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我公司在市运输管理局和区市政管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公司建设得到全面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丰收,为北京市的静态交通管理以及下岗人员再就业作出了应有贡献。
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海淀公安分局存车管理处。公司成立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年根据中央精神与分局脱钩,年改为股份制,是北京市三大停车管理公司之一。我公司在城八区设有分支机构,目前有多个停车场,多个停车位,业务范围包括大专院校、宾馆酒店、医院社区、大厦写字楼等。近几年,从队伍建设到制度管理、从经济效益到社会影响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把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把昼查与夜查相结合,把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根据问题实施教育,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管理秩序;三是抓安全预防工作。每次下基层检查,除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外,对停车场的用电、防火、票据及现金保管同时进行检查,从中发现隐患。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司与中层以上负责人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丢车等大的事故;四是抓社会公益服务。今年共完成合作单位赋予我们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多次,出动停车管理员余人次。均受到合作方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好评。如:在海淀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市中关村电脑节、文化艺术节、航空展和海体举办的亚洲杯世乒赛、三区足球赛,以及教委、城管等系统的体育赛,部分高校庆典活动、海洋馆、旅游景点的停车管理,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三)合理引进人才。我公司先后招聘了名从交警、武警退休的干部和有专长的大学生,他们既有管理经验,又有工作方法,既有团队精神,又能独立作战,是公司的宝贵财富。新鲜血液的输入,激发了活力,提高了效率,增强了引力,成为公司的中流砥柱。工作中我们对中层以上领导,实行绩效考核,把责权利相统一,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年终总结时组织个人述职,称职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自动让位,努力创造公平竞争机制,为那些能力强度、素质高的同志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三、转变观念看形势,与时俱进求发展
(一)提高服务质量。我公司与多家单位和多所高校合作,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到施工,从员工的培训、考核到管理,从车辆的保险、维修到检验,为合作单位提供系列服务,弥补了各单位自管经验和精力的不足,有效地加强了停车管理秩序。春节前后,北京市将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和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此,我公司将按有关要求,与合作单位一道,逐步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本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永远持续不断地改进我们的工作”的理念,在与各单位密切合作,进一步管好现有停车场的同时,将为友好合作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实惠的一条龙服务:一是给所属各停车场上保险,保证车场内车辆的安全,让车主停得放心;二是开办自己的修理厂,为忠实客户提供配套的、信得过的服务,让顾客修得满意;三是对条件具备的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管理水平;四是协助有条件的合作单位,将可能利用的土地资源改造成绿地草坪停车场,解决有车无位的问题。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厦门大学本部校园范围内(包括生活区)所有停车场(位)的收费和管理。漳州校区、曾厝垵学生公寓、海韵园区、校园外生活区等相对独立区域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条 学校委托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校内停车场(位)的收费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收费。
第四条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校内停车场(位),维护校园停车秩序。
第五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第六条 学校在指定校门安装机动车智能收费管理系统,所有机动车均应凭智能管理卡(以下简称“智能卡”)进出校门。
智能卡分为固定卡和临时卡,其中固定智能卡分为年卡和限次(储值)卡两类。持固定智能卡的车辆,经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远距自动识别后,实现不停车自动升闸放行。其它临时来车在进门时领取临时卡,出门时经识别系统读卡、验证,计时收费后放行。
第七条 学校依实际情况对进校机动车进行分类,适用不同的收
1 费标准。具体分为:
(一)本校公车。执行公务的本校车辆可向学校保卫处防火与交通管理科申请《公务车辆确认证明》并办理固定年卡。该固定年卡不收年费。
(二)本校教职工私人用车。
1、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私车可办理固定年卡,该固定年卡依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一类标准按年或月、季度交费。
2、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工私车可办理固定年卡。该固定年卡不收年费。
申请人户口在校内的,按居住在校内的收费标准办卡收费;申请人户口在校内,但实际居住在校外的,申请人提供单位(院系)和居委会证明,并经调查属实的,可按居住在校外教职工同等条件办卡。
申请人户口在校外,但实际居住在校内的,应按居住在校内的收费标准办卡收费。申请人居住在校外,但车辆一年实际在校内停放过夜达到或超过五个月的,应补交年费;一个月内实际在校内停放过夜达到或超过15天的,应补交月费。
(三)教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私车
1、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私车可办理固定年卡,依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二类标准按年或月、季度交费。
2、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私车及校外单位来校接送教职工家属子女上下班、上下课的车辆不予办理固定年卡,按临时来车标准收费。
3、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子女(包括孙子、女)在校外居住的,子女(包括孙子、女)所使用的私家车可申请办理《厦门大学停车优惠证》。
(四)非脱产学生(学员)私车。非脱产学生(学员)可凭办学单位证明和花名册等证明材料申请限次储值卡。限次储值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学习期满按册退卡,过期未退的,该卡自动失效。
(五)校内租房户私车。校内租房户可依本细则规定条件申请办理固定年卡,该固定年卡依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三类标准按年或月、季度交费。
(六)外单位驻校内机构车辆
1、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驻校内警务室、南京军区选培办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私车,可申请固定年卡。居住在校外的不收年费,居住在校内的按一类标准收费。
2、其余驻校机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私车,可申请固定年卡,依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三类标准按年或月、季度交费。
3、外单位驻校内机构使用的公车不予办理固定年卡,按临时来车标准收费。
(七)临时停车。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须经门卫同意。无正当理由或与学校无关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除使用固定年卡或本细则另有规定的车辆外,出租车、校外进校送货车、校外进校接送人员(包括幼儿园)的车辆、进校探亲访友车辆及其它外来车辆一律使用临时卡,按临时来车标准收费。
3 校内有接待任务的单位可购买接待卡。外单位来校的公务车辆,进校门领取临时卡,出校门时可将临时卡和由接待单位提供的接待卡一并交给门卫,从指定校门出校。一张接待卡限一车一次进出校门。车辆在校内每过一夜须加收一张接待卡。
校内旅店和餐饮单位可购买接待卡。旅店或餐饮客人自驾车进入校园的,进校门领取临时卡,出校门时可将临时卡和由校内旅店和餐饮单位提供的接待卡一并交给门卫,从指定校门出校。一张接待卡限一车一次进出校门。车辆在校内每过一夜须加收一张接待卡。
(八)不实行收费的车辆。除本细则规定应办理智能卡但不收费的车辆外,下述类别的车辆亦不实行收费:
1、进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
2、参加“110”联动的电信维护车、移动通讯维修车、供水供电抢修车、环境监测车、卫生防疫检测车等;
3、金融押运车、邮件运送车、垃圾清运车、殡葬车;
4、经学校批准的校内施工车辆,凭保卫处防火与交通科签发的标识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进出的,不实行收费;
