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由于受天气干旱和自然灾害影响,为了确保大悟县城区及沿线乡镇居民饮水安全,根据大悟县人民政府有关精神,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做好长期抗旱和供水,节水准备,结合相关实际,成立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特制定本供水应急方案。
一、成立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指挥小组;
组长: 邓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贺卫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厚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林县政办副主任
成员: 杨先春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庆胜县水利局局长
鲁述坤县广电局局长
刘仁海县环保局局长
赵一鸣县物价局局长
王仁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东红县工商局局长
曾琼英县公安局政委
吴德斌县卫生局副局长
付贵平县城关镇镇长
李云县三里城镇镇长
丁卫东县大新镇镇长
刘胜兵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先春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一>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企业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全县城区及沿线乡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在紧急情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全县城区及沿线乡镇供水行业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二>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城乡建设局、县自来水公司:制定完善和实施自来水供水系统供水应急方案,负责全县城区供水行业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城区基本正常供水。
2、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关镇、县三里镇、县大新镇:
负责水源地及环河水源的保护,取缔环河沿线河道内所有的采砂及危害供水公共安全事故的事务,确保水源水质不受影响。
3、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加强水源地及环河水源水质监测,严控因水质污染发生的群体事件,并做好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4、县物价局、县工商局:负责县城区物价的稳定,严禁借机哄抬物价和严打假冒伪劣商品,保持市场商品稳定。
5、县公安局: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6、县广电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向公众传达县政府的有关精神与决定,发布公共信息,做好相关宣传,确保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
二、自来水公司供水应对方案:
<一>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经理刘胜兵担任,负责应急供水的全面领导指挥工作。
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陈礼、李育奎和水厂厂长曾强担任,负责应急供水和水源地的取水及调度工作。
成员:由副经理张友祥、高兵、朱海力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是配合协调好应急供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胜生担任,负责应急供水过程中的上传下达、内外联络、信息采集、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等日
常办公工作。
<二>应急供水的工作原则:
1、按照公司应急供水预案进行(人员按照预案不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果断、快速联动,做好长期应急规划。
<三>水量分析:
1、现有水量:
界牌水库:目前水位在死水位以下4.5米,可用水量约200万方;姚河水库可用水量为300万方,合计可用水量为500万方。
2、农业灌溉:
从今年5月份开始,由于界牌水库水位在死水位以下,无法自流放出,用于农业灌溉只有从姚河水库放水,根据历年用水情况,从姚河水库放水约200万方用于农业灌溉。
3、用水量测算:
大悟县城区及沿线乡镇(包括农村饮用水),用水人口约20万人,按每月供水150万方计算,界牌水库、姚河水库可用水量为500万方,可保持用3个月时间,从现在开始,在一个月时间内如果没有较大的降水,今冬明春大悟县城将会出现8个月无水可用的情况。
4、环河备用水源
根据环河现有水量和缺水情况,在当前继续干旱的情况下,环河备用水源已断流,无法做补充水源。
<四>应对措施:
1、采取节水措施,做好长期抗旱的思想准备。一是分时段分片
供水,河东、高塔为一片区,城南、城北低塔为一片区,送河东和高塔停城南、城北低塔,水源充足的情况下都不停;二是供一天水停一天水;三是分高低塔供水,供一天高塔停一天低塔,供一天低塔停一天高塔;
2、碰通姚河水库与界悟引水管网。在今年汛期来临之前,由于界牌水库水位较低,如遇暴雨界牌水库水源将会出现浑浊度较高的情况,水厂水处理设备不配套,很难将界牌水源澄清,就可以启用姚河水库供水。姚河供水管网与界悟引水管网碰通,城区需停水三至四天,目前澴河备用水源无水可取,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多储备水量,或者在澴河河道形成自流水,备用水源点有水可取的情况下,启用环河应急水源供水,保证部分居民冲洗用水。
3、关闭非生产性质和非生用水的产业。对于城区非生产性质经营用水的大户,如洗车场、浴池、卖鱼户等用水大户,将逐步进行关闭用水,有利于节约水资源。
4、做好节水宣传。增强节水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电视、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广泛进行宣传,公告供水、停水、节水的措施及方案,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与理解。
5、组织好农业灌溉及抗旱工作。每年夏季也是农民最为重要的季节,要做好农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灌溉农田时,尽量从环河抽水,确保水库水源供居民有水用。
6、做好环河的环境维护。在供水预警未解除前,各相关执能部门共同加强对环河备用水源的监督管理,继续关停环河内所有的采沙行为,治理不利于环河水质提高的垃圾场及污染源,起到长久效应。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演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二、演练地点:景昇煤业职工宿舍
三、演练总结:
从整个演练的过程来看,整体表现良好,如人员的参与及应急反应均有不错的表现等,并能按时圆满完成演练任务。但从整个体系分析,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各类应急物资准备不足,给演练过程带来不连续性;
2、演练方案和预案学习不够,有部分人员理解不深,给演练 过程带来混乱;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1、 编制目的
为确保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效的组织抢修,最大限度的减少停机损失,降低维修成本,保证水厂的正常运转,结合水厂生产设备实际状况,特编制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水设备故障导致突发性降产或者停产,包括设备故障的预防、报警、处理、抢修、恢复等全过程。
二、 应急指挥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本预案由生产工艺与调度组统一负责供水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成员如下: 小组组长:副总经理 现场指挥:各水厂值班班长 成员:各组值班人员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1 小组组长职责
(1)水厂副总经理担任现场应急抢修小组组长,负责设备故障的现场应急指挥;并向指挥中心汇报故障状况及抢修进展情况;负责对备品备件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确认及抢修物、料的申报和委外维修的申请。
(2)负责组织抢修人员及时就位;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实施抢修作业,以及修后设备的检查、试运行。
(3)如有人员受伤,除必要的应急救治,副总经理第一时间与行政部取得联系,情况严重时要在在5分钟以内与附近医院取得联系,保证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4)生产经理负责对设备故障应急响应预案的制订、审批,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2.2 班长、小组成员职责
