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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10-221

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第1篇

部门:部姓名:

2015年4月17日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了一期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宣贯,在此次宣贯会上,大家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性,新安法将成为我日常工作中的指路明灯。 下面我浅谈本人对新安法的一些认知和体会。

新安法认真贯彻落实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安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 新安法的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1、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一最根本利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首先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工作安排和实施等必须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这一根本要求。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包括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含义,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发展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因此,安全发展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近年来,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多次明确提出应当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从法律上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和体现安全发展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安全第一。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求和价值目标,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安全第一,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发展生产关系的问题上,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2)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试错”,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一方针事关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重心,要求各个方面时刻居安思危,关口前移,从平时、从细微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将“综合治理”补充规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之一,是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生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因此,新安法中增加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如前所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也要首先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这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根本和核心。

(2)职工参与。一方面,职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操作者,安全生产首先涉及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其主人翁作用。另一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职工积极配合,承担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等义务。没有职工的参与和配合,不可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政府监管。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参与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作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得到切实遵守,及时查处、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除患。这是保障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4)行业自律。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重要社会自治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来说,行业自律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5)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包括工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将安全生产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上述五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新安法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

1、委托责任,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制度建设,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七项职责,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七项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4、安全验收,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其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1、新安法中指出“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2、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解决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国家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新安法中引入保险机制,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和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1、新安法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并实施双罚。不仅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也处罚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新安法加大了责任的追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罚款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罚款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

终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安法的认真学习,让我更深刻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第

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做好动员部署:

公司领导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公司各部门在第三个法制宣传周到来之际,组织学习并宣传《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公司要求,成立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学习考试结合:

此次《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12日结束,分为宣传学习和考试总结两个阶段。

(一)宣传学习:

12月1日和12月7日,在******会议室,由安全矿长组织全矿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宣讲视频,共计八讲;共计培训人员为131人次。在学习会上,////同志就如何通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工作实际来抓好矿井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此后,各部门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狠抓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好局面。

(二)考试总结

1、12月8日至12日,按照公司******和******《安全生产法》学习计划的安排,******将于12日之前举行《安全生产法》的考试。

2、12月11日,******组织全体人员共计24人参加了《安全生产法》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三、安全督查到位,奠定良好基础:

在此次《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学习活动中,煤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宣贯学习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培训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按照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确保宣贯工作得到落实。

四、学习成果运用:

矿领导将《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百日安全”活动结合起来,与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结合起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力求实效,要求全员参与和学习,各部门人员要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为矿井的稳定健康发展尽职尽责。

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第3篇

1、什么是“六五”普法?“六五”普法的起、止时间?

“六五”普法,是指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起,至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至201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

2、“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4、“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合法表达诉求的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5、“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4)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6)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7)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8)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9)深入推进依法治理。(10)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

6、“法律六进”活动、“一学三讲”内容、“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具体指什么?

“法律六进”活动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一学三讲”内容,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三下乡”活动指科技、文化、卫生三进农村,“四进社区“活动指科技、文化、卫生和法律四进社区。

7、什么事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行为?

法律知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是人们在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过程中所获取的法律信息;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宪法及相关知识

8、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主要对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公民政治权利等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作出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

9、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首先是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2)其他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其他法律即使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3)宪法是一个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

10、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人民主权原则;(2)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

11、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的国家阶级性质,亦即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

12、我国的政体是什么?政党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内容包括:(1)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3)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4)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1)平等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自由;(4)出版自由;(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6)结社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人身自由。

(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五)社会经济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七)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八)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

1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的义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

15、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社会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我国,依法治国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要求,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

(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法制建设保持社会主义性质,依法治国历史进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

(二)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实践主体。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国家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权基础,社会主义法制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三)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的对象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依法治国就是将国家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充分发挥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特殊作用,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16、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7、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1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

1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倡导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尊崇宪法和法律,相信宪法和法律,是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形成遵从法律的社会秩序,遵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必须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遵守和服从。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形成维护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模式和生活方式的秩序状态,其建立、坚持和有效推进,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风气,需要全社会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20、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通过规定人民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专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这里讲的是狭义的法律责任。其特点是:它与违法有不可分的联系,违法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和根据,它体现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它通常只能由有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组织予以认定;它是国家对违法行为实行法律制裁的根据。

22、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外,中央军委等军事部门有军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构对法律的解释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大量规章也被视为广义的法律的范畴;我国参加或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等也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部分。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机关的法律解释、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组成。

依法行政与行政法律知识

23、依法行政的概念是什么?

依法行政,或称行政法治,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手段、方式以及违法后果均由法律作出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积极保证法律的实施。

24、依法行政的内容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5、依法行政的主体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必须是一定的社会组织;(2)必须享有行政权;(3)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4)必须能依法承担法律后果。

26、行政主体的范围包括哪些?