5、新购的公、私车辆,车主在申请办理车辆牌照期间须进出校门的,可向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20天(自购车之日起起算)免费卡使用。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一)一类标准:每月90元,年费1080元;
(二)二类标准:每月120元,年费1440元;
(三)三类标准:每月180元,年费2160元;
(四)非脱产学生(学员)限次储值卡充值金额自选,白天进出校门一次刷卡3元;在校内过夜一晚刷卡9元,白天和过夜的停放费一次刷卡不累加。
(五)接待卡每张5元,购买数量由接待单位自定;
(六)临时卡:中小型车辆每小时5元,大型车辆双倍收费。以上车辆30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一天封顶30元。
持《厦门大学停车优惠证》的车辆,24小时内一次计时超过10元的,按10元收费;少于10元的,按实收费。
第九条 固定智能卡的申请与管理
(一)申请。申请办理固定智能卡,应按规定填写《厦门大学停车收费智能管理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从保卫处或后勤集团网页下载。
1、本校公务用车《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保卫处防火与交通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的,保卫处防火与交通管理科出具《公务车辆确认证明》,由用车单位凭该证明到后勤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固定年卡。
2、各类私车《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后,到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固定年卡。
3、非脱产学生(学员)申请限次储值卡的,由院系或班级集中办理。
4、各类申请人送交《申请表》时,系首次办卡的,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车主和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车主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系本校教职工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工作证、单位证明、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系校内租房户的,还应提供租房协议书及居委会证明等文件;系外单位驻校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文件等材料。
5、申请各类固定智能卡,在申请时均应按智能卡工本费交纳押金。
(二)审核与管理
1、相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固定智能卡。
2、固定智能卡的申请人与机动车行驶证的车主不符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申请人与车主是配偶关系的,居住在校内的可按申请人条件办理,也可按车主条件办理;居住在校外的,申请人无驾驶证的不予办理。
(2)、申请人与车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居住在校内的,可按申请人条件办理一部。
(3)、与车主非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应出具车主声
6 明和使用人的说明文件。所有证明材料能说明申请人使用办卡车辆的合法、正当理由和要求在校园内停放的合理性的,准予按申请人条件办卡。
3、无有效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申请办卡车型不符的,不予办理。
4、中、大型以上私车,不予办理。
5、各类固定智能卡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
6、固定智能卡使用人申请退卡的,应交回智能卡。后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予办理退卡,并在检查、确认智能卡无损坏后,退回押金;智能卡损坏的,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 法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包括追缴所漏年费、撤销智能卡使用权限、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等措施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一)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智能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或故意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智能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三)伪造或变造我校各类智能卡,及私下售买、出租各类智能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本细则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细则所称本校教职工,是指与本校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借用合同或派遣合同的人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等。
(二)校内重大活动的来宾车辆,由主办单位事先申报,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发印有活动标识的出入证,凭证进出校门。
(三)校庆、迎新或毕业生离校等特殊期间的车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四)本细则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甲方: 钻石广场弘彩物业公司
乙方: 万象酒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将在钻石广场内停车包月使用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包月费用标准为1200 元/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每月支付
一次 。
2、包月费用每 壹月 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用日 10天前支付
下一次包月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包月费用不予调整。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
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与甲方同时签订,并自行遵守《停车场
管理规定》。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的,可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道路的整洁畅通;
二、管理办法:
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序操作: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打卡离开停车场 ;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
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
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核办法:
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车场内吸烟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员工严禁将停车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一经查实,考核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1.1 .. 车位只限机动车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1.2 .. 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盗失,甲方概不负责。
1.3 .. 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4 .. 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5 .. 车位或车辆情况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且变更事项应符合原车位设定的相关限值(长*宽*高*重),因乙方未作变更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责任自负。
1.6 .. 车位转租、转让、转卖,车位产权人应提前30日通知管理处,并到管理处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并要求业主或车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 .. 机械车位:
1、按约定车位号停车入位。
2、转换车位停放:需将后车轮停在两后挡板之间,以防车位移动时发生车辆剐蹭事件。 1.8 车位改造:甲方如改造车位,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车位停放车辆。 2.车场管理
2.1 .. 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
2.2 .. 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3 .. 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4 .. 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5 .. 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2.6 .. 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禁止司机(车主)在停车场洗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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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2.8 .. 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2.9 .. 遇有涉及园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管理处有责任提前1天给予通知,通知以书面形式张贴在小区车辆主要进出口。
