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第1篇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
:
我系专业班同学(应届生、往届生),因离校手续办理过程中在你部门未审核通过,现到你部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
系部签章年月日
领取毕业证程序说明:
1.往届生和有关部门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未通过的应届毕业
生,首先在系部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系部要注明该生 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未通过的部门。各系在学生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后,应立即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系部考核栏中审核通过。
2.毕业生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上签字、盖章,并在学生管理 系统考核栏中审核通过。
3.毕业生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到招生办领取毕业证。
4.毕业生持毕业证到信息办签字、盖章。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第2篇
(一)、第一次办理报到证
1)毕业生将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指导中心到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3)毕业生凭离校小条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凭《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改派
1、所有已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无须到学校。
1)如毕业生已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改派后,请凭新《报到证》到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咨询省招就中心;
2)如毕业生未曾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请在改派后凭新《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变更手续,详情请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室。
2、对于已派往各地人事部门(人事局、教委毕分办)的毕业生,如在当地就业无需改派,由当地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调配;如异地就业,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程序如下:
1)原派遣单位需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
2)将上述《报到证》和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3)凭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
3、派往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1)将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材料(需院副书记签字)、新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2)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好改派手续后毕业生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
补办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说明
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
方法1:
1)如原报到证遗失,需重新补办新的报到证,原报到证持有者须在遗失报到证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报到证作废的遗失启事。遗失启事须包括以下内容:毕业生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 南林大报到证,编号200910284100001,声明作废。(原报到证号可向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补办户口迁移证需要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再去学校保卫
处户籍室补办。
方法2:
直接带身份证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交50元补办费用,可直接补办。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凭证明到省招就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调配章;
(3)1997~2001年的毕业生在毕业院校已开具证明后,需先去教育厅学生处核实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再由本中心加盖调配章。
(4)1997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补办证明流程如下:
1 )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
2 )携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毕业生分配名册;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第3篇
一、迁安市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1、参保职工、城镇居民因病在我市11家定点医院住院,凭有效的医疗保险IC 卡、职工医疗保险证、身份证,24 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在医院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必到社保中心开具住院通知单。
2、女职工生育需提供 (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医保证、卡,结婚证、准生证、夫妻双 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当日 24小时内到社保中心开具住院通知单,凭住院通知单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直接结算。
3、企业男职工配偶因生育住院需提供 (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医保证、卡,结婚证、准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4 小时内到社保中心备案,出院后持相关手续交单位主管社保人员,集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4、意外伤害(医保证、卡,诊断证明、单位证明),24小时内到社保办理备案手续,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5、因病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但不能确诊和诊治的疾病,需要到市外医院治疗的,必须办理转诊手续,实行逐级转诊制度,转诊当日持市内二级甲等医院转院证明到社保中心医审科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出院后持相关手续交单位主管社保人员,集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无转院手续,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未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且需直接转院的,凭我市内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门诊病历, 转诊当日到社保中心医审科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出院后持相关手续交单位主管社保人员,集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无转院手续,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转院手续适用于所有医保报销。
二、迁安市医疗保险报销提供资料(需加医院相关科室印章)
1、 住院病历复印件(提供病历复印件内容)①住院病历首页; ②住院记录; ③手术患者提供手术记录; ④会诊记录单;⑤各种检查报告单(化验、X线、核磁共振、CT扫描等); ⑥出院记录; ⑦长期医嘱单; ⑧临时医嘱单
2、 汇总用药诊疗明细表
3、 住院收据(住院期间门诊收据)
4、 诊断证明(或出院证)
5、 转院证明
6、 本人医疗保险IC卡、医疗保险证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第4篇
格。
二、 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手续和流程:
A,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 注
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注册在中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不低
于50万元人民币)。③ 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④ 法定代
表人在三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
表或负责人。
B,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a,书面申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d,《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e,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f, 证明其符合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C,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②,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③,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
税。④,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
的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D,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书面申请。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第5篇
情况说明:此流程适于跨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1. 去原公司拿回自己的户口页(公司集体户口的户口卡),并去管理原公司员工户口的派出所打印户口主页(派出所会打印,很简单)。 2. 交给现公司人力,办理准迁证。 3. 拿着准迁证和原公司的户口页(原工作地派出所回收)去原工作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第6篇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
3、规划部分核发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结果通知单);
4、规划条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工程竣工图(每个单体平面、立面、剖面蓝图、总平面图)、市政(雨污分流排水、供电、燃气、网络、通讯、市政道路)竣工图(纸质、word、CAD),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齐全(关键点位应标注规划测量坐标点);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7、房产测绘报告;
8、测绘成果电子图光盘一张;
9、消防验收意见;
10、建设局档案室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归档预验收意见;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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