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第1篇
本文通过使用测试软件, 获取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实时信息, 即3G数据, 并与人工调查所得的客流量数据进行整合匹配, 通过筛选有效数据, 进行统计分析。接着在已知3G数据与客流量数据的前提下, 针对目前公交调度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进行策略研究, 提出站点调度, 公交信号优先调度, 优化行车作业计划等优化策略, 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理论基础。社会的发展也带来了物价的上涨, 继而影响到公交运营成本的提高, 这是一对不可忽略的矛盾, 而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进行调度优化, 不乏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本文针对运行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通过选择比较, 合适的策略, 最终确定优化行车作业计划和公交信号优先调度的优化策略。
二、3G技术分析
3G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是指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讯技术。3G服务能够同时传送声音及数据信息, 速率一般在几百kbps以上。3G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近些年, 3G技术在我国发展速度非常迅猛, 但在这板块的研究, 也只是出于一种初步阶段而已, 因此, 如何将3G有效的应用于车辆的调度工作中, 从而实现公交公司能够对线路上公交车辆的实时信息进行一个全面的把控以及实现高效快捷的运营, 将是现如今每一家公交公司必须面对的事情, 也是广大群众对服务质量水平提高的期望。
三、基于3G数据的公交调度策略
(1) 站点调度。由于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与不可预测性, 同时客流量在车辆运行线路的站点分布也存在动态变化的特点, 因此如何实现在实时信息的前提下, 达到实时的调度调整, 至关重要, 其中, 站点调度在操作上容易实现以及效果显著的特点, 不妨为一个很好的选择。站点调度, 一般是公交车辆在线路运行过程中, 当车辆没到达一个站点的时候, 鉴于所获取的实时信息, 及时准确的做出调度调整, 以达到整体车辆运营的最大效益化与车辆服务水平的提高, 除此之外, 对于乘客在乘车过程中, 等车与换乘期间所耗费的候车时间均匀化, 也有着重要的作用。站点调度, 又可分为滞站调度, 越站调度与区间互相之间调度。
(2) 公交信号优先调度。公交信号优先调度, 是自从交通信号被发明以及被广泛的使用在各个交叉路口后, 用于解决公交因交通信号的影响无法快速通过交叉口问题的一种策略。问题的产生来自交通信号, 因此解决的办法也出自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的设置, 一般是有规律可循的, 所以公交如果想通过交叉口, 就不得不依照交通信号所提供的这个规律, 进行行驶, 所以, 如果打破这个规律, 公交车辆就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的影响, 从而继续保持前行。所以只要能够保证公交车辆在线路上运行时, 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的影响, 即所谓的优先条件, 进而保持行驶的连续性, 就能保证整体线路运营的稳定性, 更进一步的去迎合公交企业的运输要求以及乘客的出行期望。
(3) 优化行车作业计划。如何为线路行驶车辆提供一个适应客流规律的车辆行车作业计划, 编排一个使公交公司与出行人员效益最大化的行车时刻表以及及时的调度调整, 是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是实现企业提高其经营效益与服务水平的重中之重。一般来说, 行车作业计划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因为整体公共汽车的行车作业计划, 必须全方位考虑到人、车、路的各个方面的约束, 乘客的出行需求, 车辆与行车人员的劳动及安全要求, 企业的运输效益要求, 线路上车与车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对道路的合理使用等等, 所以一般会在每个季度或者半年调整一次, 半年调整一次的, 一般是在冬季和夏季进行调整。行车作业计划一旦确定完成, 车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行车作业计划进行工作, 以保证行车作业计划的完整实现, 但是现实生活中, 客流量的不规则变化以及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 往往对行车作业计划产生影响, 因此, 有必要根据实时信息对行车作业计划进行优化调整。
四、公交车辆调度优化实例
以北京市95路为例, 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缺陷, 主要如下: (1) 司机有时候没有完全按照运行时刻表进行行车, 结果造成整体路线出现公交不能够合理的分配客流量, 有些公交没有乘客, 有的公交则挤得满满的, 导致资源浪费, 同时, 满载车辆也存在一定的行车隐患。 (2) 当线路出现突发事件时, 比如交通事故, 道路维修等, 车辆的行车作业计划并没有得到及时的调整, 这样的话, 当车辆因为突发事件的影响, 导致时间上的牵制, 势必造成乘车人员乘车时间的延长以及增加下一站乘车人员的候车时间。
五、总结
此次优化是基于调查数据进行的行车作业计划, 但是现实生活中, 客流量规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且公交在线路上运营时, 也避免不了一些人为与非人为因素的影响, 例如交通事故, 道路维修, 天气气候等, 因此, 为了保证95公交线路可以长期有效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为公交企业公司持续创收, 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与社会效益最大化, 应实时监测公交在运营线路上的实时信息, 合理有效的结合3G等先进技术, 当突发情况或者客流量规律发生变化时, 可以及时的拿出解决方案或者进行行车作业计划的调整。
摘要:伴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出行者外出频率的增加, 一些公交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 为了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 在公交管理、公交运力以及路线设计等, 也加大了投入。本文对于3G技术在城市公交车辆调度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研究, 为其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3G技术,城市公交,调度管理
参考文献
[1] 董浩垠, 何格, 崔保鑫.公交车调度策略优化的意义[J].科技风, 2019 (3) :216-217.
[2] 曹延斋, 刘敬玉, 吕泽阳.金沙滩景区公交调度优化研究[J].山西建筑, 2019, 45 (3) :3-5.
[3] 魏邦洋, 罗京, 孙健.基于层次分析法和多元非线性函数的公交线网运行效能评价[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8, 41 (12) :1684-1689.