(1)现场指挥由各值班组组长担任,其职责是加强抢修培训,开展故障预演,掌握故障发生的征兆、原因、后果和应急处理方法、步骤,以及在抢修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确保抢修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2)班长负责设备故障抢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协调解决抢修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故障抢修现场的安全监察,确保抢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做好备品备件的保管和补充,及时检查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确保备品备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三、预测预警
生产工艺与调度组随时掌握各水厂设备动态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各水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安全问题必须向指挥中心报告。
四、应急响应程序 4.1报警与接警
(1)值班员工发现设备故障后,立即用电话或直接向本部门主管汇报,说明故障发生的设备位号和部位;
(2)当班班长立即赶到现场,初步了解故障发生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做好抢修准备工作。
(3)对暂时不影响生产的设备故障,班长、值班员工不能及时处理的由副总经理制定应急维修方案。
(4)在确认故障严重的情况下(不能当班修好),副总经理直接下达应急处理令。 4.2 应急预案启动
副总经理下达应急令后,通知应急抢修小组所有人员到位。应急现场指挥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协调抢修前的准备工作。 4.3 应急行动
(1)机修车间电气工程师、副总经理、班长制订抢修安全措施和技术方案,并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
(2)应急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各就各位,全面展开抢修工作。 (3)部门主管、电工维修员迅速落实所需配件的储备情况,落实型号、规格,并将备件及所需的工器具运送到现场; (4)急件采购或加工,实行急件采购并制定加工方案,由生产经理、采购部等协同完成。
(5)对需委外维修的部分工作,由副经理报指挥中心审批委外维修单位。
(6)生产经理应及时了解抢修现场的进展情况,监督检查抢修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种违章作业情况,保证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指导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现场恢复
设备故障抢修结束后,应对抢修后的设备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生产经理、部门主管确定抢修的维修质量和试机效果,并将试机情况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得到认可后,开始对抢修人员、工器具进行清点,将现场打扫干净后撤离现场。操作工恢复正常生产。
六、应急结束
副总经理负责对抢修后的设备进行连续24小时试运行,观察运行情况,按车间规定随时抽查产品质量,如无异常应急结束。
七、附则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事做起,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若断水时间超过 2 天以上,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人员联系检测部门对水池、水塔、水箱等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管网恢复后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20 ,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物业公司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总纲。
第二条 本总纲适用于集团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二)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三)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四)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五)城市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六)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七)传染性区域疾病;
(八)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或发生上列事件情况;
(九)发生人员死亡事件;
(十)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第三条
任何供水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四条 各分类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本总纲制定,分类预案尚未涉及的突发事件按本总纲对应处置。
1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由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供水调度、水质检测、管网抢修、安全保卫、物资保障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供水调度、水质监测中心负责人和安全保卫负责人兼任,成员由有相关专业技术的业务人员组成。由调度中心统一接警,分类、分级处置。
第七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纳入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四)制订突发灾害时可调用非公共供水水源预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强水质检查和监督检测,在保证自我检测的基础上,落实委托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七)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八条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重大事件接处警、指挥调度。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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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整理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稿报领导审批后向上级报告。
(五)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第九条 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在事件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条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秘书、抢险、调查、通信、专家、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小组,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地方政府和领导小组的指示。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件现场的有关事宜。
(五)完成抢险救灾等工作后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立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重点指定。 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救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应急方案,制定具体抢救应急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并跟踪落实。
(二)负责组织设立现场应急的各工作小组。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管制。
(四)负责与领导小组及地方政府的联络。
第三章 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
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
3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地方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三)迅速派人赶赴事件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四)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及趋势。
