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我区合作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支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员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系统(含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分级负责、评聘分离、择优聘任、聘期考核、职薪挂钩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门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聘任、考核、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第八条专业技术资格可通过评审、认定、考试和考核确认等方式取得。其中:经济、会计、工程三个系列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取得(含英语、计算机应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由自治区联社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第九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或社会评价、公示、授予资格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申报、推荐或授予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第十一条自治区联社负责全区农村信用社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旗县联社(合作银行)负责辖属农村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
第三章聘任
第十二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聘期的技术岗位工作。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各旗县联社根据技术岗位和技术职务级别和需求自行确定结构比例。
第十三条各旗县联社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需经自治区联社同意。第十四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全区农村信用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需要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也可采取岗位竞聘和考核选聘的方法进行。
第十六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首次聘任、续聘、低聘等形式。聘期一般为3年。对不宜继续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规定,可聘任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任员级职务满4年;
(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不具备初级聘任条件者,可先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八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依据相关规定可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四)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具备中级职务聘任条件的,可先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待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后,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十九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依据相关规定,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担任中级职务满2年;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l2年,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五)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以上规定的相应年限,并担任中级职务满满5年。
第四章考核
第二十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第二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分为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是聘期届满考核的基础,与员工考核结合进行。
第二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届满考核实行个人自评与群众评议、专家评价与组织审定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等方法。
第二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届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岗位调整、奖惩、培训等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六条对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玩忽职守、泄露机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应根据错误性质及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等处罚。
第六章待遇
第二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从受聘的次月起,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未聘任或被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新聘职务重新确定相应的待遇。
第七章监督
第三十条对拟授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及相关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一条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部门,自觉接受上级及同级有关部门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档案
第三十二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是员工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归入员工人事档案的有关资料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的相关材料;参加培训和重要学术活动的有关记录;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业绩成果等材料。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自治区联社负责解释、修改。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第2篇
摘要:专业技术人员是国有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当前,国有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组织不足以及对于员工的关心爱护不足等。鉴于此,国有企业应根据员工具体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同时应加强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关怀。
关键词:国有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
分类号:F276.1
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中坚骨干力量,是企业贯彻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时,应采取与其他员工有差异性的管理方式,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征确定合理的管理方式,依据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对当前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创新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之一[1]。
一、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组织不足
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和发展需要不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将新知识进行运用、实践。当前国有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物质奖励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创新研发活动,获得更多的创新成果。往往忽略了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活动存在开展频次较少,培训内容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线工作脱节,培训讲师水平层次较低等问题[2]。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爱护不够
与其他员工相比,专业技术员工工作在技术岗位的一线,工作容错率较低,这导致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压力相对较大,过大的工作压力将导致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倦怠现象的产生,不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影响企业的整体工作氛围[3]。当前,国有企业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过程中往往过多关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重视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工作绩效考核等,忽视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发展需要和家庭和谐等个人需要。工会等部门开展的员工关怀活动工作也大多仅仅局限于普遍使用于全部员工的活动,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文关怀不足,如项目施工人员长期派驻外地项目,企业对于外派人员家属子女的关怀不够,外派人员的后顾之忧难以解决,企业归属感不高,工作积极性大受影响。
二、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1.重视专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企业员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本。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培养专业技术能力过硬的人才,将为推动企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因此应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机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的基础是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加强学习培训活动的精准性,采取专业技术人员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和最感兴趣的培训形式,着力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方面,通过加强校企合作的方式,邀请在专业技术领域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来到企业开展专题培训讲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于新技术和新设备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开展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提高[4][5]。
2.重视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关怀,重点解决员工困难
企业对于员工的人文关怀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温暖的企业文化将有效提高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进而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岗位,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稳定性对企业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首先要关注员工的心理动态,畅通专业技术人员反映个人情况和需求的渠道,让员工有话能说、有话敢说。
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通过采取发放问卷的形式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企业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还可以尽可能地广泛调查,发现员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另一方面,为深入了解员工的心理、思想动态,还可以采取单独谈话的方式,让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师父等于员工开展谈话,了解员工的心理动态,纾解员工的工作压力,同时了解员工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员工关怀的精准性;其次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人文关怀水平,将员工的个人情况录入企业统一的数据库之中,开展工作时,可以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充分考虑每位员工的情况,统筹推动工作的开展,例如在选择外派员工时,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居住地点和家庭情况,对于家中负担较重或者有困难的员工,尽可能的为期就近分配,尽可能满足员工的生活需要,让员工没有后顾之憂,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给予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的尊重,在制度上肯定员工的主体地位,平等对待不同岗位的员工,认真了解员工需要,尽可能减轻员工思想包袱,让员工在企业中工作能够感受到归属感和幸福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6]。
参考文献:
[1]王国庆. 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以胜利油田为例[J].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 v.22;No.110(05):43-47.
