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第1篇
第一章 宗 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 1 学年作一次调整。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按两级网络设置,各班级成立家长代表机构,由5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中1名家长代表为召集人;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2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 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3 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4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 (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6 (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 (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 (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
7 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
古城小学第一学期家长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一、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30人) 名誉主任:张吉平 主 任:郭吉波
成 员:王祖哲、许方俊、王德平、王祖刚、马少平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分组及联络员
1、一年级(5人):序号1-5 联络员:
2、二年级(5人):序号6-10 联络员:
3、三年级(5人):序号11-15 联络员:
4、四年级(5人):序号16-20 联络员:
5、五年级(5人):序号21-25 联络员: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第2篇
2007-9-12 12:51:33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繁荣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学术民主,加强学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
第二条 中国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是院长实施学术领导的最高学术评议、评审和咨询机构。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1、对国家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农业科技计划设计及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倡导和组织全国农业科研大协作。
3、审议中国农业科学院的科技发展规划,论证重大科技项目,讨论学科建设、科研机构设置与调整等重大问题。
4、对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进行评价、建议与推荐。
5、评审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奖。
6、对涉及学术问题的重要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评议和裁定相关的学术道德问题。
7、对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学部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学科代表组成。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2~3人,由主任委员提名,常委会表决通过;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名,由主任委员指定,负责常委会日常事务管理。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
1、主持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休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对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负责并报告工作。
3、讨论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组织学部开展活动,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4、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年度科技成果奖初评结果进行复审、评议和最终评定。
5、研究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名誉主任委员、名誉委员等。名誉主任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担任,名誉委员由历届学术委员会部分老委员、院内资深院士等担任。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作物学部、动物学部、资源环境与微生物学部、质量标准与农业工程学部、经济与信息学部等五个学部。学部是受学术委员会领导的学科咨询与工作机构。委员按其所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只能参加一个学部。学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部全体委员会议。
第八条 学部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2~3人,主持学部工作和学部全体委员会议。学部设秘书1人,由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学部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部的职责是:
1、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农业科学技术问题、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对重要研究领域、研究计划、学科发展以及研究机构的学术问题等进行评议和论证,提出建议和意见。
2、酝酿、筹备和组织学术活动,倡议组织农业科研协作。
3、审议学部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4、初评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奖。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专门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院科技管理局。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并设处级干部职数1名、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委 员
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的院、所两级有关领导、两院院士、科学家代表等院内专家,以及聘请的地方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有关高等院校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等院外专家组成。院外专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3。
第十二条 院内委员产生办法:按遴选委员、推选委员分别进行。
1、遴选委员:在职院领导、两院院士(资深院士除外)、研究所(含研究生院、出版社,下同)行政一把手、机关主要业务部门领导为遴选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提请院长审定。
2、推选委员:院属各研究所按照委员候选人推选名额,由科技人员酝酿,提出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名单;召开科技人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委员建议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序);所长办公会议或所务会议研究产生报院学术委员会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排序),填报《中国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另发),正式行文报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研究审查有关材料,拟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提请院长审定。
第十三条 院外委员产生办法: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相关研究所推荐、建议的基础上,提出院外委员建议名单,提请院长审定。
第十四条 委员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业科研事业,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道德品质高尚,大公无私,清廉正派,为人师表,拼搏进取,乐于奉献,顾全大局。
3、对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 资深院士、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担任委员。
第十六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是:
1、在学术委员会内部任职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决议学术委员会重大事项时,有表决权和建议权。