第十五条 若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六条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市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
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件,还应报水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
重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三)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四)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五)事件的简要经过。
(六)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七)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八)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九)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 第四章 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二)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进入响应工作程序,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应迅速掌握事件情况,同时立即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按各自分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件的蔓延、扩大。
(二)现场指挥长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急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二十条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险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章 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二十一条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集团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
5 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当地环保、卫生、防疫部门。
(五)水源严重污染或枯竭,除使用其它可以替代的水源进行供水外,上报地方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网抢修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启闭阀门,将停水范围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抢修,尽快恢复被毁损设施。
(七)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八)调度、营业等计算机系统毁损,在专业技术人员全力抢保基础数据资料的同时,报请地方政府支援。
(九)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危险源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十)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一)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集团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重大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类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地方政府启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定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生产技术部门
1、接受调度中心(室)的指令,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并负责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或管网水质遭受污染、枯竭的应急处理,实施城市自备水源联运供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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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4、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5、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三)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评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调度中心(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等地方政府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自备水源联动供水的水质检测,指导消毒处理工作;
5、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四)管网维护抢修部门
1、服务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群众的电话求助。在接到报警或出警指令后,及时报告调度中心(室),迅速派出车辆、机具和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及时实施抢修;
2、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水;
3、接到启动自备水源联运供水指令后,负责实施自备水源的连通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指令,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五)安全保卫部门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员,疏散职工和群众;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防止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室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统计、上报伤亡、损失情况。
(六)人事劳动部门
1、负责伤病人员救治和受灾职工的善后处置工作;
2、负责抢险救灾队伍和恢复生产的职工调配;
3、组织并实施区域性传染疾病的职工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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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自备水源联动供水预案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职工的配置。
(七)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八)宣传教育部门
1、了解、搜集突发事件的信息和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为决策提供依据;
2、控制对外发布信息的各类渠道,防止假信息或谣言散布;
3、统一发布经批准的信息或资料。
第二十三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二十四条 非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配合抢险救灾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乐清市供水集团 城市供水调度预案
为保障我市生活、生产和公共用水需求,同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季节性供水危机,现结合我市城市供水水源及供水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供水调度预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按照“资源共享,合理调度,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用水及安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以往应对用水紧张局面所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为底线,合理安排生产用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我市供水现状
