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1、 必须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不潦草、不涂改,否则就可能进不了你的个人档案。
2、所有表一定要在2月10日下午5点前交到北四楼最西边办公室,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求:
1、姓名用字、出生年月、工作年月、人员性质等必须和职工名册相符。可将平常习惯所用姓名写在曾用名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入党年月等的年份要写四位数,月份两位数(如1974年1月写成197401)。
2、性别、民族栏要先写性别再写民族,中间用顿号隔开。民族要写上“族”字。
3、人员性质填国干或工人或聘干。本人不清楚的请橱窗中在岗人员名册。
4、教师证:高中填4、初中填
3、填
2、幼儿园填1。没有的写“无“,有几个教师证填几个,按照降序排列,如有高中、小学两个教师证的填42。
5、职务 岗位填校长、副校长、χχ主任、χχ副主任、教师等。
6、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便于档案室在无法投档或有其他事情时和你联系。
7、职称要填评审年份四位数,如:199
8、小高。普通话填一乙、二甲、二乙等。
8、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按学历、毕业年份(四位数)、学校简称、 专业、形式等依次填写,形式是全日制、脱产进修、函授、电大、自考、党校、网络等某种形式。学历、年份、学校、专业、形式等要一致。
9、本人工作总结(摘要)写2011的工作实绩,不另附页。日期填2月10日。
10、本人意见栏如果本人愿意可填表时就填写“同意考核小组意见”, 日期填2月15日。否则暂不填写,等到等次确定后再填写。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第2篇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次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
1 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 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 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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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资产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资产处置损益(4)”列=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2.第32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31行总计。 3.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31行总计。 4.第32 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第1++31行总计。
5.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32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
3 列总计-本表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资产处置损益(4)”列第1++31行总计。
6.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主表第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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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4.“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5.“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负债清偿损益(4)”列=本表“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2.第23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22行总计。 3.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22行总计。 4.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清偿金额(3)”列第1++22行总计。 5.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负债清偿损益(4)”列第1++22行总计。
6.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列总计=主表第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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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6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第3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填表说明
现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填表口径及相关指标说明如下,各表间内容相同的指标,不重复说明。
一、关于报送表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汇总表”
(一)“安排数”是指各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数额,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含年初预算安排数和执行中调整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是指各市(州)、扩权县试点县(市)收到省财政的补助资金(含专户下拨资金);市(州)级以下财政只填列本级安排数,不汇总收到上级安排数。
(二)该表可根据参考表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逐级汇总填列。
二、关于报送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问题情况汇总表”
(一)“发现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数”以各级在整治工作中按有关财经纪律及检查规定程序认定的案件数为准。
(二)“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金额”涉及资金来源层次不能分开的,本着方便统计的原则,可按资金来源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安排和省级安排的划分以省财政下达资金文件为资金来源依据。文件中引有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文件,文件标题或附表中明确是中央资金的,即作为中央安排;其余均作为省级安排。
(三)该表可根据参考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逐级汇总填列。
(四)该表中“按资金来源层级分”=“按问题的类别分”=“按项目资金性质分”=“按具体项目分”。
三、关于报送表4“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汇总表”
(一)“行政处罚人数”按财政、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人数填列。
(二)“组织处理人数”按组织人事部门或有人事处理权的单位处 1 理的人数填列。
(三)“党纪政纪处理人数”按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人数填列。
(四)在填写处理处罚人员4类具体情况时,如与其他处理处罚人员情况重复,应在相应备注栏中注明,与其他哪种处理处罚人员情况重复多少人。同时,在汇总“处理处罚人员”时,要剔除重复部分。
(五)“其他整改措施”中填写内容的,需另附说明整改的具体举措、整改时限等。
(六)“处理地厅级人数”包括正、副厅级实职和对应的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以及对应按地厅级干部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可在备注中注明具体属于哪一类。县处级和乡科级同理。
五、关于参考表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摸底情况表”
(一)“专项名称”主要以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的专项或本级预算见面的专项名称填列。本级安排用于上级项目配套或兑现竞争承诺投入的资金,作为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单独反映,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预算级次,如表述为项目(县级配套)、项目(市级投入)。