[4] 孙博, 杨春风, 魏明, 陈浩.基于集对分析的随机需求接驳公交调度模型[J].交通信息与安全, 2018, 36 (6) :130-134.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第2篇
为了改善**县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充分利用有效资源,降低排放污染,规避校车事故的发生,更好维护政府形象,给孩子创造一个更安全的氛围,就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开行专用校车运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县**公交有限公司筹办校车服务公司,业务监管单位为县教体局。
二、服务区域范围
首批服务对象确定为**县辖区内民办小学及幼儿园,待运营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至公办学校。
三、运营准备
(一)硬件
1、按照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购买专业校车;
2、设计制作统一的行车标志标识;
3、安装车载电子GPS设备;
4、铺设服务器平台光纤、架设调度中心平台;
5、选择学生乘车上下点、制作乘车点候车标志;
6、修建停车、维修、保养场地。
(二)软件
1、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配备培训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校车运营责任书、校车运营监管方案、校车运营应急预案、校车服务调度预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招聘、聘用、培训驾驶员。驾驶员要求具备驾驶相关车型,无事故记录驾驶经验的3年及以上的驾驶员,严格专用校车规范及驾驶员资质审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运营安全、有序、便捷、高效。
3、统计辖区内各学校学生乘坐校车需求信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校车配备情况及线路安排。
4、校车服务公司具体定编如下: 职位
名额
职责
经理
1人
负责校车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 车辆调度
2人
负责校车运营过程中的车辆指挥调度,
信息化管理及网络管理
车辆安检
2人
负责校车日常安全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道路督查
2人
负责校车行驶过程中的安全运营 公司财务
1人
负责校车服务公司账务处理
四、运营
校车服务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由公司统一购车、统一调度管理、统一招聘员工、统一加油维保。对现阶段**县各学校已经购置使用的校车可以根据县教体局的要求接纳其作为股份进入校车服务公司,统一核算。
(一)目前**县校车情况
目前**县各学校有校车40多辆,大多是近期购置,许多还没有入户。其中小部分是学校直接购买服务本校,大部分是社会个人购买挂靠到学校进行校车营运。
(二)现有校车处理方法
对现有的校车,由县教体局按照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
技术条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县教体局提出过户到校车服务公司进行校车营运的申请,经县教体局批准后,校车服务公司对其进行接收办理入户手续;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待其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后,再向县教体局提出重新验收申请,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校车服务公司接收其入户。
校车服务公司对接纳入户的符合标准的车辆,首先对其进行资产评估(即核对购车发票及相关票据,确定其实际价值);然后依据其占所有车辆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换算成其在校车服务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由校车服务公司出具车队股东股份分配说明书。原校车资产所有人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按照固定日期由校车服务公司进行收益统一分配,公司在扣除5%的管理费用后,剩余收益按照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分配。
现有校车入户到校车服务公司后,由公司进行统一调配,所有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包括安装电子调度设备、燃油、驾驶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车辆保险金、维修、保养、停放、各种税费)。
(三)营运安排
在日常运营中采取区域统筹调配运力、学校实施错时放学、放假、长短线结合返趟接送”等办法和“五定”的运营模式。“五定”:一是定时,即接送学生时间固定;二是定点,即接送学生地点固定;三是定车,即接送学生名单固定;四是定线,即运行路线固定;五是定位,即校车用途固定。
校车服务公司根据学校提供的数据信息,规划好校车需求数量、乘坐人员、运行路线及停靠点等,提高校车的使用率,提高运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减轻学生负担。
(四)收费标准
因为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生的上学及放学安排不同,所以对其采用的校车服务方式也有所不同,采取以下收费标准。
1、小学
**县各小学现在采取的是每两周接送一次的授课方式,接送频率低,距离远,在进行校车接送时,可由县教体局安排错时放学、放假,校车运营利用率可大幅提高,具体按照学生实际乘车次数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实际接送费用进行测算核定,报教
体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收取。根据外地经验,也可按照每人每月固定费用进行收取。
2、幼儿园
幼儿园采取的是每天早上接、晚上送的授课方式,接送频率高,为其安排的校车利用率很低,造成实际运营成本较高。收费标准按照实际营运费用进行测算核定,报教体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收取。
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后交给校车公司,确保校车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安全管理
(一)建立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校车GPS定位系统,录入并定期更新校车运营单位、车主、驾驶员、车况、运行路线和学生乘车等各类信息。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调度中心全程监控司机和车辆的动向,监控校车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60公里,若发现驾驶员违规现象,监控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其改正,对违章司机给予处理,严重违章者将做出除名并加入客运驾驶员
黑名单等相应处罚。
(二)选购专业校车
为确保校车规范安全运营,严格按要求采购安全合格的车辆,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有统一的颜色和醒目的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和安全逃生器材。
(三)公司学校家庭安全联动
校车服务公司联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学校要分配落实随车管护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及车辆运行路途中的安全管护;学生家长负责学生从住地至上下车点的接送和安全管护。
六、监管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强化安全运行,杜绝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校车的安全运行,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车运行各种手续,科学调度运营车辆,合理
安排运营班次,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营过程中学生人身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保证校车服务公司作为学校用车唯一定点服务单位 建议由政府或教体局相关部门强调:凡**县辖区学校师生集体出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只能由校车服务公司提供乘车服务。
**县**公交有限公司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第3篇
公交调度员工作职责主要有:负责运营车辆的运营调度管理,参与员工的管理、车辆的技术管理、安全服务工作的管理。
1、熟悉线路的客流特征,及时掌握客流的变化,了解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员工的动态,根据行车作业计划,灵活调度,充分利用运力(车辆和人力配置),提高车队的营运服务质量,保证两个效益的实现。
2、按序发车,做到行车、发车有序,调度灵活,调整优化公交车辆发车密度和发车时间,做好车辆出入站登记台帐。督促司乘人员提前进站,准点发车。
3、能看懂并根据线路需要制订线路行车作业计划。
4、根据工作需要,在工作休息时间每月上路调查客流。
5、做好营运准点、值班车、停场车辆的起讫时间的原始记录,做好台帐的记录及报表的按时上报工作。
6、关注司乘人员的动态,严禁状态不佳有碍安全行驶的司机上路。
7、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解释工作,与驾乘人员充分沟通,缓解矛盾冲突,对人员动态及时上级调度部门汇报。
8、解释乘客咨询。协助做好服务、票务发生的问题,做好遗失物品的保管认领工作。
9、督促驾乘人员做好安全服务、营运准点、车容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汇报。督促车辆的例保进厂、加油和驾乘的吃饭、交接班工作。
10、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生产会议,并就车队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第4篇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第5篇
个体公交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程,服从车队调派及调度员指挥;
2、格遵守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及首末班发车时间、运营班次及运营时间;
3、好所驾车辆每天的出车前、行驶中、收班后的检验及保养维护,确保车辆正常、;
4、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起步慢运行稳,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5、到不追抢、不到站不停,不滞站揽客,不站外上下乘客、中途甩客、中途调头、
6、合乘务员维护好车内乘车铁序及乘客的投币监督工作;
7、守交接班时间,有事先请假,不准私自找人代班。如需代班,代班驾驶员应向车主委员会报到审核同意后方可代班。
个体公交车乘务员管理制度
1、格遵守路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车队调派及调度员指挥;
2、格遵守线路车队规定的首末班发车时间、运营班次及运营时间;
3、合驾驶员做好乘客疏导、报站及兑零工作,不准收取票款,代客投币;
4、合调度员做好发车时间及路单填写准备工作;
5、好车内卫生,做到每趟一清扫;
6、守交接班时间,有事先请假,不准私自找人代班。如需代班,代班驾驶员应向车主委员会报到审核同意后方可代班。
个体公交车调度员管理制度
1、从队长分配指挥,模范遵守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2、悉并了解线路车辆运营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车辆及运营时间;
3、心驾乘人员,及时处理车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4、情接待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问题及纠纷;
5、好车辆行车路单、日报表(运营趟数)及发车时间的填写工作,并做到准确无误;
6、护办公设施,注意安全,搞好调度室室内外卫生;
7、心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大公无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 1 页 共 2 页