[2]丁翠. 浅谈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新思路——以中国铁建系统内5家工程公司为例[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 2020, No.599(01):58-59.
[3]梁欢. 广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人力资源, 2020(16).
[4]王娟, 曹梦竺, 宋凯,等.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践——以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药品生物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例[J]. 文教资料, 2018(5):156-157.
[5]董云飞,杨丽,刘钧.利用互联网+继续教育模式助推林草专业技术人员终身教育研建[J].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19(04):26-28+54.
[6]李作进,柏俊杰,聂玲.面向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J].工业和信息化教育,2021(02):10-13.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40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第3篇
第二章 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章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四章 考核
第五章 待遇
第六章 继续教育
第七章 流动
第八章 退、离休管理
第九章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 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
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 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一)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
1.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
3.主持或组织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改革实验方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二)工程师(实验师)岗位职责: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2.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开展项目一个方面的实验技术工作。根据项目研究和试验任务,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研究质量。
3.参加新开实验方案的制订和设计,开展预备实验,并写出详细的实验报告。 4.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实验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在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研究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实验的预做,并写出实验报告;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和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 (四)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2.在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原理和技术,负责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晋升考核、考核与聘期届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和各部门共同负责,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考核。月度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勤、履行岗位职责等,月度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和本月的浮动及效益工资挂钩。
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着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其专业水平进行评估。考核由管理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根据不同专业的工作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条 考核方法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至少实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核。聘任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专业技术人员上考核的基础上,于次年的上半年进行。 (一)考核原则: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小。 (四)考核内容:
业绩(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现(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0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60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部门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15%。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分为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包括提高岗位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等;非物质激励包括提供培训机会、带薪休假等。
考核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还提供包括荣誉性疗养与体检、职务消费(指差旅费补助)等。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以鼓励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第五章 待遇
第十九条 受聘担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如社保、医保等。
第二十条 工资。本公司工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工资构成: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其中工龄工资、社保医保、医疗补贴、交通住房、午餐补贴另计。详见: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医疗。公司每1~2年对专业技术人员作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二条 住房。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发放不同的住房补贴,工作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会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特别优秀的,另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 休假。在尽可能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法定的休假时间,同时参照本公司《员工手册》安排带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 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 继续教育可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进行。如参加国内外有关高校或培训基地的进修、培训和各种学术会议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业余自学。
第二十五条 凡申请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热爱本职工作,且在本岗位上至少工作满一年,经所在部门同意,报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批准后方能报名或报考参加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 凡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表、鉴定表、结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应及时送交认识部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今后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的费用若由公司提供,则应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回单位服务的最低年限和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受教育人员必须服从需要,安心本职工作,至少在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凡不满三年要求辞职的员工,应一次性返回相应数额的培训费,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流动
第二十八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务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和考核情况,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一)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各类毕业生应由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第三十条 对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
(一)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任务,经教育不改者;
