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第1篇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暨绩效考核评估有关要求传达如下:
一、考核评估时间
初步拟定为2009年10月20至2009年11月2日。
二、考核评估内容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绩效评估合并进行。
三、考核评估组构成
由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带队,由省人口计生委机关有关处室和基层抽调人员组成考核评估组。
四、考核评估样本点
从我市抽取2县1区作为样本点,每个县、区考核评估1-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考核评估1~2个村(社区)。
五、考核评估方法
召开县、乡级座谈会,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汇报,进行座谈,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实地考察、调研、访谈。村级采取实地考察、调研、随访等方式。
县级重点考核内容为:
1、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情况。查统计数据、信息化设备、信息化经费投入、统计与信息化培训。
2、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机构和人员情况。
3、经费投入情况。以人均24.2元为基准,检查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的经费支出账目,多投加分,不足扣分。
4、 宣传教育情况。考核“关爱女孩”、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活动情况。
5、信访工作情况。考核是否有行政侵权、越级上访。要求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结案率100%,复访率为0。
6、依法行政情况。2009年没有违法行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考核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7、优质服务情况。县级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情况,考核服务人数、服务内容。
乡级重点考核内容为:
1、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情况。考核数据录入、比对、信息覆盖率、完整率等项目。
2、服务站建设与服务情况。
3、依法行政情况。
村级重点考核内容为:
1、户卡、工作手册、信息变更单等建档和更新情况。
2、村级服务员报酬落实情况。
3、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六、需准备的材料
县级:
1、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机构建设和 “入序参公”等文件资料。
2、流动人口机构建设等文件(加分项目)。
3、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侧重工作亮点)。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陈述报告)。报告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几部分:
(1)加强统筹人口问题协调机制建设。一是启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情况。 二是积极参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计生部门采取的行动和举措。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解决人口问题,出台有利计生家庭的政策情况。四是营造宣传氛围情况。
(2)加强基本建设,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支撑。一是加强乡级服务站建设情况;二是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计划生育协会参公等问题;三是落实流动人口条例,解决流动人口机构、人员、编制;四是合理解决村、社区计划生育人员报酬;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解决硬件、人员等问题。
(3)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一是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养老费得到兑现情况;二是将计划生育
事业费纳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4)创新机制建设。
5、“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情况。
6、2009年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文本。
7、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8、本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文件。
9、本年度各部门出台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
10、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乡、村级:
依据2009年重点考核内容和2008年责任状考核情况准备基础材料。
七、县、乡级座谈会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高层倡导工作情况。党委中心组和党校学习中央《决定》的组织实施情况;党校和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基地建设情况;对乡、村级党政干部和人口计生专兼职人员培训开展情况。
2、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督促、协调和检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情况,为人口和计划
生育工作解决哪些重点、难点问题。
3、依法管理,处理计划生育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政策生育的党员干部处分情况。在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等候选人和评优选先中,实行“一票否决”情况。
4、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和人口计生队伍、机构稳定情况,流动人口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投入情况;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机构建设和 “入序参公” 及相应职级干部的配备情况。
5、“关爱女孩行动”开展情况。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打击“两非”行动开展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情况;出台了哪些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如何。
6、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情况,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情况。
7、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及考核兑现情况。
8、“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十二五”总体规划情况。
9、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第2篇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乡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乡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参与全乡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4、监督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一法三规两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重大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
5、编制全乡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的需求计划;加强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监督各级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及使用情况。
6、指导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服务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水平。
2、规范收费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3、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
4、坚持遵章守纪,提高工作效率。
5、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规定。
6、坚持服务承诺,健全监督举报机制。
三、服务内容及承诺时限
凡是群众需要办理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事项,均可由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免费代为办理。
1、一孩生育证。办理时限:证件齐全,即时办理。
2、二孩生育证。办理时限:手续齐全20个工作日办结。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4、四项手术免费证明(四项手术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 即时办理。
6、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各级资金到位后10日内落实完毕。