8、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经领导同意 后方可离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个体公交车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铜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未经同意,在工作中保洁员不准擅自离岗; 2,爱护保洁物品、负责保洁用品、用具的保管;
3、认真完成洁区车辆保洁工作;
4、处理好保洁区卫生;
5、下班时、管子必须顺管盘旋入库并锁好门;
6、保洁用具用品,由当天主班负责(轮流管理);
7、绝对禁止车辆滚压管子(被滚压自负)。
二、违纪处罚
1、不按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串岗、脱岗的,处罚30-50元;
2、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应付,消极怠工的,处罚30-50元;
3、上班时间干私活的及与工作不相关事的,处罚50-100元;
4、矿工(作息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的按矿工处理),处罚50-100元;
5、工作不负责,当天车辆因卫生问题被客管局查处的,罚款由当班保洁员承担。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第6篇
第一条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条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写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一般管理人员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取消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3天只享受效益奖50%,47天不享受效益奖,8天以上扣当月年终奖。
5、产假4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终奖;
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7、丧假5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轮休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处理。
第六条凡重大节假日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一次考核扣款50元,造成后果公司将作进一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章生产岗位人员工作标准及劳动纪律考核
第七条凡请假需具备请假审批手续,病假须提供市、县级医院病情证明及药发票(急诊除外)。未具备请假报告审批手续或无病情证明药发票及挂班未到视为旷工,旷工1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考核扣款100元,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八条凡请假,4天以上(含4天)由车队报公司审批,请假后必须销假,销假应填写销假报告表报公司劳资部备案,如急诊和住院,必须补办手续。其考核扣款如下:
1、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取消当月全勤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取消当月任务奖50%;47天(含7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考核当月任务奖50%;815天(含15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考核当月安全奖、年终奖50%;15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若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标准计发。
2、事假期间无工资,事假3天以内(含3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反扣事假工资30元/天,47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扣当月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50%;8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
3、零星病事假塌趟以本线路计划日趟次为准(1天),月累计1天或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月累计2天以上(含2天)或36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考核当月安全奖、任务奖、年终奖50%,5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一年内零星病事假塌趟累计15天(住院期间除外)作辞退处理。
4、凡经公司批准请病假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保障生活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计发(社保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九条迟到30分钟内,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塌班不允许冲班,冲班视为塌班,若调度私自同意,考核调度50元,迟到塌班13个代号50元起,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3个代号后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十条新上岗员工安全奖、任务奖、服务奖按实际完成相应线路计划趟次比例计发。
第十一条零星病事假塌趟扣除趟次工资,病假踏趟(手续具备)无趟次工资,无手续则反扣趟次工资。病假20元/趟,事假30元/趟。
第十二条凡事故、票务停检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及年度安全奖。
第十三条婚、丧、产假超假按事假规定考核,婚、产假期间计发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婚假当月计发,产假休完正式安排上岗后当月补发产假期间四个月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婚假1月,再婚假3天,超假按事假考核,婚丧假不考核节日慰问费,孕休假视为事假,产假、孕休假不享受年终奖。凡辞职或辞退人员当年工作期限未满12个月不计发年终奖。
第十四条凡请产假者,需具备县级以上单位孕情证明,产假为120天,从生小孩之日起算,其余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社保统筹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凡最后一趟无故塌趟者,一律考核100元,并取消该趟趟次工资(车辆技术性抛锚由技术材料部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凡调班者,经批准服务员每次考核30元,调度员调班扣40元/次。未经批准按旷工规定考核100元/天。换班人员必须在调度处换班,并由当班调度做好记录,违反者每次扣款50元。
第十七条凡人员跨车队调整,应经双方车队同意,报劳动工资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由劳动工资部出具调动手续,未按规定考核车队领导200元/次,并退回原单位。
第十八条凡票务长短款(长款上交)按1:10比例规定进行考核,长短款6元(含6元)以上作待岗处理,经查实定性为贪污性质的票务违规者,由公司作辞退处理,并按票务规定罚款。凡贪污性质作辞退处理,车队于3天内报公司,未按规定车队干部考核扣款100元。
第十九条因生产需要加班,驾驶员不计趟次工资,按100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服务员不计趟资工资,按50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若不满本线路日计划趟次,按本线路实际加班趟次工资计发加班费,行管人员按相应类别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第一节调度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二十条出车前:
1、提前15分钟到岗;
2、换上工作制服,并佩带好工作卡;
3、打扫调度室卫生;
4、与对方调度室校对时间;
5、认真考核车辆到达起点的准、误点情况和当班人员是否到岗;
6、发车前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司机卡是否有效齐备;
7、准点发头班车,若遇临时缺勤或迟到要及时抵补,并如实记录。
违反此条
2、
3、
4、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
1、7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车过程:
1、督促司、乘人员作好准备,提前进站上客;
2、无人售票车要填写车辆登记表,并投入投币箱;
违反上条
1、2款的给予教育批评并考核扣款30元。
3、发发车指令,观察车辆出站情况并在行车时刻表上作好记录,调度员应上车刷出车卡:
(1)返回站的车辆要及时填写行车路单和行车时刻表,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
(2)早上发车1小时后立即向车队汇报当天出车情况,应到车辆,实到车辆,准点发车情况;
(3)线路两端调度室要经常互通情况,对运行中出现的临时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调度措施;
(4)对调度室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保护,对影响司、乘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因素,及时排除或向车队汇报;
(5)合理安排司、乘人员的吃饭时间。
违反此条(1)、(2)、(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3)、(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高峰时段:
1、提前清点高峰车当班人员到岗情况;
2、调整好高峰时段发车频率,缩短车辆调停时间。
违反此条
1、2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考核扣款50元处罚。
第二十三条特殊情况的处理标准:
1、负责解决在当班时间本线路的突发事件意外情况,服务纠纷及投诉,并在调度日志上作好记录,及时向车队和公司安营部汇报;
2、若遇车辆抛锚,如实填写到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表和调度日志上。并与修理厂联系进行抢修,督促故障车保修;
3、若车辆不能及时修复,应督促司机对故障车辆进行更换;
4、若遇车辆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如实填写到行车作业时刻表、行车路单和调度工作日志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违反此条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
1、
2、
3、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
1、下班前对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和调度日志进行检查,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性;
2、将本班运行情况、班次完成情况向下班调度作具体交代,做到“下不接、上不交”。
违反此条
1、2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收班:
1、提前检查收班车有无问题;
2、检查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调度日志有无短缺,汇总全天的班次完成情况;
3、准点发末班车;
4、调度员随末班车回场,将各种原始报表交车队方能下班。
违反此条
1、
2、
3、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调度员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线路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和线路生产的合法利益,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七条按《公交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认真工作,熟悉线路生产,根据线路客流和生产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调度措施,以保证线路车辆的均衡运行。
