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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81

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第1篇

【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湖南城市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868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 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第五条 学校现有固定资产10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50多万册,建有CNKI知识网络二级站和电子阅览室。 第六条 学校现有4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和7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科技咨询和工程咨询四项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测量三项乙级资质。 学校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建设试点单位,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32人,专任教师850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1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650人。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涵盖工、理、文、管、教、艺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 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九条 学校目前开办了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社会体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告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3个本科专业。 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包括有体育、艺术特长的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为3725人。 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外语、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对外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生源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若未安排组织考试,以生源省的艺术联考成绩为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对湖南省报考我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进行专业测试。 测试工作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和招生纪律第十四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 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 招生规则和办法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为录取名额的120%;个别科类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我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第

一、二志愿 2分,第

二、三志愿 1分。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十八条 对高考分数达到或超过考生所在省一本控制线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在我校组织的外省艺术校考中专业成绩为所在省第一名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5000元,对第二名、第三名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对本科高考分数高于我校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文理科第一志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并允许在不跨科类的前提下,8月5日前可自由选择专业1次,逾期不再享受此政策。 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均不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10分及以上且口试合格;同等条件下,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投档的学生,高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总分和增加分数之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必须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录取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的30%和专业测试成绩的70%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湘籍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办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杂费。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助学措施第二十九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特等奖学金为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为8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元/年。 此外,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给予特困补助。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为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为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为2000元/年。 第三十一条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邮政编码:413000电

话:0737-4628858(招办兼传真) 4628168

6355818

0737-6353061(纪委监察处)网 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湖南城市学院历年分数线:

湖南城市学院报考指南: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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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第2篇

【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湖南城市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868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 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第五条 学校现有固定资产10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50多万册,建有CNKI知识网络二级站和电子阅览室。 第六条 学校现有4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和7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科技咨询和工程咨询四项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测量三项乙级资质。 学校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建设试点单位,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32人,专任教师850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1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650人。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涵盖工、理、文、管、教、艺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 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九条 学校目前开办了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社会体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告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3个本科专业。 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包括有体育、艺术特长的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为3725人。 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外语、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对外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生源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若未安排组织考试,以生源省的艺术联考成绩为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对湖南省报考我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进行专业测试。 测试工作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和招生纪律第十四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 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 招生规则和办法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为录取名额的120%;个别科类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我校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第

一、二志愿 2分,第

二、三志愿 1分。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十八条 对高考分数达到或超过考生所在省一本控制线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在我校组织的外省艺术校考中专业成绩为所在省第一名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5000元,对第二名、第三名的录取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对本科高考分数高于我校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文理科第一志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并允许在不跨科类的前提下,8月5日前可自由选择专业1次,逾期不再享受此政策。 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均不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10分及以上且口试合格;同等条件下,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投档的学生,高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总分和增加分数之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必须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录取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的30%和专业测试成绩的70%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湘籍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办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杂费。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助学措施第二十九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特等奖学金为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为8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元/年。 此外,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给予特困补助。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为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为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为2000元/年。 第三十一条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邮政编码:413000电

话:0737-4628858(招办兼传真) 4628168

6355818

0737-6353061(纪委监察处)网 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湖南城市学院历年分数线:

湖南城市学院报考指南: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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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第3篇

随着12的来临,预示着年上学期的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我们的工作步伐已迈进了2011年,在这一学期里,文娱部所有成员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学校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在个兄弟部门的倾心协助下。紧紧围绕学院工作重心,充分展示文娱部灵活轻松的工作只能,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完成了学院赋予文娱部的工会任务,本学期文娱部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谨对这学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回顾

1、成功举办迎新晚会

在开学之初,本部门组织的第一个活动就是举办迎新晚会,在军训结束后我们

率先举办了物电学院2010级迎新晚会,这是磨家校区第一的学院举办迎新晚会。

在这次晚会从策划到实施再到结束都办得井然有序。在节目征求时,大家都表现得

很积极,有很多新同学都争先表演节目。而我们经过重重筛选后,也选出了一些十

分精彩的节目。在晚会的当晚活动进行得十分顺利,主持人报幕十分流畅,而节目

也演绎得十分精彩,迎来了一阵阵热烈的掌声。而活动现场的气氛也是一阵高过一

阵。总的来说迎新晚会举办得很成功。但是,还是有不足之处,比如说在活动的几

次彩排过程中,顺序都比较混乱,没有展现出很好的效果。在晚会进行时由于工作

人员的疏忽造成了突然停电的事件。这些问题都已得到了很好的总结。在以后的工

作中我们一定要做得更加完善。

2、协助学习部举办爱国主题演讲比赛

继迎新晚会后,部门和学习部一起举办了爱国主题演讲比赛,次演讲比赛是主

是由学习部举办,文娱部起到协助作用。这次演讲比赛是较为成功的。参赛选手都

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优秀选手。在比赛中,他们的精彩表现充分显示了他们的才能和

技巧,演讲内容观点鲜明,立意深刻,内容充实,情理交融,紧扣工作实际;语言

表达自然流畅,声情并茂;仪表端庄大方表情亲切自然,精神饱满振作,演讲的每

一个细节都使评委和观众引人入胜、感人至深,赢得了各位评委和观众的热烈掌声。

比赛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进行,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手们演讲

结束后,评委们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学生的演讲能力,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施展才