7、特别扶助政策落实。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各级资金到位后10日内落实完毕。
8、政策内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四、免费技术服务
人口计生部门下列技术服务应该免费开展: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孕情、环情监测;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手术并发症;病残儿鉴定;成残鉴定;手术病发症鉴定;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所开展的教育、培训和随访服务;对已出生的缺陷儿的指导服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们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在年度干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予以处理。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第3篇
一、人口控制目标运行良好,出生人数同比减少
今(2012年10月至今年9月),全市共出生9.71万人,同比减少0.40万人,减幅为3.96%。人口出生率8.24‰,同比下降0.48个千分点;死亡率5.99‰,同比下降0.21个千分点;自增率2.25‰,同比下降0.27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93.34%,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 今年(今年1月至今年12月),全市共出生96738人,同比减少4471人,减幅为4.42%。人口出生率8.17‰,同比下降0.48个千分点;死亡率6.04‰,同比下降0.14个千分点;自增率2.13‰,同比下降0.35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93.26%,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 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以上的省、市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规划中期评估顺利完成,专项研究取得丰硕成果
(一)完成“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
完成《XX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呈报市政府。报告从“十二五”以来人口发展态势、主要任务进展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措施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全市人口计生事业紧紧围绕服务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成都建成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这一“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实现了新发展。
(二)完成5‰人口抽样调查和“失独”家庭专项调查
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集中1个月时间完成了省5‰人口发展状况抽样调查,调查质量得到了省复查组的肯定。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获取了关于我市育妇年龄结构、生育水平、生育意愿的全新资料。 组织对全市“失独”家庭开展了专项问卷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失独”家庭底数,以及他们的经济、生活及养老保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建立起全市特殊家庭信息库,形成了《XX市失独家庭基本状况调查与扶助问题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市“失独”家庭服务保障机制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葛红林市长、陈建辉常委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三、信息化建设实现新跨越,促进服务管理效能提升
今年,委党组和领导将信息化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信息化建设实现新跨越,“四级联网、一个平台、四级应用”的“四一四”建设格局初步形成。
(一)城乡一体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我委把建设“城乡一体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系统”列为当前的重点项目大力推进。系统(一期)于6月建成并在全市投入使用,将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几项主要业务工作都纳入系统,摒弃了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同时也弥补了人口数据库中计划生育自身业务数据缺失的不足。全市已通过系统办理或正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5.2万例、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7万例、再生育审批1.1万例、免费技术服务2.1万例、违法生育处理8129件,新产生的业务数据做到了实时办理实时更新录入。省人口计生委在今年第5期简报中对我市该项工作给予了肯定。
(二)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扎实推进
今年,在全市推广运用“XX市城乡一体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系统”强化办事采集的同时,XX区、XX区、XX县、XX县、XX县等试点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继续积极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全市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呈现多措并举、多头并进的局面。截止目前,全市全员人口数据库已动态采集1140余万条常住人口信息,并为其中的238万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育妇信息档案。
四、“阳光统计”活动深入开展,统计工作提质均衡发展
(一)开展跨区(市)县人口专项清理
今年9月,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要求,开展了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重复人口清理工作,通过全市上下为期1个月的共同努力,清理重复人口信息66.27万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全员人口数据库数据质量。
(二)继续开展“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按照国家《全员人口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对全员人口数据库的质量监测,将数据质量作为业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坚持和改革数据质量监控制度,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均衡发展。在XX县、XX县已成功创建国家“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XX区、XX市、XX县、XX县4个区(市)县成功创建“全省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有XX区、XX区、XX区、XX县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
五、奖扶对象人数突破新纪录
指导各区(市)县完成了208783位2012奖/特扶对象的网上年审,73672位今奖/特扶新增对象的网上录入,30066位往年奖/特扶对象的网上变更退出。今年全市各类奖扶对象人数达250576人,特扶对象达15197人,奖/特扶合计265773人。积极参与省奖/特扶新系统的开发和前期测试,并保证全市所有奖/特扶历史数据完整无误地导入新系统。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第4篇
第二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 日以上;
(三)年龄在18 周岁至49 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第三条《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第四条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第五条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三)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第七条发证机关应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婚育证明》工本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
第九条《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为3 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第十条《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