2、免费获取中国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编印的工作简报和有关书刊。
3、参加学术委员会及有关学部活动,承担并完成交办的任务。
4、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及研究所的学科建设、人才与团队建设、科学技术创新与发展等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
5、维护中国农业科学院形象和声誉,在学风建设、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中起楷模作用。
6、对学术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问题及过程履行保密的义务和责任,由于泄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三届,连任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学术委员会换届时院内、外委员产生程序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调离工作岗位或因出国等原因离开岗位一年以上者,即自行解聘委员资格,由学部主任提议并提出增补人选,报学术委员会审批并颁发聘书。 第四章 议事规程
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或由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全体会议休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由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学部会议由各学部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召开的各类表决性会议,应出席委员达2/3以上时方能举行。
第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决议重要事项时,均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决议。需要学术委员会表决的议案,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须达到投票人数的2/3通过方为有效。学术评议事宜可根据情况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在学术上,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意听取和保留少数委员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工作纪律
1、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学术委员会有关会议时,事先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2、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的议案,主任委员可指定一名或几名委员提出初审意见后再交全体会议审议。
3、学术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在异议期内如有人提出复议,先由秘书处征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可召集全体委员进行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得再行复议。
4、在讨论、评定、审议与委员或其直系亲属有关的事项时,实行委员迴避制度。
5、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学术委员会会议并参与讨论,但不参加表决。 第五章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是由所内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代表组成的、所长实施学术管理的学术审议、评议和咨询机构。
第二十三条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可由研究所行政一把手兼任,也可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选举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规模:在职科技人员总数200人以上的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数原则上不超过29人,100~200人之间的原则上不超过19人,低于100人的原则上不超过13人。
第二十五条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换届程序和委员产生程序:研究所行政一把手、两院院士、科研处处长(兼学术委员会秘书)为当然委员;所外委员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不能少于1名;其他委员,以研究室为单位民主酝酿,提出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在科技人员大会民主推选的基础上,所务会议形成报院审批的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换届时应保留不少于1/3的上一届委员会委员进入到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并注意学科、专业、年龄等的平衡。
第二十六条 委员在任期间退休或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即自行解聘其委员资格;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提出解聘、调整和增补委员建议方案,报院学术委员会批复。
第二十七条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在业务上接受院学术委员会的归口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八条 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可依据本章程制定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管理细则,报院学术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由院长提议,修改方案经学术委员会审议表决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发布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第3篇
第一章 宗 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 1 学年作一次调整。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按两级网络设置,各班级成立家长代表机构,由5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中1名家长代表为召集人;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2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 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3 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4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 (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6 (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 (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 (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
7 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
古城小学第一学期家长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一、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30人) 名誉主任:张吉平 主 任:郭吉波
成 员:王祖哲、许方俊、王德平、王祖刚、马少平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分组及联络员
1、一年级(5人):序号1-5 联络员:
2、二年级(5人):序号6-10 联络员:
3、三年级(5人):序号11-15 联络员:
4、四年级(5人):序号16-20 联络员:
5、五年级(5人):序号21-25 联络员: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第4篇
第一章 宗 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 1 学年作一次调整。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按两级网络设置,各班级成立家长代表机构,由5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中1名家长代表为召集人;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2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 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3 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4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 (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6 (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 (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 (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
7 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