第二十八条团结同志、秉公办事,妥善处理好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不得制造矛盾,若调度员对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听之任之或有意制造矛盾,每次扣款200元,若再次发生,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第二十九条自觉遵守纪律,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麻将、扑克、下棋、干私活以及做其他有损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事。也不能允许其他人员在调度室内或线路运营车上从事与线路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如下棋、打牌等。否则,给予当事人扣款200元。
第三十条发车前认真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否齐全有效,按安全警示要求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匀速行驶并请驾驶员签字。对于驾驶员存在开快车等不安全现象,除当面指出外还要及时上报车队。驾驶员的驾驶证若不齐全有效或未签字,一次扣当班调度员50元,如无证驾驶员发生安全事故,当班调度员应承担管理责任,将给予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严重者将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线路每日第一班车和收班车的准点出发,若出现延误或提前发车引起的投诉,对当班调度员予以100元扣款。
第三十二条调度员每天必须准确填写收款单表格并投入投币箱内,不得有误,若因填写失误或漏填一次对当班调度员予以50元扣款,失误三次以上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对回场车和加气车,调度员必须与监换胆人员一起做好清胆和封胆工作,失误一次扣当班调度员100元,失误三次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三条调度员发车时应上车刷“发车卡”,车辆到站时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若一次不刷,扣当班调度员50元,一月中三次不刷者,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四条如实填写线路行车时刻表,营运状况统计表,做到记载真实、准确、清楚。凡出现记载不清楚、漏记、误记一处扣款20元。严禁弄虚作假、虚填原始资料,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线路如出现严重阻塞或突发事件,30分钟以上未发车时,应向车队和安营部、热线中心汇报,服从车队、公司的统一安排,同时采取灵活机动有效的调度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线路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否则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的扣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处分。
第三十六条调度员不得私自调班和找人临时带班,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100元扣款处理。
第三十七条清洁和维护好调度室内、外卫生,卫生不合格一次扣款30元。
第三十八条调度员对本线路的客流情况要随时与驾驶员沟通,掌握好早高峰、晚高峰和平峰时段的客流变化。调度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随车客流调查。不得弄虚作假,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扣款100元、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每月28日前,应将调查资料行车计划交回车队,车队应于次月5日前交回安营部,逾期不交扣款30元,三次不交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九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服从公司统一调度,违者取消调度资格。否则,考核100元/次。
第二节稽查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四十条稽查人员分组上线检查,并在检查中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向组长汇报当天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雨后6小时内稽查队必须组织上线检查,未按规定考核管理责任人50元/人,具体责任人20元/人。
第四十一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接到投诉后,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及事件原由,由组长上报安营部,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四十二条上线检查票务人员,每天每组检查不得少于18台次,并于当天核对票务单据,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四十三条每周二上午9:00时回公司汇报上周工作,由安营部召开工作总结会,组长汇报稽查队工作计划及情况,汇总上一周原始资料,并认真核实票务稽查表,每月底写出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按规定考核扣款50元/次。
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形者,视为工作不作为,一律考核50元: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第四十五条每日营运服务质量、清洁卫生、车容、车貌、车内设施、营运秩序的检查监控工作不落实,每月公司所属公交线路检查面未达到车辆总数100%,每周检查面未达车辆总数的80%;经公司核查检查不真实,检查资料有误,一律考核100元:
第四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事件行为和人员,处理不公、调查不深、不讲原则、不秉公办事,一律考核100元;
第四十七条对不服从管理、多次纠正错误不改的人员以及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情,检查时通风报信,一经查实,视情作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四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每10万人次/件次考核组长40元,队员各20元;
第四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组长100元;
第五十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组长100元,省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组长200元。
第五十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组长50元。
第五十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组长20元,以此类推。
第三节配票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五十三条每天工作结束后,清理在库票据,与二级台帐逐一核对,如发生差错,考核30元/次,考核组长50元。
第五十四条每天配出的票据,必须逐一登记三级台帐,未做到或发生票据差错,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次,考核组长100元/次。
第五十五条每日配票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数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如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元。
第五十六条算帐员:
1、认真完成每日的算帐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当日工作计划和任务,扣具体责任人50元,考核组长50元;
2、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必须与收款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如未核实,扣具体责任人30元,考核组长50元/次;
3、每旬公布驾、服人员营收情况表,如未公布,每次扣具体责任人50元,组长100元;
4、当天收入、配票报表必须当日报送,如未报送,扣具体责任人每次30元,组长50元;
5、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清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元。
第五十七条收款员:
1、每天收完营收款后,与算帐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若未与算帐员进行核实,扣具体责任人30元,组长50元;
2、当天的营收款如发生短缺,由收款员自行赔付,并扣款20元/次,长款必须当日充公。未充公,按长款加倍金额扣款;当日营收款必须送存银行,如未当日送存银行,扣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五十八条配票室人员对未日结日清的乘务员必须告知车队相关负责人,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扣款50元。
第五十九条无人售票车司机在领取无人售票车车票时,配票员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50元。
第六十条配票室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乘务员的客票,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100元处理。
第六十一条严禁乘务员在配票地点算票结帐,违者扣配票室人员50元。
第四节收银中心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六十二条复核员:
1、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
2、每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对点钞员所点小钞认真复查并记录错账,如有擅自不记录或不认真记录者,一次扣款2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3、认真填写各点钞员的点钞金额,包括姓名、线路、日期和缴存金额,如有差错,一次扣款5元;
4、当日送存上一天的营收款到银行,未送存一次扣款30元。
第六十三条点钞员: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收银车驾驶员:
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不得早退、迟到,违者考核30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扣款100元/次;
3、按公司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款100元;
4、私自动用收银车一次扣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损失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5、爱护收银车,定期进行保养,未做到者一次扣款50元,若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全额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收(监)胆员:
1、不得迟到、早退,违者考核30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扣款100元;
2、严禁私自换班(特殊情况需报主管领导同意),违者一次扣款50元;
3、凡迟到、早退考核30元/次,中途离岗者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4、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收、换胆登记表,若因工作失误造成工作混乱者一次扣款20元;
5、爱护内胆及插板,凡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款50元。完成当天的收、换胆工作后,仔细检查各点有无遗漏,下班前必须整理好相关物品,严禁乱堆乱放,违者一次扣款50元。
第六十六条公司应依据生产经营实际,按规定选择优秀员工,足额配置监、换胆人员。
第六十七条换胆时必须监胆员、换胆员、司机三人同时在场并各自签字,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100元,二次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八条遇车辆抛锚时,监、换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队值班人员,由车队值班人员安排监、换胆人员立即到抛锚处换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九条换胆时监换胆人员发现投币机有故障,必须立即做好记录并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