(二)考核不称职者(个人主观原因不参加考核者,按不合格对待); 对被解聘、低聘的人员,应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其工资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兼职人员的管理。由于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公司业务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不应聘任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人员。 2. 兼职人员应认真做好工作或者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 3. 兼职人员不得承担本单位的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 4. 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照章办事。
第三十二条 辞职。辞职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1.承担公司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与所在单位订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辞退。
(一)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辞退: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4.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5.部门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6.其它。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由部门负责人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
第八章 退、离休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是指工作到一定年限,达到规定年龄,按规定退出现职,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生活保障金,并妥善安置和管理。
第九章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优秀或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是指特定的时间段,对公司新产品研究、生产工艺完善等做出突出贡献,且经过验证,取得很高经济效益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应由公司人事部统一管理,其所在部门负责对日常管理,落实应享受的待遇,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等。
第三十七条 享受公司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经公司批准享受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或取消特殊津贴:
1.未经公司同意,长期不归者,停发特殊津贴;
2.丧失或违背享受特殊津贴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者,取消特殊津贴。
停止或取消特殊津贴,应由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人事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管理,所在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凡涉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况,其所在部门应及时向技术管理小组汇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公司若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第4篇
一、不准打仗斗殴,拉帮结伙,搞不团结。
二、不准违规服务,不服从领导。
三、不准喝酒、玩手机、玩电脑、玩扑克。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第5篇
摘 要:近年来,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得到完善和发展,成为连通经济区域的重要纽带。在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中,如果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会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的方法,确保高速公路施工路段的安全和畅通。
关键词:高速公路 路面施工 安全管理 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也迎来了技术改革的新高潮。高速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承担着改革开放经济运输的重要担子。原有高速公路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者重载车辆使用过度,部分路段路面状况已经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质量的要求。为了保持高速公路的道路服务水平达到高速公路服务能力的要求,需要对原有路面进行改造维修。公路施工中的技术管理活动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活动,具有流动性强、协作性高、周期性长、受外界干扰及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的特点。维修路面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会酿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的全过程,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落实“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施工宗旨,要做到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下面就谈谈自己对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的肤浅看法。
1 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安全管理是为了实现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利用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机能,控制来自自然界的、机械的、物质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事故,保障员施工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高速公路路面施工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新的安全价值理念,营造人人“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引导施工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人人渴望安全,人人呼唤安全,和谐发展更需要安全,当今社会,安全重视程度之高,安全谈论之多,安全投入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对于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工作的安全来说十分重要,安全生产人命攸关。①
2 强化安全意识,消灭安全隐患
安全施工是每一个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落实到细节上有许多容易忽略的地方。组建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维修安全领导小组,严格组内人员的分工,降低突发事件的频率。牢固树立精细意识,强化设备管理,树立设备保安全的理念,完善设备检修技术标准和作业流程,践行日常检查监测和养护维修。开展施工技术攻关活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雨绸缪。②
2.1 强化安全教育,确定施工方案
施工前,工程维修单位要确定施工区的范围以及安全管理的施工方案,对路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还要综合考虑路面的天气、交通、地理位置、警力安排等各方面的因素,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每个职工都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器各部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的示意图,要有必要的文字加以说明,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维修施工方最好会同设计方、监理方以及业主方对整个作业区域的病害再复查一次,并在病害处现场做好病害位置及处置方式的标记,对遗漏的病害,应提醒设计方及时完善。把安全管理施工方案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手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发布施工信息,警示安全行车
高速公路路面维修施工前,应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高速路网可变情报板、收费站等平台向社会有效发布施工交通管制信息,加强路面维修施工宣传力度,提前分流过往车辆,警示驾驶员小心驾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在正式开始维修施工前,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市民。通報维修的时间及相关事宜,请求市民全力配合,尽量绕道而行。加强车辆引导服务提示工作,提醒车辆绕道而行,避免车辆拥堵,减少路面施工的安全的压力。制定分流车辆的方案,保证路面施工按时完成,保证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提醒司机小心驾驶。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路面维修施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管,减少由于维修路面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2.3 严格施工许可,落实安全检查