(二)“项目性质分类”按以下六项分类填写:①农民补贴、补偿;②农业生产发展;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⑤扶贫开发,⑥其他类。
(三)“专项设立时间”指本级第一次安排资金的年份。各地在填写上级安排的项目时,不填写该栏。
(四)“管理部门”是指资金项目的所有主管部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
(五)“项目支持对象”可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情况摘要填列,优先填写***站所、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等组织或个人,其次填写符合***条件的地区、事业等。
(六)“资金使用环节”可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情况摘要填列,结合实际,可以填写***的购买环节、***的种植环节、***的养殖环节、***的生产环节、***的流通环节、***的销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工程建成后验收兑付、***工程建成后以奖代补、***工作后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发放给农民等。
(七)“管理制度名称”填写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名称及文号(主要 2 填本级政府、财政和涉农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
六、关于参考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一)“资金预算级次”填写中央、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及以下。项目为上级要求配套或上下级共同承担的,应当根据预算级次视为不同项目,分行填写,便于统计。若涉及资金来源层次不能分开的,本着方便统计的原则,可按资金来源的比例分担。
(二)“发现的问题归类”按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整治检查的内容”中列举的九类问题对应填写。如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问题,应当分行填写,便于统计。
(三)“问题主要情况简述” 填写违纪违规违法事项的发生时间、主体、行为、涉及金额等,应简要表述。
(四)“有关处理意见”简要表述对涉及单位、个人的整改和处理处罚的情况,包括单位和个人归还资金、调账处理和行政处罚、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涉及归还资金和调账应有具体的金额数据,组织处理应写明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具体处理的方式,党纪政纪处理应写明警告、记过、降级、开除党籍等具体的种类。
(五)“合计”行只对“问题涉及金额”进行汇总。
七、关于参考表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市(州)检查情况登记表”
该表指标与参考表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基本相同,可参照填写。
八、关于参考表4“涉农资金项目性质分类参考表”
(一)该表主要是根据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及部分地方涉农资金项目(含基金)列示的,仅供各地填列有关表格时参考,各地可参考本表,对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项目性质进行分类。
(二)在填列时应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8号)关于资金范围的要求,将20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第4篇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2002.02-2005.07 在什么单位任什么职务。
3、“入党志愿书编号”,系指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的通知》的通知(鲁组通字[2004]32号)要求,为新发展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时统一编排的号码。2004年9月3日以前在我省入党的党员和外省转入的党员不填写。
4、“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如:潍坊奎文、山东高密。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如:大学本科毕业、高中肄业。
7、“学位”,填写获得最高学位,如“大学理学学士”、“工学硕士”。“职称”,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8、“入党时间”系指党员取得党籍的日期。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时间统计。
9、“健康状况”,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0、“职务”填写所担任的全部职务。“职业”系指党员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同时从事两种及以上职业的党员,以其从业时间较长的认定其职业,如不能确定从业时间长短,则以经济收入较多的认定其职业。
11、“职业”分类比较详细,按照党内统计的指标分类如下: 011 公务员工作岗位;01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岗位;
021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021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0213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0214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021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0221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0222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0223民办非企业管理岗位;0224民办非企业专业技术岗位;
0311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12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13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0321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22 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23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
111 从事农业生产人员;112从事牧业生产人员;113 从事渔业生产人员;191民办教师;192乡村医生;193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94本地务工经商人员;199其他农牧渔民;
211 军队军事军官;212军队政治军官;213军队后勤军官;214军队技术军官;215军队军事文职;216 军队政治文职;217军队后勤文职;218军队技术文职;219军队干部学员;21A军队战士学员;21B军队学兵;21C军队士官(志愿兵);21D军队技术兵;21E军队非技术兵;221 武警军事军官;222武警政治军官;223武警后勤军官;224武警技术军官;225武警军事文职;226 武警政治文职;227武警后勤文职;228武警技术文职;229武警干部学员;22A武警战士学员;22B 武警学兵;22C武警士官(志愿兵);22D武警技术兵;22E武警非技术兵;
3011研究生一年级学生;3018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3019 研究生其他年级学生;3031本科一年级学生;3038本科毕业年级学生;3039本科其他年级学生;3041专科一年级学生;3048专科毕业年级学生;3049专科其他年级学生;305中专学生;306技校学生;307高中学生;308初中学生;309小学生;
401城镇个体劳动者;402乡镇个体劳动者;40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员;404乡镇个体工商户雇员;
501 离休人员;502退休人员;503退职人员;504内部退养职工;601执业律师;603 会计师;688其他中介组织从业人员;
901 自由职业人员;902未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903社区居委会干部;904下岗职工;905 未就业的毕业学生;906 出国(境)逾期未归人员;999 其他人员。
12、“村干部补贴情况”,填写村干部年补贴总额,单位元。
13、“工资(收入)情况”,填写2014年月工资总额或月平均收入总额,单位元;“月缴纳党费金额”,单位元。
14、“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15、“个人简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