第七十条监换胆人员必须同时与收银中心监察员完成交接签字手续后才能离开,凡违反此项规定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节场站办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一条严格按《车辆清洗合同》规定监督场站清洗公司对车辆车身、地板、玻璃、内壁、座椅进行清洗保洁。
第七十二条组织维护场站内行停秩序,确保场站内乘车安全和车辆清洗点洗车安全。
第七十三条加强场站门卫(含自行车看管员)教育、引导管理,督促门卫(自行车看管员)做好站内卫生及治安、防火、防盗防范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协助公司抓好场站工程建设,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十五条违反以上规定,工作失误,考核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调岗或辞退。
第六节材料库管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六条材料入库必须验收,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对、手续不全、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券的“三无”产品严禁入库,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库存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存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五摆放”确保帐、物相符。
第七十八条随时检查材料库存量,及时补充,尽量做到不待料。
第七十九条发放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做到“以旧换新”,随领随发,库内材料不得私借出库,应保存所有原始凭证与相关记录,以便查验。
第八十条坚持季度盘点,做到进、消、存的数量、金额相符,保持合理库存,减少积压。
第八十一条严格材料配件质量进库管理,对进入使用后要及时收集使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对不合格的配件材料要及时退货,严把质量关,未达到的考核责任人50元。
第八十二条车辆修理中发生待料情况时在半小时内及时报供货方进料,材料到达后20分钟内通知修理部领用,未达到要求的考核责任人30元。
第八十三条加强库房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配件材料不丢失、不腐烂、不质变。凡是造成帐、卡、物不符和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的考核责任人30元。
第八十四条每月材料消耗、购买以及库存的数据报表必须在次月5号前完成上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库房盘存并做好记录,未达标的考核责任人50元。
第八十五条维修、保养车辆需要更换材料配件的,必须由驻厂技术人员鉴定认可,签字同意后,用拆解下来的旧件到库房换领新材料件,未做到考核50元/次。
第八十六条更换废旧材料配件(如各类电机转子、座椅、显示器等)凡是不涉及到安全方面的部件材料,修复后能再次使用的必须进行修旧利废,不得随意报废处理,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八十七条更换材料配件,不能再修或不能再利用的,进行集中并作报废处理。但必须销售给有回收资质的回收企业,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报废处理后变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缴公司财务部并作好登记,未按规定考核扣款100元/次,并视情况作辞退处理。
第七节驾驶员营运纪律及考核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款50元,并批评教育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未经调度同意私自冲代号,按次扣款;
2、行驶途中任意停车上下乘客或在非本公司站点线路乱停、乱放的;
3、驾驶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引擎盖坐人(本单位人员并处);
4、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开车;
5、不关车门,倒车无人配合开门辗车;
6、进站车速快,不靠边(无行道树、固定障碍距街一米)进站,超站停车,不正确使用转弯灯;
7、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戴耳机、耳套、打手机的。
第八十九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考核扣款100元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私自甩站、放空;
3、在运行中,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发起步信号、开门辗车;
4、车辆抛锚不及时报修,未将车移到路边,影响交通或车组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交警拖车,造成社会影响。
第九十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200元,违章发生事故造成社会影响者,按其责任比例赔偿经济损失外,可报公安机关给予吊扣或注销驾驶证件,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强行超车,故意不让道,会车占道行驶,开斗气车冒险行驶;
2、开车时双手脱离方向盘、肘臂靠在驾驶窗外;
3、不遵守交通指挥、信号、闯红灯(另被有关部门处罚自行承担)
4、故意用车逼人和非机动车、造成人员伤害和社会影响;
5、将车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或本单位非驾驶员驾驶车辆;
6、实习驾驶员无监护司机单独开车,监护司机监护时擅离职守;
7、酒后开车;无证照驾驶或造成事故和社会影响的;
8、发生交通事故,24小时内不报案隐瞒事故造成后果的;
9、违章不服纠正,拒不出示驾驶证或围攻谩骂、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人员,被扣车、扣证者;
10、不主动避让礼宾车队、救火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造成社会影响的;
11、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串线)、私自用营运车办私事,肇事的;
12、早、晚、夜间或雾天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13、在运行过程中私自改变运行线路和未到终点站提前调头;
14、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
15、行驶中或进站开门运行、揽客、久等候客、营运途中停车办私事;
第九十一条车辆在运行途中前车抛锚,后车必须转载乘客,返回后通知当班调度员做好记录,对拒不转载乘客的司机人员按次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名处理。
第九十二条进站上下客时,司机必须认真督促乘客按规定票价投币,待乘客投完币后,必须将钱币全部清入底层钱箱车辆才能起步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元,停职检查1个月;若到终点站仍未清币者,一经查实,一次扣款300元,并停职检查3个月。
第九十三条严禁无人售票车乘客在车门处收钱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200元,并停职检查2个月。
第九十四条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一律严禁公司员工在无人售票车上收钱找零,一经发现,视其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五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从乘客手中接钱替乘客投币或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者,视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六条放空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200元,并停职检查1个月。
第九十七条严禁在引擎盖上、档枫玻璃后摆放报纸、书籍、衣物或其它杂物,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九十八条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司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监换胆人员换胆,严禁在未换胆情况下擅自离开车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九十九条在运行中司机应对投币机的工作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若发现投币机发生故障不能投币、清币或出现钱箱爆满无法继续投币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营运,在妥善转运乘客后及时按规定路线回场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元。
第一百条对违反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凡重犯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一条凡钱胆内发现金属钩、磁铁等作案工具,将严肃追究当班司机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节服务员(售票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一百零三条: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50元:
1、未经调度同意或私自换班按次扣款。
2、乘务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驾驶陪坐。
3、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的。
4、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带耳机、耳套、耳塞售票的。
5、行驶中打手机的。
第一百零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100元或停职检查学习处理:
1、乘务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下车不关车门,倒车时不主动配合,开门辗车的。
3、工作时间打毛线、看书报、干私活、打瞌睡、未到终点站提前离岗的。
第一百零五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影响的可根据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六条无人售票车:
1、未放置服务证、电子设施、灭火器、投币箱、车内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元。
2、驾驶室卫生脏乱差考核30元。
第一百零七条有人售票车:
1、未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未放置服务证考核50元/次;
2、电子设施、灭火器、轮胎、玻璃、地板、坐垫、门盒、扶手、内墙、顶棚、驾驶室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元/次;
3、未用文明用语、预报站、到达站、报转乘点、安全用语、五照顾疏导、走动服务、监督刷卡考核20元/次;
4、未报普通话考核50元,并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5、有效投诉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第一百零八条乘务员必须将路单逐次交调度员填写,发生未填写,未交者不予计算趟数,凡发生私自涂改、增填,按次扣款100元,并视情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必须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及考核指标,对无正当理由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完成生产任务,视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条乘务员在工作中应主动售票,认真查验票,严格按规定票价执行,做到一人一票,钱票相符,补发票不超标,严禁多收乱要或无理拒载乘客,对不按规定多收乱要的,除退回多收款项外,另按多收金额的十倍赔付给乘客,按优质服务考核条款处。