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前,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并取得批准书,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动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声像、图片、规程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由专业人员讲解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中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只有通过安全检查合格的施工企业,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从源头上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的基本素质关。
3 路面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路面维修的过程,涉及的方面较多,若某个环节出现安全问题,就会影响整个路面的进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勤检查严监管,杜绝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发生。
3.1 执行安全制度,做好施工防范
高速公路维修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警告区、缓冲区、作业区、终止区等,需临时占用车道时,应由交通指挥员提前对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按有关规则和要求,合理地引导、限制和组织,以保证驾乘人员和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车辆在施工区内应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进出施工区域时应服从专职交通协管员管理,不得擅自进出,避免施工车辆任何一部位在上空跨越安全设施上方进入未封闭道路,造成危险。
3.2 加强施工管理,排除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期间,应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发布道路施工消息,加大车辆通行与施工人员的安全力度,确保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施工路段路面、施工区安全硬性完善与执行标准,加大施工安全人员的巡查密度和监管强度,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消除。路面施工不能将交通完全封闭,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的作业面小,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为沥青路面施工有毒性大,沥青雾对人皮肤、眼睛及呼吸道能够造成伤害。沥青摊铺机清洗时不慎引燃柴油,能够损坏设备。施工现场高温沥青混凝土溅射,施工伤害人员,也容易中毒。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事事想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让“安全”给我们带来家庭幸福、企业兴旺、道路畅通。
总之,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安全施工涉及面广,要求高,需要做好各种安全管理工作。路面维修的现场管理,最终是人的管理。要做好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要人能自觉的实现质量监督,加大车辆通行与施工人员的安全力度,才能让广大施工人员切实领悟到“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真正内涵。
参考文献
[1] 安晓峰.关于公路路面施工的安全管理探析[J].民营科技,2011(02):259
[2] 高宏.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7):133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范文第6篇
“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是审计人员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执审为民”的延伸和拓展。要培育审计人员的核心价值观,要紧紧围绕“为民”展开。审计人员心中有民、一心为民,才能勤勉尽责,不负民之托付;永葆忠诚,不负民之期望;廉洁自律,不负民之期盼;依法审计,不违民之意志;独立审计,不负民之信任;乐于奉献,服务于民,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国家的廉政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是勤勉尽责,不负民之托付。根据词典,“责任”一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即一个人必须要做和应该做好的事情,责任意味着使命。从法律角度上讲,责任是应尽的义务,是自己必须要履行的一种职责。审计是受人民之托,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从事审计工作是审计人员应承担的职责。现代民主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进行国家治理,为了确保政府有效履行这种公共受托责任才有了审计制度的安排。由此可见,国家审计与生俱来便与责任密不可分。国家审计因受托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意识的增强及对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则是推动国家审计发展的驱动力。顺应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紧随政府责任不断深化的步伐,国家审计不断拓展自己的审计领域、深化监督内容,从传统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Facticity)、合法性(Legality),逐步拓展到政府活动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进而延伸到国家治理的安全性(Security)、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和公平性(Equity)等,并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来满足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需求,履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职责。独立依法进行审计也是每一位审计工作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尽的义务。每一位审计人员都需清醒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将自己应承担的职责和应承担义务的内化于心,形成一种自觉态度,即形成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而将责任意识外化为一种自觉的行动。责任意识是一个人充分施展自己才能和自我实现的强烈驱动力,可以督促人勤奋上进、努力有为,审计人员具有责任意识,才会敢于承担责任、能够承担责任,才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通过依法独立的审计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获得人民的信任和尊重。反之,如果缺乏责任意识或责任意识不强,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审计工作,对待审计工作就会玩忽职守,甚至应付了事、走过场,得出的审计结论就可能有失公允性和客观性,工作成果就无法获得他人和社会的认可,无法获得信任和尊重。每一位审计人员都需清醒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并将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去,勤勉尽责,不负民之托付!
二是永葆忠诚,不负民之期望。现代民主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机关作为现代民主国家的组成部分,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因此,包括审计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当然以人民意志和利益作为其存在的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是肩负人民委托的监督职责的公务人员,审计人员应该秉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意识,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审计人员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最终都可以归结到忠诚于人民上。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党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法律是党成熟的政策和行动纲领,是最大化的民意,审计事业是人民托付的监督责任,所以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从本质上来讲都是忠诚于人民。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的时候,要时刻想着自己所肩负的使命,想着自己手中权力的源头,想着人民托付的重任,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承担起维护经济安全之责,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这样才对得起人民的委托,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三是廉洁自律,不负民之期盼。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国家审计的职责,是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同时也是国家反腐败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人民赋予审计工作人员以审计职权,更是交付审计人员一种责任,从事审计工作,实施监督,是审计工作人员的权力,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审计权力不能不行使,也不能滥行使。审计人员作为审计权运行的“官员”,只能是履行审计服务职责的主体而不应该成为享有审计服务的主体,更不应该拿手中的审计权力去“寻租”,谋取个人私利。审计腐败的主要表现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滥用执法监督权,为个人或团体谋取利益。因为审计机关不同于其它的国家机关,其是独立的、专司经济监督的职能部门,其并不掌握公共资源,也不涉及公共物品的分配或采购,其唯一能够用来交换的资源就是执法监督权。审计本身是国家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腐败行为相比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而言社会危害性都更严重,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就也尤为重要,审计人员的任何违规行为都会严重损害其形象,降低公众对审计部门的信任度。意欲律人,必先律己,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审计人员廉洁从政手册》和《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以清廉为荣,以贪贿为耻,把廉洁从审作为基本操守,常怀律己之心,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同时要常思贪欲之害,对审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反思,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经常为自己敲响警钟,在头脑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只有自身素质过硬,在“糖衣炮弹”面前才能经受住考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审计工作持中公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才能够符合其职业操守,才能不负民之期盼。
