名称。 ⑵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
⑶建设单位:承包合同中的甲方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签字人或委托人。
⑷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合同中签章的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签字人或委托现场负责人。
⑸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监理单位全称,总监理工程师为机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⑹施工单位:承包合同中的乙方单位全称或现场项目机构全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合同一致。
2.检查部分
主要内容按项目逐项填写检查情况。 3.检查结论
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并限期整改的结论。 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归纳整理,实质上是统计表。 1.表头
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项工程名称。
⑵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⑶检验批数:填写整个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总数量。 2.验收内容
⑴检验批部位:按检验批逐一注明检验批所处(属)部位和区段,可合并。
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按检验批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直接抄列即可。
3.验收结论
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分项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质量合格”并签字。
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如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并签字;不同意,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表头
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部工程名称。
⑵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2.验收内容 ⑴分项工程
将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按顺序逐一分列,并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数量,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由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直接抄列,并将各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⑵质量控制资料
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的内容,在检验批栏中填写质量控制资料项目;施工单位在评定结果中填写“合格”、“完整”等;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中填写“符合要求”、“完整”等。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按“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表”的内容,在检验批栏中填写项目;施工单位在评定结果中填写“合格”、“符合要求”、“符合规定”等;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中填写“符合要求”。
3.验收单位签字
只需签字、填写日期,无需填写其他。 施工单位由该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由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不参加时此栏用“/”划掉。
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㈤、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2.验收内容
⑴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栏填写汇总,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
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栏填写汇总,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进行,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齐全完整”。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统计核查的项数、抽查的总项数,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填入验收记录栏中,按“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表”进行,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
⑷观感质量验收: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统计,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合格”。
⑸综合验收结论:综合上述4项检查结论,由建设单位填写“通过验收”。
3.签字盖章
由验收各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标记日期。 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检验批一致。 2.核查内容
按项核查,符合要求资料,核查人在核查意见栏中填写“符合要求”,并签名确认。
3.核查结论
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齐全完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均应签字。
㈦、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检验批一致。 2.核查内容
按项核查,符合要求资料,核查人在核查意见栏中填写“符合要求”、“符合规定”,并签名确认。
3.核查结论
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均应签字。 ㈧、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检验批一致。 2.核查内容
按项检查,由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评价,对每个检查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描述、评定(“合格”或“差”在栏中用“√”标注,另栏用“/”划掉)。
3.检查结论
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均应签字。
四、其他要求 ㈠、签字要求
各个单位工程所有用表签字人列出清单,报监理单位、指挥部审核,审查合格后报公司工程部、安质部核备。
表中的执行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只能填写自己单位所完成工作内容对应的栏目,不允许代签。所有签署栏必须由责任人本人手写签名,签名前应对表中反映的工程信息仔细审阅或核对检查。
施工验收资料必须保证有一份为手工填写,其他份数可采用计算机录入、打印,但签字必须手签。
签名部分必须看清姓名,不能潦草,不使用个性签名。 ㈡、份数要求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长期保存;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永久保存,施工单位长期保存;其他资料应按相关规定保存。
铁道部档案馆、兰州铁路局(甘肃段)、青藏铁路公司(青海段)、设备管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须归档管理,具体按份数按《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兰新铁工程〔2009〕82号)文件要求执行。
㈢、制表要求
施工单位填写部分可以打印填写,不允许代替监理单位填写、打印验收记录。
为了统一填写方式和用语,在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检验批中,同类表格均已用斜体字表示了示范性填写用语,请各单位参照填写。
检验批验收记录表中的验收标准条款,每次填写时应与验标及设计要求对照,当设计要求严于验标时,按设计要求执行。
凡带罗马字编号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示该分项工程包括多种检验批表,应仔细核对,不能漏填。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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