第一百一十一条售出客票必须切角,违者按漏票处理;市区线路三站,远郊县区线路五站以上检查发现未购票乘客为漏票,除乘客按章补票外,乘务员按补票金额的二倍予以处理,并纳入生产指标奖惩考核;不得出售抽心票;不准互借客票及票款;严禁挪用票款、严禁以票换物或以物换票及利用其它手段盗窃侵占票款;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找人(包括本单位职工)代售各种客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之任意一款,除追回票款外,将视情节给予50-100元扣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客票必须按规定装在票盒上,严禁将客票夹在夹子上或拿在手里出售,违者一次扣款50元。
第一百一十四条备用金规定为100元,在工作岗位期间,备用金不得擅自动用,凡发生备用金短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乘务员不得漏售客票。凡检查中发现一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十;两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二十,以此类推。
第一百一十六条凡检查中发现有多余票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一月内累计发生3次(含3次)票务长短款,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凡检查中发现票款长短款5元以下(含5元),按1:10元倍考核扣款,5元以上(不含5元)的人员,一律作待岗处理,考核扣款50-300元,待岗学习1-3个月。凡发生侵占票款行为,不论面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九条乘务员私自借票,除将所借票款予以没收外,对借票人、被借票人均按所借票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严禁乘务员记录底票的票号私自算帐,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持大钞(五元及五元以上的面额)的乘客,乘务员故意不及时找补,等到乘客下车时才找补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二次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二条凡司机教唆或伙同乘务员侵占票款,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侵占票款,无论金额多少,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四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五条谎报票款、客票被劫持、遗失等情况,经查实,除追回客票、票款外,并视情节、态度给予50-100元扣款直至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使用客票或票款赌博,经查实没收客票和票款,并补足用于赌博的客票和票款,同时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严禁司乘人员及其它人员卖废票、假票、非本公司客票;严禁卖半截票,回笼票,远郊连存根售出的客票;严禁卖非本线路的客票;严禁窃取无人售票车钱箱票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未经车队、公司管理人员同意,司乘人员或其它人员以车谋私,收钱载货或从事其它违纪行为,属盗窃、侵占票款,除追回票款或按台班赔偿营收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行车事故处理及考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根据国家1992年12月2日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0000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不足60000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我司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结合公司安全实际情况,以产生事故费用4000元(含4000元)确定为立案事故。对发生一切有责交通事故、技术责任事故的肇事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责任,分别给予当事人考核,赔偿经济损失,直致追究法律责任。经公安机关认定的一切无责事故,不纳入本文考核范围。
第一百三十条一般行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规定。
1、凡发生行车事故,公安机关的罚款一律由肇事责任人自行承担。
2、凡发生行车事故,由公司对车队、驾驶员进行经济考核。发生一般行车安全事故(包括小擦挂),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发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并考核扣款100元,造成事故情节恶劣的,另行按规定处理。
3、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扣款200元,取消当月安全奖。
4、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考核30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
5、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事故,除按本条第4项处理外,按经济损失总额的相关责任比例进行考核:全责10%、主责7%、同等责5%、次责3%。客门伤事故按全责定性进行考核,1000元以内自理,超出部份按事故费用50%承担,并取消驾驶员年度安全驾驶员评比资格。
6、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以下的,除按第4项、第5项处理外,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7、凡发生100000元以上事故的肇事者,除按本条第4项、第5项、第6项处理外,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可根据情节报公司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
8、凡发生无责重大交通事故,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
9、凡发生无责特大交通事故,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并取消年度安全驾驶员评比资格。
10、追尾事故考核
凡发生公交车追尾事故,按全责处理,事故考核金额按高限从重处理,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的责任事故,按照第4项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11、门伤事故考核
凡发生门伤事故(机械问题除外,但要有公司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证明材料〉,产生费用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费用自行负责,1000元以上,除扣款1000元以外,超出部份按10%承担。
12、客伤事故考核
凡发生车内客伤事故,公安机关没有认定责任的,按全责处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规定
1、凡发生有责轻微事故(小事故)者,由所在车队批评教育,酌情处理。
2、凡发生一般事故责任者,由所在车队组织停岗学习。
3、凡发生重、特大死人事故的责任者,一律停职检查,待公安司法机关对事故结案后,除公安机关处罚外,按其责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给予其他处理。
4、各车队每发生一件重、特大事故,事故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
(一) 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认定。
(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参照行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标准执行。对于故意违章行驶、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应加重处理。
(三)因机械原因引起的行车、门客伤事故以及其它事故,必须由技术材料部、安全营运部集体认定处理,车队无权私自处理,但必须配合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四)凡发生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事故结案处理,必须有公司安营部科长、干事参与现场处理。
(五)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不再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对各车队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均应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此办法所涉及各种事故的经济赔偿和扣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用于冲减安全事故费用,车队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四章表扬、批评及其它奖励考核
第一百三十四条好人好事一次奖励50元,热线表扬一次奖励50元,表扬信一封奖励60元,电视、电台、报刊表扬一次奖励200元。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立委屈奖一次奖励200元。
第一百三十六条电视、报刊、来访曝光批评的经查情况属实扣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给予停职、待岗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来访批评信件,经查情况属实,扣款100元/次。
第一百三十八条发生服务事故,除考核扣款200元外,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并视情作停职检查或待岗处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培训一次考核50元,迟到10分钟扣款20元,早退扣款50元,请假扣款20元。
第一百四十条发生热线投诉考核50元/次,甩站投诉考核扣款100元/次。
第五章科室(部门)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一节公司办公室、劳资部
第一百四十一条未完成月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工作l件,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3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四十二条未按时完成工资核算,工资审核中发生差错,考核部门责任人30元/次,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一百四十三条未按时填报人员动态、职工人数分类台帐,一次考核部门责任人2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四十四条职工人事、工资、社保档案分类不齐全,存档不规范,扣部门责任人2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四十五条收集、上报、下发各类文件资料,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件。
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时保障生产生活用具、后勤物资、办公用品,保障不及时影响一线生产,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并扣部门负责人30元/次、具体责任人各50元/次。
第一百四十七条各类资料及档案、印章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件。
第一百四十八条未按规定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以及未执行公司规定,导致失误,除扣具体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外,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车队办公室干事、资料员参照上述考核规定执行。
第二节计划财务部
第一百五十条未完成月工作计划l件,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各5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五十一条营收款,当日未按规定送银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各50元/次。