古城小学第一学期家长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一、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30人) 名誉主任:张吉平 主 任:郭吉波
成 员:王祖哲、许方俊、王德平、王祖刚、马少平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分组及联络员
1、一年级(5人):序号1-5 联络员:
2、二年级(5人):序号6-10 联络员:
3、三年级(5人):序号11-15 联络员:
4、四年级(5人):序号16-20 联络员:
5、五年级(5人):序号21-25 联络员: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是把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联系、沟通三者之间心灵的中心纽带,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参谋和监督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是实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特成立鹏翔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由各班推荐的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体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学校工作及指导学生课余生活等重要功能。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学校聘请热心教育事业,善于教育子女,有一定工作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家长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常务委员若干名组成,候选人由各委员推荐,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每进行述职报告),学校牵头部门是政教处。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学进行一次。
第三章 任 务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应发挥四大作用:
1.桥梁作用,把家长委员会办成联络学校与家庭的桥梁; 2.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3.助学作用,积极指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或意见; 4.评估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
第四章 职 责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一条 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 学校应积极为家委会提供经费支持。
第七章 工作开展
第十四条 学校、家委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一次,征集来自年级家长委员的信息,如:学生作业负担、教师工作态度、师德表现、学校办学行为等。书面提供给学校,学校在每学年一次的家长会议上进行通报,年级家委会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就一个阶段一个时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书面报告给校家委会或学校。
第十五条 家委会对搜集到的家长育子经验,教育案例,成功做法发至家长参考。
第十六条 组织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运动会或阳光体育等活动。
第十七条 学校家委会、年级家委会在不影响家长本职工作,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主动与学校联系开展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家长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鹏翔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仲恺高新区潼湖鹏翔学校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为发挥教授、专家在教学与科研中的主导作用,为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实行科研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提高我院专业建设及科研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设立“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工作的咨询、评议、评审机构。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对学院工作的各种建议和意见,经院长批准后,由学院职能部门实施。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任务
1. 对学院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审议和建议;
2. 审议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计划;
3. 对重大科研课题的申请进行审议、推荐、督导、评估;
4. 评选科技论文、主持院级学术讨论会;审查、评定科研成果及报奖等级;
5. 协助学院开展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6. 对学院所办学术期刊进行咨询、评议与建议; 7. 对学院教师职称晋升评审工作进行评议和建议; 8. 根据学院安排调查研究,掌握全院教学、科研、思想、教育等主要动向和情况,为院长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9、对学院各专业的单元课程成绩考核、实训演出、毕业设计、毕业展览进行指导、评议和建议;
10、讨论、审议院长委托的其它学术问题。 第三章 组 织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由学院在专业建设与科研工作中起主导与骨干作用的、有学术水平的教授、专家组成。成员应是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有关专业的专家或学科代表性人物。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严格遵守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八条 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一人。委员总数约为1520之间的奇数。
第四章 委员的产生
第九条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由专家推荐。
第十条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结果由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由院长聘任。
第十一条 院长可根据专业的需要,提出增补个别委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可增补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第五章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委员的权利 1. 学术委员会委员在所在学术委员会上有发言权、辩论权、表决权、投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科研及学术活动方面的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3. 对学术委员会的决定有复议权。
4. 对学术委员会将要审议的事项有调查权、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的调阅权。
5. 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第十三条 委员的义务
1. 努力完成院长、部门领导委托的有关科研及学术活动方面的任务。
2. 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3. 向院长、部门领导推荐中青年优秀人才。 4. 秉公办事,对学术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委员们的发言保密。
5. 接受学术申诉并向院、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议事规程
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决议事项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能有效。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讨论议案,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须超过投票人数的半数方能有效。
第十七条 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的方案,学术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指定一名或几名委员提出初审意见交全体会议审议。
第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如有人提出复议,需先由秘书(长)出面征得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召集全体会议进行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得再进行复议。
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缺席时,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持会议;主任、副主任均缺席时,由主任指定一名委员主持会议。
