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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第1篇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流程

接种流程:

接种前

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及预防接种证等),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要让未成年人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穿宽松衣物。

接种时

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

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

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告知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如果接种后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和瘙痒、一过性发热等现象,无需特殊处理。这些反应一般2-3天内会自动消失。如发生持续不适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未成年人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按学校或居住地要求进行团体预约或个人预约。未成年人接种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

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孩子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如有不良反应,还继续接种第二针吗

如果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出现轻微的反应,如发热、接种部位疼痛、轻微皮疹、疲乏无力等,大部分都会在很短时间内自行恢复,这些属于正常范围的不良反应,可以按时接种疫苗第二针。

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果是由偶合症引起的,待病情稳定后可以继续接种第二针。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疫苗后巧合发病,与疫苗接种没有直接的关系。

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如果出现了严重过敏反应,应当及时报告,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认为与接种疫苗有关联,属于该疫苗接种禁忌,则不建议再继续接种第二针疫苗。

家里成年人都打了,孩子可以不打吗

孩子同样有必要打。孩子未接种疫苗,则缺乏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后发病,部分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

孩子接种疫苗后,一方面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住院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疫苗,可在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

目前我省已启动15-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此年龄范围内的孩子应尽快接种。

疫情防控期间开学的学生们应该注意什么?

1、掌握基本防御知识所谓基本的防御知识,就是目前公开场合所传递的防御知识,有些地方印发了防御手册供大家学习,甚至编成了预防顺口溜。比如像如何洗手,如何戴口罩,如何正确丢掉口罩?什么时间换口罩?与别人接触应该保持什么样的距离?穿着什么样的衣物?据专家说毛性衣物病毒存留时间较短,减少与别人碰触身体,不扎堆。

2、尽量减少语言上的交流众所周知,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靠飞沫传播。所以回到学校之后减少和其他同学的语言交流是防御病毒的比较好的办法,虽然这样可能会影响到学生之间的感情,但这也是在疫情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自我保护的办法,无伤大雅。

3、保证个人生活卫生很多同学平时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导致自己经常生病。那么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让大家认识到讲究卫生的重要性。所以如果你是这样的学生,请务必要从现在开始改掉你的坏毛病,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的学习用品要经常进行适当的消毒,宿舍里个人的床上用品也要经常洗,尤其是袜子,鞋子,内衣等。饮食方面更要注意,俗话说得好,病从口入。既要合理膳食又要吃得健康,吃得有营养。如果家里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多从家里带一些食品,相信学校食堂一定会严格管控,但是能自己吃还是尽量自己吃。

4、身体弱的同学可以再延迟同学们每个人的体质是不一样的,有的同学精力旺盛,身体健康。也有的同学身体一直以来偏弱,再加上学习上的巨大压力,这种同学经常会发烧感冒。身体的免疫力比较差,吃饭也吃不好,睡眠质量很差。如果是这样的同学,老师建议可以和老师多请几天假。

因为,这次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侵犯的对象是中老年人。而中老年人的身体偏弱,免疫力差,抵抗病毒的能力差。

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第2篇

宝宝疫苗接种流程

宝宝在出生之后就要开始进行各种疫苗的注射,之后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定期接种疫苗。以下是接种疫苗种类及时间安排:

一类计划免疫:

1、卡介苗在小儿出生时注射1针。

2、脊髓灰质炎疫苗共接种三次,第一次接种在小儿2个月的时候,3、4个月各注射一次。

3、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混合疫苗共接种三次,第一次接种在小儿3个月的时候,4、5个月各注射一次。

4、麻疹疫苗第一次接种是在小儿8个月的时候,到1岁时复种,在6-7岁、12-13岁和18-19岁各加强一次。

5、乙肝疫苗共接种三次,在小儿出生时、1个月和6个月时各接种一次。

6、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都是在小儿出生6个月时接种,到1岁时加强。

二、二类选择性疫苗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3周岁注射1针次,6、9周岁各加强一针。