1、供水区域划分:
(1)乐成片区:供水范围为乐清市区。由乐楠水厂(供水能力20万吨/日,原水取自永嘉县楠溪江)为主供水每日约7万吨,乐成东山水厂(供水能力1万吨/日,原水取自十八玍水库和仰根水库)补充供水。
(2)虹桥片区:供水范围为淡溪、虹桥、蒲岐、南岳、石帆、天成,由孝顺桥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原水取自淡溪水库)供水。
(3)柳白片区:供水范围为柳市、象阳、翁垟、北白象、 白石、磐石、七里港、黄华共8个镇,由乐楠水厂为主供水每日约13
9 万吨,柳市净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原水取自钟前水库和白石水库)补充供水每日约2万吨。
(4)南清芙片区:供水范围为南塘、清江、芙蓉共3镇, 由南清芙水厂(供水能力1万吨/日,原水取自芙蓉镇黄金溪)为主供水,荆雁水厂应急补充供水。
(5)荆雁片区:供水范围为大荆、雁荡、湖雾3镇,由荆雁水厂(供水能力3万吨/日,原水取自大荆溪石门潭)供水。
2、供水需求现状:
(1)用水性质:
我市用水有以下特点:以生活用水为主,生活用水与非生活用水的比例约为6.8:3.2,其中:工业(机关企事业)、商业和特种行业的用水分别占非生活用水的62.5%、31.25%、6.25%;从区域分布来看,以城市用水为主,城市用水与农村用水的比例约为8:2。
(2)用水需求现状:
目前我市日用水需求量约为35万吨,实际供水能力已经达到45万吨/日。自2012年楠溪江引水工程正式供水后,我市供水余量约10万吨/日,如果旱季楠溪江停止供水后我市供水缺口约10万吨/日,缺水区域主要为市区和柳白片区;虹桥片区供水基本可以自我保障,荆雁和南清芙片区因为水资源比较丰富而常年不缺水。
三、供水原则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居民、后工厂”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用水计划。
1、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在居民的生活用水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用水。
2、先节水,后限水。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努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减轻供水压力,在极端天气状况下考虑限制用水。
3、先城区,后农村。城区集中了大量的人口和重要部门,要优先安排城区用水,农村则应保障饮用水,其他用水尽可能以其他水源替代。
四、现状供水调度方案
1、乐成片区:供水需求量约8万吨/日,由乐楠水厂为主供水每日约7万吨,乐成东山水厂补充供水每日约1万吨。
2、虹桥片区:供水需求量约6万吨/日,由孝顺桥水厂供水保障。
3、柳白片区:供水需求量约15万吨/日,由乐楠水厂为主供水每日约13万吨,柳市净水厂补充供水每日约2万吨。
4、南清芙片区:供水需求量约1万吨/日,由南清芙水厂为主供水,荆雁水厂旱季应急补充供水。
5、荆雁片区:供水需求量约2万吨/日,由荆雁水厂供水保障。
五、旱季供水调度方案(按每年实际情况调整)
1、楠溪江原水限量供应每日5万方(我市水源充足)阶段。
乐清市区:正常需水量为8万方/日。应急供水期间,孝顺桥水厂向市区补充供水约4万方/日,乐成水厂补充乐成老城区供水1万方/日,供水缺口约3万方,市区水压将明显下降。
11 柳白片区:正常需水量为15万方/日。乐楠水厂供水5万方/日,柳市水厂补充供水10万方/日,基本满足片区用水需求。
虹桥片区:正常需水量约6万方/日。孝顺桥水厂供水可以满足片区用水需求。
2、楠溪江停止供应原水(我市水源基本保障)阶段。
乐清市区:正常需水量为8万方/日。应急供水期间,孝顺桥水厂向市区补充供水约4万方/日,乐成水厂补充乐成老城区供水1万方/日,供水缺口约3万方,市区水压将明显下降。
柳白片区:正常需水量为15万方/日。柳市水厂供水10万方/日,片区供水缺口约5万方/日,需采取隔日分二线供水。
虹桥片区:正常需水量约6万方/日。孝顺桥水厂供水可以满足片区用水需求。
3、我市水源不能保障基本供水阶段。
乐清市区、柳白片区和虹桥片区都要采取限量和隔日分线供水措施,同时对非生活用水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制或停止供水措施。
六、组织管理
1、集团公司成立供水危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集团总经理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任常务指挥,集团办公室、生产技术科、供水调度和水质监测中心、工程科、财务科、物资科、稽查保卫科、经营管理科、节水办、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水情预测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召集会议,针对供水危机的不同阶段研究并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2、集团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辟水情报告栏目,及时发布供水危机的预警等级以及将要采取的措施,提醒广大用户应做的应急准备;宣传和推广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好方法、好典型,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增强市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
3、财务、经营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水价改革精神,认真研究阶梯式水价(等级水价)和季节性水价政策,及时向物价部门申请价格调整,充分利用水价机制控制用水。同时,财务部门要安排好供水危机应急专项资金,为城乡应急供水、备用水源工程和供水管网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4、生产技术部门要加强对各制水厂的管理,细化责任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指导水厂做好安全生产和保障供水工作;工程部门要抓紧供水危机应急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保证质量、保证工期”的要求,督促实施供水危机应急工程。
5、稽查、保卫部门要加强供水监察,依法从严查处破坏供水设施、偷盗接水、自备水源与城市供水管网连通以及在城市供水管网擅自安装增压水泵等违规用水行为。
6、供水调度中心要建立气象状况、水源库容变化、供水状况的监测与日报制度,及时掌握旱情变化讯息,科学合理调度供水;水质监测部门要会同环保、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加强水质管理,防止水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7、检漏维修公司、各水管所要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发现漏水及时
13 抢修。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应急抢险工作。
8、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城市节约用水的正常管理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型器具,定期对用水大户进行用水平衡测试;指导用水单位做好内部的节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
9、物资部门要备足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处置。
14 乐清市供水集团防汛抗台预案
为加强防汛抗台工作,保障供水设施和人身安全,确保城市安全供水,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汛情造成的损失,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台风汛情来临前
1、全面启动防汛抗台预案,集团公司总经理室转变为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防汛抗台工作。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的职责为:组织协调,正确指挥,果断决策,科学调度。 集团下属单位成立防汛抗台应急小队。
2、设立防汛抗台热线:61527100 61520808
3、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1)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加强防汛抗台的技术指导,组织供电线路和供水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保障安全供水;
(2)供水调度中心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汛情,并加强与水源水库、各制水厂等单位的联系沟通;
(3)水质监测中心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密切注意水源变化情况;
(4)保卫科(稽查大队)加强保卫力量,确保工作、生产秩序;
(5)检漏维修中心及各水管所、给排水安装公司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专人接听,保证遇警紧急出动; (6)物资供应部门确保防汛抗台物资的采购和运输,做好生产物资的供应储备及抢修材料及零配件库存;
(6)其他部门服从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防汛抗台工作。
4、各单位应备齐基本的防汛抗台物资,如发电机、消防泵、潜水泵、电缆、应急灯、蜡烛、电筒、电池、草包、泥土、铁锹等。