第一百五十二条客票及票据管理,日结日清,每月盘存一次,如有差错,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三条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如有差错,扣部门责任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四条报表及基础资料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责任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五条定期公布司、乘人员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一百五十六条年终按规定公布职工工资收入台帐,未按规定考核部门责任人50元,具体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五十七条财务、统计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除扣具体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外,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节安全营运部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月未完成计划任务,扣安全营运部负责人、营运科长目标考核奖各200元,完成当月营收计划奖励安全营运部负责人、营运科长各200元。
第一百五十九条每周到车队或线路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少于1次,未达标准扣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六十条发生有责重大事故,扣部门责任人300500元/次,公司将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每发生一件主全责(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3人,扣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发生两件以上时,每增加一件扣款30元。主全责立案事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100元,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300元,30万元以上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每月发生两件主全责门客伤、车内刹车摔伤的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扣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六十三条凡公司一月中发生8件以内(含8件)小事故(1000元以下事故),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每超一件考核部门责任人5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一月中未发生一件4000元以下(含4000元)立案事故奖励安全营运部责任人200元;一个季度未发生行车事故,奖励安全营运科负责人500元。
第一百六十五条全年公司无一件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死人事故,奖励安全营运部负责人1000元,科室1000元。
第一百六十六条安全营运资料应按分类及时归档,未按规定考核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第一百六十七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1件/10万人次考核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六十八条发生责任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100元。
第一百六十九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主管科长50元,省级以上考核(奖励)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100元/次。
第一百七十条车辆卫生凡被上级有关部门或检查通报不合格扣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30元。
第一百七十一条按程序包车,并及时下发包车通知到车队,若出现包车误时的情况,扣主管科长50元。
第一百七十二条全月投拆未超过1件/10万人次,卫生、票务车辆合格率均达标(95%),奖励安全营运部主管负责人、营运科长各200元。凡发现一起票务贪污性质,经查实处理后,奖励直接人员50元/次。
第四节技术材料部
第一百七十三条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每差1%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50元。
第一百七十四条合理安排车辆的维护修理保养计划,一般维护漏排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30元,二级以上维护漏排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依此类推。
第一百七十五条按计划安排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工作,造成车辆未能及时年检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全年车辆年审及钢瓶年审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营运奖励技术材料部1000元。
第一百七十六条全面组织车队作好车辆周检安检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汇总资料分类存档,坚持重大节日现场督促车队周检外,每月坚持上线督促车队周检一次,未按规定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七十七条合理安排车辆计划大修作业,未按计划安排大修车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七十八条加强车辆节能降耗管理,依据生产营运实际合理制定相应车辆类型及线路气耗油耗定额指标,严格落实奖惩考核制度,加强节能降耗数据分析,每季度应有技术分析材料。每月车辆节能面应达到90%,每差10%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公司车辆节能面达到90%后,每提高1%按公司节能奖奖金总额5‰奖励技术材料部负责人。
第一百七十九条因机械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公司将视情严肃处理。
第一百八十条因机械事故造成大件总成换件费用千元以上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100元,全年无机械事故发生,奖励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200元。
第一百八十一条严把车辆维护修理保养技术审核关,不合格车辆严禁出厂,返保率应低于当日保养车的15%,每超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八十二条定期抽查车队“三检”落实工作,每月不低于一次,未达到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三条对车辆及各种技术资料分类存档、车辆使用、维护状况等相关资料要及时进入计算机管理工作,未按规定或检查不合格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四条各类资料报表收集齐全,及时准确,每月对上的报表在下月4号前上报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上报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五条技术材料部库存资金占用全年不超过公司规定标准,若超规定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八十六条修旧利废工作成效明显,贡献突出奖励驻厂技术人员、库管各100元。
第六章车队干部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试行)
第一节安全考核部分
第一百八十七条发生责任大事故,公司将作出严肃处理直至撤职,并追究相应责任,并处罚队长(副队长)1000元罚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发生一件主全责的(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3人,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发生两件以上,每增加一件扣60元;立案事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考核队长(副队长)200元,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考核队长(副队长)600元,30万元以上考核队长(副队长)1000元。
第一百八十九条发生一件主全责门客伤立案事故费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考核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条车内刹车摔伤立案事故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一条凡车队在一月中发生5件以上小事故(1000元以下),超一件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二条有严重违章被新闻媒体曝光,处罚队长(副队长)各100元;
第一百九十三条全月车队无行车立案事故(主全责4000元以下),奖励车队2000元,当月奖励金40%部份用于奖励车队干部、安全、技安管理人员,剩余部份用于车队班组活动。
第一百九十四条全年车队无行车事故费用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奖励队长(副队长)2000元。
第一百九十五条季度无行车立案事故(主全责4000元以下),奖励车长(副队长)各1000元。
第二节营收考核部分
第一百九十六条当月营收任务超计划1万元(含1万元)以上,可按超产部份2%计提超产奖,超产奖分配按正队长50%,副队长30%,20%奖励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第一百九十七条月营收超计划超产奖计提以20万元作为封顶限额,超限额部份不计提超产奖。
第三节服务质量考核部份
第一百九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1件/10万人次考核队长(副队长)40元,质管员各20元;
第一百九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队长(副队长)200元,考核质管员各100元;
第二百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正副队长100元,质管员各50元;省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正副队长200元,考核质管员各100元。
第二百零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正副队长各50元,质管员各30元。
第二百零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正副队长各20元,质管员各30元,以此类推。
第二百零三条检查票务经查实处理后一起奖励直接人员50元。
第二百零四条全月无投拆未超1件/10万人次,卫生、车辆合格率均达标(95%),奖励正副队长各200元;
第四节技术考核部份
第二百零五条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每差1%考核正副队长各50元。
第二百零六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车辆维护修理保养计划安排车辆保养,未按规定漏排或错排1台考核正副队长各30元,二级以上维护漏排或错排1台考核正副队长、机务各100元,依此类推。
第二百零七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工作计划安排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因车队原因造成车辆未能及时年检或气瓶未及时审验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全年车辆年审及钢瓶年审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营运奖励车队1000元。
第二百零八条按规定组织好车辆周检安检工作,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并分类存档,坚持现场督促机务员周检,未按规定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零九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大修作业计划安排车辆,未按计划安排大修车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
第二百一十条车辆节能面应达到90%,每差10%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公司车辆节能面超出90%,奖励车队机务150元。