华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但是比赛还是有不好的地方,比如同学们由于准备的时

间较短,所以在台上无法发挥最好的水平,而且有些同学因为紧张导致了忘词的现

像。针对这些我们已经作出了深刻总结。争取在下次的活动中做得更好,

3、与商学院合办单身派对

在光棍节这天,我们部门与商学院联合举办了单身派对,这次活动的目的 为

了增加同学们的友谊,增进同学们的关系。通过这次活动增进了同学们的友谊,使

同学们的关系更进一步。这是此次活动取得的最大成功。

在派对进行时,场面十分混乱,还有很多参加的同学竟然迟到。而且有很多同

没有遵守游戏规则。这是此次派对的不足之处。通过对这些不足的总结,我们都有

了深刻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

4、组织物电系同学参加12.9大合唱

此次活动由学校文娱部承办,我们部门负责本系的参加活动的团队的训练,这

次合唱每个系选一个60人的团队参加。物电系唱的是《亚洲雄风》和《游击队之

歌》,这次活动。我们物电系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学们用良好的表现为物电系赢

得了荣耀。

合唱的训练过程中,同学们还是暴露了一些问题,由于时间紧迫,所以训练的

强度较大,许多同学在一段时间后表现不是很好。所以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们要做

好同学们的思想工作,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

二、工作总结

在这学期的工作中,我们不断的成长。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增强了同学们了的办

事能力和处事能力,在部门的每次会议中,我们都在接受新的思想教育和进行自我

总结,总结自身的不足和该如何改进,争取以后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回顾文娱部这学期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地感到:每一项活动的顺利举行,均

离不开系领导的指导,离不全体系部门人员兢兢业业的奉献,更离不开广大同学对

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帮助。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也是广大部门成员本着“无私、

奉献、高效、创新”的工作精神,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无私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把

汗水和心血倾注到自己热爱的岗位上,经受住了各种考验,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本届文娱部全体成员向关心和帮助学生会健康成长的各级领

导,向长期关心并细心指导我们工作的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为文娱部工作付出

辛勤汗水的全体学生干部及热情参与文娱部工作的全体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当

然,我们深知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

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第4篇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2006年6月1日)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合理调整和配置城市卫生资源,促进优质资源进入社区,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以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2006年,地级城市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以办事处辖区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08年,地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有条件的县级市达到60%。到2010年,在地级城市和县级市城区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长沙、株洲、湘潭等地级城市要加快发展,力争提前实现上述目标。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四)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室(所)、护理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按照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居民小区,可适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含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实行业务管理和指导。地级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市州政府颁布并组织实施;县级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市政府颁布并组织实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对符合机构设置规划的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街道卫生院,要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基层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转型改造条件的,指定就近的政府举办的

二、三级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补充和完善,也可以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六)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功能要求,由省有关部门制定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和人员配置基本标准。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制定建设规划,分期组织实施。要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人员和设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应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

(七)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全员转型培训,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依托高等医学院校和省、市州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医院和卫生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实施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与管理骨干。

(八)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有计划地发展高等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为社区培养、输送全科医师、护士。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教育。

(九)组织大中型医院医务人员到社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支持主治医师以上离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服务,其离退休待遇不变。建立适应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师、社区护理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制度。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采取措施,稳定社区卫生队伍,妥善解决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基本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问题。

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

(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管理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监测和及时报告疫情,普及全民健康教育,搞好居民健康普查、建立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档案、开展经常性的健康咨询和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儿童免疫规划和妇女儿童系统保健。卫生行政部门要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要加强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十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的密切协作,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组织大中型医院对口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下派技术人员、支持技术设备、接受人员进修和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进入社区。城市大中型医院临床医师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可以合并计入下农村基层服务的时间。积极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服务。

(十二)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及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与指导、妇女和儿童保健,做好社区巡诊、预约转诊、家庭病床及护理等服务。推行家庭契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家庭保健医师制度。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中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健康管理制度。

(十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十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符合设置规划,具备规定条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未经批准注册、擅自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予以纠正。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对不履行职能职责、社区居民不满意的,要督促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资格。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开展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等试点。

五、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

(十五)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建设用地。城市市政建设和各类开发建设拆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地方政府要督促建设单位按不少于原有面积,采取新建或购房置换等方式予以补偿。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地方政府或建设单位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0平方米的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计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房屋产权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十六)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市州、区(县级市)财政要研究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核算办法,并根据社区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相关成本,科学、规范、合理地核定并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经财政、卫生部门考核完成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其补助经费按照辖区常住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4元的标准安排。市州、区(县级市)分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前,由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排。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还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省级财政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等给予必要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公益性服务的补助。各地要加强对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七)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省、市州、区(县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首诊、小病、康复在社区。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十八)社区卫生服务收费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增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其价格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厅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免征地方政府性基金;禁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征收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税费。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十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护和增进居民健康,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目标的实现。要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此件发至县)

主题词:卫生工作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决定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办 公 厅 2006年6月2日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第5篇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13923 湖南省标 4368 438

5五、地 址: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建设路口)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主要领导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一志愿一档的考生。 对非一志愿一档报考的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专业要求:

1、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不招收有色盲的考生。

2、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等专业不适于残疾考生报考,其中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不招收女生。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勤工俭学岗位。 入学一年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第十九条 学院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七章 联系方式电

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联 系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湖南理工学院期末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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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20%。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对已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执行各省招办的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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