15
5、各单位要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排除,检查内容包括:
(1)供电线路、避雷器是否安全可靠;
(2)消防泵、潜水泵等排水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排水沟、下水道是否通畅;
(4)灵克棒等应急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5)生产用房、建筑物、树木是否坚固、安全;
(6)泵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部位可能进水的渠道是否已经堵塞;
(7)信息传输工具是否保持畅通;
(8)其他。
二、台风汛情来临时
1、各单位负责人和防汛抗台应急小队立即到位,关键和要害部位要留驻专人巡视;
2、各单位要密切注视台风动态和汛情,保持与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
3、一旦发生险情,应积极采取挡水、抽水措施,并立即向防汛抗台领导小组汇报,紧急情况可向消防部门求援。
三、台风汛情过后
各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城市正常供水,同时做好水质保障工作。如果发生损失,要及时将损失情况上报防汛抗台领导小组,以便统筹安排灾后修复。
乐清市供水集团 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
城市供水是城市的生命线,供水水质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和工业生产,甚至影响生命安全。为了使水质突发异常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应急处置程序
2.1 突发水源性疾病
2.1.1 立即停止水源性疾病爆发地域制水厂的生产,若部分受污染水已进入净水构筑物及供水管网,按出厂水和管网水应急预案处理。
2.1.2 会同卫生、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对水源进行调查、采样检验和水质分析。在关闭切断致病水源的同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水源地采取控制措施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
2.1.3 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建立临时应急监控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对致病水源进行水质连续监控,直至水源性疾病警报解除后,根据水质评估结论方可恢复生产。
2.2 原水浊度突变,水源污染
2.2.1 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织人员对相关水域的受污染情况进行水源调查、评估,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针对污染 17 评估结果制订相应处理措施,申请切断、关闭相关污染源,或对受污染水源采用相应化学手段进行处理,直至影响消除。
2.2.2 污染情况发生后,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建立临时的紧急监控小组,对被污染水质进行连续监控,关键和要害部位留专人巡视,直至影响消除后方可重新启用原有水源。
2.2.3 由集团供水调度中心对各水厂的原水进行统一调配,若需要停用被污染或水质异常的水源,应启用备用水源。如发现部分受污染水已进入净水构筑物及供水管网,并影响出厂水或管网水的水质时,按出厂水和管网水应急预案处理。
2.3 出厂水水质异常
2.3.1 立即停用相应制水厂的出厂水,对该制水厂的供水区域进行水质评估。关闭相应进水阀门,开启相应排水阀,排放异常出厂水。
2.3.2 调查出厂水异常的事故原因,制订相应措施。若为水源异常情况引起的,即停用该水源,启用备用水源,同时对制水区域进行冲洗;对因生产设备异常引起的,须对相应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因净水药剂引起的应立即停用该药剂,对药池进行清洗,改用其他可靠的净水药剂。
2.3.3 如发现被污染的出厂水已进入供水管网,立即组织人员对受污染供水区域进行紧急冲洗与排放。
2.4 管网水质异常
2.4.1 停止对局部异常供水区域的供水,关闭相应进水阀门。 2.4.2 如水质污染涉及大面积的供水区域,则发布相关停水信息并安
18 排相应的替代生活用水(如使用合格的桶装饮用水等),同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
2.4.3 对污染原因进行调查,若为水源或出厂水引起的水质污染按上面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若为局部的管道污染(新敷设管网未经消毒或消毒后冲洗不彻底、抢修施工引起的污染、二次供水或其它情况引起的管网污染等)则对相应的污染区域进行污染源清除,开启排水阀,对被污染管道进行统一消毒冲洗,对冲洗后管网进行取样检测,合格后再安排恢复供水。
2.4.4 水质异常情况值守电话:61527100 61520820
乐清市供水集团
水源藻类爆发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城市供水水源藻类爆发危害和影响正常供水,有效控制藻类爆发和保障出厂水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乐清市供水集团公司各制水单位。
一、藻类发展程度分级:
1、水源水:
①安全级:藻类总数为 2 104 个/L ②警戒级:藻类总数为 4.2 105 个/L ③危险级:藻类总数为 2.4 106 个/L
2、出厂水:
①安全级:藻类总数为 1 104 个/L (蓝藻数为 0.8 104 个/L) ②警戒级:藻类总数为 2 105 个/L (蓝藻数为2 104 个/L) ③危险级:藻类总数为 1.2 106 个/L (蓝藻数为 5 105 个/L)
二、水质监测和药剂准备:
1、夏秋季藻类易爆发季节加强水源巡视,增加水质监测频率,密切跟踪监测藻类发展和水源富营养化程度。
2、提前做好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漂白粉)、高锰酸钾、硫酸铜、活性碳等化学药剂的储配工作,以备应急使用。
三、应急响应:
1、当水源水藻类发展至警戒级别时:
①控制水源水库保持在正常水位(由水源管理部门操作); ②向水源水库库面投加适量的硫酸铜,同时采取打捞、鱼类放养等物理和生物措施,抑制藻类繁殖(由水源管理部门实施);
③进厂原水投加适量高锰酸钾进行预氧化处理; ④限制制水量; ⑤增加滤池反冲洗频率;
⑥增加出厂水质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出厂水质变化。
2、当水源水藻类发展至危险级别时,切断水源,停止制水生产和供应。
四、组织保障:
总指挥: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指挥:集团公司分管制水副总经理、生产技术管理科负责人 成 员: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管理科(水质监测中心和调度中心),各分公司(制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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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水集团
次氯酸钠消毒系统应急处置预案
1 次氯酸钠特性
次氯酸钠(Naclo),是钠的次氯酸盐。溶液为浅黄色,有刺激性气味,可与水混溶。该产品具有腐蚀漂白作用,会使得衣物褪色,手掌出汗,指甲变薄,应防止其接触人体皮肤衣物等。大量吸入会引起呼吸道反应,对呼吸道粘膜有一定的损害。次氯酸钠侵入人体途径有: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2 应急情况及处置
2.1 设备泄漏处置措施
2.1.1 当次氯酸钠发生泄漏时,值班人员应在能力范围内对泄漏事故进行判断,并尽快关闭泄漏点的管段,切断泄漏源。
2.1.2 如为泵阀少量渗漏,则应停止正在使用的泵阀,并切换至备用泵。
2.1.3 如为储罐底部进液管、出液管接口或阀门有少量渗漏,则应停止该储罐的使用,切换至其它储罐使用,并将原漏液储罐内药液通过应急管道抽至其它储罐。
同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必要时通知厂家来现场维护处理。
2.1.4 次氯酸钠大量泄漏时,应及时向控制中心反应,当班人员处理好本岗位的停车操作,检修工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工具赶至现
22 场处理。同时电话通知相关设备的供应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及时的补修或者更换相关管道配件。
2.2 善后处置
2.2.1 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或覆盖,残余溶液用清水冲洗干净。
2.2.2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汇入废液池,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2.3 人员救护措施
2.3.1 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服。
2.3.2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3.3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3.4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顺畅。 2.3.5 误食: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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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水集团