第二十条 委员因病、事假不能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时,必须向秘书长请假;学术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并征得该委员的同意,可指定一名教授或副教授为代表,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并行使委员权利与义务,但无被选举权。
第二十一条 委员若不遵守有关保密制度,情节严重时,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可免除其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第二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在讨论、评定、审议和委员及其亲属有关问题时,除答辩、表决、投票外,该委员应予以回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院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需经院长批准,由学院财务处在预算中单列。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末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17工作报告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是由校内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是学术立校、教授治校理念的具体体现。2017年学校学术委员会依托各级学术组织,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新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2017年2月,新修订的《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正式颁布施行。新章程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调整组织成员,完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权责的边界,完善了工作流程与制度,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互独立与相互支撑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搭建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推进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学校在三楼会议室举行学术委员会会议。经院系推荐及学部选举,共产生15位委员,会上,校长叶旭全出席会议,任命和聘任15位当选的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这是我校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并通过《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大学章程》等制定《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后成立的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其中校级领导4位,职能部门领导2位,院系负责人9位。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是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背景下成立的,确保教授在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中拥有更大的代表性和更充分的话语权,从而切实迈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
三、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
1、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2017年,校学术委员会多次召开职业教育发展交流研讨会,认真听取相关专业发展专题汇报,针对专业发展趋势、专业建设和发展情况以及与国内外同类职业院校的优劣态势比较、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发展规划的调整、提高职业教育整体实力的新举措、学科交叉合作的切入点等问题,深入分析成绩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设发展建议。强调职业教育研究方向必须跟踪国际前沿,面向国家需求,保持特色,并不断凝练;学科团队建设要不断引进与培育高层次的学术骨干,培养学科负责人与学术带头人,而青年教师要学会规划、创新与协同合作,提升各项综合素质与能力。
2、成立德育教育课程研究小组
为了探索和建立我校德育教育体系,根据我校学生特点和普遍表现,从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出发,特成立了德育教育课程研究小组。围绕建立德育教育体系建立以下课题:德育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德育教育学生行为管理体系;德育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德育教育学生家庭与学校共建体系;学生德育学习成长过程诊断整改评价体系;学生德育学分体系。
3、制定课堂教学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校根据领导听课、教学督导组反映的情况和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课堂教学管理标准》。
4、积极做好平台、项目、奖励工作 2017年,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平台(基地)、项目、奖励申报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
在成果科研方面,积极申报东莞社科联课题。我校是东莞社科联会员单位,在2017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报中,上报了13个课题,有5个研究课题被市社科联选中立项,中标率达38%,在东莞市各大高校中名列前茅,这体现了我校科研力量的潜力,学校给予了鼓励和支持。将被立项的5个申报课题设为“立项自筹”,根据学校已有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按市级3000元/课题的标准进行资助。分两部分进行:启动资金下拨1500元,课题成功通过市社科联结题后,再下拨剩余的1500元。为了激励学术研究,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市社科联课题研究,决定对剩下8个未被市社科联立项的调研课题设立为校级社科联调研课题,拟经过学校专家组审定验收后,每个课题资助600元。前提条件是调研课题必须完成,且经过学校审批验收。
2017年6月份,有5人获得了学校科研经费资助,他们分别是教务处的朱涛、影视制作学院的吴晓、信息工程学院的夏霞、经济管理学院的郑大军,每人发放1500元的科研课题资助。
四、建言学校全局战略,提出咨询意见
过去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多次召开交流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研读《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形成意见建议递交相关部门,同时就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建言献策。在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上,全体委员对学校“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了讨论,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提议:
1、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学科整合,分层规划各类学科发展,改进支撑学科发展的平台管理机制;
2、加强中德智能制造学科建设,有效支撑集团智能装配工程快速发展;
3、加强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大青年教师后备队伍建设;
4、实行学分制、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毕业生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保障体系建设;
5、突破已有的体制机制,管理下沉、中心下移。构建激励评价机制,激发活力,增强软实力;
6、加强智库建设,加强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影响力;
7、关注国家职业教育战略需求,关注国际职业教育体系,设定更高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积极向上的热情,提升办学实力与服务经济建设能力。
五、扎实开展学风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 学风建设作为校学术委员的工作重点之一,一直都常抓不懈。在校学术委员会的倡导下,学校深入开展学风调研,召集各二级学院、部门等进行座谈,与会人员结合自身的经历和感受,从不同的角度围绕思想动态、学习现状、道德规范、学术不端行为等问题各抒己见。在广泛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学校认真梳理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地抓实各项工作,将学风建设落到实处。此外,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规划、咨询建议和总结。在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中,教育全校师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谨治学,坚守诚信,保持学术道德操守。对于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根据学校的处罚规定,调查和认定相关责任后,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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