无细胞白百破:可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程序同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麻风腮:1.5-2周岁注射一针,基础免疫后4年加强1针。

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间是2岁时注射1针,4年后加强1针。

甲肝灭活疫苗:1-16岁接种2针,间隔6个月,16岁以上接种1针。

甲乙肝:16岁以上儿童接种

水痘:1-12岁接种1针次。

流感:1-3周岁每年注射2针,间隔1个月。3周岁以上每年接种1次即可

HIB:预防肺炎和脑膜炎的,进口的要四针,反应也比较小。2、4、6月龄各注射一次,12月龄以上接种一针即可。最好第15个月去打,一针就OK。

轮状病毒:2个月-3岁婴幼儿。最好半岁后,在秋季高发季节接种为好。

肺炎:7-11月龄接种3剂,12-23月龄接种2剂,24月龄-5岁接种1剂。

疫苗接种通过哪种途径

从宝宝出生,爸爸和妈妈们要为宝宝做好各种各样的预防措施。事实上,对于孩子而言,在出生3个月-6个月之后,从妈妈处得到的免疫力就会逐渐消失,而自身的免疫系统在6岁的时候才会比较晚上。那么在这段免疫力不足的时间里面,只有进行有效地免疫接种才可以提高宝宝的免疫力。疫苗接种采用哪种途径呢?我们快来看看吧。

事实上,主要由疫苗的要求以及免疫力的效果决定的,目前采取的接种途径以及方法有以下几个:

1、皮下注射:多针对于多种免疫制剂,例如流脑疫苗、麻疹疫苗等;

2、皮内注射,例如卡介苗的接种等;

3、口服法:效果较为有效,例如脊髓灰质炎活疫苗;

4、肌肉注射:例如:乙肝疫苗、破伤风抗毒素等;

5、皮肤划痕法:较多使用在对于活疫苗的接种,如卡介苗等,但是现在基本不用;

6、喷雾吸入法:主要针对于某些用于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预防的疫苗,例如流感活疫苗等。

接种乙脑疫苗的注意事项

疫苗是一种敏感的物质,一直在特定的时间和身体状况下按照特定的方式接种才会有效果。

一般接种疫苗前后,医生都会嘱咐家长不要对婴儿做哪些事情,护理婴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等,这些都是为了保证婴儿安全地注射疫苗并且能够让疫苗发挥其功效。接种乙脑疫苗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事项

1、疫苗接种应在流行季节前一个月完成。

2、接种前,家长应该尽量把宝宝的身体状况和过往病史清楚告诉医生。

3、认真、仔细检查疫苗的质量,若液体疫苗有混浊、变色、异物、曾经冻结,均不得使用。注意在启开小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溶解后应在1小时内用完,对用不完的要废弃。

4、应备有1%的肾上腺素,以备发生过敏性休克时急救用。

5、液体疫苗临用前,每5毫升疫苗中加入0.1毫升的亚硫酸氢钠溶液,混匀后可把疫苗中的甲醛中和掉,能减轻注射疫苗时产生的疼痛。

6、接种乙脑疫苗一般无反应,个别有发热、头晕等症状。如有皮疹者应注意观察,必要时给予适当的对症治疗。

7、患发热、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及心、肝、肾等疾病,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和孕妇均不可注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第3篇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调,要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出台重要政策,要主动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类疫苗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据国家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4月14日介绍,两部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要求,我国将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坚决制止通过借用资质和票据进行非法经营的“挂靠走票”等行为。

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将优先审批

民政部、卫计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申办人拟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同时,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根据申办人的需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为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提供咨询和指导,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

社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

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发出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下称《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通知》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4月15日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我国从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贪污受贿满一万元划入刑责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8日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受贿满一万元、具有一定较重情节就应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监禁不受服刑表现影响,不得减刑、假释。