制水厂电气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 水厂电源断电故障
1.1水厂配电室工作人员经过验电操作确认电源断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1.2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安排人员查找电源断电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如重新恢复正常供电所需时间较长,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水厂停产情况,同时关闭水厂进水泵、原水进水阀门和滤池进、出水阀门。
1.3 集团调度中心及时做好调水调压工作,确保片区正常供水。
2 电气设备故障
2.1供水泵房机电设备发生故障
2.1.1泵房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工作人员切断故障机电设备的供电线路,同时开启备用水泵供水,并向上级报告。
2.1.2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对故障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如果供水泵房的备用机泵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被迫停止供水生产时,水厂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请求进行片区调水调压,必要时通知用水大户和相关行业限制用水,并指挥维修人员进行快速抢修。
2.2电气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
2.2.1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简单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捷的方
24 式上报集团公司,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
2.2.2集团公司根据事故危害程度逐级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拨打
110、1
19、120等报警电话,请求支援和协助抢险救灾。
3 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3.1触电的现场救护 3.1.1迅速脱离电源
①如果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头等电源控制设备就在附近,应迅速断开。一般的灯开关、拉线开关只控制电源的一根线,它控制的不一定是相线,还应将闸刀开关拉开。
②如果闸刀开关或插头等电源控制设备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物迅速将电线拨离触电者。拨离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能拨的不要挑,以防电线甩到别人或滑到自己身上。
③如果现场附近无任何适用的绝缘物,而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则可用包有干燥的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救护人员未穿鞋或鞋已潮湿,则不能这样去抢救。
④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为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应立即通知停电,或采取正确的方法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在使其脱离电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摔伤、坠落等二次伤害。
3.1.2对症救治
当触电者脱离了电源以后,应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就地进行抢救: ①如果触电人的伤害并不严重,神志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
25 发麻、全身乏力,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可让他就地安静休息一段时间,不要走动,并作仔细观察。
②如果触电者伤害情况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头部触电者出现这种症状),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心脏按压法抢救。胸外心脏按压速度要均匀,每分钟100次左右。
③如果触电者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需要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脏按压。如现场只有一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两次,再做心脏按压30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
用两种方法抢救时,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必须耐心地进行。 触电急救应尽可能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时才能将触电者送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在转送途中,不要停止抢救工作。
3.2电气灭火
着火后电气设备可能带电,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另外,有些电气设备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可能发生喷油,造成火势蔓延,因此,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几点:
3.2.1切断部位应选择得当,不得因切断电源影响疏散和灭火工作。
3.2.2在可能的条件下,先卸去线路负荷,再切断电源。 3.2.3因火烧、烟熏、水浇,电气绝缘性能大大降低,切断电源应配用绝缘的工具。
26 3.2.4应在电源侧的电线支持点附近剪断电线,防止电线断落下来造成电击或短路。
3.2.5带电灭火应采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带电灭火。
3.2.6人及所带器材与带电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灭火器喷嘴至10千伏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
3.2.7如有带电体导线断落下来,应在落地点周围画警戒线,防止可能的跨步电压电击。
3.2.8充油设备外部着火时,可用干粉等灭火器灭火。如火势较大,应切断电源,并可用水灭火。充油设备内部着火时,除应即使切断电源外,可用喷雾水、泡沫等灭火。应注意防止燃着的油顺电线蔓延。
27 乐清市供水集团消防灭火预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消防工作,保障设施和人身安全,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集团公司重点部位。
二、严禁动用明火。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许可,并有监护人在场,采取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绝等安全措施。在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监护人应检查确认现场无残留火种。
三、消防预案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每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消防灭火抢险的义务。
四、集团公司保卫科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发生火灾事故时,集团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转变为灭火指挥部,组长担任指挥长,副组长担任副指挥长,本预案第六条所列各应急工作组组长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设在集团公司中心调度室。
六、各有关部门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一)现场灭火组
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全体当班人员、厂区住宿的其他人员。
28 主要任务:
1、迅速查明火灾位置、范围、火势等情况,立即报警119(火灾报警要点:说明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部门领导、集团公司领导;
2、在注意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1211型灭火器进行灭火,尽力抢救国家和企业财产;
3、火灾扑灭以后,保护好现场,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二)后勤组
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的后勤人员、车队、通讯、物资部门负责人
主要任务:配合做好交通、通讯、卫生、营救等后勤支援工作。