四是依法审计,不违民之意志。民主主义要求,国家的重大事务应由人民自己决定。但社会现实表明,不可能每一个人都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妥当的做法是由人民选举其代表组成立法机关,有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由于立法机关代表人民的意志,故其制定的法律也反映了人民的要求,执法、司法的过程是适用法律的过程,也是实现人民意志的过程。审计工作人员依法审计即是围绕人民的根本利益行使监督权,即是实现人民的意志,违法审计则有违人民意志,审计监督权力能否正确行使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刘家义审计长曾指出:“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法理精神”。依法审计是审计监督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根本保证。依法审计要求审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审计工作要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审计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机关的职责由法律明文规定,审计机关必须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更不能随意将职责让渡或委托给他人履行;实施具体审计行为,如调查取证、送达文书、等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确定的步骤和形式进行;其次,其要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评价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定性要准确,处理、处罚要正确、适当。违法行使审计职权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工作才能真正的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对危害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的行为进行监控,也才能真正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审计人员作为准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应当积极学法用法,信仰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遵纪守法。具体而言,在从事审计工作时,要严格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会计账目等是否真实、合法及是否有效益等进行专业评价,实施审计监督,防范审计风险。只有全面推进依法审计,才能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才能最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不违民之意志。
五是独立审计,不负民之信任。审计工作承载着人民的信任,人民期待的是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需要由审计的独立性予以保证。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前提,没有审计的独立性,就不会有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缺乏权威性。简言之,独立审计的目的是要实现审计的客观和公正。为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审计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审计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摒除个人好恶和主观臆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摸清被审计单位家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甄别,做出审计评价,最后出具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最终载体,是审计机关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后,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对违法乱纪行为做出处理处罚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调整建议。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报告为政府、人大、有关部门、公众提供有价值的真实地审计信息。通过审计机关公告的审计报告,社会公众可以了解政府对受托责任的履行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受托的公共财产管理、营运状况。人无信则不立,若审计人员在宣誓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忠诚后若不能保持独立性,反而与被审计单位有一定的利益关系,就无法做到执审必严、违规必查,不能秉公执法,不能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审计的监督职能就失效了,就无法得到社会大众的信任。因而,政府审计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过程中要保持客观、中立。“客观”,是指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要遵循法律和事实,实事求是,对事不对人,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准确地认定证据,努力发现客观事实,确保审计证据确凿充分,审计结论和处理建议都有具体的事实根据。“中立”,是指审计工作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只遵守审计工作所特有的审计规则,其观念和行为不被其他政治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观念和行为所左右,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能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畏人情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畏权势所迫,秉公执审。审计人员只有保持独立,依法审计,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才能不负民之信任。
六是乐于奉献,服务于民。奉献是对人、对事、对工作的一种态度,审计人员要乐于奉献需要的是服务于民的态度。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不能把自己放在权力的使用者的角度,而要把自己放在人民的服务者的位置,要放下“官架子”,少些“花架子”,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审计人员要把审计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热爱和完成,不计轻重,不计得失,夙夜在公,勤勉工作,恪尽职守,服务人民,奉献自己。当然,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满腔热忱是远远不够的,审计人员要通过审计工作服务于民,还要注意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当代国家审计工作要面对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经济责任、外事外务等各行各业,对审计人员知识、技能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首先,审计人员要不断深化审计理论的学习,把握审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关注学科前沿及审计理论创新成果,并注意兼收并蓄,将审计工作中涉及到的会计、金融、财政、环境、资源、交通、计算机等各方面的知识融会贯通,用坚实的理论指导审计实践工作。其次,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掌握审计理论、了解审计实践的基础上,注意对其他国家的先进审计理念和技术、方法大胆学习、并结合中国实际批判地加以吸收,不断为审计工作提供新的思想和元素。再次,要勇于创新审计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计算机的普及及被审计单位账务工作的无纸化,审计工作也必须利用计算机和各种软件进行,这极大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这同时也是对审记技术的挑战,随着被审单位各种设备、软件的不断更新,审计技术也要不断地强化、提高、突破创新。只有不断提高审计理论和技术水平,才能够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揭示和分析问题,努力转化审计成果,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服务宏观决策。另外,审计工作要服务于民,就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突出民本审计,着重加强对教育、交通、医疗、环保、住房、社保等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民生资金和工程的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行政指导,推进审计整改,促使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管理制度。
(编辑 余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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