16、“曾受表彰情况”,填写受表彰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荣誉称号、享受待遇等。“曾受处分情况”,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7、“流动情况”,非流出党员不填写。
“流动党员”系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流出地点”具体到县级市。 “职业”,同11条指标解释一致。
“外出流向”, 按照党内统计的指标分类如下:
11 机关;12事业单位;121人才(劳动)服务中心;1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外商投资企业;21民办非企业单位;22私营企业;2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4外商投资企业;3个体工商户;4城市社区(居委会);5乡镇社区(居委会);6建制村;8其他单位;9不掌握流向。
18、“第一书记”栏任职村居,规范填写县镇村;“选派类别”,分省直单位选派、市直单位选派、县市区选派、乡镇选派4类。
1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党员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主要指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属,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重要社会关系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副团级以上)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第5篇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2002.02-2005.07 在什么单位任什么职务。
3、“入党志愿书编号”,系指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的通知》的通知(鲁组通字[2004]32号)要求,为新发展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时统一编排的号码。2004年9月3日以前在我省入党的党员和外省转入的党员不填写。
4、“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如:潍坊奎文、山东高密。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如:大学本科毕业、高中肄业。
7、“学位”,填写获得最高学位,如“大学理学学士”、“工学硕士”。“职称”,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8、“入党时间”系指党员取得党籍的日期。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时间统计。
9、“健康状况”,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0、“职务”填写所担任的全部职务。“职业”系指党员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同时从事两种及以上职业的党员,以其从业时间较长的认定其职业,如不能确定从业时间长短,则以经济收入较多的认定其职业。
11、“职业”分类比较详细,按照党内统计的指标分类如下: 011 公务员工作岗位;01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岗位;
021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021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0213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0214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021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0221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0222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0223民办非企业管理岗位;0224民办非企业专业技术岗位;
0311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12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13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0321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22 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23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
111 从事农业生产人员;112从事牧业生产人员;113 从事渔业生产人员;191民办教师;192乡村医生;193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94本地务工经商人员;199其他农牧渔民;
211 军队军事军官;212军队政治军官;213军队后勤军官;214军队技术军官;215军队军事文职;216 军队政治文职;217军队后勤文职;218军队技术文职;219军队干部学员;21A军队战士学员;21B军队学兵;21C军队士官(志愿兵);21D军队技术兵;21E军队非技术兵;221 武警军事军官;222武警政治军官;223武警后勤军官;224武警技术军官;225武警军事文职;226 武警政治文职;227武警后勤文职;228武警技术文职;229武警干部学员;22A武警战士学员;22B 武警学兵;22C武警士官(志愿兵);22D武警技术兵;22E武警非技术兵;
3011研究生一年级学生;3018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3019 研究生其他年级学生;3031本科一年级学生;3038本科毕业年级学生;3039本科其他年级学生;3041专科一年级学生;3048专科毕业年级学生;3049专科其他年级学生;305中专学生;306技校学生;307高中学生;308初中学生;309小学生;
401城镇个体劳动者;402乡镇个体劳动者;40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员;404乡镇个体工商户雇员;
501 离休人员;502退休人员;503退职人员;504内部退养职工;601执业律师;603 会计师;688其他中介组织从业人员;
901 自由职业人员;902未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903社区居委会干部;904下岗职工;905 未就业的毕业学生;906 出国(境)逾期未归人员;999 其他人员。
12、“村干部补贴情况”,填写村干部年补贴总额,单位元。
13、“工资(收入)情况”,填写2014年月工资总额或月平均收入总额,单位元;“月缴纳党费金额”,单位元。
14、“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15、“个人简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
16、“曾受表彰情况”,填写受表彰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荣誉称号、享受待遇等。“曾受处分情况”,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7、“流动情况”,非流出党员不填写。
“流动党员”系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流出地点”具体到县级市。 “职业”,同11条指标解释一致。
“外出流向”, 按照党内统计的指标分类如下:
11 机关;12事业单位;121人才(劳动)服务中心;1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外商投资企业;21民办非企业单位;22私营企业;2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4外商投资企业;3个体工商户;4城市社区(居委会);5乡镇社区(居委会);6建制村;8其他单位;9不掌握流向。
18、“第一书记”栏任职村居,规范填写县镇村;“选派类别”,分省直单位选派、市直单位选派、县市区选派、乡镇选派4类。
1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党员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主要指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属,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重要社会关系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副团级以上)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第6篇
填表说明
为方便中专教师准确无误地填写职称评审表,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山东省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中所有栏目逐一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特别要注意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