(三)火灾评估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总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办、保卫科(稽查大队)等有关部门人员
主要任务: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的保卫工作。同时配合好消防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伤亡情况,评估损失,分析火灾原因,编写事故通报等工作。
七、在发生火灾情况,接到报告后,集团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成立灭火指挥部(由集团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转任),研究
29 和部署灭火抢险事宜;
2、通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职责做好待命准备;
3、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八、对火灾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火灾现场灭火时要注意以下二种情况:
1、首先与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取得联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分清油类火灾,电器设备火灾、气体火灾等火灾种类。灭火时还要注意油溅和是否有带电等情况;
2、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灭火指挥人员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情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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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水集团 城市供水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城市供水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为保障我市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能做出有效、快速的反应,尽快恢复城市正常供水,保障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用水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乐清市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精神,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地震或其他市(地)发生波及我市造成破坏的地震。
二、城市供水地震应急工作服从政府领导,由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统一指挥。
三、集团公司职工都有参加城市供水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应急时期均要无条件地服从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本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兼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指挥长,副总经理任副指挥长,本预案第六条所列地震应急工作组组长为指挥部成员。
五、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心调度室(电话:61527100)。
六、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地震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子)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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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集团公司供水调度和水质监测中心、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公司、各制水厂。
主要职责:营救受伤人员,救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检查供电、通讯、制水设施、构筑物、供水管道等受损情况,负责电机电器设备的修理,并配合工程抢修组修复制水工程和供水管道。
2、工程抢修组
组长: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公司、给排水安装公司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检漏维修中心、分公司、给排水安装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对制水、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道的抢险修复,配合抢险救灾组工作。
3、后勤服务组
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会、保卫科等。
主要职责:配合做好交通、卫生、营救、给养等后勤支援工作,灾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中宣传报道。
4、安全保卫组
组长:集团公司保卫科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保卫科。
主要职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救灾物资安全,扑救和预防火灾,排除路障。
5、水质检测组
组长:集团公司水质监测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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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集团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化验室、集团下属各级化验室。
主要职责:监测源水变化情况,提供处理方案,并做好震后水质防疫消毒工作。
6、通讯调度组
组长:集团公司供水调度中心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供水调度中心、各制水厂中心控制室。 主要职责:抢修通讯设备和线路,恢复调度系统,保证指挥部与各制水厂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输,负责与电业部门、各水源水库等联系,并根据地震损坏恢复情况,精心调度,尽快恢复城市供水。
7、物资保障组
组长: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科负责人。
成员: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科、分公司、检漏维修中心、给排水安装公司。
主要职责: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抢修急需设备、配件的组织、调拔、管理。
其他部门及人员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调度,积极配合应急工作组工作。
七、当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
1、发布停水信息,要求相关水库关闭水库阀门。
2、各水厂停止一切制水设备的运行,采取断电措施,并关闭所有进水阀门和水阀门(包括原水阀门)。
3、水厂加药系统全部停止使用,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4、在建工程立即停止施工。
5、车辆和人员向空旷处疏散。
八、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作出如下应急反应:
33
1、指挥部人员就位,按本预案立即行动,研究和部置抢险救灾事宜。
2、通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职责做好准备,并根据部置,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3、指挥部派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组工作。
4、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全体员工应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各应急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组织职工投入抢险救灾,恢复生产,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指挥部反馈。
十、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抗命令、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严肃处理。
34
乐清市供水集团 城市供水设施防空袭预案