严控电视节目包装造“星”

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第4篇

患有以下疾病者,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1、有过敏史者;

2、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3、患严重疾病者;

4、营养极度不良者。

有以上症状者请家长或监护人主动告知接种医生。 如果在接种时体温超过38℃,暂缓接种麻疹疫苗。 接种后应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

脊灰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公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脊灰疫苗接种禁忌症:

⑴ 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⑵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⑶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⑷ 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脊灰疫苗:

⑴ 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 ⑵ 1个月内接种过其他减毒活疫苗;

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第5篇

1999年8月10日,当时年仅2岁的徐某在父母带领下到北京市丰台区兴隆中医院的社区服务站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次日,徐某出现低烧情况。1999年8月23日,徐某发高烧并逐渐出现双下肢活动功能障碍,经多家医院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平衡功能障碍”。2001年6月,丰台区预防接种异常反映诊断小组鉴定认为,徐某患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但不完全排除为多发性硬化症等少见病,且其与徐某的病史和体征考虑病毒感染因素最大,没有足够依据说明是由疫苗接种引起的。徐某的父母多次与医院交涉未果,遂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兴隆中医院及药品购进单位丰台区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一百余万元。

一审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结论为:徐某接种疫苗后肢体障碍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出现与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有关,徐某的残疾等级为四级。兴隆中医院、丰台区疾控中心及北京市疾控中心不同意此鉴定结论,认为此鉴定没有科学依据,且疫苗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医院在接种过程中亦不存在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兴隆中医院在接种疫苗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中规定的“告知义务”,其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丰台区疾控中心与北京市疾控中心不是直接实施注射行为的单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兴隆中医院赔偿徐某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徐某及兴隆中医院均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鉴定意见中指出徐某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功能障碍与接种疫苗有关,只说明医疗行为产生了后果,但医院接种时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评析】

主观过错是侵权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因为让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之一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可非难性。

关于过错究竟是主观概念还是客观概念,学说与立法上有不同的主张,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三种学说。但过错就其本质属性而言,是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因而是主观的概念。虽然在过错的判断标准上存在客观化,但检验过错标准的客观化却不能导致过错的本质属性发生质的改变而使过错本身客观化。认为过错既是主观概念,又是客观概念,这种折中主义也是要不得的,这实际上使过错的性质变得不可知。因此,所谓过错就是主观过错,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主观过错分为两种基本形态,即故意和过失。故意,是行为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它发生或者听任它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包括疏忽和懈怠: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懈怠。疏忽和懈怠,都是过失,都是受害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就是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或懈怠。

具体到本案,被告兴隆中医院作为医疗单位,在对原告进行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时,应当对这种疫苗可能会导致身体功能障碍有所预见,在此基础上被告负有对原告的告知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也规定了这种“告知义务”。但是在对原告接种疫苗的时候,被告却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的法定程序,显而易见被告对原告身体功能障碍的发生是有过错的。具体而言,本案中被告的过错应当为一种过失,对原告的损害存在疏忽或懈怠。

主观过错程度有轻重之分,主观过错的轻重,对侵权责任的轻重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其中仅为故意负责者,责任最轻。在过失中,注意义务轻重、所要求过失轻重、责任轻重之间的关系是:注意义务越轻,则所要求过失越重,而责任程度越轻;反之,注意义务越重,则所要求过失越轻,而责任程度越重。当行为人应负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时,其违反该注意义务,为重大过失;当为重大过失负责,对一般轻过失不负责任时,此种责任显然较轻。当行为人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时,其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抽象的轻过失;而有抽象轻过失亦应负责者,这种责任当然很重。另外在共同过错、混合过错和第三人过错中,过错轻重对于共同责任的分担起主要作用。本案中审理法院根据被告兴隆中医院的过错程度,只是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不是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是比较适当的。

二类疫苗接种流程图范文第6篇

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指南2021

1.未成年人是否有必要接种新冠疫苗?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近期,国内多地报道本土病例,其中也有儿童病例报道。接种疫苗是最经济、最有效的疫情防控手段。临床试验研究及近一年来接种实践表明,新冠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新冠肺炎发病风险,即使感染发病也多为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患者。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家已在分时间段、分年龄段有序稳妥推进未成年人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2.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是否安全有效?