2.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直接填写所任学科名称,如“语文”、“英语”、“农学”、“建筑工程”等(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助理讲师。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申请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讲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 3.班主任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 4.任教学科:同封面填写要求。
5.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6.最高学位及授予时间:填写国民教育序列的最高学位及授予时间。
7.取得学历情况:填在相应子栏目中。 8.现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要求。
9.获得资格时间: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获得时间。
10.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次聘任时间及聘任年限。
11.最后聘期: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2.取得教师资格种类:按规范的教师资格名称填写。
2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分类: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5.外语考试情况:填写语种、类别级别、分数,如英语 综合 A 65分”,注意要与外语考试证书内容一致。免试人员填写“免试”字样。
1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在“考试取得模块”栏填写通过的模块;免试全部科目的人员,在“免试模块”栏填写“免试”,免试部分模块的人员在“免试模块”栏填写免试的模块。对于免试部分模块人员,要求特别注意核查免试模块在专业模块和通用模块分布上,是否符合免试规定。
17.任现职以来各考核结果:按顺序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结果(如:2009 优秀,2010 称职等)。
18.参加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指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学术团体及任职。
19.任期届满考核结果:学校(单位)按规定对一个聘期结束后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的结果。
20.社会兼职:指在民间机构或团体中的任职情况。如“某某研究会”、“某某协会”等。
21.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综合奖励情况: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不含班主任获奖)。最多限填三项。
三、个人简历
3 1.初中以上学习经历:主要指学历教育学习经历。在职学习经历要注明“在职”或“成人教育”、“函授”、“业余”等字样。
2.进修情况:参加教学工作以来按照学校(单位)安排,参加连续脱产学习一周以上的业务进修经历;参加单位安排的以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业余培训和网络学习等远程培训经历。
以取得学历为目的的成人学历教育,已在学历栏内填写的,不再填写在此栏。
3.工作经历:按一般的填表规范填写。
四、教学情况
1.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
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学校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填写日期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公章字样要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相符。特别注意,同一申报人的材料里的单位(学校)公章名称要一致。
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示范教学奖励”、“培养年轻教师奖励”、“公开课获奖”等,限报三项。不限级别(不含班主任获奖)。
3.任现职以来公开教学情况:指任现聘任职务以来开展公开 4 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
五、教学能力、水平、效果等教学评价
1.学生综合评价意见: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要求评价内容精辟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要求学校负责人签名。
2.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意见: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由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负责人签名。
六、教科研情况(限填三项)
1.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
2.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教改成果通过哪一级鉴定,在何范围内交流推广: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
3.任现职以来完成科研项目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填写此项的以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教师为多。
4.任现职以来科研获奖情况:同上。
七、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
八、任现职以来完成教育工作任务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级部主任等学生教育工作情况。班主任获奖填 5 写在此栏内,不限级别,限填三项。
九、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活动或运动队训练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任现职以来对实验室建设贡献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
一、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学校要负责对个人总结内容真实性的监督。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十二、学校推荐意见: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学校(单位)盖章。
十三、学校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填写明确意见并盖章。 十
四、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说课推荐评价情况:按各地组织推荐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
十五、呈报部门意见:由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分别表明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注:“专业课教师提交的其它有关材料”栏,按提交材料情况如实填写(文化课教师不用填写)。
特别说明:
1.《山东省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为自然晋升人员等填报。
6 《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为所有申报人员填报。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改系列评审人员填报。
2.《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申报方式”一栏从以下规范名目中选择填写为:自然晋升、改系列评审,不得自创名目。
3.对于填表时空白的栏目,要求必须填写“无”字样,不得空缺。
4.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所有签字均由按要求由相应负责人亲笔签字或签章,注意不要漏签。
5.同一申报材料里的“学校(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全称,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注意不要漏盖。
6.本表中所有“时间”、“起止时间”栏如无特殊要求一律规范填写为“XXXX年X月”,年份和月份不能用“.”代替;落款时间按一般填表规范,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7.本表中所有提报材料、工作年限等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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