(1)职权行政主体,即各类国家行政机关。(2)授权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3)受委托组织,即基于行政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社会组织。

27、行政机关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8、行政机关的种类有哪些?

(1)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3)行政机构,包括法律法规特别授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29、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特定情形有哪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4)超过追诉时效的。

31、行政处罚中,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第4篇

部门:部姓名:

2015年4月17日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了一期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宣贯,在此次宣贯会上,大家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性,新安法将成为我日常工作中的指路明灯。 下面我浅谈本人对新安法的一些认知和体会。

新安法认真贯彻落实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安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 新安法的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1、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一最根本利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首先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工作安排和实施等必须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这一根本要求。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包括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含义,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发展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因此,安全发展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近年来,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多次明确提出应当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从法律上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和体现安全发展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安全第一。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求和价值目标,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安全第一,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发展生产关系的问题上,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2)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试错”,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一方针事关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重心,要求各个方面时刻居安思危,关口前移,从平时、从细微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将“综合治理”补充规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之一,是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生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因此,新安法中增加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如前所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也要首先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这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根本和核心。

(2)职工参与。一方面,职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操作者,安全生产首先涉及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其主人翁作用。另一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职工积极配合,承担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等义务。没有职工的参与和配合,不可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政府监管。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参与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作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得到切实遵守,及时查处、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除患。这是保障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4)行业自律。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重要社会自治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来说,行业自律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5)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包括工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将安全生产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上述五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新安法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

1、委托责任,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制度建设,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七项职责,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七项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4、安全验收,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其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1、新安法中指出“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2、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解决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国家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新安法中引入保险机制,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和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1、新安法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并实施双罚。不仅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也处罚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新安法加大了责任的追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罚款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罚款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

终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安法的认真学习,让我更深刻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第

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第5篇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正确认识2015年度的安全生产形势

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底公布以来,从进入2015年开始,全国总体的安全生产状况相对比较稳定,但煤矿的安全工作依然严峻,距离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虽然我身在水电建设行业,但是要引以为戒,要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工作,将各项安全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在思想提高认识,端正工作态度

安全环保工作一直是集团公司、公司重点关注的对象,要求是越来越严,在当前形势下,安全不仅仅是每个项目的稳定、和谐的保证,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从发展惠及员工切身安全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思想认识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对待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和认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安全生产的检查及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安全生产的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隐患管理

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的实施,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总监、安全环保部、工程部门、设备物资部、质量部等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及时告知作业人员,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项目全体员工参与、伴随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名项目安全生产总监,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总监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职责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位员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同时,建立完善奖惩约束机制,把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实兑现,达到责任目标由全员共同完成。

五、加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度

2015年是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注重其执行能力的落实,不能纸上谈兵,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要绝对禁止违章蛮干,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办事严格、工作细心的工作作风,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敢于真抓实干,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安全环保工作中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项目领导班子,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各工队在事故发生时的处置能力,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制度的基本法律,内容系统丰富,规范严谨周密,汇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经验。确立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准循的行为规范,值得我们学习研究,认真贯彻实施。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全员抓安全、处处抓安全”,努力增强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企业、幸福家庭,提供必要的保证。

二〇一五年

安全生产法学习内容范文第6篇

部门:部姓名:

2015年4月17日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了一期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宣贯,在此次宣贯会上,大家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重要性,新安法将成为我日常工作中的指路明灯。 下面我浅谈本人对新安法的一些认知和体会。

新安法认真贯彻落实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安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 新安法的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1、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一最根本利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首先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工作安排和实施等必须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这一根本要求。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包括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含义,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发展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因此,安全发展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近年来,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多次明确提出应当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从法律上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和体现安全发展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安全第一。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求和价值目标,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安全第一,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发展生产关系的问题上,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2)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试错”,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一方针事关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重心,要求各个方面时刻居安思危,关口前移,从平时、从细微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将“综合治理”补充规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之一,是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管理等手段,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生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因此,新安法中增加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如前所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也要首先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这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根本和核心。

(2)职工参与。一方面,职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操作者,安全生产首先涉及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其主人翁作用。另一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职工积极配合,承担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等义务。没有职工的参与和配合,不可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政府监管。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参与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作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得到切实遵守,及时查处、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除患。这是保障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4)行业自律。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重要社会自治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来说,行业自律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5)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包括工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将安全生产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上述五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新安法中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

1、委托责任,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制度建设,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七项职责,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七项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4、安全验收,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其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1、新安法中指出“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2、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解决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国家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新安法中引入保险机制,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和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1、新安法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并实施双罚。不仅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也处罚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新安法加大了责任的追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罚款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罚款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

终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安法的认真学习,让我更深刻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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