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经济目标。为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遵循“长期准备、平战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为城市供水设施防护指挥机构,全面负责城市供水设施防空袭工作。下设六个行动小组:
1. 调度联络组:由集团供水调度中心组成,负责各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收集信息情报,向各小组发出工作指令,提供技术指导。
2. 后勤保障组: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物资供应科组成,负责车辆调动和物资保障供给,并负责运送抢修所需的各种材料和配件。 3. 警戒保卫组:由集团保卫科组成,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保卫和抢修现场的安全警戒。
4. 水厂抢修组:由各制水厂组成,负责水厂抢险救灾和抢修空袭中遭破坏的制水机电设备。
5. 管网抢修组:由集团检漏维修中心和给排水安装公司组成,负责抢修空袭中遭破坏城市供水管网。
6. 水质检测组:由集团水质监测中心组成,负责监测源水变化情
35 况和空袭后水质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及人员服从总经理室指挥,积极配合行动小组工作。
二、情况设置及处置
1、临战准备阶段:
当国家发布防空命令后,城市供水设施防护指挥机构转为“防空指挥部”,实施紧急动员,各行动小组应立即调整部署,充实人员,开展战前演练。
重要生产物资(如机电设备)、危险物品(药剂)及时转移。转移的原则:危险易爆品必须疏散隐蔽或转入地下仓库,备用设备尽量转移,自行机动的设备先行转移。转移后的设备必须专人保管,确保完好。
水厂建筑物采用已有的绿化伪装,并增设反光照射灯。同时加强保卫力量,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水厂,非生产人员必须限时离开。
后勤保障组要检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以及材料和配件库存情况,及时补充、调配。
水厂抢修组要对备用供水设施(应急泵站)进行检修,确保紧急启用。
调度联络组要检修供水调度无线电通讯系统,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2、遭受空袭阶段:
停止一切制水设施、设备的运行,采取断电措施。关闭水厂,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和随意走动。水厂留守人员应以避免伤亡、减少损失、保存实力为原则就近就地疏散隐蔽,并注意观察,充分做好抢险抢援
36 的准备。
3、消除空袭后果阶段:
全体员工应立即回到工作岗位待命。各行动小组各司其责,在最短时间内集结并迅速行动投入抢险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消除破坏后果。
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以最快速度抢救和转送战地医院。
遭到空袭后起火,要迅速实施灭火,并根据情况,请求消防部门援助。
机电抢修组要立即检查供电线路受损情况,并报调度联络组与供电部门联系尽快恢复供电,同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机电设备。如水厂构筑物空袭中遭破坏,由调度联络组联系有关建筑施工单位派员协助抢修。
调度联络组要根据各水厂受空袭损坏及修复情况,精心调度,尽快恢复城市供水。同时按轻重缓急,指令管网抢修组对受损的供水管网进行修复。
水质检测组要随时监测源水变化情况,提供处理方案,并做好空袭后水质保障工作。
警戒保卫组要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警戒,疏导交通,维持秩序,当现场出现有碍迅速恢复生产的异常情况,应果断处置,并报公安、军事部门。
三、联络方式
公司联络采用邮电通讯线路,如该线路受到破坏尚未恢复,使用
37 供水调度无线电通讯系统进行联络。
四、防护对象
列入本预案的防护对象包括:集团公司下属各制水厂及城市供水管网。
五、空袭警报信号
预备警报三长声,紧急警报连续短声,解除警报一长声。辅助警报可采用嗽叭、哨音、灯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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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水集团
突发性病疫防治工作预案
为全力严防突发性病疫,确保病疫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人民用水安全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突发性病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集团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集团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集团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1520808)。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病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保证信息、指令传递畅通;负责防疫物资的采购及其他后勤保障有关事项。
二、防治措施
1、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防治突发性病疫知识的教育,要向员工提供规范的关于防病知识和防范措施的介绍资料,要求用恰当的方式和语言,提醒员工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的健康保护。
2、单位领导必须做到“两熟知”、“两能够”,即熟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的突发性病疫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我市设立的防疫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能够对病疫的表现症状
39 做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
3、一律暂停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要建立外来务工人员详细资料保留制度。一旦发现染病者或疑似病人,要快速、准确地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住宿在厂区的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出和会客。
4、员工集中活动的区域(生产车间、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场所、食堂、洗手间等)每天进行消毒,保证通风换气。对流动人员较多的服务窗口要进行重点消毒。
5、全面清理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堆物、垃圾废弃物,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不留卫生隐患,保持空气新鲜,以防病源的滋生和传播。
6、制水厂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和参观。其他单位业务来访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接待,并做好来访登记。窗口服务单位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和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
7、各制水厂增加巡检次数,实行半小时一次的巡检制度,加大对水质的监测力度和检测频率,确保各项出厂水指标和管网水质指标的合格率。疫情期间,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前题下,合理调整加氯量和加氯方式,使出厂水的余氯含量适当提高,让市民放心饮用自来水。供水管道接管和修理后必须进行冲洗和严格消毒。
8、严格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15时30分前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单位员工健康状况。单位领导要关注员工身体状况,
40 发现疑似病症,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在报告至送医这段时间内,要对疑似病人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就地停止单位活动,然后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善后工作,并全力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奖惩纪律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严明纪律、各自职责、各负其责,落实本预案各项措施。对在防疫工作中,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拒不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和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供水水污染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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