《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第十一条持证人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15 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验证机关)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验证机关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应当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盖章,对其中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后应当将《婚育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 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 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发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00 年1 月1 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01 年3 月1 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0 年1 月1 日起施行。
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第5篇
一年来,我校计生办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为指针,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区计生局下达的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和乡政府的具体要求,对全单位制定了201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将考核评估结果列入双文明建设内容,严格兑现“一票否决权”,确保了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并围绕这些目标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现将本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抓计生工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
1、抓计生队伍组织建设
今年,党委、政府领导多次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并作出了具体安排,对工作突出的村计生专干给予奖励,对积极参入计生工作的村民小组指导员给予补助50元/年。
2、抓计生专干业务培训
今年3月份组织计生办全体人员和全镇各村计生专干参加区计生局主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并积极参加计生知识抢答赛。4月份请区计生局领导来乡授课,6月份请市计生委领导来乡授课。平时每月例会上午组织学习计生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业务和政策指导,通过多次的学习培训我乡计生专干业务水平大大的提高了。
3、开展交叉检查,互纠互学活动,提高计生队伍整体素质
今年,计生办组织计生专干按省检标准进行抽查,抽查后总结该村优点,号召其他村专干向其学习,指出该村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期纠错,并提醒其他村专干注意,另外计生办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全乡各村进行业务检查,并加以指导,通过交叉检查,互纠互学,业务指导等活动,我乡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4、抓阵地建设
(1)、乡财政在财金困难的情况下,投入大量资金完善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服务所、协会活动室,人口学校的阵地建设,并增填了不少电教,现代化办公和技术服务用设备,搞好了乡“四位一体”阵地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搞好村级“三位一体”阵地建设,今年我乡**村新建村部后,计生办帮助该村按高标准完善了“三位一体”阵地建设,使我乡17个村级“三位一体”阵地建设全部完善。
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严格依法行政
1、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各类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发放计划生育挂图、农家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24000多份,上报计生信息13篇。
2、宣传教育有特色,乡人口学校发挥作用,定期组织培训。按区安排落实
1、
2、3工程,做到乡计生办、全乡各村都各自有一个宣传教育阵地,各村都有5条以上宣传标语,全乡共有100多条,在主要公路人口流动较多的地方,建立了三块高标准的宣传标牌和40余幅宣传横幅。结合计划生育执法行动,七月份我乡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协会会员学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及法律、政策,安排宣传车在全乡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在“世界人口”和“文艺下乡”活动中发放计生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免费赠送药具。
3、严格依法行政和执行“七不准”,不搞搭车收费,无乱收费现象,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按照市计生委制定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村务公开,协助区计生局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近年来,计外生育对象全部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优化了我乡计划生育环境,给今后的计生工作创造了良
好的环境。
三、发挥协会作用,做好个人工作计划
1、为搞好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我乡计生协会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全乡开展了“两为两争”竞赛活动,并认真组织抓好“三结合”项目,把生产、生活、生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为育龄妇女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2010年对全乡妇女免费做了一次妇科病普查,送药上门,发放母婴保健手册、艾滋病、防治等宣传资料,提供保健服务。开展“帮贫扶困”活动,设立帮扶卡,建立花名册。2010年对150户贫困户进行对口扶贫,照顾“五保”老人10余户,筹措发放帮扶资金2万余元,帮助他们掌握相关技术,勤劳致富。组织开展“会员带农户”、“先富帮后富”、“一帮一”等活动,推动协会组织的发展,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技术服务所提供免费服务,计生协会在全乡开展帮扶活动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实行优先享受扶贫优惠待遇,优先承包集体渔塘、林场、果场,子女上学优先获得“希望”工程救助,关心照顾孤寡老人、五保户,保证他们安享晚年。
2、今年,我乡计生协与计生办一道着力于建立全乡信息网络,调动村民小组计生指导员和协会会员积极性,建立组织台帐。全乡大部分村都与村民小组计生指导员签订了合同,给予一定补偿,并发给其一个台帐本,指导她们建立组级台帐,组级台帐包括16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台帐,根据组级台账,协会会员分片包干做工作,及时向乡、村计生专干反馈意见,提供信息。
2011年,我乡要继续抓好网络建设,全面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充分发挥村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在抓好“三结合”的工作上,搞好宣传教育,使我乡的计生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甘圩镇甘圩小学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第6篇
一、通报反馈内容
公安部门:基层派出所办理出生人口入户信息。
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的分娩出生信息、B超孕检信息、人工终止妊娠(怀孕14周及以上)信息。
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信息、收养(抱养)审批信息。
人口计生部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统计信息、服务机构“B查”和人工终止妊娠信息、查处“两非”案例信息。
二、通报反馈时间 相关信息实行每月通报一次制度。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顺延)将上月的情况进行通报,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反馈。没有发生新的情况,也要通报明示。
三、通报反馈方式
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按各自职责和附表格式要求,以表(册)或电子邮件形式通报给当地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其中区属及驻区省、市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的有关信息,通报给当地区人口计生局;镇(街)卫生院、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有关信息通报给当地镇(街道)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四、通报反馈要求
1、加强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与通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信息通报情况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通报工作规范运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公室,将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情况列入考核评估内容,对信息通报不及时或不履行职责如实通报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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