3.其它事项
3.1 .. 保安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 .. 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3.3 .. 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
3.4 .. 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它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4.地下停车场IC卡使用规定
4.1 使用IC卡时,需停车将IC卡在读卡机前红灯处晃动一下,待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km/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70㎝)。
4.2 IC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卡制,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
4.3 车辆在出入地下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
4.4 车主/驾驶员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IC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乙方因停车证或IC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5 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6 地下停车场采用一车一位一卡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公司将根据协议取消其地下停车场使用资格。
4.7 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IC卡丢失,请立即电话通知物业公司客服部,并应尽快到客服部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4.8 您的停车期限是由地下停车场电子管理系统进行控制,因此,请乙方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物业公司办理续约手续。在协议期满后如您仍未到物业公司办理手续,该卡号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并视为您已放弃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有权将该车位转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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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4.9 地下停车场限高1.8m。 4.10 车卡押金:
车卡:I C 卡,押金100元; 工本费:20元 (补卡交纳 ) 车卡:机械车位卡: 押金100元; 工本费:100元 (补卡交纳)
5.1车主/驾驶员的停车期限是由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进行控制,因此,请使用人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管理处办理续约手续,以防止使用不便。
5.2在协议期满后,车主/驾驶员仍未到管理处办理手续,该卡号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 5.3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感应卡丢失,请立即电话通知管理处,并于24小时之内到客服部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5.4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5车主/驾驶员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IC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乙方因停车证或感应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6违反以上规定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使用者承担。
北京金海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区
2014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
北京金海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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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双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双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本人承诺如下:
1、贵司有权督促、指导本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本协议规定本人应承担的消防责任。
2、贵司有权对消防设施、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
3、贵司应对停车场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本人必须接受贵司进行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并责成本人限期整改。
4、贵司有权对本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督促本人做好工作,保障安全。
5、 贵司应严格按照城市消防、治安标准要求监督本人。
6、本人为该车位使用过程中,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7、本人接受贵司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地方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上述单位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和要求应认真研究,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内部消防安全措施,加强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燃气)管理。
8、对贵司提出的消防隐患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贵司有权立即向本人下达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人承担。
9、停车位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治安事件等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本人承担;由此给贵司或第三方带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本人应接受有关政府机构按照规定进行的处罚。
10、、在贵司管理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贵司统一管理,遵守贵司内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维护贵司安全秩序。
11、本人知晓该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本人不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带入停车场或存放在车内,如因本人的过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12、本人在此承诺,不将车位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在车内存放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如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第6篇
(二)出入大院时的车辆应按规定方向减速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大声鸣号,不准在大院内学习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须下车进出大院。
(三)进入大院停放的车辆,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大院门口、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区域禁
止停车,机关部门车辆停放在停车库内,外来车辆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注意安全,保持车位清洁,因车辆行驶不当而撞坏公共设施,须追究责任,予以赔偿。
(四)进入停车库的车辆必须严格按划定的车位停放,不得占道乱停,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机动车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整齐停放,停车库内严禁吸烟。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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