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已获批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以上两种新冠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的抗体阳转率和抗体水平与成人相近,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

3.目前未成年人接种的新冠疫苗有哪些种类?

目前,获批未成年人使用的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所(包括成都所、兰州所、长春所分装)和北京科兴中维两个厂家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疫苗使用说明书对接种相关事项有明确规定,请严格遵守执行。

4.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后如有不良反应,还继续接种第二针吗?

如果接种第一针后出现轻微的反应,如发热、接种部位疼痛、轻微皮疹、疲乏无力等,大部分都会在很短时间内自行恢复,这些属于正常范围的不良反应,可以按时接种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果是由偶合症引起的,待病情稳定后可以继续接种第二针。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疫苗后巧合发病,与疫苗接种没有直接的关系。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后,如果出现了严重过敏反应,应当及时报告,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认为与接种疫苗有关联,属于该疫苗接种禁忌,则不建议再继续接种第二针疫苗。

5.家里成年人都打了,孩子可以不打吗?

孩子同样有必要打。孩子未接种疫苗,则缺乏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后发病,部分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孩子接种疫苗后,一方面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住院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

6.有哪些情况不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

具体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7.对食物、药品或花粉过敏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对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过敏、花粉过敏,或者其他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等过敏者,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8.免疫功能有问题者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

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如果情况比较复杂,请咨询临床医生,根据医生建议决定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9.新冠病毒疫苗是否可以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不建议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通常情况下和其他疫苗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但是有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受种者遇到了动物咬伤或者出现外伤,这时候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时间间隔,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

10.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同时注意不得带走按压棉签。接种者需将按压接种部位的棉签统一放置在指定的回收容器内,避免造成污染,确认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接种当日注射部位应保持干燥,避免过度按压和刺激,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尽早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1周内要避免接触既往已知过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同时,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提示,适龄人群要在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按照接种政策指引,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如有),按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正确佩戴口罩,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并请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监护人自行预约陪同接种的,可以通过电话、现场报名、接种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并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的相关通知,及时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进行接种。在校适龄学生还应遵照学校的有关安排和要求。现场接种前,需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未成年接种新冠疫苗需要家长陪同吗?

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接种,以集体预约(社区、学校)为主,未成年人接种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

拓展材料:

听说孩子感染新冠病毒后多是轻症,有必要打疫苗吗?

有必要。

首先,儿童和青少年并不是绝对安全的,还是有感染新冠病毒的概率。感染后有可能恶化为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并出现涉及心脏、肺、肾脏、大脑、皮肤、眼睛和胃肠道的多系统疾病,这种疾病很凶险,总体死亡率约为1%~2%[4]。

其次,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后虽然是轻症居多,但是,越是无症状/轻症患者,越是在新冠病毒的传播中扮演重要角色。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安全吗?会引起什么不良反应吗?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发布会公布: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灭活疫苗在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以后,继成人使用之后,继续开展了3-17岁人群的扩大临床试验,积累了更多的数据,这些数据及时上报国家,经过专家的认真审评论证,充分证明了在3-17岁这个人群是安全的。这些结果显示了它们诱导产生抗体的能力也都非常强。

中国疾控中心5月28日发布我国新冠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发生率均低于2019年我国其他各类疫苗的平均报告水平。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绝大多数为一般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通常这类反应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消失,无需特殊处理,第2剂可以照常接种。

但是,仍有个别的人对疫苗成分过敏,如果接种第1剂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反应者,或者出现其他属于接种禁忌的情况,不建议接种第2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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