第二百一十一条因机械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对正副队长处以各1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作严肃处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因机械事故造成大件总成换件费用千元以上的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全年无机械事故发生,奖励正副队长各400元。
第二百一十三条加强“三检”车辆制日常督促管理,每日“三检”车辆应达到90%以上,检查未到达90%以上,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每月抽查驾驶员“三检”不低于一次,未达到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四条检查资料及档案管理完好达到公司要求,检查未合格考核正副队长100元,检查合格奖励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五条各类检查资料及报表收集齐全,及时准确,每月对上的检查资料及报表在下月3号前上报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上报的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六条因车辆缺机油或缺水等司机自身原因而造成发动机损坏,每发生一次扣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七条因缺电水和不爱护使用电瓶致使电瓶损坏报废,每发生一次扣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八条事故擦挂、花脸车须及时修复,在日常抽查中发现一台不合格,扣正副队长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二百一十九条作好车辆周检安排工作,车辆检查率达到100%,检查资料齐全及时报送技术部,未到达上述要求考核正副队长各50元。
第二百二十条车队未按计划安排进行车辆进保,一保每台考核正副队长各30元。二保每台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以此类推。
第四节其它考核
第二百二十一条不服从公司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扣责任人200元/次;
第二百二十二条车队违反公司用人管理制度,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二十三条车队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火灾,公司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责任人,给予正副队长5002000元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四条车队职工发生聚众闹事打架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考核正副队长200300元;
第二百二十五条生产用车(保管人)用油超标一次,按实际超标金额扣款。
第二百二十六条凡涉及司、乘、调职工违章违纪考核扣款,由车队填报违章违纪旬报报安全营运部,每旬填报一次,违章违纪单应注明被考核人姓名、线路、违章违纪条款(依据《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考核扣款金额,每月5号前由安全营运部进行汇总并加盖部门章报公司办公室劳资部,并统一进行考核扣款。凡车队自行考核扣款或不按期填报违章违纪旬报、月报(周
六、周日或节假日顺延)及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次。
第七章驾驶员年度安全奖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驾驶员在全年行车中无任何责任事故,于第二年满一年后(以正式上岗之月起算)按每月20元发放年度安全奖。
第二百二十八条连续多年的安全驾驶员按实际安全年数发放年度安全奖,即:20元/月N年),最高封顶年限为10年。
第二百二十九条发生行车擦挂主、全责事故(未伤人),产生事故费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取消一年的年度安全奖,按减去一年后的实际年度发放,即(每月20元(N-1)年)。
第二百三十条一年内发生2起(含2起)2000元以下的主、全责行车擦挂事故,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发生2000元以上的主、全责擦挂事故(含无责大事故),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凡发生门、客伤事故、追尾事故、行车伤人的主、全责事故,产生费用的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二条凡病、事假满30天(含30天)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凡取消所有年度安全奖的驾驶员,待重新上岗满一年且无任何责任事故,按每月20元发放年度安全奖。
第八章职工年休假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均享受年休假。
第二百三十五条年休假安排本着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司机、服务员、线路调度员按规定休5天;公司(车队)各科室、场站办、稽查队、收银中心、配票室、材料室由所在部门(车队)安排,凡休假人员安排应提前一周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二百三十六条年休假均为5天(工龄界定按国家年休假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及正常轮休日不计入年休假。
第二百三十七条职工因事故、票务停检、请病、事、产、婚假及大修车、学生放假撤车按实际天数充抵年休假,以年休假充抵的病事假天数不考核扣款。
第二百三十八条因生产需要不能安排或未安排职工休完年休假的,年底作好统计,由车队报公司,按实际天数支付加班费。
第十一章员工岗前培训及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应聘)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凡应聘者须经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逐一登记,填写应聘登记表,应聘者应具备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户口证、驾驶员证正副证、普通话等级证、务工证、个人简历、体检表、个人照片等手续及资料。
第二百四十条凡应聘者具有3人以上,由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牵头,由招聘(辞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应五官端正,仪态大方,无残疾,驾驶员年龄在22-45周岁以下,持A照,服务员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第二百四十一条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把关,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肺部透视、肝功能体验、尿检等科目,体检费用自理。
第二百四十二条新招员工上岗前应与公司签订《应聘须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驾驶员附加协议》。
第二百四十三条新聘录用员工应建立专项花名册,花名册应注明介绍人单位、联络电话。
第二节培训、考核、实习、上岗管理制度
第二百四十四条培训由公司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交性质与职业道德、CNG、上车实际操作考核测试、驾驶员“三检”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技能、车辆技术规范与维修、保养、〈〈安全生产法〉〉、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门客伤事故与防范、劳动用工制度、营运生产劳动纪律、事故案例等科目。
第二百四十五条面试、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劳资部、安营部依据车队生产实际分配到相应车队实习,由车队指定专人进行监护实习。
第二百四十六条正式上岗前由车队对实习司乘人员作出实习鉴定,其技能达到独立操作要求,填写实习鉴定表,并由监护人及车队安全队长签字后方可上岗(实习鉴定表交安全营运部)。上岗前车队应填写司乘人员上岗申请表,由车队队长、安全(服务)队长签字后交公司安营部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劳动工资部,待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劳动工资部向车队出具分配手续,通知上岗人员交其培训实习费及安全(票务)责任金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第三节驾驶员、服务员培训实习及收费标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驾驶员经培训合格后,由车队对其进行监护实习,监护实习时间不低于12个月。
第二百四十八条驾驶员实习期间由公司发给基本生活费(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百四十九条凡培训实习司机交安全责任金6000元,工具押金50元。
第二百五十条服务员由公司委托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公司安排上车实习,实习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第二百五十一条凡服务员通过培训、实习的人员,一经本公司录用, 则收取票据责任金3000元,话筒押金50元。
第二百五十二条被录用的服务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愿意在本公司继续工作的,与本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四节服装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工作服服装费用按公司个人7:3比例出资,即公司承担服装总费用的70%,个人承担服装总费用的30%。
第二百五十四条秋季工作服每四年换装,夏季工作服每二年换装,凡四年(秋服)或两年(夏服)满新换装一律仍按30%承担服装费用。
第二百五十五条服装管理按规定着装,未着装考核扣款50元/次,以此类推。
第五节辞职或辞退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一年内连续累计3个月未完成营收任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第二百五十八条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正常营运者;
第二百五十九条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责任一般事故;
第二百六十条一月内连续迟到3次、发生服务有责投诉及纠纷者;造成恶劣影响者,由班子研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百六十一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或不上报造成影响者;
第二百六十二条发生盗窃、非法侵占票款者;
第二百六十三条凡因票务违规、安全事故等其它因素被辞退,车队应在3天内(含3天)上报辞退审批表,办公室劳资部应于2日内报公司领导审批(遇节假日顺延)后及时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百六十四条凡辞职或辞退员工,在办理手续时应严格执行服装折旧扣款、安全责任金、票据责任金管理制度,依据实情需给予补偿金时,应经公司经理班子会研究或公司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执行。
第二百六十五条凡请病事假未办理审批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并按旷工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百六十六条凡辞职或辞退员工,未及时到公司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劳资部应及时上报、公示,按程序走访或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10日内未到公司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公司于当月停止购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凡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自己负责。
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按辞职(辞退)规定程序办理或处理上报不及时,扣具体责任人、部门(车队)负责人各50元。
公交车调度管理系统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